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用氣安全制度
1、明確學校食堂安全用氣的責任人。責任人要教育、指導和督促食堂炊事員做好安全用氣工作;每周至少對燃氣灶及其管道和附屬設施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整改。
2、食堂燃氣灶及其管道和附屬設施的安裝必須由燃氣公司的專業人員進行操作,嚴禁私自拆卸、搭接、安裝。
3、食堂購買的燃氣灶及其管道和附屬設施必須是符合國家標準的合格產品。
4、使用天然氣時必須按規程操作,不能因粗枝大葉釀成燙傷、火災、爆炸、煤氣中毒等造成國家和個人財產損失,殃及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的事故。
5、液化氣罐切勿倒置、防止泄漏;氣瓶使用后要牢記關閉閥門,特別突遇停氣更應牢記,嚴防因燃氣泄露釀成火災和煤氣中毒事故發生。
6、發現燃氣灶及其管道和附屬設施有漏氣現象,應及時報告食堂司務長,及時請燃氣公司的專業人員前來維修。
7、加強學校的燃氣管理,杜絕學生接觸燃氣設施設備的一切可能,避免因燃氣引發安全事故。
8、因麻痹大意釀成火災和人身傷害事故,造成校產損失要賠償,并追究相應的安全責任。
第2篇 學校用水、用電、用氣等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用水、用電、用氣等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水電是影響人們生活最重要一次性能源,同時對自護能力較差的學生也能構成危害,為培養學生節約能源的意識,提高在使用水電時的安全意識,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經常檢查線路、插座、開關及電器設備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確保用電安全。
二、加強用電管理,注意節約用電,每天下班前將空調、計算機、飲水機、照明燈關閉,杜絕長明燈。
三、檢查維修電路時,必須注意按照操作規程執行,確保操作安全。
四、加強教師、學生用電安全知識教育,使之掌握正確使用電器的方法。發現用電故障,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五、加強用水管理,經常檢查、維修水管、接頭、水龍頭等,杜絕跑、滴、滲等浪費現象。
六、對全體教師、學生加強節約用水教育,使之提高節水觀念,增強環保意識。
七、對經常用的水、電材料,應有適量儲存,以備隨時維修使用,保障學校正常用電、用水。
八、發現浪費水、電的班級和學生,學校進行批評教育。浪費嚴重的班級取消期末評選文明班級的資格
九、學校職工使用的石油化氣瓶必須安全可靠,要經常檢查開關以及氣管是否有漏氣的情況。
十、違反上述規定,根據情節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嚴重的停止供電;違反規定造成人身傷亡和設備、財產損失的,將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給予罰款、賠償、行政處罰的處分,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z市中心小學
第3篇 學校用水用火用電用氣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 用水安全管理
1、學校安排專職人員負責管理學校師生的生活用水和管道純凈飲用水。
2、為確保學校飲水安全,學校師生的生活用水一律使用學校提供的純凈水水。
3、學校管水人員要經常對學校的供水設施、設備進行檢查、維修保養,確保管道暢通。管水人員要不定期地對師生生活用水和純凈飲用水的水質進行監測,做好監測記錄。若發現自來水被污染,純凈水過濾設備過期等情況,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關閉水源,及時通知用水部門對存水進行封存,并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4、若遇管道阻塞,水籠頭破損,水管破裂等情況,學校管水人員要及時維修,排除故障,保證學校正常用水。若發生緊急情況,不能急時排除故障,造成停水等情況,要采取應急措施,及時為學校尋找安全可靠的水源,保證學校的用水安全。
5、未經學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接供水管道。
6、用水安全工作是學校的重要工作,管水人員必須嚴格按規范要求操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隨時巡查,及時發現問題,杜絕用水安全事故,確保學校用水安全。
7、學校師生要節約用水,珍惜水資源。
二、用電安全管理
1、辦公室、實驗室、師生宿舍要遵守安全用電規定,嚴禁隨意拉扯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3、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4、電路維修要拉電閘,并掛牌警示,必要時專人看守。
5、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三、用火安全管理
1、灶房、鍋爐房、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強管理,固定專人負責,操作時必須有人監護。操作間嚴禁堆放雜物,使用明火結束后,清理好現場,待確定無火災隱患后方可離開。
2、嚴禁在圖書館、閱覽室、資料檔案室、實驗室、教室、辦公室、學生宿舍、庫房等重要場所內使用明火。凡是需要動用明火作業,必須事先申報校消防委員會批準,采取措施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后方可動用明火。指定專人監護現場。作業結束后要認真檢查,不準留有火種。大風天氣不準明火作業。
3、校內焚燒廢物,應在校園管理部門指定地點進行。特殊焚燒和大量焚燒,應事先報校消委員會審批。經批準的焚燒,須有專人在現場負責安全,焚燒完畢應澆滅余火,將灰燼倒在安全地點。
四、用氣安全管理
不準用易燃液體引火,不準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廢棄的放射性有毒固體、液體、氣體處理排放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準點燃或隨意排放。
對各種用水、用火、用電、用氣設備要定期檢查、維修,不準帶故障運行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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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
第4篇 用水、用電、用氣等相關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水安全制度
為加強學校安全工作正常進行,防止安全事故發生,保證師生人身健康,特規定如下:
1、及時修繕、整改水井、電機等用水設施設備。
2、在水池、水管等地方安裝安全用水警示牌。
3、向學生宣傳用水知識。
4、不許學生私自到水井提水、用電機抽水。
5、不許學生喝生水,學生可以自備水,學??梢詼蕚溥m量的熱水。
6、嚴禁小販到校門口賣冰棍、汽水等。
7、及時處理學校存在的污水、以防污染水源。
8、作好水源消毒防范工作。
9、提倡節約用水,定期檢查評比。
(二)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強安全用電教育,規范用電行為,成立學校安全用電領導小組,完善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并責任落實到人,防止用電事故的發生,保障正常用電,確保學校師生的安全用電。
2.電工必須持證上崗,熟悉崗位規章制度和用電設備的性能、操作方法,正確使用電工用具。電工要隨時關注學校用電設備,周周有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及時維修開關、插座、電燈等,排除用電故障。維修用電器時程序要規范,嚴禁在未停電的情況下搬動用電設備。
3.學校各辦公室、教室、宿舍的用電設備由學??倓仗幗y一負責,不準私自變更和增設。
4.對全校的電線、燈具、插座、插頭、各種電氣開關每月進行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更換,確保用電安全。嚴禁在校園內使用“三無”(無中文標識、無廠名、無廠址)產品、不合格產品、劣質電器產品和自制的用電設備。嚴禁私拉亂接、自行改線或鋪線,以免發生短路及漏電現象。
5.嚴禁各辦公室、教室、宿舍使用大功率的電器,增加用電設備時要向總務處申請或電工批準,不得私自安裝電氣插座。寢室嚴禁使用電褥子、電暖器等取暖設備,以免電路短路及火災事故的發生。
6.使用各種電器設備時若發現異?,F象,如發現電器、電線冒煙起火或有刺鼻氣味時,應立即關閉電源開關,并上報部門領導或總務處,通知專人維修。
7.嚴禁在燈具、電扇、空調等電器上懸掛覆蓋裝飾品等易燃物。辦公室擺放計算機時,盡量靠近電源,避免四處布線、盤繞電源、跨接電線。教室內多媒體設備使用專人負責,不得將多媒體設備用于玩游戲或私自拆裝多媒體設備。
8.增強安全用電意識,學習安全用電常識。注意保持用電設備及周圍的環境衛生,嚴禁堆放易燃物品。
9.教育師生掌握正確的觸電急救方法,一旦發生觸電事故,必須立即呼救,斷開電源,招呼周圍人員前來協助搶救,并拔打120急救電話。
10.值班領導、教師必須每天巡查一遍校園電路,發現問題,及時處置。班主任是班級用電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天天檢查教室電路,保證教室用電安全;宿舍管理員要每天都檢查宿舍電路,保證學生宿舍用電安全。
11.校內的所有設備用電電源線路的設計、施工、檢查、驗收、維護均由學校統一管理。不得自行接線接電,禁止私拉電線,私自安裝用電設備設施。
12.在變壓器、配電房周圍設立防護欄,并用醒目的警示牌提醒學生危險,禁止靠近、攀爬。
(三)用氣安全管理制度
1、明確學校食堂安全用氣的責任人。責任人要教育、指導和督促食堂炊事員做好安全用氣工作;每周至少對燃氣灶及其管道和附屬設施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整改。
2、食堂燃氣灶及其管道和附屬設施的安裝必須由燃氣公司的專業人員進行操作,嚴禁私自拆卸、搭接、安裝。
3、食堂購買的燃氣灶及其管道和附屬設施必須是符合國家標準的合格產品。
4、使用天然氣時必須按規程操作,不能因粗枝大葉釀成燙傷、火災、爆炸、煤氣中毒等造成國家和個人財產損失,殃及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的事故。
5、液化氣罐切勿倒置、防止泄漏;氣瓶使用后要牢記關閉閥門,特別突遇停氣更應牢記,嚴防因燃氣泄露釀成火災和煤氣中毒事故發生。
6、發現燃氣灶及其管道和附屬設施有漏氣現象,應及時報告食堂司務長,及時請燃氣公司的專業人員前來維修。
7、加強學校的燃氣管理,杜絕學生接觸燃氣設施設備的一切可能,避免因燃氣引發安全事故。
8、因麻痹大意釀成火災和人身傷害事故,造成校產損失要賠償,并追究相應的安全責任。
第5篇 細巷中心小學用水、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
水電是影響人們生活最重要一次性能源,同時對自護能力較小的學生也能構成危害,為培養學生節約能源的意識,提高在使用水電時的安全意識,特制定如下制度:
1、學校必須加強對水、電、氣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后勤工作人員管理,經常檢修學校的水、電的設施設備,保障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2、經常檢查線路、插座、開關及電器設備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確保用電安全。
3、加強用電管理,注意節約用電,每天下班前將空調、計算機、照明燈關閉,杜絕長明燈
4、檢查維修電路時,必須注意按照操作規程執行,確保操作安全。
5、加強教師、學生用電安全知識教育,使之掌握安全使用電器的方法。發現用電故障,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6、加強對學生進行節約用水、安全用電等方面的知識教育。減少和避免因水、電、氣而引發的安全事故。
7、加強用水管理,經常檢查、維修水管、接頭、水龍頭等,杜絕跑、滴、滲等浪費現象。
8、對全體教師、學生加強節約用水教育,使之提高節水觀念,增強環保意識。
9、教育學生自覺保護環境、保護水源、節約用水。不在有水池的地方玩耍,不損壞自來水的供水設施,避免給集體、國家經濟造成損失,給個人生命帶來危險。
10、對經常用的水、電材料,應有適量存儲,以備隨時維修使用,保障學校正常用電、用水。
11、學校要重視供水設施設備的管理,供水裝置應定期清洗,做好師生飲用水的消毒殺菌工作,為他們提供安全衛生的飲用水源。要保證每天為學生提供足量的飲用水,禁止學生喝不衛生水,杜絕腸道傳染病在學校發生。
12、有專業人員負責管理學校用電安全工作,經常對學校電路和用電器進行檢查和維護工作。特別是暴風雨后,要對全校用電線路和用電器要進行及時和全面的檢查和維修,確保師生用電安全。
13、各班主任是本班的水、電安全教育者和管理責任人。要加強安全用電的宣傳力度,增強學生安全用電常識。
14.全體師生節約用電,做到人走燈滅、關閉所有用電器,不亂摸電源的線路、開關,發現有裸露的電源和線路異常,要立即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15、讓學生知道人和大地都是導體,不得用濕手接觸帶電的線路和操作帶電的電器。不在高壓線下放風箏,不在電線上晾曬衣物。
16、發現浪費水、電的班級和學生,學校進行批評教育。
第6篇 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校購置和使用的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標準。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和線路、管道的設計敷設,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定。
二、學校建立安全用電制度,嚴禁超負荷用電。定期對電器及其線路、燃氣用具、燃氣管道進行檢查,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存在隱患的應立即整改落實。
三、電器設備應當由持有上崗證的專業人員定期維護保養,防止因電路短路、電路超負荷運行、線路接觸不良、電線老化、電其器故障等原因引發火災。
五、對于超出使用年限,喪失安全性能的電器產品,應當予以報廢。
六、日夜不間斷連續運行的電器設備,應當有專人管理,并定期維修保養。
七、不得任意拉接臨時電源線。拉接臨時電源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由專業人員負責拉接。臨時線要使用合格的電線與器材,定時檢查,期滿后立即拆除。
八、教職員工下班后,應當切斷工作場所的電源。
第7篇 安全用電、用氣、明火作業審批制度
(一)、組織義務消防隊
1、成立以單位工程施工負責人為組長,以安全負責人為副組長的消防管理小組其他成員若干人。
2、義務消防隊應當定期進行教育訓練,熟悉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檢查和撲救火災。
(二)、防火教育
1、現場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每月組織防火檢查。
2、使用電氣設備和易燥物品,必須嚴格防火措施,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3、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燥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火符合防火規定。
4、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保衛部門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
二、安全用電制度
1、在建工程與高壓線路的水平距離不少于10米,施工現場機動車道與高壓線路的垂直距離不少于7米。
2、開關、配電箱應有漏電保護門、鎖及防雨設施,電箱進出線,電源開關,保險裝置要符合要求,老化破皮不合要求的電線不許使用。線路必須架設在絕緣材料上。
3、新工地的用電線路設計、安裝必須經有關技術人員審定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4、電器和機械設備必須有接零接地和防雷設施。
5、電工、機械工必須持證上崗。
名城港灣三區項目部
2011.3. 21
第8篇 消防安全保衛措施及用火用電用氣制度
一、總則
為了大柵欄煤市街c1c2地塊項目工程施工全面安全順利展開,確保施工消防、起重機械設備、人員生命財產的安全,把火災影響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措施。
二、適用范圍
本措施適用于大柵欄煤市街c1c2地塊項目程施工期間的消防安全與指導管理工作。
三、消防組織機構
1、項目部消防組織機構圖。
2、對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由項目各個部門協同工作。
四、消防應變訓練
1、消防訓練:項目部每年至少組織兩次消防、防汛演習。
2、救生、急救訓練:項目部每年至少一次用教育和培訓的形式使職工掌握簡單消防急救方法。
五、火災的預防
1、項目部成立2支以上的“義務消防隊”實施對火災突發事件的由搶險小組兼任,定期進行消防演練、滅火技能的培訓,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并經常對職工進行防火知識的宣傳教育。
2、材料堆放場所及易燃、易爆物品倉庫、油庫,要有專人看守,一律嚴禁攜帶火種進入,要配備足夠數量的滅火器,并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
3、凡掛有“嚴禁吸煙”標志牌或有規定不允許吸煙的地方不準吸煙。
4、按規定設置乙炔和氧氣瓶的庫房,氣瓶儲室通風要良好,在庫房門口張掛醒目的防火警示標志,配備充足有效的滅火器材。
5、施工場地或危險位置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必須落實防火措施。乙炔、氧氣瓶之間距離、氣瓶與動火區的安全距離要符合規定。
6、現場流動車間、現場工棚、辦公室、倉庫等設施,應用不可燃材料建造,必須配備足夠數量的有效滅火器。
7、嚴禁對盛裝過可燃性氣體的容器在沒有經過清洗,安全檢測進行焊割。
8、集體宿舍的用電要由持證電工安裝,不準私拉亂接電線,不準在電線上晾掛衣物,不準在宿舍內使用明火、電爐、氣化爐具,不準使用電熱器具和燒香拜神,嚴禁躺在床上吸煙。
9、倉庫存放物品應分類、分堆儲存,易燃易爆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
10、庫房內設置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管保護,每個庫房應當在庫外單獨安裝開關箱,做到人離斷電,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11、未經批準,不得隨便在施工現場和生活區燃放煙花、鞭炮。
12、機械、車輛駕駛室不準點蚊香,易燃物品一律不準放在機房內靠近熱源、火源、電源的地方。
13、施工、生活用電不得私拉亂接或使用超負荷的用電器。
14、保證消防通道暢通,消防通道上嚴禁堆放其它雜物。
15、愛護消防設施、器材,不得隨意挪用和損壞,發現丟失或損壞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消防設備進行定期檢查和保養。
六、發生火災時的應急措施
1、發生火災,首先是迅速撲滅火源和報警,及時疏散有關人員,對傷者進行救治。
2、火災發生初期,是撲救的最佳時機,發生火災部位的人員要及時把握好這一時機,盡快把火撲滅。
3、在撲救火災的同時撥打“119”電話報警和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及領導報告。
4、在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立即指揮員工撤離火場附近的可燃物,避免火災區域擴大。
5、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區域進行保護。
6、及時指揮、引導員工按預定的線路、方法疏散、撤離危險區域。
7、發生員工傷亡,要馬上進行搶救,將傷員撤離危險區域,同時打“120”電話求救。
8、凡屬違反法規和防火規定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罰,造成事故損失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七、用電制度
1、嚴禁任何人在辦公場所及住宿房間私用電爐、熱得快等電熱設備,一經發現,立即沒收,并嚴肅處理。
2、嚴禁人私接電源、私自改變原有線路,一經發現,責令立即拆除,并嚴肅處理。
3、各科室應定期對辦公、住宿房間電器設備、電源線路、電閘開關和照明燈具等進行安全檢查,凡有損壞或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報修或更換,未修好前不得使用。
4、每個辦公室及住宿房間所有用電設備的使用,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人走電斷,關閉空調及各類電器電源。
5、如節假日有安排值休的,應在節假日前一天,各科室負責人應完成本部門安全檢查之后,方可離開。值守人員按嚴格遵守用電制度規定。
八、動火管理制度
1、總則
1.1.為加強大柵欄煤市街以東c1c2地塊項目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明確在動火作業過程中的職責,確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2001】第61號頒布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而制定。
1.3.本制度適用大柵欄煤市街以東c1c2地塊項目工程
2.基本要求
2.1.動火定義
在本現場施工中,所有焊接、切割;明火加溫;汽油、噴燈作業;等。
2.2.各施工單位必須有嚴格的消防制度,組織班組加強防火、防爆安全知識的教育,使全體施工人員懂得使用一般消防器具。
2.3.生活區、施工現場按規定設置滅火器材。危險品倉庫等要害部位必須設警示和消防栓、滅火器等。
2.4.各施工單位定期進行防火、安全用電(防雷、防靜電)大檢查。
2.5.動用明火作業人員均應做到持證上崗,所有動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工作票”手續。
2.6.動火單位人員必須嚴格執行焊、割“十不準”要求進行作業。焊接作業“十不準”規定如下:
①無操作證學員沒有正式焊工在場指導。
②未辦理“動火工作票”、未落實防火、防爆措施。
③不了解焊、接內部是否安全。
④監火人員不在場。
⑤易燃、易爆容器內清潔不合格。
⑥可燃材料無隔離防患安全措施。
⑦帶壓密封管道內焊接無安全措施。
⑧焊、割附近易燃物未作徹底清理,無安全措施。
⑨未有防止焊、接火星飛濺的隔離防患措施。
⑩遇有明火作業相抵觸的情況,火患未消除,作業者不準離場。
2.7.發生火情、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專(兼)職消防隊組織搶救。鄰近人員、單位給予支援。
2.8.火災發生堅持“以人為本”救助遇險人員為第一任務,實施正確救火、滅火方法,盡快撲滅火災。
2.9.安全動火管理部門是本單位的保衛消防部門或安監部門(沒有獨立設置保衛消防部門)。
2.10.安監部門是實施檢查督促的組織者。有權提出整改和對違章者的處罰決定。
3. “三級動火”范圍、審批手續、監護規定。
3.1.一級動火:
3.1.1.動火范圍:特別危險的重點部位發生火災,影響大、危害性大、損失大的場所,炸藥庫、石油化氣儲氣站,如燃油潤滑油系統、已投料的煤粉管路及煤粉系統、氫冷系統、蓄電池室、氧氣、乙炔庫及管路、化學危險品庫、易燃易爆物品的管路及容器等部位。
3.1.2.審批手續由施工工地、隊、分部主管防火工作責任人或領導提出和制定安全措施,各單位保衛消防部門審核,經理或總工程師批準。
3.1.3.在一級動火區域范圍內應用紅白安全帶進行警戒護欄,并設明顯的警告標識,非作業人員不得進入該區域。
3.1.4.動火監護:除了由動火單位指定有經驗的監火員監護外,各單位保衛或專(兼)職消防人員同時到場監護。
3.1.5.在動火前應有各單位安全保衛部門進行防火檢查后方可動火作業。
3.1.6.動火結束后,監火員和保衛或專(兼)專職消防員進行復查,確認無火險隱患后,在“動火工作票”“施工滅火后意見欄中”簽字方可離開施工現場。
3.1.7.一級動火有效期為1天。
3.2.二級動火:
3.2.1.動火范圍:各類物資倉庫、設備堆場、、木工間、油漆間、油循環臨時明確禁火范圍、變壓器抽芯安裝、電纜層電器開關、主控室、電纜系統的安裝,鈦管冷凝器安裝以及禁火區域附近的明火作業及其它必須二級動火的區域。
3.2.2.審批手續由專業技術人員提出制訂安全防火措施,經上一級保衛消防部門批準。
3.2.3.在二級動火區域的危險范圍應當用紅白帶進行警戒防護,標有明顯的警告標識。
3.2.4.動火監護由動火工地指定有經驗監火員監護外,動火前保衛或(兼)職消防人員應到現場檢查措施實施情況。
3.2.5.動火結束后由監火員進行檢查,在“動火工作票”“施工滅火后意見”一欄中簽字后方可離開現場。
3.2.6.二級動火有效期3天。
3.3.三級動火:
3.3.1.動火范圍危險性不大的固定或不固定動火點及一般高空明火作業。
3.3.2.審批手續由工地領導批準,班組技術人員進行安全交底。
3.3.3.防火措施:清除周圍易燃易爆物品,做好防火措施,指派監火員進行監護。
3.3.4.動火作業完畢后,由監火員進行檢查,無火險隱患后方可離開現場。
3.3.5.三級動火有效期為7天。
4.施工現場看火人員的職責:
4.1.看火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熟悉一般防火制度,掌握消防知識,懂得各類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2.較大的施工單位有專職看火員【可由專(兼)職消防人員擔任】,其他也可以設兼職看火員(可由焊工、老工人擔任)。
但無論專職兼職必須佩帶看火袖標或胸卡。
4.3.看火人員加強監火責任心,在崗期間不能擅自離開監火崗位,不得從事與監火無關的工作。
4.4.按照“誰施工、誰負責”原則,對本區域動火負有直接責任。
4.5.對施工區域的動火作業的危險源應當及時辨識,并對動火作業人員危險源采取有效措施,看火員有權制止動火作業人員不安全的作業。
4.6.一個班組集中動火施工區,多臺焊機作業又便于監護可以只設一個看火員。
4.7.動火作業人員工作完畢后,看火員應當認真檢查動火區域范圍無火險隱患,在“動火工作票” “施工滅火后意見”一欄中簽字后方可離開現場。
九、用氣管理制度
1. 為加強對燃氣使應用和燃氣設備的管理,防止發生爆炸和火災事故,根據現行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 燃氣設施的主管單位和使用部門要加強對燃氣使用的管理,必須確定一名領導負責安全工作,要建立防火安全責任制,并將責任制落實到人。
3. 燃氣場所的管理人員、使用人員必須懂得燃氣性質、火災危險性、防火措施及使用操作方法、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并經過專業培訓合格。
4. 使用燃氣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點燃氣時要按火等氣的原則,先點火后開氣。蒸箱、燃氣灶、茶爐在使用中,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工作現場,以防外溢物或風吹造成熄火漏氣。發現燃氣泄露要迅速切斷總開關,及時采取通風措施,并向有關部門報告。下班前關閉總截門,鎖好門后方可離去。
5. 對燃氣設施,每天都要進行漏氣檢查,每周用肥皂液等對接頭處進行檢漏;對使用的軟管到規定的時間和發現變硬開裂時都要及時更換。
6. 對燃氣灶具等設施,每季度要檢查維護一次,半年對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并將情況寫入防火檔案。
7. 在燃氣設施周圍及使用場所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可燃雜物,嚴禁作為休息間、工作間、倉庫使用,嚴禁吸煙和其他明火作業;禁止安裝臨時用電設備;禁止將電線纏繞在天然氣管道上;禁止在管道上懸掛任何物品。
8. 燃氣設施的安裝必須由專業部門操作,嚴禁私自拆卸安裝。管道燃氣表房、廚房、茶爐房等使用燃氣的地方,必須安裝氣體泄露檢測設備。使用燃氣場所安裝電器設備必須在斷氣情況下,按照國家規定安裝。在有燃氣設施的場所及附近施工要嚴格消防報批手續,在安全措施到位的情況下方可施工。
9. 天然氣使用單位要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檢查情況報公司消防主管部門,并存入本單位防火檔案。
10. 違反本制度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罰。造成泄露、爆炸、火災等嚴重事故的移交司法行政機關處理。
十、獎懲
1、在消防搶險救助工作中表現突出的人員,項目部給予表揚和獎勵。
2、在消防搶險救助工作中盲目指揮或失職的人員,視情況給予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其責任。
中建二局總承包公司
大柵欄煤市街以東c1c2地塊項目
第9篇 安全用氣管理制度
(1)為加強對燃氣使用和燃氣設備的管理,防止發生爆炸和火災事故,根據現行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燃氣設施的主管單位和使用部門要加強對燃氣設施和燃氣使用的管理,必須確定一名領導負責安全工作,要建立防火安全責任制,并將責任制落實到人。燃氣使用部門必須指定一名安全管理人員,具體負責燃氣的日常安全檢查。
(3)燃氣場所的管理人員、使用人員必須懂得燃氣性質、火災危險性、防火措施及使用操作方法,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并經過專業培訓合格。燃氣場所使用人員要加強個人防火燃氣安全教育,嚴格按照燃氣設施操作規程使用燃氣,熟練掌握燃氣事故應急處置方案,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滅初燃火災。
(4)燃氣事故報警一定要說清著火單位、地點、路線。泡沫滅火器和水千萬不能滅帶電火。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防凍傷。
(5)嚴禁使用過期未檢測液化氣瓶,嚴禁暴曬或熱水、明火等加熱液化氣瓶,嚴禁私自處理液化氣瓶殘液。
(6)液化氣瓶嚴禁存放在臥室、潮濕地方、地下室和半地下室,不得與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一起。鋼瓶必須直立放置,不得臥放或倒放。
(7)使用燃氣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如果灶具連續打火兩次沒有點著火,要停止打火兩分鐘以上,等泄漏的氣體散去再嘗試點火,切記不要開排風扇,以防遇到火花發生爆炸。使用燃具時,要保持室內空氣流通,不得嚴閉門窗。灶具擺放位置應盡量避開風口。
(8)蒸箱、燃氣灶、茶爐等燃氣用具使用中,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工作現場,以防外溢物或風吹造成熄火漏氣。發現燃氣泄露要迅速切斷氣源總開關,開啟門窗加強空氣流通,并向有關部門報告。下班前關閉總閥門,鎖好門后方可離去。
(9)對燃氣設施,每天都要進行漏氣檢查,每周用肥皂液等對接頭處進行檢漏;對使用的軟管到更換的時間和發現老化、龜裂、烤焦、鼠蟲齒咬痕跡、變硬開裂時都要立即更換;軟管不要靠近爐面,以免被火焰燒烤,軟管不得穿越墻體、門窗,不得壓、折軟管,以免會造成堵塞,影響連續供氣;軟管與燃具、減壓閥的接口處,必須用卡箍緊固,防止脫落漏氣;軟管的長度應控制在1.2米到2.0米之間。
(10)液化石油氣鋼瓶減壓器正常使用期限為5年,加壓器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為3年,燃氣橡膠軟管使用期限為2年,上述燃氣設施到期應立即更換并記錄。
(11)定期檢查燃氣灶具等設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并將情況寫入防火檔案。
(12)在燃氣設施周圍及使用場所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可燃雜物,嚴禁作為休息間、工作間、倉庫使用,嚴禁吸煙、亂扔煙頭和火柴棒,嚴禁其他明火作業;禁止安裝臨時用電設備;禁止將電線纏繞在天然氣管道上;禁止有腐蝕性的物質靠近管道;禁止將燃氣管道作為負重支架或者作電器設備的接地線。
(13)燃氣設施的安裝、遷移和拆除,必須由相應資質的企業負責實施,嚴禁私自拆卸安裝。使用燃氣場所安裝電器設備必須在斷氣情況下,按照國家規范安裝。在有燃氣設施的場所及附近施工要嚴格消防報批手續,在安全措施到位的情況下,按照國家規范安裝或施工。
(14)消防器材配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安全警示標志醒目。
(15)天然氣使用單位要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檢查情況存入本單位防火檔案。
(16)違反本制度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罰。造成泄露、爆炸、火災等嚴重事故的移交司法行政機關處理。
第10篇 天使幼兒園用水、用電、用氣安全制度
天使幼兒園用水、用電、用氣安全制度
1、為了確保幼兒園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和師生生活的安全特制定“用氣、用水、用電管理制度”,要求全園教職員工自覺遵守。
2、幼兒園安裝用水、用電、用氣設備,必須規范化,由后勤部門統一管理,做到定期檢查、及時維修。
3、任何人員不得私自接線、接水、安燈、裝電源插座等。用氣設施,應由天然氣公司統一安裝。
4、園內所有用電、用水、用氣都必須使用合格的計量表,水電總表等相關設施,任何人一律不得擅自變動。
第11篇 幼兒園用水用電用氣安全制度
1. 每天上班前檢查線路、插座、開關及電器設備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確保用電安全。
2. 加強用電管理,注意節約用電,每天下班前將空調、計算機、電視機、飲水機、照明燈等關閉,杜絕長明燈。
3. 檢查維修電路時,必須注意按照操作規程執行,確保操作安全。
4. 加強教師、幼兒用電安全知識教育,使之掌握正確使用電器的方法。發現用電故障,及時報告。
5. 加強用水管理,經常檢查、維修水管、接頭、水龍頭等,杜絕跑、滴、滲等浪費現象。
6. 對全體教師、幼兒加強節約用水教育,使之提高節水觀念,增強環保意識。
7. 對經常用的水、電材料,應有適量儲存,以備隨時維修使用,保障幼兒園正常用電、用水。
8. 廚房工作人員上班前檢查水、電、氣,下班后切斷水、電、煤氣開關并做好記錄;天然氣管道廚房有關設備設施定期檢查、維修更換,油煙定期清洗并做好記錄,嚴防事故發生。
第12篇 小學用水用電用氣相關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用水、用電、(用氣)的范圍和消費量都在不斷擴展,此等安全已成為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為搞好用水、用電、(用氣)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用水、用電、(用氣)管理由后勤處負責,校內的所有內外電源線路供水管道布局、施工、檢查、驗收、維護均由后勤部門統一辦理。
二、校內電源線路和水路一律由后勤處統一管理、任何個人均不得私自接水、接電。各辦公室、教室、實驗室、微機室等地禁止任何個人私自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設備。
三、電源線路在布局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展的需要,使電路有足夠的剩余容量,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于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采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四、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適當增裝空開,并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電安全。禁止使用銅線和其它非專用金屬線替代保險絲。新建項目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五、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人員,都必須是學校認定的電工專業人員,非電工專業人員不得接觸電源,在操作時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并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六、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行“人走電關”的規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設備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24小時用電的設備,必須有專人值班,隨時掌握用電的安全情況。
七、凡有高電壓的場所、電線裸露的地方,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志,并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電擊事故發生。室外的電源設置,必須定期清理周圍的雜草樹林,防止引發事故。
八、校園內用電線路的架設,應盡量避開師生經常經過的區域。
九、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十、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后勤處要經常性地對教室、學生宿舍、實驗室、微機室、辦公室、多媒體教室、學生食堂等場所的電路和電源開關等進行檢查,并作好登記,防止線路老化和開關漏電,對存在的隱患要及時整改。及時更換教室、辦公室、樓道和校內公用的各類損壞的用電器,確保學校正常用電和安全。
十一、后勤處要在師生中開展安全用電宣傳,教育學生不要攀爬電桿和在高壓線下玩耍,要遠離電源,不要無故擺弄電燈和電風扇的開關;全體師生員工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對于違規違章用電的,全體師生員工都有檢舉和監督的義務。
十二、學校餐廳用氣時應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進行操作,操作完畢應及時關閉氣閥。
十三、凡違反上述規定造成自身傷亡由當事人自己承擔一切責任和損失,造成他人傷亡和設備、財產損失的,將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給予當事人罰款、賠償,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校用水、用電、(用氣)的范圍和消費量都在不斷擴展,此等安全已成為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為搞好用水、用電、(用氣)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先鋒小學
2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