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管理工作制度
1、國家規定:特種設備主要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廠(礦)內機動車輛、防爆電氣設備等;
2、嚴格執行2003年2月19日頒布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第373號令);
3、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必須使翔有生產許可證或者安全認可證的物種設備,特種設備必須附有制造企業關于該產品或者部件的出廠合格證、使用維護說明書、裝箱清單等出廠隨機文件;
4、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必須對特種設備使用和維護的安全負責;
5、必須制定并嚴格執行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包括技術檔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規檢查、維修保養、定期報檢和應急措施等在內的特種設備安全使用和運營管理制度;
6、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指特種設備安裝、維修保養、操作等的人員)須經專業培訓和考核,取得特種設備作業資格證書后,方可從事相應工作;
7、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必須請取得特種設備安裝、維護保養、改造資格的單位來進行特種設備的安裝、維護與改造;
8、特種設備遇可能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的自然災害或者發生設備事故后,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而再次使用前,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影響安全的隱患;
9、使用單位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年檢、月檢、日檢等常規檢查制度,經檢查現有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故障運行。檢查應當做詳細記錄,并存檔備案;
10、在用特種設備實行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查制度,使用單位必須定期向使用特種設備所在地的監督檢驗機構申請定期檢驗。
安全檢驗合格標志超過有效期的特種設備不得使用;
11、特種設備一旦發生事故,使用單位必須采取緊急救援措施,防止災害擴大,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及有關部門報告;
12、新增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必須持監督檢驗機構出具的驗收檢驗報告和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到所在地區的地、市級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注冊登記。將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固定在特種設備顯著位置上后,方可以投入正式使用。
13、公司機動車使用應結合本公司生產或施工現場的實際隋況,按照國家gb4387《工業企業廠內鐵路、道路運輸安全規程》等標準的要求執行。
第2篇 某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一、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該持有上崗證,無證不得上崗。并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工作。
二、鍋爐工要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人不得進入鍋爐房;嚴禁在鍋爐房做其他無關事情。
三、按規定標準,經常對鍋爐用水進行水質檢修,發現水質不符合規定標準,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并協同解決。
四、水位計、壓力表、安全閥等附件必須齊全完好。壓力表、安全閥必須經鑒定合格在周期內使用。
五、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有關安全操作運行規程等項制度。按規定認真作好運行記錄和危險點的安全檢查記錄。
六、要建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小組,要有負責人,有安全管理人員。
七、要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檔案。
八、特種設備的要進行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九、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檢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要進行日常維護保養。
十、對特種設備要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自行檢查,至少每周一次,并作好記錄,發現情況及時處理。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近代裝置及有關附屬食品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
十一、 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十二、 經常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的培訓。
十三、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負責人報告。
十四、安全管理員或者單位負責人應經常對特種設備的使用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采取相應的措施。
十五、 對特種設備管理不嚴、違反安全管理制度的、發生事故的,根據情節的輕重,必須要負有法律責任。
第3篇 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申報辦理制度
一、目的
為做好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等工作,明確公司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申報手續,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申報辦理工作。
三、規定內容
1、嚴格按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所屬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機構申報辦理特種設備定期檢驗手續。
2、在特種設備安全檢驗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到山東省特檢院臨沂分院申報辦理特種設備定期檢驗手續。(約檢)
3、積極配合負責安全定期檢驗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機構進行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工作。
4、對定期檢驗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按要求進行整改。
5、對定期檢驗工作存在的爭議及時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請仲裁。
6、及時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機構領取《特種設備安全定期檢驗報告書》和《安全檢驗合格標志》。
7、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實施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申報辦理各項工作。
第4篇 幼兒園特種設備安全制度
為保證本單位使用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大型游樂設施等特種設備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規定,內容如下:
(一)特種設備的購置、安裝。凡屬特種設備均應由使用部門提出購置計劃,經本單位領導批準后,由出納負責購買持有國家相應制造許可證的生產單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術規范的特種設備。
特種設備安裝前,使用部門先確定具有國家相應安裝許可的單位負責安裝工作,開工前應照規定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辦理開工告知手續。任何部門不得擅自安裝未經批準的特種設備。
安裝完成后,本單位(或者應督促安裝單位)應向有關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驗收檢驗。
(二)對各類特種設備進行注冊登記。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由本單位王月杰同志負責向市、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注冊登記。登記標志以及檢驗合格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三)管理人員應明確所有設備的安裝位置、使用情況、操作人員、管理人員及安全狀況,并負責制定相關的設備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5篇 凈化設備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凈化設備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1、根據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專業性技術考核管理規則〉的有關規定,為了加強公司從事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和教育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和復審工作,提高安全生產技術知識和安全技術素質及實際操作技能,養活和避免工傷事故的發生及職業危害,保障職我的安全和健康,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2、按上崗要求,技術業務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并取得地、市以上勞動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做到持證上崗。
3、進行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行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無操作證者,嚴禁上崗作業。
4、特種作業人員要佩證上崗,并要按“操作證”限定的作業內容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犯規定,強迫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5、是從事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證要妥善保管,不準涂改、轉借,操作證如有遺失要及時向公司報告,聲明作廢。
6、外單位來公司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要服從公司的管理。
7、凡有特種作業人員的分公司要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進行動態管理,應保持特種作業人員相對穩定。
8、特種作業人員脫崗一年以上,再上崗時需重新進行安全技術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6篇 特種設備人員培訓教育制度
為了加強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司爐工、焊工、電梯、起重機械、壓力容器等工種)的培訓教育管理,確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必須對新工人進行入廠前的安全教育,了解企業的基本情況和存在危險性的設備或場所。
二、公司每年制訂培訓教育計劃,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崗位作業人員參加質監部門的取證和換證培訓學習。
三、對于司爐工、焊工、電梯、起重機械、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質監部門考核合格后方準許上崗。
四、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每二年復審一次。
五、公司建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檔案和名冊。
六、在采用新方法、添設新技術設備、制造新產品和調換工人工作的時候,必須對工人進行新操作法和新工作崗位的安全教育。
七、公司對職工進行經常的安全教育,堅持每月進行安全知識學習,學習規章制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事故安全分析,自我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提高安全技術操作水平。
第7篇 特種設備使用與維護保養安全管理制度
一、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嚴格培訓合格后方可操作,必須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
二、設備科應對設備每月進行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三、特種設各的例行保養,一級保養工作由操作人員援照保養規程獨立完成。二級保養由操作人員和維護人員按保養規程共同完成。并在履歷書保養表上做好記錄。三級保養工作應由主管人員下達任務單,維修人員按保養規程認真完成后填寫驗收單,經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設備運行至大修時,應由主管部門下達任務單,填寫申請表。設備大修申請表經公司生產部批準后,方可進行大修工作,工作中精心拆卸,精心安裝,確保維修質量,認真填寫保養驗收單和使用材料明細表,經公司生產部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凡到外部進行檢修或加工制作酌設備,必須經過技術人員鑒定。外修費較高,精確度要求較高的檢修項目應簽訂檢修協議。
六、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經效驗、檢修并做好記錄。
第8篇 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1.為規范與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維修工作,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制定本制度。
2.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應符合國家法規、規范和技術要求。
3.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由使用部門、操作人員負責,并做好記錄。
4.特種設備維護、保養應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
5.特種設備檢查實行班組日檢、拌合站周檢、安全質量管理部人員月檢的三級檢查制度,并做好檢查記錄。有關部門必須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和附屬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
6.對特種設備進行科學管理,合理保養,計劃檢修,鞏固提高設備完好率,保證指標的實現。
7.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并結合設備檢修計劃予以消除。
8.定期檢查維護,并主動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行情況
9.設備執行“定人定機”的專人負責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10.認真做好設備重點部位的維護保養工作。
11.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工作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1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或報告主管領導處理。
第9篇 特種機械設備的管理制度
為保證特種機械安全運行,保障人身和設備安全,更好的為施工生產服務,根據有關規定,結合項目經理部特種機械的特殊性能和用途,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法使用范圍,各種類塔式起重機、履帶起重機、汽車起重機、施工垂直提升設備、輪胎起重機。
2、特種機械設備的安裝,檢驗、報廢與管理等,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規程、標準和常州市的有關要求。
3、項目部應加強對特種機械設備的管理領導,安質部負責監察監督工作。
4、對新購進的特種機械設備必須組織專門人員進行驗收,按生產廠提供的技術資料核對。隨機附件資料產品合格證必須完整無缺,驗收人員必須簽字。
5、特種機械必須設有各類制動器,超負荷限制器,防傾覆行程限位和緩沖器,防碰撞和防爆炸裝置,各種指示儀表,聲光信號和其他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
6、特種機械的電器設備和電器線路,必須符合有關電器技術條件的規定,并附有檢驗合格的證明資料。
7、使用特種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操作證必須按規定期限進行復檢。
8、操作特種機械設備必須嚴格按照該類型的機械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中嚴格注視各種指示標志,發現異常和異響立即關機,消除故障后才能繼續開機。
第10篇 特種設備節能管理制度
1、為做好本單位特種設備節能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和能效指標的特種設備,以及國家產業政策明令淘汰的特種設備。
3、對特種設備應申請安全性能檢驗和能效測試,發現特種設備不符合能效指標的,應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整改,對能耗嚴重超標的特種設備,應及時整改后方可繼續使用。
4、應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節能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知識。
第11篇 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和安裝安全性能監督檢驗的制度
1、接受質監部門的監督檢查,適時向市質監局申報安裝前告知手續。
2、對安全監察部門開展的安全檢查積極配合,做好公司各項安全工作。
3、每年年底前向市質監部門安全監察機構報告氣瓶安裝數量和質量。
4、發現所安裝的氣瓶存在重大質量問題要立即報告,問題解決后再開始安裝。
5、發生氣瓶安全事故要立即報告,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原因調查。
6、為監督檢驗機構的監檢工作提供方便。
7、需監督檢驗人員到現場確認時,應確認無誤后再進行下一個程序的安裝。
8、對監檢機構發出的《監督意見通知書》要立即整改并及時反饋。監檢過程需要的各種數據要及時提供。
9、由質保工程師負責與安全監察機構和監督檢驗機構聯系,保證聯系暢通。
第12篇 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制度范本
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制度
1、不設置特種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禁區',自覺接受監督管理;
2、自覺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和檢驗檢測機構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
3、自覺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對特種設備的調查和現場安全監察;
4、及時反映特種設備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邀請有關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分析指導,確保設備的安全運行;
5、積極配合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的監督檢查,如實提供有關文件和資料,如實反映實際情況;
6、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到位。待事故隱患徹底消除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