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物業保安部班前班后工作制度
物業保安部班前班后制度
班前:
1、整隊,清點人數,檢查儀容、儀表;
2、對上班執勤提出標準與要求,并講明班中的工作重點及注意事項;
3、對上級交待的事項予以傳達并布置;
4、對上班次工作中未完成事項需更對事項進行跟進的予以傳達布置,并指定或安排人員跟進、處理;
5、根據班組人員業務及思想情況,合理分配崗位;
班后:
1、整隊,清點人數,檢查儀容儀表;
2、對班中執勤情況進行講評;
3、對存在的問題進行處理或告誡,并提醒下次應注意事項;
4、對班后訓練或管理提出要求;
5、組織帶回;
保安部
第2篇 物業公司項目保安工作管理程序制度5
物業公司項目保安工作管理程序(五)
1.目的
建立一支訓練有素的保安隊伍、加強所轄區域的保安管理。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管理處
3.職責
3.1部門經理保安工作的全面指導、檢查、監督和考核。
3.2保安主管負責保安管理工作的具體組織、落實、建議和培訓。
3.3保安班長負責保安工作的具體實施。
4.方法和過程控制
4.1來訪人員的管理
4.1.1任何來訪人員進入小區(大廈)、須在來訪登記處進行登記。
4.1.2來訪人員必須服從小區(大廈)管理人員的合理管理、不得無理取鬧、發生爭執由管理處協調解決。
4.1.3凡來訪人員不可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物品進入小區(大廈)。
4.1.4執行公務的部隊、公安、政府公務員等人員、因公進入小區(大廈)、也應出示證件并登記入冊。
4.1.5無明確探訪對象的人員、在未明來意之前、不得進入小區(大廈)。
4.1.6來訪人員進入小區(大廈)內應愛護公共設施、維護環境衛生。
4.1.7小區(大廈)內所有設施、游樂場地等、只為住戶開放、來訪人員未經管理處同意不得使用。
4.1.8所有推銷、收破爛等閑雜人員、未經管理處允許、不得進入小區(大廈)。
4.1.9外來參觀人員如事先未與小區管理處取得聯系、應請其辦妥手續后再進入小區(大廈)。
4.2進場施工人員的管理
4.2.1所有施工人員憑管理處簽發的《臨時出入證》進入小區(大廈)。
4.2.2保安員在檢查《臨時出入證》時、應核對相片、施工人員姓名、證件有效期及管理處公章。
4.2.3若出入證丟失、施工人員應到管理處補辦證件后方可通行。
4.3內部員工管理
4.3.1內部員工應自覺服從保安人員的治安管理、主動提供配合。
4.3.2內部員工須使用指定的員工通道和專用電梯。
4.3.3內部員工離開轄區時、如有必要、應自覺接受安全檢查。
4.3.4內部員工在轄區內各項活動要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保安員在各自工作崗位范圍有權指出員工各種違章違紀現象。
4.4要害部門(位)的管理
4.4.1凡能影響全面安全的部門(位)均為要害部門(位)、包括:高低壓配電房、發電機房、消防中心、財務部、文件資料室和總經理室等、要害部門(位)要有明顯標識。
4.4.2其它人員因工作需要進入要害部門(位)、需經值班人員批準方可進入。
4.4.3凡在要害部門(位)工作的人員要忠于職守、具有強烈的責任心、認真學習崗位技術、消防知識、熟悉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4.4.4一切要害部門(位)、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
4.4.5消防設施、器材要加強管理、經常檢查、保持完好、嚴禁移動或挪作它用。
4.4.6機械設備、線路管道、儀表、閥門、開關等要建立定期維修保養制度。
4.4.7主管需定期對要害部門(位)的安全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4.5對拾遺物品的管理
4.5.1員工在小區(大廈)內撿獲任何物品都必須及時交到管理處。
4.5.2管理處當值人員在接到物品時、必須將所撿物品進行詳細記錄。
4.5.3所拾物品均由質檢員負責保管并張貼拾遺物品啟示通知顧客。
4.5.4貴重物品保留一年無人認領時、由部門經理上報公司另行處理、一般物品保留三個月無人認領時、由部門經理做出處理決定并報公司備案。
4.5.5顧客認領失物時、須說明失物的內容、失物地點和出示其他有效證明后方可簽字認領。
4.6控制中心的管理
4.6.1控制中心是整個大廈的控制樞紐、負責對接收到的信息進行處理、及時調度、安排有關人員執行。
4.6.2控制中心人員必須熟悉大廈各類管理人員的職責范圍和特長、熟悉大廈基本結構、設備、器材布置及其控制范圍。
4.6.3了解各類人員每天工作安排及行動去向。
4.6.4通過各類通訊設施、及時通知有關人員處理有關事宜及與公司的工作聯系。
4.6.5受理顧客投訴、及時調配人員處理并做好記錄。
4.6.6密切監視、熟練操作消防控制主機、及時處理火警、故障信號、并做好記錄。
4.6.7檢查消防控制主機回路、分區、隔離點、故障狀態及原因、檢查消防聯動柜監控性能及信號燈狀況。
4.6.8通過監視器密切監視出入大廈人員情況、發現可疑問及時通知附近有關人員注意和處理、并記錄在案。
4.6.9做好大廈公用房、設備房鑰匙的管理。
4.6.10指揮處理任何緊急情況、下達作戰方案、必要時通知有關領導或向社會機構求援、并做好詳細記錄。
4.6.11協調好保安、保潔管理工作。
4.6.12每天7:00收聽新聞及天氣預報、8:00~22:00按規定音量播放背景音樂、檢查控制中心各設備是否處與正常位置。
4.6.13做好交接班記錄。
4.6.14顧客裝修或專業技術人員需暫時隔離某報警點時、應積極配合、及時恢復并做好記錄。
4.6.15嚴格遵守設備保養計劃。
4.7對停車場的管理
4.7.1小區(大廈)內停車場屬于私家停車場、原則上外來車輛不得進入。
4.7.2顧客可根據需要向管理處申請租用車位。
4.7.3顧客申請經管理處經理審批后、簽訂《停車場車位租用協議書》。
4.7.4停車場保安憑管理處簽發的《車輛出入證》對車輛進行檢查、《車輛出入證》上須有車主及其車輛的相片、姓名及車牌號碼、車位號碼、車主房間號碼等資料、若資料有所變動、應及時知會管理處重新辦理。
4.7.5經同意進入小區(大廈)停車場的外來車輛、須服從車場保安的調度指揮、不得亂停亂放、擾亂車場秩序、若出現不服從管理者、保安員應立即通知部門主管以上人員進行處理。
4.7.6外來車輛停放時間超過半小時應按收費標準收費。
4.7.7出租車接送顧客進入后應馬上離開如需等候、應停靠在指定位置、司機不得下車離開停車場或在小區范圍內走動。
4.7.8進入車場的所有車輛都必需經車場保安員進行車輛外觀檢查、并做好記錄。
4.7.9車場內車輛如發生交通事故、保安員應立即保護現場、通知部門主管以上人員到現場處理、必要時須請交通部門進行處理。
4.7.10車場內車輛若發生故障、小型維修可在車場內進行、維修完后應清理周圍環境、其它維修禁止在車場內進行。
4.7.11車場內車輛如出現漏、滴油情況、車場保安員應立即通知車主進行檢查并處理、若通知不到車主須將情況上報部門主管、并按排保潔員進行清理。
4.7.12車場內嚴禁試剎車、駕駛練習。
4.7.13因車主原因造成車場內公共設施、設備損壞時、要追究車主責任、并賠償一切損失。
4.7.14因保安員原因造成車場內車輛損傷、追究保安員責任、情況嚴重時將追究刑事責任。
4.7.15違章處理方法采用警告、鎖車、罰款等形式。
4.8對參觀游覽客人的管理
4.8.1進入小區(大廈)的參觀游覽客人應衣冠整齊、注重禮儀、愛護小區(大廈)環境。
4.8.2參觀時應在指定范圍內活動、按指定路線行走。
4.8.3參觀游覽客人不得在小區(大廈)內高聲喧嘩、不得成群結隊、堵塞交通。
4.8.4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4.9突發事件的管理
4.9.1保安當值期間發現可疑情況或發現糾紛事件應及時與當值主管及其他同事聯系。 4.9.2對于正在發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制止并由當值主管組織人員對可疑人員進行查問。
4.9.3保安員對刑事犯罪現場進行保護、并征得部門經理同意后將可疑人物交公安部門處理。
4.9.4對糾紛事件、保安員應穩定事態的發展、并對當事人雙方進行勸阻、以制止事態的擴大。
4.9.5如糾紛是由顧客與我方意見不和而產生、我方當事人應禮貌地進行解說并等待上級領導到場處理。
4.9.6保安員因隊友處理糾紛事件到場協助、首先應了解事情的原因、發生經過、當事人的身份及申訴的理由、再行協助處理。
4.9.7當值主管到場后應了解情況、組織人員維護現場秩序、控制事態發展、對糾紛雙方進行勸解、以緩和事態、如事態不得以解決、應將糾紛雙方請到管理處、以將事情控制在最小范圍內。
4.9.8部門經理對糾紛雙方進行處理、調解、如若不能得以解決、將當事人雙方交有關部門處理。
4.9.9如若出現傷亡現象、部門經理組織人員保護好現場并將傷者送到醫院、并向公安機關報案。
4.10物資放行的管理
4.10.1由顧客到管理處辦理物資搬運申請手續、管理處當值人員需詳細填寫搬運物資名稱及搬運顧客資料、若非顧客本人辦理、須有顧客在《物資搬運放行條》上的簽名或委托書、當值人員除查驗申辦人的身份證外、還需與顧客本人聯系確認。
4.10.2由質檢員核對、追收尚未交繳的各項費用、并簽字認可。
4.10.3由保安員隨申請人到現場核實所搬貨物與申請內容是否相符、保安員登記搬運車輛車牌號、司機證號、身份證號、手續完善后、予以放行。
4.11夜間查崗的管理
4.11.1夜間查崗工作是保安管理的一項主要內容、目的在于檢查高管理處的保安員夜間工作狀況、保證夜間的保安工作質量。
4.11.2夜間查崗按照計劃制定和人員配置情況分為“a級檢查”、“b級檢查”和“c級檢查”三種、a、b級檢查事先必須制定年度檢查計劃、為保證查崗情況的真實性、須對制定的檢查計劃設立相應的保密范圍。
a.“a級檢查”系全公司范圍內的檢查、計劃由品質管理部運每年12月出31日前制定完成、報管理者代表審批、由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擔任查崗人員、計劃保密范圍至總經理、管理者代表及品質管理部、由品質管理部于計劃實施前段時間24小時內通知查崗人員、由管理者代表監督執行、“a級檢查”必須保證每年至少六次。
b.“b級檢查”是以各部門為單位的內部檢查、計劃由各部門經理于每年12月出31日前制定完成、報品質管理部審批、由主管級以上人員擔任查崗人員、計劃保密范圍至總經理、管理者代表、品質管理部及部門經理、由部門經理于計劃調節24小時內通知查崗人員、由品質管理部監督執行。“b級檢查”每月進行一次。
c.“c級檢查”系無計劃不定時的臨時性突擊檢查、通常在特殊情況下進行、由品質管理部或各部門經理臨時決定檢查范圍、查崗人員和查崗時間的組織安排。
4.11.3若檢查計劃在實施過程中因人員變動或其他原因需改變時、由原計劃編制部門負責調度、安排。
4.11.4夜間查崗必須包括以下內容
a. 保安員夜間工作狀況
b. 通信設備使用情況
c. 保安員準備配戴情況
d. 交接班記錄
4.11.5查崗人員須據實填寫《夜間查崗情況登記表》、并由接受檢查的當值人員簽字確認、查崗人員需將填好的表格于檢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交還發表部門(人)。
4.11.6檢查結果的處理
a. 品質管理部須對a級檢查的結果進行全公司范圍內的通報、并負責監督有關部門采取預防和糾正措施。
b. 各部門經理須對b級檢查的結果進行部門內部通報、并監督糾正預防措施的實施情況、并將檢查結果于檢查后一周內提交品質管理部備案、品質管理部根據b級檢查的情況決定是否進行全公司通報。
c. 由品質管理部組織的c級檢查結果處理方式同a級檢查、由部門經理組織的c級檢查結果處理方式同b級檢查。
5.監督執行
由管理者代表對保安工作管理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6.支持性文件
《保安崗位管理辦法》
第3篇 x物業保安部請銷假制度
物業保安部請銷假制度
1、保安員如有事需要請假的,需按規定填寫請銷假報告單。
2、請假一天的由班長批假,并將報告單交保安部存檔。
3、請假1天以上15天以下者由班長簽名后再交主任批假,并報人事部審批。
4、訓練學習期間一般不安排請假,訓練學習期間請假者《按獎懲條例》規定執行。
第4篇 物業管理保安員錄用程序制度
物業管理(保安)員錄用程序
(一)工作目標
(二)工作流程:
1.接受報名;
2.測試身高,符合《物業管理員錄用 標準》---身體要求項留下進入下一環節測試;
3.為時不超過20分鐘的筆試測試文化基礎;
4.合格者參加面試
a. 出示證件,并檢驗證件真偽;
b. 測試身體協調性與體能(即體測);
c. 測試語言表達能力;
d. 測試反應、思維及判斷能力;
e. 了解其工作經歷及個性特征;
f. 了解應試者對待面試的這份工作的期望值;
g. 確認面試合格;
h. 商談或告之薪金待遇、工作環境、雙方權利、義務等事宜,達成意向性意見。
5.至醫院參加軍檢合格,整理儀容,購置生活用品;
6.至部門領取政審表,填寫個人檔案,錄取指紋;
7.繳押金,領取飯卡及迷彩服;
8.參加為期十日的軍訓經考核合格;
9.合格,辦理入職手續;
10.試用三個月,合格轉正。
(三)注意事項:
1.測試身高項,特殊情況指'大專或以上學歷'、'有文藝、體育專長,能唱善舞'、'班長、黨員(兼有)退伍'等類情形,身高可低至為男170cm以上、女165cm以上;
2.筆試以生活常識、工作常識、地理時事為主,不宜超過20分鐘(附筆試試題);
3.測試身體協調性以走(齊步)、跑(跑步)、踢(正步)為主,并檢查手臂伸張程度、手指是否完好等;
4.測試身高和筆試由辦公室文員執行,面試由部門負責人`實施。
5.測試語言表達能力主要以朗誦短文、交流、口述等方式進行,排除口吃及反映遲鈍等(附面試問題設計)。
第5篇 某物業項目保安部交接班制度
物業項目保安部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員提前20分鐘做好接班的準備工作,準時接班。
2.接班人員要在值班室當面清點應交接的物品(如交接班本來訪登記本、手電筒、放行條、對講機等),檢查值班室內外衛生及值班用品的性能。發現問題做好記錄,并立即向班長和隊長匯報,否則接班后發現的問題,后果由當接班人員要負責。
3.交班人員要負責檢查接班人員,警容風紀,發現問題應及時糾正,對不聽從勸告者要向保安部匯報,交班接班人員不得互相包庇,如有發現,兩者都要嚴肅處理。
4.凡因交接班分不清而發生問題,要根據具體情況追查雙方責任。
5.凡是交接時間已到,接班人員尚未到位接班的。交班人員做好記錄,(包括時間和接班人員),同時交班人員要立即向班長匯報,班長不在時,要向保安部匯報,直到班長或隊長安排人員值班,才能離開崗位。
第6篇 物業公司保安宿舍管理制度17
物業公司保安宿舍管理制度(十七)
1、宿舍管理
1.1保持宿舍內、外清潔衛生,不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煙頭等雜物。
1.2每月1號或每周星期一由保安班長安排當月或一周內務輪值值班員,并張貼公布。
1.3內務值班員負責當天室內、門前責任區、衛生間的清潔衛生及公共物品的擺放。
1.4保持床面、墻面整潔,床上除了被子和枕頭外,不能放置其他物品(枕頭放于進門的一側,被子放于另一側),墻面不得亂涂亂畫和張貼。
1.5鞋子按要求擺放成線,鞋跟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香皂、毛巾按要求置于規定位置擺放成線。
1.6保持室內、放物柜內的整潔,室內、柜內不能擺放其它沒有定位的物品。
1.7人員來訪必須以不影響他人休息為前提,原則上接待時間不得超過二小時,來訪人員必須21:00前離開宿舍;來訪人員不得擅自進入保安員集體宿舍;未經客戶服務中心主任批準不準留宿外來人員。
1.8未經客戶服務中心主任批準任何人不得在外居住;未經保安班長同意,保安員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床位。
1.9保安員外出必須請假,請假外出及非值勤隊員21:00前必須返回宿舍休息。
1.10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劇毒及其它危險品。
1.11宿舍內應保持安靜,不得在室內喧嘩、打麻將,以免影響他人休息;打撲克和進行一些娛樂活動應注意他人休息,不允許帶任何賭博性質的活動。
1.12宿舍內不得設置爐灶炒菜做飯。
1.13夜間休息時間任何人不得吵鬧哼歌,交接班人員要做到輕手輕腳不得影響其他隊員休息。
1.14宿舍內的電源插座只能用于對講機充電及小功率電器。
1.15講究公共衛生;室內、外公用洗臉盆應保持干凈,廁所內應沖洗干凈,保持清潔無異味。
1.16所有保安員不得衣衫不整在宿舍外公共部位活動。
2、內務衛生標準
2.1宿舍地面干凈,無痰跡、果皮、紙屑等垃圾。墻面整潔無亂張貼、蜘蛛網等。宿舍內玻璃干凈無污漬。
2.2床上除了被子外不能放置其他物品,被子樣式應統一并疊成方形,床單樣式統一,床單表面整潔無異味;床下鞋子應擺放成線,鞋跟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制服、便裝應掛在指定位置。放物鐵柜擺放整齊表面無灰塵。
2.3口杯、牙具、香皂盒、水桶、毛巾按要求置于規定位置擺放成線。
2.4墻面、門窗、和其他區域無亂寫、亂畫、亂刻、亂張貼、亂懸掛現象。
2.5沖涼房和洗手間及時沖洗,無污垢、雜物和異味。
2.6宿舍內無易燃、易爆、劇毒及其他危險物品。
第7篇 山莊物業保安部對講機使用說明制度
山莊保安部對講機使用說明
一、使用對講機講話時,必須使用文明用語,統一普通話,嚴禁使用粗言爛語或其他非普通話類語言。
二、在他人使用對講機時,不得插入搶用,緊急情況除外。
三、在緊急報警時要保持冷靜,匯報敘說清楚,以便及時做出處理。
四、使用對講機時,只能將機握在手上或卡在右腰一側,距離腰帶環20cm處:禁止手提對講機天線、玩弄、拋扔對講機以及使對講機受較大的震動。
五、嚴禁淋濕對講機,要愛護裝備。
六、嚴禁將對講機及備用電池隨意亂放或借于他人使用。
七、要定期對對講機電池、主機件進行性能檢查;如發現有損壞,必須交到文員處,并說明損壞的原因;統一由維修部維修,嚴禁擅自維修。
八、使用對講機時應用代號呼號;與客人交流或靠近客人時,音量要調小,以免干擾客人談話。
九、交接班時應主動將對講機列為交接檢查內容之一,隨時檢查使用頻道是否準確,天線是否牢固,音量是否適中。
十、凡違反對講機使用規定的,將按《處罰條例》規定實施處分;因違規使用,造成對講機損壞或丟失的,除實施處分外,對造成損失做出相應賠償。
第8篇 某物業園區保安獎懲制度
物業園區保安獎懲制度
為了完善保安管理制度,加強保安隊伍自身建設,鼓勵保安人員做好本職工作,杜絕一切不良行為,以責、權、利相結合為原則,制定保安人員獎懲制度。
(1)獎勵細則:
1)發現并設法抓獲各種違法犯罪分子者。
2)保安人員見義勇為,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成績顯著者。
3)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抓獲違法犯罪分子及偵破案件,成績突出者。
4)積極參加搶險救災,保衛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成績顯著者。
5)為搞好區內的安全保衛工作積極出謀獻策,提出合理化建議,效果明顯者。
6)拾金不昧者。
7)年終被評為先進保安班(組)、'先進保安員'者。
8)被評為區、市、省政府'治安模范標兵'者。
9)凡在執勤中,日常管理中完成規定目標,無違紀違章行為和其他處罰,各項工作積極主動、圓滿完成者。
10)班長責任心強,以身作則,認真監督本班人員執勤、帶領本班人員圓滿完成任務者。
(2)懲罰細則:
1)保安人員在值班時看小說、玩游戲機、聽收錄機或進行其他與值班無關的事情。對屢教不改,造成一定損失的,將重罰,直至開除。
2)保安人員值班時在崗位上睡覺,對屢教不改,造成一定損失的,予以重罰,直至開除。
3)保安人員值班時擅離工作崗位。對屢教不改,造成一定損失者,予以重罰,直至開除。
4)酒后執勤(上班前3小時不準飲酒)并造成一定后果。
5)未按時交接班。對屢教不改者予以重罰。
6)執勤時,保安人員著裝不整、佩帶不齊。
7)未經部門主管批準,私自替人頂班。
8)未經領導同意,擅自帶人留宿者。
9)不按規定進行執勤登記,交接班不清楚,互相推卸責任者。
10)執勤中玩忽職守,疏于防范,致使責任范圍內發生門、窗被撬,發生案件和事故,造成不良影響的,視情節輕重處罰,直至開除。
11)驗收不細或私自帶無關人員進入重要警衛目標。
12)對公司及保安部下達的工作任務,未能如期完成,又沒有正當理由者。
13)扣留物品不登記,不上交;撿拾物品不報告、不上交者,另處以罰金。
14)違反保安器械使用規定,隨便轉借和使用,對無故損壞,丟失保安裝備或其他執勤設施的,按原價賠償。
15)在突發性事件或緊急情況下,臨陣脫逃或坐視不管者,視情節處罰,直至開除。
16)保安員監守自盜或以權謀私,經他人揭發并查明屬實者,解除聘用合同,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17)保安人員法制觀念淡薄,參與社會聚眾鬧事、嫖娼、賭博等,給公司聲譽造成嚴重影響的,作解聘處理。
18)無故不參加班以上會議或集體活動者。
19)不服從上級分配或隨意頂撞領導且屢教不改的,嚴肅處理。
20)執勤時不佩戴崗位證者。
第9篇 物業管理公司保安工作檢查制度格式怎樣的
物業管理公司保安工作檢查
一、目的:確保公司各項制度的執行及保安工作的順利開展,并作為日常考核的依據。
二、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所有保安。
三、職責:1.保安部經理對各管理處保安工作進行檢查。
2. 管理處主任:對管理處保安工作進行檢查、監督,作為對保安隊長的考核依據。
3. 保安隊長:對保安隊工作進行檢查、監督,作為對領班、副領班進行考核的依據。
4. 保安領班:對保安員工作進行檢查、監督,作為對保安員進行考核的依據。
四、相關文件:1.公司各項規章制度2.保安工作手冊3.各管理處制定的管理制度
五、操作規程:1.檢查分為日檢、周檢、月檢。
2. 日檢是保安隊長、領班、副領班根據保安工作檢驗標準對保安隊所有工作及隊員進行檢查,其中每周不得少于二次夜間查崗,并將日檢情況記錄,作 底工作考核的依據。
3. 周檢是指管理處主任對保安工作進行全面考查。
4. 月檢是指保安部經理、督導隊對各管理處保安工作進行全面檢查。
第10篇 物業保安部內務管理標準程序制度
物業保安部內務管理標準程序
1.0目的
規范保安隊員工內務管理,確保員工具有良好的作息環境.
2.0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全體保安員的內務管理.
3.0 職責
3.1 保安隊主管/領班負責督促檢查員工的內務生活.
3.2 宿舍寢室長負責員工宿舍的衛生管理.
4.0 程序要點
4.1 內務檢查
4.1.1保安隊主管視情況每月安排至少一次內務管理檢查:
a)檢查時由主管與質檢員聯合進行;
b)檢查時如發現有違反內務管理的現象及行為,應立即進行處理;
c)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作為員工績效考評的依據之一 .
4.1.2 保安隊領班對員工內務衛生進行檢查:
a)班前檢查個人衛生是否符合公司有關規定;
b)班后檢查員工是否按時作息等;
c)將檢查結果記錄在<<領班工作日記>>上.
4.1.3 宿舍寢室長每天不定期地巡視宿舍內務衛生情況:
a)及時制止違反內務管理的行為;
b)將巡視情況記錄在工作記錄本上;
c)對于一些不服從管理的員工,應記錄并向主管反映.
4.2 環境衛生標準
4.2.1 宿舍地面干凈,無痰跡,果皮,紙 ,煙頭等垃圾.
4.2.2 床鋪干凈整齊,被子折疊放好,床面上無雜物和亂堆放的物品,床單,被褥干凈無味,鞋于床下擺放,干凈無異味.
4.2.3 帽子,皮帶,口杯,臉盆等物品均按指定位置擺放,衣服均在晾衣區域晾曬.
4.2.4 墻面,門窗,和其它區域無亂寫,亂畫,亂刻,亂張貼,亂懸掛現象.
4.2.5 宿舍內每月進行滅蚊蠅.蟑螂工作,宿舍內害蟲少,洗手間及時沖洗 ,沒有污垢,雜物和臭氣.
4.2.6 室內無易燃,易爆,劇毒及其它危險物品.
4.3 作息標準
4.3.1 按規定時間起床,每晚零點前所有非當班員工必須熄燈就寢,中班人員可以延長至凌晨1:30分前熄燈就寢.
4.3.2電視房的開放時間為星期五、星期六、星期日19:00時-- 00:00時.
4.3.3凡遇不遵守作息制度的員工應給予記錄并上交主管處理.
4.3.4 嚴格執行外出請銷假制度:
保安隊員在上班時間內生病或特殊情況需請假時,請假時間在6小時以內向領班請示;1天內由主管批準;3天以上需部門經理批準方可外出;
4.3.5休息(假)期間,如發生情況,一經召喚,立即返回公司,聽候調遣.
4.4 宿舍管理制度
4.4.1愛護宿舍內公共設施,設備和公共財物,不隨意損壞或占為已用,保持公物的完好.
4.4.2 不私接電源,不存放危險和色情物品,不在宿舍內私設*,舞會,聚眾喝酒,賭博.
4.4.3未經許可不帶外人進入宿舍,不留外人在宿舍住宿.
4.4.4保持室內安靜,不在室內大聲喧嘩,打麻將, 不影響其他人員休息.
4.4.5輪流值日的值日生應認真清掃責任區的環境衛生,認真履行衛生監督職責.
4.4.6節約用水,用電,隨手關燈,關水.
4.4.7不隨意動用他人物品,不私自調換房間,床位或占用空床位.
4.4.8妥善保管個人物品,車輛按規定停放在指定的位置.
4.4.9潔身自好,不傳播庸俗,色情物品、畫冊、影碟等 .
5.0相關支持文件
5.1 <<員工宿舍管理作業規程>>
5.2<<員工績效考評實施標準作業規程>>
第11篇 新世界物業保安隊交接班管理制度
新世界物業保安隊交接班管理制度
1. 目的
規范保安大隊崗位交接班工作,確保工作交接清楚,責任明確到人。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保安大隊各崗位每天工作交接。
3.職責
3.1 保安主任負責交接工作的講評、指導及檢查工作。
3.2 當值治安中隊長負責交接指導工作。
3.3 當值治安員負責具體的交接班工作。
4.工作程序
4.1 交接班前集合
4.1.1嚴格執行《員工手冊》及《管理手冊》中的有關規定,不符合該規定中的儀容儀表不準上崗。
4.1.3所有接班人員應于接班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集合。
4.1.4注意自身形象,不得相互追逐、打鬧。
4.1.5保持良好的站立姿勢,不得蹲、坐。
4.1.6整理著裝,當值治安中隊長按《員工手冊》及《管理手冊》的規定檢查員工著裝。
4.1.7當值治安中隊長集合隊伍,清點人數,安排崗位并交待有關工作注意事項。
4.1.8集合過程應在15分鐘之內完成。
4.2接班
4.2.1所有當值人員準時到達各崗位進行崗位交接工作。
4.2.2交接班人員相互間應示禮問好。
4.2.3接班人員清點崗位上所有公共物品,如發現損壞或遺失應立即向隊長匯報,并要求上一班當值人員說明物品去向,做好記錄。
4.2.4認真查閱上一班值班記錄,詢問上一班工作完成情況,如有需要繼續跟進的工作應作好記錄并負責跟進。
4.2.5檢查區域內有無異常情況,在上一班當值治安員的帶領下,細致地檢查責任區域內的工作情況,如發現有異常則要求上一班當值人員做出解釋,并通知隊長前來處理,同時做好記錄。
4.2.6交接雙方在確認無誤后應在崗位交接班記錄本上簽名,接班人員開始接崗值勤。
4.3 交接
4.3.1各崗位在交班前需進行崗位清潔工作。
4.3.2認真做好值班記錄,收集整理好相關的工作依據,如:施工許可證、放行條、施工出入證等。
4.3.3在接班人員到達崗位時,主動向對方示禮問好。
4.3.4將未完成的工作如實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
4.3.5帶領接班人員細致地檢查區域內的工作情況。
4.3.6互相簽名后,方可離崗,并排隊趕往集合地點。
4.4交接班后集合
4.4.1當值治安中隊長在全部崗位交接清楚后集合隊伍、清點人數,并對值班情況進行講評,批評或指出不足,提出改正措施或意見。
4.4.2集隊帶到指定的區域后解散隊伍。
第12篇 某物業分公司保安隊獎懲制度
物業分公司保安隊獎懲制度
獎勵:
1、對舉報本保安隊隊員,敲詐勒索,違紀違法,每舉報一次屬實者獎:300元。
2、抓獲一名違法犯罪分子,獎:100元(三無人員除外)。
3、在追捕違法犯罪分子過程中,英勇負傷者獎:500元以上,負重傷者獎:1000元以上,并由管理處負責全部醫療費,犧牲者獎給親屬3萬元整。
4、協助保安隊或有關部門破獲案件一次獎:100元以上。
5、能遵守保安隊學習和訓練制度,學習和訓練成績優秀,工作積極肯干者,經班和隊里研究確定可獎:100元。
6、責任轄區每季無發生治安案件的獎全部責任人員共計200元。
7、若得一面錦旗者,獎500元。獎狀:獎50元;表揚信,獎20-100元。
懲罰:
1、打人,罰100元,并承擔受害人一切醫療費用,情節嚴重者,送司法部門按法律程序處理。
2、以查物證或其他借口為由,敲詐勒索他人錢物的,一次罰款300元,情節特別嚴重由保安隊開除并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3、在責任地段內發案一次,每個責任人罰50元以上。
4、工作不負責任,擅離職守,工作時間干與工作無關的事,一次罰款30元,二次罰款80元,三次者開除出隊。
5、在執勤時喝酒、會客、看書、看報、抽煙、坐下、躺下、閑談等,
一次罰款10-30元,二次30元,三次60元,屢教不改者勸其離隊。
6、有事不請假,上崗遲到早退,每次罰款10元,無故曠工不上崗,每曠工一天罰50元,并扣發當天工資,曠工兩天加倍處罰,曠工三天自動離隊除名。
7、凡違反保安隊內務衛生制度、條款條例,周內務務衛生評比最差者,一次罰10元,二次罰20元,連續三次罰款50元。
8、凡違反保安隊,儀容儀表規定者,每次罰款50元。
9、在逮捕違法犯罪分子時,退縮不前,貪生怕死,致使犯罪分子傷害到群眾、治安員和其他人員或讓犯罪分子逃脫,罰款200-500元,并按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和開除出隊。
10、對保安員擅自留人在保安隊宿舍留宿者,一次罰款30元,二次罰款60元,對在宿舍吵鬧及超過睡覺時間未歸者,一次罰款10元,整夜不回者,罰款50元。
11、不熟悉責任地段情況者,罰款10元。
12、發現情況不及時匯報者一次罰款10元。
13、發現有賭博,一次罰款50元以上,酌情給予50-300元罰款。
14、無故拖延上班時間超5分鐘以上者,罰款5元,二次15元,三次30元;若一月拖延達5次者,停班三天待處理,停班期間,不算出勤率,按兩倍計算并扣當月加班、夜班。
15、對安排工作落實不到位,沒在指定時間、質量完成,沒正當理由者,視情節給予10-200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