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文明施工獎懲制度及程序
1目的
為貫徹國華電力公司“安全為天”的指導思想,認真落實國華滄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確保施工順利進行。利用經濟杠桿,激勵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提高。特制定如下安全文明施工獎懲制度。
2定義
2.1獎勵--指對安全體系健全、安全狀態良好及安全文明工作突出的施工單位和在安全管理上工作成效卓著的個人所給予的各種獎勵。包括:發放一次性獎金、通報表揚、授予榮譽證書、授予安全文明施工流動紅旗、授予榮譽稱號。
2.2懲罰--指對安全文明生產存在的各種問題給予的多種形式處罰。包括:罰款、通報批評、停工整改、黃牌警告、紅牌警告。
2.3習慣性違章--指在施工現場范圍內的所有施工人員(含管理人員)違反《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一部分火力發電廠》、《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行為。
2.4“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2.5事故的定性和等級劃分按《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執行。
2.6“四不放過”--指對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3適用范圍
適用于參加黃驊發電廠工程建設的各施工單位及個人。
4 職責
4.1國華滄電工程部安全主管負責組織季度、年度安全檢查考核。
4.2監理安全專工負責日常的安全監督檢查。依據規定對現場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和事故隱患、不安全因素等進行記錄,并按規定程序給予處理和處罰。
4.3工程部、監理公司負責對各施工單位安全體系運作的監管。
5相關文件
5.1國家經貿廳安全【1999】477號《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試運行標準》。
5.2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6制度
6.1總則
6.1.1安全工作實行嚴格重獎重罰原則。對于及時發現和處理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的施工人員給予重獎;對于工作失職、“三違”造成事故的人員給予重罰。
6.1.2施工單位凡發生安全事故,除應及時上報上級主管和有關部門外,還要給予罰款處理。對發生事故單位,除罰款外,在處理過程中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外,對主要責任者,次要責任者給予處罰,以便教育其本人及廣大職工。
6.1.3人身傷亡事故性質嚴重、觸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6.1.4安全工作具有一標否決權。
6.1.5獎勵基金由國華滄電財務部立帳專款管理,安委會統一掌握使用,嚴禁挪作它用。施工單位不得將罰款攤入成本。
6.2獎勵
6.2.1獎勵分單位獎勵和個人獎勵
6.2.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6.2.2.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有關上級文件精神。在認真開展安全教育,普及、宣傳安全文明施工常識,杜絕“三違”、改善勞動務件和防止工傷事故或職業病危害中做出顯著成績者,獎勵一次性獎金1000元。
6.2.2.2長期堅守崗位、忠于職守、關心安全生產、經常指出施工現場不安全因素及提出切實可行整改意見者,獎勵一次性獎金2000元。
6.2.2.3發現或消除事故隱患,避免發生重大事故者,獎勵一次性獎金2000元。
第2篇 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檢查與獎罰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執行現行法律、法規和上級的有關規定,適應建筑市場形勢的發展變化,全面加強工程管理,努力提高質量、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水平,結合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各級職能人員和有關部門,必須嚴格執行規范、標準和各項規定,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認真及時地組織檢查。檢查時,必須做到實事求是,公正公開,獎罰分明;檢查后,要及時督促有關單位和個人落實整改措施,以不斷提高檢查效果。
第三條? 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下屬各單位必須自覺接受檢查組對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情況的全面檢查,服從檢查組所作出的獎罰處理;認真落實各項整改要求和措施,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杜絕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二章? 檢查的組織
第四條? 檢查機構
檢查組由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分管領導主持,以工程質量部、安全生產管理部、工程技術管理部為主,必要時,抽調區域公司的相關人員參加。每次檢查結束后,由檢查組人員對檢查情況共同進行討論,提出整改意見并按本制度的相關規定進行獎罰。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將檢查結果以通報的形式予以下發。
第五條? 檢查時間
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對下屬各單位除了進行不定期的抽查、巡查外,每年組織的大檢查時間另行通知。
第六條? 檢查范圍
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所有在建的工程項目。重點是有創優奪杯計劃的工程,省市重點工程,窗口形象工程,有投訴的工程、工程項目綜合管理素質達不到要求的程,以及暴露質量安全不合格點與隱患較多的工程。
第七條? 檢查內容
(一)質量檢查分土建實體質量、幕墻及鋼結構工程、水電安裝工程和技術資料管理等四大部分。
(二)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分安全管理機構設置,簽訂《質量安全生產責任書》、《綜合治理責任書》,安全技術資料臺帳,腳手架工程,“三寶”、“四口”、臨邊防護,臨時施工用電、施工機具,文明施工等九大部分。
(三)cis公司形象執行情況。
(四)檢查以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工程質量控制資料,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工程實體,行為規范,目標實施,以及執行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有關制度與規定等為重點。
第八條? 檢查依據
檢查依據現行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工程質量為2002版《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以及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程序文件》、《管理手冊》、《管理記錄》、《項目管理制度》和《企業技術標準》等相關制度和文件的規定與要求進行。
公司工程管理部為實施本細則的職能管理部門。依照本細則履行日常檢查和對違章行為處理的職能。
公司下屬各分支機構和項目部履行日常檢查時,可參照本細則實施處罰。
第九條? 檢查方式
檢查主要采取實測實量、現場目測,查現場、查記錄等常用方式,并逐步與國家建設部、省建設廳等上級組織的檢查接軌,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用超聲波檢測儀等設備對在建工程進行檢查檢測。
第三章??? 獎勵
第十條? 在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組織的大檢查中,獲質量、安全前三名的項目,每次分別給予5000元、3000元、2000元的獎勵。
公司職工對企業質量、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經實施而取得顯著效果的,公司給予其經濟獎勵如下:(以書面建議為準,并經所在項目部核實上報公司工程部承辦)
1、獲一等獎者,獎勵5000元;
2、獲二等獎者,獎勵3000元;
3、獲三等獎者,獎勵1000元;
第四章??? 處罰及處罰程序
第十一條? 對不能滿足合同要求,在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質量、安全檢查中被評為不合格工程項目予以罰款2至10萬元,對所在的區域公司也要追查管理責任,予以罰款500至l萬元。
在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組織的大檢查中,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倒數后三名的項目部每次分別給予5000元、3000元、2000元的處罰。
第十二條? 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質量、安全檢查及抽查中存在問題的項目部,必須按照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出具的整改通知單組織整改,區域公司要負責進行督促并在規定的時間內予以落實,對整改內容逐項逐條進行驗收,并把每項的整改結果拍成照片,寫好整改報告,由區域公司第一責任人簽字并蓋區域公司公章后報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部備案,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部根據實際情況再做最后復查,對凡出具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經復查仍不合格的項目部,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的項目部進行加倍處罰,并繼續整改。;第二次復查時仍未整改的要加倍處罰,依此類推,直到整改落實為止;同時對在第二次復查時仍不合格的項目部,將暫停工程款的撥付及其他相關事務的辦理,直至整改合格為止。并且對區域公司予以1000至l萬元的處罰。
對沒有按整改單要求時間內及時將整改結果報告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部,或整改不力、弄虛作假的,對區域公司罰款2000元,對項目部進行如下處罰:
1.?涉及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方面存在的問題每項處罰2000元。
2.?涉及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方面存在的問題每項處罰1000元。
3.?涉及工程施工質量方面存在的問題每項處罰1000元。
4.?涉及cis公司形象方面存在的問題每項處罰1000元。
第十三條? 對質量、安全事故及受到通報批評情況,隱瞞不報、虛報的,每起對區域公司罰1萬元,對項目部加倍處罰。
第十四條? 在執行處罰時,檢查人員應對違章行為進行取證作為處罰依據。
第十五條? 檢查人員在檢查、取證和處罰過程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干擾,否則將加重處罰。
第十六條? 檢查人員對現場進行安全、質量檢查的同時,應對違章人員進行糾正或者追究其安全、質量事故責任同步實施,及時發出整改通知書或停工通知書。
第十七條? 在執行項目部安全、質量檢查時,項目部存在安全、質量隱患的,檢查人員應出具整改通知書,整改通知書一式兩份,并由執行人和被查的項目部經理或管理人員簽名確認,一份由公司工程管理部錄入檔案,作為對項目部復查時的憑證,另一份留項目部作為整改的依據。若項目部經理和管理人員不在現場或拒絕簽名確認,執行人雙簽見證,實行留置送達。
第十八條? 由檢查人員對違章行為出具處罰單。處罰單一式三聯,一聯交被處罰項目部經理作為處罰的憑據;一聯公司工程管理部留底;一聯送公司財務部。
第十九條? 被處罰的項目部,如果對處罰有異議的,可在被處罰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公司主管領導提出書面申訴。申訴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經查實確屬依據不足處罰錯誤的,應取消或變更處罰紀錄,并書面通知各相關單位予以更正。
第一節??? 工程質量
第二十條? 土建實體質量
(一)砼工程
1、施工現場澆搗自拌混凝土時,未根據砂、石實際含水率,把試驗室砼級配調整為施工配合比的,配合比未掛牌施工的,各罰款200元。
2、嚴格計量制度,如發現不按規定計量拌制混凝土、砂漿的罰款500元。
3、加強混凝土配合比和坍落度的抽檢工作并做好記錄,每次澆搗混凝土未按規定抽檢或記錄的罰款100元。
4、認真做好試塊登記、保養工作,及時運送試壓,不得任意涂改數據,發現違反的罰款200元。
5、認真按規定要求制作混凝土試塊,如發現未按規定制作試塊,或有多余、空白試塊的,每組罰款1000元。
6、任意一組試塊低于規范規定最低值要求的,每發現一組罰款1000元。
7、凡混凝土試塊強度達到設計強度200%以上的,每組罰款500元。
8、梁、柱上蜂窩面積大于500cm2,基礎、墻、板上蜂窩面積大于1500 cm2的,每處罰款100元。
9、梁、柱孔洞面積大于40 cm2,基礎、墻、板上孔洞面積大于100 cm2的,每處罰款200元。
10、梁、柱主筋露筋長度大于10cm的,每處罰款100元。
11、梁、柱、樓梯縫夾渣層長度超過20 cm,深度超過保護層的每處罰款100元。
12、梁、柱炸模的面積大于50 cm2,厚度大于3.5cm,基礎、墻、板炸模的面積大于100 cm2,厚度大于4 cm的,每處罰款100元。
13、墻、柱垂直度每層超過15mm或全高超過30mm的,必須返工重做并罰款1000元。
14、梁、柱、墻壁斷面尺寸大于15mm或小于10mm的,每處罰款500元。
15、梁、柱鋼筋偏位,造成保護層厚度超過規范規定的,每處罰款100元。
16、砼施工縫未按規范或設計要求留置的,每處罰款500元。
17、使用直徑不符合要求或嚴重腐蝕、生銹鋼材的,每批次罰款500元。
18、鋼材焊接接頭軸線偏位,彎折角、搭接長度不符合要求的,每一批次罰款100至300元。
19、箍筋彎鉤小于135度,彎鉤平直度小于10d的,每一批次罰款100至300元。
20、鋼筋箍筋按規定或設計要求應加密部位而未加密的,每處罰款100至300元。
21、鋼筋錨固長度不夠的,每處罰款100至300元。
22、鋼筋未按要求設置保護層墊塊的罰款200至500元。
23、同一區段內接頭未按規定和設計要求錯開的,每一批次罰款200元。
24、衛生間四周無翻邊的罰款200至500元。
25、現澆砼屋面沿溝落水頭子未預埋的罰款200至500元。
26、預埋件位置不正確或漏埋造成后鑿現象的罰款200至500元。
27、在砼子分部實體質量檢查中存在不合格檢驗批的,每一批次罰款2000至5000元。
(二)砌體工程
1、砌筑砂漿攪拌時不按規定掛牌的罰款500元。
2、凡不按規定制作砂漿試塊,多做或漏做的,或采用有底試模制作試塊的,每發現一組罰款1000元。
3、任意一組試塊強度小于設計強度75%的,每組罰款1000元。
4、砂漿試塊強度達到設計強度200%以上的,每組罰款500元。
5、砌體砂漿飽滿度抽查達不到80%的,每組罰款500元。
6、砌體轉角處斷開且不留斜槎,又不按規定設置拉結筋的,每處罰款200至500元。
7、水平灰縫平直度偏差大于12mm的,每處罰款100至200元。
8、砌體水平灰縫厚度偏差(1皮磚)大于12mm的,每處罰款100至200元。
9、砌體垂直度偏差大于8mm的(用2m直尺檢查),每處罰款100元;大于15mm的,每處罰款200元。
10、砌體表面平整度偏差大于12 mm的,每處罰款100至200元。
11、砌筑時發現干磚上墻的,每一批次罰款200元。
12、構造柱處砌體未按規定留置馬牙槎或未設置拉結筋的,每一批次罰款200至500元。
13、磚墻上留置洞口寬度超過300mm未設置過梁的,每根罰款100元;擱置長度不足的,每批罰款500元。
14、陽臺隔墻和扶手與墻體之間的連接部位未按規定采取可靠拉接措施的,每處罰款200元。
15、磚砌體內管槽未用切割機切割而直接鑿槽的,每處罰款100元。
第3篇 xxx施工現場安全文明生產制度
一、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和公司要求,為保證工地的文明施工,展現我項目部良好的形象風貌,特制定以下公約,望全體員工自覺遵照執行:
二、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必須佩戴合格安全帽,佩帶工作證,衣冠整潔,不打赤腳,不準穿拖鞋,不光背赤膊,注意個人形象。不得違反安全禁令。
三、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
四、不準使用電爐或用電熱器燒水。
五、禁止乘座升降機吊籃上落,乘座者和開機者一并處罰。
六、禁止在' 嚴禁煙火' 區內吸煙。愛護消防器材,不得隨意挪用。
七、一切用電必須安全接地,并通過漏電保護裝置,各種機械不得帶'病'工作,不準超負荷使用,不準在運轉中維修保養。
八、機械設備必須專人操作,不得隨意抽人臨時操作。
九、現場電線線路不得隨意亂搭亂接,未經同意不準私自安裝插座。電動設備必須一機一閘,嚴禁一閘多機共用,臨時停工停電或是下班退場,都應關閘切斷電源,各閘不準用其他金屬物代替保險絲。
十、混凝土板面、架子上不準超負荷堆放各種材料,雨篷板等懸臂板上禁止堆放一切物料。
十一、嚴禁在高空拋落各種材料。一切拆除材料、工具及清理各樓層的雜物時,不準從樓上投擲到下面。
十二、使用手提電動機械、器具時,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
十三、堅持現場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清,不造成人為的浪費。
十四、講文明,尊敬上級,團結同志;不說臟話、粗話,不打架、不酗酒鬧事。
十五、遵守項目經理部多項規章制度,按照作息規定時間上下班,按時休息。
十六、講究衛生勤打掃廚房、宿舍、環境、個人衛生;維護公共衛生,不亂扔雜物,不隨地吐痰,不隨地大小便,不亂潑臟水和亂倒剩菜剩飯。
十七、愛護公共財物,不損壞生產、生活設施;不隨意亂涂亂畫。節約用水和用電。
十八、多做好事善事,敢于向不良傾向作斗爭,檢舉揭發壞人壞事。
第4篇 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計價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我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保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落實到位,切實改善施工從業人員的作業條件和生活環境,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和建設部《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川府發[2004]20號),結合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
本辦法所指建設工程,是指各類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及室內外裝修工程。
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氣、熱力、園林、環衛、污水處理、垃圾處理、防洪、地下公共設施及附屬設施的土建、管道、設備安裝工程。
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是指工程施工期間按照國家現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和有關規定,購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所需要的費用。 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由安全施工費、文明施工費、臨時設施費組成。內容詳見附件1。
第四條 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和危險性較大的工程,超過本辦法規定的標準,需增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招標人在編制工程量清單、標底或預算控制價時,應單獨列項和計算費用,投標人投標時根據招標人的要求和工程特點結合投標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在措施項目中單獨報價。
1第五條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分基本費、現場評價費兩部分計取。基本費為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費用,現場評價費是指承包人執行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組織現場檢查和動態評價獲取的安全文明措施增加費。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按現行定額規定的計費基礎計算,具體標準規定如下:
一、基本費注:1.表中所列工程均為單獨發包工程。建筑工程包括未單獨發包的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及室內外裝飾裝修工程。
2.市政工程中的給水、燃氣、給排水機械設備安裝、路燈工程執行單獨安裝工程標準。 2二、現場評價費
現場檢查評價工作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組織實施。
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依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制定現場評價及評分辦法。
現場評價實行動態管理,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根據工程進度和監管需要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分階段進行檢查評價。
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依據檢查評價情況確定最終評價結果。評價結果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
1、評價結果為優良者,計取現場評價費。
計算方法為:得分為80分者,現場評價費費率按基本費費率的40%計取,80分以上每增加1分,其現場評價費費率在基本費費率的基礎上增加3%,中間值采用插入法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第三位四舍五入。現場評價費費率計算公式如下:
現場評價費費率=基本費費率×40%+基本費費率×(評價得分-80)×3%。
2、評價結果為合格者,得分為70~80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按基本費計取,不計取現場評價費。
3、評價結果為不合格者,應進行整改,以整改后的評價結果作為測定和計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依據。整改后評價仍不合格者,不計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
三、工地地面應做硬化處理而未做的,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中的文明施工費按應計費率的60%計取。
四、施工期間承包人發生四級以上(含四級)質量安全事故的,不計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中的安全施工費。
五、未經現場評價的工程,一律不得計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
第六條 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為不參與競爭費用。在編制概 3算、預算控制價或標底、投標報價時應足額計取,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費率按基本費費率加現場評價費最高費率計列。
文明施工費費率=文明施工基本費費率×2
安全施工費費率=安全施工基本費費率×2
臨時設施費費率=臨時設施基本費費率×2
第七條 投標人在投標報價時, “文明施工” 、“安全施工” 、“臨時設施”費未按第六條規定費率報價的,投標人的投標將被拒絕。
第八條 為保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實到位,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臨時設施三項措施費實行費率測定制度。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評價及費率測定表》(附件2)到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測定。
未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的縣(區、市)所屬建設工程項目,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率的測定機構由縣(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報市、州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備案。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費率測定機構依據建筑安全監督機構對安全文明措施評價結果,測定評價費率并確定承包人應計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費率。測定工作應在收到測定表后3個工作日內完成。
第九條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結算管理: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承包人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評價及費率測定表》測定的費率辦理竣工結算。
未經現場評價或承包人不能出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評價及費率測定表》的,承包人不得收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
第十條 發包人與承包人應當在施工合同中明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總費用以及費用預付計劃、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內的,發包人預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不得低于基本費的6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預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不得低于基本費的40%,其余費用應當按照施工進度依據合同約定支付。 4實行工程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應當在分包合同中明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單位實施的,由分包單位提出專項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報總承包單位批準后實施并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所需費用。
第十二條 發包人應當按照本規定及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并督促承包人落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發包人未按本規定及合同約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由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責令該建設工程停止施工。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對發包人、承包人落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情況進行現場監理。監理單位發現發包人未按本辦法規定或合同約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應及時提請發包人支付,拒不支付的,有責任向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報告;發現承包人未落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權責令其整改,對承包人拒不整改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發包人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必要時依法責令暫停施工。
第十四條 承包人應當確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專款專用。承包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組織實施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并有權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第5篇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管理制度
為加強項目施工安全管理,維護人身和財產安全,保障安全生產投入,根據《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文件的規定,結合我項目部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 本辦法所指的安全生產投入,是指按上級文件規定的安全生產保證金和安全生產措施費。安全生產措施費必須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
二、 安全生產費用的開支范圍:
1、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
(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漏電保護、接地保護、觸電保護等)。
(2)洞口、臨邊防護設施。
(3)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等設備設施及備品。
(4)作業中防止物體、人員墜落設置的安全網、護欄等。
(5)各種安全警示、警告標志。
(6)安全防護通訊設備。
(7)其他安全防護設備、設施。
2、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1)應急照明、通風設備等。
(2)急救藥箱及器材。
(3)應急救援設備、器械。
(4)各種消防設備和器材。
(5)各種現場工作人員的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6)其他救援器材、設備。
3、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產檢查、評價支出。
(1) 安全管理實施方案(制度)的編印費用。
(2)聘請專家參與安全檢查和評價費用。
(2) 安全標志的購置以及宣傳欄的設置(包括報刊、宣教書籍、標語的購置)費用。
(3) 安全帶、安全帽及的購置。
5、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6、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7、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8、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9、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1)特種作業人員體檢費用。
(2)辦理安全施工許可證。
(3)與安全員有關的費用支出。
三、 安全生產措施費的管理
1、 安全生產措施費的計提標準、金額、提取、收支、專款專用以及違反約定造成損失后賠償等條款,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中明確規定。工程開工前,項目部需編制工程安全生產措施費使用計劃。
2、 項目部根據施工合同明確的安全生產措施費支付原則,在工程進度請款時,對安全生產措施費用單獨列項請款。項目第一筆安全生產費用的請款,由項目部提供相應金額的安全措施費使用計劃。領款后,項目部必須專款專用,投入到本辦法第三條規定“安全生產費用的開支范圍”要求的安全生產投入中。項目部負責做好安全生產措施費支出的登記臺帳,并負責收集相關費用支出憑證。
3、項目部負責建立項目安全措施費使用臺帳,收集整理過程費用支出憑證,做到專款專用。
第6篇 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1目的
明確參建各單位安全文明施工及環境保護職責,努力創建集團公司一流施工現場,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國電朔州海豐虎頭山風電場一期49.5mw工程各參建單位。
3依據
《中國國電集團公司火電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手冊》。
《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4內容與要求
4.1職責:
4.1.1國電朔州海豐風力發電有限公司對工程建設的安全文明及其環境保護施工負總責。對各參建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進行領導和監督檢查。
4.1.2監理單位受業主委托,對國電朔州海豐虎頭山風電場一期49.5mw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進行全面監督、管理和控制,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4.1.3國電朔州海豐虎頭山風電場一期49.5mw工程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 是工程建設安全管理的組織、發動、協調機構。安全生產委員會由國電朔州海豐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總經理出任主任,其他有關建設、監理、施工、設計單位的現場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4.1.4施工單位應成立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全面領導本單位的安全文明生產工作,同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保證體系和監督體系,做好本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4.1.5監理單位受建設單位的委托,負責工程項目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在工程現場行使安全文明施工監督、檢查職責,并有權提出考核意見。
4.2參建各單位在開工前須與國電朔州海豐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簽訂安全文明施工責任書,明確工程的安全總目標及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調試單位的安全目標、雙方的安全責任、并繳納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施工結束后予以返還。
4.3施工承包商安全生產部門在業務上要接受“虎頭山風電場安全管理委員會”及施工承包商上級安全管理部門雙重領導。
4.4施工承包商對經批準的分包商要加強安全管理,不能以包代管。
4.5在同一區域施工的幾家施工單位,由監理單位組織各施工單位之間相互簽訂《“互不傷害”安全協議》,包括安全文明施工的一些內容。
4.6施工機械之間存在相互交叉作業時,應由監理主持簽訂《機械交叉作業管理協議》。
4.7施工承包單位行政正職對本單位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負責。在抓安全施工的同時抓好文明施工,建立本單位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做到施工技術措施或作業指導書中必須有文明施工要求,認真檢查嚴格考核。
4.8明確劃分文明施工責任區,施工承包單位加強經常性管理,保持責任區的清潔干凈。責任區內設置足夠的文明施工標語、警示牌及規章制度牌。
4.9施工現場的安全欄桿、蓋板等安全設施不得隨意拆除,挪作它用。
4.10施工道路應保持暢通,道路兩側應有排水溝,排水溝0.5米范圍外方可堆放設備、材料、雜物等,路燈及標志齊全完好,路面不得有積水、積油,路面清潔,做好維護保養。
4.11材料、設備擺放整齊、有序,現場拆除的模板、腳手架、扣件等應及時清理回收。
4.12施工現場按規定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做好定期檢查及時更換。
4.13大型腳手架必須由專業人員按標準搭設,并掛牌。井字提升架、提升機等嚴禁載物超長、超寬、超重或載人。
4.14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嚴禁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和安全網,高空施工作業應及時清理安全網內雜物。
4.15保證大型施工機械、設備完好清潔,操作人員持證上崗,非操作人員不得操作。
4.16施工現場要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施工人員應在下班前清理現場,垃圾集中到指定地點,并及時清運。施工過程中的現場雜物、垃圾要隨時清理,杜絕臟亂差現象。
4.17禁止從高處向下拋擲廢料或垃圾,高處作業的廢料或垃圾必須裝袋或裝箱,集中吊運。
4.18施工棄土應及時運至棄土場,棄土場和垃圾專人管理,清運棄土和垃圾的機動車輛要聽從管理人員的指揮。
4.19加強施工用電管理。臨時電源要集中部署、統一接線,標志清楚,定期檢查消缺。臨時照明線、電焊機一、二次線不得亂拉亂接,手持電動工具必須接漏電保護器。
4.20夜間施工必須設置足夠亮度的照明,在特殊場所、潮濕場所、金屬容器內施工必須使用12v的行燈照明,行燈照明線應使用軟橡膠電纜,行燈應有保護罩。
4.21交叉作業施工現場的廢料、雜物清理原則上是誰的誰負責清理,不得借故推諉,分不清的由責任單位清理。
4.22做好成品與半成品保護防止二次污染工作。施工現場嚴禁野蠻裝卸,保護施工設備、材料,愛護公物不得在設備上、墻面上隨意亂寫亂畫。
4.23加強施工勞動紀律,禁止在施工現場打鬧,隨意躺臥,做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加強對現場習慣性違章的管理和考核,特別是嚴禁酒后上班施工。
4.24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工作,建立環境保護責任制,加強宣傳教育工作,使職工自覺執行環境保護措施,在工程建設中防止和盡量減少對施工場地和周圍環境的影響。
4.25各施工單位的施工技術部門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根據施工過程中或其它活動中產生的污染氣體、污水、廢料、粉塵、放射性物質以及噪音、振動等可能對環境造成污染的危害,單獨編制環境保護措施。
4.26各工程項目部在組織安全培訓時,應針對工程的實際,將環境保護的措施和要求以及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知識作為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對職工進行教育。
4.27各工程項目部駐地以及現場辦公區、生活區應采取綠化措施,改善環境。人員活動較多的地區應設置足夠的廢料、垃圾桶和廁所,并有專人清掃,保持現場施工環境衛生。
4.28各工程項目部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應及時清運到指定地點,集中處理,防止對環境造成污染。
4.29各工程項目部的施工、生活用水,應按清、污分流方式,合理排放。
4.30工程施工期間挖、填、平整場地以及土石方的堆放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確定的方案和施工時間段嚴格管理,防止局部水土流失。
4.31各工程項目部在施工中以及竣工后應及時修整和恢復在施工過程 中受到破壞的生態環境,并盡可能采取綠化措施。
4.32對違反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措施,以致造成環境破壞或污染事故的單位和個人,要組織調查,分析原因,按“四不放過”原則處理,追究事故責任,并給予相關施工單位經濟處罰。
第7篇 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檢查獎罰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執行現行法律、法規和上級的有關規定,適應建筑市場形勢的發展變化,全面加強工程管理,努力提高質量、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水平,結合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各級職能人員和有關部門,必須嚴格執行規范、標準和各項規定,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認真及時地組織檢查。檢查時,必須做到實事求是,公正公開,獎罰分明;檢查后,要及時督促有關單位和個人落實整改措施,以不斷提高檢查效果。
第三條 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下屬各單位必須自覺接受檢查組對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情況的全面檢查,服從檢查組所作出的獎罰處理;認真落實各項整改要求和措施,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杜絕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二章 檢查的組織
第四條 檢查機構
檢查組由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分管領導主持,以工程質量部、安全生產管理部、工程技術管理部為主,必要時,抽調區域公司的相關人員參加。每次檢查結束后,由檢查組人員對檢查情況共同進行討論,提出整改意見并按本制度的相關規定進行獎罰。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將檢查結果以通報的形式予以下發。
第五條 檢查時間
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對下屬各單位除了進行不定期的抽查、巡查外,每年組織的大檢查時間另行通知。
第六條 檢查范圍
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所有在建的工程項目。重點是有創優奪杯計劃的工程,省市重點工程,窗口形象工程,有投訴的工程、工程項目綜合管理素質達不到要求的程,以及暴露質量安全不合格點與隱患較多的工程。
第七條 檢查內容
(一)質量檢查分土建實體質量、幕墻及鋼結構工程、水電安裝工程和技術資料管理等四大部分。
(二)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分安全管理機構設置,簽訂《質量安全生產責任書》、《綜合治理責任書》,安全技術資料臺帳,腳手架工程,“三寶”、“四口”、臨邊防護,臨時施工用電、施工機具,文明施工等九大部分。
(三)cis公司形象執行情況。
(四)檢查以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工程質量控制資料,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工程實體,行為規范,目標實施,以及執行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有關制度與規定等為重點。
第八條 檢查依據
檢查依據現行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工程質量為2002版《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以及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程序文件》、《管理手冊》、《管理記錄》、《項目管理制度》和《企業技術標準》等相關制度和文件的規定與要求進行。
公司工程管理部為實施本細則的職能管理部門。依照本細則履行日常檢查和對違章行為處理的職能。
公司下屬各分支機構和項目部履行日常檢查時,可參照本細則實施處罰。
第九條 檢查方式
檢查主要采取實測實量、現場目測,查現場、查記錄等常用方式,并逐步與國家建設部、省建設廳等上級組織的檢查接軌,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用超聲波檢測儀等設備對在建工程進行檢查檢測。
第三章 獎勵
第十條 在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組織的大檢查中,獲質量、安全前三名的項目,每次分別給予5000元、3000元、2000元的獎勵。
公司職工對企業質量、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經實施而取得顯著效果的,公司給予其經濟獎勵如下:(以書面建議為準,并經所在項目部核實上報公司工程部承辦)
1、獲一等獎者,獎勵5000元;
2、獲二等獎者,獎勵3000元;
3、獲三等獎者,獎勵1000元;
第四章 處罰及處罰程序
第十一條 對不能滿足合同要求,在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質量、安全檢查中被評為不合格工程項目予以罰款2至10萬元,對所在的區域公司也要追查管理責任,予以罰款500至l萬元。
在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組織的大檢查中,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倒數后三名的項目部每次分別給予5000元、3000元、2000元的處罰。
第十二條 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質量、安全檢查及抽查中存在問題的項目部,必須按照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出具的整改通知單組織整改,區域公司要負責進行督促并在規定的時間內予以落實,對整改內容逐項逐條進行驗收,并把每項的整改結果拍成照片,寫好整改報告,由區域公司第一責任人簽字并蓋區域公司公章后報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部備案,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部根據實際情況再做最后復查,對凡出具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經復查仍不合格的項目部,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的項目部進行加倍處罰,并繼續整改。;第二次復查時仍未整改的要加倍處罰,依此類推,直到整改落實為止;同時對在第二次復查時仍不合格的項目部,將暫停工程款的撥付及其他相關事務的辦理,直至整改合格為止。并且對區域公司予以1000至l萬元的處罰。
對沒有按整改單要求時間內及時將整改結果報告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部,或整改不力、弄虛作假的,對區域公司罰款2000元,對項目部進行如下處罰:
1.涉及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方面存在的問題每項處罰2000元。
2.涉及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方面存在的問題每項處罰1000元。
3.涉及工程施工質量方面存在的問題每項處罰1000元。
4.涉及cis公司形象方面存在的問題每項處罰1000元。
第十三條 對質量、安全事故及受到通報批評情況,隱瞞不報、虛報的,每起對區域公司罰1萬元,對項目部加倍處罰。
第十四條 在執行處罰時,檢查人員應對違章行為進行取證作為處罰依據。
第十五條 檢查人員在檢查、取證和處罰過程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干擾,否則將加重處罰。
第十六條 檢查人員對現場進行安全、質量檢查的同時,應對違章人員進行糾正或者追究其安全、質量事故責任同步實施,及時發出整改通知書或停工通知書。
第十七條 在執行項目部安全、質量檢查時,項目部存在安全、質量隱患的,檢查人員應出具整改通知書,整改通知書一式兩份,并由執行人和被查的項目部經理或管理人員簽名確認,一份由公司工程管理部錄入檔案,作為對項目部復查時的憑證,另一份留項目部作為整改的依據。若項目部經理和管理人員不在現場或拒絕簽名確認,執行人雙簽見證,實行留置送達。
第十八條 由檢查人員對違章行為出具處罰單。處罰單一式三聯,一聯交被處罰項目部經理作為處罰的憑據;一聯公司工程管理部留底;一聯送公司財務部。
第十九條 被處罰的項目部,如果對處罰有異議的,可在被處罰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公司主管領導提出書面申訴。申訴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經查實確屬依據不足處罰錯誤的,應取消或變更處罰紀錄,并書面通知各相關單位予以更正。
第一節 工程質量
第二十條 土建實體質量
(一)砼工程
1、施工現場澆搗自拌混凝土時,未根據砂、石實際含水率,把試驗室砼級配調整為施工配合比的,配合比未掛牌施工的,各罰款200元。
2、嚴格計量制度,如發現不按規定計量拌制混凝土、砂漿的罰款500元。
3、加強混凝土配合比和坍落度的抽檢工作并做好記錄,每次澆搗混凝土未按規定抽檢或記錄的罰款100元。
4、認真做好試塊登記、保養工作,及時運送試壓,不得任意涂改數據,發現違反的罰款200元。
5、認真按規定要求制作混凝土試塊,如發現未按規定制作試塊,或有多余、空白試塊的,每組罰款1000元。
6、任意一組試塊低于規范規定最低值要求的,每發現一組罰款1000元。
7、凡混凝土試塊強度達到設計強度200%以上的,每組罰款500元。
8、梁、柱上蜂窩面積大于500cm2,基礎、墻、板上蜂窩面積大于1500 cm2的,每處罰款100元。
9、梁、柱孔洞面積大于40 cm2,基礎、墻、板上孔洞面積大于100 cm2的,每處罰款200元。
10、梁、柱主筋露筋長度大于10cm的,每處罰款100元。
11、梁、柱、樓梯縫夾渣層長度超過20 cm,深度超過保護層的每處罰款100元。
12、梁、柱炸模的面積大于50 cm2,厚度大于3.5cm,基礎、墻、板炸模的面積大于100 cm2,厚度大于4 cm的,每處罰款100元。
13、墻、柱垂直度每層超過15mm或全高超過30mm的,必須返工重做并罰款1000元。
14、梁、柱、墻壁斷面尺寸大于15mm或小于10mm的,每處罰款500元。
15、梁、柱鋼筋偏位,造成保護層厚度超過規范規定的,每處罰款100元。
16、砼施工縫未按規范或設計要求留置的,每處罰款500元。
17、使用直徑不符合要求或嚴重腐蝕、生銹鋼材的,每批次罰款500元。
18、鋼材焊接接頭軸線偏位,彎折角、搭接長度不符合要求的,每一批次罰款100至300元。
19、箍筋彎鉤小于135度,彎鉤平直度小于10d的,每一批次罰款100至300元。
20、鋼筋箍筋按規定或設計要求應加密部位而未加密的,每處罰款100至300元。
21、鋼筋錨固長度不夠的,每處罰款100至300元。
22、鋼筋未按要求設置保護層墊塊的罰款200至500元。
23、同一區段內接頭未按規定和設計要求錯開的,每一批次罰款200元。
24、衛生間四周無翻邊的罰款200至500元。
25、現澆砼屋面沿溝落水頭子未預埋的罰款200至500元。
26、預埋件位置不正確或漏埋造成后鑿現象的罰款200至500元。
27、在砼子分部實體質量檢查中存在不合格檢驗批的,每一批次罰款2000至5000元。
(二)砌體工程
1、砌筑砂漿攪拌時不按規定掛牌的罰款500元。
2、凡不按規定制作砂漿試塊,多做或漏做的,或采用有底試模制作試塊的,每發現一組罰款1000元。
3、任意一組試塊強度小于設計強度75%的,每組罰款1000元。
4、砂漿試塊強度達到設計強度200%以上的,每組罰款500元。
5、砌體砂漿飽滿度抽查達不到80%的,每組罰款500元。
6、砌體轉角處斷開且不留斜槎,又不按規定設置拉結筋的,每處罰款200至500元。
7、水平灰縫平直度偏差大于12mm的,每處罰款100至200元。
8、砌體水平灰縫厚度偏差(1皮磚)大于12mm的,每處罰款100至200元。
9、砌體垂直度偏差大于8mm的(用2m直尺檢查),每處罰款100元;大于15mm的,每處罰款200元。
10、砌體表面平整度偏差大于12 mm的,每處罰款100至200元。
11、砌筑時發現干磚上墻的,每一批次罰款200元。
12、構造柱處砌體未按規定留置馬牙槎或未設置拉結筋的,每一批次罰款200至500元。
13、磚墻上留置洞口寬度超過300mm未設置過梁的,每根罰款100元;擱置長度不足的,每批罰款500元。
14、陽臺隔墻和扶手與墻體之間的連接部位未按規定采取可靠拉接措施的,每處罰款200元。
15、磚砌體內管槽未用切割機切割而直接鑿槽的,每處罰款100元。
16、砌體同縫五皮磚以上的,每次罰款100元。
17、在砌體子分部工程實測實量檢查中存在不合格檢驗批的,每一批次罰款2000至5000元。
(三)樓地面工程
1、地坪嚴重起殼、起裂、起砂面積大于200cm2的,每一批次罰款200至500元。
2、凡有排除積水要求的房間、陽臺、四周墻面及地面,滲漏或倒泛水的,每一批次罰款100至300元;嚴重者應返工重做并罰款1000元。
3、在同一樓層內踢腳板凸出墻面、厚度不均勻,比規定出墻厚度(水泥踢腳線6至8 mm),板塊8至10 mm)超過5 mm的,踢腳線空鼓長度超過50 cm的,罰款100至300元;嚴重者應返工重做并罰款1000元。
4、在一個梯段內整體樓梯踏步相鄰兩步寬度和高差超過20mm,板塊樓梯相鄰兩步高差超過15 mm的罰款200至500元。
5、水磨石地坪四邊和陰角處發現有明顯接槎痕跡或高低不平現象的罰款200至500元。
6、大開間樓地面面層施工未按規范規定或設計要求做分隔處理的罰款200至500元。
7、管子四周未按要求設置錐體的罰款200至500元。
8、在完工的樓地面上拌和或傾倒砂漿的罰款200至500元。
(四)門窗工程
1、門窗樘子未按設計要求的水平標高或平面位置安裝,偏差大于50 mm的,每樘罰款100元。
2、木磚、木門窗樘子防腐處理、固定木門窗樘的木磚不符合設計要求的罰款200至500元。
3、固定鋼門窗樘的組合鐵件和鐵腳未按設計和規范規定設置的罰款200至500元。
4、木門窗扇安裝縫過大造成透亮的罰款200至500元。
5、安裝木門窗木螺絲用榔頭打入全部深度或安裝鋼門窗將鐵腳敲彎的,每處罰款100元。
6、鋁合金、塑鋼門窗固定件未按規定固定的罰款200至500元。
7、鋁合金、塑鋼門窗開啟不靈活,拉手、扶手、鎖具等安裝不牢固的罰款200至500元。
8、鋁合金、塑鋼門窗邊框滲水的罰款500元。
9、門窗嚴重污染或發現有氧化、刮磨痕跡等問題的罰款100至500元。
(五)裝飾工程
1、內粉刷墻面、柱面、墻裙等粉刷起殼、裂縫,面積超過400 cm2的罰款200至500元。
2、平頂粉刷起殼造成脫落的罰款200至500元。
3、管道后墻面未粉刷或嚴重凹凸不平的,每處罰款200元。
4、門窗洞口及墻面轉角處未做護角或不按規范規定粉護角的罰款500元。
5、外墻的窗臺、雨蓬、陽臺、腰線等凸出墻面處未做滴水線(槽)的罰款100至300元;女兒墻壓項坡向朝外墻面的罰款500元。
6、墻面刷漿(噴漿)油漆嚴重掉粉、起皮、漏刷和透底等,面積超過1000 cm2的,每處罰款200元。
7、外墻面磚、室內瓷磚、地磚起殼空鼓面積累計超過1 m2,或超過10處以上的罰款500元。
8、外墻開裂或滲水或外墻涂料存在明顯色差的罰款200至500元。
9、樓梯底板下未做滴水線的罰款200至500元。
10、外窗盤(臺)未做凹槽的,每處罰款100元;外窗盤(臺)高于窗框的,每處罰款100元。
(六)屋面工程
1、屋面滲漏的,不論范圍大小,每處罰款500元。
2、屋面和檐溝流水坡向不正確造成積水深度超過5mm的罰款200至500元。
3、剛性層面分倉縫脊相鄰高低差大于20mm的罰款100至300元。
4、剛性屋面面層與女兒墻、煙囪、水箱、管道等交接處未按規定做泛水或高度低于250mm的罰款500元。
5、相鄰隔熱板高差超過8mm的罰款100至300元。
6、剛性防水層與墻面連接處未按規定脫開,未用柔軟材料填縫的罰款200至500元。
7、未按要求設置排氣孔的罰款200至500元;嚴重者返工重做并罰款1000元。
第二十一條 幕墻及鋼結構工程
1.幕墻、鋼結構預埋件尺寸不一,安裝位置欠準確,偏差超出規范控制要求允許偏差外50%的;預埋有困難時,未經協商擅自將錨筋割除的;罰款800元。
2.幕墻框架安裝時,水平度、垂直度、對角線差和直線度超出規范控制要求允許偏差外50%的;罰款200元。
3.立柱與連接件之間等未設置絕緣墊片或采取其它防腐蝕措施;玻璃幕墻的主柱與橫梁接觸處,未按要求設置具有壓縮性的軟質橡膠墊片的;罰款500元。
4.雨季強行露天施工耐候密封膠,對密封膠施工條件不重視的。耐候硅酮密封膠施工不密實,封堵不嚴或長寬比不符合規范要求的;罰款500元。
5.連接固定橫梁的連接件、規格、品種、數量不符合設計要求,連接件安裝不牢固、有松動的,與龍骨焊接時焊縫不飽滿、出現咬肉、夾渣的;罰款500元。
6.使用過期的結構硅酮和耐候硅酮密封膠;且膠未完全固化時挪動構件的;罰款1000元。
7.未按建筑防雷設計規范進行防雷接地施工的;罰款500元。
8.鋼結構施工過程中焊條使用錯誤的;焊材未按要求妥善保管的;罰款200元。
9.高強螺栓未按規范要求施擰的;螺栓擰緊后的扭矩值不符合規定的;外露絲扣不符合要求的;罰款1000元。
10.應該進行預拼裝而未進行拼裝的;罰款1000元。
11.焊接環境、坡口角度、焊接工藝不符合要求的;罰款500元。
12.焊接前,焊縫處未清理干凈;焊劑、焊絲、焊條與母材不相匹配的;罰款500元。
13.孔徑或孔距有偏差時,擅自使用氣焊或電焊擴充,重新制孔的;罰款1000元。
14.現場焊接存在有:焊瘤、夾渣、氣孔、沒焊透、咬邊、錯邊、焊縫尺寸偏差大、不用引弧板、焊接變形不矯正、飛濺物清理不凈等情況的;罰款500元。
15.鋼構件吊裝前未通知驗收,高強度螺栓連接面處理達不到規范規定要求;罰款1000元。
16.襯墊板規格不符合要求的;焊接時弧頭弧尾不加引熄弧板的;罰款600元。
17.發現安裝尺寸有偏差,私自改變連接位置或尺寸進行安裝的;罰款1000元。
18.鋼結構的防腐未經過底漆、過渡層、中間層及面層等四道程序的罰款;800元。
19.防火涂料施工工藝、涂飾順序、方法、厚度、表面平整度不符合要求的;罰款500
20.鋼結構涂裝配料時,任意摻合催干劑、稀釋劑的;罰款800元。
21.鋼結構和幕墻單位對本身安裝完畢后的產品未進行有效的保護的;罰款500元。
第二十二條 安裝工程
(一)暖衛工程
1、經查未按設計要求施工,未經設計同意而任意更改管材、管徑及管件的罰款2000元。
2、未經設計及業主同意而私自改變管道走向的,一旦發現罰款1000元。
3、給排水管道吊支架未按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企業技術標準》要求設置的罰款500元。
4、鍍鋅鋼管采用焊接的,每處罰款200元。
5、塑料排水管未按設計要求及位置裝設伸縮節,橫管間距大于4m的罰款500元。
6、給排水立管垂直度,碳素鋼管,lipvc管每米長度偏差大于4mm的,每根罰款100元;消火栓安裝高度超過規范要求的罰款200元。
7、給排水,空調冷凝水管道的坡度應按設計要求施工,如發現未按此要求安裝的,發現一處罰款100元;發現倒返水的罰款500元。
8、地漏安裝高于排水表面(按設計或規范要求找坡)10mm以上或低于排水表面20mm以上的,每處罰款100元。
9、地下室、水箱、屋面未設置剛性防水套管的,每處(個)罰款200元。
(二)電氣工程
1、管子進入箱子,盒內金屬電線管不套絲,未用鎖緊螺母,pvc穿線管不帶杯梳的罰款200至500元;嚴重者返工重做并罰款1000元。
2、電線管、焊管嚴禁對口焊接連接,鍍鋅和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金屬導管采用套管焊接連接的罰款200至500元;嚴重者返工重做并罰款1000元。
3、用氣焊、電焊在金屬盒子,箱上開孔的,每處罰款200元。
4、管道和管線經過建筑物伸縮縫,沉降縫處未有補償裝置的,每處罰款500元。
5、焊接圓鋼接地跨接線時,應在圓鋼兩側施焊,如采用電焊焊接束節來代替接地跨接線的罰款200至500元。
6、bvr多股接地軟線進入插座盒或箱內未經搪錫的罰款200至500元;嚴重者返工重做并罰款2000元。
7、單相兩孔插座、單相三孔插座及三相四孔插座、相線、pe線、pen線接錯位置的,每處罰款100元。
8、埋入墻內的電線管,未按規范深度埋設,或突出墻面的,每處罰款100元。
9、埋設管子在輕質墻體上任意開鑿橫槽的罰款1000元。
10、吊頂內電線管敷設不按規范施工,隨意固定在土建輕鋼龍骨上的罰款200至500元;嚴重者返工重做并罰款1000元。
11、屋面有避雷裝置且有金屬管道,金屬欄桿和設備,一定要與避雷裝置可靠焊接,并且要有明顯焊接點(標志),未按規定施工的罰款1000元。
(三)資料
1、資料應與工程施工進度同步,并且要分類整理歸檔,未及時收集整理歸檔成冊的罰款500元;在大檢查中發現資料未及時收集整理歸檔成冊的罰款1000元。
2、材料必須要有出廠合格證,質保單及檢測報告,每批進料都應送材料檢驗報告給監理簽字,然后方能使用,違反程序的,每一批次罰款1000元。
第二十三條 技術資料管理
1、技術資料必須完整、準確、系統,必須及時分類整理,發現未作匯總、整理、歸檔的罰款1000元。
2、發現質量記錄弄虛作假的罰款5000元。
3、無圖紙會審記錄的罰款500元。
4、工程測量定位記錄無定位依據或未能及時簽字蓋章的罰款100元。
5、樁基資料在時間超過樁基工程完工后30天內未能及時收集、匯總和整理,或質量保證資料不符合規范要求的罰款500至1000元。
6、驗槽記錄中各方責任主體簽字等手續不齊全的罰款200至500元。
7、施工材料、預制構件無出廠合格證或試驗報告的,每一批次罰款500元;按規定應送樣試驗的材料未經試驗用于工程(包括先使用后復試)的,每一批次罰款1000元;對不合格材料構件未作退場處理的,每一批次罰款1000元。
8、隱蔽工程檢查記錄(基礎和主體結構鋼筋工程、鋼結構工程、防水工程、裝飾工程等),每缺一項罰款100元;對未經隱蔽工程驗收、復核,或驗收中存在問題未經整改認可的驗收批、分項工程而進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必須補驗并罰款200至1000元;監理單位未能及時簽字蓋章且不能提供監理簽收記錄的罰款1000元。
9、施工記錄(砼施工記錄、結構吊裝記錄、現場施工預應力記錄、工程質量事故處理記錄等)不齊全的,每缺一項罰款500元。
10、沉降觀測記錄未按規范要求進行測量的罰款100元;弄虛作假的罰款1000元。
11、無中間結構驗收記錄的罰款1000元;驗收記錄中各責任主體簽字等手續不齊全的罰款500元。
12、施工現場未設立養護室的罰款1000元;養護室未按規定設置的罰款200元。
13、項目部未配備游標卡尺、鋼卷尺、百格網、坍落度筒、靠尺、塞尺、陰陽角尺和焊接檢測設備的,每缺一件罰款100元;缺水準儀、臺秤的,每缺一件罰款500元;以上設備未經有資質單位檢測的罰款100至500元。
14、項目部管理組成人員未經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或區域公司審批的,罰款1000元;項目部組建完成后,出現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質量員不到位的,每人罰款1000元,限期不到崗的再次予以處罰;檢查中發現以上人員崗位證書或職稱證書弄虛作假的,每人罰款1000元。
15、項目部在未辦理施工許可證、質量監督手續的情況下擅自開工的罰款5000元:未辦理開工報告擅自開工的罰款2000元。
16、工程未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用投標時技術方案代替的罰款5000元。
17、工程必須按規定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未編制的,每項罰款2000元。
18、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未經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審批的,每項罰款1000元。
19、現場施工未按專項方案實施的罰款500至1000元。
20、項目部現行相關驗收標準、施工規范、規程不齊全的罰款100至500元。
21、技術交底記錄出現缺項的,每缺少一項罰款100元。
第二節 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第二十四條 安全管理機構設置
1、各區域公司未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未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不少于2名)罰款1至2萬元。
2、建筑面積在1萬m2及以下的工程,未按規定配備1名及以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罰款1萬元。
3、建筑面積在1至5萬m2的工程,未按規定配備2名及以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罰款1至2萬元。
4、建筑面積在5萬m2以上的工程,至少配備3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成立安全管理組并設置安全管理主管,未按規定設置的,每缺一名罰款1至2萬元。
第二十五條 簽訂《質量安全生產責任書》、《綜合治理責任書》
1、直屬項目部開工10天內未與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簽訂《質量安全生產責任書》、《綜合治理責任書》而擅自施工的罰款1000元。
2、區域公司與項目部未簽訂《質量安全生產責任書》、《綜合治理責任書》的,對區域公司有關責任人罰款1000元。 .
3、項目部未與各班組簽訂《質量安全生產責任書》、《綜合治理責任書》的,每缺一個班組,對項目部罰款500元。
4、項目部各班組未與每個職工簽訂各類責任書的,每缺一個罰款50元。
第二十六條 安全技術資料臺帳
l、安全技術資料臺帳內容不全面或者未建立臺賬的罰款500至2000元。
2、應編制的安全專項方案未編制的,每缺一項罰款500元。
3、按規定要求須專家論證的專項方案未經論證的罰款1000元。
4、項目開工前安全專項方案未經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審批的罰款1000元。
5、未對新進場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及安全技術交底的項目部,予以1萬元的罰款。三級安全教育或安全技術交底不全的,每缺一人罰款100元(累計不超過1萬元)。
6、未通過各地安監部門開工前安全生產條件審查而擅自開工的罰款2000元。
7、未與每個工人簽訂勞務用工合同的,每缺一人罰款100元。
8、未對本工程的環境因素、危險源進行識別、評價的罰款1000元;進行了識別、評價但未做好管理方案的罰款500元。
9、對檢查的整改回執未作回復的項目部罰款1000元。
第二十七條 腳手架工程
1、二層結構以下(包括架空層),無外腳手架施工的,建筑面積5000 m2以內的罰款5000元;5000 m2以上的罰款1萬元。三層樓面以上無外腳手架施工的,5000 m2以下的罰款1.5萬元;5000至3萬m2的罰款2萬元;3萬m2以上的罰款3至5萬元。
2、懸挑腳手架腳手片必須層層滿鋪,每缺一排架罰款2000至5000元。
3、落地式外腳手架主體施工時,底排必須滿鋪,操作層必須滿鋪三排,中間可隔排鋪設,每缺一排罰款1000至2000元;進入裝飾階段必須層層滿鋪,每缺一排罰款1000至2000元。
4、外腳手架底排及頂排必須設置內封閉,中間每隔三步設置一道內封閉,每缺一道內封閉罰款1000至2000元。
5、腳手架安全網局部缺少或封閉不嚴密的罰款200至1000元;嚴重缺少或未張掛安全網的罰款5000至1萬元。
6、腳手架未按規定設置拉結點的,每缺一道罰款100元。
7、腳手架未進行驗收而先行使用的罰款1000元。
8、腳手架剪刀撐未連續設置的罰款1000元。
9、搭設拆除腳手架未系安全帶的,每人次予以罰款200元。
10、腳手架搭設與專項方案不符的罰款2000至3000元。
11、落地式外腳手架底部未作硬化處理的罰款1000至2000元。
第二十八條 “三寶'、“四口'、臨邊防護
1、進入施工現場未戴安全帽的,每人每次罰款50元,管理人員罰款100元;赤膊、穿拖鞋上班的,每人每次罰款100元;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的罰款500元。
2、進行登高架設作業未系好安全帶的,每人罰款200元。
3、未使用合格安全網的罰款1.5元/m2 (按外腳手架面積計算)。
4、樓梯未設置1.2 m高防護欄桿和30cm高踢腳桿的,每缺一處罰款100元。樓層臨邊防護未及時設置的,每層罰款1000至2000元。
5、電梯井口未設置1.5 m高防護柵門,其中底部18cm未設置踢腳板的,每缺一處罰款100元。
6、電梯井內自二層樓面起不超過二層(不大于10 m)未設置一道安全網或隔離層的,每缺一道罰款100元。
7、1.5 m2以內的預留洞口、坑井未用固定蓋板防護,每處罰款100元。1.5 m2以上的洞口,四周未設18cm高踢腳桿和0.6 m、1.2 m兩道水平桿的,每缺一個洞口罰款200元。
8、進出建筑物主體通道口、井架或物料提升機進口處、外用升降機進口處未按規定搭設防護棚的,每缺一處罰款500元。防護棚搭設不規范的罰款100至300元。
9、砂漿機、攪拌機、鋼筋加工場地和木工加工場地等未按規定搭設防護棚的,每缺一處罰款50至1000元。
10、進出通道口未掛設安全通道牌的,每缺一塊罰款100元。
11、陽臺臨邊未設置1.2 m和0.6 m兩道水平桿的,每缺一處罰款200元。
第二十九條 臨時施工用電
1、在臨近高壓線旁的腳手架必須有規定距離,未達到規定距離時必須有嚴密的防護措施,無防護措施或防護不嚴密的罰款1000至2000元。
2、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系統未采用三相五線制的罰款5000元。
3、總配電箱、分箱、開關箱進出線混亂,電線破損或鉤掛接線的罰款500元。
4、電線從配電箱側向或上面引進的,每發現一處罰款100元;配電箱無門無鎖、無防雨措施的,每處罰款200元;其它金屬絲代替電熔絲的,每根罰款200元。
5、臨時用電系統未做到“三級配電、三級保護”的罰款1000元。
6、未執行“一機、一閘、一保護、一箱”的罰款1000元。
7、動力配電箱和照明配電箱混用的罰款500元。
8、配電箱內無線路圖,無維修表,無責任人,無用途標識的,每項罰款100元;配電箱搭設高度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款100元。
9、保護零線未接至每一臺用電設備金屬外殼(包括配電箱)的,每缺一處罰款200元。
10、與電氣設備相連的保護零線使用截面小于2.5mm絕緣多股銅線的罰款200元。
1 l、保護零線與電氣設備連接未采用銅鼻子可靠連接的,每發現一處罰款50元。
12、分配電箱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得大于50ma,開關箱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得大于30ma,手持電動工具的漏電保護器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得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均應小于0.1s,違反以上規定的罰款200元。
13、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和金屬支架未作保護接零的罰款200元;未使用三芯橡皮護套電纜,而使用花線和護套線等的罰款500元;導線隨地拖拉或纏繞在腳手架等設施構架上的罰款200元。
14、架空線路未設在專用電桿上,而架設在樹木、腳手架等處的,每發現一處罰款500元。
15、架空線路未裝設橫擔、絕緣子并未采用絕緣導線的,每缺一項罰款200元。
16、設備容量大于5.5kw的動力電路未加設自動開關電器或降壓啟動裝置的罰款200元。
17、配電室內配電屏的正面操作通道寬度不小于1.5m,前面及兩側操作通道不小于1m,配電室的高度不小于3m。違反以上規定的罰款500至1000元。
18、總配電室無維修制度、無禁令標志牌、停送電無專人負責的罰款200至500元。
19、總配電室內未配備絕緣滅火器材的罰款500元。
第三十條 施工機具
(一)物料提升機
1、未使用建設主管部門鑒定或認可的定型產品,而使用自制物料提升機的罰款1000元。
2、物料提升機未懸掛驗收合格牌、最大起重量牌和安全警告標志的罰款100元。
3、物料提升機必須要有斷繩保護裝置、安全停靠裝置、上極限限位裝置,30m以上高架提升機還必須有下極限限位裝置、緩沖器和超載限制器,違反以上規定的罰款200元。
4、采用纜風繩固定架體的,纜風繩必須采用直徑大于9.3mm的圓股鋼絲繩,提升機架體高度在20m以下時設一組(四根),20至30m設二組,違反以上規定的罰款500元。
5、纜風繩應在架體四角同一水平面上對稱設置,與地面夾角在45度至60度之間,地錨應采用不少于2根鋼管(直徑48至53)并排設置,間距不小于0.5m,打入深度不小于1.7m,樁頂部應有纜風繩防滑措施。違反以上規定的罰款100元。
6、纜風繩有接頭的,每根罰款200元。
7、高架提升機無連墻桿或連墻桿設置不規范的罰款500至1000元。
8、提升鋼絲繩有毛刺、斷股、變形、缺油、銹蝕等現象或不符合國家標準,無合格證的罰款500元。
9、卸料平臺兩側無防護欄桿、無防護門的,每缺一處罰款200元。
10、工作人員違章乘坐吊籠上下的,每人每次予以罰款500元,并對開機人員罰款200元。
11、物料提升機應安裝避雷裝置,引下線應單獨鋪設并保證電氣連接,不得借用提升機立桿作引下線,違反以上規定的罰款500元。
12、卸料平臺與外腳手架連接在一起的罰款500元。
(二)外用電梯(人貨兩用梯)
1、吊籠未設斷繩保護裝置和限速器等安全裝置的,每缺一項罰款500元。
2、吊籠門無電氣或機械式連鎖裝置的罰款200元。
3、卸料平臺兩側無防護欄桿、無防護門的,每缺一處罰款200元。
4、電梯司機無證上崗的罰款500元。
5、未設置起重量限制器的罰款100元。
6、安裝拆卸隊伍未具備相應專業資格的罰款1000元。
7、電梯安裝拆卸前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的罰款1000元。
8、電梯安裝完畢后無項目部、區域公司、安裝單位驗收簽字,而擅自使用的罰款1000元。未經當地勞動部門(行業主管部門)驗收后投入使用的,罰款3000至6000元。
9、外用電梯應安裝避雷裝置,引下線應單獨鋪設并保證電氣連接,不得借用提升機立桿作引下線,違反以上規定的罰款500元。
10、安裝、拆卸前,甲、乙雙方未單獨簽訂安全合同的,罰款5000至1萬元。
11、使用后無例保記錄、防墜落試驗等其它違章違規行為的,罰款200至500元。
(三)塔吊
l、未設置吊裝區域的罰款300元。
2、安裝拆卸隊伍未具備相應專業資格的罰款1000元。
3、塔吊指揮、司機無證上崗的罰款500元。
4、塔吊指揮工作時未使用旗語或對講機的罰款500元。
5、塔吊安裝完畢后無項目部、區域公司、安裝單位驗收簽字,而擅自使用的罰款1000元。未經當地勞動部門(行業主管部門)驗收后投入使用的,罰款3000至6000元。
6、塔吊應安裝避雷裝置,引下線應單獨鋪設并保證電氣連接,不得借用立桿作引下線,違反以上規定的罰款500元。
7、塔吊卸平臺嚴禁使用鋼管搭設,違反規定的罰款1000元。
8、安裝、拆卸前,甲、乙雙方未單獨簽訂安全合同的,罰款5000至1萬元。
9、使用后無例保記錄、起吊試驗等其它違章違規行為的,罰款200至500元。
(四)平刨機
1、平刨防護裝置未設防護罩,刨刀未設護手裝置的,每缺一項罰款200元。
2、平刨金屬外殼未接零保護的罰款200元。
3、使用平刨、圓盤鋸合用的一臺電機的多功能木工機械的罰款500元。
(五)圓盤鋸
l、鋸片未設防護罩,上方未設防護擋板,傳動部位未設防護罩的,每缺一項罰款200元。
2、圓盤鋸金屬外殼未接零保護的罰款200元。
(六)鋼筋機械
1、鋼筋機械未做好保護接零的罰款200元。
2、鋼筋冷拉作業區和對焊作業無防護措施的罰款200元。
3、鋼筋機械的傳動部位未裝設防護罩的罰款200元。
(七)電焊機
1、電焊機未做好保護接零的罰款200元。
2、未使用電動開關的罰款100元。
3、焊把線未使用橡皮電纜的罰款200元。
4、電焊機無防雨措施的罰款100元。
(八)攪拌機
1、攪拌機未做好保護接零的罰款200元。
2、操作手柄未設保險裝置的罰款200元。
3、料斗保險鉤缺少或已損壞的罰款200元。
(九)氣瓶
1、各氣瓶間距應大于5m,距明火應大于10m,違反以上規定,而且無隔離措施的罰款200元。
2、氣瓶使用和存放時平放的罰款100元。
3、各種氣瓶應設置危險品倉庫分別存放,不得在強烈的陽光下曝曬,違反以上規定的罰款1000元。
4、氣瓶未裝防震圈和安全防護帽的罰款200元。
第三十一條 文明施工
1、對未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影響周圍居民,引起居民投訴或被新聞曝光通報批評的罰款5000元。
2、臨街建筑進出口大門口往里延伸15 m以內(包括材料運輸大門),地面必須硬化,如不按此規定的,除責令其地面硬化外,罰款2000元。
3、施工現場作業區及生活區主干道路未進行硬地坪施工的罰款1000元;場內積水現象嚴重的罰款500元。
4、生活用水及施工用水不得隨意外排,不按規定排放污水而被有關部門批評的罰款1000元;大門口未設洗車臺的罰款500元。
5、生產、生活、辦公、娛樂設施不全的,除責令項目部增設外,視情罰款200至1000元;用鋼管、毛竹及竹片等搭成簡易工棚作宿舍的,除責令返工外,罰款5000元。
6、衛生管理未分區包干的,垃圾未集中堆放、未及時清運的罰款200元。
7、食堂衛生(灶臺、炊具、工作服等)不清潔的罰款100元;炊事員無健康證的,每人罰款200元;食堂無衛生許可證的罰款1000元;食堂無管理制度的罰款200元;現場未設茶水間(亭)的罰款500元。 。
8、廁所、浴室不衛生,不潔凈的罰款100至200元;無衛生保潔制度的罰款200元;未落實保潔責任人的罰款100元。
9、宿舍不清潔的視情罰款200至300元;宿舍未建立管理制度的罰款100元;宿舍發現煤氣灶具的,每只罰款100元。
10、未建立門衛的罰款200元;門衛制度不齊全,執行不嚴的罰款100元。
11、工地未實行佩卡上班制度的罰款500元;發現不佩卡的,每人每次罰款5元。
12、未設保健箱、急救器械,急救人員未經過培訓的等,每項罰款100元。
13、未及時整理文明施工管理臺帳的罰款200至500元。
14、職工在禁煙區內吸煙的,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元;隨地大、小便的罰款20至100元;高層建筑未設置小便處的罰款500元。
15、現場焚燒有毒物質的罰款200元。
16、在建建筑物內住人的罰款2000至5000元。
17、廚房與廁所距離小于20 m的罰款200元。
18、施工現場未按規定配備足夠數量滅火器的,每缺一只罰款100元。
19、高層建筑未設置隔層消防水泵的罰款2000元。
20、對未建立區域公司至項目部至班組及責任人的消防安全管理體系、消防制度不健全、責任制不落實、消防器材不按規定配備的區域公司予以批評和警告。對發生火災事故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項目部 處以5000至l萬元罰款,并對區公司追究管理責任,處以1000元罰
款。
第三節 cis公司形象
第三十二條、總則
1.進入工地現場,首先要塑造企業的品牌形象,實施 ci 形象工程。
2.凡是工程規模在 500 萬以上的工程, 都要實施 ci 形象規范的管理。
3. 施工產值 500 萬元以上(含 500 萬)施工現場大門,必須參照公司ci 形象設計,制定統一格式。
4 .未實施 ci 形象工程的項目,施工組織設計不予審查和審批;
5 .未實施 ci 形象工程的項目,可暫停辦理公司相關業務及評先進單位。
第三十三條 罰款細則
1.施工現場大門未按公司規定施工處罰1000元。大門未設置企業標志的罰款300元。二側未設置八牌二圖和工程簡介處罰500元/項。
2.辦公室、食堂、廁所、倉庫等門口未設置標識牌處罰100元。
3.會議室、辦公室、民工學校等未設置相應標識牌、相關制度牌的處罰200元/項。
4.現場材料堆放、設備未按施工平面圖堆放整齊的,每處罰款300元;未設標識牌的,每處罰款50元。
5.施工現場未設置安全警示牌處罰200元。
6.施工現場未設置安全標語、安全標志布的罰款500至2000元。
7.鋼筋、木工加工棚、二級配電箱防護棚未按公司規定設置處罰500元/項。
8.項目部辦公區未設置環境綠化處罰1000元。施工現場未設置綠化布置的罰款500元。
9.圍墻施工不按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統一格式設置的罰款1000元;沿街路段(圍墻頂)不設彩燈的罰款200元;圍墻高度不符要求的,除責令其加高外,罰款500元。
10.在建工程臨街建筑各立面未懸掛宣傳企業形象和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橫幅的處罰500元。
11.臨街圍墻應設置文化欄,畫面清晰,字體工整,充分體現企業文化形象,未設置處罰500元/項。
12、所有工地均應設置公司ci形象設計規定的相關圖、牌、欄,每缺一項罰款200元。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由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工程質量管理部、安全生產管理部、工程技術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 根據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質量安全檢查所列單位的獎罰款,由財務會計部在當月直接劃撥。
第8篇 現場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為規范工程施工現場管理,保質、保量、如期完成建設計劃,督促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嚴格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提高工作效率,節約投資。特制定本辦法。
一、工程科要嚴格執行合同對工程質量、安全、工期、投資、驗收等工作的規定,檢查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方案和監理單位編制的監理大鋼及監理細則等的落實情況。
二、協調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及電力、電信、自來水、燃氣等單位工作。
三、按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范進行監督管理,參與各工序和驗收工作,參與工程主材及機械設備的進場驗收工作,督促各參建單位做好工程資料。
四、加強工程變更管理
設計技術變更、需由現場管理人員會同監理單位初審、報科室審核后報分管局長審批;
工程量變更和需由施工單位上報,經業主及現場監理工程師現場核實后報前期科造價審核;
因規劃、土地等變更,由業主現場管理人員和科室負責人審核后報分管局長審批(或提交局務會議討論)。
五、工程現場必須保持清潔、安全、文明,工地不得野蠻施工,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符合規定。
六、工程科必須加強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做好現場施工監管工作:
1、審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方案及安全措施;
2、審核和檢查工地的安全組織體系和安全員的配備情況;
3、審核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結構的使用安全技術方案及安全措施;
4、審核承包商提交的關于工序交接檢查,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檢查報告;
5、審核工程監理簽署的現場有關安全技術簽證文件;
6、參與并督促工程監理進行現場監督與檢查,對各工序安全情況進行跟蹤監督,現場檢查、驗證施工人員按照安全技術防范措施和按規程操作情況。對主要結構、關鍵部分的安全狀況,除進行日常跟蹤檢查外,視施工情況,必要時作抽檢測工作。檢查督促工程監理作好工序檢查后,記錄和確認工作;
7、會同工程監理檢查督促施工單位落實文明施工責任制,做好以下文明施工工作:施工現場掛牌、現場圍護、總平面置、現場住宿、生活設施、保健急救、垃圾污水、防水、宣傳等。
七、工程科要及時辦理工程驗收及資產移交手續,督促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勘察單位按規定做好工程檔案整理,并組織施工驗收及相關工程驗收及移交工。
第9篇 施工現場標識牌安全文明管理措施制度
制定《標識、標牌、標語管理制度》。
標識、標牌由公司統一管理,按照公司cis《企業形象識別手冊》與《iso9002質量體系程序文件》的要求制作與設置。
a、十牌二圖:
公司簡介
工程概況
十項安全技術措施
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防火須知
項目管理網絡圖
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
施工進度計劃表
“警鐘長鳴”牌
工地衛生須知
員工文明守則
安全生產
以上圖牌均按中天集團cis形象識別手冊要求制作、設置。
b、施工區域安全標志醒目
安全標志有:(1)當心觸電;(2)必須戴好安全帽;(3)嚴禁煙火;(4)禁止通行;(5)當心吊物;(6)必須系安全帶;(7)當心落物;(8)安全通道等,分別懸掛于相應位置。
c、危險區域禁令標志明顯
在預留洞口、坑井口、通道口邊、危險機械等區域設置明顯的禁令標志牌與防護欄,在配電室、電焊氣割場所設置明顯的禁令標志牌與防火設施(如干砂、滅火器等)。
d、設備一機二牌
本工程所用的所有機械設備均做到一機二牌制,(即操作規程牌與驗收合格牌),配置一機一箱一漏一閘一鎖。在箱門內側設置線路布局圖。
e、文明標語
a)在進入工地大門,設置有“施工期間,諸多不便,敬請原諒,謝謝合作!”;“進入施工現場請戴好安全帽!”等精美不銹鋼文明標牌。在宣傳欄內,有美觀生動的建筑效果圖,并以“今天的目標,明天的現實!”這一響亮的口號激勵每一個中天人。
b)在生活區、生產區及施工樓層上,均張掛大幅宣傳標語,如“立志中天,爭創一流!”、“中天建設愿將至美產品奉獻給廣州市人民!”等,以此提高員工的集體主義意識與工作責任感,樹立項目部良好的精神風貌。
f、施工人員掛牌上崗
項目部所有管理人員(包括項目經理)和一線職工(包括后勤)均持證上崗。上崗證由公司按cis形象識別系統一制作、發放。
g、安全帽分色管理
管理人員——深黃色;一般職工——白色;
特殊工種——紅色;機修工及安裝班組——藍色
第10篇 安全文明施工獎罰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隨著生產規模的不斷擴大,安全管理的難度也越來越大。安全面臨的任務十分艱巨,為了確保本工程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使同寶煤業工業廣場局部采空區治理工程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方面上一個新臺階,更好地搞好安全這項工作。我們根據“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獎罰條例,使整個工地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
處罰條例
第二章安全保護
第二條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罰款100元;不扣安全帽帶罰款50元。
第三條非鉆機人員登高2米以上(含2米)在塔架上施工罰款50元。
第四條非鉆機操作人員,嚴禁靠近鉆機機械,違反經勸阻無效者罰款50元。
第五條攪拌池口要有防護措施,對無防護措施的地方,每發現一處對搞專職安全的班組(領導安排班組)罰款50元。
第六條鉆機防護蓋板、攪拌池安全網等其它防護措施不得私自拆除,如因施工要求必須拆除的,必須提前一天以書面形式向總包申請獲得批準后方可拆除。違者罰款200元。
第三章文明施工
第七條現場道路要及時清掃,否則罰款100元。
第八條衣服不整,赤膊上崗罰款50元。
第九條穿高跟鞋、裙子、拖鞋或光腳上班者罰款50 元。
第十條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垃圾當天沒有清理的罰款100元。
第十一條在施工現場隨地大小便者大便罰款500元,小便罰款100元。
第十二條材料沒有按規定地點堆放或堆放不整齊罰款50-100元。
第四章安全行為
第十三條登高作業時往上或往下亂拋材料、工具等物件罰款200元。
第十四條酒后上崗作業一般工種罰款100元,特殊工種罰款200元。
第十五條未經三級安全教育擅自上崗罰款100元。
第十六條特殊工種無證上崗,無證操作,違章指揮或違章操作罰款100元。
第十七條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擅自上崗者罰款100元。
第十八條安全警告標志不得拆除或隨意移位,未經同意發現有人拆除或移位罰款100元。
第十九條不接受安全教育的罰款100元。
第二十條不交安全活動記錄的罰款100元。
第二十一條不經領導同意私自帶人參觀現場、拍照、攝影的當事人罰款500元。
第二十二條安全員對違章違紀者依法進行處罰,對不服從教育者罰款200元,對威脅執法人員的罰款500元,并請退場。
第二十三條嚴格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氣割電焊“十不燒”規定,如有違反罰款100元。
第二十四條施工期間打鬧,態度不認真的,罰款50-100元。
第五章消防安全
第二十五條施工需要動火的,應在保衛處辦理動火證,在動火作業點必須有監護人和消防器材,否則罰款100元。
第二十六條嚴禁挪用現場任何消防器材,違者各罰款100元。
第二十七條 在現場吸煙罰款30元,鉆機附近20m范圍內吸煙一次罰款200元。不服從管理的人員,罰所屬施工隊一次500元。材料倉庫或其它禁火場所禁止吸煙,違者罰款100元。
第六章成品保護
第二十八條現場所有施工人員對已完成鉆孔都具有保護義務和權利,發現故意破壞鉆孔孔口管,注漿管的情形,每次給予當事人200罰款,并賠償損失,扣除所屬施工隊500/一次。直接清除出場。
第二十九條在施工中破壞成品或其它物品罰100元,如發現屬故意破壞行為罰款200元,并賠償損失。
第三十條 未經許可私自挪用總包或其它單位材料罰款200元,并賠償材料費。
第七章 施工用電
第三十一條電箱、開關箱內配件缺少漏電開關不靈等一系列違章用電行為罰款200元。
第三十二條施工機具沒有按規定規范要求進行安裝、操作的罰款200元。
第三十三條現場施工用電必須采用三箱四線制式電纜否則罰款300元。
第三十四條現場用電必須按“一機、一閘、一漏”的用電模式,否則罰款100元。
第三十五條現場夜間照明要確保,尤其是夜間鉆機鉆孔、攪拌站注漿,否則罰款100元。
第八章補充事項
第三十六條如發現以上條款沒有明確規定的不安全、不文明行為或現象,視情況而定,給予100元以上罰款。
第三十七條 請有關人員認真審閱以上條款,共同搞好同寶煤業廣場局部采空區治理項目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齊抓共管,創造一個安全、文明、雙標化環境。
獎勵條例
第三十八條項目將在每季度對班組及個人進行一次安全文明施工的評比。對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方面表現出色的鉆機班組和注漿班組給予200元的獎勵;對表現突出的個人給予100的獎勵。
第三十九條項目部對每個管理人員每季度進行一次評比,對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上有過突出表現的將給予100元的獎勵。
第四十條對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舉報的個人給予50-100元的獎勵。
第11篇 某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施工現場“十不準”
1、 不戴安全帽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2、 不系安全帶不得登高作業;
3、 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或赤膊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4、 施工過程中不準嬉笑打鬧;
5、 吊籃下不準站人;
6、 高層平臺接料口無安全措施不準接料;
7、 酒后不準上班操作;
8、 機械設備不經過檢查不準開啟;
9、 施工現場不準吸煙;
10、 不準私自接拉電線
二、施工現場“六大紀律”
1、進入現場要穿戴整齊,帶好防護用品、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
2、高空作業不準往下亂拋工具物件;
3、非機操工、電工不準隨便動用機械、電器;
4、吊籃下面不準有人工作或行走;
5、各種機械設備必須有防護罩及接地或接零裝備;
6、在現場工作不準嬉戲打鬧;
三、安全處罰規定: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罰100元,不系帽帶罰50元。
2、工作時嚴禁穿高跟鞋、硬底鞋、褲頭背心、赤膊赤腳,發現一次罰100元。
3、高空作業和規定工種作業,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安全帶罰500元。系安全帶必須扣在牢固穩定的位置,否則罰500元。
4、嚴禁酒后上班,如發現后立即責令停工,罰款1000元。
5、機械設備停滯或進行清理、保養時,操作人員必須將電源切斷并鎖好電箱,如果操作人員違章作業,每次罰款1000元,如果因此發生事故,操作人員負全部責任。
6、庫房內亂接電器的,給予私接電器者罰款200元,由此造成事故均由其個人負責。
7、電工在施工中不按操作規程操作,給予罰款200元,所拉電線發現裸露線的,罰款500元,由此引起事故的,拉線電工負主要責任,罰款1000元以上。
8、發現對切割物不隨時清除的,每次罰款作業人員500元,若引發火災事故的,由作業人員賠償事故的全部損失。
9、高空作業時,嚴禁開玩笑吵架,發現在高空作業中開玩笑的罰200元,打架的罰500元以上,嚴重者開除,造成后果的,追究法律責任并賠償事故的全部損失。
10、樓上向下亂拋雜物者,給予責任人罰款200元,如果由此引起安全事故的,則要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11、如有人乘吊籃上下,給予罰款100元,吊籃操作人員罰200元。
12、施工現場和倉庫不準抽煙,發現抽煙罰100元。
13、不按操作規程、不聽領導指揮者、嚴重違章引發安全事故的,對責任人罰款1000元以上,責任人自身受傷害的,按規定不視為工傷,不享受任何工傷待遇。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每次罰責任人100元。
14. 工地現場隨地大小便者,罰款500元。
15.特種專業必須持證上崗,若無證上崗者罰款5000元。
16. 動火前必須開動火證,若不開動火證動火者罰款1000元,動火時必須有專人看守,配備必要的滅火器具,否則罰款500元。
17.現場工作場地垃圾要及時清理,現場垃圾必須堆放 在指定地點,做到人走場清,否則罰款500元。
18.如無工作證進入現場罰款100元,不穿工作服工作者罰款100元。
北京英豪建筑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4日
第12篇 變電工程處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整改驗收制度
一、目的:
為了更好的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綜合治理方針,加強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力度,依據《電網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以及公司的有關規定,結合我處的實際情況,特編制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項目部所屬各個工程項目部、調試所、施工隊、材料運輸組、各職能部門、分包單位。
三、一般規定:
1.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應以查領導、查管理、查隱患、查反事故措施為主,同時對環境保護、環境衛生、生活衛生和文明施工也應納入檢查范圍。
2.安全檢查分為一般性檢查、階段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和突擊性檢查等方式進行。
3.安全檢查應使用統一的“安全文明施工檢查表”,對檢查的工程項目部、施工隊進行定性和量化的評價,并按照安全獎懲制度進行獎罰。
4.對現場發現的違章行為,按違章處罰實施細則進行處罰。
四、過程描述:
(一)公司安全檢查規定
1.公司領導應自查在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上是否存在著不足之處,是否擺正和處理好安全文明施工與施工進度,安全文明施工與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與經濟效益的關系,自己是否真正落實了安全責任。
2.對110kv工程至少進行2次、220 kv以上工程每月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并不定期地對各個施工現場經常突擊性檢查、專業性檢查或季節性檢查。
3.檢查施工工地應按有關規定設立的各種帳、表、冊、卡是否記錄齊全,工地應保存的資料如:有關安全工作的規程、規定、計劃、措施、文件施工簡板。
4.查施工現場的各項措施落實情況,查各項安全活動是否充分體現了群眾性,記錄是否齊全,并簽名。
5.檢查分包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
6.檢查交通安全管理、消防管理情況。
7.安全檢查應使用統一的“安全文明施工檢查表”,對檢查的工程項目部、施工隊進行定性和量化的評價,并同安全獎懲掛鉤。
8.同時對環境保護、環境衛生、生活衛生等進行檢查。
9.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重大隱患,應填寫“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送被檢單位領導簽收,限期整改,對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問題應采取臨時措施,并制定整改措施計劃報上級批準、分階段實施。
(二)項目部安全檢查
1.項目部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并不定期進行階段性檢查、季節性檢查。
2.查施工現場安全文明及環境保護和實施情況。檢查分包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
3.檢查施工現場交通安全管理情況。
4.認真檢查施工現場上各個作業部位事故隱患,對存在的問題應(按三定原則)立即整改。
5.查施工現場的各項措施落實情況。
6.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標準化設施是否完善,各類安全標語,警示標志的設置是否完整和齊全。
7.檢查各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是否做到了物品材料擺放整齊,是否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8.檢查施工現場的施工機械維修保養及使用情況。
9.檢查施工現場及生活區安全用電、防火、環境衛生、治安、保衛工作情況。
10.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重大隱患,應填寫“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送責任部門簽收,限期整改,對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問題應采取臨時措施,并制定整改措施計劃報上級批準、分階段實施。
11.對上級部門檢查出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按“三定原則”進行立即整改。
(三)施工隊安全檢查
1.工地應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查施工現場安全文明及環境保護和實施情況。
2.認真檢查施工現場上各個作業部位事故隱患,對存在的問題應(按三定原則)立即整改。
3.檢查糾正施工現場上施工作業人員的違章、違紀現象,對習慣違章性為人員應及時教育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4.檢查施工責任區內的安全標準化設施是否完善,各類安全標語,警示標志的設置是否完整和齊全。
5.檢查各施工責任區內的文明施工情況,是否做到了物品材料擺放整齊,是否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6.檢查作業人員“三寶”(即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和勞動保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情況。
7.檢查施工班組的施工機械維修保養及使用情況。
8.檢查施工責任區內及生活區安全用電、防火、環境衛生、治安、保衛工作情況。
(四)整改、驗收
1.在檢查中發現問題隱患的,應填寫“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檢查隱患整改通知書”送被檢部門負責人簽收,限期整改,并由專人負責復檢,驗收。
2.“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檢查隱患整改通知書”內容應包括檢查時間,發現的問題、隱患,整改的內容、要求,整改期限,整改負責人,整改情況(包括文字記錄和現場情況)以及整改復查驗收的情況等內容。
3.整改應由專人負責,按期按要求認真完成,并按規定填寫“環境、職業健康安全隱患整改記錄”
4.整改復查驗收應由專人負責,應在整改期限后及時復查驗收,按“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檢查隱患整改通知書”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整改情況逐項檢查(包括檢查現場及文字記錄),并按要求填寫“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檢查隱患整改情況復查通知書”,復查驗收情況。
5.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整改、復查驗收必須按要求完成,環節必須封閉,不得缺項。
五、相關文件:
1.《變電工程項目部違章處罰實施細則》、《變電工程項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獎懲制度》
2.記錄: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檢查隱患整改通知書;環境、職業健康安全隱患整改記錄;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檢查隱患整改情況復查通知書;安全文明施檢查工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