第1篇 學校安全計劃工作制度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貫徹落實法律法規。深入開展交通安全、食品衛生安全、學生假期安全、教育教學安全、消防安全等活動,進一步強化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大力拓展安全知識宣傳教育面,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長效機制,為全體師生創設良好的校園安全環境,努力保障學校教育事業的可持續健康發展。
二、工作目標
堅決杜絕重特大傷亡事故,盡力控制一般事故,確保在校學生安全,力爭實現“零死亡”、“零事故”、“零犯罪”目標,確保學校教育教學質量和聲譽的提高。
三、主要工作
(一)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每學期都要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安全工作計劃.
(二)大力加強安全工作組織制度建設,努力把校園安全及綜治工作納入正規化軌道。
1、加強工作責任制度。
2、落實定期檢查制度。
3、加強群防群治,共建平安校園。
4、健全資料檔案制度。
5、強化安全預案制度。
(三)大力加強校園內部安全管理,努力營造安寧詳和的校園環境。
第2篇 學校文印打字室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文印、打字室安全管理制度
1.注意文件保密,打印的文件、試卷不得讓無關人員隨便翻閱,防止泄密。
2.非本室工作人員不準逗留室內。
3.禁止將任何火種帶入室內,嚴禁吸煙。
4.打字 、文印人員必須保守秘密,不得將未公開的文件、試卷內容傳播給他人。
第3篇 zz學校園區二次加壓供水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園區二次加壓供水安全管理制度
1.定期清理水箱房的衛生,保持水箱房的衛生清潔。
2.及時復查水箱房責任人的健康合格證,體檢不合格者立即更換。
3.設專人對水箱的設施、設備負責,杜絕與水箱房管理無關的人員進入水箱房。
4.水箱房要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相關規定,定期的消毒、清洗、報檢、化驗水質,確保業主生活用水的安全。
5.與防疫部門及時溝通協調,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6.按照公司和衛生防疫部門的有關要求,做好水箱房的日巡檢記錄和其他記錄。
第4篇 zx小學校內集體活動安全防范制度
中心小學校內集體活動安全防范制度
1、組織學生開展集體活動,有關部門和負責老師一定要周密計劃,嚴格組織,確保安全。
2、集體活動前,各班應按時排隊,有序前往指定地點,做到快、靜、齊。如需帶座椅,應規范執拿,輕拿輕放。
3、集體活動時,應坐姿端正,認真觀看或聽講,不隨便走動,不交頭接耳。
4、集體活動結束后,應按序整隊回教室。上下樓梯速度要慢,注意禮讓不搶先。
第5篇 學校安全防盜管理制度
第一條:做好學校的安全防盜工作事關學生教師的切身利益和社區的穩定,必須提高警惕,做到安全防盜、人人有責。
第二條:現金和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數量較多的現金應存入銀行,貴重物品應加鎖保管。
第三條:最后離開教室和辦公室的同學和教師,要注意關窗鎖門,期中期末期間,更要加強防范意識,不給不法分子留下任何可乘之機。
第四條:對外來人員要提高警惕,仔細盤問,要檢查證件,嚴格執行登記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隱患,如有疑點應及時報告管理處等有關部門。
第五條:收發管理員及值勤、值班教師應認真履行職責,值班時精力集中,不擅自離崗。
第6篇 小學校內教工宿舍樓安全制度
瘦西湖第三小學校內教工宿舍樓安全管理制度
1、凡進出教工宿舍樓的人員一律要接受管理人員及門衛的管理。
2、外來人員來訪,須在門衛處登記,所攜帶的各類物資能自覺接受盤查。進入
車輛按指定地點存放。
3、各住戶應文明生活,提高公德水平,鄰里文明禮貌,嚴禁黃,賭,毒等違法
犯罪事件發生,加強計生工作和衛生防疫工作,嚴防被盜,火災等人為災害出現
,如遇突發情況,應及時向公安或學校及管理人員匯報,加強安全保護意識,自
我防范意識及能力。
4、管理人員應有高度的責任心,嚴守有關規章和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管理人
員負有第一責任人職責。管理工作實行責任制和責任事故追究制。
第7篇 小學學校校舍財產安全定期檢查工作制度
小學(學校)校舍、財產安全定期檢查工作制度
1.辦公桌椅、學生課桌椅要經常檢查,及時發現損壞情況,總務處負責,每學期集中大修理一次;平時根據損壞情況及時更換、修理。
2.體育器材由體育組每月檢查一次,并及時加固、更換,防止事故發生。
3、教學儀器實驗員要經常檢查,并進行維護和保養,防毒、防腐、防蟲。
4、對易燃易爆物品,有關人員要嚴加管理,以保安全。
5、房屋、門窗、玻璃、燈光設備、取暖設備等,都由使用部門設專人管理,總務處負責維修。
6、供電線路、開關設備由總務處負責請電工每學期檢查、保養一次,平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以確保安全。
7、人人有責管好電、用好電。
8、一切財產設備,壞了要當日報告總務處登記,由損壞者賠償,丟了要立即查找。
第8篇 學校公共樓宇部安全防火制度
學校物業公共樓宇部安全防火制度
(1)本著'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各樓安全巡視員在本樓宇各部門工作人員下班后必須仔細進行安全檢查,關閉水電氣;夜班門衛晚間鎖門前仔細檢查各部位,尤其是防火重點部位,發現事故隱患及時處理并向主管領導及安全保障部匯報。
(2)嚴格執行“自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確保國家財產和人身安全。各樓宇每月由樓長帶隊,保安員、保潔員、門衛代表對本樓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對檢查出來的火險隱患應及時整改,不能及時整改的應落實好防范措施。
(3)提高廣大員工的防火意識,檢查消除不安全隱患,白、夜班保潔員每日下班前將所負責區域內的垃圾桶、紙簍清理干凈。公司定期開展防火常識教育,增強防火安全自救素質。
(4)注意安全用電。照明線路、燈具等設備由專人負責管理,不準私拆和改裝,不準點長明燈、電爐子、電褥子、電暖器、手爐、熱的快及電動自行車充電等。
(5)非專業管理人員不得擅自開閉各樓層電閘。各樓宇安全巡視員應經常巡查本樓轄區,經常檢查消防器材和設施,使之處于良好的備用狀態。
(6)樓內走廊禁止吸煙,倉庫重地嚴禁煙火。
(7)樓內公共消防設施不能隨意動用,否則當事者要負相應責任。
(8)各樓宇值班人員要認真巡邏,發現問題、隱患應及時上報并采取有效措施撲救。
(9)重大節日、寒暑假前應由公司領導帶隊,各樓長聯合對物業轄區進行安全檢查。重大活動開始前必須由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場所管理單位和保衛處共同對活動場所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對用電負荷等進行核實,應急照明是否完好,通道是否暢通,消防器材是否齊備,必須指定專人打開疏散門,防止重大事故發生。
(10)物業公司辦公室:8****9;校園內火警:8******0;火警:119。
第9篇 學校用水用電用氣設施設備安全制度
一、學校購置和使用的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標準。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和線路、管道的設計、敷設,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定。電源線路、自來水管道、煤氣設備在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展的需要,施工時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于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采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二、學校建立安全用電制度,在現有額定的電容量范圍內計劃用電,嚴禁超負荷用電。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并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電安全。禁止使用銅線和其它非專用金屬線當保險絲使用。新建項目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三、變電房、配電房、配電箱和各類機房要關閉上鎖,要防水,防潮,防小動物侵入,周邊保持干燥通風。
四、電氣設備應當由持有上崗證的專業人員定期維護保養,防止因電路短路、電路超負荷運行、線路接觸不良、電線老化、電氣故障等原因引發火災。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并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五、對于超出使用年限,喪失安全性能的電器產品和燃氣用具,應當予以報廢,或者經維修和部分更新,確保其安全性能后方能使用。長期不使用的電器、燃具,應確認其安全性能有效后方可使用。
六、日夜不間斷連續運行的電器設備,應當有專人管理,并定期維修保養。空調機和各類機房設施應當定期清潔、保養。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七、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不得任意拉接臨時電源線。拉接臨時電源線須經單位有關部門審批,由專業人員負責拉接。臨時線要使用合格的電線與器材,定時檢查,期滿后立即拆除。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
八、安全用電用水用氣必須堅持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制度,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九、凡有高電壓的場所、電線裸露的地方,用電單位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志,并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電擊事故發生。室外的電源設置,必須定期清理周圍的雜草樹林,防止引發事故。
十、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行“人走電關”的規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設備不使用時,應當切斷工作場所的電源。
第10篇 學校學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新生報到安全管理制度
1、新生報到往返途中必須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現金,防止途中丟失、被竊。
2、進校后所帶箱包,要隨手攜帶,加強看管,不要到處亂放,防止遺失、錯拿。
3、進入宿舍,箱包要加鎖存放,有壁櫥的房間,個人壁櫥應同時加鎖。
4、帶來的現金,應當日交清各項費用,余款當即存入銀行,學生個人身上存放現金不得超過50元。
5、個人洗曬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強看管,注意及時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邊過夜。
6、學生不得佩戴手飾、手機,已帶來的最好讓家長帶回去,不要放在身邊,防止丟失。
7、新生進校不要從地攤或在學校內向陌生人購買生活用品,學習用品等,防止受騙上當。
8、新生不要隨便交朋友,特別是校外人員要謹慎相處,防止被騙被詐,外出活動不準進入任何公共娛樂場所。
9、注意妥善保存購飯菜專用卡,一旦丟失應及時到食堂管理處掛失,防止被他人偷用。
10、在校內外都必須遵守交通法規,注意交通安全,不要違章橫穿公路,預防發生交通事故。
二、學生日常安全制度
1、進出校門要自覺下車,進入校門后要按規定停放自行車。
2、上下樓自覺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擁擠。
3、嚴禁在樓道上、教室內追逐打鬧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傷。
4、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的圍墻、門窗、圍欄、陽臺及樹木、球架,不準上樓房天面。
5、不準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兇器進校。
6、若照明燈和電風扇等電器發生故障,不得私自動手排除,應報告教師或總務處,由學校電工進行故障排除,不得打開配電箱,觸摸電器開關,消防器材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搬動。
7、大掃除時注意安全,對高處的玻璃窗和無陽臺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強擦拭。
8、不準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準私自到校外公共場所進行文娛、體育和任何形式的玩樂活動,任何私人聚會,必須征得家長同意。
10、做文明學生,不要有任何故意傷害他人、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不允許在任何場所參與打架斗毆。
11、察覺到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師長,遇事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為重,不沖動蠻干。
12、上實驗課要嚴格遵守實驗室的有關安全要求完成實驗。
13、課外活動和體育鍛煉,要按有關安全規則進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15、參加學校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要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擅自離隊個別行動。
16、住宿生必須嚴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規定。
三、學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侵害學生人身安全。
2、在校園內任何人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3、學生之間應團結友愛,嚴防發生斗毆打架事件,傷害他人要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4、學校任何部門不準組織學生開展有害學生身體健康的活動,如擅自組織造成后果的由組織者負全部責任。
5、學校任何人無權對學生進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壓身份證或正常書信,更不準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準歧視個別生理有缺限和“后進”的學生,所有學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學校應適當組織學生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對于有危險的勞動項目不得安排學生參加。
第11篇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辦法制度
為切實加強我校的安全管理,有效保護師生的人身安全,使安全工作具體化,根據上級有關安全教育的文件精神,特制訂安全工作考核條例。
該條例一共八條,其中對班主任及分管該班的任課教師所承擔的安全責任進行了具體的劃分與考核。
1、班主任宣傳、教育工作:(10分)班主任利用晨會或班會做好安全教育的宣傳工作,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醒學生安全文明的休息與課間活動,并作好相關書面記錄,每周至少一次。(以查閱相關記錄為準,少一次扣1分,扣完為止。)
2、班科協同教育工作:(10分)班主任及科任教師共同負責該班的安全工作,對學生做好有關安全的宣傳、教育工作,科任教師協同班主任共同管理好班級。
3、任課教師宣傳、教育:(10分)任課教師可利用相關課程進行有關的安全教育,并在教案中有相關內容記載,每月至少兩次。(以查閱相關記錄為,少一次扣1分,扣完為止)
4、履行安全義務:(20分)班主任及任課老師必須履行安全義務,隨時隨地注意是否存在安全事故的隱患,并按時進行所轄區域內的安全檢查,如發現隱患,能及時處理的必須馬上處理,再告之相關部門進行處理或修繕;如不能處理的要馬上報告安全辦,及時進行相關的處理。(發現隱患后既沒有及時處理又未報安全辦的,一次扣10分;造成安全事故的,本學期的安全考核分為0分。)
5、安全資料:(10分)班主任負責相關安全資料的發放與記錄,并將相關記錄按要求按時上交政教處。(以政教處按時收到的為準,不按時上交的,一次扣1分;有一次未上交扣2分,扣完為止。)
6、課堂安全:(10分)全體教師應認真組織課堂教育教學,保障學生課堂安全。(因組織不善導致或不在崗位而出現安全事故或學生傷害事故的,本學期的安全考核分為0分。)
7、簽定責任書:(10分)全體教師每期必須按時簽定一次相關的安全責任書,責任書簽定后就履行責任書所規定的權力與義務,共同管理好班級,創造一個和諧安全的校園。(未簽定責任書的,本學期的安全考核分為0分。)
8、應對與處理:(20分)全體教師都應該對突發的學生安全事件采取積極的應對與處理措施,做好學生家長的思想工作及解釋工作。(發現人或知情人未處理或置學生不顧,未造成較壞影響的20分全扣;處理不及時的,造成家長的不理解或較壞影響的扣5分;處理方法不得當,造成較壞影響的,本學期的安全考核分為0分,參加評優評級評先時一票否決。)
第12篇 鄉學校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司爐工崗位責任制
1、認真落實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等有關規定,嚴格遵守鍋爐安全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保證鍋爐安全經濟運行。
2、司爐工應持有效證件上崗,并在作業時隨身攜帶證件,無證人員及證件失效者不得上崗作業。
3、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崗位,服從調度,不做與司爐崗位無關的事。
4、負責本崗位照明、消防器材、工器具、門、窗、玻璃、操作臺等的使用和保管。
5、認真做好鍋爐、輔機及安全附件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做好鍋爐檢修前的處理和檢修后的驗收。
6、負責本崗位鍋爐、室內外的整潔,做到文明生產。
7、鍋爐在運行中發生有異常情況危及安全時,應采取緊急措施并立即報告鍋爐主管負責人。發生重大事故或爆炸事故,應保護好現場。
8、有權制止任何人違章操作,有權拒絕執行任何人的違章指揮。
9、努力學習鍋爐安全技術知識,不斷提高操作技術水平。
二、司爐工安全操作規程
l、認真閱讀鍋爐使用說明書,熟悉鍋爐及輔機性能,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各項制度。
2、開爐前按操作要求做好各項檢查和準備工作,當發現有安全隱患時,在沒有排除或采取有效措施前,不得擅自啟動。
3、運行中應進行巡回檢查,巡檢每班不少于四次,即:啟動后、升壓后、保壓時、下班時;巡檢的主要內容是:設備運轉部分是否正常,有無異常聲音,各閥門是否正常,水位計、壓力表示值是否正常,供水是否正常。
4、運行中每班應沖洗一次水位計和進行一次排污,每周做一次安全閥手動或自動排放試驗。
5、嚴格執行緊急停爐操作程序,防止發生事故。
6、鍋爐運行中遇有下列情況應停爐查明原因:鍋爐水位下降到規定水位下限以下或上升到上限以上時。
三、鍋爐事故報告制度
1、鍋爐發生事故后,司爐工應保持鎮靜,判斷事故原因和現場處理要做到“穩、準、快”;同時應立即向鍋爐主管負責人報告事故發生前后的經過。
2、對重大以上事故除采取緊急措施外要保持好現場。
3、司爐人員遇有事故發生時,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4、發生重大以上事故時,事故單位應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的要求立即向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報告。
保山市質量技術監督綜合檢測中心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