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建筑施工應急救援工作制度
第一條:為了保證施工生產發生各類事故后能有效得到控制,傷員得到及時有效救治,努力將事故損失和不良影響降至最低限度,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條:建立各職能部門的組織機構和崗位職責。
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機構設指揮中心和搶險救災前線指揮及救援隊伍。應急搶險救災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組織和分頭負責的原則,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第三條:做好應急救援裝備 、器材、設施及維修保養。
項目部在施工前應備齊救援物資:草袋、鉛絲、鍬、鎬、滅火器材、急救箱、擔架等,由現場總指揮統一調動。
救援物資能夠滿足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需要且其性能處于良好狀態。
每年定期對救援物資中的年檢設施進行維修、保養、檢測,由項目部負責組織,安全設備科負責實施。
第四條:制定事故的報告程序及報警系統
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總公司安全處及本公司安全科的主管領導,由總公司迅速分別轉報企業上級主管部門(安監站、安監局、建設局、工會、消防機關、勞動部門、公安機關、檢察院)。
事故報告包括的內容: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工程項目、企業名稱;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事故報告單位。
第五條:做好事故搶險救災緊急處理措施
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或安全管理人員立即電話通知本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及總公司安全管理部門,簡明敘述事故發生的項目名稱、地點、時間、事故情況(傷亡人員及財產物資)、事故類別,并派人保護事故現場,必要時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或蔓延。
總公司及發生事故單位所屬公司的安全主管部門根據事故的性質、嚴重等級采取相應的應急救援措施,封鎖事故現場,疏散現場作業人員,調動搶險救援的器材、設施,首先搶救傷員,了解傷員情況,原則上是就地搶救,傷勢較重或不能就地搶救,立即與社會救援醫療部門取得聯系,同時,與社會救援相關部門取得聯系,得到有效控制。
為了適應建筑業的特殊性,應對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觸電事故、起重機械發生折臂、倒塔、墜落等事故、坍塌事故、中暑事故、中毒事故、火災、爆炸事故等各類事故的發生,采取事故應急救援處置措施。
第六條:潛在危險性與危險目標的確定
在工程施工中,事故具有一定的潛在危險性,必須準確的將潛在危險性的危險目標確定出來,加以有效的預防,才能杜絕事故的發生。
第七條:應急救援組織或人員的培訓和演練
加強對應急救援組織或人員的專業技術培訓工作。應急救援人員應了解和掌握如何識別危險,如何采取有效應急措施,如何啟動緊急報警系統,如何使用救援設備,增強專業技能的操作規程知識,正確掌握和懂得應急救援操作規程和報警程序。
前線救災領導和救援隊伍應掌握專業應急救援常識,包括如何安全疏散人群,控制事故擴大發展,實施堵源技術及搶運物資,并正確給受傷人員清洗消毒、急救等基本知識。
提高應急救援專業技能,隨時隨地實施應急救援。總公司安全處及其他主管部門要抓好演練培訓工作,演練培訓工作重點放在施工現場,由項目部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進行一次有針對性的演練,主要是增強報告程序、救援專業技術、方法的掌握和安全疏散人群、控制事故擴大發展的能力及對傷者的醫療急救基本知識。
第八條:明確經費保障系統的落實。
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到搶險所需的經費必須要有所保障,做到款項到位,專款專用。總公司、分公司財務部門、經營部門應在工程進場前將此項工作納入工程或成本預算當中。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各級指揮中心在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搶險救災過程中有權支配一定數額的搶險救災經費。
第九條:事故后的恢復程序
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在恢復過程中,發生事故的項目部及所屬單位的相關部門對上級主管部門或總公司成立的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建議負責實施處理和落實,達到安全要求時,宣布恢復生產。
事故調查組將依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對事故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發生事故的項目部及時對事故現場進行恢復,采取有效措施,確保不重復發生類似事故。
第2篇 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本
(1)建筑工地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施工現場輪流安全值班制,落實安全責任制。施工管理人員必須執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和班前安全交底及注意事項。
(2)施工現場必須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平面布置圖,對道路、臨時用電線路布置、倉庫、加工車間作業場地、主要機械設備、辦公地點、生活設施合理安排,布局應符合安全要求。現場必須設置安全宣傳標語牌、安全警示牌。
(3)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平面布置,做到現場材料、構件堆放整齊穩固,堆放不得超過限定高度。嚴禁靠近防護棚、建筑物墻壁堆放。對油漆及有害物品,應存放在通風良好、嚴禁煙火的專用倉庫,做到現場文明整潔。
(4)組織職工管理人員和工人學習安全生產有關規章制度,班組每周一為安全活動日。利用黑板報等形式宣傳安全知識,提高職工安全生產自身保護意識,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新工人進場,要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安全技術規范,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一漏,照明用低壓的確定,并有檢查驗收記錄。
(6)對于腳手下架搭設、塔式起重機、井架的安裝必須有方案并經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對安全網拉設、'四口'、'五臨邊'防護設施完成后,經項目部檢查驗收,合格方可使用,并經常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7)施工管理人員應經常深入現場,注意和關心所施工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和工人遵章守紀情況發現違章及糾正。專職安全員要深入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組織定期檢查,查制度的落實,查設備完好,查安全設施,查操作行為,查安全'三寶'使用,查現場文明施工,做到防患于未然。
(8)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對易燃易爆物品做到分庫存放,通風良好。對配電室、木工車間、倉庫、施工作業層、生活區域設消防滅火器,專人保管使用,并掛設警示牌。
(9)特殊作業人員,一定要按特種工種作業的安全規定進行施工,特殊作業一定要向安全管理機構部門請示,待方案批準后才能施工。
第3篇 建筑安全施工措施備案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動。建設單位依法確定施工單位后,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前應當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資料,向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以下統稱“監督部門”)的備案。
第二條蘇州市建設局委托蘇州建筑業安全監督站受理城區建設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的備案工作,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的監督管理。各縣級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也可以委托所屬的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受理轄區內建設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的備案。
第三條建設工程安全施工措施資料備案內容,包括:
1、建設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備案表(見附件一);
2、建設工程相關各方履行安全責任的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責任書;
3、各專項施工方案計劃,危險性較大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編審及專家審查論證計劃表;
4、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其主要內容:
(1)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
(2)總進度計劃;
(3)臨時設施規劃方案和已搭建情況;
(4)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搭設計劃;
(5)擬進入現場施工使用的起重機械設備計劃(型號、數量、時間);
(6)文明施工、安全措施費用及使用計劃;
(7)季節性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5、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名單及相關執業資格證書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6、施工單位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相關操作證;
7、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
8、工程項目總監及監理人員名單及崗位證書;
9、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和現場安全監督人員名單。
建設單位應承諾報送資料的真實、有效。
第四條依法批準開工報告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自開工報告批準之日起15日內,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資料報送“監督部門”備案。
第五條建設單位應當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提交本制度第三條規定的相關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資料,并同時提供以下材料,向“監督部門”備案。
1、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
2、拆除施工組織方案(包括:安全技術措施);
3、擬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鄰建筑的說明;
4、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
第六條“監督部門”在接到備案材料后,對符合備案要求的給予備案。
第七條對建設單位不履行規定的安全責任,未報送安全施工措施資料或未通過備案的,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發放施工許可證。
第八條對不按規定呈報備案擅自開工的建設單位,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蘇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予以相應處罰。
第4篇 建筑勞務公司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建筑勞務公司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為了適應建筑市場的需要,日新月異加快企業發展,邯鄲市zz建筑勞務有限公司要求全體干部員工都要有使命般的激情,永不滿足的挑戰精神,創造奇跡的團隊精神,吃苦耐勞、講究奉獻。把抓安全重質量放在首位,牢記安全第一、質量第一的宗旨,樹立良好的邯鄲日新公司形象,提高我們施工隊伍的素質,堅持文明施工,加強現場管理,干一個工程樹一個豐碑,講協作求效率,打造客戶百分之百滿意的精品工程 。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施工現場考勤制度
1、工程現場全體工作人員必須每天準時出勤。實行考勤ic卡。工程開工后,施工作業時間為8小時,或由施工隊長按照施工部位技術要求另行制定工作時間。 2、工作人員外出執行任務需要向項目經理請示,填寫外勤任務單,獲準后方可外出。
3、項目經理和施工隊長外出需向分管副總匯報。
4、病假需出示病假證明書。
5、事假要向項目經理申請,填寫請假條,一天以內項目經理批準,兩天以內分管副總批準,三天以上董事長批準。獲準假后方可休息。并送行政部備案。
6、因工程進度需要加班時,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由項目經理或施工隊長填寫加班申請表。工作人員加班工資另計,項目經理和施工隊長不計加班工資。工作人員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時完成自身工作任務,需要加班的,不計加班工資。
7、無故曠工三次或連續三天者除名。
二、施工現場例會制度
1、自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堅持每天舉行一次碰頭會,總結當天、安排明天、計劃后天的施工工作情況。
2、每日例會由相關項目經理或施工隊長召集,施工員、養護班長及施工班組負責人參加。工程秘書記錄歸檔。項目經理可根據具體問題擴大參加例會人員范圍。
3、施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提交例會討論,報分管副總批準。例會中做出的決定必須堅決執行。
4、各班組間協調問題提交日例會解決。例會中及時傳達有關作業要求、及最新工程動態。
5、每周例會由分管副總召集,由項目經理、預算員、材料員參加,工程秘書記錄歸檔。分管副總可根據具體問題,擴大參加人員范圍。
6、各生產部門間的協調問題、甲乙雙方的協調問題提交周例會解決。例會傳達公司最新工程動態、最新公司文件及精神。
三、施工現場檔案管理制度
1、工程秘書應嚴格城建檔案管理要求,做好資料檔案工作。
2、做好施工現場每日例會記錄、每周例會記錄。臨時現場會議記錄。
3、現場工作人員登記造冊。施工班組人員身份證復印件整理歸檔。
4、工程中工程量簽證單、工程任務書、設計變更單、施工圖紙、工程自檢資料的整理歸檔。
5、工程中其它文件、資料、文書往來整理歸檔。
6、各類檔案資料分類保管,做好備份,不得遺失。同時建立相關電子文檔,便于查閱。
7、借閱檔案資料需辦理借閱手續。填寫工程資料借閱表,并及時歸還。
四、施工現場倉庫管理制度
1、材料入庫必須經項目經理驗收簽字,不合格材料決不入庫,材料員必須及時辦理退貨手續。
2、保管員對任何材料必須清點后方可入庫,登記進帳。填寫材料入庫單。同時錄入電子文檔備查。
3、材料帳冊必須有日期、入庫數、出庫數、領用人、存放地點等欄目。
4、倉庫內材料應分類存入堆放整齊、有序、并做好標識管理。并留有足夠的通道,便于搬運。
5、油漆、酒精、農藥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入危險品倉庫。并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不得使用明火。
6、大宗材料、設備不能入庫的,要點清數量,做好遮蓋工作,防止雨淋日曬,避免造成損失。
7、倉庫存放的材料必須做好防火、防潮工作。倉庫重地嚴禁閑雜人員入內。
8、材料出庫必須填寫領料單,由項目經理簽字批準,領料人簽名。
9、工具設備借用,建立借用物品帳。嚴格履行借用手續,并及時催收入庫。實行誰領用誰保管的原則,如有損壞,及時通知材料員聯系維修或更換。
五、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理制度
1、施工作業時不準抽煙。
2、施工現場大小便必須到臨時廁所。臨時廁所使用后要隨時清洗。
3、材料構件等物品分類碼放整齊。領用材料、運輸土方,沙石等,不沿途遺灑及時清掃維護。
4、施工中產生的垃圾必須整理成堆,及時清運。做到工完料清。
5、現場施工人員的著裝必須保持整潔。不得穿拖鞋、不得光著肚皮上班。
6、工棚必須保持整潔,輪流打掃衛生,生活垃圾,生產廢物及時清除。
7、團結同志,關心他人,嚴禁酒后上崗,酗酒鬧事,打架斗毆,拉幫結伙,惡語傷人,出工不出力。
8、對施工機械等躁聲采取嚴格控制,最大限度減少躁聲擾民。
六、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新工人入場,道德接受“安全生產三級教育”。
2、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配戴好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如安全帶等。
2、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具設備。上崗前必須檢查好一切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3、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4、使用砂輪機時,先檢查砂輪有無裂紋是否有危險。切割材料時用力均勻,被切割件要夾牢。
5、高空作業時,要系好安全帶。嚴禁在高空中沒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隨意走動。
6、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穩定,及時完善護壁加固措施。
7、危險部位的邊沿,坑口要嚴加欄護,封蓋,及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燈。
8、按規定設置足夠的通行道路,馬道和安全梯。
9、裝卸堆放料具,設備及施工車輛,與坑槽保持安全距離。
10、大中型施工機械(吊裝運輸碾壓等)指派專職人員指揮。
11、小型及電動工具由專職人員操作和使用。注意用電安全。
12、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13、施工現場地需掛貼安全施工標牌。
14、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七、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1、工地所有臨時用電由專業電工(持證上崗)負責,其他人員禁止接駁電源。
2、施工現場每個層面必須配備具有安全性的各式配電箱。
3、臨時用電,執行三相五線制和三級漏電保護。由專職電工進行檢查和維護。
4、所有臨時線路必須使用護套線或海底線。必須架設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綁在管道或金屬物上。
5、嚴禁用花線、銅芯線亂拉亂接,違者將被嚴厲處罰。
6、所有插頭及插座應保持完好。電氣開關不能一擎多用。
7、所有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使用。
8、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及施工用金屬平臺必須要有可靠接地。
9、接駁電源應先切斷電源。若帶電作業,必須采取防護措施,并有三級以上電工在場監護才能工作。
八、施工現場保衛管理制度
1、保衛人員必須必須忠于職守、堅守崗位、晝夜巡視。保護施工現場財產不受損失。
2、項目經理應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設置符合標準的檔欄,圍欄等。盡可能實行封閉施工。
3、項目經理應對露天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進行安全檢查,必要時增設安全防護設施。或派專人看守。
4、所有施工人員必須佩戴工號牌,外來人員無項目經理許可,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5、夜間值勤的保衛人員,必須巡視整個施工區域,不得睡覺。
6、保衛人員現場巡視時,密切注意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機具設備等。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公司匯報。
7、施工班組自帶的所有設備、工具等應進行登記,登記清單由工程秘書保管。以備相關人員查閱。
8、施工班組離場時,攜帶的工具、設備出場,必須有項目經理部的批條方可帶出。
九、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的每個層面必須配備足夠的滅火消防器材。
2、保衛人員每天必須檢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性,如有損耗應及時補充。
3、消防器材安放處必須有明顯的標記。
4、消防器材的設置地點以方便使用為原則,不得隨意變更消防器材的放置。
5、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漆類等易燃品存放在危險品倉庫。油漆工施工時要避開火源、熱源。
7、施工現場所有使用明火的地方,必須保證有專人值守,做到人走火滅。
8、保持消防道路通暢,一旦發生火警應立刻組織人員撲滅,必要時向消防部門報告。
9、臨時工棚等設施支搭符合防盜防火要求。定期進行防盜防火教育,經常進行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十、施工現場成本管理制度
1、實行成本考核制
1.1由項目經理首先與上級領導簽訂責任書,明確自己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遇到不同情況時所應承擔的責任。在明確責任的同時要確定責任成本(責任成本是指按照責任者的可控程度所歸集的應由責任者負責的成本)。在責任成本范圍內如果出現成本人為超耗視具體情況按百分比扣除項目經理獎金;如果成本損耗低于成本預測計劃即工程成本降低了則按百分比一次性獎勵項目經理。
1.2成本控制目標層層分解,層層簽訂責任書,并與經濟利益掛鉤,以強化全員經濟意識。可將責任書上墻,時刻提醒工程部內成員。
1.3具體考核措施:可以在工程部內部成立一個考核小組在每道工序完成后,根據工程部內成員責任成本完成情況,進行商議考核。在各自責任成本范圍內,成本節約了則所節約成本的2%作為獎金獎勵給相關人員。如果成本超耗且是人為超耗則按超耗成本的1%扣除獎金。
1.4施工前,做好項目成本預測和計劃。
1.5定期召成本分析會。主要分析內容為:
①現場已完工程量,監理已簽字工程量。
②人工消耗及費用,未來一周的每日用工計劃。
③材料消耗、運輸費用,周轉材料,修舊利廢,材料節超情況及原因,未來一周材料需用種類及數量。④機械費用發生額,維修折舊費用,未來一周機械需用種類及數量。
⑤對費用控制提出整改措施。
2、強抓材料管理和使用
2.1做好材料采購前的基礎工作。
工程開工前,項目經理、施工員必須反復認真的對工程設計圖紙進行熟悉和分析,根據工程測定材料實際數量,提出材料申請計劃,申請計劃應做到準確無誤。
2.2各分項工程都要控制住材料的使用。特別是石材材、木材、砂石等嚴格按定額供應,實行限額領料。
2.3在材料領取、入庫出庫、投料、用料、補料、退料和廢料回收等環節上尤其引起重視,嚴格管理。
2.4對于材料操作消耗特別大的工序,由項目經理直接負責。具體施工過程中可以按照不同的施工工序,將整個施工過程劃分為幾個階段,在工序開始前由施工員分配大型材料使用數量,工序施工過程中如發現材料數量不夠,由施工員報請項目經理領料,并說明材料使用數量不夠的原因。每一階段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員清點、匯報材料使用和剩余情況,材料消耗或超耗分析原因并與獎懲掛鉤。
2.5對部分材料實行包干使用,節約有獎、超耗則罰的制度。
2.6及時發現和解決材料使用不節約、出入庫不計量,生產中超額用料和廢品率高等問題。
2.7實行特殊材料以舊換新,領取新料由材料使用人或負責人提交領料原因。材料報廢須及時提交報廢原因。以便有據可循,作為以后獎懲的依據。
2.8對于周轉材料在每項工程中的成本攤銷方式,我們可以嘗試采用以下公式進行成本核算:
攤銷量=一次使用量×(1+損耗率)/周轉次數
一次使用量:根據施工圖紙進行計算的供申請備料和編制施工作業計劃使用量。
周轉次數:指新的周轉性材料,從第一次使用,到這部分材料不能再提供使用的使用次數。
損耗率:指周轉性使用材料,在某項工程中,根據使用的頻繁程度、工程對象特征、工期長短等情況,制定的該部分周轉性使用材料在該工程中應計取的材料攤銷的數量。
3、勞動力資源管理
3.1在施工開始前,不僅要排施工進度計劃,也應該據施工進度計劃排出每道工序民工用工計劃,根據用工計劃計算人工費。在開工前與民工負責人商議此份用工計劃,做到民工負責人心中有數。
3.2項目經理根據每道工序民工用工計劃事先擬訂民工使用成本目標,并提交上級領導審查。根據民工使用成本目標向生產副總通告人工費撥款計劃。工程完工后,人工費在事先擬訂的目標基礎上降低了,則將節約資金的1%獎勵給相關人員。
3.3在工程開工后,要嚴格控制勞動力定額,出勤率,加班加點等問題;及時發現和解決人員安排不合理,派工不恰當,時緊時松,窩工、停工等問題。每天早晨由施工員指定上崗民工數,指定的人數應與用工計劃基本吻合,
一天中視具體情況增加民工上崗。這樣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民工閑滯情況出現,降低人工成本。
3.4在施工過程中,應增強施工班組負責人的責任意識。調配民工、追究責任等問題,直接與班組負責人交涉。
3.5在施工開始前與班組負責人簽訂責任書及承包書等,明確責任。硬質景觀工程可采用各項施工工序由班組承包施工的方法:在保證施工質量、施工進度的前提下,針對不同的施工工序定工期、定質量、定人工量,由民工分段承包施工。這樣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施工管理中的許多麻煩,減輕了項目經理、施工員的工作量,同樣達到了降低人工成本的目的。
3.6具體的人工費考核標準,先采取以上的管理方式待工程完工后對比幾個工地的專人記工數成本和合同成本,分析其中的浮動額。便于調整合理的人工費定額。
3.7工程部人員也應該合理配置、加強管理。在工程經理向上級領導提交項目承包責任書的同時可以由工程部經理提出工程部人員配置計劃,在不影響施工進度滿足施工質量的前提下由工程部經理自行安排工程部成員構成,特殊崗位必須有專人負責,其他崗位如果條件允許可以實行一人多崗.
3.8工程部內可引進競爭機制,各崗位負責人定期寫工作總結上交項目經理。
3.9定期舉行一些小的集體活動,以增進工程部成員之間的感情,鍛煉大家的團隊精神使大家能夠更好的了解彼此,從而在工作中更好的協作、配合,高質量、高效率的完成工作。
4、機械使用和管理
4.1由施工員每天記錄所有機械使用情況。由電工對機械進行及時維修、保養。
4.2對于重要工序所使用的重要機械,在施工工序開始前由項目經理提出機械種類、數量及臺班數。
4.3大型機械必須專人指揮,事前控制總臺班數量。下達日臺班定額。
十一、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制度
1、項目經理必須對施工員及施工班組進行每一道工序的技術質量交底。
2、施工員必須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藝流程及施工技術質量要求。
3、對景觀藝術要一絲不茍、精益求精,要尊重自然規律,貼近自然,達到逼真效果。
4、認真做好工程前期準備工作,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組織設計。針對不同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施工方案,并組織進行技術革新,從而保證施工技術的可行性及先進性。
5、施工技術的準備
在熟悉施工圖紙的基礎上,對圖紙中的問題進行匯總,結合本公司的施工特點,提出具體的修正方案,報甲方及設計單位共同探討,以達成一致,使得問題能夠在進場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決。
6、對原材料進行嚴格的驗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堅決不用。
7、保證技術工人的相對穩定。對技術特別過硬的技術工人實行獎勵。同時淘汰技術不合格的民工。
8、施工工藝是決定工程質量好壞的關鍵,有好的工藝,能使操作人員在施工過程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為了保證工藝的先進性及合理性,公司對于不太成熟的工藝安排專人進行試驗,將成熟的工藝編制成作業指導書,并下發各施工員,施工員在現場指導生產時則依此為依據對工人進行書面交底,并由班組長簽字接收。工藝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準備、施工技術要點、質量要求及檢查方法、常見問題及預防措施。在施工時先交底后施工,嚴格執行工藝要求。
9、加強專項檢查、及時解決問題。
9.1開展自檢、互檢活動,培養操做人員的質量意識。各工序完成后由班組長組織本班組人員,對本工序進行自檢、互檢,自檢依據及方法嚴格執行技術交底,在自檢中發現的問題由班組自行處理并填寫自檢記錄,班組自檢記錄填寫完善,自檢出的問題已確實修正后方可由施工員進行驗收。
9.2認真開展工序交接活動。上一道工序完成后,在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前,由施工員組織上、下工序施工班組長進行交接檢驗,由下道工序班組長檢查上道工序質量,對影響本道工序的質量問題提出意見,并填寫交接檢驗記錄,施工員督促上道工序人員進行修正后,下道工序人員方可進行施工。從根本上杜絕不合格品的存在。
9.3專職檢查、分清責任。在班組自檢基礎上,施工員要對各班組長的各道工序進行檢查,從嚴要求,對不合格的要立即處理,在檢查時必須分清產生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工人操作引起,還是由于施工材料或施工方法引起的不合格。查清原因后,對于反復發生的問題要制定整改措施及相應的預防措施,防止同類問題再次發生。對于工人操作引起的不合格,要視情況嚴重程度對工人采取處罰措施,并及時向操作人員講明處罰的理由。
9.4定期抽查,總結提高。定期到各項目的工程質量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定期集中分類,定期召開質量分析會,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對各類問題分析總結,針對特別項目制定糾正預防措施,并貫徹實施。使各施工管理人員在不斷解決問題的過程中,提高水平。
第5篇 學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本工程施工過程中應有的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度(略)。
二、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制度
項目管理人員必須進行上述安全規范、規程的培訓,并經過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所有進入現場的操作人員必須分工種進行《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教育培訓,新進場工人及變換工種工人必須進行以上安全教育。
項目在季節性變化時,或節假日前后應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對工人進行各種安全教育。
加強對進場工人的三級安全教育,實行培訓考核上崗,建立勞務承包方培訓檔案制度。
三、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班前安全活動由各專業工長和班組長主持,在每天工作前進行10~15 分鐘班前安全活動。
班前安全活動主要講述當天工作的安全技術交底或安全注意事項,作業時防護用品和機械設備的正確使用,對于昨天發現隱患如何進行整改。
班前安全活動由班組長做好每天活動內容以及受教育人簽名,每星期總結一次,并將整理好的記錄交項目專職安全員歸檔。
四、安全生產檢查、驗收制度
(1)公司對項目的檢查
公司每月對項目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由公司主管安全、文明施工的副總經理為首,公司總工程師、公司技術組、工程組、材料部、設備部及公司安全主任參加組成檢查組,檢查評分標準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來進行。并填寫《項目安全生產檢查記錄表》。
公司安全主任不定期對項目進行安全檢查。
公司對每次檢查提出考評報告,并對項目存在的問題進行現場講解,提出整改的措施,發出整改通知書。項目部根椐檢查提出的問題定人、定時進行整改,整改完后將結果上報公司工程組,由公司安全主任負責進行復查。
(2)項目自檢
項目經理部每周定期對本項目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由項目經理為主,生產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材料負責人、設備負責人及項目安全員參加組成檢查組,對檢查出的隱患進行'三定'(定人、定時間、定措施)整改。并填寫《項目安全生產檢查記錄表》,并將整改結果上報公司工程組。
施工現場要經常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查。
自檢:班組作業前后對自身所處的環境和工作程序進行安全檢查。
互檢:班組之間開展的安全檢查,相互監督。
交接檢查:上道工序完畢,交給下道工序使用前,應由工地負責人組織工長、安全員、班組及其它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檢查或驗收,確認合格后,方可交給下道工序使用。
項目安全員每天對所負責的工程項目的安全情況進行巡回檢查。
項目專職安全員的巡回檢查,要有巡回檢查記錄,發現問題要發出隱患整改通知單。
(3)安全驗收
a 腳手架搭設好后,必須由項目安全員會同項目技術負責人,架子班(組)長進行分段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b 井字架安裝完畢,由項目安全員會同項目技術負責人、生產副經理、設備負責人、安裝負責人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c 施工現場所使用的施工機具在安裝完畢,由項目安全員會同項目技術負責人、生產副經理、設備負責人、施工機具安裝負責人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d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裝完畢, 由項目安全員會同項目技術負責人、項目生產副經理、設備負責人、臨時用電安裝負責人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安全交底的要求:
工程開工時,項目技術負責人應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條件以及施工程序,編制項目施工安全交底計劃,明確施工過程中要進行哪些安全交底,交底應包括哪些內容,各次交底應在什么時候由誰負責進行以及交底計劃的執行情況和實施效果由誰來檢查和驗證等內容。
本工程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分別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各工長負責進行。
在下列情況下,需進行安全交底:
a.工程開工前,應進行施工組織設計及整個工程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b.推廣應用'四新'技術時。
c.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
d.特殊過程、關鍵工序施工前。
e.重要、關鍵結構部位或易發生安全事故的工程組位施工前。
安全交底應滿足國家及行業有關的安全政策、法令、規范、規程、標準等。
安全交底以書面形式進行,交底后,交底人應組織接受交底人認真討論并及時回答接受交底人提出的問題,待接受人明確交底意圖后,雙方在交底書上簽字。
六、安全生產合同制度
為貫徹落實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實現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嚴肅安全生產管理,必須以合同形式來約束項目經理部、以及施工班組的行為,以加強全體人員的責任心。
公司與項目經理部、項目部與勞務承包方、項目經理與班組負責人、項目部與班組工人(職工)均應簽訂安全生產合約書。
七、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1)特種作業是指對操作者本人,尤其對他人和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作業。直接從事特種作業者,稱特種作業人員。
(2)特種作業范圍:電工作業、起重機械作業、爆破作業、金屬焊接(氣割)作業、機動車輛駕駛、建筑登高架設作業。
(3)所有從事特種作業者必須持有國家或當地市、縣有關部門或其指定單位的考核上崗證。
(4)施工現場所有特殊作業人員必須登記并報公司工程組備案。
八、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防火管理工作,必須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立足于自防自救,堅持安全第一,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項目部應建立健全崗位防火責任制,項目經理是施工現場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防火工作,實行各級防火制度,明確各崗位防火責任區和職責。
(3)建立防火檢查制度,專職安全員每天對整個施工現場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項目部每星期組織有關人員對施工現場防火進行一次檢查;公司每月對項目進行檢查評比。
九、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為了及時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職工傷亡事故,積極采取預防措施,防止傷亡事故。制定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十、安全生產獎罰制度(略)。
第6篇 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我公司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結合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有關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在我公司施工的工程項目中使用的起重機械設備的租賃、購置、安裝、拆卸、頂升、附著、使用、維修、檢驗檢測活動及實施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建筑施工起重機械包括: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
第四條? 公司質量安全部是起重機械設備的歸口管理部門;區域公司負責起重機械安拆方案審批,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安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協助項目管理部、項目部做好報驗工作;項目管理部、項目部負責自有起重機械選用,安拆方案編制、報驗、使用、維修保養及相關的監督檢查等日常性管理。
第二章?? 選用與進場
第五條? 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根據工程項目的結構層次、高度跨度、現場條件等選用適合工程施工的起重機械,優先選用種類、生產廠家、規格型號已在施工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起重機械。
第六條? 選用的起重機械必須具備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以及設備履歷書等隨機資料。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機械不得購置:
(一) 國家和省級主管部門明令淘汰的;
(二) 國家規定禁止使用的;
(三) 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
(四) 安全保護裝置配備不齊的。
第八條? 凡使用租賃起重機械的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首先對租賃單位進行調查評價,經評價合格后方可簽訂租賃協議,明確各自在起重機械租賃使用過程中的安全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租賃使用:
(一)出租單位未能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注冊,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告知備案的;
(二)無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單位制造的和未經監督檢驗合格的;
(三)屬國家和省級主管部門明令淘汰、規定不準使用的;
(四)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和維修價值的;
(五)經檢測達不到國家和行業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
(六)無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使用說明書等隨機文件的。
第九條? 起重機械在進入施工場地前,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先與運輸方簽訂相關運輸協議,明確各自安全責任。運輸方的選用參照公司質量、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工程供方控制程序》執行。
第十條? 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于起重機械進場前將起重機械的使用項目、設備來源、規格型號、生產廠家、進場日期等相關情況報至區域公司備案。
第十一條? 起重機械的產權單位應當建立起重機械設備安全技術檔案,檔案應具備以下內容:
(一)原始資料,包括購銷合同、使用維護及安裝說明書、出廠檢驗報告、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交接驗收記錄等;
(二)設備履歷書,包括歷次大修理、改造記錄、運轉時間記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安全保護裝置調試記錄及日常維護保養記錄、定期檢驗、檢測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事故記錄等;
(三)其他資料。
第十二條? 起重機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予以報廢:
(一) 國家明令淘汰的;
(二) 主要結構件應力超過原計算應力15%;
(三) 主要結構件腐蝕深度達原厚度10%的;
(四) 存在其他嚴重事故隱患的。
第三章?? 安裝與檢測
第十三條? 起重機械在安裝與拆卸前必須先行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經過審批。
第十四條? 從事建筑工地起重機械安裝的單位,必須具備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的建筑施工起重機械安裝工程專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并按資質規定進行相應的安裝業務。未取得安拆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施工企業,不得從事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業務。
第十五條? 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單位,應當依照本制度,進行安裝活動(包括起重機械在施工現場移位、頂升、附著、拆卸等,以下同)。
第十六條? 從事起重機械安裝的作業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書,方可從事相應作業和管理工作。
第十七條? 符合本制度第五、六、七、八、十、十二、十三、十六條規定要求,且從事起重機械安裝作業的人員是本單位員工的,方可使用公司資質進行起重機械安裝活動。
第十八條? 將起重機械安裝作業分包給外單位施工的,必須符合本制度第十四、十六條規定,并于安裝作業實施前與安裝單位簽訂分包協議,明確各自安全責任。
安裝單位應當與施工總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管理協議,在安裝過程中應當服從施工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遵守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要求,落實有關安全防護措施,并對安裝作業的安全生產負責。
第十九條? 安裝單位在安裝前必須進行如下工作:
(一)審核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裝及使用維護說明、定期檢驗、檢測證明等文件是否齊全有效;
(二)審核輔助起重機械的定期檢驗證明和使用說明書等文件齊全有效;
(三)根據建筑工程起重機械技術要求、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備狀況以及輔助起重機械條件和有關技術標準制定專項安裝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由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并向安裝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
(四)對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重要受力結構、零部件及輔助起重機械進行檢查驗收,由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
(五)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及說明書的有關要求對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及作業現場條件進行檢查,發現有影響安裝活動的隱患應及時排除。
第二十條? 安裝單位在安裝作業中,應嚴格執行設備的安裝、拆卸工藝,安裝、拆卸工序的崗位應定人定責,應進行安全作業技術交底,由安裝負責人監督實施、統一指揮。安裝區域應設置警戒線,劃出警戒區,由專人進行監護。
第二十一條? 起重機械安裝活動結束后,安裝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及說明書的有關要求對起重機械進行檢驗和調試,尤其要對起重機械的限位、保險等安全裝置進行檢測把關,形成自檢記錄。經檢驗合格后的起重機械應達到安全使用標準。
第二十二條? 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活動結束后,各方(包括安裝、租賃、使用、工程總承包等)應當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由安裝、使用和租賃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報驗。
第二十三條? 安裝單位必須建立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工程檔案,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一)合同或任務書、安全協議書;
(二)安裝拆卸輔助起重設備、檢測儀器、機具檔案資料;
(三)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自檢資料;
(四)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專項安裝和拆卸施工方案。
第二十四條? 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由安裝方案編制人員或技術負責人向建筑工程起重機械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裝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將有關安裝資料移交使用單位和租賃單位。使用單位應當將其存入工程項目安全技術資料檔案中。
第二十五條? 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在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按照施工當地檢測部門有關要求整理相關資料并報檢。經過有權部門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 使用與維修
第二十六條? 項目部應當嚴格執行本制度和有關建筑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保證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使用安全。
第二十七條? 起重機械司機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并嚴格遵守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
第二十八條? 項目部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周圍環境以及不同季節、氣象條件變化的情況下,在施工現場對起重機械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在建筑物密集、多臺起重機械交叉作業時,必須制定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防止多塔作業相互碰撞。
項目部應當在設備活動范圍內(設備移動、臂架端部)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第二十九條? 項目部在起重機械使用過程中應當安排專職起重指揮人員,指揮人員應經過相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第三十條? 項目部在起重機械使用過程中必須做好交接班記錄、安全技術交底、日常檢查(班前、班中、班后)等相關工作,具體要求按照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基礎設施控制程序》執行。
第三十一條? 項目部應當對在用的起重機械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和定期、不定期檢查,重點檢查起重設備的穩定性、鋼絲繩、鋼結構及保險限位等安全裝置的有效性等。維修保養人員應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及時形成維修保養、定期檢查記錄等,具體要求按照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作業指導書》中《常用建筑機械設備技術保養和大中修理內容及要求》執行,記錄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日常的維修保養;
(二)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檢驗檢查;
(三)對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進行定期保養、校驗、檢修。
第三十二條? 對起重機械的使用情況除進行日常性和專項檢查外,還應定期進行檢查,并形成記錄,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存在問題和事故隱患,項目部必須按照“三定”要求落實整改、復查,切實消除隱患。
公司每年、區域公司每季度、項目管理部每月、項目部每旬至少進行一次定期檢查,做好檢查記錄。
第三十三條? 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操作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及時報告項目負責人、設備管理員,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恢復正常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三十四條? 項目部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設置與工程規模相適應的設備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兼職的管理人員。
設備管理機構的管理人員應當對建筑工程起重機械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有權決定停止使用設備并及時報告項目負責人。
第三十五條? 項目部應當對起重機械作業人員進行設備使用和安全作業基本知識的培訓,作業人員應具備必要的設備使用技能和安全作業知識。
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在檢查或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有權停止使用設備并及時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項目負責人報告。
第三十六條? 按照公司管理體系程序文件《基礎設施控制程序》的要求,及時逐級上報相關機械設備管理資料。
第三十七條? 項目部應當制定起重機械事故的應急預案,建立有效的應急機制。
第三十九條? 建筑工地起重機械發生事故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公司《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規定》,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進行調查處理。
第五章? 附? 則
第四十條? 本制度由公司質量安全部解釋。
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自總經理批準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7篇 建筑安裝、臨時工程施工安全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對建筑、安裝工程施工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凡對外承包的建筑、安裝工程項目或招用臨時工時,應首先審查其營業執照和有關證明文件。重大工程如鍋爐、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各安裝工程,需經安全管理部門審查,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意后,方可正式簽訂合同。
第三條 較大工程項目,施工前應有合同甲方負責甲方和乙方有關方面負責人參加的專門會議,研究安全施工方案,指定現場負責人,由其統一指揮,做到安全施工。
第四條 承包單位來廠施工需要用電時,應首先到動力公司辦理申請用電手續,由動力公司指定接用電地點,未經許可亂拉臨時線。
第五條 在施工中,必須臨時停送電時,應先到動力公司辦理停送電工作票,并指定聯系負責人。
第六條 各單位的機動車輛,在廠區內行駛的速度,必須按26公里/小時的限速規定執行。不得超速和違章載人,車門、拉桿上不準站人。不準酒后開車。
第七條 承包單位在施工中,由于違章和其他原因造成我方員工傷亡、設備損壞時,應負責賠償經濟損失。
第八條 在搭腳手架時,應選用符合安全要求的材料,綁扎牢固,并對其安全性負責。
第九條 凡在施工現場動火,應提前一天到安全消防部門辦理動火證。對私自動火者,按違反消防條例的規定處理。
第十條 各施工單位在現場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容器時,必須設有醒目的防火標志。
第十一條 承包單位不得擅自焊制或使用乙炔浮筒等受壓容器。
第十二條 承包單位來廠施工人員,必須服從本廠安全監察人員的檢查,如違反安全規定,不聽勸阻者,廠安全監察人員有權制止其作業,并處以經濟制裁或一次性罰款,罰款從承包工程費中扣除。
第8篇 建筑施工企業三類人員考核任職制度
依據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建質[2004]59號)的規定,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提高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證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對建筑施工企業三類人員進行考核認定。三類人員應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考核內容主要是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管理能力。
1.三類人員是指建筑施工企業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指對本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活動和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有生產經營決策權的人員,包括企業法定代表人、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經理等。
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是指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負責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負責人等;
建筑施工企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在企業專職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包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和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2.三類人員考核任職的主要規定
(1) 考核的目的和依據
為了提高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簡稱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證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根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三類人員考核任職制度。
(2) 考核范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施工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以及實施對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管理的,必須遵守本規定。
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必須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安全生產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后,方可擔任相應職務。
(3) 三類人員考核的管理工作及相關要求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的考核工作,并負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和發證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中央管理以外的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和發證工作。
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應當具備相應文化程度、專業技術職稱和一定安全生產工作經歷,并經企業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后,方可參加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考核。
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內容包括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考核,不得收取考核費用,不得組織強制培訓。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二十日內核發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對不合格的,應通知本人并說明理由,限期重新考核。
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統一的式樣。
第9篇 建筑施工車輛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市政府關于印發無錫市工程運輸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對外來車輛進行認真詢問登記,未經許可不得入內,未戴安全帽的人員禁止進入施工現場,外來人員嚴禁留宿工地。
3、施工單位必須在投標文件中明確承諾將工程運輸業務發包給有資質和證照齊全的工程運輸單位。
4、工程運輸業務發包時,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施工單位與工程運輸單位必須簽訂道路運輸安全責任書,明確雙方在工程運輸中的安全管理責任及責任追究措施,自覺接受政府和有關部門的依法監管,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廣泛監督。
5、值班期間要做好交接班記錄,對發現的問題車輛要及時上報。
6、對所有進出施工現場的車輛,認真做好驗證工作,辦理有關手續。
7、認真做好門前環境衛生工作,保持清潔。
8、補充內容:
第10篇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總 則
根據國家和北京市對建筑施工安全有關規定及北京市勞動局(89)勞保字第13號《關于抓好今年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89)勞保字第14號》《北京市建筑工地安全生產管理辦法》、(89)勞保字第15號《北京市安全施工許可證審批辦法》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 凡在本公司從事建筑施工的單位,必須嚴格貫徹執行各項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區縣勞動局和本公司的有關規定。
2 資產運營部建筑安全監察員在朝陽區勞動局的領導下,對本公司建筑安裝、建筑拆除、房屋修繕、市政工程、技術改造、園林工程及大型設備安裝工程的勞動保護、環境保護、安全措施行使資格審查、監督管理權利。
3 各建筑工地在開工前必須辦理各項審批手續。凡未領取《安全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的工地,將受到停工處理并根據條例接受上級機關處以罰款。
4 每個工地必須設有工地負責人(法人代表)和專職(兼職)安全員,安全員應按時參加區勞動局組織的各項活動。工地主要出入口必須設置寫有施工單位名稱、工地負責人姓名、工地安全員姓名的醒目標志,并對本工地施工安全負責。
5 北京市勞動保護監察員及朝陽區建筑安全監察員代表區勞動局對施工工地實行日常的安全監察,監察員對工地存在的事故隱患應當場簽發《朝陽區安全生產檢查隱患通知書》,并與工地負責人商定整改期限。監察員應按時檢查,對復查不合格的工地應簽發《北京市勞動保護監察指令書》并限期整改,對接到指令書仍逾期不改的工地,由區勞動局給予罰款、插掛黃牌、停工整頓處理。
6 凡在本公司建筑施工的單位,必須持有《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才有資格承接工程。申報《安全施工許可證》的單位,必須是該項工程的總承包單位,并一個施工合同辦理一個《安全施工許可證》。凡證件不齊全或間接包工及本公司雇臨時工從事常年零散維修用工,資產運營部建筑安全監察員不予審查、簽字、辦理。否則,誰用工誰負責。
7 施工單位申報朝陽區《安全施工許可證》審查項目及程序。
7.1 審查項目:
7.1.1 有無《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
7.1.2 《營業執照》
7.1.3 《建筑企業等級證書》(外埠施工隊為“建筑企業資質證”)。
7.1.4 施工合同協議書及安全管理協議書。
7.1.5 有無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
7.1.6 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證。
7.1.7 本工程用工情況。(人員來源、姓名必須造冊)。
7.2 申報審查審批程序:
7.2.1 以上審查的七個項目由本公司合同簽訂單位、施工單位負責人和工地安全員在施工前需上報給資產運營部建筑安全監察員審查核準,并附有一套復印件由資產運營部存檔備案。
7.2.2 審查核準后,填寫《安全施工許可證》審批表,經建筑安全監察員簽字,審查部門、施工單位在審批表上蓋章,由施工單位持審批表到區勞動局環保科領證。
7.3 注意事項及原則:
7.3.1 建筑企業不得超范圍施工,即不能超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也不能超出等級證(資質證)規定的范圍。
7.3.2 安全管理協議書的內容要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的權限要清楚,責任要明確。
7.3.3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外埠操作證須由當地縣以上勞動部門簽發。
7.3.4 更換人員時,必須把新來人員名冊由工地負責人報資產運營部建筑安全監察員審查核準。外埠人員必須有省市級政府機關證明《進京許可證》,并由該埠駐京辦事處證明,在辦理戶口暫住證的同時,必須列表,并由法人簽字后加蓋所屬單位公章,方可辦理。
7.3.5 三級以下工程隊不許雇用農民工。三級工程隊施工范圍:樓房12層以下,廠房不超過24m高。五級工程隊施工范圍:樓房6層以下,廠房不超過18m高。四級工程隊不準蓋樓,施工面積不超過500m2。外地施工隊沒有資質證的不準施工。
8 施工企業負責人要對因工傷亡事故的及時性、準確性負責。在發生重傷以上的事故時,須立即上報區勞動局(死亡事故同時報區檢察院)。
9 每項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必須搞好施工組織設計,其中必須有安全防護措施,施工組織設計,不準隨意更改。
10 高層腳手架必須做到五有:有專門設計方案,有設計計算,有施工圖,有安全技術措施,有上級技術領導審批。照圖施工、照圖檢查、照圖驗收。誰設計誰交底、誰審批誰負責。
11 施工現場三通一平,須做到水通、電通、路通、現場平整。不積水,不亂堆雜物,并掛有明顯的安全標語牌。
12 《基槽、坑、溝及大孔徑樁、擴底樁的防護》、《腳手架作業防護》、《工具式腳手架作業防護》《井字架、龍門架的使用防護》《洞口、臨邊防護》、《高處防護》、《暫設電氣工程安全防護》、《施工機械安全防護》、《操作人員個人防護》、《手持移動電動工具》、《安全網、防護棚搭設》、《電、氣焊安全防護》等,必須符合建筑施工現場安全規定。
13 建筑安全監察員必須持證進行安全監察工作,施工單位應予密切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檢查。
14 主管單位在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后,要求施工單位的法人代表辦好上述要求的證明,施工人員花名冊等,到資產運營部備案審查,并學習《勞務輸入和外地務工人員管理辦法》、《北京開關廠臨時施工隊、臨時工交納安全保證金的規定》、《臨時進廠人員安全教育管理辦法》,簽訂《安全環保責任協議書》。
15 簽訂安全、環境保護責任協議書規定
15.1 乙方簽訂施工合同的必備條件:
15.1.1 乙方必須持有營業執照,安全施工許可證,建筑企業等級證書。
15.1.2 施工隊成員屬本市人員應持有身份證。
15.1.3 施工隊成員屬外埠人員應持有身份證,務工證、暫住證。
15.1.4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省、市級特種作業操作證。
15.1.5 進行施工作業的各種機械設備、設施必須安全可靠、附件齊全。
15.2 乙方施工前的準備
15.2.1 根據(91)京建施字第125號《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基本標準》的通知要求,應在施工區明顯位置設置施工標牌。
15.2.2 在進入施工現場前,應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文明施工、現場防火、環境保護、遵章守制的教育,并學習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
15.2.3 根據甲方的有關規定,乙方在簽訂本協議的同時,按工程總額萬元以下交納貳佰元,壹~伍萬元交納伍佰元、伍萬元~拾萬元交納捌百元、拾萬元以上交納壹仟元安全保證金,由資產運營部收存,并開據收據。
15.3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做到:
15.3.1 嚴格執行[91]京建施字第124號《北京市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91]京建施字第126號《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基本標準》的通知。遵守公司有關管理規定。
15.3.2 進入施工區域的所有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15.3.3 從事2m以上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
15.3.4 需用臨時電源應到資產運營部辦理臨時線審批手續。從事電汽焊作業、電工作業、手持電動工具作業的人員必須穿絕緣防護鞋及必要的防護用品。
15.3.5 在施工區周圍必須設置安全防護網、圍檔,土堆、料堆要有遮蓋。
15.3.6 施工過程中,應保持場地清潔,物料碼放有序、周圍應經常灑水、防止揚塵。
15.3.7 施工產生的建筑垃圾必須隨時清運,堆放最長不得超過一周,運輸時應用苫布蓋嚴。
15.3.8 施工完畢,必須做到場清地清,裝運建筑物料及清運垃圾的汽車應合格,各部件無漏油現象。
15.3.9 不得在公司區域內熔化瀝青、焚燒樹葉、垃圾等。
15.3.10 各類建筑機械設備不得流灑油類物品。
15.3.11 不得向排水口傾倒廢油、殘漆等。
15.3.12 白天施工產生的噪音不得超過70分貝。
15.4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管理
15.4.1 乙方法人代表對全體施工人員負有領導和管理責任。在施工期間凡發生的人員傷害事故、環境污染事故、火災事故等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5.4.1.1 在施工過程中發生重大傷亡事故。
15.4.1.2 在施工過程中發生重大火災事故。
15.4.1.3 在施工過程中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
15.4.1.4 在施工過程中給其它人造成重大傷亡事故。
15.4.2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甲方人員傷害,設備設施損壞,乙方負責全部賠償。
15.4.3 因施工造成環境污染,乙方負責向政府有關部門上交排污費或罰款,其造成的甲方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5.4.4 對甲方下達的隱患通知單,應立即整改,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15.4.5 乙方進行施工的所有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的安全、環保管理,執行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
15.4.6 乙方主管安全的負責人及安全環保員應經常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環保檢查,杜絕違章,消防隱患,防止污染。
15.5 甲方的責任
15.5.1 甲方有責任對乙方進行安全、環保、防火教育,并提供甲方有關規章制度。
15.5.2 甲方安全環保檢查人員有權對施工現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環保檢查。有權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現象進行經濟處罰,有權令其停止作業。
15.5.3 對乙方的設備、設施有責任提出不安全隱患,有權停止使用。
15.5.4 對乙方施工人員配備的安全防護用品有權進行檢查監督。
15.5.5 對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工傷事故,有責任參予分析、處理、結案。
15.5.6 有責任對施工現場進行環保監測,對超過環保規定的現象有權進行處罰。
15.5.7 對乙方在施工中嚴重違反本協議的行為制止無效時,有權向市、區勞動監察部門上報。
15.6 違反本協議書的有關規定
15.6.1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有下列違章現象,甲方有權進行教育、警告、經濟處罰。罰款由安全保證金中扣除。
15.6.1.1 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無操作證者,每人次罰款伍拾元。
15.6.1.2 未按有關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每人次罰款伍拾元。
15.6.1.
3 對甲方下達的隱患通知單未按期解決,每項罰款伍拾元。
15.6.1.4 對其它違章現象,甲方制止不聽勸阻者,罰款伍拾元。
15.6.1.5 對造成污染的現象,每次罰款伍佰元。
15.7 其它事項
15.7.1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并遵照執行。
15.7.2 本協議書為施工附件,自簽約之日起生效。竣工后,乙方持安全保證金收據到資產運營部辦理返還安全保證金手續,本協議自動失效。如在甲方另有工程,必須重新簽訂協議書。
15.7.3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與施工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變更。
15.7.4 協議履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雙方簽字后生效。
16 本制度由公司主管工程項目的部門負責落實,資產運營部負責監督、檢查。
第11篇 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制度
為貫徹落實上級應急管理工作會議精神,加強我公司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國務院、省、市、縣各級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結合我公司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緊緊圍繞緊急狀態下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能力提高這一主線,全面加強應急救援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培育過硬的應急救援隊伍,提高救援人員的技術水平與救援隊伍的整體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救援行動中,達到快速、有序、有效的效果。經常性地開展應急救援培訓、訓練或演習應成為救援隊伍的一項重要的日常性工作。
二、基本任務
鍛煉和提高隊伍在突發事故情況下的快速搶險堵源、及時營救傷員、正確指導和幫助群眾防護或撤離、有效消除危害后果、開展現場急救和傷員轉送等應急救援技能和應急反應綜合素質,有效降低事故危害,減少事故損失。
三、基本要求
(1)應急演練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應急預案規定。
(2)領導重視、科學計劃。開展應急演練工作必須有領導的重視,給予資金等相應支持,必要時有關領導應參與演練過程并擔當與其職責相當的角色。
(3)結合實際、突出重點。應急演練應結合可能發生的危險源特點、潛在事故類型、可能發生事故的地點和氣象條件及應急準備工作的實際情況進行。演練應重點解決應急過程中組織指揮和協同配合問題,解決應急準備工作的不足,以提高應急行動整體效能。
(4)周密組織、統一指揮。演練策劃人員必須制定并落實保證演練達到目標的具體措施,各項演習活動應在統一指揮下實施,參演人員要嚴守演習現場規則,確保演習過程的安全。演習不得影響施工地的安全正常運行,不得使各類人員承受不必要的風險。
(5)由淺入深、分步實施。應急演習應遵循由下而上、先分后合、分步實施的原則,綜合性的應急演練應以若干次分練為基礎。
(6)講究實效、注重質量要求。應急演練指導機構應精干,工作程序要簡明,各類學習文件要實用,避免一切形式主義的安排,以取得實效為檢驗演習質量的唯一標準。
(7)應急演練原則上應避免影響公眾,如必須涉及有限數量公眾,則應在條件比較成熟時擇機進行。
四、應急培訓
制定培訓計劃,對應急救援系統各層次和崗位人員進行工作和任務分析,根據各崗位人員的職責,制定工作任務。
(1)崗位的總體目標;
(2)重要職責:按職責對工作全面說明;
(3)任務:每項職責下要履行的各種任務;
(4)任務說明:明確說明責任人該怎么做;
(5)小組與個人:個人執行任務和小組執行任務。
(6)要求應急人員了解和掌握如何識別危險、如何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如何啟動緊急警報系統、如何安全疏散人群、應急救援中常用的人工口對口呼吸和胸外按壓法等基本操作,重點是火災應急培訓以及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的培訓,強調重大危險源事故的不同應急水平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五、應急救援訓練與演習的目的
(1)應急救援訓練是指通過一定的方式來獲得或提高應急救援技能。演習是指按一定程式所開展的救援模擬演練。目的是為提高應急救援技術水平與救援隊伍的整體作戰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救援行動中,達到快速、有序、有效的效果。
(2)演習的目的是:驗證應急預案的整體或關鍵性局部是否可能有效的付諸實施;驗證預案在應對可能出現的各種意外情況方面所具備的適應性;找出預案可能需要進一步完善和修正的地方;確保建立和保持可靠的通信聯絡渠道;檢查所有有關組織是否已經熟悉并履行了他們的職責;檢查并提高應急救援的啟動能力。
六、應急救援訓練類型
應急訓練的基本內容主要包括基礎訓練、專業訓練、戰術訓練和自選科目訓練四類。
(1)基礎訓練。基礎訓練是應急隊伍的基本訓練內容之一,是確保完成各種應急救援任務的前提基礎。基礎訓練主要是指隊列訓練、體能訓練、防護裝備和通訊設備的使用訓練等內容。訓練的目的是應急人員具備良好的戰斗意志和作風,熟練掌握個人防護裝備的穿戴,通訊設備的使用等。
(2)專業訓練。專業技術關系到應急隊伍的實戰水平,是順利執行應急救援任務的關鍵,也是訓練的重要內容。主要包括專業常識、堵源技術、搶運和清消,以及現場急救等技術。通過訓練,救援隊伍應具備一定的救援專業技術,有效地發揮救援作用。
(3)戰術訓練。戰術訓練是救援隊伍綜合訓練的重要內容和各項專業技術的綜合運用,提高救援隊伍實踐能力的必要措施。通過訓練,使各級指揮員和救援人員具備良好的組織指揮能力和實際應變能力。
七、應急救援演習類型
演習分為全面演習、組合演習和單項演習。可在場區也可在場外進行。演習既可由公司單獨進行,以指揮、通信聯絡為主要內容,也可由應急救援專業隊伍進行演練。
(1)單項演習。是為了熟練掌握應急操作或完成某種特定任務所需的技能。是在完成對基本知識的學習以后才進行的。根據不同事故應急的特點,單項演習的大體內容有:
a.通信聯絡、通知、報告程序演練;
b.人員集中清點、裝備及物資器材到位(裝車)演練;
c.化學偵察動作演練:對事故發生區邊界確認行動,對危害區邊界變化情況時判定行動,對滯留區地點及危害程度偵察等;
e.防護行動演練:指導公眾隱蔽與撤離,通道封鎖與交通管制, 疏散人員接待中心的建立,特殊人群的行動安排,保衛重要目標與街道巡邏的演練等;
(2)組合演習。是為了發展或檢查應急組織之間及其與外部組織之間的相互協調性而進行的演習。主要演習可涉及各種組織,各機動偵察組之間的任務分工及協同方法的實際檢驗等。
(3)全面演習。是應急預案內規定的所有任務單位或其中絕大多數單位參加的全面檢查執行預案可能性的演習。主要目的是驗證各應急救援組織的執行任務能力,檢查他們之間相互協調能力,檢驗各類組織能否充分利用現有人力、物力來減小事故后果的嚴重度及確保公眾的安全與健康。
八、編制演練方案
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組織相關人員開展應急處置、救援演練和專項演練。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職工群眾,普及運輸安全知識和技能。
九、總結
各專業應急救援體系管理部門、各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救援基地、救援隊伍和救援人員都應定期開展針對性的演習,演習的具體形式可以是桌面演習、功能演習和全面演習,演習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對演習過程的不足進行評價和記錄,并在事后進行總結,及時發現并解決預案、資源、程序、能力、協同應急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持續提高應急能力。
第12篇 建筑安全施工管理工作程序
1、目的
明確各部門在安全施工措施中的職責,層層把關,使安全施工措施嚴細、可操作并得到嚴格執行。
2、 職責
2.1、 項目部計劃科
2.1.1負責組織相關專業編制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2.1.2負責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與施工計劃同等下達、同等考核。
2.2、技術項目部科
2.2.1、負責組織編制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參與審批;
2.2.2、參加有關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項目的審查。
2.3、項目部安監科
2.3.1、負責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匯總;
2.3.2、負責按規定對安全施工措施進行審批;
2.3.3、負責參與安全施工作業票的審批;
2.3.4、負責監督、檢查安全措施和安全施工作業票的執行情況。
2.4、施工工程處
2.4.1、負責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安全施工措施的編寫;
2.4.2、負責按規定填報安全施工作業票;
2.4.3、負責審批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施工作業票的交底和執行;
2.4.4、負責一般施工項目安全施工措施的審批、執行。
3、具體操作程序
3.1、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1.1、年末項目部計劃科組織各工程處編寫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1.2、項目部安監科負責匯總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1.3、項目部計劃科、技術科和安監科對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進行審批后報有關領導審批;
3.1.4、計劃科將批準后的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與施工計劃同等下達到工程處;
3.1.5、工程處負責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執行和按期完成;
3.1.6、項目部安監科負責對計劃的執行和完成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比。
3.2、安全施工措施:
3.2.1、工程處在開工前組織編制安全施工措施;
3.2.2、一般施工項目的安全施工措施由工程處專責工程師審批;
3.3.3、一般施工項目外的安全施工措施由項目部相關部門和領導審批;
3.3.4、工程處負責開工時按批準后的安全施工措施進行交底并在施工中嚴格執行;
3.3.5、項目部安監科負責對對工程處執行安全施工措施的情況進行檢查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