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小學安全工作信息報告制度
1、發生一般安全事故或了解有與安全有關信息的,第一現場的責任人或知情人要及時將情況報告給該學生的班主任、學校值班領導,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惡化。
2、發生嚴重安全事故,學校在了解情況后,按照安全信息報送程序將安全信息報逐級上報。發生食物中毒或傳染病疫情,還要報衛生防疫部門。
3、發生安全事故的,班主任要及時通知家長到校,主動協助解決,不遲延。
4、發生安全事故,為了保證學校穩定,作好安全教育工作,可以將情況向全體學生通報。
5、班主任應將學校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勤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6、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班主任應當做好安全信息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信息資料,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第2篇 鄉d小學安全工作信息報告制度
鄉小學安全工作信息報告制度
1、發生一般安全事故或了解有與安全有關信息的,第一現場的責任人或知情人要及時將情況報告給該學生的班主任、學校值班領導,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惡化。
2、發生嚴重安全事故,學校在了解情況后,按照安全信息報送程序將安全信息報zz鄉總校部。發生食物中毒或傳染病疫情,還要報衛生防疫部門。
3、發生安全事故的,班主任要及時通知家長到校,主動協助解決,不遲延。
4、發生安全事故,為了保證學校穩定,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可以將情況向全體學生通報。
5、班主任應將學校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勤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6、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班主任應當做好安全信息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信息資料,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第3篇 中心小學安全工作信息報告制度
1、發生一般安全事故或了解有與安全有關信息的,第一現場的責任人或知情人要及時將情況報告給該學生的班主任、學校值班領導,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惡化。
2、發生嚴重安全事故,學校在了解情況后,按照安全信息報送程序將安全信息報逐級上報。發生食物中毒或傳染病疫情,還要報衛生防疫部門。
3、發生安全事故的,班主任要及時通知家長到校,主動協助解決,不遲延。
4、發生安全事故,為了保證學校穩定,作好安全教育工作,可以將情況向全體學生通報。
5、班主任應將學校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勤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6、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班主任應當做好安全信息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信息資料,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第4篇 小學學校安全工作信息報告制度
小學(學校)安全工作信息報告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監管,嚴格安全事故信息管理,及時、妥善地處置學校突發的安全事故,特制訂本制度。
一、區教育局負責學校安全事故信息收集、上報,并監督和組織學校信息報告管理工作。
二、信息報告實行隨時、逐級上報制度,如遇特殊情況可疑越級報告。
三、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和和主管部門報告。各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并按照相關預案和領導要求開展工作。
四重特大事故從發生至終結信息報告,分為初次報告、進展報告、總結報告。
1、初次報告。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傷亡人數,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采取的應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
2、進展報告。根據事故處理的進展變化及上級的要求隨時上報。報告的信息包括事故的發展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等。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
3、總結報告。報告事故的結論,對事故發生和處理進行總結,分析發生事故的原因,吸取教訓,提出今后對類似事件的防范措施。
五、信息報送原則。
1、迅速: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時,最先發現或接到報告的學校和個人應在第一時間內向當地政府和區教育部門報告,不得延報。區教育局應在事故發生2小時內立即報告市教育局。發生一般事故時,學校應在2小時內向主管教育局報告,區教育局在接到報告后2小時內向當地政府和市教育局報告。
2、準確:信息內容要客觀翔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
六、對報告工作不負責任,信息反饋不及時,有意包庇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造成事態擴展和嚴重后果的,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構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