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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2-09 14:56:15 查看人數:21

      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第1篇 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財務制度是企業最重要的規章制度,須由公司總部統一制定的,詳情請看以下小企業財務規章制度信息,供參考。

      一、現金管理制度

      1.現金借款需由經手人填寫“借款申請單”,經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支取。

      2.凡借現金1000元以上的必須提前與出納約定,以便提前準備。

      3.勞務費發放時間定為每周五下午。各項目勞務費自發放之日起限三個月內取走,超過三個月不取者視為自動放棄,數額歸公司所有。

      4.各部門所收現金要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于當天下班之前交財務出納統一管理,不準挪用。

      二、支票管理制度

      1.支票必須符合以下要求方能收取

      ①不能撕毀,破損或涂改。

      ②簽發的支票是以墨汁或炭素墨水筆填寫;簽發單位印簽完整清楚;支票右上部應有交換行號;加密的支票應提供密碼。

      ③支票有效期為十天,對于已填好的支票,必須檢查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收款單位、日期、用途填寫是否正確。

      2.使用支票需由經手人填寫“支票借款申請單”,經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辦理支票領用手續。支票領出后十天內持發票到財務報銷,如不及時報銷,出納有權拒發新的支票。

      3.100元以上的費用支出,原則上以支票結算為主,領用支票后應妥善保管,不得丟失,如由于責任心不強丟失支票,損失由個人負責。

      三、項目費用(帶項目號的)申請及報銷

      1.凡項目費用需在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的“立項通知書”“項目預算表”送達財務后方可申請項目費用。

      2.購買項目用品、支付項目費用需由部門指定人員根據項目預算計劃,填好現金或支票借款單,經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簽字,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領取現金或支票。

      3.項目費用的報銷:必須在原始發票背面注明項目號、由經手人、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簽字,經手人要填寫“支出憑單”將單據粘貼在支出憑單后,根據所支出款項的用途分類填寫,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4.給外地協作單位辦理電匯、匯票等匯款的,應先取得協作單位開據的正式發票,然后填寫“匯款通知”并付與協作單位簽訂的付款協議一并由項目經理、部門經理、在發票背后及“匯款通知”上簽字,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出納于一個月內辦理匯款。

      附件:差旅費報銷規定

      1.公司員工出差一般選擇乘坐火車,如遇特殊情況,需填寫購買機票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乘坐飛機。

      2.差旅費借款,應在立項通知書送達財務后方可支取,出差回來后五日內報銷。

      3.住宿標準及差旅補助標準:

      單位:元

      人員住宿標準食雜補助

      正式員工20080

      臨時人員20060

      出差當日12:00前離京,補助按一天計算;12:00后離京,補助按半天計算。出差返京之日8:00前到京,無差旅補助;8:00----12:00到京,補助按半天計算;12:00后到京,補助按一天計算。

      4.往返機場一律乘坐民航大巴。如果班機過早(過晚)或攜帶物品較多可申請公司派車接送。

      5.賓館住宿費中一律不得包含餐費(包括早餐)。

      6.返程車票或機票在22:00之前的,應在12:00之前退房。返程車票或機票在22:00之后的應在18:00前退房。

      7.出差人員的住宿費超支自理,交通費、電話費實報實銷,差旅補助按實際出差天數計算。

      8.兩人(同性)同時在同一地點出差,住宿費標準按一人報銷。

      9.出差乘坐火車的可領取乘車補助(短途除外),按每小時8元計算。(乘車時間以鐵路列車時刻表為準。

      四、加班交通費及誤餐費

      如員工加班,員工乘由公交公司開出的空調大巴士、小公共、專線車、地鐵、公共汽車回家,公司可根據有效報銷憑證報銷交通費,加班至晚上9:00以后或因特殊原因由主管經理批準后,可以乘出租車回家,公司可根據有效報銷憑證報銷交通費;加班至晚上7:30以后的可由前臺預定10元/人標準以下盒飯,并登記項目號。

      五、銷售費用申請及報銷

      1.各研究、支持部門所需發生的費用(除與項目有關的費用),根據部門預算計劃由經手人填好現金或支票借款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領取現金或支票。

      3.銷售費用的報銷,必須在原始發票背面由經手人、部門經理簽字。經手人要填寫“支出憑單”將單據粘貼在支出憑單后,根據所支出款項的用途分類填寫,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六、管理費用申請及報銷

      1.購置辦公用品及支付辦公費用,需有行政部門指定人員根據購置、審批計劃,由經手人填好現金或支票借款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領取現金或支票。

      2.辦公費用的報銷,必須在原始發票背面由經手人、部門經理簽字,經手人要填寫“支出憑單”將單據粘貼在支出憑單后,根據所支出款項的用途分類填寫,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七、發票的開具及管理

      1.項目負責人應根據項目要求,按時從項目管理系統中打印出開具正式發票的申請單(地稅發票、形式發票),經部門經理簽字后,報財務開具正式發票。

      2.為了確保公司開出的每一張發票都能迅速、安全地到達客戶手中,減少因發票丟失給公司帶來的損失,請項目負責人按以下規定執行。

      ①發票的送達

      正式發票同城:速遞或在方便的情況下親自送達

      異地:郵政快遞

      形式發票: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電子郵件、傳真、平信、掛號、航空及快遞等方式。

      為避免發票遺失,請將發票用信封裝好或訂在一同寄出的合同上。

      ②發票的確認

      在發票送出前要通知收件人送達時間,并要求收件人收到后及時反饋,作好確認工作。如使用同城速遞,請要求速遞員在送達郵件時,請收件人當場打開郵件,回電寄件人確認發票已經收到(請在發出前與收件人打好招呼,并通知公司前臺,由前臺向速遞公司提出要求)。

      ③處罰措施

      由于未按照規定送達發票,造成發票遺失,公司將根據造成的損失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八、報銷時間及報銷憑證的規定

      1.所有當月發生的費用應于當月報銷,最遲不能超過10日,否則需由經手人直接報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財務予以報銷。

      2.所有填制的報銷單據,應字跡清楚、不能涂改,否則財務不予受理。

      3.所有由外部取得的報銷憑證,必須是稅務部門或財政局統一規定使用的正式單據,(印稅務局章、財政局章并蓋有收款單位財務章)一切非正式單據不能作為報銷憑證;報銷憑證抬頭一定要寫上單位名稱。

      4.凡購置金額在500元以上的項目費用、銷售費用及辦公費用需在發票背后注明收款方單位名稱、聯系人姓名及聯系電話。

      第2篇 小企業財務規章制度范本

      小企業財務規章制度范本

      一、現金管理制度1.現金借款需由經手人填寫“借款申請單”,經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支取。

      2. 凡借現金1000元以上的必須提前與出納約定,以便提前準備。

      3. 勞務工資發放時間定為每月二十五日。

      4. 每天所收現金要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于當天下班之前交財務出納統一管理,不準挪用。

      二、支票管理制度1.支票必須符合以下要求方能收取

      ①不能撕毀,破損或涂改。

      ②簽發的支票是以墨汁或炭素墨水筆填寫;

      簽發單位印簽完整清楚;

      支票右上部應有交換行號;

      加密的支票應提供密碼。

      ③支票有效期為十天,對于已填好的支票,必須檢查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收款單位、日期、用途填寫是否正確。

      2. 使用支票需由經手人填寫“支票借款申請單”,經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辦理支票領用手續。

      支票領出后十天內持發票到財務報銷,如不及時報銷,出納有權拒發新的支票。

      3. 100元以上的費用支出,原則上以支票結算為主,領用支票后應妥善保管,不得丟失,如由于責任心不強丟失支票,損失由個人負責。

      三、費用申請及報銷1.凡經銷部開支費用需在總經理審批后送達財務后方可申請項目開支費用。

      2. 購買日用品、辦公費用需的發票經理簽字,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領取現金或支票。

      3. 項目費用的報銷:必須在原始發票背面注明事由、由經手人簽字后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4. 差旅費報銷由報銷人按公司差旅費報銷規定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經出納審核后報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簽字,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報銷的,不預支付下一次差旅借款;

      如特殊原因導致發生的費用超出差旅費報銷規定的,需寫明原因,由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四、加班交通費及誤餐費如員工加班,員工乘由公共汽車回家,公司可根據有效報銷憑證報銷交通費。

      五、銷售費用申請及報銷1.銷售費用的報銷,必須在原始發票背面由經手人簽字。

      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六、管理費用申請及報銷1.購置辦公用品及支付辦公費用,需有人員根據購置、審批計劃,由經手人填好現金或支票借款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領取現金或支票。

      第3篇 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范例

      制定財務管理制度,主要是為了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具體請瀏覽以下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介紹,僅供參考。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由會計兼任承擔。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第五條 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第4篇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8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范本(八)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由會計兼任承擔。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 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 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條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一條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二條 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條規定處理。凡一周內收入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收入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三條 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帳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六條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七條 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三十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

      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一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二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三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四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主任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主管副總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六條 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主任、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八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四十一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處罰辦法

      第四十二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三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 則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第5篇 生產企業財務管理制度范例

      在所有的生產型企業中,企業的財務管理都是是組織資金運動,處理同有關方面財務關系的一項經濟管理工作。以下整理了一份詳細的生產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可供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企業財務管理是組織資金運動,處理同有關方面財務關系的一項經濟管理工作。它主要是利用資金、成本、收入等價值指標,組織企業中價值的形成、實現和分配,并處理在這種價值運動中的經濟關系的一項管理工作,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織部分。

      第二條

      企業財務管理的內容包括:籌資管理、投資管理、資產管理、成本管理、收入和盈利管理及特殊事項的財務管理等。

      第二章:流動資金管理

      第三條

      流動資金管理,必須堅持計劃管理,貫徹“少花錢,多辦事”,的原則。在保持計劃內生產需要的前提下,加速資金周轉,減少資金占有。

      第四條

      流動資金的范圍:

      1、存貨資金的范圍,包括儲備資金,生產資金,成品資金三大部分。

      (1)儲備資金的范圍:包括原材料(外購的鑄件、鍛件等)輔助材料,燃料、油料、化工材料、五金、電器、外購、配套件、工具、刀具、磨料、儀器儀表、各種備件,勞動防護用品等。

      (2)生產資金范圍:包括在制品,半成品及外協費。

      (3)成品資金范圍:包括各種產成品。

      2、非定額流動資金范圍:包括結算資金,貨幣資金。

      第五條

      流動資金管理分工:

      流動資金管理實行集中管理和分級歸口管理相結合的辦法,歸口到處,定額到庫。

      (1)財務處歸口管理:主管全廠流動資金,歸口管理非定額資金。

      (2)供應處歸口管理:原材料,輔助材料,燃料,油料,化工材料,小五金,配套件等。

      (3)工具處歸口管理:工具,刀具,刃具,磨料,儀器,儀表及自制工具等。

      (4)設備處歸口管理:設備維修備品、備件及電器等。

      (5)總務處歸口管理:辦公用品,繪圖儀器,勞動保護用品等。

      (6)生產處歸口管理:毛坯,鑄件,鍛件,在制品及自制件成品,標準件。

      (7)經營計劃處歸口管理:各項產成品。

      第六條

      儲備資金管理職責:

      1、各分管單位根據生產任務,物資消耗定額和物資供應情況,制定各類物資的儲備定額,并根據生產需要與庫存情況,按年、季、月度編制采購計劃。

      2、各分管單位負責控制流動資金定額,加強資金管理,保證資金指標完成。

      3、認真貫徹物資管理制度,嚴格各物資的收支、領、退、內部轉移等手續,加強計劃性,防止新的物資積壓。

      4、各類物資分管單位對采購的主要材料,必須制定訂貨合同,合同要有明確的進貨品種,規格,交貨期及結算方式,合同付本交財務處。

      5、庫房必須建立嚴格的驗收制度,按合同規定的內容進行驗收及時將入庫單交采購人員報帳,對不合格要求的物品拒絕入庫。

      6、庫房保管人員必須按旬考核庫存資金余額,掌握資金動態,堅持旬報制度。

      7、按期進行物資盤點工作,填報盤點報表。及時處理盈虧,保證賬物一致。

      第七條

      生產資金管理

      1、計劃調度處編制生產作業計劃,投入產品計劃,組織均衡生產,確定各種產品的生產周期,加速生產資金周轉,控制生產資金保證資金指標的完成。

      2、制定期量標準,保證外購鑄、鍛件,毛坯件,在制品,半成品的合理儲備定額。

      3、嚴格貫徹執行在制品管理制度,增強在制品,半成品的配套性。半年進行一次在制品、半成品的盤點工作,并填報盤點報表,保證帳物一致,賬賬一致。

      第八條

      成品資金管理

      1、營銷總公司負責簽訂和管理產品供貨合同,所簽定合同付本交財務科,以便掌握銷售動態和資金回籠情況。做好資金回籠,保證產品銷售計劃和資金指標的完成。

      2、計劃調度處必須貫徹以銷定產原則,按銷售合同制定產品生產計劃,按年、季、月編制商品生產計劃。

      3、營銷總公司定各種產成品庫存定額,負責及時處理積壓產品。

      4、營銷總公司按月進行產成品盤點工作,及時處理拒付事項,保證賬物、賬賬一致。

      第九條

      非定額流動資金管理

      1、財務處負責及時督促各物資管理部門及時清理債權債務。

      2、上必須貫徹財經政策,嚴格財經紀律,認真執行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第十條

      流動資金的計劃管理:

      1、流動資金計劃與定額,管理是資金管理的基礎,財務處根據生產情況及資金壓縮指標,每年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定額的制訂與修改工作。資金指標歸口到處,定額到庫,經主管廠長批準后執行。

      2、財務收支平衡會議制度是企業加強資金管理的有效辦法,各物資歸口管理部門在核定定額的基礎上,按年、季、月編制銷售計劃,采購計劃及積壓物資處理計劃等物料,送財務處匯總平衡編制年、季、月財務收支計劃,供貨計劃由主管廠長主持召開資金平衡會議,分配資金指標,并進行考核。

      第十一條

      編制財務收支計劃的原則:

      1、堅持以銷定產,收支必須平衡。

      2、積極組織合理調度資金,保證生產正常的資金供應。

      3、堅持節約,反對浪費,杜絕超儲積壓,發揮資金的效能。

      4、確保稅利的及時上交。

      第十二條

      財務收支計劃內容:

      1、收支計劃,產品銷售計劃,外協收支計劃,材料調撥計劃,積壓物資處理計劃及其他收入計劃。

      2、支出計劃,采購計劃,生產外協計劃,工資計劃及其它費用性開支計劃。

      3、財政上交計劃:稅金,利潤。

      4、信貸計劃。

      第十三條

      各分管單位根據本單位資金管理分工于每月25日前提出各有關計劃,交財務處匯總平衡,每月6日前開資金平衡會。

      第十四條

      資金平衡會內容:

      1、財務處匯報上月資金指標及財務收支計劃執行情況及本月財務收支計劃草案。

      2、檢查各資金歸口單位計劃執行情況。

      3、共同研究,主管廠長批準收支計劃下達資金指標。

      第十五條

      各歸口管理部門根據廠長下達的資金指標,采取有效措施加強計劃的嚴肅性,防止超定額占用積壓,在超儲期間或超計劃用款,財務處有權限制或停止資金使用。

      第十六條

      各歸口管理部門對本單位管理的物資必須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按規定要求定期盤點,填報盈虧表。對盤點中發現虧損報廢要由有關部門組織鑒定,分清責任,查明原因,由廠長批準,財務處統一處理,各單位不得擅自銷賬。

      第十七條

      建立流動資金的檢查,分析制度。

      第十八條

      為加強資金的計劃管理,財務處應掌握產品銷售合同及主要材料訂貨合同。

      第三章:成本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

      產成品是反映企業產品生產過程和銷售過程所發生的各種消耗的總和,是檢查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工作質量的綜合指標,加強成本管理,降低滄海消耗,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是企業成本管理的重要任務。

      第二十條

      目標成本:

      目標成本是目標管理的重要組成內容。根據市場預測,技術經濟情報及企業總體目標,制定成本目標,并進行目標分解,從而使總體目標具體化,對各項工作形成責任制度。

      第二十一條

      目標成本的計算:

      目標成本=市場可能接受的價格-稅金-最大利潤

      第二十二條

      根據市場預測、決策制訂的目標成本,做為各責任中心工作的依據和成本支出的最高限額,按企業目標成本核算的各產品,各加工階段及各部門的成本“費用”指標,即各產品各加工階段及各部門的目標成本。

      第二十三條

      研制新產品必須從設計開始,按目標成本進行分解。計算每個產品、零件的成本限額分配給設計人員,從原材料選用,工藝,工時等均在定額內制定。

      第二十四條

      為綜合評價產品的技術經濟效果,在研制新產品或新老產品改進時,以總工程師為首,組織有關部門共同組成價值分析小組,開展降低活動,共同研究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二十五條

      成本計劃是企業、生產、技術、財務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成本計劃的編制,必須根據先進的技術定額,并在周密地進行經濟活動分析的基礎上產生,保持與其它有關計劃之間的平衡銜接。

      第二十六條

      成本計劃的基本內容:

      1、生產費用綜合預算;

      2、單位產品成本計算;

      3、可比產品成本降低計劃;

      4、全部商品成本計劃;

      5、車間經費,企業管理費預算;

      6、部門成本計劃(責任成本計劃)。

      第二十七條

      編制成本計劃的依據:

      1、上級下達的計劃、成本指標及企業的成本目標;

      2、計劃期內生產,勞動工資計劃,物資供應計劃和技術組織措施計劃;

      3、研究所提供的原材料及主要材料消耗定額;

      4、設備處提供的電、氣、水消耗定額;

      5、工具處提供的工具消耗定額;

      6、勞資處提供的產品工時定額;

      7、供應處提供的輔助材料、燃料、油料、消耗定額;

      8、財務處的費用計劃;

      9、本企業歷史先進水平,同行業以及報告期成本資料;

      10計劃期內廠內計劃價格。

      第二十八條

      成本計劃分年、季、月度編制,由廠車間(部門)兩級負責,車間成本計劃由車間核算員負責編制,廠成本計劃由財務處負責編制。

      第二十九條

      編制成本計劃的工作程序:

      1、收集、積累、整理、分析有關定額和歷史資料,研究、選擇,確定其可行性,做為編制成本的依據。

      2、根據上級下達的成本指標,市場預測,企業計劃期內可能發生的情況,進行產品成本和生產費用預算的測算,平衡。

      3、在編制企業成本計劃的同時,運用量-本-利分析方式以及降低成本的措施,同其他經濟部門進行綜合平衡后,將成本指標進行分解,交廠長及計劃處。

      4、經營計劃處根據成本計劃及實施措施,再次進行全面綜合平衡,在確保目標的基礎上,匯編企業成本計劃,報廠訓審批,執行。

      5、為了便于檢查、考核、分析,成本計劃的執行情況,成本編制和實際成本計算方法口徑必須一致。

      第三十條

      成本計劃編制原則:

      1、成本計劃要保證實現企業最佳經營目標;

      2、明確成本責任,編制部門責任成本,各部門要保證目標的實現,要制定自己的行動計劃;

      3、實行嚴格的預算管理,企業的經濟活動都受預算的控制,企業各方面的管理部門都是執行預算管理的環節;

      4、經綜合平衡后下達的各部門指標,即責任成本,是各部門行動的標準,并據以控制,考核和獎懲。

      第三十一條

      成本控制的分類:

      成本控制分為前期控制(事前控制)、反饋控制(過程控制)、防護性控制(制度控制)三種,也是三個信息的控制。

      第三十二條

      成本控制的對象:

      1、以產品形成過程為成本控制對象,即對產品形成全過程進行控制,凡是發生耗費,影響成本的地方,都按不同的特點進行有效的控制。

      2、以部門為成本控制對象,控制各部門的費用和損失。

      3、以產品的成本控制對象,按每一產品料、工、費、定額與實際相比,進行控制。

      第三十三條

      各成本控制對象具體內容:

      1、對原輔材料消耗的控制,企業各種定額。建立限額發料,廢物回收及損失賠償制度。

      2、對勞動消耗的控制,定員、定額,合理安排勞力,控制工資資金。

      3、各項費用開支的控制,按費用計劃指標,費用開支范圍進行控制。

      4、對廢品損失的控制:以工作質量、工程質量保證產品質量,嚴格質量檢查制度。

      第三十四條

      成本控制方法:

      根據管理的基本原則:“一定的人對所分管的一定的工作完全負責”,實行成本分級控制責任制和成本歸口控制責任制。各級單位及全廠每個職工均負成本責任,以成本歸口單位為中心,形成控制成本的責任中心。

      1、成本分級控制責任制:分廠級、部門(車間)、班組三級進行成本控制。

      2、企業的成本計劃要層層分解,落實到人。

      3、各級成本控制要保證成本計劃的實現。

      4、進行成本計劃執行情況的考核、檢查、分析工作。

      5、根據經濟責任制的要求進行考核,評比,獎懲。

      第三十五條

      成本歸口控制責任制:

      根據各單位、部門職業職責范圍及各項經濟指標,,由各單位對本部門所發生的成本、費用計劃、指標進行控制,并保證成本費用計劃指標的完成。

      第三十六條

      成本核算的任務:

      1、正確反映生產過程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和損失,正確反映原材料,燃料動力,車間經費,銷售費用等各項消耗定額及費用預算執行情況。

      2、計算和提供產成品、半成品、在制品的實際成本。

      3、反映和控制在制品動態,為生產資金管理提供資料。

      4、為產品訂價,目標成本,成本控制提供決策資料。

      5、提供編制計劃,綜合平衡,決策分析以及降低成本所需要的資料。

      6、提供衡量企業各部門工作效率和考核工作成績的成本核算資料。

      第三十七條

      成本核算的要求:

      1、嚴格遵守國家關于費用開支標準和成本開支范圍的規定,不屬于成本范圍的開支不準擠入成本。

      2、加強各種物資的管理,認真貫徹各種物資的收發、領退、轉移、調撥、保管、報廢、定額清查制度,嚴格實行定額發料制度。

      3、各部門都要建立、健全各種定額,統一全廠的原始憑證,計劃價格目錄及各項管理制度等基礎工作。

      4、正確、及時、完整按月核算產品成本,不得以計劃成本代替實際成本,不得估算成本。

      第三十八條

      成本項目:根據上級規定,成本項目包括原材料及主要材料,燃料動力,工資及工資附加費,車間經費,停工損失,廢品損失,企業管理費和專用費用。

      第三十九條

      成本計算:

      1、機加工,熱處理,裝配等的費用分配按工時費用比例進行分配。

      2、基建,更新改造,大修理,福利設施,新產品,外協等成本計算采用定單法。

      3、工廠成本采用平等結轉分步法。

      4、產成品與半成品、在制品之間的成本分配采用定額比例法。

      第四十條

      完工產品的成本結轉必須以完整手續的產品入庫單為依據。

      第四十一條

      成本計劃的資料來源:

      1、各種定額由歸口科室負責提供。

      2、各種統計資料:

      ——車間統計員每月21日向車間核算員提供工時統計表,產品(包括勞務)工時統計表。

      ——質管拉科負責提供各產品、廢品、損失(包括料廢、工廢)統計報表。

      ——設備科每月1日向財務科提供電耗統計表。

      ——車間核算員每月3日向財務科提供“車間成本核算表”。

      3、各單位及有關人員對所提供的報表、計算數據的真實性、可靠性負責,并經所在單位領導審查、簽名。

      第四十二條

      部門的成本:

      1、我廠實行廠、部門(分廠)二級核算,分廠一般高專職核算員,有財務科統一指導下開展成本核算工作。

      2、車間成本核算:

      各車間將本車間發生的生產費用,包括其他車間轉入的勞務費及財務科分配的車間經費按成本對象和成本項目歸集分配,按規定的計算方法計算當期成本。

      3、專用費用由財務科按產品入庫量、專用費用的比例統一分配。

      第四十三條

      為正確及時成本計劃的執行情況,財務科定期組織各車間(科室)編制年、季、月度成本報表。

      第四十四條

      成本分析是企業經營活動全過程的成本分析,是成本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成本肯定成績,找出差距,制定措施,挖掘、降低成本的措施,提高經濟效益。

      第四十五條

      成本分析的內容:

      1、生產費用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

      2、單位產品成本,總成本及可比產品成本的分析;

      3、影響產品成本升降的因素分析;

      4、部門責任成本的完成情況分析;

      5、各成本指標完成情況的分析。

      第四十六條

      成本分析會議制:

      1、企業按年、季進行定期廠級成本分析,廠級成本分析在廠長領導下,以財務科為主,會同計劃、生產、供應、檢查、技術、工藝等有關部門和車間共同進行,并編寫分析報告。

      2、分廠按每月進行成本分析,在分廠廠長領導下,以分廠核算員為主,會同分廠有關人員,編寫分廠損益表。

      第四十七條

      新老產品設計目標成本分析在總工程師領導下,根據設計方案,召開價值分析小組會議,并填寫專題分析報告。

      第四十八條

      各級分析會議應由各級領導主持,做到有分析數值,有建議,有責任,有措施并付諸實施。

      第四章:財產物資定期盤點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條

      為了保護社會主義財產的安全完整,加強企業管理,使經濟核算資料準確可靠并能合理而節約地使用資金,特建立全廠財產物資定期盤頭計量計價管理制度。

      第五十條

      固定資產管理:

      1、固定資產是企業主要勞動資料,為保證其安全完整以及;固定資產核算的正確性,必須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和盤點,以促使固定資產的賬面反映資料與實際存在情況相等。

      2、固定資產一般每年終前清查一次,但平時在管理和使用中也應該經常進行局部和重點的清查核對,此項工作由設備處(設備)總務處(房屋及建筑物)財務處三部門負責,設備處、總務處及時準確地報出盈虧報表,并認真總結查明原因,財務處進行平衡匯總,按批準權限上報。

      第五十一條

      流動資產管理:

      1、材料:企業的材料各類繁多,規格不一,收發頻繁,在日常收發管理過程中,可能發生計量和計算上的差錯和管理,為了如實反映和監督材料物資的實有數額,及時掌握各種材料的儲存和保管情況,以達到賬物相符,對材料必須定期進行盤點。

      “材料”的盤點每一年進行一次,也可根據需要重點清查或局部定期清查,對貴重物資還要加強經常性的抽查。此項工作由物資歸口管理處室和財務處負責,采用點數、過磅、量尺、計算等方法清點材料的實物數量,按統一規定的日期報出盈虧報表,并認真總結。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由財務統一平衡匯總,按批準權限進行上報。

      2、在制品、半成品

      (1)在制品、半成品系各車間所占用的生產資金,為合理使用這項資金,加速周轉,做到賬物相符,定為每年進行一次盤點。

      (2)各車間的在制品、半成品的計算單位,計價一律由財務部門按零件工序制定出統一的在制品、半成品價格。

      (3)各車間的在制品、半成品必須依照制令,分別進行全面徹底的盤點,在盤點時必須做到“先清理、后盤點”防止弄錯制令重盤和漏盤。

      (4)分清半成品、在制品,將已經加工完成最后一道工序的半成品及時入庫,送交關成品庫,使車間在盤點時不留半成品。

      (5)分清在制品、毛坯件,在盤點報表上必須把在產品及毛坯件分別填列,不能混淆,在制品要注明工序。

      (6)全廠的在制品、半成品的盤點一定要在統一規定的時間進行。

      (7)對于尚未用完的材料一律要辦理“假退料”手續。

      (8)全廠的在制品、半成品盤點完成后填列報表,認真進行總結,查明原因,分清責任。

      (9)此項工作各車間、處室分頭進行,調度處統一負責,將各部門在制品、半成品盈虧報表平衡匯總后報財務處計價計算,確定出生產資金盈虧數,會同有關部門分析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按批準權限統一上報。

      第五章:固定資產的管理制度

      第五十二條

      固定資產使用期限較長,單位單位價值較高,并且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實物形態的資產。為了規范工業工廠固定資產管理和核算、充分發揮固定資產的效用、保全資產完整、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工業企業財務制度》及工廠的特點制定管理制度。

      第五十三條

      固定資產的分類;工廠的固定資產種類較多、規格不一,為加強管理,便于組織管理和會計核算,有必要對固定資產進行科學、合理的分類。

      第五十四條

      1、按固定資產的經濟用途分類,可分為經營用固定資產和非經營用固定資產。

      (1)經營用固定資產,是指直接服務于工廠生產、經營過程的各種固定資產。如生產經營用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器具、工具等。

      (2)非經營用固定資產,是指不直接服務于生產,經營過程的各種固定資產。如職工宿舍、食堂、幼兒園、浴室、衛生所等使用的房屋、設備和其他固定資產等。

      2、按固定資產使用情況分類,可以分為使用中固定資產、未使用固定資產和不需用的固定資產。

      (1)使用中的固定資產,是指下在使用中的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固定資產。由于季節性經營或大修理等原因,暫時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仍屬于工廠使用中的固定資產,工廠出租給其他單位使用的固定資產也屬于使用中的固定資產。

      (2)未使用的固定資產,是指已完工或已購建的尚未交付使用的新增固定資產以及因進行改建、擴建等原因暫停使用的固定資產。如工廠購建的尚待安裝的固定資產、經營任務變更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等。

      (3)不需用的固定資產,是指工廠多余或不適用,需用調配處理的各種固定資產。

      第五十五條

      固定資產的范圍、標準和計價:

      1、工廠固定資產范圍、標準主要是指企業生產條件、生產手段中具有一定價值、使用期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它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生產資料。除房屋建筑外其價值一般掌握在2000元以上。非生產經營用房屋、建筑物使用一年以上;非生產經經營設備、器具單位價值2000元以上,使用期兩年以上屬固定資產。

      2、工廠固定資產的計價有原始成本計價方法,重置完全價值計價方法,按凈什計價方法:

      (1)原始成本計價方法:工廠購建某項固定資產達到可使用狀前所發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

      (2)重置完全價值計價方法:當時的生技術條件下,重新購建同樣的固定資產所需用的全部支出。

      (3)按凈值計價方法:是指固定資產原始價值或重置完全價值減去折舊后的凈額。

      第五十六條

      固定資產資產價值以歷史確定、即以取勝得時實際成本計價。一般其價值包括:買價、包裝運雜費、保險費、裝卸費、繳納的有關稅費、安裝調試成本、為購置固定資產的借款利息、外匯差價等。自營建造的固定資產其價值按制造成本、稅金費用等計價。

      第五十七條

      投資投入的固定資產按照有權評估機構評估確認或者投資各方在合同協議中約定的價款計價。捐贈的固定資產按賬單所列金額或評估確認的價值計價。

      第五十八條

      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相同或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計價。并按新舊程度估計累計折舊。

      第五十九條

      因擴充、更換、翻新和技術改造而增加價值的固定資產,按照相館所發生的有關支出(扣除有關收入)增加固定資產原價。

      第六十條

      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以合同規定的價格,加由工廠負擔的運輸、裝卸、保險等費用和應繳納的稅金作為原價。合同規定的價格中包含租賃、手續費的,應收手續費以成年人中扣除直接計入財務費用。

      第六十一條

      盤盈、盤虧、毀損固定資產的溢余或損失按凈值計價。

      第六十二條

      工廠為取得固定資產而發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和有關費用,以及外幣借款的折差額,在固定資產尚末交付使用或已投入使用但尚末辦理竣工決算前發生的,應當計入固定資產價值,在此之后發生的,應當計入期損益。

      第六十三條

      工廠自行建造固定資產應交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和耕地占地用稅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六十四條

      已投入使用尚未辦理移交手續的固定資產,先按估計價值記帳,待確定實際價值后,再進行調整。

      第六十五條

      固定資產價值一經確定入帳除改建擴建、局部改裝外未經有權機構評估和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不得調整其帳面價值。

      第六十六條

      固定資產的核算;固定資產是工業企業生產所需的最基本的生產手段和生產資料,是工廠生產經營的物質資產,必須對其進行完整和細致的核算。應編制固定資產目錄、設置固定資產登記簿和卡片進行明細會計和業務核算。明細核算類別分為:生產經營用機器設備;生產經營用房屋建筑物;出租機器設備;末使用房屋建筑隊物;不需用機器設備;超齡使用房屋建筑物等作為固定資產明細核算的分類進行管理和核算。

      第六十七條

      投資人投入的固定資產的核算:評估確認價值小于投出單位的帳面原價,按評估確認價值反映投資人投資的增加,按帳面原價大于評估確認的價值的差額作為已提累計折舊。即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實收資本”和“累計折舊”科目。評估確認的價值等于或大于投出單位的帳面原價,應按評估確認的價值作為接受固定資產的原價,同時反映投資人的增加,既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實收瘓本”科目。

      第六十八條

      購入固定資產的核算:工廠對不需用安裝的固定資產和需用安裝的固定資產,均通過“在建工程”科目進行會計核算,購入時按實際支付的價款,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安裝完成交付驗收使用時,按實際成本作為固定資產的原價轉帳,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如購入的是已使用的固定資產,則應按售出單位的固定資產凈值,其差額作為已提累計折舊。如實際支付的價款大于售出單位的固定資產帳面原價的,則應以實際支付的價款作為購入固定資產原價。

      第六十九條

      自制自建的固定資產的核算;工廠自制自建的固定資產所發生的各種支出,通過“在建工程”科目進行會計核算。固定資產完成后,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

      第七十條

      盤盈固定資產的核算;工廠財產清查中盤盈的固定資產,在報經批準處理前均通過“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核算,既按盤盈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借記“固定資產”科目,按估計折舊貸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其差額貸記“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工廠盤盈的固定資產報經批準后轉入“營業外收入”科目,既借記“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第七十一條

      固定資產出售、報廢、毀損的核算;工廠的固定資產因不適用或不需用,工廠可以出售轉讓,工廠的固定資產因報廢或提前報廢,均要通過“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核算。“固定資產清理”科目其借方反映清理的固定資產凈值和發生的清理費用,貸方反映清理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和應由保險公司或過失人承擔的損失等。固定資產出售、報廢、毀損發生的凈收益,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發生的凈損失,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

      第七十二條

      向其他單位投資轉出的固定資產的核算;工廠向其他單位投資轉出的固定資產,工廠不再計提折舊,而應由接受投資單位計提折舊。發生投資轉出的固定資產,借記“長期投資”科目,按已提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固定資產原價貸記“固定資產”科目。

      第七十三條

      盤虧固定資產的核算;工廠發生盤虧固定資產應按其凈值借記“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按已提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固定資產的原價貸記“固定資產”科目;盤虧的固定資產報經批準轉銷時,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

      第七十四條

      累計折舊的核算;

      1、計提折舊的范圍:工廠在用的固定資產(包括經營用固定資產、非經營用固定資產、租出固定資產等)均計提折舊,具體范圍包括: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機器調設備、儀器儀表、運輸工具、大修理停用的設備等固定資產。

      不提折舊的固定資產包括:未使用、不需用的機器設備、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未提足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國家規定不提折舊的其他固定資產(如土地)等。

      2、計算折舊的方法和折舊年限;折舊方法:根據工業企業財務制度的工業企業固定資產分類折舊年限表結合本廠具體情況,我廠選擇采用平均年限法計算提取折舊。折舊年限:金屬切削設備、鍛壓設備、鑄造設備、專業生產用設備均選用10年;其他機器設備選用8年;起重運輸設備選用6年;動能發生設備、其他動力設備均選用11年;工業爐窯選用7年;電器設備選用5年;生產用房選用30年;非生產用房選用35年。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動,需要變更的,須在變更年度以前,由企業提出申請,報主管財政機關批準。

      3、計算凈殘值的方法;根據《工業企業財務制度》規定,為簡化計算折舊,工廠全部固定資產凈殘值率均選擇3%。

      4、工廠在具體計提折舊時,應以月初可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帳面原價為依據,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

      5.提取折舊的核算;工廠按以上辦法正確計算折舊后,借記有關成本費用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

      第七十五條

      固定資產修理的核算;工廠的固定資產按發生的費用大小,劃分為修理費用,為了均衡大修理費用負擔實行待攤的辦法,實際發生修理費時,借記“待攤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分期儺銷修理費時,借記有關成本費用科目,貸記“待攤費用”科目。年終結平。

      第七十六條

      固定資產的管理;財務處是工廠固定資產綜合管理和核算部門設備處和生活服務公司是固定資產具體業務管理部門,進行固定資產的日常業務管理,它包括;固定資產的檔案資料、精度等級、轉移調動、調撥轉讓、使用部門變更、設備的維護與修理、清查盤點、清理報廢以及設備購置、安裝調試、移交使用、房產土建項目參與規劃設計、施工驗收、使用保養等,保證固定資產完全好狀態。

      第七十六條

      為了經濟有效投入固定資產應核定現有固定資產生產能力,企業根據發展規劃和生產經營計劃預測和計算出固定資產需用量、在現存條件與能力和需要條件和能力之間進行平衡、并根據遠期和近期市場分析預測來決策固定資產投入或調出計劃。

      第七十七條

      根據設備等固定資產投入準備計劃進行詢價等準備工作、并根據詢價編制固定資產計劃經過綜合平衡后實施訂貨簽約,凡已付貸款均應盡快組織到貸拆檢、驗收、安裝、調試、移交投產,盡快發揮投資效用和效益。

      第七十八條

      根據經批準的房產等固定資產投資計劃提出規劃設計要求并委托有權設計機構進行完整的建設方案設計、根據設計方案編制工程瞀報財務部門審核或備案查存。按程序辦理施工手續。工程施工要保證施工質量和周期,土建工程驗收完工總體驗收或分階段驗收、以保證工程和固定資產質量。

      第七十九條

      財務處須參與研究、分析、論證、方案選擇、合同簽約的決策活動、積極籌措資金、保證投資決策方案的實施。

      第八十條

      對多余閑置或不需用的固定資產應單獨進行管理和核算,積極進行有償轉讓,出租以發揮其兩個價值的作用。

      第八十一條

      定期(一般為一年)對固定資產進行一次盤點,工廠固定資產的盤點方法采用實地盤存法,對固定資產帳實況、完好狀況、改造拆除情況等進行核實、對發現的盤盈、盤虧等問題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處理,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的固定資產經報批先列作待處理財產損益。對已拆除的房產設施固定資產補辦拆除報廢手續。

      第八十二條

      對毀損、盤虧、和需要報廢的固定資產由固定資產業務管理部門辦理毀損、盤虧、報廢清單向主管領導報告,并組織由總工程師為領導的鑒定工作、鑒定工作參加部門應有:設備處、生產部門、檢計處、研究所、使用部門,參加部門提出書面鑒定意見、對盤虧的固定資產要查明的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報廠長審批。

      第八十三條

      對多余、閑置、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轉讓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提出意見和作價,報分管廠領導批準方可辦理轉長讓。

      第八十四條

      固定資產購建完成移交時必須具有在建工程完整移交書面手續;它兇手有關建設資料、購價或造價、移交單位、接受使用單位及總工程師、總機械師簽章等,方可做為正式納入固定資產核算的依據。

      第八十五條

      固定資產報停、清理、使用單位變更由業務管理部門發出通知、財務部門辦理內部轉帳。

      第八十六條

      對出租的固定資產應納入會計報表資產額并單獨建帳建卡管理和核算。經營性租入的固定資產進行登記建卡管理不納入會計報表資產額核算反映。

      第八十七條

      五萬元以下的生產技術上的關鍵設備、儀器購置仍納入計劃按固定資產審批和管理,并與利潤承受能力相聯系由財務部門嚴格掌握列入生產成本開支。該類設備投產后其會計處理按規定區別于資本性支出的固定資產、其折舊一次提完攤入制造費用。

      第六章:存貨的管理制度

      第八十八條

      為了反映和監督企業存貨的采購,收發及保管,確保存貨的帳實相符與安全完整,正確計算產品的存貨成本和銷售成本,加速存貨周轉,根據《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準則》,特制定本辦法。存貨是工業企業數額最大的流動資產,它是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儲備的供銷售或制造產品的一切商品和物資。

      第八十九條

      工業企業的存貨是指:各種材料,包括直接用于制造產品并構成產品實體的原料及主要材料:自制、外購的零部件;有助于產品形成的輔助材料,備品備件;各種燃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以及在產品和產成品。

      第九十條

      存貨的所有權確定原則為:凡在存貨盤存日期內,法定所有權屬于企業的全部存貨,不論其存放地點在何處均視為企業的存貨,凡物權已經轉移的物品,即使物品仍在企業,均不應包括在存貨之內。

      第九十一條

      存貨的計價原則,各種存貨應當按照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入帳:

      1、購進的存貨計價,應包括買價、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途中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整理挑選費、自籌外匯調進外匯差、進口物資支付的進口關稅、大宗物資的市內運輸費等。

      2、自制存貨(自制材料、自制半成品)按制造過程中實際支出成本計價。

      3、委托外單位加工的存貨,按實際耗用原材料本身價值,加支付的委托費用、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稅金等作為實際成本。

      4、盤盈的存貨,按照捐贈的存貨的實際成本或市場價格入帳。

      5、按受捐贈的存貨,按照同類實物的國內或國際市場價格等資料而確定的價值入帳。(如有發票報銷的單所列金額等,按實際計價)。

      6、投資者投入的存貨,如聯營單位投入的物品。按照有權評估或合同、協議確認的價值計價。

      7、按照計劃成本或內部結算價格進行存貨核算的企業,在按計劃成本入帳的同時,還應核算存貨的實際成本。計算存貨的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之間的差異。

      第九十二條

      存貨按實際成本計價核算,發出存貨時的計價方法:先進先出法,后進后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等。

      1、先進先出法:是以先收入的存貨先發出為假定前提的,采用此種方法在發出存貨時應按庫存物品中最先收入的那種物品的單價計價。

      2、后進后出法:此法與先進先出法相反,是假定后收入的存貨先發出,采用這種方法是按庫存存貨中最后收入的那批存貨的單價計價。

      3、加權平均法:此法是以月初結存存貨金額加全月收入存貨平均單價。

      4、移動加權平均法:是以原結存存貨金額與本批收入存貨的金額之和,除以原結存存貨數量與本批收入存貨的數量之和,作為發出存貨的平均單價。每當收入存貨單價變動一次,就要計算出一次加權平均單價。

      5、個別計價法:是在每次發出或領用存貨時,查明其入庫時的實際成本作為該項存貨領用或者發出時的實際成本。

      第九十三條

      工廠的存貨計價方法,原材料等儲備資金按計劃成本計價;在產品和產成品按個別計價法計價,該計價方法經確定就不得隨意改變。

      第九十四條

      材料的分類工業企業的材料大致可分為六類:1、原料及主要材料;2、外購半成品;3、輔助材料;4、燃料;5、修理用備件;6、包裝物。

      第九十五條

      為便于材料的管理和核算,工廠應編制材料目錄按各種材料的類別、名稱、規格、計量單位編定號碼。

      第九十六條

      材料的收入核算:

      1、材料的收入系指外購材料的采購入庫、自制材料入庫、車間余料和廢料的退庫,委托外單位加工制成材料的入庫存以及由其他倉庫調撥材料入庫等

      2、材料的收入必須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合格后,由生產供應處、生產外協處填制“材料入庫單”辦理入庫手續,隨同發票交財務處入帳;如果發票暫時未到,也必須將“材料入庫單”交財務處入帳。

      3、自制材料,回收車間的廢料,應及時辦理交庫手續,交庫時應填制“材料入庫單”。

      4、車間的邊角余料退回倉庫,應填制退料單,對于車間已領用,但下月仍須繼續耗用的材料,為真實核算當月的成本可采取“假退料”的辦法填制本月份的退料單,待下月再填制“領料單”。

      第九十七條

      材料的發出核算:

      1、材料的發出主要是指車間領用,管理部門領用,委托外部加工材料的發出以及材料的銷售等。

      2、企業的車間因生產需要領用的各種材料或者管理部門領用各種材料應根據生產指令號和計劃(預算)及定額,由經辦部門填制“材料單”要分別填明材料類別、名稱、品種規格、數量和用途,經領料單位負責人或用料管理人員審核后,方可發料。

      3、企業委托加工的材料應填制“委托外部加工材料領料單”;委外加工要簽訂委外加工合同或協議書,明確加工材料的熟練、改革、技術要求、加工費用及交貨期。

      4、企業內部各倉庫調劑缺材料時,應填制“材料內部調撥單”,倉庫憑此單發料。

      第九十八條

      材料的明細核算:

      1、企業要建立材料明細帳進行材料明細核算。材料明細帳是以材料品種、規格來設置材料收、發、存情況的帳簿,一般有以下兩情況:

      (1)材料卡片:庫房管理人員應根據收、發料憑證逐筆序時登記,反映材料的收入、發出和結存數量情況。

      (2)材料明細帳,是既登記材料收、發、存數量,又登記收發存金額的帳簿。根據材料收、發憑證逐日逐筆登記,財務部門的材料核算員根據材料收、發憑證負責登記,財務處的材料核算員要定期到倉庫進行稽核。

      2、按計劃成本計價核算,材料收、發憑證必須按計劃單價核算,核算材料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差異,必須通過“材料成本差”科目反映。

      在材料成本差異明細核算中,差異率的計算公式為:

      月初結存材料成本差+本月收入材料成本差

      (1)本月材料差異=*100%

      初結存材料計劃成本+本月收入材料計劃成本

      月初結存材料成本差

      (2)上月材料成本差異率=*100%

      月初結存材料計劃成本

      工廠采用計劃成本計價,經確定,不得任意變動,如有變動,必須在年度終止前提出變更申請,報主管財政機關批準后執行。

      第九十九條

      低值易耗品的核算,低值易耗品的分類管理為便于對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與各酸,必須按其用途對低值易耗品進行分類歸口管理:

      1、一般工具,指在生產經營過程中使用的通用工具。如:刀、量具、歸口在工具處的工具庫房管理。

      2、專用工具,指為制造某種特定產品所使用的專用工具、如專用模夾具,歸口在工具處的工具庫房管理。

      3、管理用具,指在管理過程中使用的各種家具用具,如辦公桌、椅、柜及工位器具,歸口在工具處的勞保庫房管理。

      4、勞動保護用品,指為保證生產安全而發給職工的勞保用品,如工作服、鞋及其他防護用品,歸口在工具處的勞保庫房管理。

      第一00條

      低值易耗品的領用與攤銷方法:

      1、一次攤銷法:指低值易耗品在領用時,按其價值一次全部計入成本(費用)的一種攤銷方法。

      2、分期攤銷法:根據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期限或服務工作量來攤銷低值易耗品的一種方法。采用這種方法,要計算出每月應分的數額。

      3、五五攤銷法:指在領用低值易耗品時攤銷其價值的50%,報廢時再攤銷其余的50%一種方法。

      上述方法,工廠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為一次攤銷法,確定后年度內不得變更。若有變動,必須在年度終止前提出變更申請,報主管財政機關批準后執行。

      第一0一條

      包裝物的核算;包裝物的核算范圍。包裝物是指為了包裝企業產品,并隨同產品出售,出租或出借的各種包裝容器,可分為:

      1、生產過程中用于包裝產品周圍產品組成部分的包裝物;

      2、隨同商品出售而不單獨計價的包裝物;

      3、隨同產品出售單獨計價的包裝物;

      4、出租或出售借給購買單位使用的包裝物。

      第一0二條

      包裝物核算的內容:

      1、包裝物購入,自制及加工回收業務的核算,可比照出來核算方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2、生產過程中用于保證產品作為產品組成部分的可直接計入生產成本。

      3、隨同商品出售而不單獨計價的包裝物可列為其他業務收入處理。

      4、隨同商品出售而不單獨計價的包裝物可作為產品銷售費用處理。

      5、出租包裝物主要是以收取租金或押金為條件,當收取租金時應作“其他業務收入”處理,而收取押金時應作“其他應付款”處理,當退回押金時,則作相反科目。

      6、用于企業生產周轉性包裝物的攤銷辦法,可采用同低值易耗品攤銷的辦法相同,進行分攤費用。

      第一0三條

      在產品、自制半成品和產成品核算,在產品是處在生產尚未加工完成的各項產品,在產品應根據“生產成本”帳戶月末余額計列。

      第一0四條

      過程在計算產品成本時,應將生產成本在完工產品和在產品之間進行合理分配,分配辦法是根據過程各車間發生的實動工時進行分配。

      第一0五條

      自制半成品是指經過一定生產過程并經檢驗合格送半成品庫,但尚未早完成為商品產品,仍需繼續加工的中間產品。車間領用自制半成品繼續加工時,必須辦理領用手續。委托外單位加工的自制半成品,也應辦理自制半成品利用手續,同時必須設置“委托外部加工半成品”的明細帳。

      第一0六條

      自制半成品應根據“自制半成品”的明細帳期末余額計列自制半成品成本的計算可以殘缺實際成本綜合結轉,也可以采取實際成本分項結轉。

      第一0七條

      產成品是指企業已經完成全部生產過程并已驗收入庫合乎標準和技術條件可以按照合同規定的條件送交訂貨單位,或者可以作為商品對外銷售的產品,具體包括:

      1、用本企業原材料制造的合格產品和不合格產品;

      2、接受其他單位來料加工的代制品和為外單位加工修理的帶修品;

      3、可以對外降價出售的不合格產品;

      4、用來對外出售的自制半成品等。

      第一0八條

      為了加強產成品管理,保證入庫產成品質量合格,數量正確,對產成品的收發,必須有合格的憑證為依據并嚴格執行成品入庫制度。

      第一0九條

      產成品的總分類核算:這個反映和監督庫存產成品的增減和結存情況,財務處應設置“產成品”總帳科目,進行產成品收、發、存的總分類核算。當完工產品入庫時,應根據“產成品入庫單”、經營處完工產品明細單,記入產成品帳戶的借方,出售或領用產成品時,記入產成品帳戶的貸方,借方余額,表示庫存產成品的實際成本。

      第一一0條

      應按產品種類、規格以及存放地點,設置產成品的明細帳進行產成品的明細帳進行產成品明細分類核算,明細分類核算方法與材料核算相同。

      第一一一條

      發出產成品的單位成本,采用個別計價法計算,工廠采用這種方法不得隨意更改。

      第一一二條

      存貨日常管理,應對戳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盤點,財務處要積極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清查,以確保帳物相符,其清查對象主要是對各種材料在產品、產成品、半成品進行盤點,以確定實際數量,對盤,毀損,盈虧,積壓等情況應及時清查并及時處理。

      第一一三條

      工廠要加強對存貨的管理和控制,以盡可能減少資金投入和占用,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使企業生產生產出盡可能多的產品,創造更多的收入利潤。

      第一一四條

      加強存貨的管理,要在廠長同意領導下,實行歸口分級負責制,充分發揮各專業管理部門管理職能,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

      第一一五條

      加強儲備基金的管理與控制,在保證生產經營正常運轉合理儲備的前提下,控制材料采購支出,確定合理的儲備和最佳的采購批量,對庫存實行abc重點控制法,同時要規定的儲備資金定額,做到定額下庫,有專人負責,定期對物資清查排隊,對超儲積壓物資及時調劑處理。

      第一一六條

      加強生產資金的管理與控制,做到合理組織生產,縮短生產周期,按計劃投料,合理配套,加速生產過程資金周轉,同時,要加強毛坯半成品管理。

      第一一七條

      加強產成品資金管理,產成品資金歸口經營銷售處負責及時按合同要求組織發運,盡量縮短存庫時間,同時財務處要求及時辦理貨款結算,盡快使資金回籠。

      第七章:貨幣資金管理

      第一一八條

      貨幣資金管理必須貫徹國家各項經濟政策,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嚴格各項借款、報銷、審批、復核手續。堵塞漏洞。保證貨幣資金的運用何周轉。

      第一一九條

      現金管理:

      1、使用現金的范圍。

      (1)支付工資、獎金及各種補貼。

      (2)支付差旅費。

      (3)按銀行規定,在壹佰圓以下的零星開支。

      2、為保證現金的合理使用,財務處應根據本廠的業務,現金、收支流量,擬定庫存現金限額,嚴防超額庫存。

      3、凡在外地訂購的物資,均往銀行辦理委托付款或匯款支付。不得支付現金,不得從郵局匯款。

      4、嚴格禁止以我廠名義其他單位或個人代存現金,禁止為其他單位或個人從我廠提取現金。

      第一二0條

      支票管理:

      1、凡屬市內壹佰圓的貸款。勞務結算都必須采用匯款或委托付款的方式。

      2、銀行轉帳支票及匯款憑證,由財務處統一管理監發,領用轉達帳支票,必須登記支票號碼,領用人簽字,在簽發支票時,必須寫清收款單位,名稱,日期,用途,金額或限額,不得巧立名目逃避銀行監督。

      3、財務處簽發銀行支票時,必須有足夠的供應資金,保證支付,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出借本單位支票讓單位或個人使用。

      4、支票有效期規定為十天,自簽發的次日起計到期日。

      5、凡簽發的轉帳支票,匯款,財務處應及時進行清理,督促支票領用人,匯款人辦理報銷手續。

      6、支票領用人所有負責用的支票,應妥善保管,及時報銷,如發現支票遺失,責任者應立即向單位領導,主管廠長,保衛處,財務處匯報,向銀行持失,凡因支票遺失,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責任者自行負責。

      第一二一條

      有關貨幣收支的其他規定:

      1、借款(請款)審批權限與審批手續。

      (1)備用金:

      ——備用金是指車間核算員,因工作需要開支的周圍金,所領用備用金額根據工作需要而確定。

      ——備用金使用人必須辦理借款申請,經部門領導審查,主管廠長批準。財務人員審核后,由出納付款。

      ——備用金不支付給個人保管,采取以部門為單位,集中管理專人負責并設立明細帳。

      ——由于工作變動,領用人必須將備用金及時歸還財務處。

      ——備用金保管人必須保證資金完整,不得挪用,不得轉讓互助金使用缺少,遺失不得以私人名義存入銀行,違者追究責任。

      (2)臨時借款:

      ——無備用金的單位,由于工作需要用于壹佰以下資金開支可辦理臨時借款。

      ——凡屬費用性支出,如市內差旅費,加工費,維修費用等由業務分管處室領導批準。

      ——臨時借款一般應當日辦理報銷手續,不得拖欠,最長不得拖欠三日為

      ——嚴肅財經紀律,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如預付工資,醫療費,私人借支,用途不清,審批手續不全等一律不預借款。

      (3)出差借款:

      ——出差請款必須從嚴從緊掌握,出差費用指定由廠長審批,出差請款必須由出差人填寫請款單,注明請款人名,地點,事由,預計天數,交分管領導審查簽字后交廠長批準。

      ——市內不得發生出租車費用,嚴格旅館費,控制標準。

      ——出差回寧后七天內辦理報銷手續,一次結算不得拖欠,如無正當理由,過期不報銷,不交款,(包括其他借款),財務處有權從工資中扣清。

      第一二二條

      報銷手續:

      1、一切報銷都要填寫報銷單,根據支款用途分別辦理入庫,驗收批準手續,報銷單必須填寫清楚,大小寫金額直符,經辦人,驗收人,比準人必須簽名,原始單據必須齊全,手續必須完整。

      2、材料采購由各物資分管部門批準。

      3、費用開支及其它支出,根據各處室,職責范圍,各項費用在核準內開支。

      4、凡屬個人領款,包括工資,獎金,夜餐費,加班費,交通費均由各單位造冊,經有關部門審批后發放,收款人必須簽名,簽名后的領款單交財務處做付款憑據。

      5、單位之間的結算,必須堅持等價交換的原則,不得無償調撥和贈送,不得以物易物,未經許可不準涂銷。

      6、凡正式設置會計,出納開在銀行開戶的核算單位,一切收支款項,由要單位負責辦理,但必須按時向財務處報帳,并接受財務處的檢查和指導。

      7、凡未經批準的單位,一律不辦理收支業務,任何單位不得私設“小金庫”,任何人不得將公款以私人名義存儲蓄所,任何單位或個人不準違反財經紀律,挪用公款。

      8、屬于社會集團購買力物資,必須嚴加控制,未經上級批準,財務處不得承付。

      9、各級領導都必須嚴格遵守財經紀律,按制度辦事,發生違反財經紀律行為,財務人員有權制止,如制止無效,財會人員有權越級反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損失,由責任者承擔。

      第一二三條

      關于銀行對帳的工作的管理規定:

      銀行出納會計必須按時登錄銀行日記帳,不得漏登少登,混淆帳號,每月應按銀行對單,核對每筆業務,并據此做出銀行調節表。

      第八章:關于重新調整差旅費補貼標準的有關通知

      第一二四條

      為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努力開拓市場,搞好經營生產。鑒于目前的物價因素,原訂差旅費的標準已不適應,為保證出差人員的工作和生活需要,經廠部研究決定,重新調整差旅費補貼的有關規定。

      第一二五條

      差旅費補貼實行包干:

      1、差旅費補貼實行包干的內容:

      (1)伙食補助費

      (2)旅館費

      (3)市內交通費

      2、差旅費包干費用的核發:

      (1)本廠員工出差必須填寫“請款單支出憑證”,同時標明出差事由、路線、人數、目的地及出差時間,經所在部門領導簽字,分管廠長批準后,財務處預支。

      (2)差旅費的預支按地區和職務包干金額、天數、往返的車、船費核發。

      (3)出差人員回寧后五天內,憑車船票和旅館費發票(不作報銷,只作核發出差天數)核發包干金額。

      3、補貼包干費標準:

      (1)特區:深圳、珠海、海南。

      中層干部包干金額:85元/天(其中:伙食補貼20元/天、旅館費60元/天、交通費5元/天)。

      一般人員包干金額:75元/天(其中:伙食補貼20元/天、旅館費50元/天、交通費5元/天)。

      (2)其它地區:

      中層干部包干金額:60元/天(其中:伙食補貼12元/天、旅館費45元/天、交通費3元/天)。

      一般人員包干金額:50元/天(其中:伙食補貼12元/天、旅館費35元/天、交通費3元/天)。

      1、實行差旅費包干的范圍:

      (1)廠級領導不實行包干、旅館費及交通費按實報銷,伙食補貼按第3條①、②項的標準執行。

      (2)除廠級領導以外的全廠員工實行包干。

      第一二六條

      到外地集中培訓、學習、伙食補貼按8元/天、旅館費按第3條①、②項標準原則上不得超標。

      第一二七條

      本廠員工到外地療養,伙食補貼按8元/天。

      第一二八條

      市內參加學習、培訓、伙食補貼按5元/天(必須持有住宿發票)。

      第一二九條

      到兩縣(溧水縣、高淳縣)出差人員不實行包干,伙食補貼按12元/天標準,按頓報銷,旅館費按第3條②標準,不得超標。

      第一三0條

      在本市(含江寧、江浦、六合縣)出差,因特殊原因無法回廠就餐,按誤餐費2元/天報銷。

      第一三一條

      到外地出差(不包含高淳、溧水縣)當天返回的,加發一天伙食補貼。

      第一三二條

      參加會議(包括簽定、訂貨等)不實行包干,伙食補貼、旅館費按第3條①、②項的標準,原則上不得超標。

      第一三三條

      上述第3條第11條中的伙食補貼標準均含工作餐券的金額,報銷時必須將餐券貼在報銷憑證后面,方可核發差旅費。

      第一三四條

      出差人員乘坐火車、船、飛機的標準

      1、飛機: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乘飛機、特殊情況必須事先經廠長批準,否則財務有權拒絕報銷。

      2、火車:出差人員乘坐火車一律按硬座購票,在車上過夜六小時以上的(晚上八時到次日晨七時之間)或連續乘車超過十二小時,可購硬臥鋪票。

      3、輪船:出差人員乘輪船一律控制在三等艙位以下(含三等艙)。

      4、汽車:出差人員均可乘坐空調軟座長途客車、高速客車。

      5、出差人員原則上是不準乘坐出租汽車(不含廠領導)。

      2、凡在本市辦事及采購等均不得乘坐中巴車,否則財務有權拒報

      第一三五條

      途中夜間乘車、船補助標準:

      1、夜間(晚上八時到次日晨七時)乘坐掛有臥鋪車廂,連續六小時以上未購硬臥票者,發給本人實際乘車硬席票價的60%(不含空調費);乘坐特快的按票價的50%發給。

      2、夜間乘坐不掛臥鋪的火車、長途汽車、輪船最底一級艙位(統艙),超過六小時以上的,每人每夜按第一條3款規定的標準加發,一天伙食補助費(12元/天)。

      第一三六條

      其他情況說明:

      1、出差人員趁出差之便,事先經廠長批準就近回家探親辦事的,其繞道車、船費自理,不發繞道和在家期間的包干費。

      2、出差人員嚴禁用公款游山玩水,請客送禮,如有違反除費用自理外,還將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

      3、臨時被借調到外系統和非本單位員工,一律不得在本廠報銷。

      4、出差人員回寧后及時報銷,否則財務有權從個人收入中扣回。

      5、高級職稱人員出差補貼標準參照中層干部級。

      6、本規定從一九九七年三月一日起執行,原*公司財(95)018號文同時作廢。

      第6篇 -企業財務管理標準制度全集

      財務管理制度

      1總 則

      1、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制定本制度;

      2、 為規范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2財務管理細則

      一、總則

      1、 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征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各部門總監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

      2、 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總監職責

      1、 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 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 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 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 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 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 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 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 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 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 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并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 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11、 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 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 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匯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 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 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三、現金管理制度

      1、 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 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 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 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 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準,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6、 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后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簽章,并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復報銷。

      四、支票管理

      1、 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 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每工作日結束后。

      3、 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 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 ,由經辦人、部門經理、 財務主管(經理)、總經理簽字后出納方可開出。

      5、 所開出支票必須填寫收款單位名稱。

      6、 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五、印鑒的保管

      1、銀行印鑒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鑒分別由財務總監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 出納人員在每周完成出納工作后,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并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 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余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 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3支出審批制度

      一、目的

      1、為簡化支出審批手續,提高工作效率。

      2、防止因私占用公司財產。

      二、適用原則

      (一)使用商業單位制,經營計劃和財政預算內,授權行使終審權。(部門總監對該部門之營業指標負全責)。

      (二)部門總監可適當的將其權限或部份權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權給其副經理或部門主管等。

      (三)授權方式可分為兩類:

      三、審批程序

      1、計劃內報銷:

      經手人、證明人(持原始憑證)、分管經理(部門負責人)、財務部 、總經理

      2、超計劃報銷:

      經手人、證明人(持原始憑證和超支報告)、分管經理(部門負責人)、財務、總經理

      四、計劃審批內容

      1、 購買日常辦公用品、計算機的外設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計劃,由行政中心收齊匯總,報總經理審批。原則上由行政中心統一購買并庫存,各部門登記領用,并進入各部門的費用。由行政中心向財務部提供有關方面的明細表(經各部門簽字確認)。

      2、 固定資產與辦公家具:其購買由各部門報申請計劃,經部門總監簽字,公司總經理批準,公司行政中心統一協調核準后,對協調或購買情況寫出需求報告,報總經理批準統一購買,金額在3000元以上的固定資產購入必須報總經理審批。

      3、 參展/會費:由經辦人隨借款單附上邀請函與蓋章完全的參展申請表復印件,由部門總監審批,財務部審核總經理簽字付款。本地展會原則上不得支付會務費;外地展會如在參展費中包含會務費用的,必須注明人數與明細并履行上述審批手續。凡批準住會,予以報銷往返車票與會務費;不住會的,報銷車票與差旅補助。

      4、 差旅費: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制定出差計劃,應注明出差地點、事由、時間、人數、由部門總監審核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總經理簽字后交財務付款。各部門總監憑出差報告先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借款。

      5、 工資、獎金的支出:由公司行政中心核準每月考勤,財務部編制發放表,經理簽字確認,并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財務發放。

      6、 業務費用:業務費用包括業務交通費(含油費、保養費、過路費、搬運費)、快遞費、禮品費及業務招待費。經總經理批準的計劃內業務費用由部門總監審批、總經理簽字;計劃外業務費用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4報銷審核制度

      一、原則

      1、嚴格財務收支審批制度,公司發生的各項開支都必須由經手人填寫費用報銷單,注明支出事由、項目、發票張數、報銷金額、和經辦人簽名、部門總監簽字、財務總監審核、總經理簽字(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分計劃內和計劃外相關程序審批后,出納方可付款。

      2、加強報銷管理,當月帳,當月了,25日以后帳最遲不得超過下月3 日。

      3、為了分清責任,進行部門核算,不同人員支出的業務費用不得混淆在一張報銷單上。

      二、支出相關部門審核

      對所有報銷內容,相關部門總監必須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進行審核。并承擔其連帶責任。

      三、財務部門審核

      財務部門對所有報銷票據,依據相關財經法規及內部財務制度對其合法性進行審核。

      四、審核權限

      同審批權限。

      五、報銷手續

      嚴格執行財務報銷制度,款項支出時填寫支出憑單并將發票(所有票據須開明細發票,經手人須在票據背面簽字)交給財務。由客戶或分公司報銷的要向財務注明并留復印件,原件給客戶。計劃內報銷必須提供的原始憑證:

      1、 版面費、廣告代理費:由部門憑發票填寫費用(成本)報銷單,財務部對票具進行核實(附上媒體刊登的詳細清單),核對無誤后付款。

      2、 印刷費(出片費):部門憑發票,附印刷品結算單,進行核實無誤后,填寫費用(成本)報銷單,財務審核無誤后付款。

      3、 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由行政中心統一購買的,行政中心辦公人員根據發票同實物核對無誤后,填寫驗收單后(低值易耗品還需有出庫單),憑發票(附上驗收單及分攤明細)填寫費用報銷單。各單位自行購買的憑發票填寫費用報銷單經相應級別的領導審批后報銷。

      4、 資料費:各單位購書及其它資料,首先將書、資料和發票拿到行政中心進行登記驗收,并在書、資料上蓋章、編號。經手人憑發票(附上驗收單)填寫費用報銷單。

      5、 差旅費:于返回3天內必須報銷,由部門總監審核票據的合理性并在報銷單上隨同差旅者簽字認證,后至財務部核銷借款。各單位總監報差旅費憑報銷單經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負責人審核簽字總經理批準后銷借款。對3天內無故不及時報銷的,財務部應催辦一次,仍不辦理者,財務部有責任從其當月工資和獎金中扣除。試用人員出差借款須由總監擔保,視同總監借款。

      6、 業務費用:所有業務費用票據須開明細發票,經手人須在票據背面簽字。各部門應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使用業務費用,任何人不得用于除業務需要以外的個人消費。業務招待費須有兩人以上簽字并注明時間及招待客戶名稱;加班用餐費須有全體用餐人簽字;交通費須注明起始、地點及原因;禮品費須注明所送人名及禮品名稱、數量;快遞費單據上請注明客戶名稱。所有費用均計入部門成本。未按規定填寫說明或簽字的,財務人員應將報銷憑證退回并說明原因。

      7、 超計劃報銷手續必須有審批報告,其它同計劃內報銷手續一樣。

      5差旅費報銷管理規定

      為保證公司差旅費的合理使用,規范差旅費的開支標準,特制定此規定,具體如下:

      1、 出差人員是指經公司總經理批準離開本市進行各項公務活動的員工。

      2、 出差人員出差需持有經部門總監、行政中心、公司總經理簽字的《出差申請表》。申請表中需注明部門名稱、出差人姓名、出差時間、出差地點、出差事由、出差來回乘坐交通工具、預計差旅費金額,報總經理審批,憑申請單辦理借款和報銷手續后將申請單交行政中心存檔。

      3、報批手續:

      1) 工出差到外地,可預借一定金額的差旅費。出差回來后憑單據在三日內報銷,逾期不報銷者,將從工資中扣除所借款項。

      2) 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市內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實行定額包干(詳見后附差旅費報銷標準),由出差人員調劑使用,節余歸己、超支不補。

      3)出差乘坐火車,一般以硬臥為標準(六小時內以硬座為標準),如買不到硬臥票,按硬座票價的60% 予以補助。

      4) 出差期間的交際應酬費,須事先請示總經理特批。

      5) 往返機場、車站的市內交通費準予單獨憑車票報銷(不含出租車費用)。

      6)出差參加展示會的運雜費、門票等準予單獨憑票報銷;對于到外地參加會議、展覽、及其他活動的人員食宿及其他費用由對方負擔的,不得在公司報銷路費并領取補助.

      7) 出差或外出學習、培訓、參加會議等,由集體統一安排食宿的,按其統一標準報銷,不享受任何補助。

      8) 出差補助天數的計算方法:

      a、出發日補助計算:以有效報銷車票的準確開車時間為準:上午12:00前出發的可享受全天補助;12:00后出發的,當日不能到達目的地的,可享受半天補助;12:00后出發的,當天到達目的地的并住宿,可享受全天補助;

      b、 到達日補助計算:以有效報銷車票的準確開車時間為準:上午12:00前返回的可享受半天補助;12:00后返回的可享受全天補助。

      9)出差天數的計算方法:按照實有天數計算。

      10) 費用核算:公司所有人員出差費用均計入各部門成本。

      11) 其它

      報銷差旅費時,應提供出差期間相應票據(如住宿費、市內交通費、餐費等),以便財務部進行帳目財務處理。

      附件:差旅費報銷標準

      職務 一般地區費用標準(元/天) 特殊地區費用標準(元/天)

      6往來帳務管理制度

      一、應收帳款管理

      (一)收款方針

      1、 業務人員在公司為其客戶提供了相應的服務或勞務后,應及時把項目認定單交由客戶確認,并及時催收款項。

      2、 收款時間:根據合同要求一次收回合同所簽訂的金額。

      3、 回款方式:轉帳支票,非遠期、空頭或錯誤支票;現金;抵實物,(所抵實物必須為公司需要或對方企業瀕臨破產無法收回所欠款項,并且要有公司總經理的批示)。嚴禁業務人員墊付業務款,否則公司除追收客戶款,沒收業務人員所墊款項,并通報批評。

      4、 部門人員調動或離職等,部門總監必須監督其業務款項的回收及移交,必須填寫移交清單一式四份(一份交財務、一份部門留存、移交人接受人各執一份),移交人、接受人、監交人及財務部相關統計人員均應簽字,并報財務備案。接受人應核對帳單金額及是否經過客戶確認。

      (二)未回款考核辦法

      1、未回款處罰

      1)由于業務人員失職造成的未回款,扣全額;

      2)由于公司內部原因造成的未回款,分相關責任扣罰;

      3)由于外部不可抗力(如客戶倒閉、破產等)造成的未回款,持相關部門證明,只扣業務成本。

      2、 未回款項不計入業績。

      3、 3個月(含3個月)以上的未回款如申請壞帳,則處以該業務員該筆應收款30%的罰款,其直接主管或部門總監督帳不利,同時處以5%的罰款。

      4、 若業務人員員連續兩個月無未回款且業績均在部門任務額以上,則酌情給予獎勵。由業務人員員申報,部門總監審批,財務部審核總經理簽字后在工資中發放。

      5、 財務部對部門未回款進行監督。對3個月以上部門未回款財務部上報公司總經理。

      (三)可疑客戶及可疑帳款的處理

      1、業務員在接洽客戶時,如發現客戶有異常情況,應填寫“可疑客戶報告單”,并建議采取措施。

      2、業務人員對在兩個月內催收無效且金額較大的票款,應填寫“可疑客戶報告書”,并收集有關證據、資料等,報請公司領導批準后移送法律部門依法追訴。

      3、催收或經訴訟案件,有部分或全部款項未能收回的,業務人員應取得相關法律機關證明、債權證明、破產宣告裁定等中的任何一種憑證,送財務部作沖帳準備。

      4、對收款不報或積壓收款的業務員,一旦發現,公司將從重處罰。

      二、應付帳款管理

      (一)付款時間:

      1、業務款項由部門申請,經過審批后執行;

      2、購置固定資產款項于固定資產驗收入庫后支付。

      (二)付款方式:

      1、轉帳支票,非遠期、空頭或錯誤支票;

      2、現金;

      (三)其他:非本公司人員領款時,必須由我公司相關人員帶領。

      7票據管理制度

      一、發票管理

      (一)申領

      1、 由申請人在《零星開票通知單》中詳細填寫部門名稱、申請日期、合同號(右上角填寫)、企業全稱、廣告刊登媒體或網刊全稱、業務發生具體日期、開票金額、業務性質(廣告或信息)、申請人姓名等,交部門總監審批、會計審核后開具。

      2、 若零星開票通知單中企業名稱與合同中的企業名稱不相符,業務員需持有雙方企業蓋章認可的證明(特殊情況可由部門總監簽字認可),財務方可開具發票。

      3、 杜絕開無企業名稱發票。

      4、 杜絕開企業名稱不全發票:任何人無權把企業名稱縮減至2-3個字。

      5、 若業務實際發生與合同不符,業務員需持有企業的附加合同或加蓋公章的證明方可開票。

      6、 丟失發票一切后果由業務人員自負,在對方企業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標明發票號及金額并加蓋公章)后,我公司可提供加蓋公司發票專用章的發票存根聯復印件,業務人員因丟失發票或其他原因需要借出發票時,需有書面申請并由各部門總監簽字,財務人員對于借出發票應進行登記,并及時取回。

      7、 發票復印件蓋章需由部門總監、公司總經理批準,財務人員應進行登記并由當事人簽字。

      8、開發票時遇到的其他特殊情況,財務人員均應取得公司領導的批準后,才能開具發票。

      (二)具體規定

      1、 已提供勞務并簽訂合同的,業務員憑行政中心蓋章認可的合同及零星開票通知單或有企業蓋章認可的廣告認定單,以財務人員核對無誤后開具發票。

      2、 未提供勞務已簽訂合同但又未收款的,業務員根據部門總監認可的業務內容,填寫零星開票通知單,由部門總監審核總經理簽字,方可開具發票。若此項合同終止又收不回原發票視同未回款處理。

      3、 未提供勞務,已簽訂合同且已收款的,業務員可憑零星開票通知單或廣告(信息)認定單開具發票。

      4、 已提供勞務,但未簽訂合同且已收回款的,業務員根據運營中心認可的業務內容,填寫零星開票通知單或廣告(信息)認定單開具發票。

      5、 未提供勞務且未簽訂合同的,禁止開發票。特殊情況如預收款項等,須部門總監專門說明。

      (三)回收

      1、 當天領出發票,已收款項的,當天必須將款項交到公司出納處,否則作挪用公款處理;當天未能收回款項的,當天必須將所領發票交還公司財務統一保管;客戶因特殊原因需先將發票留下后再結款項的,所開發票金額在2000元以下的領票人必須要求客戶簽收條經本部門總監簽字后交回公司財務。所開發票金額在2000元以上的領票人必須持客戶簽收并加蓋客戶公司公章的收條經部門總監簽字后交回公司財務。違反此項,每次扣款200元直至開除。

      2、 凡將所開發票重新更改、退票(換名稱或換金額),必須寫明原因并經部門總監簽字確認后方可退換。

      (四)填寫

      公司統計(或會計)應根據審核無誤的《零星開票申請單》按照發票順序認真填寫,保證真實、準確、完整,并加蓋公司發票專用章。不得涂改、挖補或撕毀,如有填錯,應整套(存根聯、發票聯、記帳聯)保存,并注明“作廢”字樣,以備查驗。

      (五)監督

      會計(統計、業務部門)應根據當天的 “支票回收單”核對每張發票(每筆業務發生額)的回款情況,對所開出發票(所發生業務)進行監督。

      (六)內容不符時的處理

      支票回收的付款公司名稱與業務人員所報客戶名稱或所申請發票名稱不符時,業務人員必須同時上交由付款方加蓋財務章的付款說明交財務備案。如無說明,財務先扣留支票,要求業務人員補交說明,如到截止日期仍無說明,按未回款處理。

      二、收據管理

      1、 收據視同發票管理。

      2、 收據、發票不得重復開具,若已開出收據需換開發票,必須要求客戶先將收據退回后再補開發票。

      3、 以上規定財務部門應嚴格按規定執行,如不按規定執行出現問題由財務部負全責。

      三、支票管理

      1、 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 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

      3、 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加蓋有“支票收訖”章的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單》,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 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 ,由經辦人、部門總監、 財務總監、總經理簽字后出納方可開出;

      5、 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6、 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四、票據管理原則

      1、 加強票據管理,杜絕單據遺失現象。誰遺失誰負責,罰遺失者每張單據金額的10%,直接從報銷金額中扣除(即實報金額為應報金額的90%)。

      2、 財務有權拒絕持非正式票據報銷。

      8工資及相應級別報銷管理制度

      一、 基本原則

      (一)一般程序

      1、 以出勤日計算每月應發工資;

      2、 每月15日發放上月基本工資,20日發放提成或績效,由公司財務部統一存入員工個人帳戶(遇節假日順延);

      3、 自動離職人員工資待辦理完移交手續后于下月15日到財務部結算;

      4、 每月5日前由行政中心統一上報公司人員考勤、人員崗位及獎罰等情況到財務部,部門人員業務提成由各部門總監上報。

      5、 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及公司的福利待遇制度,根據當月考勤統計情況及公司有關規定由財務部門審核行政中心計算的工資,統一制工資表,執行公司有關制度、規定;

      6 工資單經財務總監、部門總監、總經理簽字方可發放;

      7、 由公司行政中心統一制定并調整工資管理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二)保密原則

      工資報酬實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非因履行工作職責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所獲悉的公司薪酬結構;任何員工不允許以任何方式詢問、議論他人的薪資報酬,并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資報酬。凡違反者公司將做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者處理。

      (三)備案原則

      1、 對于業務部門的業務人員與錄入人員的收入標準,可在公司的工資管理制度原則基礎上根據自身情況做調整,但必須在年度經營計劃中明確說明,并經公司批準后報行政中心備案,方可執行;

      2、 所有業務部門、職能部門的人員工資等級必須在財務和行政中心備案(年薪制的除外)。

      3、 對應于不同級別的人員公司規定不同金額的費用報銷額度,凡在此額度范圍內的交通費、通訊費、辦公費、招待費、禮品費等與業務相關的費用支出可與下月10日據實報銷;同時部門總監對本部門員工費用報銷,可在其相應的額度內,根據部門業績及員工當月工作考核情況予以調整。

      9制度說明

      1、 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并經總經理簽字批準后予以實施。

      2、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批準后可以修改。

      3、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如有不明事項,請向公司行政中心或人力資源部咨詢。

      4、 本制度所有規定如果與政府有關規定相悖,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府有關規定為準,員工有責任即時通告公司有關部門,以便于修改本手冊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府規定相符。

      5、本制度于**年*月一日開始正式實施。

      財務管理制度范本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

      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由會計兼任承擔。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員記賬,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 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條 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支票 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賬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一條 財務人員月底清賬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賬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二條 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條規定處理。

      凡一周內收入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收入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三條 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賬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六條 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七條 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賬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三十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一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二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三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十四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主任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主管副總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六條 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主任、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八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四十一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處罰辦法

      第四十二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賬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賬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三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贓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則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第7篇 商業企業財務會計制度范本

      企業會計工作一定要符合有關的標準規范和法規條例,從加強和整頓會計基礎工作的要求出發,正確使用會計科目、憑證和賬簿,實行科目、憑證、賬簿和報表的規范化;嚴格進行憑證的審核,事先監督和檢查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和真實性,并根據經過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嚴格記賬、對賬、結賬手續,會計賬簿應有規定的格式和內容,按規定記賬、對賬和結賬,并建立健全的會計檔案。

      為了規范企業的會計核算,真實、完整地提供會計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和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會計核算應以企業發生的各項交易或事項為對象,記錄和反映企業本身的各項生產經營活動。

      第二條

      會計核算應當以企業持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為前提。

      第三條

      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歷起訖日期確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稱為會計中期。

      第四條

      企業的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第五條

      企業的會計記賬采用借貸記賬法。

      第二章 資產

      第六條

      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并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該資源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

      第七條

      企業的資產應按流動性分為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

      第八條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過1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耗用的資產,主要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應收及預付款項、待攤費用等。

      第九條

      企業應當設置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日逐筆登記。銀行存款應按銀行和存款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第十條

      應收及預付款項,是指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債權,包括:應收款項(包括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和預付賬款等。

      第十一條

      待攤費用,是指企業已經支出,但應當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別負擔的、分攤期在1年以內(含1年)的各項費用,如低值易耗品攤銷等。

      待攤費用應按其受益期限在1年內分期平均攤銷,計入成本、費用。如果某項待攤費用已經不能使企業受益,應當將其攤余價值一次全部轉入當期成本、費用,不得再留待以后期間攤銷。

      第三章 負債

      第十二條

      負債,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

      第十三條

      企業的負債應按其流動性,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

      第十四條

      流動負債,是指將在1年(含1年)或者超過1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償還的債務,包括短期借款、應付賬款、預收賬款、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應交稅金、預提費用等。

      第十五條

      各項流動負債,應按實際發生額入賬。短期借款應當按照借款本金,按照確定的利率按期計提利息,計入損益。

      第四章 所有者權益

      第十六條

      所有者權益,是指所有者在企業資產中享有的經濟利益,其金額為資產減去負債后的余額。所有者權益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等。

      第十七條

      企業的實收資本是指投資者按照企業章程,或合同、協議的約定,實際投入企業的資本。

      第五章 收入

      第十八條

      收入,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第六章 成本和費用

      第十九條

      費用,是指企業為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所發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出;成本,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種耗費。

      企業應當合理劃分期間費用和成本的界限。期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成本應當計入所生產的產品、提供勞務的成本。

      企業應將當期已銷產品或已提供勞務的成本轉入當期的費用;商品流通企業應將當期已銷商品的進價轉入當期的費用。

      第二十條

      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耗用的各項材料,應按實際耗用數量和賬面單價計算,計入成本、費用。

      第二十一條

      企業應支付職工的工資,應當根據規定的工資標準,計算職工工資,計入成本、費用。企業應當根據國家規定,計算提取應付福利費,計入成本、費用。

      第二十二條

      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其他各項費用,應當以實際發生數計入成本、費用。凡應當由本期負擔而尚未支出的費用,作為預提費用計入本期成本、費用;凡已支出,應當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負擔的費用,應當作為待攤費用,分期攤入成本、費用。

      第七章 利潤

      第二十三條

      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包括營業利潤、利潤總額和凈利潤。

      (一)營業利潤,是指主營業務收入減去主營業務成本和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加上其他業務利潤,減去營業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后的金額。

      (二)利潤總額,是指營業利潤加上投資收益、補貼收入、營業外收入,減去營業外支出后的金額。

      第二十四條

      企業對外提供的會計報表應當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當注明:企業名稱、報表所屬年度或者月份、報出日期,會計主管人員簽名并蓋章。

      (三)建立內部會計監督制度和稽核審計制度

      為了維護財經紀律,保護財產安全和保證賬目和會計報表的可靠性,企業應建立內部會計監督制度,重點是明確各部門的責任和權利,規定相互之間的聯系和制約關系;對貨幣收支,進、銷貨業務等重大項目建立控制監督辦法,在會計部門以外,建立內部審計部門或者配備審計人員,對企業的會計記錄、會計報表和會計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內部檢查和監督,并對企業經濟效益進行審查。

      會計稽核是會計機構內部進行的會計檢查和審核;內部審計是獨立于會計機構以外的專門機構或人員對企業進行財務審計和管理審計,兩者都是為了維護國家、企業和投資人的利益,防弊改錯,促進企業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的。

      (四)建立和健全會計電算化

      計算機技術是一項高新技術,它的發展對于提高會計工作效率起著巨大作用。目前我國雖有不少企業使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數據處理,實現了會計電算化,在會計數據處理、分析和管理方面顯示出強大的功能,但還不夠普遍,有的還處于試用階段。隨著經濟的發展,商業會計工作電算化必將進一步發展。因此,大中型商業企業要在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基礎上進一步健全計算機的維修保養制度,改進程序設計和加強文件管理,并積極培養專職人員,不斷提高計算機技術,努力實行系統化和網絡化。

      第8篇 工業企業財務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工業企業財務行為,有利于企業公平競爭,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企業財務通則》,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工業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包括: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各類經濟性質的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類組織形式的企業。

      非工業系統獨立核算的工業企業也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企業應當在辦理工商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企業設立批準證書、營業執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復印件。

      企業發生遷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變更登記等主要事項,應當在依法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變更文件的復印件。

      第四條、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經濟責任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各項財務開支范圍和標準,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計算繳納國家稅收,并接受主管財政機關檢查監督。

      第五條、企業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利用企業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第六條、企業應當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產量、質量、工時、設備利用,存貨的消耗、收發、領退、轉移以及各項財產物資的毀損等,都應當及時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企業各項財產物資的進出消耗,都應當做到手續齊全,計量準確,并制定和修訂原材料、能源等物資消耗定額和工時定額,定期或者不定期地進行財產清查。

      第二章 資金籌集

      第七條、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分為國家資本金,法人資本金、個人資本金以及外商資本金等。

      國家資本金為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政府部門或者機構以國有資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

      法人資本金為其他法人單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資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

      個人資本金為社會個人或者本企業內部職工以個人合法財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

      外商資本金為外國投資者以及我國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投資者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

      第八條、企業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合同、章程的規定,及時籌集資本金。資本金可以一次或者分期籌集。一次性籌集的,從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6個月內籌足。分期籌集的,最后一期出資應當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年內繳清,其中,第一次投資者出資不得低于15%,并且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個月內繳清。

      投資者未按照投資合同、協議、章程的約定履行出資義務的,企業或者其他投資者可以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九條、企業在籌集資本金過程中,吸收的投資者的無形資產(不包括土地使用權)的出資不得超過企業注冊資金的20%;因情況特殊,需要超過20%的,應當經有關部門審查批準,但是最高不得超過30%。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9篇 汽修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汽車維修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1、堅決執行政府有關財務、會計的各項法規、政策和制度,依法經營。

      2、財務管理工作由分管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

      3、嚴格掌握成本開支范圍和標準,定期進行成本分析,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4、合理使用流動資金,減少資金占用,保障生產運行。

      5、建立規范的會計賬冊,做好各項會計工作。

      6、如實申報,繳納稅費,定期上報各種報表。

      7、嚴格執行費用報銷制度,所有票據須先審核、后報銷。

      8、對不符合國家財經紀律的單據,不得報銷入賬。

      第10篇 企業財務部管理制度

      財務部是公司一切財政事務及資金活動的管理與執行機構,負責公司日常財務管理、籌資管理和財務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圍和職責主要有:

      1.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審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收回售樓款,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系,依法納稅。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遵守國家頒布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核算科目、設置明細賬、分類賬、輔助賬,及時記賬、結賬、對賬,做到日清月結,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賬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設置成本歸集程序和成本核算賬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匯總各項成本數據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審核支付工程、設備、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設備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賬的設置,健全各項統計數據。

      4.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根據上述工作范圍和職責,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⑴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系,確認是否批準款項的支付,事后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簽意見;⑵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辦公室主任或出納不在單位期間,印章應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專人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準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⑸往來款項的沖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⑹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2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范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部門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①房租標準:a、部門經理以上職員,房租標準為120元/日;b、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100元/日。②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標準伙食補貼每人20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6元/日。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報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支付。

      4.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采取銀行轉賬的方式結算;

      ⑵車輛的易損備品備件由辦公室統一安排采購,以支票支付。需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并由辦公室建賬予以核銷使用;

      ⑶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并設賬登記使用。

      5.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采購、管理;

      ⑵辦公室設立賬冊登記公司辦公用品的采購、使用情況;

      ⑶辦公室財產臺賬為財務部附設賬冊;

      ⑷辦公室應對各部門領用的辦公用品情況進行造冊、登記、定期通報;

      ⑸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準,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⑹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總經理批準后報財務部備案。

      6.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范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⑵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后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并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⑶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準后方可實施;

      ⑷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賬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后,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三章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范圍

      ⑴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____________年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⑶凡單項價值在____________年元以下或價值在____________年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⑶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臺賬,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并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⑴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采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簽,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采購;

      ⑵財產購回后,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采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賬;⑶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匯總后向財務部報賬;

      ⑸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⑴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⑵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財產盤點清查后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⑷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⑸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

      第11篇 小企業財務制度

      1、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建設局財務 科監交。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

      2、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 等事項的規定。

      3、記帳方法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

      4、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 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5、公司以單價*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如微機、復印機、傳真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6、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機器設備*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 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7、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則。需安裝的固定 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8、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部合同辦公室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 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帳,原價累 計折舊后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沖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的差額,其收益 轉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都要辦理會計手續,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 進行核算。 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9、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 用,提高效益。

      10、銀行帳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 用,嚴禁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

      11、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12、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 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13、銀行帳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高收,也不準以收抵支記帳。按月與銀 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逐筆調節平衡。

      14、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 托并經總經理批準,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15、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帳面余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余款與銀行對帳單相符,現金、銀行日記帳數額 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帳數額相符。

      16、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準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后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 事并經總經理批準,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17、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資、工程支出都必須通過銀行 辦理轉帳結算,不得直接兌付現金。

      18、領用空白支票必須注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報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 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柜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19、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 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付款。

      20、未經董事會批準,嚴禁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21、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

      第12篇 房地產財務管理制度工業企業財務制度

      房地產財務管理制度工業企業財務制度范本

      工業企業財務制度范本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工業企業財務行為,有利于企業公平競爭,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企業財務通則》,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工業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包括: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各類經濟性質的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類組織形式的企業。

      非工業系統獨立核算的工業企業也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企業應當在辦理工商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企業設立批準證書、營業執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復制件。

      企業發生遷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變更登記等主要事項,應當在依法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變更文件的復制件。

      第四條 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經濟責任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各項財務開支范圍和標準,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計算繳納國家稅收,并接受主管財政機關的檢查監督。

      第五條 企業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利用企業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第六條 企業應當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產量、質量、工時、設備利用,存貨的消耗、收發、領退、轉移以及各項財產物資的毀損等,都應當及時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企業各項財產物資的進出消耗,都應當做到手續齊全,計量準確,并制定和修訂原材料、能源等物資消耗定額和工時定額,定期或者不定期地進行財產清查。

      第二章 資金籌集

      第七條 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分為國家資本金、法人資本金、個人資本金以及外商資本金等。

      國家資本金為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政府部門或者機構以國有資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

      法人資本金為其他法人單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資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

      個人資本金為社會個人或者本企業內部職工以個人合法財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

      外商資本金為外國投資者以及我國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投資者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

      第八條 企業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合同、章程的規定,及時籌集資本金。資本金可以一次或者分期籌集。一次性籌集的,從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6個月內籌足。分期籌集的,最后一期出資應當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年內繳清,其中,第一次投資者出資不得低于15%,并且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個月內繳清。

      投資者未按照投資合同、協議、章程的約定履行出資義務的,企業或者其他投資者可以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九條 企業在籌集資本金過程中,吸收的投資者的無形資產(不包括土地使用權)的出資不得超過企業注冊資金的20%;因情況特殊,需要超過20%的,應當經有關部門審查批準,但是最高不得超過30%。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企業不得吸收投資者的已設立有擔保物權及租賃資產的出資。

      第十條 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由企業據以發給投資者出資證明書。

      第十一條 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在生產經營期間內,投資者除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投資者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合同、章程的規定,分享企業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十二條 企業在籌集資本金活動中,投資者實際繳付的出資額超出其資本金的差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的溢價凈收入);接受捐贈的財產;資產評估確認價值或者合同、協議約定價值與原帳面凈值的差額;以及資本匯率折算差額等計入資本公積金。

      資本公積金按照法定程序,可以轉增資本金。

      第十三條 企業的負債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

      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及預收貨款、應付票據、應付內部單位借款、應交稅金、應付股利和其他應付款、應付短期債券、預提費用等。從成本、費用中提取的職工福利費等,作為流動負債。

      長期負債包括長期借款、應付長期債券、應付引進設備款、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應付款等。

      發行的長期債券按照債券面值計價,實際收到的價款超過或者低于債券面值的差額,在債券到期以前分期沖減或者增加利息支出。

      第十四條 企業應當按期償還各種負債,如發生因債權人特殊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計入營業外收入。

      第十五條 企業流動負債的應計利息支出,計入財務費用。企業長期負債的應計利息支出,籌建期間的,計入開辦費;生產期間的,計入財務費用;清算期間的,計入清算損益。其中:與購建固定資產或者無形資產有關的,在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者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之前,計入購建資產的價值。

      第三章 流動資產

      第十六條 流動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

      第十七條 企業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控制制度。

      第十八條 企業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貨款和待攤費用。

      應收票據按照面值計價。貼現應收票據的實得款項與其面值的差額,計入財務費用。

      第十九條 企業可以于年度終了,按照年末應收帳款余額的3~5‰計提壞帳準備金,計入管理費用。

      企業發生的壞帳損失,沖減壞帳準備金。收回已經核銷的壞帳,增加壞帳準備金。

      不計提壞帳準備金的企業,發生的壞帳損失,計入管理費用。收回已核銷的壞帳,沖減管理費用。

      第二十條 存貨包括各種原材料、燃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在產

      品、外購商品、協作件、自制半成品、產成品等。

      第二十一條 存貨按照實際成本計價。

      購入的,按照買價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途中合理損耗,入庫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選費用以及繳納的稅金等計價。

      自制的,按照制造過程中的各項實際支出計價。

      委托外單位加工的,按照實際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和加工費用等計價。

      投資者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

      盤盈的,按照同類存貨的實際成本計價。

      接受捐贈的,按照發票帳單所列金額加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繳納的稅金等計價;無發票帳單的,按照同類存貨的市價計價。

      按照計劃成本核算存貨的企業,對存貨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之間的差異,應當單獨核算。

      第二十二條 企業領用或者發出在存貨,按照實際成本核算的,可以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個別計價法、后進先出法等方法確定其實際成本;采用計劃成本核算的,按期結轉其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將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第二十三條 企業領用的低值易耗品、周轉使用的包裝物和材料,一次或者分期攤銷。

      第二十四條 存貨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盤點,年度終了前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對于盤盈、盤虧、毀損以及報廢的存貨,應當及時查明原因,分別情況及時處理。

      盤盈的存貨,沖減管理費用。盤虧、毀損和報廢的存貨,扣除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之后,計入管理費用。存貨毀損屬于非常損失的部分,扣除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后,計入營業外支出。

      第四章 固定資產

      第二十五條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品、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

      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固定資產目錄。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產按照下列方式計價。

      購入的,按照買價加上支付的運輸費、保險費、包裝費、安裝成本和繳納的稅金等計價。

      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價。

      投資者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

      融資租入的,按照租賃協議或者合同確定的價款加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

      接受捐贈的,按照發票帳單所列金額加上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無發票帳單的,按照同類設備市價計價。

      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擴建的,按照固定資產的原價,加上改擴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擴建過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后的余額計價。

      盤盈的,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計價。

      企業購建固定資產交納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耕地占用稅,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二十七條 企業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準備、正在施工中和雖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在建工程按照下列方法計價:

      自營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資、直接機械施工費以及所分攤的工程管理費等計價:

      出包工程,按照應當支付的工程價款以及所分攤的工程管理費等計價。

      設備安裝工程,按照所安裝設備的原價、工程安裝費用、工程試運轉支出以及所分攤的工程管理費等計價。

      第二十八條 在建工程發生報廢或者毀損,按照扣除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款后的凈損失,計入施工的工程成本。單項工程報廢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報廢或者毀損,其凈損失,在籌建其間,計入開辦費;在投入生產經營以后,計入營業外支出。

      工程交付使用前因進行試運轉發生的支出,計入工程成本。在試運轉中形成產品且可以對外銷售的,以實際銷售收入或者預計售價扣除稅金后,沖減在建工程成本。

      第二十九條 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預算、造價或者工程成本等資料,估價轉入固定資產,并計提折舊。竣工決算辦理完畢以后,按照決算數調整原估價和已計提折舊。

      第三十條 企業下列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機器設備、儀器儀表、運輸車輛、工具器具;季節性停用和修理停用的設備,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下列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資產,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按照規定提取維簡費的固定資產,破產、關停企業的固定資產,以及以前已經估價單獨入帳的土地等,也不計提折舊。

      第三十一條 企業固定資產折舊方法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企業專業車隊的客、貨運汽車,大型設備,可以采用工作量法。在??中具有重要地位、技術進步快的電子生產企業、船舶工業企業、生產“母機”的機械企業、飛機制造企業、汽車制造企業、化工生產企業和醫藥生產企業以及其他經財政部批準的特殊行業的企業,其機器設備可以采用雙倍余額

      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

      企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見附件一。實行工作量法的,其總行駛里程、總工作小時由企業根據附件一中規定的同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換算確定。

      企業按照上述規定,有權選擇具體的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在開始實行年度前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

      第三十二條 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資產折舊率和折舊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1-預計凈殘值率

      年折舊率=---------

      折舊年限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月折舊率

      凈殘值率按照固定資產原值的3~5%確定,凈殘值率低于3%或者高于5%的,

      由企業自主確定,并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

      工作量法的固定資產折舊額計算公式如下:

      (一)按照行駛里程計算折舊的公式:

      原值×(1-預計凈殘值率)

      單位里程折舊額=-------------

      總行駛里程

      (二)按照工作小時計算折舊的公式:

      原值×(1-預計凈殘值率)

      每工作小時折舊額=-------------

      總工作小時

      叡?額遞減法的固定資產折舊率和折舊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2

      年折舊率=-----×100%

      折舊年限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率=固定資產帳面凈值×月折舊率

      實行雙倍余額遞減法的固定資產,應當在其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到期前兩年內,將

      固定資產凈值扣除預計凈殘值后的凈額平均攤銷。

      年數總和法的固定資亡?率和折舊額的計算公式???

      折舊年限-已使用年數

      年折舊率=----------------×100%

      折舊年限×(折????+1)÷2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月折舊率

      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需要變更的,須在變更年度以前,

      由企業提出申請,報主管財政機關批準。

      第三十三條 企業固定資產折舊,根據本制度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有關計算公式,按月計提。月份內開始使用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月份內減少或者停用的固定資產,當月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停止計提折舊。提足折舊的逾齡固定資產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其凈損失計入企業營業外支出,不得補提折舊。

      企業按照規定提取的固定資產折舊,計入成本、費用,不得沖減資本金。

      第三十四條 企業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支出,計入有關費用。修理費用發生不均?、數額較大的,可以采用待攤或者預提的辦法。采用預提辦法的,實際發生的修理支出沖減預提費用,實際支出數大于預提費用的差額,計入有關費用;小于預提費用的差額沖減有關費用。

      第三十五條 固定資產有償轉讓或者清理報廢的變價凈收入與其帳面凈值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收入或者營業外支出。

      固定資產變價凈收入是指轉讓或者變賣固定資產所取得的價款減清理費用后的凈額。固定資產凈值是指固定資產原值減累計折舊后的凈額。

      第三十六條 企業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對固定資產盤點清查。年度終了前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原價減估計折舊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收入。盤虧及毀損的固定資產,按照原價扣除累計折舊、變價收入、過失人及保險公司賠款后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支出。在企業工程施工中發生的固定資產清理凈損益,計入有關工程成本。

      籌建期間發生的與工程不直接有關的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和清理凈損益,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固定資產清理凈損失,計入開辦費。

      第五章 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和其他資產

      第三十七條 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

      第三十八條 無形資產按照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

      投資者作為資本金或者合作條件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金額計價。

      購入的,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計價。

      自行開發并且依法申請取得的,按照開發過程中實際支出計價。

      接受捐贈的,按照發票帳單所列金額或者同類無形資產市價計價。

      除企業合并外,商譽不得作價入帳。

      非專利技術和商譽的計價應當經法定評估機構評估確認。

      第三十九條 無形資產從開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內平均攤入管理費用。無形資產的有效使用期限按照下列原則確定:

      法律和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分別規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法定有效期限與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規定的受益年限孰短的原則確定。

      法律沒有規定有效期限,企業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中規定有受益年限的,按照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規定的受益年限確定。

      法律和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均未規定法定有效期限或者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確定。

      第四十條 企業轉讓無形資產取得的收入,除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計入其他銷售收入。

      第四十一條 遞延資產包括開辦費、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等。

      開辦費是指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包括籌建期間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購建成本的匯兌損益、利息等支出。

      下列費用不包括在開辦費內:應當由投資者負擔的費用支出;為取得各項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所發生的支出;以及籌建期間應當計入資產價值的匯兌、損益利息支出等。

      開辦費從企業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分期攤入管理費用。

      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在租賃有效期限內分期攤入制造費用或者管理費用。

      第四十二條 其他資產包括特準儲備物資、銀行凍結存款、凍結物資、涉及訴訟中的財產等。

      特準儲備物資是指具有專門用途,但是不參加生產經營的經國家批準儲備的特種物資。

      第六章 對外投資

      第四十三條 企業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可以采用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等方式向其他單位投資,包括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

      企業不得以國家專項儲備的物資以及國家規定不得用于對外投資的其他財產向其他單位投資。

      第四十四條 企業對外投資,按照下列原則確定:

      以現金、存款等貨幣資金方式向其他單位投資的,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計價。

      以實物、無形資產方式向其他單位投資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

      企業認購的股票,按照實際支付款項計價,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含有已宣告發放但尚未支付股利的,按照實際支付的款項扣除應收股利后的差額計價。

      企業認購的債券,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計價。實際支付款項中含有應計利息的,按照扣除應計利息后的差額計價。

      溢價或者折價購入的長期債券,其實際支付的款項(扣除應計利息)與債券面值的差額,在債券到期以前,分期計入投資收益。

      第四十五條 企業以實物、無形資產方式向其他單位投資的,其資產重估確認價值與其帳面凈值的差額,計入資本公積金。

      第四十六條 企業以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和股票進行長期投資,對被投資單位沒有實際控制權的,應當采用成本法核算,并且不因被投資單位凈資產的增加或者減少而變動;擁有實際控制權的,應當采用權益法核算,按照在被投資單位增加或者減少的凈資產中所擁有或者分擔的數額,作為企業的投資收益或者投資損失,同時增加或者減少企業的長期投

      資,并且在企業從被投資單位實際分得股利或者利潤時,相應減少企業的長期投資。

      第四十七條 企業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或者股利和利息,計入投資收益,按照國家規定繳納或者補交所得稅。

      企業收回的對外投資與長期投資帳戶的帳面價值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或者投資損失。

      第七章 成本和費用

      第四十八條 企業生產過程中實際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資、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費用,計入產品制造成本。

      直接材料包括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實際消耗的原材料、輔助材料、備品配件、外購半成品、燃料、動力、包裝物以及其他直接材料。

      直接工資包括企業直接從事產品生產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其他直接支出包括直接從事產品生產人員的職工福利費等。

      制造費用包括企業各個生產單位(分廠、車間)為組織和管理生產所發生的生產單位管理人員工資,職工福利費,生產單位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等的折舊費,原油儲量有償使用費,油田維護費,礦山維簡費,租賃費(不包括融資租賃費),修理費,機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取暖費,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運輸費,保險費,設計制圖費,試驗檢驗費,

      勞動保護費,季節性、修理期間的停工損失以及其他制造費用。

      差旅費標準由企業參照當地政府規定的標準,結合企業的具體情況自行確定,并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

      第四十九條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管理和組織經營活動的各項費用,包括公司經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勞動保險費,待業保險費,董事會費,咨詢費,審計費,訴訟費,排污費,綠化費,稅金,土地使用費(海域使用費),土地損失補償費,技術轉讓費,技術開發費,無形資產攤銷,開辦費攤銷,業務招待費,壞賬損失,存貨盤虧、毀

      損和報廢(減盤盈)以及其他管理費用。

      公司經費包括工廠總部管理人員工資、職工福利費、差旅費、辦公費、折舊費、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以及其他公司經費。

      工會經費是指按照職工工資總額2%計提撥交給工會的經費。

      職工教育經費是指企業為職工學習先進技術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費用,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5%計提。

      勞動保險費是指企業支付離退休職工的退休金(包括按照規定交納的離退休統籌金)、價格補貼、醫藥費(包括企業支付離退休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費用),職工退職金,6個月以上病假人員工資,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撫恤費,按照規定支付給離休人員的各項經費。

      待業保險費是指企業按照國家規定交納的待業保險基金。

      董事會費是指企業最高權力機構(如董事會)及其成員為執行職能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差旅費、會議費等。

      咨詢費是指企業向有關咨詢機構進行科學技術經營管理咨詢所支付的費用,包括聘請經濟技術顧問、法律顧問等支付的費用。

      審計費是指企業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進行查賬驗資以及進行資產評估等發生的各項費用。

      訴訟費是指企業因起訴或者應訴而發生的各項費用。

      排污費是指企業按照規定交納的排污費用。

      綠化費是指企業對廠區、礦區進行綠化而發生的零星綠化費用。

      稅金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支付的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

      土地使用費(海域使用費)是指企業使用土地(海域)而支付的費用。

      土地損失補償費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破壞的國家不征用的土地所支付的土地損失補償費。

      技術轉讓費是指企業使用非專利技術而支付的費用。

      技術開發費是指企業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新產品設計費,工藝規程制定費,設備調試費,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試驗費,技術圖書資料費,未納入國家計劃的中間試驗費,研究人員的工資,研究設備的折舊,與新產品試制、技術研究有關的其他經費,委托其他單位進行的科研試制的費用以及試制失敗損失。

      無形資產攤銷是指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攤銷。

      業務招待費是指企業為業務經營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費用,在下列限額內據實列入管理費用:全年銷售凈額在1500萬元(不含1500萬元)以下的,不超過年銷售凈額的5‰;超過1500萬元(含1500萬元)但不足5000萬元的,不超過該部分的3‰;超過5000萬元(含5000萬元)但不足一億元的,不超過該部分的2‰;超過一億元

      (含一億元)的,不超過該部分的1‰。

      第五十條 財務費用是指企業為籌集資金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企業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匯兌凈損失、調劑外匯手續費、金融機構手續費以及籌資發生的其他財務費用等。

      第五十一條 銷售費用是指企業在銷售產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勞務等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以及專設銷售機構的各項經費,包括應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委托代銷手續費、廣告費、展覽費、租賃費(不含融資租賃費)和銷售服務費用,銷售部門人員工資、職工福利費、差旅費、辦公費、折舊費、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

      銷以及其他經費。

      第五十二條 職工福利費按照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14%提取。

      職工福利費主要用于職工的醫藥費(包括企業參加職工醫療保險交納的醫療保險費),醫護人員的工資、醫務經費,職工因公負傷赴外地就醫路費,職工生活困難補助,職工浴室、理發室、幼兒園、托兒所人員的工資,以及按照國家規定開支的其他職工福利支出。

      第五十三條 企業一次支付、分期攤銷的待攤費用,按照費用項目的受益期限確定分攤的數額。分攤期限一般不超過1年。

      在費用尚未發生以前,需要從成本中預提的費用項目和標準,由企業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預提數與實際數發生差異時,應及時調整提取標準。多提數一般應在年終沖減成本、費用,年終財務決算時不留余額。需要保留余額的,在年度財務報告中予以說明。

      第五十四條 企業不得以計劃成本、估計成本、定額成本代替實際成本。采用計劃成本或者定額成本核算的,按照規定的成本計算期,及時調整為實際成本。

      第五十五條 企業的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費用:為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的支出;對外投資的支出;被沒收的財物,支付的滯納金、罰款、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企業贊助、捐贈支出;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各種付費;國家規定不得列入成本、費用的其他支出。

      第八章 銷售收入、利潤及其分配

      第五十六條 銷售收入是指企業銷售產品或者提供勞務等取得的收入。包括產品銷售收入和其他銷售收入。

      產品銷售收入包括銷售產成品,自制半成品,提供工業性勞務等取得的收入。

      其他銷售收入包括材料銷售,固定資產出租,包裝物出租,外購商品銷售,無形資產轉讓,提供非工業性勞務等取得的收入。

      第五十七條 企業一般于產品已經發出,勞務已經提供,同時收訖價款或者取得收取價款的憑據時,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

      發生的銷售退回、折讓或折扣,沖減銷售收入。

      第五十八條 企業利潤總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利潤總額=銷售利潤+投資凈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銷售利潤=產品銷售利潤+其他銷售利潤━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產品銷售利潤=產品銷售凈收入━產品銷售成本━產品銷售費用━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

      其他銷售利潤=其他銷售收入━其他銷售成本━其他銷售稅金及附加

      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包括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企業收到出口產品退稅以及減免稅退回的稅金,作為減少產品銷售稅金處理。

      第五十九條 投資凈收益是指投資收益扣除投資損失后的數額。

      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和債券利息,投資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轉讓取得款項高于賬面價值的差額,以及按照權益法核算的股權投資在被投資單位增加的凈資產中所擁有的數額等。

      投資損失包括投資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轉讓取得款項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以及按照權益法核算的股權投資在被投資單位減少的凈資產中所分擔的數額等。

      第六十條 企業的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是指與企業生產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和支出。

      營業外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的盤盈和出售凈收益,罰款收入,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等。

      營業外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報廢、毀損和出售的凈損失,非季節性和非修理期間的停工損失,職工子弟學校經費和技工學校經費,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第六十一條 企業發生的年度虧損,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稅前利潤等彌補。下一年度利潤不足彌補的,可以在5年內延續彌補。5年內不足彌補的,用稅后利潤等彌補。

      第六十二條 企業利潤總額按照國家規定作相應調整后,依法繳納所得稅。

      第六十三條 企業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按照下列順序分配:

      (一) 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二) 彌補企業以前年度虧損。

      (三) 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法定盈余公積金按照稅后利潤扣除前兩項后的10%提取,盈余公積金已達注冊資金50%時可不再提取。

      (四) 提取公益金。

      (五) 向投資者分配利潤。企業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資者分配。

      第六十四條 股份有限公司提取公益金以后,按照下列順序分配:

      (一) 支付優先股股利。

      (二) 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任意盈余公積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提取和使用。

      (三) 支付普通股股利。

      當年無利潤時,不得分配股利,但在用盈余公積金彌補虧損后,經股東會特別決議,可以按照不超過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盈余公積金分配股利,在分配股利后,企業法定盈余公積金不得低于注冊資金的25%。

      第六十五條 盈余公積金可用于彌補虧損或者用于轉增資本金,但轉增資本金后,企業的法定盈余公積金一般不得低于注冊資金的25%。

      第六十六條 公益金主要用于企業的職工集體福利設施支出。

      第九章 外幣業務

      第六十七條 企業的外向業務,是指以記賬本位幣以外的貨幣進行的款項收付、往來結算和計價等業務。

      第六十八條 企業一般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業務收支以外幣為主的企業,也可以外幣作為記賬本位幣。

      記賬本位幣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果需要變更,應當報主管財政機關批準,并在財務情況說明書中予以說明。

      第六十九條 企業發生外幣業務時,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折合為記賬本位幣金額。折合匯率采用外幣業務發生時的國家外匯牌價(原則為中間價,下同),或者當月1日的國家外匯牌價。

      第七十條 月份終了,企業應當將外幣現金、外幣銀行存款、債權、債務等各種外幣賬戶的余額(不包括按照調劑價單獨記賬的外幣項目),按照月末的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為記賬本位幣金額。按照月末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的記賬本位幣金額與賬面記賬本位幣金額之間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

      第七十一條 企業發生的匯兌損益,籌建期間發生的,如果為凈損失,計入開辦費,從企業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平均攤銷;如果為凈收益,從企業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平均轉銷,或者留待彌補企業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虧損,或者留待并入企業的清算收益。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計入財務費用。清算期間發生的,計入清算損益。其中與購建固定資產等直接有關的匯兌損益,在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者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之前,計入資產的價值。

      第七十二條 企業收到投資者的出資額,如果需要折合為記賬本位幣的,有關資產賬戶按照當日國家外匯牌價或者當月1日的國家外匯牌價折合,實收資本賬戶按照合同、協議中約定的國家外匯牌價折合;合同、協議未作約定的,按照企業收到出資額時的國家外匯牌價折合。

      有關資產賬戶與實收資本賬戶采用的折合匯率不同產生的折合記賬本位幣差額,作為資本公積金。

      第七十三條 企業發生外匯調劑業務時,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企業按照買入外匯調劑價單獨記賬的,支用時,按照買入時的賬面調劑價折合為記賬本位幣金額記賬。賬面調劑價可以采用逐筆辨認法、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等方法確定。

      企業調劑外匯不實行單獨記賬的,買入的調劑外匯按照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為記賬本位幣金額,外匯調劑價與國家外匯牌價的差額,作為調劑外匯價差。在支用調劑外匯時,屬于購買資產或者支付費用的,調劑外匯價差計入有關資產價值或者有關費用;屬于償還債務的,調劑外匯價差計入財務費用。賣出調劑外匯時,實際取得款項與按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的記賬

      本位幣金額的差額,應當沖銷調劑外匯價差,如有余額,作為匯兌損益處理;賣出其他外匯時,作為匯兌損益處理。

      第十章 企業清算

      第七十四條 企業宣布終止時,應當成立清算機構。清算機構在清算期間,負責制定清算方案,清理企業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處理企業債權、債務;向投資者收取已認繳而未繳納的出資;清結納稅事宜以及處置企業的剩余財產。

      第七十五條 清算企業的財產包括宣布清算時企業的全部財產以及清算期間取得的資產。

      已經作為擔保物的財產相當于擔保債務的部分,不屬于清算財產,擔保物的價款超過所擔保的債務數額的部分,屬于清算財產。

      清算期間,未經清算機構的同意,不得處置企業財產。

      第七十六條 清算財產的作價一般以賬面凈值為依據,也可以重估價值或者變現收入等為依據。

      第七十七條 企業清算中發生的財產盤盈或者盤虧,財產變價凈收入,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歸還的債務,確實無法收回的債權,以及清算期間的經營收益或損失等,計入清算收益或者清算損失。

      第七十八條 企業在宣布終止前6個月至終止之日的期間內,下列行為無效,清算機構有權追回其財產,作為清算財產入賬:

      (一) 隱匿私分或者無償轉讓財產;

      (二) 非正常壓價處理財產;

      (三) 對原來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

      (四) 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

      (五) 放棄自己的債權。

      第七十九條 清算費用包括法定清算機構成員的工資、差旅費、辦公費、公告費、訴論費及清算過程中所必須的其他支出。清算費用從現有財產中優先支付。

      第八十條 企業財產撥付清算費用后,按照下列順序清償債務:

      (一) 應付未付的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等;

      (二) 應繳未繳國家的稅金;

      (三) 尚未償付的債務。

      不足清償同一順序債務的,按照比例清償。

      第八十一條 企業清算終了,清算收益大于清算損失、清算費用的部分,依法繳納所得稅。清算完畢后的剩余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有限責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按照投資各方的出資比例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優先股股份面值對優先股股東分配。優先股股東分配后的剩余部分,按照普通股股東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如果剩余財產不足全額償還優先股股金時,按照各優先股股東所持比例分配。

      第八十二條 清算完畢,清算機構應當提出清算報告并造具清算期內收支報表,連同中國注冊會計師查賬報告,一并報送主管財政機關。

      第十一章 財務報告與財務評價

      第八十三條 企業應當定期向主管財政機關等政府部門以及其他與企業有關的報表使用者提供財務報告。

      公開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還應當向證券交易機構和證券監管會等提供年度有關財務報表。

      第八十四條 企業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和其他附表以及財務情況說明書。年度財務報告,于年度終了后在規定的時間內連同中國注冊會計師的查賬報告一并報送主管財政機關。

      企業按月、按季、按年編報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等財務報表。

      第八十五條 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生產經營、利潤實現和分配、資金增減和周轉、財務收支、稅金繳納、各項財產物資變動等情況,對本期或者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資產負債表日后至報出財務報告以前發生的對企業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八十六條 企業總結和評價本企業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的財務指標包括償債能力指標、營運能力指標和盈利能力指標。具體包括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應收賬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資本金利潤率、銷售利稅率、成本費用利潤率等。指標評價及計算公式見附件二。

      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可以采用上述指標以外的一些比率進行分析。

      第十二章 附 則

      第八十七條 本制度由財政部負責修訂和解釋。

      第八十八條 企業按照《企業財務通則》和本制度的規定,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訂內部財務管理辦法,并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各地區、各部門不再另行制定企業財務制度。

      第八十九條 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一工業企業固定資產分類折舊年限表

      一、通用設備部分

      通用設備分類 折舊年限

      1.機械設備 10~14年

      2.動力設備 11~18年

      3.傳導設備 15~28年

      4.運輸設備 6~12年

      5.自動化控制及儀器儀表

      自動化、半自

      動化控制設備 8~12年

      電子計算機 4~10年

      通用測試儀器設備 7~12年

      6.工業爐窯 7~13年

      7.工具及其他生產用具 9~14年

      8.非生產用設備及器具

      設備工具 18~22年

      電視機、復印機、

      文字處理機 5~8年

      二、專用設備部分

      專用設備分類 折舊年限

      9.冶金工業專用設備 9~15年

      10.電力工業專用設備

      發電及供熱設備 12~20年

      輸電線路 30~35年

      配電線路 14~16年

      變電配電設備 18~22年

      核能發電設備 20~25年

      11.機械工業專用設備 8~12年

      12.石油工業專用設備 8~14年

      13.化工、醫藥工業專用設備 7~14年

      14.電子儀表電訊工業專用設備 5~10年

      15.建材工業專用設備 6~12年

      16.紡織、輕工專用設備 8~14年

      17.礦山、煤炭及森工專用設備 7~15年

      18.造船工業專用設備 15~22年

      19.核工業專用設備 20~25年

      20.公用事業企業專用設備

      自來水 15~25年

      燃氣 16~25年

      三、房屋、建筑物部分

      房屋、建筑物分類 折舊年限

      21.房屋

      生產用房 30~40年

      受腐蝕生產用房 20~25年

      受強腐蝕???房 10~15年

      非生產用房 35~45年

      簡易房 8~10年

      22.建筑物

      水電站大壩 45~55年

      其他建筑物 15~25年

      附件二工業企業財務評價??p>

      1.資產負債率 衡量企業利用債權人提供資金進行經營活動的能力,以及反映債權人發放貸款的安全程度。計算公式為:

      負債總額

      ????債率=------×100%

      全部資產總額

      2.流動比率 衡量企業流動資產在短期債務到期以前可以變為現金用于償還流動負債的能力。計算公式為:

      流動資產

      〡?動比率=----×100%

      流動負債

      3.速動比率 衡量企業流動資產中可以立即用于償付流動負債的能力。計算公式為:

      流動資產

      速動比率=----×100%

      流動負債

      速動資產=流動資產-存貨

      4.應收賬款周轉率 反映企業應攡?的流動程度。計算公式為:

      賒銷收入凈額

      應收賬款周轉率=--------×100%

      平均應收賬款余額

      賒銷收入凈額=銷售收入-現銷收入-銷售退回、折讓、折扣

      平均應收貢?額=(期初應收賬款+期末應收賬款)÷2

      5.存貨周轉率 衡量企業銷售能力和存貨是否過量。計算公式為:

      銷貨成本

      ???貨周轉率=----×100%

      平均存貨

      平均存貨=(期初存貨+期末存貨)÷2

      6.資本金利潤率 衡量投資者投入企業資本金的獲???。計算公

      式為:

      利潤總額

      資本金利潤率=-----×100%

      資本金總額

      7.銷售利稅率 衡量企業銷售收入的收益水平。計算公式為:

      利稅總額

      銷售利稅率=----×100%

      銷售凈額

      8.成本費用利潤率 反映企業成本費用與利潤的關系。計算公式為:

      利潤總額

      成本費用利潤率=------×100%

      成本費用總額

      房地產財務管理制度

      《房地產財務管理制度》規定了公司財務會計業務處理、會計憑證處理、帳簿登記處理、會計報告處理等規定。適用于公司對財務工作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1.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財務會計業務處理、會計憑證處理、帳簿登記處理、會計報告處理等規定。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對財務工作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2.管理職責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2.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2.2公司的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營管理機構在財務管理方面的職責與權力依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本公司的章程規定執行。

      2.3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2.4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同時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2.5董事長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對本公司的一切經濟活動負責。領導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和其他人員認真執行財會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審核重大財務事項,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2.6公司的財務核算及財務管理工作由財務總監具體組織進行。

      2.7公司財務管理機構設財務管理部經理(副經理),負責組織開展會計核算、財務管理、資金運作,主持財務管理部的日常工作。

      2.8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3.財務工作崗位及職責

      公司財務部由財務經理、成本會計、往來會計、出納、收款員。其崗位職責如下:

      3.1財務經理:

      3.1.1編制和執行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定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配合

      3.1.2公司領導進行融資工作,合理、有效的使用用資金。

      3.1.3編制企業成本、費用預算,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效益。

      3.1.4建立健全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3.1.5負責審核記帳憑證、管理總帳,按時編制報表。

      3.1.6負責財務檔案的管理工作。

      3.1.7督促、指導和支援本部門人員工作。

      3.1.8評估本部門人員的工作表現和績效,并建議總經理給與獎懲。

      3.1.9及時、準確的向總經理提供財務信息和財務分析報告。

      3.1.10決定部門內的人員配置。

      3.1.11完成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2成本會計

      3.2.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制作記賬憑證、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3.2.2協助財務經理編制成本、費用預算,并根據預算進行財務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成本、費用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

      3.2.3核算企業產品成本,按照財務制度結轉銷售收入、成本,核算企業利潤。

      3.2.4管理銷售臺帳,并負責與銷售部定期核對無誤,督促銷售房款回籠,并審核銷售部門業績。

      3.2.5及時、準確編制成本表、費用表、銷售月報表

      3.2.6管理公司發票。

      3.2.7負責固定資產及其他公司資產的帳務管理,并定期協同辦公室清點資產。

      3.2.8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3.2.9負責核對銀行未達帳項。

      3.2.10完成總經理或財務部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3往來會計

      3.3.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

      3.3.2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

      3.3.3做好債權債務的管理和清對工作,確保帳實相符,帳帳相符。

      3.3.4嚴格審查有關合同規定的預付帳款條款,掌握預付帳款的支付情況。根據部門資金計劃編制公司月度資金計劃,并考核資金使用效果。

      3.3.5核算公司購入材料成本,并與有關部門協調,努力降低材料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3.3.6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3.3.7完成總經理或財務部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4出納

      3.4.1管理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并按規定的范圍使用現金,依照銀行規定的結算種類、原則和方法,辦理轉賬結算業務。

      3.4.2及時查核銀行存款余額,杜絕簽發空頭支票。

      3.4.3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3.4.4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

      3.4.5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3.4.6負責日常財務檔案的收集、整理、裝訂、歸檔等工作。

      3.4.7積極配合成本會計和銀行做好對帳、報賬工作。

      3.4.8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3.4.9及時準確編制資金日報,周報,月報。

      3.4.10完成總經理或財務部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5收款員

      3.5.1在售樓現場負責向客戶收取房款,向客戶開據收據,及時將所收房款交存公司銀行賬戶,并與出納交接。

      3.5.2根據收款手續制作記賬憑證并登記入賬

      3.5.3與銷售部門協調一致,辦理與財務有關的其他事宜。

      3.5.4完成總經理或財務部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4.財務工作管理要求

      4.1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4.2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4.3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4.4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公司行政部門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4.5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編制并上報一次。

      4.6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4.7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財務總監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4.8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4.9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5.支票管理

      5.1支票由出納員保管。支票領用時須有符合簽批手續《支票領用單》,由出納員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

      5.2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以及符合簽批手續的付款、報銷單據交出納員銷賬。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并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5.3財務人員對未按期銷賬的《支票領用單》,應及時催辦,催辦無效者,財務部有權自領用人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對于有正當理由而未能及時辦理銷賬手續的,經辦人應及時向財務部說明情況,情況屬實可延期銷賬。

      6.現金管理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6.1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6.2個人勞務報酬;

      6.3預支出差人員的差旅費;

      6.4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

      6.5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除上述內容外,財務人員支付款項,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公司購買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應采取轉帳結算方式。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現金借款單》,辦理相關簽批手續后,由出納付款。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7.會計檔案管理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登記在案。

      8.主要工作流程

      8.1銷售業務流程:

      8.1.1銷售部門根據客戶交款情況填寫《收款通知單》。

      8.1.2業務員帶領客戶至收款員處交款,收款員核對無誤進行收款并開據收據給客戶,同時在《收款通知單》上簽字返回兩聯分別至銷售部和銷售代理登記臺賬,另一聯粘貼收據記賬聯后入賬,財務部據此登記臺賬。

      8.1.3每月28日前銷售部應報送當月收款明細表和應收房款余額表至財務部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財務部據此審核銷售業績。

      8.1.4房屋銷售后,銷售合同等有關資料應及時在財務部備檔,其他銷售變更事項應及時通知財務部。

      8.2開發建設方面主要有施工單位和材料供應單位兩個方面,對施工單位的流程如下:

      8.2.1工程部應于每月26日前報下月工程款支付計劃至財務部,包含在建工程款及工程尾款。

      8.2.2項目準備階段。項目招標、編制預算、確定施工單位、合同備案。

      8.2.3項目施工階段。工程部根據監理單位意見核定工程進度,填寫《付款單》提示付款;預算部門審核工程進度同意付款,通知附施工單位開據收據作為《付款單》的附件,報分管副總審批;財務部審核送交領導審批后付款。

      8.2.4項目竣工驗收。工程部提供簽證等原始憑據(需有監理單位簽章),預算部門編制決算并督促施工單位開據正式發票送交財務部,財務部審核后經領導審批入賬。

      8.2.5項目工程尾款。財務部審核月度支付計劃,報領導審批后支付工程尾款。

      對于材料供應的流程如下:

      (1) 計劃部應于每月26日前報下月材料款支付計劃至財務部。

      (2) 市場調研,選定供應單位,簽訂合同。

      (3) 按照施工進度調撥材料,辦理材料收發手續,制作收料單、領料單。

      (4) 計劃部根據收料單填報購買材料月報表,于每月26日報送財務部,當月發票未到的,財務部估價入賬,當月發票到達的,由計劃部辦理相關簽批手續送交財務部入賬。計劃部應根據合同和實際供貨情況,按月申報材料款支付計劃,財務部審核無誤后,經領導審批付款。

      (5) 計劃部根據領料單填報施工單位領用材料月報表,并附施工單位收據,于每月26日報送財務部,財務部據此記入預付工程款。

      (6) 原則上公司沒有庫存材料,材料的收發均在施工現場及時進行。對于小額、特殊的材料需要作庫存材料處理的,工程部門應建立臺賬,由專人保管,并定期與財務部核對。

      (7) 對于施工過程中其他如水電費、管理費等由我公司代付的款項,應由工程部門及時辦理有關手續,送交財務部入賬。

      8.3其他

      公司其他事項有關付款、費用支出應根據費用報銷制度執行。

      9.物品購置規定

      9.1凡價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的物品,作為固定資產管理。需購置固定資產的部門,必須先由本部門提出申請,由分管副總、財務總監 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經董事長簽批后方可購買。購置的固定資產,統一由辦公室登記并管理,由使用部門(或個人)保管,財務部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固定資產核算。

      9.2凡價值在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物品,作為低值易耗品管理。需購置低值易耗品的部門,必須先由本部門提出申請,由分管副總、財務總監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購買。購置的低值易耗品,統一由辦公室登記并管理,由使用部門(或個人)保管,財務部根據有關規定進行低值易耗品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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