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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某企業財務目標管理制度(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3-16 07:05:46 查看人數:62

      某某企業財務目標管理制度

      第1篇 某某企業財務目標管理制度

      公司的每一個部門都不能缺失了它的管理,而對于財務部來說,掌管著公司整個的利潤支出,自然對財務就有一定的財務目標管理,下面企業管理網為大家整理了某企業財務目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

      第一條總目標:加強管理,研究創新,擴大營業額,控制成本,創造利潤。

      第二條各部門目標:

      1.貿易部:

      (1)充分消化現有產能。

      (2)利用現有市場,購銷相關產品,擴大營業額。

      (3)銷售費用的控制(運輸費用、報關費用、保險費用等)。

      (4)呆品處理。

      (5)外銷成長率()%,年度外銷金額()元。

      2.內銷部:

      (1)估計內銷產品銷售數量,協調生產管理中心建立適當庫存量。

      (2)建立內銷銷售網,擴大現有客戶的采購規格及數量。

      (3)呆品處理。

      (4)內銷成長率()%,年度內銷金額()元。

      3.供應部:

      (1)建立機物料abc分類,實施重點控制。

      (2)建立各主要原物料安全庫存量、經濟采購量。選擇優良供應廠商,商訂長期采購合同;加強比價功能,降低采購價格。

      (3)降低平均庫存量:a料()天,()磅。b料()天,()磅。機物料降低()%,()元。

      4.總務部人事科:

      (1)建立員工進用升遷、薪資考核獎懲的人事制度。

      (2)精簡人事,控制管理費用。

      5.事業關系室:

      (1)建立人、物出入廠管理規則。

      (2)加強警衛勤務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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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篇 zz合伙企業的財務制度

      現在很多企業的經營形式都是合伙股份的形式的,合伙企業在財務管理方面如何管理才更效,更正規,才能保障各合伙人的利益呢以下是詳細的合伙企業的財務制度資料,僅供參考。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

      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由會計兼任承擔。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條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一條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二條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條規定處理。

      凡一周內收入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收入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三條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帳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費用報銷管理規定

      一、費用報銷單書寫:

      1、費用填寫日期:填寫實際送到財務部的日期。

      2、單據張數:附件+費用報銷單。

      (一)費用內容:

      1、購物:某日期、某某人去某地某物(型號、特征)用途、數量。

      2、工程合同:某公司在某處安裝(維修、建設等)某某工程、某部份款。

      3、軟件合同:某公司對某軟件(系統)進行開發安裝(維護)某部份款。

      4、手機話費:某某日期、某某人、某某號碼實報話費。

      (二)金額填寫:

      1、書寫工整、涂改無效。

      2、書寫規范、大小需正確書寫,正確封面頂。

      小寫例:正:1701761258.001701761258.10

      17017612581701761258.1

      大寫例:正:1701761.258.10○*萬壹仟貳佰伍拾捌元壹角零分

      170176258.00○*萬○*仟貳佰伍拾捌元零角零分

      錯:170176258.00萬170176仟貳佰伍拾捌元另角零分

      170176258.00另萬另仟貳佰伍拾捌元零角零分

      主管意見:1、先經部門領導簽“情況屬實”或其它更恰當的批示字樣;然后由主管副總簽核“同意報銷”。

      2、簽名寫全名,并簽具日期。

      二、費用報銷原始單據要求:

      (一)發票:

      1、發票必須有寧波市鑫洋電器有限公司的抬頭,不可以其他名稱代替,或開錯抬頭等。

      2、發票必須填定明細,不可以籠統的填寫,必要時需附清單,清單須加蓋供應商公章或財務章,但發票必須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3、發票必須是通過正規途徑取得。

      4、購買物品,須辦理驗收手續,發票承辦人員與驗收人員在發票背面簽名,并附上“采購請購單”。

      5、發票填寫必須完整,各戶名、日期、摘要、金額、填票人、收款人、供應商名稱,“缺”一不可。

      6、其他附件

      6.1含復印件的必須交送原件與復印件校對,在由相關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不確認,簽下“與原件核對無誤某某人、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方為有效附件。

      6.2車修理及保養必須附修理廠的清單。

      6.3由倉庫簽收的物品,都必須有倉庫的驗收,并附“供應商的送貨單”、“采購請購單”等。

      6.4付工程合同尾款或1000元以上的維修款項,都必需填寫完工報告,由副總經批示后方可作為有效的附件;1000元以下的維修款,有完工報告,由相關人確認后,由經手人部門經理簽名。

      注:各部門簽訂的經濟合同,財務必須持原件一件。

      三、送審費用報銷

      1、必須單證齊全,不再允許憑發票或收據付款。

      2、購材料須有收貨人及驗收人簽名,且附上采購請購單。

      費用報銷程序(包括貨款)(說見圖1-1)

      報銷人:

      1、有借支的費用報銷將在一周內完成,延遲不報者先扣工資,若無特殊理由,將罰款50-200元。

      2、報銷人可在費用報銷送單三個工作日后進行追蹤。

      3、有經常性借支人員可采用“備用金”形式,開支后可按實報銷,不沖銷借款,長期保持500-1000的借款;借款可先由財務部審核。

      4、借支憑借款單必要時附上附件,方可借款,借款單上應注明內容及還款日期。

      部門主管:

      1、對本部門的費用報銷真實性,費用額度等進行把關,對源頭進行控制。

      2、財務部將有問題的報銷單據退至報銷人處。

      會計:

      1、費用報銷單送審時間為每周的周一至周三上午7:30-8:30

      2、會計對費用報銷單據合法性、真實性、合理性、進行審查。

      第二十四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六條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七條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三十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一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二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三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四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主任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主管副總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六條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主任、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八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四十一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處罰辦法

      第四十二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三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第3篇 h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為加強公司財務工作管理,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工業企業財務制度》特制定以下企業財務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有效規范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財務經理、會計、出納、和審計人員組成。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財務工作崗位職責第五條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組織領導財務部門的工作,分配和監督其他人員的工作任務,制定考核獎懲指標;(五)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財務核算體系,生產管理控制流程,成本歸集分配制度;(六)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財務工作管理第九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財務經理負責審核,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經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經濟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行政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第四章支票管理第十九條支票由出納員或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請購審批單',經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財務經理、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借款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一條支票借款應在簽發支票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清算,超期的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借款單'轉應收個人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二條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由支票領用人辦理現金借款手續,并按現金借款管理規定執行。

      凡一周內支出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支出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

      第二十三條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帳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財務經理會同總經理聯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經總經理授權可委托其他負責人代簽,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五章現金管理第二十五條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二)個人勞務報酬;(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六條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七條公司固定資產、原料輔料、車輛保管維修、代辦運輸費用、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財務經理批準。

      第三十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借款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財務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一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審批程序第二條執行。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二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三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四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行政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財務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六條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門經理、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銀行存款帳目,逐筆記載現金、銀行款項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六章會計檔案管理第三十八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第四十一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財務經理批準。

      第七章處罰辦法第四十二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三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八章附則(一)財務負責人工作責任制度(二)出納作業處理準則(三)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范(四)借款及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審批程序(五)其他有待補充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第四十四條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試行。

      附則一、財務部門負責人工作責任制度一、職務第一條在公司董事會和總經理領導下,負責公司資金調配、成本核算和財務管理,推行現代化管理方式,進行企業經濟核算和分析工作,并反映其成效。

      第二條嚴格執行國家財經制度、財經紀律以及財務會計制度。認真貫徹統一的財務管理制度,加強財務管理,遵守國家政策、法令。保證國家、公司利益不受侵犯。

      第三條根據公司年度生產經營綜合計劃編制公司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和成本計劃,并加強管理,促進各項經濟指標實現。確保按期組織稅利上繳,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第四條組織制訂儲備、生產、成品資金定額,嚴格費用開支,加強成本管理,搞好經濟活動分析,搜集、整理、積累歷年各項原始資料,指導車間經濟核算工作,促進工廠經濟效益逐年提高。

      第五條負責企業資金管理,監督其增減變動,負責盤盈、盤虧、報廢清理、貨款結算、催收和處理等工作。做到情況清楚,手續完備,數據準確,處理及時。

      第六條嚴格執行國家價格政策,搜集整理價格資料,負責制訂公司廠內內勞務、產成品、半成品、物資等的計劃價格,并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和車間對材料、半成品、產成品正確計價和銷售。

      第七條負責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搜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第八條負責對全公司重要經濟合同的審查會簽。并監督經濟合同的執行,確保公司利益不受損害。

      第九條負責組織起草財務方面的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

      第十條根據公司方針目標展開要求,負責本部門方針目標的展開、檢查、診斷和落實工作。

      第十一條負責完成公司領導臨時布置的各項任務。

      二、職權第一條對公司廠內各項資金和費用的使用有檢查、監督權。有權根據廠內生產經營情況發生的變化,對資金、費用的使用提出調整方案。

      第二條對違反國家政策、財經制度、財經紀律的收、支款項有權勸阻、制止。

      第三條對公司集中審編的有關財經方面的規定和管理制度有權提出修改意見。

      第四條有權對各倉庫和工程、生產作業項目的節約和浪費情況進行檢查并提出獎懲意見。

      第五條有權組織召開經濟活動分析會,并向各部門索取有關資料和報表。

      第六條有權要求有關部門提供編制年、季、月度財務成本計劃所需的各種有關資料。

      三、職責第一條對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法令政策、制度不嚴或處理財會業務不當,造成違章、罰款、浪費等現象負責。

      第二條對公司的有關成本、利潤、資金等方面的經濟效益指標因措施不力完不成計劃負責。

      第三條對由于資金計劃不周、管理不善、監督不嚴、影響生產工作負責。

      第四條對不及時清理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往來賬款、在途資金等賬戶造成損失負責。

      第五條對國家規定的財務檔案資料整理歸檔不及時,管理不嚴、出現損壞、遺失等現象負責。

      第六條對成本資金、價格控制管理不嚴,經濟活動分析不及時,影響公司經濟效益指標完成負責。

      第七條根據公司方針目標展開要求,未能及時對本部門方針目標展開、檢查、診斷、落實負責。

      附則二、出納作業處理準則第一條本處理準則包括現金及銀行存款收入與支出等作業。

      第二條為便于零星支付起見,可設備用金,采用定額制,其額度由總經理核定,其備用金由出納經管。

      第三條出納辦理現金、票據的支付,登記及移轉等業務,要嚴格遵守公司的付款審批程序。

      第四條除提取備用金外,所有支出憑證應由會計嚴格審核其內容與金額是否與實際相符,領款人的印鑒是否相符,如有疑問應先查詢后出納方能支付。

      第五條凡一次支付未超過1,000元者徑由公司備用金支付外,其余一律以支票等銀行轉賬支付。

      第六條出納人員對各項貨款及費用的支付,應將本支票或現金交付受款人或廠商,本公司人員不得代領,如因特殊原因必需由本公司人員代領者,需經財務經理核準。

      第七條公司一切支付,應以處理合法、合規的發票或憑證為依據,任何要求先行支付后補手續者均應予拒絕。

      第八條支付款項應在傳票上簽署領款人印鑒,付訖后加蓋付訖章及經手人戳記。第九條本公司支付款項的付款程序,悉依照下列步驟辦理。

      (一)原始憑證的審核:1.國內采購、工程發包款:應根據統一發票、普通憑證,以及收到貨物、設備的驗收單并附請購單經有關部門經理簽章證明及核準,公司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后,送交財務部門開具支票或匯票。

      2.預付、暫付款項:應根據合同或相關協議文件,由經辦人員填具借款單,注明合同文件字號,呈報核準后送交財務部門開具支款。

      3.一般費用:應根據發票、收據或內部憑證,由經辦人員填具付款憑證,經有關部門主管簽章證明及公司核準,送交財務部門開具付款。

      (二)會計憑證的核準:1.會計應負責審核原始憑證的各項經濟內容,對不能確定的事項報財務經理審核。

      2.會計審核傳票時,應先審核原始憑證是否符合稅收法律及公司規定的手續。

      3.傳票經財務經理,及總經理核準后,送交會計轉出納辦理支付工作。

      第十條有關貨物運費及外匯結售匯款、發樣,及各項費用等支出款,應填具'借款單'或'支款憑證',附發票、許可證影印件,送交會計部門以'預付'或'暫付'方式制票轉出納辦理支付。前述款項可由經辦人員直接向出納簽收,但必須于支付后7日內向會計辦理沖轉手續。

      第十一條本公司各項支出的付款日期如下:(一)國內采購貨品的付款,每月25日集中付款一次(星期日及例假日順延),但以原始憑證經核準后于付款日前5日送達財務部門者為限。

      (二)一般費用的付款:經常發生的費用,仍以前項期限辦理,內部員工費用,每天支付的,以原始憑證齊全并經核準者為限。

      (三)薪金工資的付款:1.工資:全體員工工資均于每月15日前轉賬支付。

      2.過節費和補貼:過節費在節日前一周內,補貼在月底支付。

      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支付者,得由經辦部門另行簽呈財務經理轉呈總經理批準后,再予以支付。

      第十二條出納支付款項若有扣繳事釷保劭釹鈑詿臥0日前填具有關機構規定的報繳書向公庫繳納,并以影本一份并附于傳票后,凡有扣繳稅款及免扣繳應申報事項者,出納應于次年元月底前填具有關機構規定的憑單向稽征機關申報,并將正、副本交各納稅義務人。

      第十三條薪金工資的支付,應由行政部根據考勤表會同財務部編制'工資表',于付款期限前一周內送交出納。

      第十四條業務部門于收到貨款后,應將其中所收貨款如數解繳出納,出納應將解繳憑證送交會計,并據以編制傳票。銷售部門收到匯款通知時,也要及時送交出納,以便及早落實回款來源。

      第十五條為便于辦理薪資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起見,公司員工應于每年度開始一個月內,及新進人員報到時,填報'薪資所得受領人申報表',由出納收執,作為所得稅扣繳申報的依據,出納應就每一員工給付薪工資及扣繳情況填載于'各類收入所得扣繳資料登記表'上,作為日后扣繳申報之用。

      第十六條凡依法應扣繳的所得稅款及依法應貼用印花稅票,若因主辦人員的疏忽發生漏扣、漏報、漏貼或短扣、短報、短貼等情事以致遭受處罰者,以及勞工保險費的滯繳事項,其滯納金及罰金應由經辦人員及其直屬部門負責人賠償。

      附則三、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定第一條充分體現會計信息的可靠性,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會計科目的運用及帳戶的設置、按《企業會計制度》執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設置,個別因公司業務需要新增會計科目時,須報批準。

      第四條會計核算組織程序:采用記帳憑證匯總表核算程序,記帳憑證匯總表核算組織程序如下:(一)根據審核后的原始憑證填制記帳憑證;(二)根據原始憑證匯總表編制記帳憑證匯總表;(三)根據記帳憑證匯總登記總分類帳;(四)根據原始憑證登記現金日記帳和銀行日記帳;(五)根據記帳憑證及所附的原始憑證登記各明細分類帳;(六)月終,根據總分類帳和各明細分類帳編制會計報表。

      記帳憑證匯總表核算組織程序的特點是:先定期(5天或10天)將所有記帳憑證匯總編制成科目匯總表,然后再根據科目憑證匯總表登記總分類帳。

      記帳憑證匯總表的編制方法是:根據一定時期的全部記帳憑證,按照相同科目歸類,定期(5天或10天)匯總每一會計科目的借方本期發生額和貸方本期發生額,填寫在科目憑證匯總表的相關欄內,以反映全部會計科目的借方本期發生額和貸方本期發生額。

      第五條記帳規則:(一)記帳須根據審核過的會計憑證。除按照會計核算要求進行轉帳時,用記帳員寫的轉帳說明作記帳依據外,其它記帳憑證都必須以合法的原始憑證為依據。沒有合法的憑證,不能登記帳簿,且每張記帳憑證必須由制單、復核、記帳,會計主管分別簽名,不得省略。

      (二)登記帳簿時用鋼筆或碳素筆寫(除了復寫的以外,不得使用鉛筆和圓珠筆)。

      (三)記帳憑證和帳簿上的會計科目以及子、細目用全稱,不得隨意簡化或使用代號。

      (四)會計分錄的科目對應關系,原則上一種經濟事項分別或匯總編一套分錄,不得將不同內容的多種經濟事項合并編制一套分錄。

      (五)明細帳應隨時登記,總帳定期登記,一般不超過10天。

      (六)每一筆帳須記明日期、憑證號碼和摘要,經濟事項的摘要不能過分簡略,以保證第三者能看清楚。每筆帳記完后,在記帳憑證上劃'∨'號。

      (七)記帳的文字和數字應端正、清楚、嚴禁刮擦、挖補或涂改,不得跳行隔頁。應將空行或空頁劃斜紅線注銷。

      (八)記帳發生錯誤,用以下方法更正:1.記帳前發現記帳憑證有錯誤,應先更正或重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或帳簿上的數字差錯,應在錯誤的全部數字正中劃紅線,表示注銷,并由經辦人員加蓋小圖章后,將正確的數字寫在應記的欄或行內。

      2.記帳后發現記帳憑證中會計科目、借貸方式或金額錯誤時,先用紅字填制一套與原用科目、借貸方向和金額相同的記帳憑證,以沖銷原來的記錄,然后重新填制正確的記帳憑證,一并登記入帳。如果會計科目和借貸方向正確,只是金額錯誤,也可另行填制記帳憑證,增加或沖減相差的金額。更正后應在摘要中注明原記帳憑證的日期和號碼,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據。

      3.報出會計報表后發現記帳差錯時,如不需要變更原來報表的,可以填制正確的記帳憑證,一并登記入帳。如果會計科目和借貸方向正確,只是金額錯誤,也可另行填制記帳憑證,增加或沖減相差的金額。更正后應在摘要中注明原記帳憑證的日期和號碼,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據。

      (九)紅字沖帳除了用于更正的錯誤外,還可以用于下列事項:1.經濟業務完成后,發生退回或退出;2.經濟業務計算錯誤而發生多付或多收;3.帳戶的借方或貸方發生額需要保持一個方向;4.其它必須沖銷原記數字的事項。

      (十)各帳戶在一張帳頁記滿后接記次頁時,需要加計發生額的帳戶,應將加計的借貸發生總額和結出的余額記在次頁的第一行內,并在摘要欄'承前頁'(十一)月、季、年度末,記完帳后應辦理結帳,為了便于結轉成本和編制會計報表,需要發生額的帳戶,應分別結出月份季度和年度發生額,在摘要欄注明'本月合計'、'本季合計'和'本年合計'的字樣,在月結、季結數字上端和下端均劃單紅線,在年結數字下端劃雙紅線。總結的數字本身均不得用紅字書寫。發生筆數不多的帳戶,也可不結總。不需要加計發生額的帳戶,應隨時結出余額,并在月份、季度余額下端劃單紅線,在年度余額下端劃雙紅線。

      (十二)編制會計報表前,必須把總帳和明細帳記載齊全,試算平衡,每個科目的明細帳各帳戶的數額相加總和同該科目的總帳數額核對相符。不準先出報表,后補記帳簿。

      (十三)年度更換新帳時,需要結轉新年度的余額,可直接過到新帳各該帳戶的第一行,并在摘要欄內注明'上年結轉'字樣。必要時,詳細注明余額組成內容,在舊帳的最后一行數字下面注明'結轉下年'字樣。結轉以后的空白行格包括不結轉余額的帳戶,劃一條余線注銷或蓋戳注銷。

      第六條結帳、對帳:(一)結帳是結算各種帳簿記錄,它是在一定時期內所發生的經濟業務全部登記入帳的基礎上進行的,具體內容如下:1.在結帳時,首先應將本期內所發生的經濟業務記入有關帳簿。

      2.本期內所有的轉帳業務,應編成記帳憑證記入有關帳簿,以調整帳簿記錄。如待攤、預提費用應按規定標準予以攤銷提取。

      3.在全部業務登記入帳的基礎上,應結算所有的帳簿,具體方法參見'記帳規則'的第11點。

      (二)對帳是為了保證帳證相符,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具體內容如下:1.帳證核對:是指各種帳簿(總帳、明細分類帳以及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等)的記錄與會計憑證(記帳憑證及其所附的原始憑證)的核對,這種核對主要是在日常編制憑證和記帳過程中進行。月終如果發現帳帳不符,就應回過頭來對帳簿記錄與會計憑證進行核對,以保證帳證相符。

      2.帳帳核對每月一次,主要是總分類帳各帳戶期末余額與各明細分類帳帳面余額相核對,現金、銀行存款二級帳與出納的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相核對,會計部門各種財產物資明細類帳期末余額與財產物資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的保管帳相核對等。

      3.帳實核對分兩類:第一類現金日記帳帳面余額與現金實際庫存數額相核對,銀行存款日記帳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對帳單相核對,要求每月核對一次;第二類各種財產物資明細分類帳帳面余額與財產物資實有數額相核對,各種往來帳款明細帳帳面余額與有關債權債務單位的帳目核對等,要求每季核對一次。

      附則四、借款和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程序第一條為進一步完善財務管理,嚴格執行財務制度,依據規范化管理實施大綱,特制定本標準及程序。

      第二條借款及報銷審批程序(一)出差人員借款,必須先到財務部領取'借款憑證',寫明出差時間、地點,借款金額原則按'往返車費+(住宿費+生活補助)*預計出差天數'計算借款金額,填寫好該憑證后,先經部門經理同意,再由財務經理批準,最后經總經理審批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三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二)凡職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還清前,不得再借。

      (三)其他臨時借款,如購置款、業務費、周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二條第一款。

      (四)試用人員借支旅差費或臨時借款,須由正式員工出具擔保書或簽認擔保,方能辦理,若借款人未能償還借款,擔保人應負有連帶責任。

      (五)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后,三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報賬后結欠部分金額或三天內不辦理報銷手續的人員欠款,財務部門有權通知行政部在當月工資中扣回。

      (六)報銷審批時應具備的憑證:'請購審批單'或'費用審批單',原始發票、物品明細表。在所附憑單上,要由經辦人簽字,主管部門經理簽字和財務經理簽字。

      第三條出差開支標準及報銷審批(一)公司職工出差乘坐車、船、飛機和住宿、伙食、市內交通費,按下表規定執行(詳見附表一)。各部門負責人應嚴格控制外出人員,并考慮完成任務的期限,確定出差日期。對因公外出人員均對號入座按標準辦理應報銷費用。如出差人員投親靠友自行解決住宿問題,則按標準的40%計發給個人;如不足標準住宿的,按節約額的50%計發給個人;如超標準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個人自己負擔。

      (二)公司人員出差的交通費一律按附表標準套用。具體對下列情況均以有關規定執行如下:1.乘坐火車,從晚上8時至次日晨7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的,可購火車硬臥鋪票和輪船三等艙。

      2.乘坐火車符合1條規定而不買臥鋪票的,節省下的臥鋪票費,發給個人,但為了計算方便,規定按本人實際乘坐的火車硬席票價的50%發給。

      3.公司人員出差,事先經單位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應憑車船票價按實支報,不發繞道和在家期間的出差伙食補助費、住宿費。

      4.出差期間乘坐直達特別快車暫按乘坐一般特別快車不坐臥鋪補助的規定執行,即按硬座票價的45%計發補助費,因使用空調設備而另外加收的費用不計入票價之內。

      5.公司人員調動工作,核發差旅費以其調入地區執行標準計發。調入人員的交通、住宿、伙食補助除照公司規定執行外,其它開支參照有關規定執行。

      6.出差人員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間,按標準發給伙食補助費,不發交通費和住宿費。住院超過一個月的停發伙食補助費。

      7.公司人員參加在外地召開的各類會議,除有會議主辦單位出具的食宿費自理的證明,可回公司按出差標準領取伙食費補助;住宿費憑住宿處發票按公司規定標準執行外,其余情況一概不領發有關費用。

      8.員工赴外地學習培訓超過30天以上的部分,培訓期間食宿費自理的,按相關職位標準的50%計發。(三)出差補助按出差起止時間('算頭不算尾')每天只享有伙食補助,補助標準按附表發放。

      (四)出差市內短途交通費按附表中相應人均標準,憑票據據實報銷。

      。ㄎ澹┢淥臃訝绱姘選⒌緇胺眩酉罘延每刂圃諶司刻0元內,憑單據報銷。

      (六)車船票按出差規定的往返地點、里程,憑票據核準報銷。

      (七)因特殊情況出差需乘坐飛機,由公司總經理批準,連續三個月虧損部門人員出差,一律不準乘坐飛機。

      (八)根據出差人員事先理好的報銷單據,先由會計對單據全面審核,同時按出差天數填上住勤補貼,然后由部門經理簽認報財務經理、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方能報銷。

      (九)出差人員不得以電話費、傳真費名義沖減超標準住宿費,電話費和傳真費必須在住宿發票和賬務清單中單列。

      (十)出差期間發生的個人餐費、洗衣費、飲料費、健身桑拿費、美容美發費等一律由出差人員自負,不能報銷。

      (十一)出差期間的宴請費用不在差旅費中報銷,單獨列在業務招待費中審批報銷。

      (十二)同性別兩人一起出差,只能住一間雙人間,按一個人(職務較高者)住宿標準計算。

      (十三)出差人員在外住宿超過兩天,如有特殊情況未住飯店(如住朋友、親戚家),可以給予每人標準規定的未住宿補助。

      (十四)出差在外期間,一般不對外宴請和對外贈送禮品,如確有需要必須事先請示公司領導。

      (十五)員工探親交通費按國家規定辦法執行。

      第四條業務招待費標準及審批(一)因業務需要開支招待費的,由部門經理填寫招待費審批單,報總經理批準。

      (二)業務招待費報銷單據必須有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列明公司抬頭,數字分明,先由經手人簽名,注明用途,部門經理加簽證實,再報財務經理審核,然后由總經理審批,方能付款報銷。

      (三)超審批金額外的業務招待費,一般不予開支,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審核加簽。

      (四)公司大型招待活動及單筆金額超過2000元的招待費用,須經董事長批準并簽字報銷。

      第五條福利費、醫藥費開支標準及審批(一)實行醫療保險制度以后,職工本人醫藥費納入社會統籌基金,工傷及重大疾病醫藥費開支公司以保險形式解決,不再另外承擔因此而產生的醫療費。

      (二)公司統一提取的工會經費和福利、獎勵基金,由財務部統一集中管理,有關開支規定另行制定。

      (三)其他福利性開支,100元以下由財務部經理批準,超過100元的開支一律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其他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一)屬生產經營性的各項費用,2000元以內的憑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先由經辦人和部門經理簽名后,報分管領導、財務經理審核后,然后送總經理批準報銷。

      (二)屬非生產經營性的各項費用,5000元以內的按第六條第一款執行,超過5000元的報董事長批準。

      第七條加班費的規定1.本公司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2.法定節日(元旦、春節、國慶節、勞動節)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計發加班費:(本人月工資-浮動工資/22.5×300%)×加班天數3.法定假日以外平時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計發加班費:(本人月工資-浮動工資/22.5×200%)×加班天數4.員工加班要從嚴控制,事前由部門經理報公司領導批準。加班只限于工程搶修,節假日值班和完成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等,但月累計不得超過48小時,超過48小時報總經理批準。屬工作職責要求,當日或當月沒完成,自行加班的不計加班費。

      5.員工加班后,可以補休而不領加班費,但須辦理補休的登記手續。

      6.員工出差期間,如遇法定節假日和超過工作時間不計加班費。

      7.加班費經行政部審核后,由財務部發放。

      第八條特殊津貼及補貼由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

      第九條如經費開支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期間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

      第十條本規定解釋權在公司財務部。

      第4篇 小型企業財務制度范文

      很多的小型企業在財務管理方面都有著非常合理科學的制度,對于財務部的每一個人的職責都制定的十分詳細。以下是某小型企業財務制度的范本,可供參考。

      財務部是公司一切財政事務及資金活動的管理與執行機構,負責公司日常財務管理、籌資管理和財務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圍和職責主要有:

      1.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審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收回貨款,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系,依法納稅。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遵守國家頒布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核算科目、設置明細賬、分類賬、輔助賬,及時記賬、結賬、對賬,做到日清月結,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賬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設置成本歸集程序和成本核算賬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匯總各項成本數據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審核支付各項設備、材料款項,完善各項成本輔助賬的設置,健全各項統計數據。

      4.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根據上述工作范圍和職責,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⑴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系,確認是否批準款項的支付,事后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簽意見;

      ⑵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辦公室主任或出納不在單位期間,印章應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專人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準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⑸往來款項的沖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⑹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2、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財務方可報支;

      ⑵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3.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范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部門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①房租標準:a、部門經理以上職員,房租標準為120元/日;b、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100元/日。②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標準伙食補貼每人20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6元/日。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報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支付。

      4.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采取銀行轉賬的方式結算;

      ⑵車輛的易損備品備件由辦公室統一安排采購,以支票支付。需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并由辦公室建賬予以核銷使用;

      ⑶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并設賬登記使用。

      5.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采購、管理;

      ⑵辦公室設立賬冊登記公司辦公用品的采購、使用情況;

      ⑶辦公室財產臺賬為財務部附設賬冊;

      ⑷辦公室應對各部門領用的辦公用品情況進行造冊、登記、定期通報;

      ⑸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準,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⑹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總經理批準后報財務部備案。

      6.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范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⑵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后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并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準后方可實施;

      ⑷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賬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后,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總經理簽署或授權委托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設備材料的采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設備、材料進行采購,確保設備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⑴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了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⑵負責工程進度款的復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后決算的審定工作。

      5.工程中間結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審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核意見,并在5日內送財務部會簽;

      ⑵財務部根據有關文件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并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工程部復核,財務部會簽;

      ⑵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⑶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本制度規定的職責范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范圍

      ⑴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⑶凡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下或價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⑶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臺賬,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并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⑴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采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簽,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采購;

      ⑵財產購回后,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采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賬;

      ⑶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匯總后向財務部報賬;

      ⑸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⑴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⑵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財產盤點清查后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⑷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⑸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

      第5篇 s企業財務制度范本

      經營好一家企業,其財務是重要的管理項目,不管任意性質的公司的財務管理都需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企業財務制度范本,僅供參考。

      財務部是公司一切財政事務及資金活動的管理與執行機構,負責公司日常財務管理、籌資管理和財務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圍和職責主要有:

      1.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審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收回售樓款,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中小企業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系,依法納稅。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遵守國家頒布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核算科目、設置明細賬、分類賬、輔助賬,及時記賬、結賬、對賬,做到日清月結,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賬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設置成本歸集程序和成本核算賬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匯總各項成本數據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審核支付工程、設備、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設備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賬的設置,健全各項統計數據。

      4.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根據上述工作范圍和職責,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⑴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系,確認是否批準款項的支付,事后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簽意見;

      ⑵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辦公室主任或出納不在單位期間,印章應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專人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準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⑸往來款項的沖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⑹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財務方可報支;

      ⑵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3.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范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部門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①房租標準:a、部門經理以上職員,房租標準為120元/日;b、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100元/日。②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標準伙食補貼每人20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6元/日。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報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支付。

      4.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采取銀行轉賬的方式結算;

      ⑵車輛的易損備品備件由辦公室統一安排采購,以支票支付。需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并由辦公室建賬予以核銷使用;

      ⑶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并設賬登記使用。

      5.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采購、管理;

      ⑵辦公室設立賬冊登記公司辦公用品的采購、使用情況;

      ⑶辦公室財產臺賬為財務部附設賬冊;

      ⑷辦公室應對各部門領用的辦公用品情況進行造冊、登記、定期通報;

      ⑸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準,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⑹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總經理批準后報財務部備案。

      6.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范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⑵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后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并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準后方可實施;

      ⑷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賬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后,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總經理簽署或授權委托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設備材料的采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設備、材料進行采購,確保設備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⑴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了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⑵負責工程進度款的復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后決算的審定工作。

      5.工程中間結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審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核意見,并在5日內送財務部會簽;

      ⑵財務部根據有關文件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并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工程部復核,財務部會簽;

      ⑵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⑶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本制度規定的職責范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范圍

      ⑴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⑶凡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下或價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⑶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臺賬,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并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⑴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采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簽,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采購;

      ⑵財產購回后,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采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賬;

      ⑶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匯總后向財務部報賬;

      ⑸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⑴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⑵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財產盤點清查后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⑷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⑸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

      第6篇 工業企業財務制度范文

      每個行業的企業,規范的管理,都必須要有規范的制度。企業的制度有很多,有整體的員工管理制度,有后勤管理制度,財務制度等各種制度,以下是工業企業財務制度的資料,僅供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工業企業財務行為,有利于企業公平競爭,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企業財務通則》,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工業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包括: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各類經濟性質的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類組織形式的企業。

      非工業系統獨立核算的工業企業也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企業應當在辦理工商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企業設立批準證書、營業執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復印件。

      企業發生遷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變更登記等主要事項,應當在依法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變更文件的復印件。

      第四條、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經濟責任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各項財務開支范圍和標準,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計算繳納國家稅收,并接受主管財政機關檢查監督。

      第五條、企業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利用企業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第六條、企業應當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產量、質量、工時、設備利用,存貨的消耗、收發、領退、轉移以及各項財產物資的毀損等,都應當及時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企業各項財產物資的進出消耗,都應當做到手續齊全,計量準確,并制定和修訂原材料、能源等物資消耗定額和工時定額,定期或者不定期地進行財產清查。

      第二章資金籌集

      第七條、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分為國家資本金,法人資本金、個人資本金以及外商資本金等。

      國家資本金為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政府部門或者機構以國有資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

      法人資本金為其他法人單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資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

      個人資本金為社會個人或者本企業內部職工以個人合法財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

      外商資本金為外國投資者以及我國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投資者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

      第八條、企業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合同、章程的規定,及時籌集資本金。資本金可以一次或者分期籌集。一次性籌集的,從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6個月內籌足。分期籌集的,最后一期出資應當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年內繳清,其中,第一次投資者出資不得低于15%,并且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個月內繳清。

      投資者未按照投資合同、協議、章程的約定履行出資義務的,企業或者其他投資者可以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九條、企業在籌集資本金過程中,吸收的投資者的無形資產(不包括土地使用權)的出資不得超過企業注冊資金的20%;因情況特殊,需要超過20%的,應當經有關部門審查批準,但是最高不得超過30%。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企業不得吸收投資者的已設立有擔保物權及租賃資產的出資。

      第十條、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由企業據以發給投資者出資證明書。

      第十一條、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在生產經營期間內,投資者除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投資者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合同、章程的規定,分享企業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十二條、企業在籌集資本金活動中,投資者實際繳付的出資額超出其資本金的差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的溢價凈收入);接受捐贈的財產;資產評估確認價值或者合同、協議約定價值與原帳面凈值的差額;以及資本匯率折算差額等計入資本公積金。

      資本公積金按照法定程序,可以轉增資本金。

      第十三條、企業的負債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

      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及預收貨款、應付票據、應付內部單位借款、應交稅金、應付股利和其它應付款、應付短期債券、預提費用等。從成本、費用中提取的職工福利費等,作為流動負債。

      長期負債包括長期借款、應付長期債券、應付引進設備款、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應付款等。

      發行的長期債券按照債券面值計價,實際收到的價款超過或者低于債券面值的差額,在債券到期以前分期沖減或者增加利息支出。

      第十四條、企業應當按期償還各種負債,如發生因債權人特殊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計入營業外收入。

      第十五條、企業流動負債的應計利息支出,計入財務費用。企業長期負債的應計利息支出,籌建期間的,計入開辦費;生產期間的,計入財務費用;清算期間的,計入清算損益。其中:與購建固定資產或者無形資產有關的,在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者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之前,計入購建資產的價值。

      第三章流動資產

      第十六條、流動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

      第十七條、企業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控制制度。

      第十八條、企業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貨款和待攤費用。

      應收票據按照面值計價。貼現應收票據的實得款項與其面值的差額,計入財務費用。

      第十九條、企業可以于年度終了,按照年末應收帳款余額的3~5‰計提壞帳準備金,計入管理費用。

      企業發生的壞帳損失,沖減壞帳準備金。收回已經核銷的壞帳,增加壞帳準備金。

      不計提壞帳準備金的企業,發生的壞帳損失,計入管理費用。收回已核銷的壞帳,沖減管理費用。

      第二十條、存貨包括各種原材料、燃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在產品、外購商品、協作件、自制半成品、產成品等。

      第二十一條、存貨按照實際成本計價。

      購入的,按照買價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途中合理損耗,入庫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選費用以及繳納的稅金等計價。

      自制的,按照制造過程中的各項實際支出計價。

      委托外單位加工的,按照實際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和加工費用等計價。

      投資者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

      盤盈的,按照同類存貨的實際成本計價。

      接受捐贈的,按照發票帳單所列金額加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繳納的稅金等計價;無發票帳單的,按照同類存貨的市價計價。

      按照計劃成本核算存貨的企業,對存貨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之間的差異,應當單獨核算。

      第二十二條、企業領用或者發出的存貨,按照實際成本核算的,可以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個別計價法、后進先出法等方法確定其實際成本;采用計劃成本核算的,按期結轉其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將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第二十三條、企業領用的低值易耗品、周轉使用的包裝物和材料,一次或者分期攤銷。

      第二十四條、存貨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盤點,年度終了前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對于盤盈、盤虧、毀損以及報廢的存貨,應當及時查明原因,分別情況及時處理。

      盤盈的存貨,沖減管理費用。盤虧、毀損和報廢的存貨,扣除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之后,計入管理費用。存貨毀損屬于非常損失的部分,扣除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后,計入營業外支出。

      第四章固定資產

      第二十五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1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

      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固定資產目錄。

      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產按照下列方式計價。

      購入的,按照買價加上支付的運輸費、保險費、包裝費、安裝成本和繳納的稅金等計價。

      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價。

      投資者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

      融資租入的,按照租賃協議或者合同確定的價款加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

      接受捐贈的,按照發票帳單所列金額加上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無發票帳單的,按照同類設備市價計價。

      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擴建的,按照固定資產的原價,加上改擴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擴建過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后的余額計價。

      盤盈的,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計價。

      企業購建固定資產交納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耕地占用稅,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二十七條、企業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準備、正在施工中和雖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在建工程按照下列方法計價:

      自營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資、直接機械施工費以及所分攤的工程管理費等計價。

      出包工程,按照應當支付的工程價款以及所分攤的工程管理費等計價。

      設備安裝工程,按照所安裝設備的原價、工程安裝費用、工程試運轉支出以及所分攤的工程管理費等計價。

      第二十八條、在建工程發生報廢或者毀損,按照扣除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款后的凈損失,計入施工的工程成本。單項工程報廢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報廢或者毀損,其凈損失,在籌建期間,計入開辦費;在投入生產經營以后,計入營業外支出。

      工程交付使用前因進行試運轉發生的支出,計入工程成本。在試運轉中形成產品且可以對外銷售的,以實際銷售收入或者預計售價扣除稅金后,沖減在建工程成本。

      第二十九條、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預算、造價或者工程成本等資料,估價轉入固定資產,并計提折舊。竣工決算辦理完畢以后,按照決算數調整原估價和已計提折舊。

      第三十條、企業下列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機器設備、儀器儀表、運輸車輛、工具器具;季節性停用和修理停用的設備,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下列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資產,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按照規定提取維修費的固定資產,破產、關停企業的固定資產,以及以前已經估價單獨入帳的土地等,也不計提折舊。

      第三十一條、企業固定資產折舊方法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企業專業車隊的客、貨運汽車,大型設備,可以采用工作量法。在國民經濟中具有重要地位、技術進步快的電子生產企業、船舶工業企業、生產“母機”的機械企業、飛機制造企業、汽車制造企業、化工生產企業和醫藥生產企業以及其他經財政部批準的特殊行業的企業,其機器設備可以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

      企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見附件一。實行工作量法的,其總行駛里程、總工作小時由企業根據附件一中規定的同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換算確定。

      企業按照上述規定,有權選擇具體的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在開始實行年度前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

      第三十二條、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資產折舊率和折舊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1-預計凈殘值率

      年折舊率=------------------

      折舊年限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月折舊率

      凈殘值率按照固定資產原值的3~5%確定,凈殘值率低于3%或者高于5%的,由企業自主確定,

      并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

      工作量法的固定資產折舊額計算公式如下:

      (一)按照行駛里程計算折舊的公式:

      原值×(1-預計凈殘值率)

      單位里程折舊額=-------------------------

      總行駛里程

      (二)按照工作小時計算折舊的公式:

      原值×(1-預計凈殘值率)

      每工作小時折舊額=----------------------------

      總工作小時

      雙倍余額遞減法的固定資產折舊率和折舊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2

      年折舊率=------------×100%

      折舊年限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帳面凈值×月折舊率

      實行雙倍余額遞減法的固定資產,應當在其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到期前2年內,將固定資產凈值扣除預計凈殘值后的凈額平均攤銷。

      年數總和法的固定資產折舊率和折舊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折舊年限-已使用年數

      年折舊率=-------------------------------×100%

      折舊年限×(折舊年限+1)÷2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月折舊率

      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需要變更的,須在變更年度以前,由企業提出申請,報主管財政機關批準。

      第三十三條、企業固定資產折舊,根據本制度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有關計算公式,按月計提。月份內開始使用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月份內減少或者停用的固定資產,當月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停止計提折舊。提足折舊的逾齡固定資產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其凈損失計入企業營業外支出,不得補提折舊。

      企業按照規定提取的固定資產折舊,計入成本、費用,不得沖減資本金。

      第三十四條、企業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支出,計入有關費用。修理費用發生不均衡、數額較大的,可以采用待攤或者預提的辦法。采用預提辦法的,實際發生的修理支出沖減預提費用,實際支出數大于預提費用的差額,計入有關費用;小于預提費用的差額沖減有關費用。

      第三十五條、固定資產有償轉讓或者清理報廢的變價凈收入與其帳面凈值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收入或者營業外支出。

      固定資產變價凈收入是指轉讓或者變賣固定資產所取得的價款減清理費用后凈額。固定資產凈值是指固定資產原值減累計折舊后的凈額。

      第三十六條、企業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對固定資產盤點清查。年度終了前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原價減估計折舊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收入。盤虧及毀損的固定資產,按照原價扣除累計折舊、變價收入、過失人及保險公司賠款后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支出。在企業工程施工中發生的固定資產清理凈損益,計入有關工程成本。

      籌建期間發生的與工程不直接有關的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和清理凈損益,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固定資產清理凈損失,計入開辦費。

      第五章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和其他資產

      第三十七條、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

      第三十八條、無形資產按照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

      投資者作為資本金或者合作條件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金額計價。

      購入的,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計價。

      自行開發并且依法申請取得的,按照開發過程中實際支出計價。

      接受捐贈的,按照發票帳單所列金額或者同類無形資產市價計價。

      除企業合并外,商譽不得作價入帳。

      非專利技術和商譽的計價應當經法定評估機構評估確認。

      第三十九條、無形資產從開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內平均攤入管理費用。無形資產的有效使用期限按照下列原則確定:

      法律和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分別規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法定有效期限與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規定的受益年限孰短的原則確定。

      法律沒有規定有效期限,企業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中規定有受益年限的,按照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規定的受益年限確定。

      法律和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均未規定法定有效期限或者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確定。

      第四十條、企業轉讓無形資產取得的收入,除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計入其他銷售收入。

      第四十一條、遞延資產包括開辦費、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等。

      開辦費是指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包括籌建期間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購建成本的匯兌損益、利息等支出。

      下列費用不包括在開辦費內:應當由投資者負擔的費用支出;為取得各項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所發生的支出;以及籌建期間應當計入資產價值的匯兌損益、利息支出等。

      開辦費從企業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分期攤入管理費用。

      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在租賃有效期限內分期攤入制造費用或者管理費用。

      第四十二條、其他資產包括特準儲備物資、銀行凍結存款、凍結物資、涉及訴訟中的財產等。

      特準儲備物資是指具有專門用途,但是不參加生產經營的經國家批準儲備的特種物資。

      第六章對外投資

      第四十三條、企業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可以采用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等方式向其他單位投資,包括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

      企業不得以國家專項儲備的物資以及國家規定不得用于對外投資的其他財產向其他單位投資。

      第四十四條、企業對外投資,按照下列原則確定:

      以現金、存款等貨幣資金方式向其他單位投資的,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計價。

      以實物、無形資產方式向其他單位投資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企業認購的股票,按照實際支付款項計價,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含有已宣告發放但尚未支付股利的,按照實際支付的款項扣除應收股利后的差額計價。

      企業認購的債券,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計價。實際支付款項中含有應計利息的,按照扣除應計利息后的差額計價。

      溢價或者折價購入的長期債券,其實際支付的款項(扣除應計利息)與債券面值的差額,在債券到期以前,分期計入投資收益。

      第四十五條、企業以實物、無形資產方式向其他單位投資的,其資產重估確認價值與其帳面凈值的差額,計入資本公積金。

      第四十六條、企業以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和股票進行長期投資,對被投資單位沒有實際控制權的,應當采用成本法核算,并且不因被投資單位凈資產的增加或者減少而變動;擁有實際控制權的,應當采用權益法核算,按照在被投資單位增加或者減少的凈資產中所擁有或者分擔的數額,作為企業的投資收益或者投資損失,同時增加或者減少企業的長期投資,并且在企業從被投資單位實際分得股利或者利潤時,相應減少企業的長期投資。

      第四十七條、企業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或者股利和利息,計入投資收益,按照國家規定繳納或者補交所得稅。

      企業收回的對外投資與長期投資帳戶的帳面價值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或者投資損失。

      第七章成本和費用

      第四十八條、企業生產過程中實際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資、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費用,計入產品制造成本。

      直接材料包括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實際消耗的原材料、輔助材料、備品配件、外購半成品、燃料、動力、包裝物以及其他直接材料。

      直接工資包括企業直接從事產品生產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其他直接支出包括直接從事產品生產人員的職工福利費等。

      制造費用包括企業各個生產單位(分廠、車間)為組織和管理生產所發生的生產單位管理人員工資,職工福利費,生產單位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等的折舊費,原油儲量有償使用費,油田維護費,礦山維修費,租賃費(不包括融資租賃費),修理費,機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取暖費,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運輸費,保險費,設計制圖費,試驗檢驗費,勞動保護費,季節性、修理期間的停工損失以及其他制造費用。

      差旅費標準由企業參照當地政府規定的標準,結合企業的具體情況自行確定,并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

      第四十九條、管理費用是指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管理和組織經營活動的各項費用,包括公司經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勞動保險費,待業保險費,董事會費,咨詢費,審計費,訴訟費,排污費,綠化費,稅金,土地使用費(海域使用費),土地損失補償費,技術轉讓費,技術開發費,無形資產攤銷,開辦費攤銷,業務招待費,壞帳損失,存貨盤虧、毀損和報廢(減盤盈)以及其他管理費用。

      公司經費包括工廠總部管理人員工資、職工福利費、差旅費、辦公費、折舊費、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以及其他公司經費。

      工會經費是指按照職工工資總額2%計提撥交給工會的經費。

      職工教育經費是指企業為職工學習先進技術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費用,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5%計提。

      勞動保險費是指企業支付離退休職工的退休金(包括按照規定交納的離退休統籌金)、價格補貼、醫療費(包括企業支付離退休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費用),職工退職金,6個月以上病假人員工資,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撫恤費,按照規定支付給離休人員的各項經費。

      待業保險費是指企業按照國家規定交納的待業保險基金。

      董事會費是指企業最高權力機構(如董事會)及其成員為執行職能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差旅費、會議費等。

      咨詢費是指企業向有關咨詢機構進行科學技術經營管理咨詢所支付的費用,包括聘請經濟技術顧問、法律顧問等支付的費用。

      審計費是指企業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進行查帳驗資以及進行資產評估等發生的各項費用。

      訴訟費是指企業因起訴或者應訴而發生的各項費用。

      排污費是指企業按照規定交納的排污費用。

      綠化費是指企業對廠區、礦區進行綠化而發生的零星綠化費用。

      稅金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支付的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

      土地使用費(海域使用費)是指企業使用土地(海域)而支付的費用。

      土地損失補償費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破壞的國家不征用的土地所支付的土地損失補償費。

      技術轉讓費是指企業使用非專利技術而支付的費用。

      技術開發費是指企業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新產品設計費,工藝規程制定費,設備調試費,原材料和半成品試驗費,技術圖書資料費,未納入國家計劃的中間試驗費,研究人員的工資,研究設備的折舊,與新產品試制、技術研究有關的其他經費,委托其他單位進行的科研試制的費用以及試制失敗損失。

      無形資產攤銷是指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攤銷。

      業務招待費是指企業為業務經營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費用,在下列限額內據實列入管理費用:全年銷售凈額在1500萬元(不含1500萬元)以下的,不超過年銷售凈額的5‰;超過1500萬元(含1500萬元)但不足5000萬元的,不超過該部分的3‰;超過5000萬元(含5000萬元)但不足1億元的,不超過該部分的2‰;超過1億元(含1億元)的,不超過該部分的1‰。

      第五十條、財務費用是指企業為籌集資金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企業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匯兌凈損失、調劑外匯手續費、金融機構手續費以及籌資發生的其他財務費用等。

      第五十一條、銷售費用是指企業在銷售產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勞務等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以及專設銷售機構的各項經費,包括應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委托代銷手續費、廣告費、展覽費、租賃費(不含融資租賃費)和銷售服務費用,銷售部門人員工資、職工福利費、差旅費、辦公費、折舊費、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以及其他經費。

      第五十二條、職工福利費按照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14%提取。

      職工福利費主要用于職工的醫藥費(包括企業參加職工醫療保險交納的醫療保險費),醫護人員的工資、醫務經費,職工因公負傷赴外地就醫路費,職工生活困難補助,職工浴室、理發室、幼兒園、托兒所人員的工資,以及按照國家規定開支的其他職工福利支出。

      第五十三條、企業一次支付、分期攤銷的待攤費用,按照費用項目的受益期限確定分攤的數額。分攤期限一般不超過1年。

      在費用尚未發生以前,需要從成本中預提的費用項目和標準,由企業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預提數與實際數發生差異時,應及時調整提取標準。多提數一般應在年終沖減成本、費用,年終財務決算時不留余額。需要保留余額的,在年度財務報告中予以說明。

      五十四條、企業不得以計劃成本、估計成本、定額成本代替實際成本。采用計劃成本或者定額成本核算的,按照規定的成本計算期,及時調整為實際成本。

      第五十五條、企業的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費用:為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的支出;對外投資的支出;被沒收的財物,支付的滯納金、罰款、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企業贊助、捐贈支出;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各種付費;國家規定不得列入成本、費用的其他支出。

      第八章銷售收入、利潤及其分配

      第五十六條、銷售收入是指企業銷售產品或者提供勞務等取得的收入。包括產品銷售收入和其他銷售收入。

      產品銷售收入包括銷售產成品,自制半成品,提供工業性勞務等取得的收入。

      其他銷售收入包括材料銷售,固定資產出租,包裝物出租,外購商品銷售,無形資產轉讓,提供非工業性勞務等取得的收入。

      第五十七條、企業一般于產品已經發出,勞務已經提供,同時收訖價款或者取得收取價款的憑據時,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

      發生的銷售退回、折讓或折扣,沖減銷售收入。

      第五十八條、企業利潤總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利潤總額=銷售利潤+投資凈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銷售利潤=產品銷售利潤+其他銷售利潤-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產品銷售利潤=產品銷售凈收入-產品銷售成本-產品銷售費用-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

      其他銷售利潤=其他銷售收入-其他銷售成本-其他銷售稅金及附加

      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包括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企業收到出口產品退稅以及減免稅退回的稅金,作為減少產品銷售稅金處理。

      第五十九條、投資凈收益是指投資收益扣除投資損失后的數額。

      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和債券利息,投資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轉讓取得款項高于帳面價值的差額,以及按照權益法核算的股權投資在被投資單位增加的凈資產中所擁有的數額等。

      投資損失包括投資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轉讓取得款項低于帳面價值的差額,以及按照權益法核算的股權投資在被投資單位減少的凈資產中所分擔的數額等。

      第六十條、企業的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是指與企業生產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和支出。

      營業外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的盤盈和出售凈收益,罰款收入,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等。

      營業外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報廢、毀損和出售的凈損失,非季節性和非修理期間的停工損失,職工子弟學校經費和技工學校經費,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第六十一條、企業發生的年度虧損,可以用下年度的稅前利潤等彌補。下一年度利潤不足彌補的,可以在5年內延續彌補。5年內不足彌補的,用稅后利潤等彌補。

      第六十二條、企業利潤總額按照國家規定作相應調整后,依法繳納所得稅。

      第六十三條、企業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按照下列順序分配:

      (一)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二)彌補企業以前年度虧損。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法定盈余公積金按照稅后利潤扣除前兩項后的10%提取,盈余公積金已達注冊資金50%時可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益金。

      (五)向投資者分配利潤。企業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資者分配。

      第六十四條、股份有限公司提取公益金以后,按照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優先股股利。

      (二)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任意盈余公積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提取和使用。

      (三)支付普通股股利。

      當年無利潤時,不得分配股利,但在用盈余公積金彌補虧損后,經股東會特別決議,可以按照不超過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盈余公積金分配股利,在分配股利后,企業法定盈余公積金不得低于注冊資金的25%。

      第六十五條、盈余公積金可用于彌補虧損或者用于轉增資本金,但轉增資本金后,企業的法定盈余公積金一般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5%。

      第六十六條、公益金主要用于企業的職工集體福利設施支出。

      第九章外幣業務

      第六十七條、企業的外幣業務,是指以記帳本位幣以外的貨幣進行的款項收付、往來結算和計價等業務。

      第六十八條、企業一般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業務收支以外幣為主的企業,也可以外幣作為記帳本位幣。

      記帳本位幣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果需要變更,應當報主管財政機關批準,并在財務情況說明書中予以說明。

      第六十九條、企業發生外幣業務時,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折合為記帳本位幣金額。折合匯率采用外幣業務發生時的國家外匯牌價(原則為中間價,下同),或者當月1日的國家外匯牌價。

      第七十條、月份終了,企業應當將外幣現金、外幣銀行存款、債權、債務等各種外幣帳戶的余額(不包括按照調劑價單獨記帳的外幣項目),按照月末的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為記帳本位幣金額。按照月末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的記帳本位幣金額與帳面記帳本位幣金額之間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

      第七十一條、企業發生的匯兌損益,籌建期間發生的,如果為凈損失,計入開辦費,從企業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平均攤銷;如果為凈收益,從企業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平均轉銷,或者留待彌補企業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虧損,或者留待并入企業的清算收益。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計入財務費用。清算期間發生的,計入清算損益。其中與購建固定資產等直接有關的匯兌損益,在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者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之前,計入資產的價值。

      第七十二條、企業收到投資者的出資額,如果需要折合為記帳本位幣的,有關資產帳戶按照當日國家外匯牌價或者當月1日的國家外匯牌價折合,實收資本帳戶按照合同、協議中約定的國家外匯牌價折合;合同、協議未作約定的,按照企業收到出資額時的國家外匯牌價折合。

      有關資產帳戶與實收資本帳戶采用的折合匯率不同產生的折合記帳本位幣差額,作為資本公積金。

      第七十三條、企業發生外匯調劑業務時,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企業按照買入外匯調劑價單獨記帳的,支用時,按照買入時的帳面調劑價折合為記帳本位幣金額記帳。帳面調劑價可以采用逐筆辨認法、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等方法確定。

      企業調劑外匯不實行單獨記帳的,買入的調劑外匯按照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為記帳本位幣金額,外匯調劑價與國家外匯牌價的差額,作為調劑外匯價差。在支用調劑外匯時,屬于購買資產或者支付費用的,調劑外匯價差計入有關資產價值或者有關費用;屬于償還債務的,調劑外匯價差計入財務費用。賣出調劑外匯時,實際取得款項與按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的記帳本位幣金額的差額,應當沖銷調劑外匯價差,如有余額,作為匯兌損益處理;賣出其他外匯時,作為匯兌損益處理。

      第十章企業清算

      第七十四條、企業宣布終止時,應當成立清算機構。清算機構在清算期間,負責制定清算方案,清理企業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處理企業債權、債務;向投資者收取已認繳而未繳納的出資;清結納稅事宜以及處置企業的剩余財產。

      第七十五條、清算企業的財產包括宣布清算時企業的全部財產以及清算期間取得的資產。

      已經作為擔保物的財產相當于擔保債務的部分,不屬于清算財產;擔保物的價款超過所擔保的債務數額的部分,屬于清算財產。

      清算期間,未經清算機構的同意,不得處置企業財產。

      第七十六條、清算財產的作價一般以帳面凈值為依據,也可以重估價值或者變現收入等為依據。

      第七十七條、企業清算中發生的財產盤盈或者盤虧,財產變價凈收入,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歸還的債務,確實無法收回的債權,以及清算期間的經營收益或損失等,計入清算收益或者清算損失。

      第七十八條、企業在宣布終止前6個月至終止之日的期間內,下列行為無效,清算機構有權追回其財產,作為清算財產入帳:

      (一)隱匿私分或者無償轉讓財產;

      (二)非正常壓價處理財產;

      (三)對原來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

      (四)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

      (五)放棄自己的債權。

      第七十九條、清算費用包括法定清算機構成員的工資、差旅費、辦公費、公告費、訴訟費及清算過程中所必須的其他支出。清算費用從現有財產中優先支付。

      第八十條、企業財產撥付清算費用后,按照下列順序清償債務:

      (一)應付未付的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等;

      (二)應繳未繳國家的稅金;

      (三)尚未償付的債務。

      不足清償同一順序債務的,按照比例清償。

      第八十一條、企業清算終了,清算收益大于清算損失、清算費用的部分,依法繳納所得稅。清算完畢后的剩余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有限責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按照投資各方的出資比例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優先股股份面值對優先股股東分配。優先股股東分配后的剩余部分,按照普通股股東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如果剩余財產不足全額償還優先股股金時,按照各優先股股東所持比例分配。

      第八十二條、清算完畢,清算機構應當提出清算報告并造具清算期內收支報表,連同中國注冊會計師查帳報告,一并報送主管財政機關。

      第十一章財務報告與財務評價

      第八十三條、企業應當定期向主管財政機關等政府部門以及其他與企業有關的報表使用者提供財務報告。

      公開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還應當向證券交易機構和證券監管會等提供年度有關財務報表。

      第八十四條、企業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和其他附表以及財務情況說明書。年度財務報告,于年度終了后在規定的時間內連同中國注冊會計師的查帳報告一并報送主管財政機關。

      企業按月、按季、按年編報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等財務報表。

      第八十五條、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生產經營、利潤實現和分配、資金增減和周轉、財務收支、稅金繳納、各項財產物資變動等情況,對本期或者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資產負債表日后至報出財務報告以前發生的對企業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八十六條、企業總結和評價本企業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的財務指標包括償債能力指標、營運能力指標和盈利能力指標。具體包括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應收帳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資本金利潤率、銷售利稅率、成本費用利潤率等。指標評價及計算公式見附件二。

      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可以采用上述指標以外的一些比率進行分析。

      第十二章附則

      第八十七條、本制度由財政部負責修訂和解釋。

      第八十八條、企業按照《企業財務通則》和本制度的規定,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訂內部財務管理辦法,并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各地區、各部門不再另行制定企業財務制度。

      第八十九條、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

      第7篇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范例

      財務部是公司一切財政事務及資金活動的管理與執行機構,負責公司日常財務管理、籌資管理和財務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圍和職責主要有:

      1.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審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收回售樓款,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系,依法納稅。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遵守國家頒布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核算科目、設置明細賬、分類賬、輔助賬,及時記賬、結賬、對賬,做到日清月結,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賬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設置成本歸集程序和成本核算賬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匯總各項成本數據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審核支付工程、設備、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設備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賬的設置,健全各項統計數據。 4.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根據上述工作范圍和職責,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⑴ 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系,確認是否批準款項的支付,事后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簽意見; ⑵ 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辦公室主任或出納不在單位期間,印章應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專人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⑶ 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 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準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⑸ 往來款項的沖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⑹ 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⑺ 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⑴ 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財務方可報支; ⑵ 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3.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 公司員工到本市范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 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部門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 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① 房租標準: a、部門經理以上職員,房租標準為120元/日; b、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100元/日。② 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標準伙食補貼每人20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6元/日。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報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支付。 4.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 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采取銀行轉賬的方式結算; ⑵ 車輛的易損備品備件由辦公室統一安排采購,以支票支付。需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并由辦公室建賬予以核銷使用; ⑶ 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并設賬登記使用。 5.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 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采購、管理; ⑵ 辦公室設立賬冊登記公司辦公用品的采購、使用情況; ⑶ 辦公室財產臺賬為財務部附設賬冊; ⑷ 辦公室應對各部門領用的辦公用品情況進行造冊、登記、定期通報; ⑸ 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準,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⑹ 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總經理批準后報財務部備案。 6.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 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范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⑵ 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后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并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 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準后方可實施; ⑷ 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賬收據給經辦人; ⑸ 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后,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 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⑺ 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二章 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總經理簽署或授權委托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設備材料的采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設備、材料進行采購,確保設備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⑴ 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了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⑵ 負責工程進度款的復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后決算的審定工作。 5.工程中間結算程序。 ⑴ 施工單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審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核意見,并在5日內送財務部會簽; ⑵ 財務部根據有關文件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并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序。 ⑴ 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工程部復核,財務部會簽; ⑵ 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⑶ 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本制度規定的職責范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⑷ 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 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范圍 ⑴ 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⑵ 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⑶ 凡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下或價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⑴ 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⑵ 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⑶ 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臺賬,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并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⑴ 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采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簽,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采購; ⑵ 財產購回后,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采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賬; ⑶ 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 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匯總后向財務部報賬; ⑸ 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⑴ 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⑵ 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 財產盤點清查后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⑷ 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⑸ 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下面是其他的管理制度推薦:績效考核制度績效考核制度 黨務公開制度

      第8篇 企業財務會計制度-范本

      企業會計管理制度范本

      一、 現金管理制度

      1. 現金借款需由經手人填寫“借款申請單”,經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支取。

      2. 凡借現金1000元以上的必須提前與出納約定,以便提前準備。

      3. 勞務工資發放時間定為每月二十五日。

      4. 每天所收現金要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于當天下班之前交財務出納統一管理,不準挪用。

      二、 支票管理制度

      1. 支票必須符合以下要求方能收取

      ①不能撕毀,破損或涂改。

      ②簽發的支票是以墨汁或炭素墨水筆填寫;簽發單位印簽完整清楚;支票右上部應有交換行號;加密的支票應提供密碼。

      ③支票有效期為十天,對于已填好的支票,必須檢查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收款單位、日期、用途填寫是否正確。

      2. 使用支票需由經手人填寫“支票借款申請單”,經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辦理支票領用手續。支票領出后十天內持發票到財務報銷,如不及時報銷,出納有權拒發新的支票。

      3. 100元以上的費用支出,原則上以支票結算為主,領用支票后應妥善保管,不得丟失,如由于責任心不強丟失支票,損失由個人負責。

      三、費用申請及報銷

      1. 凡經銷部開支費用需在總經理審批后送達財務后方可申請項目開支費用。

      2. 購買日用品、辦公費用需的發票經理簽字,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領取現金或支票。

      3. 項目費用的報銷:必須在原始發票背面注明事由、由經手人簽字后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4. 差旅費報銷由報銷人按公司差旅費報銷規定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經出納審核后報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簽字, 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報銷的,不預支付下一次差旅借款;如特殊原因導致發生的費用超出差旅費報銷規定的,需寫明原因,由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四、 加班交通費及誤餐費

      如員工加班,員工乘由公共汽車回家,公司可根據有效報銷憑證報銷交通費。

      五、 銷售費用申請及報銷

      1. 銷售費用的報銷,必須在原始發票背面由經手人簽字。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六、 管理費用申請及報銷

      1. 購置辦公用品及支付辦公費用,需有人員根據購置、審批計劃,由經手人填好現金或支票借款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領取現金或支票。

      2. 辦公費用的報銷,必須在原始發票背面由經手人簽字,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七、 發票的開具及納稅申報管理

      1. 銷售負責人應根據業務要求,按時開具正式銷貨清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后,報財務開具正式發票。處罰措施 由于未按照規定送達發票,造成發票遺失,公司將根據造成的損失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2.財務負責人要按時向國稅、地稅部門申報報表。

      八、 報銷時間及報銷憑證的規定

      1. 所有當月發生的費用應于當月報銷,最遲不能超過10日,否則需由經手人直接報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財務予以報銷。

      2. 所有填制的報銷單據,應字跡清楚、不能涂改,否則財務不予受理。

      3. 所有由外部取得的報銷憑證,必須是稅務部門或財政局統一規定使用的正式單據,(印稅務局章、財政局章并蓋有收款單位財務章)一切非正式單據不能作為報銷憑證;報銷憑證抬頭一定要寫上單位名稱。

      4. 凡購置金額在500元以上的項目費用、銷售費用及辦公費用需在發票背后注明收款方單位名稱、聯系人姓名及聯系電話。

      第9篇 z中小企業財務制度

      一、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分析

      中小企業的財務管理一直在現代化企業管理工作中占有著極其重要的地位,但是,我國對于中小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視僅僅是從在這幾年才開始的,所以,我國中小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還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問題,下面就對中小企業的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進行簡要的分析。

      沒有明確的戰略目標,缺乏財務戰略規劃,產業發展方向不明確。很多中小企業存在片面追求“熱門”產業的傾向。不顧客觀條件和自身能力,無視國家宏觀調控對企業發展的影響,認為自己的企業規模小,轉型快,什么行業都可以做。或者是發展目標過于保守,喪失了發展機遇和動力。總之,企業的經營者對企業目標的確定缺乏科學性,沒有明確的戰略目標,即使有了目標,對企業也沒有一個合理的規劃,只是“走一步”、“看一步”,全憑管理者的經驗或常識做出決策,而不是運用科學的方法進行規范的、系統的規劃。因此往往管理者的決策脫離企業實際,導致企業經營失敗。

      財務管理制度不完善。財務管理中有很重要的一項就是財務報表,它可以全面系統地揭示企業一定時期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有利于經營管理者了解本單位各項任務指標的完成情況,評價管理人員的經營業績,以便及時發現問題,調整經營方向,制定措施改善經營管理水平,提高經濟效益,為經濟預測和決策提供依據。但是管理財務報表的制度,以及管理人員的制度都是非常不完善的。有的中小型企業為了降低應付職工薪酬,采取“一人多崗”的工作制度,我們不能不承認這個工作制度存在著屬于自己的優越性,“一人多崗,一崗多責”可以降低重復作業的機會,但是也恰恰降低了財務管理部門的審核和監督的職能,中小企業的財務管理的營業額和利潤額都不是很大的數字,所以只要有個小小的問題,就可能導致企業的整個經濟運行處于癱瘓的狀態,我們不得不承認市場是殘酷的,在瞬息萬變的市場環境中,我們必須進一步完善財務管理制度。

      資金短缺,籌融資能力差,融資渠道單一。盡管目前我國中小企業初步建立了較為獨立、渠道多元的融資體系,國家在政策上也給予一定程度的扶持和傾斜。但是由于大部分中小企業注冊資本較少,可以用于抵押的不動產數量較低,再加上中小企業一般處于快速發展時期,資金需求量大,負債比例高,必然造成融資成本高,企業信用等級低、資信相對較差,很難得到銀行貸款的支持。另外中小企業還缺乏大企業一樣的通過直接向社會發行股票和債券等多樣化的融資方式,融資渠道單一。資金短缺問題成為影響企業發展的瓶頸。

      風險意識不強。在企業的生產活動中風險包括:經營風險、財務風險、投資風險、籌資風險等。針對中小企業自身的特點,最重要的就是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企業對經營風險相對于財務風險來說重視程度較高,而對財務風險普遍認識不足。財務風險是指在各項財務活動中,由于各種難以預料或控制的因素導致企業蒙受損失的可能性。我國中小企業財務風險主要表現在:缺乏風險預警、自控和調節能力,一旦危機出現,就會措手不及,沒有應對的能力。在企業遇到資金困難、嚴重虧損或者經營出現風險時,就會因為沒有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直接危及企業的生存。

      負債經營,使財務負債的陷阱難于規避。企業間的相互貸款擔保,由于財務的不透明度,出現監管上的漏洞,因而造成企業整體負債率不斷攀高。銀行等金融機構基于企業的前景,往往也采取短籌長貸方式,支持企業搞長期投資,因而加大了企業的資金風險,一旦銀行收緊銀根,企業將會進退兩難。在過度負債的情況下,企業財務壓力和經營成本加大,償債能力日漸脆弱,長期短債長用的經營方式則能使企業潛在的支付危機隨時出現,并產生不良后果。

      二、解決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問題的對策建議

      轉變觀念,積極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首先,企業領導者要積極轉變觀念,提高財務管理意識,確立財務管理的核心地位。在管理模式方面,要摒棄傳統的管理方法,逐步由家長式管理模式向公司制管理模式轉變。敢于接受先進的、科學的財務管理理念并貫徹到企業的經營管理工作中。要結合企業實際,逐步建立和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并在實際的財務工作中嚴格執行。其次,要健全財務管理組織機構。設置獨立的財務管理部門,使財務與會計部門分離,設置相互牽制的崗位。充分發揮會計核算、監督的職能和財務管理預測、決策、分析控制等方面的作用,形成企業管理的內部制衡與監督機制,使企業的財務管理職責分明、信息透明。最后,要在財務管理中樹立風險意識。善于對市場環境的變化帶來的不確定因素進行提前預測,并制訂有效的防范措施,使企業的風險降低到可以承受的水平,提高抵御風險的能力。

      加強財務人員隊伍建設。首先,企業管理者要充分認識財務管理人員在企業經營中的重要作用,重視人才隊伍的建設和管理。企業領導者要積極主動地學習現代企業管理方法,不斷強化法律意識,不僅可以有效避免企業會計違法行為的發生,還有利于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信息。其次,要注重財務管理人才的持續培訓和教育。加強財務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教育,提高業務水平,使其能夠快速地更新觀念,接受先進的管理理念。提高財務人員的綜合素質,為企業未來的發展儲備高素質的人才。最后,建立并完善激勵和約束機制。采用激勵措施提高財務人員的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通過薪酬、績效股、福利待遇等激勵手段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留住高級財務管理人才。定期進行綜合業務考核,實行競爭上崗制度,充分調動財務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拓展融資渠道,解決資金問題。要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需要政府、企業與銀行等金融機構多方的共同努力。一是政府要制定有利于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政策,為中小企業提供法律保障。加大對中小企業融資的財稅支持力度,為中小企業創造寬松的金融環境。二是企業自身要做到財務管理規范透明,杜絕弄虛作假,樹立良好的信用形象,以取信于銀行。三是建立并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大力發展多形式、多層次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為不同類型的中小企業融資提供信用擔保。同時,政府應加大對信用評級機構、審計機構等中介機構的扶持和監管,規范其經營行為。四是拓寬中小企業的直接融資渠道。完善專為中小企業進行直接融資的創業板市場和產權交易市場,降低中小企業股票上市的門檻。大力發展中小企業債券融資,鼓勵經營效益好、償債能力強的中小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券進行融資。加快建立風險投資基金,發展創業基金,擴大資金供給面,以改變我國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和結構過于單一的不利局面。

      建立科學的投資決策機制。為降低投資風險,進行科學合理的投資決策,需要注意以下幾方面:①規范投資程序。進行深度的調研分析及投資分析研究,用制度來規范和限制中小企業領導者對投資決策的個人干預。可以參考大型企業的做法,實行投資監理制度,對投資活動的每個階段進行周密設計和實施跟進。②優化投資結構。在資金的投向方面,中小企業應更注重對內投資,包括對技術開發、新產品試制、設備更新改造和人力資源的投資等。其中,人力資源的投資應引起足夠的重視,因為人力資源存量增加帶來的產量增加遠高于實物資產存量增加帶來的產量增加額。在投資周期方面,考慮到中小企業的資金規模,為了盡可能降低投資風險,可盡量進行中短期投資而避免長期投資。③分散資金投向。中小企業的資本積累達到一定的規模以后,可以搞多種經營,以分散非系統風險,追求投資收益最大化。但也需注意避免盲目多元化而造成資金過于分散,影響企業專業核心競爭力的形成。

      強化資金管理,加強財務控制。中小企業要搞好財務控制,必須建立嚴密的財務控制制度,從多方面入手:①建立嚴格的現金預算控制制度。盡量準確地預測收支期限,確立最佳的現金持有量,提高現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進行資金分配,協調好流動資產與固定資產的比例,以達到資本結構的最優化。②加強應收賬款管理。應對賒銷客戶的資信程度進行評定,制定相應信用政策。定期核對應收賬款,加強賬齡分析,保證應收賬款的安全性。③完善存貨管理。確定存貨的最佳持有量,使存貨既滿足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需要,又降低相關成本。搞好存貨的日常控制,定期盤點防止積壓,及時清理廢舊、過時物資,避免資金呆滯。④建立有效的成本控制制度。嚴格的成本控制應貫穿于企業生產經營的每一個環節,落實到每一名員工。實行全面的成本預算,且在日常生產中嚴格控制,并定期進行成本差異分析,從而不斷修正預算目標,制定出最合理的標準成本,使成本控制與考核更加科學化,以進一步全面降低成本。

      第10篇 企業財務預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企業建立、健全內部約束機制,進一步規范企業財務管理行為,推動企業加強預算管理,根據財政部頒發的《關于企業實行財務預算管理的指導意見》和集團公司實施全面預算管理的要求,結合集團企業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屬公司、控股公司及其所屬單位。

      第二章

      財務預算基本內容

      第三條

      預算管理是利用預算對企業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各種財務及非財務資源進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組織和協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完成既定的經營目標。

      第四條

      企業財務預算是企業全面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全面預算的中心。企業財務預算是在預測和決策的基礎上,圍繞企業戰略目標,對一定時期內企業資金取得和投放、各項收入和支出、企業經營成果及其分配等資金運動所作的具體安排。財務預算與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共同構成企業的全面預算。

      第五條

      企業財務預算應當圍繞企業的戰略要求和發展規劃,以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為基礎,以經營利潤為目標,以現金流為核心進行編制,并主要以財務預算報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

      第六條

      企業財務預算一般按年度編制,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分季度、月份落實。

      第三章

      預算組織分工

      第七條

      企業法定代表人對企業財務預算的管理工作負總責,各企業應設立財務預算委員會或指定企業財務管理部門負責財務預算管理事宜,并對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

      第八條

      財務預算委員會主要擬訂財務預算的目標、政策,制定財務預算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審議、平衡財務預算方案,組織下達財務預算,協調解決財務預算編制和執行中的問題,組織審計、考核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督促企業完成財務預算目標。

      第九條

      財務預算編制在企業財務預算管理委員會領導下進行,企業財務管理部門具體負責組織編制、審查、匯總、上報、下達;

      負責預算執行和日常流程控制;

      負責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和報告;

      負責預算執行情況考核等。

      第十條

      企業內部生產、投資、物資、人力資源、市場營銷等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本部門業務涉及的財務預算的編制、執行、分析、控制等工作,并配合財務預算委員會做好企業總預算的綜合平衡、協調、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其主要負責人參與企業財務預算委員會的工作,并對本部門財務預算執行結果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企業是財務預算執行單位,在公司董事會或公司經營層的指導下,負責本單位現金流量、經營成果和各項成本費用預算的編制、控制、分析工作,接受企業董事會的檢查、考核。其企業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財務預算的執行結果承擔責任。

      公司對公司所屬企業實施財務預算管理各企業財務預算方案必須上報公司總部審核批準。

      第四章

      財務預算的編制

      第十二條

      預算編制是實現全面預算管理的關鍵環節,編制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預算執行結果。財務預算編制要在企業全面預算管理委員會制定的編制方針指引下進行。

      第十三條

      企業編制財務預算要按照內部經濟活動的責任權限進行,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和要求:

      (一)堅持效益優先原則,實行總量平衡,進行全面預算管理;

      (二)堅持積極穩健原則,確保以收定支,加強財務風險控制;

      (三)堅持權責對等原則,確保切實可行,圍繞經營戰略實施。

      第十四條

      企業編制財務預算要按照先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后財務預算的流程進行,并按照各預算執行單位所承擔經濟業務的類型及其責任權限,編制不同形式的財務預算。

      第十五條

      業務預算是反映預算期內企業可能形成現金收付的生產經營活動(或營業活動)的預算,一般包括銷售或營業預算、生產預算、制造費用預算、產品成本預算、營業成本預算、采購預算、期間費用預算等,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并參照公司具體要求編制。

      第十六條

      資本預算是企業在預算期內進行資本性投資活動的預算,主要包括固定資產投資預算、權益性資本投資預算和債券投資預算。

      第十七條

      籌資預算是企業在預算期內需要新借人的長短期借款、

      經批準發行的債券以及對原有借款、債券還本付息的預算,主要依據企業有關資金需求決策資料、發行債券審批文件、期初借款余額及利率等編制。

      企業經批準發行股票、配股和增發股票,應當根據股票發行計劃、

      配股計劃和增發股票計劃等資料單獨編制預算。股票發行費用,也應當在籌資預算中分項作出安排。

      第十八條

      財務預算主要以現金預算、預計資產負債表和預計損益表等形式反映。企業應當按照公司制定的財務預算編制基礎表格和財務預算指標計算口徑進行編制。

      第十九條

      企業財務預算可以根據不同的預算項目,分別采用固定預算、彈性預算、滾動預算、零基預算、概率預算等方法進行編制。

      同時在編制時,為確保預算的可執行性,可設立一定的預備費作為預算外支出。

      第二十條

      編制企業財務預算,應按照“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匯總”的程序進行。按照下達目標、編制上報、審查平衡、審議批準、下達執行等編制程序進行編制,并制定詳細的財務預算編制政策。

      財務預算編制結束后,于當年11月底前將財務預算方案上報集團公司,經審查、匯總、平衡后批復各企業執行。

      第二十一條

      預算的編制日程:

      年度預算的編制,自預算年度上一年的10月1日開始至11月25日全部編制完成,并在次年

      月底前分解落實財務預算指標。各企業要依照企業全面預算管理要求編排預算,并制訂詳細的編制日程和要求,確保財務預算的順利編制。

      第五章財務預算的執行、控制與差異分析

      第二十二條企業財務預算一經批復下達,各預算執行單位必須認真組織實施,并將財務預算指標層層分解,從橫向和縱向落實到內部各部門、各單位、各環節和各崗位,形成全方位的財務預算執行責

      任體系。控制方法原則上依金額進行管理,同時運用項目管理、數量

      管理等方法。

      第二十三條

      企業應當將財務預算作為預算期內組織、協調各項

      經營活動的基本依據,將年度預算細分為月份和季度預算,以分期預算控制確保年度財務預算目標的實現。

      第二十四條

      企業應強化現金流量的財務預算管理,按時組織預算資金的收入,嚴格控制預算資金的支付,調節資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風險。對于預算內的資金撥付,按照授權審批程序執行。對于預算外的項目支出,應當按財務預算管理制度規范支付程序。對于無合同、無憑證、無手續的項目支出,不予支付。

      第二十五條

      企業應當嚴格執行銷售或營業、生產和成本費用預算,努力完成利潤指標。一般情況下,沒有預算的,要堅決控制其發生。對費用預算實行不可突破法,節約獎勵,且預算項目之間原則上不得挪用。

      第二十六條

      在日常控制中,企業應當健全憑證記錄,完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嚴格執行生產經營月度計劃和成本費用的定額、定率

      標準,加強適時的監控。各預算管理職能部門都要相應建立財務預算管理簿,按預算的項目詳細記錄預算額、實際發生額、差異額、累計

      預算額、累計實際發生額、累計差異額。

      第二十七條

      在管理過程中,對納入預算范圍的項目由預算執行部門負責人進行控制,預算管理職能部門負責監督,并逐步借助計算機系統進行管理。預算外的支出由企業財務預算管理委員會直接控制。

      第二十八條

      企業必須建立財務預算報告制度,要求各預算執行部門定期報告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對于財務預算執行中發生的新情況、新問題及出現偏差較大的重大項目,財務預算管理委員會應當責成有關預算執行部門查找原因,提出改進經營管理的措施和建議。

      預算差異分析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本期預算額、本期實際發生額、本期差異額、累計預算額、累計實際發生額、累計差異額;

      (二)對差異額進行的分析;

      (三)產生不利差異的原因、責任歸屬、改進措施以及形成有利差異的原因和今后進行鞏固、推廣的建議。

      第二十九條

      企業財務管理部門應當利用財務報表監控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及時向預算執行部門、企業財務預算委員會乃至董事會或經理辦公會提供財務預算的執行進度、執行差異及其對企業財務預算目標的影響等財務信息,促進企業完成財務預算目標。

      第六章財務預算的調整

      第三十條

      下達執行的年度財務預算,一般不予調整。財務預算執行單位在執行中由于市場環境、經營條件、政策法規等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財務預算的編制基礎不成立,或者將導致財務預算執行結果產生重大偏差的,可以調整財務預算。

      第三十一條

      提出預算修正的前提。當某一項或幾項因素向著劣勢方向變化,影響財務預算目標的實現時,應首先挖掘與預算目標相關的其他因素的潛力,或采取其他措施來彌補,只有在無法彌補的情況下,才能提出財務預算修正申請。

      第三十二條

      確需調整的財務預算,應當由預算執行部門逐級向企業財務預算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闡述財務預算執行的具體情況、客觀因素變化情況及其對財務預算執行造成的影響程度,提出財務預算的調整幅度。

      企業財務管理部門應對預算執行單位的財務預算調整報告進行審核分析,集中編制企業年度財務預算調整方案,提交財務預算委員會審報公司總部確認后方可下達執行。

      第七章

      財務預算的專評與激勵

      第三十三條

      預算年度終了,財務預算委員會應當向董事會或者

      經理辦公會報告財務預算執行情況,并依據財務預算完成情況和財務預算審計情況對預算執行部門進行考核。

      第三十四條

      財務預算的考評具有兩層含義:

      一是對整個企業財務預算管理系統進行考核評價,即對經營業績進行評價;

      二是對預算執行者的考核與評價。財務預算考評是發揮預算約束與激勵作用的必要措施,通過預算目標的細化分解與激勵措施的付諸實施,達到“人人肩上有指標,項項指標連收入”。

      第三十五條

      預算考評是對預算執行效果的一個認可過程。要結合企本業濟經責任制考評求要,制定考評細則。考評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目標原則:

      以預算目標為基準,按預算完成情況評價預算執行者的業績;

      (二)激勵原則:

      預算目標是對預算執行者業績評價的主要依據,考評必須與激勵制度相配合;

      (三)時效原則:

      預算考評是動態考評,每期預算執行完畢應及時進行;

      (四)例外原則:

      對一些影響預算執行的重大因素,如產業環境的變化、市場的變化、重大意外災害等,考評時應作為特殊情況處理;

      (五)分級考評原則:

      企業預算考評要根據組織結構層次或預算目標的分解層次進行。

      第三十六條

      為調動預算執行者的積極性,企業可以制定激勵政策,設立經營者獎、效益獎、節約獎、改善提案獎等獎項。

      第三十七條

      財務預算委員會應當定期組織財務預算審計,糾正議批準,重大的調整應提交企業董事會或經理辦公會審議批準,并財務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監督作用,維護財務預算管理的嚴肅性。

      財務預算審計可以全面審計或者抽樣審計,在特殊情況下,也可組織不定期的專項審計。

      審計工作結束后,審計管理部門應當形成審計報告,直接提交財務預算委員會乃至董事會或者經理辦公會,作為財務預算調整、改進內部經營管理和財務考評的一項重要參考。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制度自

      年×月×日起執行。以前制度與本制度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三十九條

      企業可以根據本制度及本企業管理需要擬訂相應的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第四十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制度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改。

      第11篇 企業財務會計制度

      企業會計工作一定要符合有關的標準規范和法規條例,從加強和整頓會計基礎工作的要求出發,正確使用會計科目、憑證和賬簿,實行科目、憑證、賬簿和報表的規范化;嚴格進行憑證的審核,事先監督和檢查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和真實性,并根據經過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嚴格記賬、對賬、結賬手續,會計賬簿應有規定的格式和內容,按規定記賬、對賬和結賬,并建立健全的會計檔案。

      為了規范企業的會計核算,真實、完整地提供會計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和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會計核算應以企業發生的各項交易或事項為對象,記錄和反映企業本身的各項生產經營活動。

      第二條

      會計核算應當以企業持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為前提。

      第三條

      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歷起訖日期確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稱為會計中期。

      第四條

      企業的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第五條

      企業的會計記賬采用借貸記賬法。

      第二章 資產

      第六條

      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并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該資源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

      第七條

      企業的資產應按流動性分為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

      第八條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過1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耗用的資產,主要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應收及預付款項、待攤費用等。

      第九條

      企業應當設置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日逐筆登記。銀行存款應按銀行和存款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第十條

      應收及預付款項,是指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債權,包括:應收款項(包括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和預付賬款等。

      第十一條

      待攤費用,是指企業已經支出,但應當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別負擔的、分攤期在1年以內(含1年)的各項費用,如低值易耗品攤銷等。

      待攤費用應按其受益期限在1年內分期平均攤銷,計入成本、費用。如果某項待攤費用已經不能使企業受益,應當將其攤余價值一次全部轉入當期成本、費用,不得再留待以后期間攤銷。

      第三章 負債

      第十二條

      負債,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

      第十三條

      企業的負債應按其流動性,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

      第十四條

      流動負債,是指將在1年(含1年)或者超過1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償還的債務,包括短期借款、應付賬款、預收賬款、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應交稅金、預提費用等。

      第十五條

      各項流動負債,應按實際發生額入賬。短期借款應當按照借款本金,按照確定的利率按期計提利息,計入損益。

      第四章 所有者權益

      第十六條

      所有者權益,是指所有者在企業資產中享有的經濟利益,其金額為資產減去負債后的余額。所有者權益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等。

      第十七條

      企業的實收資本是指投資者按照企業章程,或合同、協議的約定,實際投入企業的資本。

      第五章 收入

      第十八條

      收入,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第六章 成本和費用

      第十九條

      費用,是指企業為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所發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出;成本,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種耗費。

      企業應當合理劃分期間費用和成本的界限。期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成本應當計入所生產的產品、提供勞務的成本。

      企業應將當期已銷產品或已提供勞務的成本轉入當期的費用;商品流通企業應將當期已銷商品的進價轉入當期的費用。

      第二十條

      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耗用的各項材料,應按實際耗用數量和賬面單價計算,計入成本、費用。

      第二十一條

      企業應支付職工的工資,應當根據規定的工資標準,計算職工工資,計入成本、費用。企業應當根據國家規定,計算提取應付福利費,計入成本、費用。

      第二十二條

      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其他各項費用,應當以實際發生數計入成本、費用。凡應當由本期負擔而尚未支出的費用,作為預提費用計入本期成本、費用;凡已支出,應當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負擔的費用,應當作為待攤費用,分期攤入成本、費用。

      第七章 利潤

      第二十三條

      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包括營業利潤、利潤總額和凈利潤。

      (一)營業利潤,是指主營業務收入減去主營業務成本和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加上其他業務利潤,減去營業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后的金額。

      (二)利潤總額,是指營業利潤加上投資收益、補貼收入、營業外收入,減去營業外支出后的金額。

      第二十四條

      企業對外提供的會計報表應當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當注明:企業名稱、報表所屬年度或者月份、報出日期,會計主管人員簽名并蓋章。

      (三)建立內部會計監督制度和稽核審計制度

      為了維護財經紀律,保護財產安全和保證賬目和會計報表的可靠性,企業應建立內部會計監督制度,重點是明確各部門的責任和權利,規定相互之間的聯系和制約關系;對貨幣收支,進、銷貨業務等重大項目建立控制監督辦法,在會計部門以外,建立內部審計部門或者配備審計人員,對企業的會計記錄、會計報表和會計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內部檢查和監督,并對企業經濟效益進行審查。

      會計稽核是會計機構內部進行的會計檢查和審核;內部審計是獨立于會計機構以外的專門機構或人員對企業進行財務審計和管理審計,兩者都是為了維護國家、企業和投資人的利益,防弊改錯,促進企業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的。

      (四)建立和健全會計電算化

      計算機技術是一項高新技術,它的發展對于提高會計工作效率起著巨大作用。目前我國雖有不少企業使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數據處理,實現了會計電算化,在會計數據處理、分析和管理方面顯示出強大的功能,但還不夠普遍,有的還處于試用階段。隨著經濟的發展,商業會計工作電算化必將進一步發展。因此,大中型商業企業要在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基礎上進一步健全計算機的維修保養制度,改進程序設計和加強文件管理,并積極培養專職人員,不斷提高計算機技術,努力實行系統化和網絡化。

      第12篇 z農業企業財務制度

      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規范農業企業財務行為,有利于公平競爭,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根據《企業財務通則》,結合農業企業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以下是農業企業財務制度,歡迎大家閱讀學習!

      農業企業財務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規范農業企業財務行為,有利于公平競爭,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根據《企業財務通則》,結合農業企業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農業企業。農業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是從事種植業、養殖業或以其為依托,農、工、商綜合經營,實行獨立核算和具有法人地位的農業社會經濟組織單位。包括:全民所有制、集體所有制、私營、外商投資等各類經濟性質的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類組織形式的企業。

      第三條 企業應當在辦理工商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企業設立批準證書、營業執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復制>。

      企業發生遷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變更等事項,應當在依法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變更文件的復制>。

      第四條 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依法計算和繳納國家稅收,保證投資者權益不受侵犯,接受主管財政機關的檢查監督。

      第五條 企業應當完善內部經營責任制。各種類型的農業承包經營單位,包括家庭農場在內,應當實行“自主經營、單獨核算、定額上繳、自負盈虧”的辦法,認真履行承包合同,完成上繳任務,合理分配收益。

      企業對所屬的工業、商品流通業、運輸業、建>業、業務業等單位也應賦予其相對獨立的經營自主權,實行“自主經營、單獨核算、計算盈虧、定額上繳”的辦法;可向銀行(信用社)開戶,辦理存款和貸款。

      第六條 企業應當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各項生產經營活動要有完整的原始記錄;各項財產物資的進出消耗,都應當做到手續齊全,計量準確,并制定和修定各項定額;平時不定期地進行財產清查,年度終了前一定要進行一次全面財產清查。

      第七條 企業財務部門應當履行財務管理的職責,參與經濟預測和決策,做好財務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利用企業各項資產。

      第二章 資 金 籌 集

      第八條 設立企業必須有法定的資本金。

      資本金按照投資主體,分為國家資本金、法人資本金、個人資本金和外商資本金等。

      國家資本金為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政府部門或者機構以國有資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

      法人資本金為其他法人單位(包括鄉、村、鎮等集體資本金)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資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

      個人資本金為社會個人或者本企業內部職工以個人合法財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

      外商資本金為外國投資者以及我國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投資者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

      第九條 企業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可以采取國家投資、各方集資或者發行股票等方式籌集資本金。投資者可以用現金、實物、無形資產等形式向企業投資。

      企業不得吸收投資者的已設立有擔保物權及租賃資產的出資。

      第十條 企業資本金可以一次或者分期籌集。

      投資者未按照投資合同、協議履行出資義務的,企業或者其他投資者可以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由企業據以發給投資者出資證明書。

      第十二條 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在生產經營期間內,投資者除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投資者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合同、章程的規定,分享企業利潤和分擔企業風險及虧損。

      第十三條 企業在籌集資本金活動中,投資者實際繳付的出資額超出其資本金的差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的溢價凈收入)、接受捐贈的財產;資產評估確認價值或者合同、協議約定價值與原賬面凈值的差額以及資本匯率折算差額等,計入資本公積金。

      資本公積金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轉增資本金。

      第十四條 企業的負債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

      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應付工資、應付家庭農場款、待轉家庭農場上交款、專項應付款、應交稅金、應交包干利潤、其他應交款、應付利潤和其它應付款、應付短期債券、預提費用等。從成本、費用中提取的職工福利費等,作為流動負債。

      長期負債包括長期借款、應付長期債券、應付引進設備款、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應付款等。

      發行的長期債券按照債券面值計價,實際收到的價款超過或者低于債券面值的差額,在債券到期以前分期沖減或者增加利息支出。

      第十五條 企業應當按期償還各種負債,如發生因債權人特殊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計入營業外收入。

      企業流動負債的應計利息支出,計入財務費用。

      企業長期負債的應計利息支出,籌建期間的,計入開辦費;生產經營期間的,計入財務費用;清算期間的,計入清算損益。其中,與購建固定資產或者無形資產有關的,在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者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之前,計入購建資產的價值。

      第三章 流 動 資 產

      第十六條 流動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

      企業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控制制度。

      企業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票據、應收賬款、應收家庭農場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貨款、待攤費用等。

      應收票據應當按照面值計價。貼現應收票據的實得款項與其面值的差額,計入財務費用。

      第十七條 企業可以于年度終了,按照年末應收賬款余額的1%計提壞賬準備金,計入管理費用。

      企業發生的壞賬損失,沖減壞賬準備金。收回已經確認核銷的壞賬,增加壞賬準備金。

      不計提壞賬準備金的企業,發生的壞賬損失,計入管理費用。收回已經核銷的壞賬,沖減管理費用。

      第十八條 存貨包括各種原材料、農用材料(種子、飼料、肥料、農藥)、低值易耗品、在產品、幼畜和育肥畜、產成品、商品等。

      存貨按照實際成本計價。

      購入的材料,按照買價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途中合理損耗、入庫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選費用和繳納的稅金等計價。自制的材料,按照制造過程中的各項實際支出計價。委托外單位加工的材料,按照實際耗用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和加工費用等計價。

      商品流通業采購的商品,按照商品進價成本計價。

      購入的幼畜和育肥畜按實際購入價格計價。自繁的幼畜和育肥畜,按實際成本計價;自繁的幼畜成齡轉為產役畜,按市價計價。產役畜淘汰轉為育肥畜,按折余價值計價。

      自產留用的種子、飼料、口糧以及工業用原材料等,按市價計價。

      投資者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

      盤盈的,按照同類存貨的實際成本計價。

      接受捐贈的,按照發票賬單所列金額加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繳納的稅金等計價;無發票賬單的,按照同類存貨的市價計價。

      第十九條 企業庫存的各種原材料、農用材料、低值易耗品可按實際成本核算,也可按計劃成本核算,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之間的差異,應當單獨核算。

      企業領用或者發出的存貨,按照實際成本核算的,可以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個別計價法、后進先出法等方法確定其實際成本;采用計劃成本核算的,按期結轉其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將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第二十條 企業領用的低值易耗品、周轉使用的包裝物和材料,一次或者分期攤銷。

      第二十一條 存貨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盤點,年度終了前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盤盈的存貨,沖減管理費用。盤虧、毀損和報廢的存貨,扣除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之后,計入管理費用。存貨毀損屬于非常損失的部分,扣除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后,計入營業外支出。

      第四章 固 定 資 產

      第二十二條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產畜和役畜,使用的土地、公路、橋梁、堤壩、水庫、干二、支二、機井、水泥曬場、經濟林木、防護林、養殖池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

      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固定資產目錄。

      第二十三條 固定資產按照下列方式計價:

      購入的,按照買價加上支付的運輸費、保險費、包裝費、安裝成本和繳納的稅金等計價。外購的產畜和役畜按購進價加上支付的運輸費、保險費等計價。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價。

      企業開發利用的土地,包括耕地、草原、礦山等,應造冊登記,加強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價。

      企業以前年度建設的公路、橋梁、堤壩、水庫、干二、支二、機井、水泥曬場、防護林等,未計價的暫不計價,但應造冊登記,加強管理。企業在1994年以后年度新建的上述固定資產,按建設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價。

      企業自行營造的,轉入固定資產的橡膠、果、桑、茶樹等經濟林木,按照營林實際成本計價。企業營造的為生產業務的防風、固沙、護堤等防護林木,也按照營林實際成本計價。

      投資者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融資租入的,按照租賃協議或者合同確定的價款加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

      接受捐贈的,按照發票賬單所列金額加上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無發票賬單的,按照同類設備的市價計價。

      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擴建的,按照固定資產的原價,加上改擴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擴建過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后的余額計價。

      盤盈的,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計價。

      企業購建固定資產繳納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耕地占用稅,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二十四條 企業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準備、正在施工中和雖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工程和安裝工程。在建工程按照下列方法計價:

      自營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資、直接機械施工費以及所分攤的工程管理費等計價。

      出包工程,按照應當支付的工程價款以及所分攤的工程管理費等計價。

      設備安裝工程,按照所安裝設備的原價、工程安裝費用、工程試運轉支出以及所分攤的工程管理費等計價。

      第二十五條 在建工程發生報廢或者毀損,按照扣除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款后的凈損失,計入施工的工程成本。單項工程報廢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報廢或者毀損,其凈損失,在籌建期間計入開辦費,在投入生產經營以后計入營業外支出。

      工程交付使用前因進行試運轉發生的支出,計入工程成本。在試運轉中形成產品且可以對外銷售的,以實際銷售收入或者預計售價扣除稅金后,沖減在建工程成本。

      第二十六條 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工決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預算、造價或者工程成本等資料,估價轉入固定資產,并計算折舊,竣工決算辦理完畢以后,按照決算數調整原估價和已計提折舊。

      第二十七條 企業下列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房屋和建>物,在用的機器、機械(包括農業機械),儀器儀表,運輸工具,經濟林木,產畜和役畜,養殖池,季節性停用和修理停用的設備,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以及1994年以后建設的公路

      、橋梁、堤壩、水庫、干二、支二、機井、水泥曬場等。季節性停用的設備應在使用的季節提足全年折舊,計入使用期間的成本。

      下列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房屋、建>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資產,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破產、關停企業的固定資產,以及防護林、開發利用的土地(包括耕地、草原、礦山)等。

      1993年以前建設的公路、橋梁、堤壩、水庫、干二、支二、機井、水泥曬場等,也不計提折舊。

      第二十八條 固定資產折舊方法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經財政部批準的技術進步快的企業,其機器設備可以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

      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具體的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在開始實行年度前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

      第二十九條 采用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資產折舊率和折舊額的計算公式為:

      1-預計凈殘值率

      年折舊率=--------

      折舊年限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月折舊率

      凈殘值率按照固定資產原值的3-5%確定,凈殘值率低于3%或者高于5%的,由企業自主確定,并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

      采用工作量法的固定資產折舊額計算公式為:

      (一)按照行駛里程計算折舊的公式:

      原值×(1-預計凈殘值率)

      單位里程折舊額=-------------

      總行駛里程

      (二)按照工作小時計算折舊的公式:

      原值×(1-預計凈殘值率)

      每工作小時折舊額=-------------

      總工作小時

      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的固定資產折舊率和折舊額的計算公式為:

      2

      年折舊率=----×100%

      折舊年限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賬面凈值×月折舊率

      實行雙倍余額遞減法的固定資產,應當在其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到期前兩年內,將固定資產凈值扣除預計凈殘值后的凈額平均攤銷。

      采用年數總和法的固定資產折舊率和折舊額的計算公式為:

      折舊年限-已使用年數

      年折舊率=---------------×100%

      折舊年限×(折舊年限+1)÷2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月折舊率

      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需要變更的,須在變更年度以前,由企業提出申請,報主管財政機關批準。

      第三十條 企業固定資產折舊,應當按月計提。月份內開始使用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月份內減少或停用的固定資產,當月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停止計提折舊,提足折舊的逾齡固定資產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其凈損失計入企業營業外支出,不得補提折舊。

      企業按照規定提取的固定資產折舊,計入成本、費用,不得沖減資本金。

      第三十一條 企業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計入當期成本、費用。修理費用發生不均衡、數額較大的,可以采用分期待攤或者預提的辦法,并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采用預提辦法的,實際發生的修理費用沖減預提費用,實際支出數大于預提費用的差額,計入有關費用;小于預提費用的

      差額沖減有關費用。

      第三十二條 固定資產有償轉讓或者清理報廢的變價凈收入與其賬面凈值的差額,作為營業外收入或者營業外支出。

      固定資產變價凈收入是指轉讓或者變賣固定資產所取得的價款減清理費用后的凈額。固定資產凈值是指固定資產原值減累計折舊后的凈額。

      第三十三條 企業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對固定資產盤點清查,年度終了前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盤盈的固定資產,按其原價減估計折舊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收入。盤虧及毀損的固定資產,按照原價扣除累計折舊、變價收入、過失人及保險公司賠款后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支出。企業在建工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清理凈損益,計入有關工程成本。

      籌建期間發生的與工程不直接有關的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和清理凈損益,以及由于非常原因而造成的固定資產清理凈損失,計入開辦費。

      第五章 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和其他資產

      第三十四條 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等。

      第三十五條 無形資產一般按照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

      投資者作為資本金或者合作條件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金額計價。

      購入的,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計價。

      自行開發并且依法申請取得的,按照開發過程中實際支出計價。

      接受捐贈的,按照發票賬單所列金額或者同類無形資產市價計價。

      除企業合并外,商>不得作價入賬。非專利技術和商>的計價應當經法定評估機構確認。

      第三十六條 無形資產從開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內平均攤入管理費用。無形資產的有效使用期限按照下列原則確定:

      法律和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中規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法定有效期限與合同或者企業申請規定的受益年限孰短的原則確定。

      法律沒有規定有效期限,企業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中規定有受益年限的,按照合同或者企業申請規定的受益年限確定。

      法律和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均未規定法定有效期限或者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確定。

      第三十七條 企業轉讓無形資產取得的收入,除有償轉讓土地使用權凈收入和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計入其他業務收入。

      國有企業對國家劃撥給的土地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權,在嚴格執行國家關于建立永久性耕地保護制度的前提下,少量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有償轉讓。企業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給其他單位時,應本著從嚴控制農業耕地轉非農用地的原則,經有關部門批準辦理有償轉讓手續,并按規定繳納稅費。繳納稅費后的凈收入增加國家資本金。

      第三十八條 遞延資產,包括開辦費、土地開發費、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等。

      開辦費是指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包括籌建期間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購建成本的匯兌損益、利息等支出。

      下列費用不包括在開辦費內:應當由投資者負擔的費用支出;為取得各項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所發生的支出;以及籌建期間應當計入資產價值的匯兌損益、利息支出等。

      開辦費從企業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分期攤入管理費用。

      土地開發費是指企業1994年以后在土地開發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上述土地自交付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其開發費按照不短于5年期限分期攤入制造費用或管理費用。

      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限內分期攤入制造費用或者管理費用。

      第三十九條 其他資產包括特準儲備物資、銀行凍結存款、凍結物資、涉及訴訟中的財產等。

      特準儲備物資是指不參加生產經營的經國家批準儲備的特種物資。

      第六章 對外投資

      第四十條 企業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可以采用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或者購買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方式向其他單位投資,包括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

      企業不得以國家專項儲備的物資以及國家規定不得用于對外投資的其他財產向其他單位投資。

      第四十一條 企業對外投資的計價,按照下列原則確定:

      以現金、存款等貨幣資金方式向其他單位投資的,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計價。

      以實物、無形資產方式向其他單位投資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

      企業認購的股票,按照實際支付款項計價,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含有已宣告發放但尚未支付股利的,按照實際支付的款項扣除應收股利后的差額計價。

      企業認購的債券,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計價。實際支付款項中含有應計利息的,按照扣除應計利息后的差額計價。

      溢價或者折價購入的債券,其實際支付的款項(扣除應計利息)與債券面值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

      第四十二條 企業以實物、無形資產方式向其他單位投資的,其資產重估確認價值與其帳面凈值的差額,計入資本公積金。

      第四十三條 企業對被投資單位沒有實際控制權的,應當采用成本法核算,并且不因被投資單位凈資產的增加或者減少而變動;擁有實際控制權的,應當采用權益法核算,按照在被投資單位凈資產增加或者減少的數額中應當分攤的部分,作為企業的投資收益或者投資損失,同時增加或者減少企業的對外投資,并且在企業從被投資單位實際分得股利或者利潤時,相應減少企業的對外投資。

      第四十四條 企業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或者股利和利息,計入投資收益,按照國家規定繳納或者補繳所得稅。企業收回的對外投資與長期投資帳戶的帳面價值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或者投資損失。

      第七章 成本和費用

      第四十五條 企業應當建立與管理體制相適應的成本核算體制。規模較大的企業,可實行兩級成本核算,成本核算分別在基層核算單位和企業進行。規模較小的企業可實行一級成本核算,成本核算集中在企業進行。

      企業應當建立和完善分業核算制,對所屬的農業、工業、商品流通業、運輸業、建>業、業務業等單位應當分別核算成本,企業要定期進行成本匯總。對統一經營的農業,由農業基層核算單位(如生產隊)核算農產品成本;承包經營的農業,由家庭農場等農業承包經營單位核算農產品

      成本。企業不核算農業承包經營單位的農產品成本,但由承包單位將大宗農產品交企業經銷的,由企業按實際支付給承包單位的結算價計算企業的農產品銷售的營業成本。

      第四十六條 企業應當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和成本管理要求確定成本核算的重點和對象。主要產品成本應單獨核算,次要產品成本可適當合并核算。

      企業主要農產品確定為小麥、水稻、大豆、玉米、棉花、糖料、煙葉、牛奶、羊毛、肉類(分豬、牛、羊、禽肉)、禽蛋、蠶繭、林產品(原木、鋸材、干膠、水果、茶葉)、水產品(魚、蝦、貝、藻類)等。需要補充主要農產品目錄的,由企業確定。

      企業的畜牧業生產應核算飼養成本和產品成本。畜禽的飼養成本和產品成本,原則上要分群核算;條件不具備的可按畜禽類別混群核算。

      企業的水產養殖生產,應核算苗種培育和成品飼養成本。魚、蝦混養,貝、藻混養可以分品種核算成本,也可合并計算一個混養成本,再按各個品種的售價比例,計算各個產品的成本。

      企業所屬工業、商品流通業、運輸業、建>業、業務業等行業的成本核算對象,按實際情況由企業確定。

      第四十七條 企業應當正確劃分生產經營成本和期間費用;正確劃分本期成本、費用和下期成本、費用的界限;正確劃分成本計算期。農業產品成本應當在產品產出的月份核算。農業產品成本和費用,應計算至以下階段:

      糧豆的成本算至入倉入庫和場上能夠銷售為止。從倉囤出庫和場上交售發生的包裝費、運雜費,作銷售費用處理。

      不入庫、入窖的鮮活產品的成本,算至銷售為止;入庫、入窖的鮮活產品的成本,算至入庫、入窖為止。

      棉花的成本算至加工皮棉為止。打包上交過程中發生的包裝費、運輸費作銷售費用處理。

      纖維作物、香料作物和水參等農產品的成本,算至加工完成為止(如水參加工成干參、紅參、糖參,香茅草加工成香茅油)。

      年底尚未脫粒作物的成本,應當包括預提脫粒費用。下年度實際發生的脫粒費用與預提數的差額,由下年度同一作物負擔。

      林產品的成本,橡膠應當算至加工成干膠片,茶應當算至加工成商品茶。沒有加工設備的,橡膠可算至鮮膠乳,茶可算至鮮葉。

      水產品的成本,貝、藻類應當算至加工成干品。

      第四十八條 企業為生產經營商品和提供勞務等發生的各項直接支出,包括直接工資、直接材料、商品進價以及其他直接支出,直接計入生產經營成本;企業為生產經營商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間接費用,應當按成本核算對象,分配計入生產經營成本。

      直接工資包括企業直接從事生產經營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直接材料包括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實際消耗的原材料、農用材料、輔助材料、備品配二、外購半成品、燃料、動力以及其他直接材料。

      商品進價為商品流通業購進商品的原始進價和購入環節交納的稅金。

      其他直接支出包括直接從事生產經營人員的職工福利費等。

      間接費用(農業、工業為制造費用)包括企業各個生產經營單位(生產隊、車間)為組織和管理生產所發生的生產單位管理人員工資,職工福利費,生產單位的折舊費,租賃費(不包括融資租賃費),修理費,機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取暖費,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運輸費

      ,保險費,設計制圖費,試驗檢驗費,勞動保護費,季節性、修理期間的停工損失、土地開發費攤銷以及其他間接費用。差旅費標準由企業參照當地政府規定的標準,結合企業的具體情況自行確定,并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

      企業零星果、桑、茶樹的更新及小面積種植支出,可計入當期成本。

      第四十九條 企業的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為期間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一)營業費用是指企業的農業、工業在銷售產品、商品或者提供勞務等過程中發生的銷售(貨)費用;商品流通業的購銷環節中發生的流通費用,包括進貨費用、銷貨費用;業務業在經營中發生的各項營業費用。各業的營業費用具體包括應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裝卸費、整理費、包

      裝費、保險費、委托代銷手續費、展覽費、保管費、檢驗費、中轉費、廣告費、租賃費(不含融資租賃費)、商品損耗和銷售業務費用;銷貨部門人員工資、職工福利費、差旅費、辦公費、折舊費、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以及其他經費。

      (二)管理費用是指企業管理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如分場)為管理和組織經營活動的各項費用,包括公司經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勞動保險費,待業保險費,董事會會費,咨詢費,審計費,訴訟費,排污費,綠化費,稅金,土地使用費(海域使用費),土地損失補償費,技術轉讓費,技術開發費,無形資產攤銷,開辦費攤銷,土地開發費攤銷,業務招待費,壞帳損失,存貨盤虧、毀損和報廢(減盤盈)以及其他管理費用。實行家庭農場等各種承包經營形式的企業,企業的管理費用應扣除家庭農場等各種承包經營單位實際上交的管理費用(包括勞動保險費)。

      公司經費包括企業總部管理人員工資、職工福利費、差旅費、辦公費、折舊費、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以及其他公司經費。

      工會經費是指按照職工工資總額2%計提撥交給工會的經費。

      職工教育經費是指企業為職工學習先進技術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費用,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5%計提。

      勞動保險費是指企業支付離退休職工的退休金(包括按照規定繳納的離退休統籌金)、價格補貼、醫藥費(包括企業支付離退休人員參加醫療保險費用)、職工退職金、6個月以上病假人員工資、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撫恤費、按照規定支付給離休人員的各項經費。

      待業保險費是指企業按照國家規定交納的待業保險基金。

      董事會會費是指企業董事會及其成員為執行職能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差旅費、會議費等。

      咨詢費是指企業向有關咨詢機構進行科學技術經營管理所支付的費用,包括聘請經濟技術顧問、法律顧問等支付的費用。

      審計費是指企業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進行查帳驗資以及進行資產評估等發生的各項費用。

      排污費是指企業按照規定交納的排污費用。

      綠化費是指企業對場區等進行綠化而發生的零星費用。

      稅金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支付的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

      土地使用費(海域使用費)是指企業使用土地(海域)而支付的費用。

      土地損失補償費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破壞的國家不征用的土地所支付的土地損失補償費。

      技術轉讓費是指企業使用非專利技術而支付的費用。

      技術開發費是指企業研究開發農業、工業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設計費、工藝規程制定費、設備調試費、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試驗費,新產品試種、試養、試制,技術研究有關的經費。企業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用據實列支。

      無形資產攤銷是指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指投資者投入或企業購入的)、非專利技術和其他無形資產的攤銷。

      業務招待費是指企業為業務經營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費用,在下列限額內據實列入管理費用:全年營業收入在1500萬元以下的,不超過年營業收入5‰;超過1500萬元(含1500萬元)但不足5000萬元(不含5000萬元)的,不超過該部分的3‰,超過5000萬元

      (含5000萬元)但不足一億元的,不超過該部分的2‰;超過1億元(含1億元)的,不超過該部分的1‰。

      (三)財務費用是指企業為籌集資金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企業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匯兌凈損失、調劑外匯手續費、金融機構手續費以及籌資發生的其他財務費用等。

      第五十條 職工福利費按照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14%提取。

      職工福利費主要用于職工的醫藥費(包括企業參加職工醫療保險交納的醫療保險費)、醫護人員的工資、醫務經費、職工因公負傷赴外地就醫路費、職工生活困難補助、職工浴室、理發室、幼兒園、托兒所人員的工資以及按照國家規定開支的其他職工福利支出。

      第五十一條 企業一次支付、分期攤銷的待攤費用,按照費用項目的受益期限確定分攤的數額。分攤期限一般不超過1年。多次收獲的多年生作物,在未提供產品前的累計費用,視同待攤費用處理;本年產出產品的成本包括往年費用的本年攤銷額和投產后本年發生的全部費用。

      在費用尚未發生以前,需要從成本中預提的費用項目和標準,由企業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預提數與實際數發生差異時,應及時調整提取標準,多提數一般應在年終沖減成本、費用,年終財務決算時不留余額。需要保留余額的,在年度財務報告中予以說明。

      第五十二條 企業不得以計劃成本、估計成本、定額成本代替實際成本。采用計劃成本或者定額成本核算的,按照規定的成本計算期,及時調整為實際成本。

      企業的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費用:為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的支出;對外投資的支出;被沒收的財物,支付的滯納金、罰款、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企業贊助、捐贈支出;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各種付費;國家規定不得列入成本、費用的其他支出。

      第八章 營業收入、利潤及其分配

      第五十三條 營業收入是指企業銷售產品、商品取得的銷售收入和運輸營運收入、工程價款結算收入、業務收入及其他業務收入。包括企業內部單獨核算單位之間相互提供產品、勞務等收入。自產留用產品視同銷售應計算收入,自產留用產品包括:種籽、飼料、口糧以及工業用原材料;幼畜成齡轉作產畜和役畜的牛、馬、騾、驢、鹿、駱駝等。

      企業應分業核算營業收入。企業的營業收入按行業可分為:農業銷售收入、工業銷售收入、商品流通業銷售收入、運輸業營運收入、建>業工程價款收入、業務業收入等。企業應正確計算農業收入,包括企業統營部分的收入和由企業經銷的家庭農場等農業承包單位經營部分的收入。家庭農場等農業承包單位交給企業的大宗農畜產品,企業按實際銷價計算承包經營部分的農業收入。

      其他業務收入包括材料銷售、固定資產出租、無形資產轉讓(不包括對國家劃撥的土地實行有償轉讓的土地使用權)、提供勞務等取得的收入。

      第五十四條 企業一般應于產品、商品已經發出,勞務已經提供,同時收訖價款或取得收取價款的憑據時,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

      發生的銷售退回、折讓或折扣,沖減營業收入。

      第五十五條 企業的利潤總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利潤總額=農業利潤總額+工業利潤總額+商品流通業利潤總額+運輸業利潤總額+建>業利潤總額+業務業利潤總額。

      企業的行業利潤總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凈收益+家庭農場實際上繳利潤+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營業利潤=主營業利潤+其他業務利潤-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主營業利潤=主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營業費用-營業稅金(包括農牧業稅)及附加

      其他業務利潤=其他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支出(包括其他營業稅金及附加)

      第五十六條 投資凈收益是指投資收益扣除投資損失后的數額。

      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和債券利息,投資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轉讓取得款項高于帳面價值的差額,以及按照權益法核算的股權投資在被投資單位增加的凈資產中所擁有的數額等。

      投資損失包括投資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轉讓取得款項低于帳面價值的差額以及按照權益法核算的股權投資在被投資單位減少的凈資產中所分擔的數額等。

      家庭農場實際上繳利潤是指家庭農場等承包經營單位按照合同規定實際上繳當年的和補繳上年欠繳的利潤。

      企業的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是指與企業生產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和支出。

      營業外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的盤盈和出售凈收益、罰款收入、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等。

      營業外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報廢毀損和出售的凈損失、非季節性和非修理期間的停工損失、中小學經費(有撥款補貼的企業應扣除撥款補貼)和技工學校經費、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防訊搶險支出、經財政部批準的其他項目等。

      企業各業的營業外支出,包括各業自身的營業外支出和企業本部分攤的營業外支出。企業本部分攤的營業外支出,可按產值、人數、成本費用等方法均攤至各業。具體分攤方法由企業確定。

      營業稅金(包括農牧業稅)及附加是指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農牧業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企業收到出口產品退稅以及減免流轉稅退回的稅金,作為減少營業稅金處理。

      第五十七條 繳納所得稅的企業,其發生的年度虧損,可以用下一年度的利潤等彌補。下一年度利潤不足彌補的,可以在五年內延續彌補。五年內不足彌補的,用稅后利潤彌補。

      實行財務包干辦法的國有企業,其發生的年度虧損,可以用財政核定下撥的包干補貼彌補,尚不能彌補的可以用以后年度利潤彌補。

      第五十八條 利潤總額按照國家規定作相應調整后,繳納所得稅的企業,依法繳納所得稅;實行財務包干辦法的國有企業,按包干辦法上繳利潤。

      第五十九條 企業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或實行財務包干辦法的國有企業,完成上繳包干利潤后的利潤(如核定包干補貼的應增加利潤分配),除國家另有規定外,按照下列順序分配:

      (一)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二)彌補企業以前年度虧損。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法定盈余公積金按照所得稅后利潤或上繳包干利潤后利潤扣除前兩項后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可用于彌補虧損或用于轉增資本金,但轉增資本金后,企業的法定盈余公積金一般不得低于注冊資金的25%。

      (四)提取公益金。公益金主要用于企業的職工集體福利設施支出。

      (五)向投資者分配利潤。企業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資者分配。

      第六十條 股份有限公司提取公益金以后,按照下列順序分配:(1)支付優先股股利;(2)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任意盈余公積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提取和使用;(3)支付普通股股利。

      當年無利潤時,不得分配股利,但在用盈余公積金彌補虧損后,經股東會特別決議,可以按照不超過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盈余公積金分配股利,在分配股利后,企業盈余公積金不得低于注冊資金的25%。

      第六十一條 企業應積極參加社會保險,包括農業保險。因遭受特大自然災害而發生的財產損失,應用投保的保險賠償金補償和由企業按有關規定列支。

      第九章 外幣業務

      第六十二條 企業的外幣業務,是指以記帳本位幣以外的貨幣進行的款項收付、往來結算和計價等業務。

      企業一般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業務收支以外幣為主的企業,可以外幣作為記帳本位幣。

      記帳本位幣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果需要變更,應當報主管財政機關批準,并在財務情況說明書中予以說明。

      第六十三條 企業發生外幣業務時,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折合為記帳本位幣金額。折合匯率采用外幣業務發生時的國家外匯牌價(原則為中間價,下同),或者當月1日的國家外匯牌價。

      月份終了,企業應當將外幣現金、外幣銀行存款、債權、債務等各種外幣帳戶的余額(不包括按照調劑價單獨記帳的外幣項目),按照月末的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為記帳本位幣金額。按照月末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的記帳本位幣金額與帳面記帳本位幣金額之間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計入當期損益。

      第六十四條 企業發生的匯兌損益,籌建期間發生的,如果為凈損失,計入開辦費,從企業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平均攤銷;如果為凈收益,從企業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平均轉銷,或者留待彌補企業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虧損,

      或者留待并入企業的清算收益。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計入財務費用;清算期間發生的,計入清算損益。其中與購建固定資產等直接有關的匯兌損益,在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者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之前,計入資產的價值。

      企業收到投資者的出資額,如果需要折合為記帳本位幣的,有關資產帳戶按照當日國家外匯牌價或者當月1日的國家外匯牌價折合;實收資本帳戶按照合同、協議約定的國家外匯牌價折合;合同、協議未作約定,按照企業初次收到出資額時的國家外匯牌價折合。

      有關資產帳戶與實收資本帳戶采用的折合匯率不同產生的折合記帳本位幣差額,作為資本公積金。

      第六十五條 企業發生外匯調劑業務時,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企業按照買入的調劑外匯調劑價單獨記帳的,支用時,按照買入時的帳面調劑價折合為記帳本位幣金額記帳。帳面調劑價可以采用逐筆辯認法、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等方法確定。

      企業調劑外匯不實行單獨記帳的,買入的調劑外匯按照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為記帳本位幣金額,外匯調劑價與國家外匯牌價的差額,作為調劑外匯價差。在支用調劑外匯時,屬于購買資產或者支付費用,調劑外匯價差計入有關資產價值或者有關費用;屬于償還債務的,調劑外匯價差計入財務費用。賣出調劑外匯時,實際取得款項與按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的記帳本位幣金額的差額,應當沖銷調劑外匯價差,如有余額,作為匯兌損益處理;賣出其他外匯時,作為匯兌損益處理。

      第十章 家庭農場財務

      第六十六條 家庭農場是指企業內部對職工家庭實行“自主經營、單獨核算、定額上繳、自負盈虧”的承包經營單位。家庭農場包括實行承包經營的家庭林場、家庭牧場、家庭漁場、家庭工廠、家庭商店以及其他類型的職工家庭承包單位。

      企業對家庭農場實行承包經營,企業與家庭農場的經濟往來應及時辦理結算。

      第六十七條 家庭農場要積極籌集生產經營資本金。各項生產經營所需要的資金,除由家庭農場自理外,也可以向銀行申請借款,自行償還。家庭農場產品全部或大部分上交企業銷售,其生產經營資金確有不足的,企業可適當借給部分資金,在當年內收回,或從上交產品的價款中扣回,并可適當收取資金占用費;對少數困難的家庭農場,也可以通過周轉金有償扶持。

      家庭農場擁有的大中型農業機械等固定資產,應登記入帳,計提折舊。家庭農場的流動資產和其他資金也應入帳管理。

      第六十八條 家庭農場應上繳稅金、利潤和有關費用。

      家庭農場應按稅法向國家繳納稅金。

      家庭農場上繳利潤指標,應按土地等級和數量、水利條件、公共設施、經營內容、前幾年生產水平和盈利水平等因素,本著正確處理國家、企業和職工個人三者利益的原則合理確定,與企業簽定合同。

      家庭農場職工享受公費醫療、困難補助等待遇的,應按規定上繳職工福利費;享受勞動保險待遇的,應按規定上繳勞動保險費。家庭農場應負擔與其生產經營有直接關系的管理費用。企業對家庭農場應負擔的各項費用要實行“定項限額”控制,具體辦法由企業制定。

      第六十九條 家庭農場應計算利潤。家庭農場的利潤總額為營業總收入減營業總支出、減定額工資、減稅金、減應繳管理費用后的余額。

      營業總收入,是指家庭農場承包經營內的農、工、商等各業及勞務等收入。

      營業總支出,是指家庭農場承包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生產經營費用、應上繳企業的職工福利費用。

      定額工資,是指家庭農場按規定計算出的勞動力基本報酬。

      稅金,是指按稅法規定應繳納的銷售稅金、農牧業稅等各種稅金。

      管理費用(包括勞動保險費),是指按企業規定應上繳的管理費用。

      第七十條 家庭農場除了計算利潤外,還應計算收益分配。家庭農場的收益分配總額為營業總收入減營業總支出、減稅金、減應繳管理費用后的余額。家庭農場凈收入為收益分配總額減應繳利潤后的余額。

      企業要幫助和督促家庭農場通過收益分配,建立生產儲備基金,并動員其積極參加農牧業保險,具體辦法由企業制定。

      第十一章 企業清算

      第七十一條 企業宣布終止時,應當成立清算機構,清算機構在清算期間,負責制定清算方案,清理企業財產,編制資產負債和財產清單;處理企業債權、債務;向投資者收取已認繳而未繳納的出資;清結納稅事宜;處置企業的剩余財產。

      第七十二條 清算期間,未經清算機構同意,不得處置企業財產。

      清算企業的財產包括宣布清算時企業全部財產以及清算期間取得的資產。

      已經作為擔保物的財產相當于擔保債務的部分,不屬于清算財產,擔保物的價款超過所擔保的債務數額的部分,屬于清算財產。

      清算財產的作價一般以帳面凈值為依據,也可以重估價值或者變現收入等為依據。

      企業清算中發生的財產盤盈或者盤虧,財產變價凈收入、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歸還的債務或者無法收回的債權,以及清算期間的經營收益或損失等,計入清算損益。

      第七十三條 企業在宣布終止前六個月至終止之日的期間內,下列行為無效,清算機構有權追回其財產,作為清算財產入帳:(1)>匿私分或者無償轉讓財產;(2)非正常壓價處理財產;(3)對原來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4)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5)放

      棄自己的債權。

      第七十四條 清算費用包括法定清算機構成員的工資、差旅費、辦公費、公告費、訴訟費及清算過程中所必須的其他支出。清算費用從現有財產中優先支付。

      企業財產支付清算費用后,按照下列順序清償債務:(1)應付未付的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等;(2)應繳未繳國家的稅金;(3)尚未償付的債務。

      不足清償同一順序的債務,按照比例清償。

      第七十五條 企業清算終了,清算收益大于清算損失、清算費用的部分,依法繳納所得稅。清算完畢后的剩余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按照下列原則處理:有限責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按照投資各方的出資比例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優先股股份面值對優先股股東分配;優先股股東分配后的剩余部分,按照普通股股東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如果剩余財產不足全額償還優先股股金時,按照各優先股股東所持比例分配。

      清算完畢,清算機構應當提出清算報告并造具清算期內收支報表,連同注冊會計師查帳報告,一并報送主管財政機關。

      第十二章 財務報告與財務評價

      第七十六條 企業應當定期向主管財政機關等政府部門以及其他與企業有關的報表使用者提供財務報告。

      企業報送的財務報告包括財務報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企業按月、按年編報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財務報表。

      報送的年度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和其他附表以及財務情況說明書。年度財務報告,于年度終了后在規定時間內連同注冊會計師的查帳報告一并報送主管財政機關。

      第七十七條 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生產經營、利潤實現和分配、資金增減和周轉、財務收支、稅金繳納、各項財產物資變動等情況,對本期或者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資產負債表日后報出財務報告前發生的對企業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

      他事項。

      第七十八條 企業總結和評價本企業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的財務指標包括償債能力指標、營運能力指標和盈利能力指標。具體包括:流動比率、速動比率、應收帳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資產負債率、資本金利潤率、營業收入利稅率、成本費用利潤率等。

      1.流動比率。衡量企業資產在短期債務到期以前可以變為現金用于償付流動負債的能力。計算公式為:

      流動資產

      流動比率=----×100%

      流動負債

      2.速動比率。衡量企業流動資產中可以立即用于償付流動負債的能力。計算公式為:

      速動資產

      速動比率=----×100%

      流動負債

      速動資產=流動資產-存貨

      3.資產負債率。衡量企業利用債權人提供資金進行經營活動的能力,反映債權人發放貸款的安全程度。計算公式為:

      負債總額

      資產負債率=------×100%

      全部資產總額

      4.應收帳款周轉率。用于反映企業應收帳款的流動程度。計算公式為:

      賒銷收入凈額

      應收帳款周轉率=--------×100%

      平均應收帳款余額

      賒銷收入凈額=銷售收入-現銷收入-銷售退回、折讓、

      折扣

      平均應收 期初應 期末應

      =( + )÷2

      帳款余額 收帳款 收帳款

      5.存貨周轉率。衡量企業銷售能力和存貨是否過量。計算公式為:

      銷貨成本

      存貨周轉率=----×100%

      平均存貨

      平均存貨=(期初存貨+期末存貨)÷2

      6.資本金利潤率。衡量投資者投入企業資本金的獲利能力。計算公式為:

      利潤總額

      資本金利潤率=------×100%

      資本金總額

      7.營業收入利稅率。衡量企業營業收入的收益水平。計算公式為:

      利稅總額

      營業收入利稅率=----×100%

      營業收入

      8.成本費用利潤率。反映企業成本費用與利潤的關系。計算公式為:

      利潤總額

      成本費用利潤率=------×100%

      成本費用總額

      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采用上述指標以外的一些比率進行分析。

      第十三章 附 則

      第七十九條 本制度由財政部負責修訂和解釋。

      第八十條 企業按照《企業財務通則》和本制度的規定,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訂內部財務管理辦法,并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各地區、各部門不再另行制定企業財務制度。

      第八十一條 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

      某某企業財務目標管理制度(十二篇)

      公司的每一個部門都不能缺失了它的管理,而對于財務部來說,掌管著公司整個的利潤支出,自然對財務就有一定的財務目標管理,下面企業管理網為大家整理了某企業財務目標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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