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管理控制程序制度
1.0 目的
為有效開展安全防范工作,消除安全隱患,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人身、財產和設備安全。
2.0 范圍
適用于物業集團所管轄各物業公司(管理處)轄區范圍內的安全管理。
3.0 職責
3.1 物業集團總經理全面負責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各分管領導負責相關單位安全管理工作的具體領導。
3.2 各物業公司(管理處)負責人為本物業區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負責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的組建,任命小組成員,并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
3.3 保安部經理為園區治安、消防、車輛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負責組織安全防范方案、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施。
3.4 工程維護部經理負責園區設備安全的管理,定期檢查,制定維護保養計劃并組織實施。
3.5 各物業公司(管理處)部門負責人為部門安全責任人,負責本部門安全管理工作。
3.6 業務總部負責對各單位、各部門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組織培訓,提供技術支持,并完善相關安全管理制度。
3.7全面質量管理辦公室(簡稱'全質辦')負責對各單位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和考核。
4.0 工作內容
4.1安全管理組織
4.1.1物業集團負責人兼任安全管理領導小組主任,為本集團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責任人,對集團的安全管理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負責審定頒發本集團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負責對集團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隱患的整改、監督。負責任命各部門及物業公司(管理處)的安全管理責任人,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
4.1.2各部門、物業公司(管理處)負責人任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副主任,為本部門、物業公司(管理處)第一責任人,負直接領導責任,
4.1.3各部門、物業公司(管理處)負責人負責本部門、本單位安全管理工作的布置、安排等具體實施,貫徹落實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4.1.4業務總部負責物業集團安全組織機構圖的編制和更新,報物業集團領導審核后,報集團公司審批。
4.1.5業務總部負責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編制、完善和修訂,負責安全措施、安全保障的策劃與落實,對各部門、物業公司(管理處)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指導,收集資料、編寫教材,組織培訓。
4.1.1全質辦為安全管理常設機構,全質辦主任負責主持物業集團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全質辦對物業集團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全面的檢查、督辦、落實,定期通報各單位安全管理情況。
4.1.2全質辦對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實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按季度內容檢查表實行安全檢查::,每半年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要認真落實整改。對重大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并以書面形式上報公司領導。
4.2 安全管理項目
4.2.1 治安管理
a.保安部為治安管理的直接責任部門,負責園區治安監控、巡邏,治安突發事件的處理,協助、配合公安部門、居委會做好本社區的治安工作。
b.治安管理具體按《治安管理程序》執行。
4.2.2 消防管理
a.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公司、管理處、班組三級防火責任制,逐級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
b.由保安部負責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組織進行消防安全大檢查,及時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c.保安部設立專職消防專員,負責園區消防安全工作,進行消防安全宣傳,編制消防預案,定期組織進行消防演練。
d.工程維護部負責消防設備的維修保養,協助保安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e.消防管理具體按《消防管理程序》執行。
4.2.3 車輛管理
a.保安部負責園區車輛停放和交通安全的管理,引導園區車輛有序停放,保證車輛和行人的安全。
b.保安部對園區車輛進行登記,收取服務費用。
c.車輛管理具體按《停車場管理程序》執行。
4.2.4 設備安全管理
a.由工程維護部負責園區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工作,工程維護部經理為設備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
; b.加強對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和特種設備的管理,確保所使用的設備設施符合國家的安全標準規范。
c.各系統工程師定期組織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防微杜漸。
d.系統工程師編制設備維護保養計劃,按計劃組織實施,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
e.對設備設施的管理具體按《設備設施綜合管理程序》執行。
4.3 建筑物安全管理
建筑物安全管理按《房屋本體維護管理程序》執行。
4.4 安全操作管理
4.4.1 工程維護部所有技術人員都必須做到持證上崗,對設備進行操作時須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嚴格遵守相關操作規程。
4.4.2 保安人員熟練使用消防器材,操作消防設備。
4.4.3 綠化機具要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定期進行維修保養。綠化員須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綠化機具。
4.4.4 其它設施、機具的操作要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和注意事項進行。
4.5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4.5.1 各物業公司(管理處)在工程施工前編制方案,進行施工組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工程質量符合相關技術規范。
4.5.2 對外委工程項目,各單位須做好工程安全監管工作,消除安全隱患。
4.6 安全標識管理
4.6.1 各物業公司(管理處)對公共區域安全防范的重點部位設置警示標識、可能引發人身傷亡事故的部位或場所要設置統一規范、文明禮貌、用語簡明且醒目的警示標識,告示注意事項,明確禁止行為。同時,對以下部位強化防范措施:
a.游泳池、水景、親水平臺:應標明水深,照明及線路應有防漏電裝置;
b.兒童娛樂設施、健身設備:應在醒目位置設置使用說明標示牌,注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項等,部分須注明生產企業名稱,提供質保承諾和維修電話;
c.假山、雕塑:應標明禁止攀爬等行為;
d.樓宇玻璃大門:應有醒目的防撞條等防護措施及警示標識;
e.電梯:應設有安全使用和故障注意事項的標識,維修養護時應設置圍護措施;
f.電表箱、消防箱:應保持箱體、插銷、表具和器材完好,設置警示標識;
g.水箱、水池:應加蓋或加門并上鎖;
h.窨井、水污水處理池:應保持蓋板完好,維修養護時應設置圍護和警示標識;
i.垃圾堆放:應規定生活和建筑垃圾分類堆放::,建筑垃圾實行袋裝化;
j.挖溝排管:應標明施工期、設置圍護和警示標識;
l.腳手架:應確保穩固、警示標識明確、行人出入口有防護、底擋笆牢靠。
m.提醒居民對雨篷、花架、曬衣架、空調室外機架等部位及陽臺扶手擺放花盆、吊掛雜物等行為,強化自我安全防范。
4.6.2 對安全標識的管理可參照《標識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執行。
5.0 相關文件
5.1《設備設施綜合管理程序》(qp-6.3-01)
5.2《治安管理程序》(qp-7.5.1-08)
5.3《消防管理程序》(qp-7.5.1-09)
5.4《停車場管理程序》(qp-7.5.1-11)
5.5《房屋本體維護管理程序》(qp-7.5.1-17)
5.6《標識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qp-7.5.3-01)
6.0 記錄表格
6.1《房屋安全普查記錄表》(qr-7.5.1-07-01)
6.2《工程施工安全檢查表》(qr-7.5.1-22-02)
6.3《安全管理領導小組》(qr-7.5.1-22-03)
第2篇 放炮員不安全行為控制與管理制度
1 目的
規范放炮員的工作,及時發現和糾正放炮員的不安全行為,杜絕爆炸物品丟失和被盜事件,防止爆炸事故的發生,保證員工人身安全和國家、集體財產不受損失。
2 使用范圍
權臺煤礦保衛科、生產技術科、安培中心及井下生產、輔助單位從事爆炸物品管理、使用及負責管理監督的所有職工。
3 相關部門職責及其責任人
1.生產技術科設專職放炮員管理辦公室,負責爆破器材及爆破工具的審批。責任人:生產技術科科長。
2.保衛科負責放炮員政審的工作,責任人:保衛科科長。
3.安監科負責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及涉爆人員不安全行為的監督檢查,責任人: 安監科科長。
安培中心負責放炮員培訓的組織和管理,負責做好培訓,考核、年審和發證工作。責任人: 安培中心校長。
5.放炮員所在單位負責本單位放炮員的安全管理工作,責任人: 各單位行政主管。
4 內容及程序
1.礦成立以生產副礦長為組長的放炮員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全礦放炮員的管理工作,辦公室設在安監科,根據安全檢查結果,根據《權臺煤礦考核管理辦法》對違反管理規定的單位和放炮員進行處理,對管理有功人員進行嘉獎。
2.放炮員管理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專業放炮員管理工作會議,研究解決當前放炮員管理中存在問題,貫徹執行上級放炮員管理規定。組織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年度放炮員管理目標,推廣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并建立會議記錄臺帳。
3.專職放炮員管理辦公室每月必須與安培中心聯合開辦一期放炮員安全培訓班,學習近期事故案例、安全生產文件及專業安全操作知識,學習結束要組織考核,做好檔案,并在安培中心存檔。
加強區隊管理,強化班組安全監督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牢固樹立“事故是可防可控”的觀點,對放炮員的工作實行全過程監控,跟班干部、當班班組長要掌握爆破員領取的炸藥、雷管數量及運輸過程的管理,在交接單上要簽字確認。各單位第一責任人要不定期組織對跟班干部、當班班組長的工作進行檢查,檢查結果要報安監科進行獎罰處理。
5.技術科調度室安全員根據當班生產作業計劃、爆破作業圖表審批炸藥、雷管使用計劃,爆破員憑爆破日志(審批計劃)、上崗證到爆炸材料庫領取所需爆炸材料。領退炸藥時要有記錄、簽字。
6.炮藥箱要有醒目標志,安鎖,放炮員制服要便與和其他職工區別,行走及運輸時聽從管理人員安排,按照規程上下罐及乘車,運搬工區司乘人員發現違章現象要及時制止、舉報,隱瞞不報按同性質違章處理。
7.炸藥和雷管必須分開存放,并加鎖,存放地點必須位于警戒線以外且安全可靠,做引藥或放置母線時必須避開電氣設備,現場班組長負責監督檢查。
8.放炮員要按規定裝藥和放水泡泥,裝藥和水炮泥時,現場班組長要按規定進行檢查,確保規范作業。完畢后,要督導放炮員對連線進行檢查,并保證一次裝藥一次起爆。放炮結束,班組長、放炮員、瓦斯檢查員對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后,由班組長監督協助放炮員按規程規定處理瞎炮,并將母線回收。
9.對現場使用的放炮器嚴格管理,到達現場工作前,跟班干部和班組長要進行放炮器檢查,確保使用專用放炮器且同一工作面杜絕使用兩臺以上放炮器放炮,杜絕藥、放炮器借給他人使用的現象。
10.爆破員必須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工作面作業規程及其爆破說明書的規定進行操作,現場跟班干部要督促、監督、 指導“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制”的執行,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對“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制”的執行情況,現場瓦安員、班組長、爆破員要按照規定在交接單上簽字確認。
11.班組長必須親自安排有責任心的人在《作業規程》規定的各警戒地點執行警戒工作,各警戒地點除警戒人員外,還要設置警示牌、警戒網等明顯標志。起爆前工作面所有人員都要撤至警戒地點以外的安全地點,由班組長負責清點核實人數。
12.當班瓦安員要加強監督檢查工作,嚴格控制生產的全過程。每班下井隨身帶本專業檢查表,對班組長、爆破員的違規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并及時向安全信息中心反饋當班不規范行為信息。
13.礦安監科、生產技術科把定期與動態檢查相結合,定期檢查原則上不低于每周一次,遇有特殊情況增加檢查頻率時具體調整;動態檢查實行24小時不定時的對各作業點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的巡回檢查。檢查交接記錄和區隊跟班記錄,重點落實爆破程序、爆炸材料領用清退制度的落實,瓦安員、班組長及“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的執行,以及跟班干部屢職情況。并根據檢查結果進行處理,報爆破器材管理領導小組備查。
1保衛科要及時同生產技術科定期對爆破人員的更衣箱進行檢查,運搬工區配合保衛定期做好對上井涉爆人員的檢查,防止雷管、炸藥私自帶上井。檢查結果要三家單位簽字認可。
15.違反上述規定的,經安監科核實,根據《權臺煤礦安全管理考核辦法》定性處理,處理結果報爆破器材管理領導小組備查。
16.因保管不善,造成丟失、被盜、轉送等事故,造成后果的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5 相關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煤礦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指南》
6 相關記錄
《爆破日志》
《炸藥雷管領用清退明細臺帳》
《放炮管理值班交接班記錄》
5.4主提升司機不安全行為控制與管理
5.1 目的
規范主提升司機的工作,及時發現和糾正主提升司機的不安全行為,杜絕主提升司機不安全行為的發生,防止責任事故。
5.2 使用范圍
權臺煤礦機電科、安監科、安培中心及權臺煤礦在崗主提升司機。
5.3 相關部門職責及責任人
1.機電科負責主提升司機的分工和和日常管理工作。責任人:機電科科長。
2.安監科負責對主提升司機的工作進行安全監察。責任人:安監科科長。
3.安培中心負責主提升司機的培訓組織、管理、發證工作。責任人:安培中心校長。
5.4 內容及程序
1.班前會應按照集團公司班前十分鐘的統一規定內容對員工進行上崗前安全教育,所有主提升司機必須參加班前會。班前會要開展班前崗位風險辨識評估、開展每日一題、安全知識的學習活動,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2.提升班長應在班前會中重點向職工強調本班中的工作及安全重點,并傳達相關措施,班長分完工后應檢查上崗情況,每班在上崗記錄上簽字確認。
3.機電科值班室要建立健全各種匯報記錄和制度,對現場的匯報要記錄詳細準確,每天由科值班領導檢查簽字后,方可交接班。
主提升司機上崗時,要按照檢查程序表要求一一對照檢查,確認完好后要簽字,科值班領導要抽查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
5.主提升司機操作時,要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值班室值班員要隨時注意觀察監控設備,發現違章現象及時制止,并將當事人違章行為記錄上報安監科處理。
6.安培中心要定期組織主提升司機進行培訓,由機電科對其進行崗位職責認知培訓、各種危險源預知培訓、工作方法及技能培訓、緊急狀態處理知識和能力培訓。培訓必須進行考核,并建立培訓檔案。
7.機電科領導及管理人員,通過觀察、詢問等多種方法及時掌握職工思想、情緒、健康方面的情況。發現職工思想、情緒不穩定或身體不適的堅決不讓上崗,做好詢問記錄。并發動所有職工互相監督,發現有不正常現象的及時給科領導匯報,科領導接到匯報后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阻止不正常現象的發展。
8.礦安監科等有關部門及機電科管理人員對主提升司機進行動態檢查,檢查內容為各項記錄及值班室、安監科匯報記錄。每次檢查要有記錄、處理結果,并經確認簽字。
9.發現主提升司機不安全行為時,要按《權臺煤礦安全考核辦法》對其進行考核。
5.5 相關文件
《煤礦安全規程》
《權臺煤礦安全考核辦法》
5.6 相關記錄
《班前會記錄》
《上崗檢查記錄表》
《要害崗位檢查記錄》
第3篇 安全風險辨識、評估與分級管控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交通運輸部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風險管理工作的意見》的通知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對風險的識別、分析、評價及動態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預防控制體系,推動安全管理方式的革新,特制定此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在其它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礎上,針對隱患前期安全管理工作,進一步提出了安全生產風險管理的具體要求。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安全生產風險管理包括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控制、風險應對和風險變更五個方面。
第二章? 基本術語
第五條 事故是指導致工程發生人員傷害、經濟損失、環境影響、工期延誤或工程耐久性降低等不利后果的事件。本辦法重點考慮引起人員傷害的事故。
第六條 風險是指某一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和潛在不利后果的組合。
第七條 本辦法所提到的風險特指發生危險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與隨之引發的人身傷亡或健康損害的嚴重性的組合。
第八條 風險源是指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各種因素或其組合,主要包括施工過程中涉及的人、物、環境因素以及管理環節等。
第九條 參照lec的評估方法(附件7)和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本辦法將風險劃分為以下四個級別:
1.一級風險是指采用lec評估方法分數值高于320分的(分數值≧320)或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需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組織召開專家論證的分部分項工程所涉及的主要風險;
2.二級風險是指采用lec評估方法分數值在160分到320分之間的(160≦分數值<320)或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需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的分部分項工程所涉及的主要風險;
3.三級風險是指采用lec評估方法分數值在70分到160分之間的(70≦分數值<160)風險;
4.四級風險是指采用lec評估方法分數值低于70分的(分數值<70)風險。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條 各項目部應成立安全生產風險管理小組。項目經理任組長,支部書記、技術負責人、生產經理、安全總監任副組長,工程、技術、船機、安全等部門管理人員和現場負責人為組員。
第十一條 項目部安全生產風險管理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風險管理工作進行組織、策劃與實施。
第十二條 公司安委會負責公司安全生產風險管理工作的統籌安排與部署。安委會辦公室負責收集、匯總、統計分析和適時公布項目部上報的各類風險和控制措施,并對各項目部安全生產風險管理工作的具體事宜進行指導、監督與幫助。
第四章? 安全生產風險管理內容
(一)風險識別
第十三條 新工程開工前或跨年度工程在年初時,項目部安全生產風險管理小組應參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施工圖紙、施工組織設計及相同、相似工程發生的隱患、事故類型對總體工程或全年施工的全過程進行風險識別。
第十四條 項目部進行風險識別的組織:
1.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應組織技術人員依據施工組織設計、施工圖紙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單位工程中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識別,填寫《分部分項工程清單》(附件1),并由技術負責人進行審核,上報至公司安委會辦公室。
2.項目部應明確安全生產風險管理小組各成員的風險識別工作職責。各成員依據職責,負責對風險逐一進行識別,并填寫《安全生產風險調查表》(附件2),并采用lec評估方法初步對風險進行打分評價。
3.項目部應對以下風險源可能導致的風險進行識別:
1)工程項目所在地區的地質、水文、氣象條件、周圍政治環境及人文文化;
2)工程項目組織機構的設置和施工人員的配備;
3)工程項目的施工區域、辦公區域及生活區域的平面布置;
4)工程項目的施工工藝和流程;
5)工程項目所涉及到的生產物料、設備及裝置;
6)工程所涉及到的有害作業(粉塵、高溫、高壓、噪聲等);
7)工程所涉及到的輔助生產的生活衛生設施。
第十五條 項目部安全管理人員將各成員填寫好的《安全生產風險調查表》進行整理后,形成本工程統一全面的《安全生產風險登記表》。
(二)風險評估
第十六條 項目部安全管理人員將整理好的《安全生產風險登記表》提交給項目部安全生產風險評估小組,由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組織安全生產風險管理小組成員召開安全生產風險評估專題會議。
第十七條 各成員應在安全生產風險評估專題會議對各自識別的風險源進行詳細的描述,由安全生產風險管理小組對風險源可能導致的風險采用lec評估方法進行打分,逐個確定《安全生產風險登記表》中風險的分數值。
第十八條 安全生產風險管理小組應根據《安全生產風險登記表》中風險的打分情況,將導致二級以上(包括二級)風險的風險源確定為本單位重大風險源,可委托安全管理人員編制本單位《重大安全生產風險源清單》(附件3)。
第十九條 《安全生產風險登記表》、《重大安全生產風險源清單》,在本單位進行公示,三級及以上安全生產風險和《重大安全生產風險源清單》經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審核,項目經理審批后,上報公司安委會辦公室。
第二十條 公司安委會辦公室將各項目部上報的《安全生產風險登記表》中的風險源進行統計,并按照工程類型進行統計和分類,建立并不斷完善安全生產風險數據庫,有針對性地指導公司安全生產風險管理工作的開展。
第二十一條 公司安委會辦公室組織安全監督部、質量技術部、船機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治安保衛部等相關部門對各項目部上報的《重大安全生產風險源清單》中的內容匯總整理后,確定公司職業健康安全重大風險源。
第二十二條 安委會辦公室負責編制公司《重大安全生產風險源清單》,經公司安委會批準后,發文進行公示,各相關部門、單位組織進行重點管控。
(三)風險控制
第二十三條 四級風險控制措施:
1.項目部應在產生或存在四級風險的施工區域、作業崗位、設備、材料、貯存場所設置相應的警示標識。
2.項目部應為施工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和使用。
3.項目部指定專人定期進行巡查,并組織開展“低級錯誤、常規隱患”專項整治活動。
4.項目部應結合安全培訓教育、安全技術交底等方式對施工人員進行風險告知,使施工人員充分了解施工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生產風險、控制措施及應急處置方法,并留存相關記錄。
第二十四條 三級風險控制措施:
1.采取四級風險控制措施。
2.項目部應在產生或存在三級風險施工區域的入口處設置安全生產風險公告欄,主要公布存在的崗位安全生產風險、控制措施及應急處置方法。
3.項目部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每月應組織安全生產風險管理小組成員以分部或分項工程為單位,結合實際施工進展情況,召開月度安全生產風險分析會議,審核已識別風險的控制措施,補充識別未知風險并制定風險防控措施,分析確定當月風險控制重點。
1)項目部月度安全生產風險分析會應由技術負責人主持,對下月施工生產所涉及到的安全風險進行通報、梳理和再評估,完善重大風險源的風險控制措施,可由技術負責人委托本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將會議討論內容匯總整理后,編制項目部《月度安全生產風險預控表》(附件4);
2)《月度安全生產風險預控表》經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安全總監或主管領導審核,項目經理審批后,于當月26日前上報公司安委會辦公室;
3)項目部應將審批后的《月度安全生產風險預控表》和月度安全生產風險分析會議紀要及時發布到各施工區域和班組;
4)公司安委會辦公室組織安全監督部、質量技術部、船機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治安保衛部等相關部門將各項目部上報的《月度安全生產風險預控表》中的內容匯總整理后,編制公司《月度安全生產風險預控表》(附件5);
5)公司《月度安全生產風險預控表》經公司技術負責人、公司安全總監審核,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于當月28日前報上級單位主管部門;
第二十五條 二級風險控制措施:
1.采取三級風險控制措施。
2.項目部項目經理應組織工程、技術、安全、質量等部門管理人員對產生或存在二級風險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并由項目部技術負責人進行審核。
3.專項施工方案經項目部審核合格后,報公司工程管理部,由公司技術負責人組織工程、安全、質量、船機、專家組等管理人員進行審核,由公司技術負責人審批。
4.產生或存在二級風險的分部分項工程開工前,項目部應進行安全生產風險確認,執行開工許可制度。
1)項目部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應組織安全生產風險管理小組成員確認現場作業條件符合后,由安全總監/主管領導和技術負責人簽發《施工作業許可證》(見附件6);
2)作業許可簽發后,現場負責人方可組織施工人員進行施工;
5.項目部應指定專人對產生或存在二級風險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現場監督,建立監督管理制度,明確責任人,根據實際適時建立視頻監控系統進行現場監督。
第二十六條 一級風險控制措施:
1.采取二級風險控制措施。
2.對于產生或存在一級風險的分部分項工程,項目部為總承包模式時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項目部為專業分包模式時,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及時將專項施工方案上報總承包單位,配合總承包單位組織專家論證會。
第二十七條 項目部應不定期的組織相關人員對風險控制措施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對由于內部或外部環境導致風控措施失效的情況,及時進行處理,并重新制定風險控制措施。
(四)風險應對
第二十八條 項目部應針對一級、二級和三級風險,按照《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29639-2013)制定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及現場處置方案,由項目部項目部經理簽署公布,并上報公司安委會辦公室。
第二十九條 項目部應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或與鄰近專職救援隊簽訂救援協議,配備必須的應急裝備及物資,并且建立應急救援通訊網絡。
第三十條 項目部應當組織開展應急預案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措施。
第三十一條 項目部應當制定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風險因素類別,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演練,不斷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二條 項目部必須落實施工人員的緊急避險權,確保人員在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停止作業,或在采取有效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現場。
第三十三條 發生事故的項目部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第一時間做好前期處置,及時隔離事故現場和疏散人員,通過加強協調配合、調集救援物資與裝備,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積極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第三十四條 事故的危害得到控制或消除后,項目部應組織人員采取必要的措施,做好事故后的恢復工作。
( .五)風險變更
第三十五條 如因設計、結構、外部環境等因素發生重大變化或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發生變更,項目部及公司應針對變化的內容,及時進行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控制、風險應對,確保安全生產風險的動態管理。
第4篇 木材半成品、成品質量安全控制制度
一、 本公司生產所用原輔料必須來自企業評定的合格供應商內采購,經驗收合格后才允許使用。
二、各單位責任人對自己管區的生產設備每天做日常維護保養,并真實填寫設備日常保養記錄,并制訂年度檢修計劃,對機器設備進行安全年檢。
三、品管部負責對公司所有計量類器具定期報吳江計量所對其進行校正;新購進或維修的計量器具都須在質檢處建檔備案,以備追溯。
四、關鍵崗位技術人員必須經過崗前技能培訓,取得合格上崗證后方能上崗。相關責任人做好培訓記錄。
五、公司每一道工序嚴格執行“三檢”制度
1.自檢:操作人員對自己所在工序的原輔料、設備狀況進行確認,不合格的分開堆放。
2.互檢:下道工序對上道工序流轉下來的半成品進行確認,是否符合加工要求。
3.專職檢:質檢部對生產各工序進行來回巡檢,并如實填寫生產過程流轉卡,發現異常立即要求停止生產,并開出品質異常聯系單或知會單,將情況及時反饋給相關單位部門,并對已生產的半成品或成品進行追溯檢驗。
4.廠檢員負責公司半成品、成品的監督檢驗檢疫工作,嚴格按照標準進行監督檢驗并做好相關記錄。
六、公司半成品、成品的重點控制方面為產品質量、有毒有害物質控制及有害生物防疫三方面。
1.品管部有專人對成品、半成品依客戶驗收標準對其進行檢測,出具真實準確的自檢報告。對于實驗室未能開展的檢測項目,將樣品送至有資質的實驗室進行檢測。(客戶有特殊要求使用國外標準需外送有資質單位檢測)。
a.外銷浸漬紙層壓木質相框每批次甲醛釋放量公司實施批批自檢或外送至協作檢測單位(吳江市產品質量監督所)檢測。國外要求有變化、原料供方有變化時應提前送檢驗檢疫機構檢測后方可放行。
b.外銷相框或家具每批次所使用的油漆應具備供方出具型式試驗檢測報告,并應是報經檢驗檢疫機構備案的品種/型號,公司結合檢驗檢疫抽查不定期對油漆進行抽樣委托有資質單位對其進行油漆涂層總鉛量的檢測,檢測合格方能出貨,對不合格的應立即停止使用該批次的油漆,并對做好的板材磨砂重做,同時追溯使用的油漆原料品種、型號、批次號,與供方進行溝通。
c.外銷木制相框或家具的甲醛釋放量檢測控制方法與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相同。其油漆中重金屬含量控制方法與中高密度板相同。
2.公司內銷產品每年度送外檢測機構做全項測檢報告。
七、每批成品入庫前,必須經品管部人員依成品出廠檢驗規范的要求對其成品進行檢驗,合格后在入庫單上簽字,倉管人員必須有見到經品管人員簽字確認的入庫單,方可入庫出貨。
八、對于檢測不合格的半成品、成品,品管部或廠檢員應及時向相關人員反饋,做好糾正和預防措施處理工作。
九、出貨裝柜前的貨物必須有經品管部的出廠檢驗報告和經廠檢員確認好的《出境竹木草制品廠檢記錄》,才能裝柜;在此同時,貨柜來廠裝柜前,廠檢員必須依《生產、加工、存放各環節的防疫制度》內的規定對貨柜進行認真的檢查,并做好確保其符合檢驗檢疫要求。
十、附相關記錄:
1.《出境竹木草制品廠檢記錄》
2.《生產過程流轉卡》
3.《成品出廠檢驗報告》
第5篇 訪客出入安全控制程序制度
1. 目的
為了防止非法進入工廠,保護公司財產安全,對出入訪客人員和車輛進行控制。
2. 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大門門崗對出入人員和車輛的控制。
3. 參考文件
保安管理程序
4. 程序
4.1 來訪登記
4.1.1 對外來人員要問明來訪人的姓名、單位、來訪目的、被訪人的部門,先聯系被訪人,經被訪人證實允許后,填寫來訪人員登記表,發給訪客證,再引導客戶前往。
4.1.2 所有來訪人員出廠(包括臨時外出),實行同一個門口登記進出的原則,來訪人員需由被訪人或有關領導簽名確認。
4.1.3 如有外來人員參觀本廠,需有公司上級的參觀通知。所有外來參觀人員在發放客訪證后,由本廠工作人員陪同入廠。
4.1.4 凡在本廠需施工一星期以上的外來人員,必須交辦證人身份證復印件到人事部辦理臨時出入證,并填寫外來人員登記表。
4.1.5 對外發單位送的樣品、貨件、資料等要有登記,注明時間、收貨值班員、貨物數量、收貨部門等,另外需及時聯系收貨部門前來領取。
4.1.6 客訪證的收發應該統計制表,交接清楚,如遇遺失或無法收回的,應及時找被探訪部門主管簽名(必要時遺失者要填寫遺失認可書),并追蹤回收。
4.2 車輛出入檢查
4.2.1 值班員必須做到文明禮貌,熱情大方,儀表端莊,站崗時一律軍姿態,遇到廠部領導或進出車輛、客戶,都要敬禮。同時,對車輛出入必須有車輛指揮動作,動作要干凈利落,標準無誤。
4.2.2 對本廠車輛進入時,如有客戶隨行,同樣要登記,發給客訪證。
4.2.3 對進廠的士車應問明目的,并指明行車路線,并告知停放地點。對聯系不上被訪的士車一律在廠大門外等候。
4.2.4 對出廠車輛(包括摩托車)一律開箱檢查,要檢查人員及貨物。貨物外出,必須持有效的物件行旅放行條并核對數量與實際數量是否一致,并如數收回客訪證。
4.2.5 除裝成品貨柜車外,其它任何車輛都不許靠近成品落貨區。
4.2.6 正確指揮所有進出廠大門的車輛,必須在黃線前停車進行登記、檢查。
4.2.7 值班時要高度集中精神,尤其是操作大門開關,等證實車輛完全進入后才關閉閘門。
第6篇 煤礦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制度守則
為全面辨識、管控礦井在生產過程中各系統、各環節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險源,將風險控制在隱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導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圍之內,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據榆安委辦發[2018]9號文件(榆林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快實施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工作的通知)和米工貿字[2018]38號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是指在安全生產過程中,針對各系統、各環節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險源,進行超前辨識、分析評估、分級管控的管理措施。
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實施的責任主體,各業務科室是本專業系統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實施的責任主體。
二、“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組織機構
(一)成立“風險分級管控”工作領導組:
組長:礦長
常務副組長:安全副礦長
副組長:總工程師生產副礦長機電副礦長
成員:生產部部長安質部部長動力部部長調度室主任
通風科科長培訓科科長環保科科長辦公室主任
綜采隊隊長巷修隊隊長運輸隊隊長財務科科長
應急救援科科長職業病危害防治科科長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質部。
(二)領導組成員職責
1.礦長是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第一責任人,對安全風險管控全面負責。
2.安全副礦長負責對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實施的監督、管理、考核。
3.各副礦長具體負責實施分管系統范圍內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
4.專業副總工程師及業務科室負責具體實施專業系統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分級、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5.區隊負責人負責本作業區域和工藝工序的安全風險管控工作。
6.班組長負責本作業區域的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崗位人員負責本崗位的安全風險辨識管控。
(三)辦公室職責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辦公室負責檢查、督促“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的實施情況,具體職責如下:
1.制定“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制度,制定實施方案,明確辨識程序、評估方法、管控措施以及層級責任、考核獎懲等內容。
2.制定安全風險辨識的程序和方法(通過對系統的分析、危險源的調查、危險區域的界定、存在條件及觸發因素的分析、潛在危險性分析)。
3.指導、督促各科室、區(隊)開展“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
4.組織相關人員對全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實施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5.承辦上級部門和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領導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的辨識程序、評估方法
(一)綜合辨識程序
1.年度辨識評估
每年由礦長親自組織,制定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工作方案,抽調各系統技術人員和專家,圍繞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等要素,結合我礦生產系統、設備設施、作業場所等部位和環節,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并對辨識出的各類安全風險進行分類梳理,綜合考慮作業場所、受威脅人數、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誘導性原因、致害物、傷害方式等,通過對系統的分析、危險源的調查、危險區域的界定、存在條件及觸發因素的分析、潛在危險性分析,確定安全風險類別。
2.月度辨識評估
每月由各分管副礦長牽頭組織相關業務部門進行一次本專業系統的安全風險辨識及隱患排查,各分管副礦長組織本系統骨干精英,召開本系統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會,結合本系統重點區域、重點場所、重點環節以及操作行為、職業健康、環境條件、安全管理等,進行一次專業系統的安全風險辨識。
3.周辨識評估
區隊負責人每周組織本單位人員,對本單位作業區域開展全面的安全風險辨識,由本單位技術主管根據辨識情況編寫作業區域安全風險綜合評估報告,明確辨識的時間和區域、存在的風險和等級、管控措施和建議等內容,做到“誰辨識、誰簽字、誰負責”,存檔備查。
4.日辨識評估
上崗干部、班組長每班交接班前組織本班組崗位員工對重點工序進行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并嚴格按照《班組、崗位安全管控現場檢查考核表》現場監管,全面掌控作業現場班組、崗位人員的風險辨識情況;崗位員工上崗前嚴格按照《安全確認單》對上崗區域內的環境、設備、設施、勞動防護進行安全風險辨識,發現安全風險后及時向當班上崗干部、班組長匯報,若發現存在不符合項應立即處理,處理不了的及時匯報本班班組長及跟班干部,由上崗干部組織人員處理并匯報單位值班室。值班人員在崗位工種值班日志中記錄,本單位處理不了的報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辦公室。
(二)專項辨識程序
1.全國其他煤礦發生重特大事故后或礦發生涉險事故、出現重大非傷亡事故隱患,由礦長組織分管副礦長、副總工程師和業務科室、區隊,從汲取事故教訓和消除事故隱患的角度,開展一次針對性的專項辨識,辨識評估結果用于識別之前的安全風險辨識結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區,指導修訂完善設計方案、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
2.新水平、新采(盤)區、新工作面設計前,由總工程師組織相關副總工程師、業務科室,重點對地質條件和隱蔽致災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進行一次專項辨識,辨識評估結果用于完善設計方案,指導生產工藝選擇、生產系統布置、設備選型、勞動組織確定等。
3.在生產系統、生產工藝、主要設施設備、隱蔽致災因素等發生重大變化時,由分管副礦長組織相關副總工程師、業務科室、區隊,點對作業環境、生產過程、隱蔽致災因素和設施設備運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進行一次專項評估,辨識評估結果用于指導重新編制或修訂完善作業規程、操作規程。
4.啟封火區、排放瓦斯及石門揭煤等高危作業實施前,新技術、新材料試驗或推廣新應用前的風險辨識,由分管副礦長組織相關副總工程師、業務科室、區隊,重點對作業環境、工程技術、設備設施、現場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進行一次專項評估,辨識評估結果作為安全技術措施編制依據。
(三)風險辨識評估方法
1.安全風險等級標準
由礦長牽頭組織,在“煤礦安全風險預控”辨識標準的基礎上,依據國家標準、規范以及集團公司煤礦專業委員會確定的重大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分級標準,結合我礦實際,制定安全風險等級評估標準,從高到低,劃分為重大風險、較大風險、一般風險和低風險,分別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識。其中:
重大風險:是指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主要系統損壞的。
較大風險:是指可能造成人員傷害,但不會降低主要系統性能或損壞的。
一般風險:是指不會造成人員傷害,但會降低主要系統性能或損壞的。
低風險:是指不會造成人員傷害和主要系統損壞的。
2.安全風險評估
(1)礦各專業系統每次風險辨識結束后,分別由礦長、各分管副礦長組織,針對各系統安全風險和安全隱患,按照礦制定的安全風險等級評定標準,建立一整套安全風險數據庫、重大安全風險清單、繪制“紅橙黃藍”四色安全風險空間分布圖,匯總造冊。要完善本系統安全風險檔案,明確級別、管理狀況、責任人、管控能力等基本情況,實行“一風險一檔案”,并按照風險等級,用紅、橙、黃、藍等色彩對檔案進行分類管理。對現場辨識出現的不同類別安全風險,必須明確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經評估存在不可控風險的,必須立即停止區域作業或停止設備運行,撤出危險區域人員,督促責任單位制定措施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后再重新進行評估并進行實時監控。
(2)礦各專業系統每次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定級結束后,要組織編寫安全風險綜合評估書,明確辨識的時間和區域、存在的風險和等級、管控措施和建議等內容,做到“誰辨識、誰簽字、誰負責”,存檔備查。
四、安全風險分級管控
1.根據安全風險評估,針對安全風險類型和等級,從高到低,分為“礦、區隊、班組、崗位”四級,逐級分解落實到每級崗位和管理、作業員工身上,確保每一項風險都有人管理,有人監控,有人負責。
2.礦長親自組織實施,針對重大、較大安全風險,采取設計、替代、轉移、隔離等技術、工程、管理手段,制定管控措施和工作方案,人員、資金要有保障,并在劃定的重大、較大安全風險區域設定作業人數上限。
3.礦長牽頭組織召開專題會,每月對評估出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進行檢查分析,識別安全風險辨識結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區,針對管控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調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結合季度和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布置下一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
4.分管副礦長牽頭組織召開專題會,每周各專業系統針對本系統存在的每一項安全風險,從制度、管理、措施、裝備、應急、責任、考核等方面逐一落實管控措施,組織對月度安全風險重點管控區域措施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分析,落實管控措施是否符合現場實際,不斷完善改進管控措施。
5.安全副礦長牽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辦公室負責嚴格對照每一項安全風險的管控措施,抓好日常監督檢查,確保管控措施嚴格落實到位。
6.礦領導帶班上崗過程中,嚴格按照“三走到、三必到”原則,跟蹤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7.各業務部門要突出管控重點,對重大危險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生產系統、生產區域、崗位實行重點管控,有針對性地開展監督檢查等日常管控工作。
8.實時動態調整,高度關注生產狀況和危險源變化后的風險狀況,動態評估、調整風險等級和管控措施,實時分析風險的管控能力變化,準確掌握實際存在的風險狀況等級,并隨著風險變化而隨時升降等級,防止出現評級“終身制”,確保安全風險始終處于受控范圍內。
五、安全風險公告警示及培訓
1.完善安全風險公告制度,全礦要在井口或存在重大安全風險區域的顯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責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制作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標明主要安全風險、可能引發事故隱患類別、事故后果、管控措施、應急措施及報告方式等內容。安監站負責做好日常監督檢查。
2.加強風險教育和技能培訓,培訓科每半年至少組織安全風險辨識評估技術人員進行辨識評估專項培訓;每年對全礦所有入井人員進行以年度、綜合、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與本崗位相關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為主的教育培訓,確保每名員工都能熟練掌握本崗位安全風險的基本特征及防范、應急措施。
3.各業務部門要探索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實現對安全風險的記錄、跟蹤、統計、監測和預警等全過程的信息化管理。加強信息共享和協調聯動,由安監站及時將安全風險區域的有關信息及應急處置措施告知受風險危害的相鄰作業區域區隊、班組、崗位。
六、考核辦法
1.未按規定進行安全風險辨識活動的單位,罰單位主要負責人500元;風險辨識不認真,辨識內容不清晰的,罰主要責任人300元。
2.各系統針對安全風險和安全隱患,未按規定建立安全風險數據庫、重大安全風險清單、繪制“紅橙黃藍”四色安全風險空間分布圖并匯總造冊的單位,罰單位主要負責人各500元;編制內容不全,編制不合格的,罰單位主要責任人200元。
3.各系統未按規定編寫系統安全風險綜合評估書的單位,罰單位主要負責人500元;編制內容不全,編制不合格的,罰單位主要責任人200元。
4.本單位作業區域安全風險評估報告編制不認真或弄虛作假的,罰單位主要負責人500元,罰主要責任人200元。
5.上崗干部、班組長每班交接班前未組織本班組崗位員工對重點工序進行安全風險辨識評估或未嚴格按照《班組、崗位安全管控現場檢查考核表》現場監管的,罰跟班干部、班組長各200元。
6.崗位員工上崗前未嚴格按照《安全確認單》對上崗區域進行安全風險辨識的,罰責任人100元;凡發現安全風險未及時處理并匯報的,罰責任人100元。
7.崗位員工匯報的安全風險值班人員未在崗位工種值班日志中記錄的罰當班值班干部100元。
8.各業務部門對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的結果未按要求進行跟蹤落實閉合管理的,罰責任單位正職各500元。
9.各相關單位未按規定在井口或存在重大安全風險區域的顯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責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的,罰責任單位負債人200元。
第7篇 安全風險評價管控制度
風險評價
1、應依據風險評價準則,選定合適的評價方法,定期和及時對作業活動和設備設施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在進行風險評價時,應從影響人、財產和環境等三個方面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分析。
2、企業各級管理人員應參與風險評價工作,鼓勵從業人員積極參與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
評價準則
企業應依據以下內容制定風險評價準則:
1)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2)設計規范、技術標準;
3)企業的安全管理標準、技術標準;
4)企業的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等。
評價方法
企業可根據需要,選擇有效、可行的風險評價方法進行風險評價。常用的評價方法有:
1)工作危害分析(jha);
2)安全檢查表分析(scl);
3)預危險性分析(pha);
4)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hazop);
5)失效模式與影響分析(fmea);
6)故障樹分析(fta);
7)事件樹分析(eta);
8)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lec)等方法。
評價范圍
企業風險評價的范圍應包括:
1)規劃、設計和建設、投產、運行等階段;
2)常規和異常活動;
3)事故及潛在的緊急情況;
4)所有進入作業場所的人員的活動;
5)原材料、產品的運輸和使用過程;
6)作業場所的設施、設備、車輛、安全防護用品;
7)人為因素,包括違反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8)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置;
9)氣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
風險控制
1、企業應根據風險評價的結果及經營運行情況等,確定不可接受的風險,制定并落實控制措施,將風險尤其是重大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企業在選擇風險控制措施時:
1)應考慮:⑴可行性;⑵安全性;⑶可靠性;
2)應包括:⑴工程技術措施;⑵管理措施;⑶培訓教育措施;⑷個體防護措施。
2、企業應將風險評價的結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對從業人員進行宣傳、培訓,使其熟悉工作崗位和作業環境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掌握、落實應采取的控制措施。
信息更新
1、企業應適時組織風險評價工作,識別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危險、有害因素和隱患。
2、企業應定期評審或檢查風險評價結果和風險控制效果。
3、企業應在下列情形發生時及時進行風險評價:
1)新的或變更的法律法規或其他要求;
2)操作條件變化或工藝改變;
3)技術改造項目;
4)有對事件、事故或其他信息的新認識;
5)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
隱患治理
1、企業應對風險評價出的隱患項目,下達隱患治理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治理措施、定負責人、定資金來源、定治理期限。企業應建立隱患治理臺帳。
2、企業應對確定的重大隱患項目建立檔案,檔案內容應包括:
1)評價報告與技術結論;
2)評審意見;
3)隱患治理方案,包括資金概預算情況等;
4)治理時間表和責任人;
5)竣工驗收報告。
3、企業無力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應書面向企業直接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
4、企業對不具備整改條件的重大事故隱患,必須采取防范措施,并納入計劃,限期解決或停產。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
識別危害(危險源)方法
(1)按物的不安全狀態(使事故可能發生的不安全舞臺條件或物質條件)進行識別gb6441-86《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中將物的不安全狀態歸納為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以及生產(施工)場地環境不良等4大類。
(2)按人的不安全行為(違反安全規則或安全常識,使事故有可能發生的行為)進行識別gb6441-86《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中將人的不安全行為歸納為操作失誤、造成安全裝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設備等13大類。
(3)按導致事故和職業危害的直接原因進行識別根據gb/t13861-92《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的規定,將生產過程中的危險、危害因素分為6類:物理性危險和有害因素、化學性危險和有害因素、生物性危險和有害因素、心理和生理性危險和有害因素、行為性危險和有害因素、其他危險和有害因素。
第8篇 危險源安全風險辨識控制管理制度
1 .目的
持續對四工區范圍內所有危險源進行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為消除事故隱患奠定基礎。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四工區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工作。
3. 職責
3.1 管理者代表負責組織本工區危險源的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工作。
3.2工區安質部是本工程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
3.3 各部門和單位負責其管轄范圍內的危險源辨識工作,參加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過程
確定生產作業過程→識別危險源→安全風險評價→登記重大安全風險。
4.2 危險源的辯識
4.2.1 危險源的辯識應考慮以下方面:
4.2.1.1 所有活動中存在的危險源。包括工區管理和作業過程中所有人員的活動、外來人員的活動;常規活動(如正常的工作活動等)、異常情況下的活動和緊急狀況下的活動(如火災等)。
4.2.1.2 本工區所有工作場所的設施設備(包括外部提供的)中存在危險源,如建筑物、車輛等。
4.2.1.3 本工區所有采購、使用、儲存、報廢的物資(包括公司外部提供的)中存在危險源,如食品、辦公用品、生活物品等。
4.2.1.4 各種工作環境因素帶來的影響,如高溫、低溫、照明等。
4.2.1.5 識別危險源時要考慮六種典型危害、三種時態和三種狀態
1) 六種典型危害
a 各種有毒有害化學品的揮發、泄漏所造成的人員傷害、火災等;
b 物理危害:造成人體輻射損傷、凍傷、燒傷、中毒等;
c 機械危害:造成人體砸傷、壓傷、倒塌壓埋傷、割傷、刺傷、擦傷、扭傷、沖擊傷、切斷傷等;
d 電器危害:設備設施安全裝置缺乏或損壞造成的火災、人員觸電、設備損害等;
e 人體工程危害:不適宜的作業方式、作息時間、作業環境等引起的人體過度疲勞危害;
f 生物危害:病毒、有害細菌、真菌等造成的發病感染。
2) 三種時態
a 過去:作業活動或設備等過去的安全控制狀態及發生過的人體傷害事故;
b 現在:作業活動或設備等現在的安全控制狀況;
c 將來:作業活動發生變化、系統或設備等在發生改進、報廢后將會產生的危險因素。
3) 三種狀態
a 正常:作業活動或設備等按其工作任務連續長時間進行工作的狀態;
b異常:作業活動或設備等周期性或臨時性進行工作的狀態,如設備的開啟、停止、檢修等狀態;
c 緊急情況:發生火災、水災、交通事故等狀態。
4.2.2 識別的方法
1) 收集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法規、標準,將其作為重要依據和線索。
2) 收集本單位和其它同類單位過去已發生的事件和事故信息。
3) 通過收集其它要求(如:客戶的要求等)和專家咨詢獲得的信息。
4) 通過現場觀察、座談和預先危害分析進行辨識:
現場觀察:對作業活動、設備運轉進行現場觀測,分析人員、過程、設備運轉過程中存在的危害;
座談:召集安全管理人員、專業人員、管理人員、操作人員,討論分析作業活動、設備運轉過程中存在的危害,對現場觀察分析得出的危害進行補充和確認;
預先危害分析:新設備或新過程采用前,預先對存在的危害類別、危害產生的條件、事故后果等概略地進行模擬分析和評價。
4.3 風險評價
4.3.1矩陣法
后
果
可
能
性
輕微傷害
傷害
嚴重傷害
極不可能
可忽略風險
可容許風險
中度風險
不可能
可容許風險
中度風險
重大風險
可能
中度風險
重大風險
不可容許風險
4.3.2 lec定量評價法
d=lec
式中:d-風險值;
l-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暴露于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
c-發生事故產生的后果。
l、e、c分值分別按照下述表格確定:
1)事故發生的可能性(l)
分數值
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分數值
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10
6
3
1
完全可以預料
相當可能
可能,但不經常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0.5
0.2
0.1
很不可能
極不可能
實際不可能
說明: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是指存在某種情況時發生事故的可能性有多大,而不是指這種情況在我工區出現的可能性有多大。如:車輛帶病運行時,出現事故的可能性有多大(l值應為6或10),而不是指我單位車輛帶病運行的可能性有多大(此時l值為3或1)。
2)暴露于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e)
分數值
頻繁程度
分數值
頻繁程度
10
6
3
連續暴露
每天工作時間內暴露
每周一次
2
1
0.1
每月一次暴露
每年幾次暴露
非常罕見地暴露
3) 發生事故產生的后果(c)
分數值
可 能 出 現 的 結 果
經濟損失(萬元)
傷亡人數
100
200以上
死亡10-29人、重傷50人以上
40
100-200
死亡3-9人、重傷10-49人
15
50-100
死亡1-2人、重傷3-9人
7
10-10
一次重傷1-2人
3
1-10
多人輕傷
1
1以下
少量人員輕傷
4) 危險源風險評價結果分為極其危險、高度危險、顯著危險、一般危險、稍有危險五個等級。具體劃分見下表:
d值
危險程度
>320
160-320
70-160
20-70
〈20
極其危險,不能繼續作業
高度危險,需立即整改
顯著危險,需要整改
一般危險,需要注意
稍有危險,可以接受
注:d>70的危險源為重大安全風險。
4.4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的實施
4.4.1各部門按照上述規定,對危險源進行識別,填寫《危險源辯識調查評價表》中的“序號”、“場所/設備設施/活動”、“危險源”、“可能的損害”、“現有控制措施/制度”等內容。
4.4.2 各部門根據“矩陣法”和“lec定量評價法”,對已識別危險源進行評價,填寫《危險源辯識調查評價表》“風險評估”和“風險級別”的內容。根據評價結果,將重大安全風險匯總填寫《重大安全風險清單》。
4.4.3各部門將《危險源辯識調查評價表》和《重大安全風險清單》上交s2標項目部安質部。s2標項目部安質部對各部門的《危險源辯識調查評價表》和《重大安全風險清單》進行審核和確認,匯總編制s2標項目部的《危險源辯識調查評價表》和《重大安全風險清單》。
4.5 風險控制的策劃
4.5.1 風險控制的策劃應首先考慮消除或減少危險源,其次考慮采取措施降低風險,最后考慮個體保護。
4.5.2 重大安全風險控制
4.5.2.1 在一段時期內需采取專門措施控制時,應建立詳盡的實施計劃(即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4.5.2.2 緊急情況下的重大安全風險,應制定應急預案。
4.5.2.3 建立和完善安全制度,編制相關安全操作規程或作業指導書。
4.5.2.4 監控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的落實。
4.5.2.5 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
4.5.2.6 加強有關設備、設施的檢查和維護。
4.5.3 一般風險控制
對一般風險危險源,對職工進行安全風險教育,有關部門完善現有制度和措施,加強運行監控。
4.6 危險源的更新
各部門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隨時進行危險源的更新工作,對新增危險源進行風險評價,確定新增重大安全風險,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
1) 相關法律法規變化時;
2) 在工作程序將發生變化時;
3) 開展新的活動之前(如新建工程等);
4) 采用新設備、設施前或設備技術改造后投入使用前;
5) 采用新的物質;
6) 發現新的危險源時。
各部門根據補充辨識和評價的結果,填寫新增《危險源辯識調查評價表》和《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報人資行政部備案。
5 .記錄
5.1 《危險源辨識調查評價表》
5.2 《重大安全風險清單》
新疆北新路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格庫鐵路新疆段s2標四工區
2023年04月01日
第9篇 醫學裝備臨床使用安全控制風險管理工作制度流程
為加強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醫療器械臨床使用風險,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患雙方合法權益,根據《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規范(試行)》規定制定本規范。
一. 建立組織機構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委員會(fms), 全面管控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與風險。加強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監管,保障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
二. 研究制定全院醫療器械配置、規劃、購置、使用維護、安全管理、分析醫療設備應用風險來源。
三. 指導各科室醫療器械安全監管,設備使用前科室進行相關操作安全培訓,制定出設備操作規程與安全注意事項。
四. 設備科定期進行風險評估,巡查及預防性維護(pm)。
五. 臨床科室健全完善監測體系。設專人監測設備使用安全情況,發生安全事件及時上報。
六. 設備科根據調查情況及時向院內各相關科室通報,以避免同類事件的再次發生。
七. 獎懲措施。醫院對成功提交一起安全事件的職工給予20元獎勵;對隱瞞安全事件的科室一經查實后根據情節輕重進行進追究責任。
第10篇 網絡控制間管理及安全制度
1.網絡間管理人員必須樹立高度的安全保衛意識,加強網絡安全學習,加強對入網用戶的網絡安全教育,切實做好防雷電、防火、防水、防盜、防鼠害、防事故、防病毒等工作,確保網絡的安全運行。
2.網絡設備及各類物品專人管理,各類設備、設施不得隨意搬移和改動,未經同意不準帶出室外。
3.嚴格網絡管理中心總控制室的各類電器設備的用電安全管理。
4. 嚴格控制網絡控制室的人員進出。外來人員、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隨便進入網絡中心控制室,嚴禁非工作人員接觸網絡設備、設施。
5.嚴格遵守網絡設備的操作規程,防止軟、硬件系統的意外損壞。定期對計算機網絡、數據庫系統進行維護,并進行關鍵數據的備份,防止數據丟失。
6.加強網絡防火墻建設,嚴格管理用戶對網絡數據和資源的訪問權限,嚴防重要信息的越權使用。防范計算機病毒的侵害,嚴格控制因特網下載信息,防止反動、黃色及帶病毒信息的流入。
7.正常開啟服務器,定期檢查服務器的運行。
8.網絡中心必須配備消防器材,并定檢查更新,管理人員要掌握使用方法。
9.工作人員離開控制室之前必須認真檢查,關好門、窗、水、電,方可離場。并定期對門窗的安全性進行檢查。
10.網絡中心的鑰匙實行專人專用,不得隨意配備,不得外借。
第11篇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建檔監控制度
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規定了事故隱患分類﹑排查、報告、整改及獎勵辦法。 適用公司全體施工作業人員。
1、職責:
1.1公司主要負責人應對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全面的領導責任,應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保證安全資金的投入,逐步解決各類安全隱患
1.2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工區負責人對所轄范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責,每個職工對本崗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公司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公司領導報告。
1.3安督辦負責對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登記,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分類,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對各類隱患排查治理進行監督、檢查、考核;負責對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的匯總和發放等。
1.4各職能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對各自管轄范圍內的事故隱患進行排查并監控治理。
1.5計財部門負責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和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的落實。
1.6安質部對隱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負責。
2、事故隱患
2.1事故隱患的含義: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2.2事故隱患的分類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3、工作程序
成立安全隱患排查領導小組,分別由工區經理任組長,安質部部長任副組長,各相關職能部門領導為成員,主要負責活動開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3.1隱患的排查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自管轄區域內按照規定時間、內容和頻次對隱患進行排查,及時收集、查找并上報發現的事故隱患,積極采取措施對隱患進行整改。
3.2隱患的報告
發現隱患采用逐級報告,并對各類隱患進行登記分類。報告采用書面或口頭形式報告。報告中應把隱患地點﹑事故隱患內容﹑擬采取措施建議﹑報告人姓名﹑報告接受人姓名、報告時間等寫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安督辦,一份部門自己留底備查。(詳見隱患報告登記表)
3.3隱患的整改和驗收
3.3.1接到員工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立即按照隱患排查領導小組的職責分工組織本專業人員對隱患進行核實,并在24小時內作出書面整改意見。
3.3.2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安督辦提交公司,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事故隱患部門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安督辦應進行監控。
3.4檔案建立
對各類人員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進行登記,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分類,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
第12篇 產品安全性控制程序制度
1.目的:
本程序規定了為了提高產品質量安全性,識別產品和過程的安全性問題,可靠地避免故障,并在出現問題時,能提供必要的證據證明本廠對涉及產品安全性/產品/過程控制可靠,避免相應的賠償和責任。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所有用戶和工廠確認的涉及安全/環保的特殊性產品的過程控制活動。
3.定義:
3.1產品責任:用于描述生產者或他方對因其產品造成的與人員傷害、財產損壞或其它損害有關的損失賠償責任。
3.2產品風險:是指產品為滿足自身功能而具有的風險,此外總體產品上的部分產品所引起的風險也屬此例。
4.職責:
4.1技術開發部負責產品安全性策劃、識別特殊特性,及對涉及產品安全性技術資料的歸檔工作。
4.2生產部、計劃供應部負責對涉及產品安全性的產品/過程進行標識、控制,適時制定限制不合格品損失的應急方案。
4.3質量保證部負責對安全/環保件的檢驗、試驗和內部審核。
4.4廠部辦公室負責產品安全性方面的法律糾紛處理,人勞教育室負責產品安全性方面的培訓。
4.5計劃供應部負責對涉及產品安全性分承包方的控制,并就有關產品安全性事宜與顧客聯絡。
4.6計劃供應部負責有關產品的緊急追回;質量保證部負責組織原因分析和糾正措施制訂,并對產品安全責任事故提出處理意見。
5.工作程序:
5.1產品安全性策劃和確定:
5.1.1按合同評審程序規定,由技術開發部負責將顧客的所有資料(設計圖、技
術條件、協議書等)翻譯或消化。
5.1.2由技術開發部對顧客提供的資料進行評審,查閱顧客在上述資料中有無標
識涉及到產品安全性的特殊特性符號,由技術開發部將顧客標識或通過fmea
分析,確定涉及產品安全性的特殊特性,編制《產品安全性清單》,注明所有產品安全性項目(包括產品/過程特性)和控制要求。
5.1.3新產品項目小組在進行產品開發和過程策劃時,針對所有產品安全性項目采用當今最先進的工藝技術和檢測手段,以保證產品的安全性。
5.1.4新產品項目小組在產品開發和過程策劃時須進行fmea分析、識別潛在風險和知曉提供的產品在整個系統或車輛中的功能,并通過材質試驗、裝車試驗、消聲測試等研究,來識別和估計由于不當的開發、加工而造成潛在風險。所有可能的風險和采用措施均須反映在fmea分析報告、控制計劃和相應作業指導書中,并能在產品說明中予以識別和標注。
5.1.5考慮到由于產品安全性后果可能造成的嚴重性,由工廠負責聘請熟悉有關產品安全性法律的法律顧問協助處置有關法律事務,有必要時針對風險很高的
產品與保險公司聯系投保事宜,避免或減輕因產品安全性事故造成工廠的損失。
5.2人員資格的培訓:
5.2.1對于所有從事與產品安全性生產有關的設計、采購、生產、檢驗人員由
廠辦人勞教育室按規定進行有關產品安全性的培訓,培訓內容主要有以下方面:
a.產品責任的原則。
b.對產品安全性進行控制的意義。
c.使員工知曉如果出現產品安全性事故能提供必要的證據證明工廠過程控制有效,這樣可使責任方轉移,而一旦確定本廠責任,則工廠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和直接損害/缺陷后果損害的責任。
d.使員工了解與自己工作有關的零件和特性有哪些涉及到了產品安全性。
e.了解工廠內部所有涉及產品安全性的技術、管理文件。
5.2.2按規定由人勞教育室保存所有涉及產品安全性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素質資料,確保達到規定的員工崗位素質要求。
5.2.3將產品安全性培訓內容適時組織培訓,讓班組每一個員工知曉和理解。
5.2.4按培訓程序規定人勞教育室制定人員頂崗計劃,確保在需要更換人員時有
其他素質良好人員頂崗。
5.3生產過程控制:
5.3.1由新品項目小組按規定進行產品策劃,制定控制計劃和各類作業指導書,確定所有影響安全性的工藝參數和控制手段,并在以上文件上對涉及產品安全性的特殊特性(包括產品/過程)按顧客指定的符號進行標識。
5.3.2由新品項目小組對影響產品安全性的過程進行能力驗證,要求在批量認可/生產件批準前ppk不小于1.67,批量生產六個月后,cpk不小于1.33,過程能力不足或缺少驗證時需進行100%檢驗。
5.3.3對用于檢測涉及產品安全性項目的測試設備按規定精度要與公差范圍相適應,并定期進行周檢和保養,以及一年進行一次msa分析測定其能力。
5.3.4按規定來標識產品,保證所有涉及產品安全性的零件的可追溯性,注明批次/爐號,在貯存時,須保證先進先出,不可混批,對有使用期限的產品須在產品標識上作說明。
5.3.5由生產部制訂所有涉及產品安全性的零件/產品的應急計劃(補救和追回流入市場產品,限制損失),應急計劃須考慮產品風險情況,且在接受委托時進行協商和根據顧客要求確定。
5.4存檔文件:
5.4.1為在發生產品安全性質量問題時,證明本廠過程控制有效,使責任轉移或減少責任,須提供必要的過程記錄,因此本廠規定了以下所有涉及到產品安全性的文件和記錄進行存檔、標識和保存。
a.生產工藝文件(產品設計圖、工藝規程、fmea分析報告及作業指導書,關鍵工序目錄)。
b.檢驗規程、檢驗記錄、測驗報告、材料化驗報告等。
c.過程能力測定報告,控制圖。
d.檢測設備校準記錄、msa分析報告。
e.人員培訓/資格記錄、人員職責規定。
f.需要時的安全數據表格。
g.涉及產品安全性和各種管理標準,產品和工藝標準/規范。
5.4.2將5.4.1涉及的文件和記錄按《管理文件和資料控制程序》、《技術文件和資料控制程序》和《質量記錄控制程序》的規定歸檔,保存期15年,并對涉及到產品安全性項目的內容按顧客指定的符號作標識。
5.4.3存檔可用書面、膠片和磁盤等多種方式,必要時對重要文件采用安全歸檔,確保信息保存可靠和查閱方便。
5.5分承包方的控制:
5.5.1由計劃供應部在向涉及產品安全性的分承包方提出采購時,核實在采購合同、質量協議、技術協議中是否明確了該分承包方提供產品/服務涉及到了具體產品安全性項目以及控制要求和由于分承包方原因可能承擔的產品責任,由各相關部門在編制采購資料時須明確以上內容要求。
5.5.2在進貨檢驗和分承包方評審時,須注意檢查分承包方有無按采購資料規定執行。
5.6由質量保證部按《內部質量審核控制程序》規定對涉及產品安全性過程進行體系或過程審核或產品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