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現場安全管理制度規定
安全措施有效必須以全面落實為前提,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下面是關于現場安全管理制度,歡迎瀏覽。
1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嚴格遵照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技術措施規定的有關安全措施組織施工。建立、健全各級各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責任落實到人。
2堅持安全教育制度
堅持新進工地隊伍的安全教育制度;工區安全員要經常檢查工區(作業隊),認真做好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書面交底工作,交底人和被交底人雙方簽字畫押。
3嚴格執行設備進場檢驗制,加強日常維修養護
大型施工設備進場檢驗、安裝和日常操作要嚴格加以控制與監督,設備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不準使用。
4施工工地必須有安全生產標志警示牌。
在主要施工部位、作業點、危險區、主要通道口都必須設置有安全警示牌或安全警告牌,設置后拍照存檔。防護設施的變動必須經安全部門與項目安全員的批準,變動后要有相應的防護措施,作業后完全恢復,書面資料由安全員保管。
5堅持安全檢查制度
堅持工區及現場管理人員安全巡查制度,施工現場周圍的圍護設置要有專人負責。強化安全監督檢查,工區安全員認真做好施工安全日記。堅持作業隊(班組)的安全檢查考評;對作業隊(班組)的安全活動制定考核措施。
6堅持危險點、重要部位(區域)安全監護制度
堅持對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進行安全檢測和設置監護,特種人員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操作證必須按期年審,不得超期使用。
施工現場必須配備足夠的消防滅火設施及器材。
做好安全工作的糾正、預防和調整工作。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例會。
施工現場必須有“五牌一圖”:即橋梁施工牌;安全操作規程牌;現場安全紀律牌;孔樁施工標識牌;工地主要管理人員名單牌;施工總平面圖。圖牌應規格統一,字跡端正,表示明確。
第2篇 鉆探現場施工、監管、驗收及安全移交管理制度
根據上級部門要求,為了切實抓好我礦井下探放水和超前鉆探工作,嚴格落實執行好“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掘后采”的原則,杜絕盲目揭露構造及水害事故的發生,特制定鉆探現場施工、監管、驗收及安全移交管理制度:
1、探放水隊必須按設計要求在工作面布置鉆孔進行探放水或超前鉆探,地測科人員負責監管。
2、鉆探完成后,探放水隊負責人必須認真填寫超前鉆探安全確認簽字移交單。
3、探放水隊負責人和工作面施工負責人必須在施工現場進行簽字移交,不得在其他地點進行移交或口頭移交。
4、工作面施工負責人如發現工作面現場探放水和超前鉆探或鉆孔不符合設計要求有權拒絕施工。
5、如果鉆探過程中發現水壓、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頂鉆等異常情況,必須停止鉆進,但不得拔出鉆桿,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
6、在移交單上負責人未進行簽字的不得進行作業。
第3篇 住宅組團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住宅建筑組團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1 安全教育制度
根據國務院市及集團的有關規定,結合工程局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安全教育制度。
1、根據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的需要,對全體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方法主要采用上課,觀看錄相,現場會等形式。重大假日必須進行教育。
2、對新錄用的工人必須進行三級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并填寫教育手冊。
3、對于電氣、鍋爐、壓力容器、焊接、車輛駕駛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安全操作訓練,考核合格,取得資格證后才能上崗。
4、建立安全活動日和在班前班后會上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的制度,認真填寫各種安全管理臺賬,對職工進行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結合職工文化生活,開展和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活動。
5、在采用新技術、新生產方法、新設備,或工人調崗時必須進行安全教育。
2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安全檢查工作是保證安全生產的手段,為確保安全生產指標的完成,本著防患于未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結合房地產公司現狀制定以下制度。
一、工程局每年組織不少于2次的安全大檢查
1、四月份對施工現場、變電室等重點部位及防火情況進行檢查。
2、十一月份重點檢查防寒、防凍、防煤氣中毒,并結合全年任務指標進行驗收評比。
二、項目應根據施工現場、駐地及不同季節的工作任務進行檢查,及早發現隱患,采取措施。
三、各生產班組應根據不同情況進行每日,巡檢制度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對難于治理的應及時上報。
四、在設備換季時應加強檢查力度,以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五、根據季節和上級要求將采取不定期檢查制度,檢查小組由工程部、勞動人事部、總務部組成。
六、將檢查情況納入年終考核,對成績突出的予以表彰,對發生問題的單位和個人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3 安全獎懲制度
為加強安全管理工作,貫徹國務院、市及工程局有關安全法規文件精神,全面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制定安全生產獎懲與考核制度。
一、獎勵
1、全面完成下達的安全生產指標,落實生產崗位責任制,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及規章制度。
2、對在生產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預防及發現違章操作及時制止的。
3、安全生產管理臺帳齊全,記錄準確的。
4、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中工作突出的。
5、各級主管領導在施工過程中認真貫徹安全生產'五同時'。
6、一年中未發生輕傷、重傷等安全事故的單位。
7、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產過程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及單位,工程局將視情節予以獎勵。
二、處罰
根據誰主管誰負責,誰出問題誰承擔的原則,對發生違章違紀造成損失的,按以下規定予以處罰。
1、違反操作規程及安全有關規定進行操作的,對直接領導處以100 元罰款,對責任人處以50 元罰款。
2、接到違章通知書后未按期進行整改的,處以單位200 元罰款。
3、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每發現一人次處以20 元罰款。
4、安全管理賬不建全或丟失的,視情節予以扣除獎金。
5、出現各類事故未按規定時間上報或故意隱瞞不報的,視情節予以處罰并予以通報。
6、對出現事故的責任人,按責任大小、情節輕重予以扣除獎金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4 火源安全管理制度
1、火源須有專人負責管理,負責人的姓名貼在火源處。
2、灶具、燃氣開水爐、電熱器要嚴格遵守安裝使用的有關規定,未經主管部門同意不得擅自安裝和改動。
3、用火時,使用者不得離開外出,用完要及時關閉氣源。
4、每天下班前檢查所管設備,做到斷火、斷電、斷氣。
5、每月至少檢查一次灶具管路,電源線路的完好狀況。發現問題及時排除,必要時請專業管理部門進行檢修。
6、庫房、食堂操作間,煤氣表室,煤氣燃氣開水房嚴禁煙火,貴重物品要有交接班制度。
7、各種機械、電閘箱禁止用水直接沖洗。
8、消防器材要擺放合理位置,操作人員要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
9、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造成事故的責任人,將按事故的損失情況給予相應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5 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企業法人代表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規范,掌握本企業安全生產動態,定期研究安全工作,是本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負全面領導責任;
2、領導編制和實施本企業中、長期整體規劃及年度、特殊時期安全工作實施計劃。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獎懲辦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保證體系,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落實;
4、領導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員或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
5、在事故調查級的指導下,領導、組織本企業有關部門或人員,做好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調查處理的具體工作,監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實,預防事故的重復發生。
(二)企業技術負責人
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協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方面的技術領導工作,在本企業施工安全生產中負技術領導責任;
2、領導制定年度和季節性施工計劃時,要確定指導性的安全技術方案;
3、組織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特殊復雜工程項目或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時,應嚴格審查是否具備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決定性意見;
4、領導安全技術攻關活動,確定勞動保護研究項目,并組織鑒定驗收;
5、對本企業使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從技術上負責,組織審查其使用和實施過程中的安全性,組織編制或審定相應的操作規程,重大項目應組織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6、參加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三)項目經理
1、對承包項目工程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結合項目工程特點及施工全過程的情況,制定本項目工程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辦法,或提出要求,并監督其實施;
3、在組織項
目工程業務承包,聘用業務人員時,必須本著安全工作只能加強的原則,根據工程特點確定安全工作的管理體制和人員,并明確各業務承包人的安全責任和考核指標,支持、指導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續,錄用外施隊必須及時向有關部門申報,嚴格用工制度和管理,適時組織上崗安全教育,要對外施隊的人員的健康與安全負責,加強勞動保護工作;
5、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并監督項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設備、設施驗收制度的實施;
6、領導、組織施工現場定期的安全檢查,發現施工生產中不安全問題,組織制定措施,及時解決。對上級提出的安全生產與管理方面的問題,要定時、定人、定措施予以解決;
7、發生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與搶救工作,及時上報,組織、配合事故的調查,認真落實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訓。
(四)項目工程技術負責人
1、對項目工程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程、規范、標準。結合項目工程特點,主持項目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
3、參加或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審查施工方案時,要同時制定、審查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可行與針對性,并隨時跟蹤、檢查、監督、落實;
4、主持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5、項目工程應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要及時上報,經批準后方可實施,同時要組織上崗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教育。認真執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預防施工中因化學物品引起的火災、中毒或其新工藝實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護設施和設備的驗收。發現設備、設施的不正常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嚴格控制不合標準要求的防護設備、設施投入使用;
7、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辦法予以消除;
8、參加、配合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見。
(五)工長、施工員
1、認真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對所管轄班組(特別是外施隊)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2、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操作規程,針對生產任務特點,向班組(包括外施隊)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任手續,并對規程、措施、交底要跟蹤落實,隨時糾正違章作業,發現解決不安全隱患;
3、經常檢查所轄班組(包括外施隊)作業環境及各種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各種設備設施技術狀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其執行,做到不違章指揮;
4、定期和不定期組織所轄班組(包括外施隊)學習安全操作規程,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接受輩全部門或人員的安全監督檢查,及時解決提出的不安全問題;
5、對分管工程項目應用的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嚴格執行申報、審批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停止使用,并上報有關部門或領導;6、發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要保護現場,立即上報。
(六)班組長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班組人員工作,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
2、經常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監督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不斷提高自保能力;
3、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做好班前講話,不違章指揮,冒險蠻干;
4、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上報有關領導;
5、認真做好崗位安全技術操作教育,未經教育考試合格,不準分配上崗作業;
第4篇 車間安全生產現場管理制度
為維護車間生產正常秩序,確保人力、物力的合理運用,提高生產效率,制定本制度:
1、車間人員上崗前確保安全防護措施(安全些、護目鏡、手套等)到位后方可上崗維修作業。各班組組長負責每天班前檢查各自小組防護措施。
2 、員工進入車間必須穿著公司統一的工作服,佩帶公司胸卡,并保持儀容整潔,工裝趕緊整潔,。
3、上班時間員工必須堅守崗位,不得串崗、閑逛,不得無故返回宿舍。待工待料期間在員工休息區休息待令。
4、車間內嚴禁吸煙,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
5、自覺維護車間、衛生間等公共場所整潔衛生文明,嚴禁破壞車間文明衛生現象發生。
6、員工必須維護車間各項設備和工具,按章操作,嚴禁違反規程亂用;下班前必須按規定進行班后維護,做到“工具歸箱,設備復位,場地清潔”;上班前必須對設備進行常規檢查。
7、配備齊全的車間安全防火設備,并定期維護調整,確保設備技術狀況良好;人人皆知防火設備的放置位置,并熟練掌握使用技術,每周一大掃除時對自己包干區滅火器進行清潔。
8、禁止無故到非本組工位或非本組維修的車輛中去。
9、禁止無故啟動汽車,包括啟動汽車電器。
10、上班時間,必須絕對服從統一工作安排。
11、生產工作必須憑派工單進行。禁止隨意擴大、縮小派工單內容施工。
12、進入車間送修車輛統一由維修顧問移位;任何員工未經準許,不得擅自開動車輛;非技術檢驗員和車間調度不得外出路試檢驗,沒有駕駛證的人員不得移動車輛。
13、上班時間嚴禁在車間用手機玩游戲、看小說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屬工作問題,經相關主管同意后方可進行。
14、員工出入車間不得攜帶與生產無關的物品,發現可疑或特別情況時,門衛或有關管理人員有權監督檢查出入員工。
15、車間設備、工具未經公司批準,一律不得帶出車間。
16、員工在上班時,需外出辦理個人緊急事情,須向車間管理人員請假。
17、經公司批準的人員由車間主管或有關管理人員陪同參觀。員工不應主動找參觀者攀談。關于技術問題可以在車間主管同意下為客戶解答。
第5篇 班組長現場安全巡查制度考核辦法
1、班組長不對偏遠地段、特殊區域、死角盲點進行巡回檢查的,給予責任人200元處罰。
2、對于不安全的人、事或環境時不及時出面制止處理,消除不安全因素的,給予責任人500元處罰
3、在井下現場面對突發事故時不及時采取措施,合理組織人員在安全的前提下進行事故的處理,給予責任人300元處罰。
4、班組長巡查到施工現場,發現問題不及時匯報整改的,給予責任人500元處罰
5、不認真填寫安全確認記錄的,給予責任人200元處罰
6、班組長不按時參加班后會,聽取職工對當班安全生產情況的匯報的,給予200元處罰。
第6篇 家裝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1) 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室內裝修設計規范的相關規定。施工現場必須實行逐級安全責任制,明確相關人員負責工地的安全生產和消防管理。
2) 施工現場嚴禁吸煙。
3) 施工現場禁止明火,需要使用電氣焊或動用其他明火應事先向工程部主管及物業部門進行申請,經同意后領取用火許可證方可進行施工作業,在施工前應準備采取相應的防火措施,并請專人負責看管。
4) 要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計時發現和解決在設計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和不安全隱患,以確保施工現場安全。
5) 施工現場垃圾、渣土應及時清理,消除安全隱患,禁止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6) 施工現場使用的變(配)電箱要保持清潔、干燥、通風,有良好的絕緣和防雨水措施。使用時需有專人看護,使用后必須立即斷電。
7) 施工現場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棒燒水,一經發現沒收器具,并處1000元以上罰款。若違反規定引發事故,將追究違規者刑事責任。
8) 特殊工種(如電工,電氣焊工)應持證上崗,并嚴格尊師偶該工種安全操作規程,電工嚴禁帶電操作。
9) 現場電源一律執行二級漏電保護,并應設立現場安全員責任制。
10) 現場施工應使用橡膠套線盤,如無接線盤應使用護線套,并懸空吊裝,不得拖地。凡電線接頭一律使用塑料套管或塑膠帶對接,所有電動工具插頭應保證完好。
11) 每日完工后應及時斷水斷電,以確保現場安全。
12) 施工照明一律使用白熾燈,并懸空吊裝,嚴禁使用電弧燈,若必須使用電弧燈,應安裝在磚墻上,嚴禁使用木質燈柱。
13) 施工現場應保持地面整潔,并留出應急通道,確保意外發生時通道無阻。
14) 施工人員必須按各工種嚴格執行各自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7篇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管理制度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是建筑業的一條重要方針,生產效益必須建立在安全的基礎上,因此 ,為保障施工安全,特訂立安全防護制度如下:
一、施工過程中,各分部分項工種必須訂立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方案,要從實際出發,結合施工環境,建立安全檢查制度。
二、施工人員進場到位后,要及時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對于各種作業,施工前和工種變動人員要及時進行技術交底,并認真記錄。
四、現場防護設施要符合標準,要有設計、計算,經上級批準方可搭設,支搭后經過驗收答案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合理設置防護棚架,作業層防護得當,安全網設置符合標準。
六、塔吊安裝要有計算、驗收等齊全的手續,施工電梯防護裝置要齊全,安全設施靈敏有效。
七、要著重注意“四口”“五臨邊”的防護,現場物料堆放要符合安全標準。
八、施工人員要遵守工地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守紀律,保持安全警惕性,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
第8篇 安全生產現場檢查制度
⑴作業工區每月25日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檢查,安全檢查由經理、總工、副經理或支部書記親自牽頭,組織相關部門負責人及項目專職安全員共同進行。
⑵檢查的內容和重點:
①施工現場安全用電(配電箱、線路、閘刀盒等);
②棧橋穩固、安全情況(防護欄桿、燈光、救生圈等);
③操作層人員的勞動防護用品正確佩戴和使用;
④實驗室、配電房、拌合樓、修理廠、料庫、油庫、生活區、鋼筋加工區等;
⑤安全生產內業臺賬記錄以及月度安全生產計劃等;
⑶安全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以及“三違”現象,要責令作業班組立即進行整改。不能及時進行整改的,要求制訂整改計劃,限期消除隱患。發現有危及操作層人員生命安全的嚴重隱患,要立即停止作業。
⑷作業班組存在事故隱患或違章作業時,作業工區要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進行整改。
⑸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班組和個人,應在職工大會上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造成人員傷亡的,依照作業工區制訂的《安全獎罰制度》有關條款進行經濟處罰和行政處理。
⑹加強季節性和節假日的安全巡查。積極配合業主或指揮部以及局組織的安全大檢查。安全檢查要從嚴、從細、不走過場。
⑺安全檢查要有詳細記錄并建立在年度安全檢查檔案,安全檢查檔案建立工作由項目部專職安全員負責。
第9篇 施工現場安全制度范本
為確保我公司在安裝施工中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和安全操作,預防設備損壞及人員傷亡等惡性事故,特制訂本現場安全制度。
一、安全教育制度
認真貫徹執行政府一系列安全,防火的法律法規,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知識,建立,健全安全網絡,各級領導反安全施工視為企業頭等大事。
二、安全施工作業制度
職工進入現場必須帶好安全帽,并合理使用必要的勞防用品,登高作業時,凡在2 米 以上懸掛作業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對安全帶有專人做好檢查工作。
三、安全用電制度
執行各種施工安全用電操作規程,臨時線路建立須專人管理,各種電氣設備(工具)金屬外殼均應妥善接地或接零,對拖線板,開關等進行檢查,維修電箱要設有二級保護措施。
四、安裝使用機械、電氣設備制度
施工中所使用的機械設備必須安裝防護裝置,使用電焊人員必須持有“上崗操作證”在燒焊的同時并設專人配備滅火機進行安全監護。
五、安全防火制度
施工現場配備好消防器材,組織職工基本消防知識,不隨地亂扔火種,提高安全防火意識,并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施工防火規定。
第10篇 現場安全監理制度
為加強施工階段施工過程的安全控制,保證職業健康、人身安全和財產不受損失,根據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國家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法令、規程制度和上級相關規定。
2、對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監理控制全面負責,12分部在開工前應認真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條件。包括: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5)、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6)、項目經理、安全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7)、現場作業人員必須進行開工前安全教育和培訓,并取得合格證;
(8)、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9)、施工現場、安全設施、設備、工藝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得要求;
(10)、必須建立危害防治措施,為操作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11)、必須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12)、雨季等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況;
(13)、施工總平面布置圖是否合理,辦公、宿舍、食堂等臨時設施的設置以及施工現場場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關安全技術標準規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3、工程開工前駐地辦必須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施工組織設計并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
4、審查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必須簽字。
5、 現場監理人員每天應對施工現場安全情況進行巡視配合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做好監督管理工作,對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部位,及時書面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責令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呈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6、駐地辦在做監理規劃和工作實施細則時,應把監理對安全生產的控制措施,做為一項必要的內容列入工作規劃中,規范安全控制程序。
7、 做好每周的監理例會,把安全監理控制工作做為一項重要的議事內容,加強對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工作協調,對現場安全技術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總結制定有效對策。
8、對每日施工運行過程中安全技術、安全管理措施落實情況在監理日志中做好專項記錄,月報中列出專項對每月的安全運行情況進行分析,總結控制方法。
9、在實施監理過程對安全隱患的處理辦法:
(1)、有關安全的主要部位、關鍵部位、加強監理旁站督促施工單位安檢人員到位;
(2)、督促承包單位對腳手架、塔吊、龍門架體垂直度、模板支撐系統、架體剛度、強度、施工用電和漏電系數進行檢查,對不符合要求者指令停止整改。
(3)、通過指令性文件對施工承包單位施工安全中存在的問題責令承包單位限期予以改正。
(4)、要求施工單位對其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提供出廠“三證”。
(5)、利用支付手段,協調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走向正規。
第11篇 施工現場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制度范本
(1)施工現場各分項工程在施工作業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施工員在安排好人好事項工程生產任務的同時,必須向作業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
(3)各專業分包單位的,由施工管理保同向其作業保同進行作業前的安全技術交底。
(4)安全技術交底使用范本時,應在補充交底欄內填寫有針對性的內容,按分項工程的特點進行交底,不準留有空白。
(5)安全技術交底使用應按工程結構層次的變化反復進行,要針對每層結構的實際狀況,逐層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
(6)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履行交底認簽手續,由交底人簽字,由被交底班組的集體簽字認可,不準代簽和漏簽。
(7)安全技術交底必須準確填寫交底作業部位和交底日期。
(8)安全技術交底的認簽記錄,施工員必須及時提交給安全臺帳資料管理員。安全臺帳資料管理員要及時收集、整理和歸檔。
(9)施工現場安全員必須認真履行檢查、監督職責。切實保證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不流于形式,提高全體作業人員安全生產工藝的自我保護意識。
第12篇 現場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樣的
1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嚴格遵照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技術措施規定的有關安全措施組織施工。
建立、健全各級各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責任落實到人。
2堅持安全教育制度 堅持新進工地隊伍的安全教育制度;工區安全員要經常檢查工區(作業隊),認真做好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書面交底工作,交底人和被交底人雙方簽字畫押。
3嚴格執行設備進場檢驗制,加強日常維修養護 大型施工設備進場檢驗、安裝和日常操作要嚴格加以控制與監督,設備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不準使用。
4施工工地必須有安全生產標志警示牌。
在主要施工部位、作業點、危險區、主要通道口都必須設置有安全警示牌或安全警告牌,設置后拍照存檔。
防護設施的變動必須經安全部門與項目安全員的批準,變動后要有相應的防護措施,作業后完全恢復,書面資料由安全員保管。
5堅持安全檢查制度 堅持工區及現場管理人員安全巡查制度,施工現場周圍的圍護設置要有專人負責。
強化安全監督檢查,工區安全員認真做好施工安全日記。
堅持作業隊(班組)的安全檢查考評;對作業隊(班組)的安全活動制定考核措施。
6堅持危險點、重要部位(區域)安全監護制度 堅持對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進行安全檢測和設置監護,特種人員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操作證必須按期年審,不得超期使用。
施工現場必須配備足夠的消防滅火設施及器材。
做好安全工作的糾正、預防和調整工作。
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例會。
施工現場必須有“五牌一圖”:即橋梁施工牌;安全操作規程牌;現場安全紀律牌;孔樁施工標識牌;工地主要管理人員名單牌;施工總平面圖。
圖牌應規格統一,字跡端正,表示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