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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施工施工現場安全色標管理制度(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3-31 16:36:07 查看人數:22

      建筑施工施工現場安全色標管理制度

      第1篇 建筑施工施工現場安全色標管理制度

      1、安全色

      (1)紅色:表示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險的意思。

      (2)藍色:表示指令,必須遵守的規定。

      (3)黃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

      2、安全標志

      (1)禁止標志:是不準或制止人們的某種行為(圖形為黑色,禁止符號與文字底色為紅色)。

      (2)警告標志:是使人們注意可能發生的危險(圖形警告符號及字體為黑色,圖形底色為黃色)。

      (3)指令標志:是告訴人們必須遵守的意思(圖形為白色,指令標志底色均為藍色)。

      (4)提示標志:是向人們提示目標的方向,用于消防提示(消防提示標志的底色為紅色,文字、圖形為白色)。

      安全色包括四種顏色即紅色,黃色,藍色,綠色.

      1.安全色的含義及用途 紅色表示禁止,停止意思.禁止,停止和有危險的器件設備或環境涂以紅色的標記.如禁止標志,交通禁令標志,消防設備. 黃色表示注意,警告的意思.需警告人們注意的器件,設備或環境涂以紅色的標記.如景致標志,交通禁令標志,消防設備. 黃色表示注意,警告的意思.需警告人們注意的器件,設備或環境涂以黃色標記.如警告標志,交通警告標志. 藍色表示指令,必須遵守的意思.如指令標志必須佩帶個人防護用具,交通知識標志等. 綠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可以通行或安全情況涂以綠色標記.如表示通行,機器,啟動按鈕,安全信號旗等.

      2.對比色 對比色有黑白兩種顏色,黃色安全色的對比色為黑色.紅,藍,綠安全色的對比色均為白色.而黑,比兩色互為對比色.

      黑色用于安全標志的文字,圖形符號,警告標志的集合圖形和公共信息標志. 白色則作為安全標志中紅,藍,綠色安全色的背景色,也可用于安全標志的文字和圖形符號及安全通道,交通的標線及鐵路站臺上的安全線等。

      紅色與白色相間的條紋比單獨使用紅色更加醒目,表示禁止通行,禁止跨越等,用于公路交通等方面的防護欄及隔離墩.

      黃色與黑色相間的條紋比單獨使用黃色更為醒目,表示要特別注意.用于起重釣鉤,剪板機壓緊裝置,沖床滑塊等.

      藍色與白色相間的條紋比單獨使用藍色醒目,用于指示方向,多為交通指導性導向標.

      第2篇 建筑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為確保創建市級文明工地這一目標的實現,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強對職工進行文明施工、創建文明工地的教育。通過進場教育、各種交底、班前活動等各種形式教育職工樹立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建精品工程的意識;同時輔之以必要的獎罰,確保創建文明工地目標的實現。

      (2)樹立精品意識,建優質樣板工程。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規范。造成質量事故者視情節輕重,對當事人處以50-300元的罰款,損失較大者由項目部領導會議研究決定,必要時將其解聘。

      (3)切實做好安全工作。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條例和安全第五預防為主的方針;進行安全教育,增強職工安全防范意識;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定和堆積切實做好安全防護工作。要正確使用各種安全防護器材。進入施工現場必需戴安全帽并系好扣帶,不戴安全帽進入現場者每次罰款10元,不系扣帶者每次罰款5元。實現安全生產,達到既定的安全生產目標。

      (4)做好環境保護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止噪聲、防止灰塵飛揚、防止污染水等各項工作。施工區域營造良好的文明氛圍。教育大家做文明職工,進行文明施工,為建設文明城市做出貢獻。

      (5)管理人員在工作期間必須掛牌上崗,有重要活動必須著統一服裝。

      (6)工地內嚴禁財博、酗酒,違者每次罰款100-500元。現場不允許吸煙。有吸煙者,每發現一次罰款5元。

      (7)工地內嚴禁打架斗毆,違者罰款500-1000元,情節嚴重者關交公安部門處理。

      (8)提高職工的整體素質,愛護施工機具和現場各種設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9)各堆料場地,要由專人清理打掃,各種材料必須堆放整齊,并掛牌明示。施工區和生活區的衛生情況,經理部有關人員每周檢查一次,對不合格的班組督促其及時糾正,對不服從檢查,多次督促仍無改進的進行罰款。

      第3篇 建筑施工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目的):為了加強本園區所有項目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管理,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特制定本檢查制度。

      二、(總則):園區實行逐級安全檢查制度。

      三、檢查標準:

      1、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22

      四、檢查內容:

      1、查思想:以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度為依據,對照檢查各級領導和職工是否重視安全工作,人人關心和主動搞好安全工作,使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度在部門和項目部得到落實。

      2、查制度:檢查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行為是否及時得到糾正、處理,特別要重點檢查職能部門和項目部是否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能否達到齊抓共管的要求。

      3、查措施:檢查是否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技術措施是否有針對性,是否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是否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實施。

      4、查隱患:檢查勞動條件、安全設施、安全裝置、安全用具、機械設備、電氣設備等是否符合安全生產法規、標準的要求。

      5、查事故處理:檢查有無隱瞞事故的行為,發生事故是否及時報告、認真調查、嚴肅處理,是否制訂了防范措施,是否落實防范措施。凡檢查中發現未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要求處理事故,要重新嚴肅處理,防止同類事故的再次發生。

      6、查組織:檢查是否建立了安全領導小組,是否建立了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是否建立安全機構,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嚴格按照規定配備。

      7、查教育培訓:新職工是否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是否經過培訓、考核持證,各級領導和安全人員是否經過專門培訓。

      五、凡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由檢查組織者簽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監督落實整改方案并進行復查。重大隱患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全部整改完畢。對檢查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有可能立即導致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時,安全檢查人員有權責令立即停工,待整改驗收后方可恢復施工。

      六、公司或項目部的定期檢查,都須使用標準的《評分表》來檢查、打分、反饋,并將檢查紀錄備份到被檢單位留存迎接上級檢查。

      七、項目部在接到各級政府管理部門等檢查通知后,及時將信息發饋給園區相關領導和園區安全生產委員會,園區及時協助項目部迎接檢查。

      八、受檢項目部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實現場,必須準備書面匯報資料,有條件的項目部兼用投影技術匯報。

      九、上級檢查單位開據的整改單,要及時整改、按時反饋。同時反饋給園區安全生產委員會。

      十、堅持定期檢查:實行月度生產大檢查制度,由園區安全生產委員會帶隊,安全部門、有關技術人員參加的生產大檢查。

      十一、除定期外,安全部門還組織專業性、季節性、驗收性、節前性、經常性檢查。節假日重點查崗位、查值班、查節前教育、查現場。對查出的隱患,必須立即開具施工現場安全違章單,落實“三定”措施,安全部門負責復查。項目部自查

      十二、每周一次,由項目經理組織項目技術、安全、各分包單位負責人(或班組長)等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并對重要生產設施和重點作業部位加大巡檢周期密度。

      十三、項目經理部應根據施工期間季節氣候變化,及時增加防洪、防風、防凍、防煤氣中毒等季節性安全檢查,還應特別注意做好重大節假日前后的安全檢查。

      十四、項目經理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實行全日巡檢制度,對于高危險性的作業應實行旁站監督。

      十五、項目應建立安全檢查臺賬,將每次檢查的情況、整改的情況詳細記錄在案,便于一旦發生事故時追朔原因和責任。檢查紀錄使用專用檢查表。

      十六、評分與反饋:

      1、項目部每周例檢。 2、項目部每周例會反饋檢查結果,要有會議簽到、記錄、照片。 班組長和個人安全生產檢查

      十七、分包單位負責人(或班組長)每天上下班前應檢查各自作業區域安全,制止三違,對涉及到自己工人的一切危險源要及時反饋給施工負責人。項目部做好紀錄、組織協調、并排除隱患。

      十八、每個施工人員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上下班前檢查一下自己工作的地方,對不安全因素,除了向班組長匯報處,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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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篇 建筑施工單位安全生產三級教育制度

      為了搞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職工安全生產意識。普級職工安全技術知識,增強職工自我防護能力,現根據建筑企業安全生產安全教育的有關規定,制訂安全教育制度如下:

      一、新工人入場安全三級教育制度:

      ㈠、凡公司新招收的合同制工人,及分配來的實習和代培人員,分別由公司進行一級安全教育,項目經理部進行二級安全教育,現場施工員及班組長(或勞務、外包單位代表)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教育內容為:

      ⒈公司教育:

      ①、講黨和國家的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

      ②、講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勞動、安全紀律。

      ③、講'三不傷害'即:遵守操作規程不傷害自己,講究職業道德不傷害他人,居安思危不被他人傷害。

      ④、講遵章守紀,反對違章指揮,反對違章操作。

      ⑤、講公司內、外工傷事故血的教訓。

      ⒉項目經理部教育:

      ①、講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與獎懲制度。

      ②、講施工生產特點,危險地段,應注意的事項,防范措施與方法。

      ③、講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勞動紀律。

      ⒊班組教育:

      ①、講各工程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勞動紀律。

      ②、講施工現場應注意的事項,預防事故發生的措施。

      ③、講使用生產工具(設備的性能,用途和構造,使用的基本方法)。

      ④、講勞保用品的使用與保管,愛護和保管生產工具(設備)和施工現場各種防護設施,安全標志。

      公司及項目經理部兩級教育,對教育內容要進行考核,造冊登記。教育人和接受教育人要簽字備查。

      ㈡、配合施工的外包隊工人進場,由項目經理、安全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保衛人員進行治保消防教育,并填好安全教育登記卡(冊),教育者與接受安全教育的包工隊長或大班長,必須簽名備查。

      二、變更工種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

      凡有變更工種工作的工人項目部必須及時通知安全部門和現場安全員進行變更工種工作的安全技術教育,責任劃分:由公司變更的,由公司質安部進行教育。由工地變更的,要通知安全員進行安全教育。變更工種安全教育,由教育人員填寫安全教育卡(冊),教育者與受教育者都要簽字備查。

      三、特殊工種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

      ㈠、國家規定的電工、焊工、架工、司爐工、爆破工、機操工、起重工、小機動翻斗車司機、龍門吊司機等特殊工種,由器材部、質安部配合辦公室申報市勞動保護教育中心進行培訓取證。

      ㈡、凡經勞動保護教育中心培訓發證的電工、焊工、小機動翻斗車司機、起重工、塔吊司機、架工、司發證的機操工、及其它特殊工種,人員在本單位的,器材部必須造冊證件號碼,取證日期都必須登記清楚備查。凡特殊工種人員在工地的,安全員將本工地的特殊人員名單登記造冊。

      四、公司生產管理人員的上崗培訓教育:凡是與施工生產有關的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市一級安全監督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教育(包括證件復審培訓)。由公司工程部質安部配合辦公室組織實施,每年度持證率應達80%以上。

      班組班前安全活動或班組教育制度

      班組班前安全活動,是搞好安全最重要的基礎工作。必須當成一項重要工作來抓。為了切實開展好班組班前安全活動,特訂如下制度:

      一、班組長必須認真開展班組前安全活動,每天上班前在交待當天生產任務的同時,要有針對性的交待安全,并作好記錄備查(作為考核的依據)班組班前活動原則上是每天進行,但每周至少應記錄三次。

      二、對不開展班組班前安全活動的班組,應加強教育加深他們對開展班前安全活動的認識和理解其重要性。

      三、班前活動開展得不認真,而是抱著走過場即了事的班組。且無作記錄的根據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或處以罰款。

      四、班長、建筑隊長(大班長)必須參加工地召開的安全生產會議,接受安全教育。

      五、對班前安全活動開展得好的班組,利用工地黑板專欄等多種形式予以表揚,樹立典型,同時可按照《施工現場安全獎罰制度》給予適當的經濟獎勵。對班前安全活動開展得不好的班組,利用工地黑板專欄給予暴光,同時可按照《施工現場安全獎罰制度》給予適當的經濟處罰。

      第5篇 s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合稱“安管人員”)的安全生產管理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的“安管人員”,參加安全生產考核,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以及對其實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應當符合本規定。

      第三條 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指對本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和安全生產工作具有決策權的領導人員。

      項目負責人,是指取得相應注冊執業資格,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負責具體工程項目管理的人員。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在企業專職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包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人員和工程項目專職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

      第四條 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全國“安管人員”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安管人員”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第二章 考核發證

      第五條 “安管人員”應當通過其受聘企業,向企業工商注冊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考核機關)申請安全生產考核,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安全生產考核不得收費。

      第六條 申請參加安全生產考核的“安管人員”,應當具備相應文化程度、專業技術職稱和一定安全生產工作經歷,與企業確立勞動關系,并經企業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

      第七條 安全生產考核包括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和管理能力考核。

      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內容包括: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標準規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基本理論等。

      安全生產管理能力考核內容包括: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辨識和監控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發現和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報告和處置生產安全事故等方面的能力。

      第八條 對安全生產考核合格的,考核機關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核發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并予以公告;對不合格的,應當通過“安管人員”所在企業通知本人并說明理由。

      第九條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為3年,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證書式樣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統一規定。

      第十條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屆滿需要延續的,“安管人員”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內,由本人通過受聘企業向原考核機關申請證書延續。準予證書延續的,證書有效期延續3年。

      對證書有效期內未因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違反本規定受到行政處罰,信用檔案中無不良行為記錄,且已按規定參加企業和縣級以上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考核機關應當在受理延續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準予證書延續。

      第十一條 “安管人員”變更受聘企業的,應當與原聘用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并通過新聘用企業到考核機關申請辦理了證書變更手續。考核機關應當在受理變更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第十二條 “安管人員”遺失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應當在公共媒體上聲明作廢,通過其受聘企業向原考核機關申請補辦。考核機關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第十三條 “安管人員”不得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第三章 安全責任

      第十四條 主要負責人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應當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督促檢查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第十五條 主要負責人應當與項目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確定項目安全生產考核目標、獎懲措施,以及企業為項目提供的安全管理和技術保障措施。

      工程項目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企業應當與分包企業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明確雙方安全生產責任。

      第十六條 主要負責人應當按規定檢查企業所承擔的工程項目,考核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能力。發現項目負責人履職不到位的,應當責令其改正;必要時,調整項目負責人。檢查情況應當記入企業和項目安全管理檔案。

      第十七條 項目負責人對本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全面負責,應當建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明確項目管理人員安全職責,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確保項目安全生產費用有效使用。

      第十八條 項目負責人應當按規定實施項目安全生產管理,監控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及時排查處理施工現場安全事故隱患,隱患排查處理情況應當記入項目安全管理檔案;發生事故時,應當按規定及時報告并開展現場救援。

      工程項目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企業項目負責人應當定期考核分包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情況。

      第十九條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檢查在建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重點檢查項目負責人、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處理在建項目違規違章行為,并記入企業安全管理檔案。

      第二十條 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每天在施工現場開展安全檢查,現場監督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應當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項目負責人和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項目負責人應當及時處理。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入項目安全管理檔案。

      第二十一條 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年度培訓計劃,每年對“安管人員”進行培訓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培訓情況應當記入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檔案。

      第二十二條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工程項目應當按規定配備相應數量和相關專業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應當安排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監督。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 縣級以上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對“安管人員”持證上崗、教育培訓和履行職責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 縣級以上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實施監督檢查時,應當有兩名以上監督檢查人員參加,不得妨礙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業的財物,不得謀取其他利益。

      有關企業和個人對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當協助與配合,不得拒絕或者阻撓。

      第二十五條 縣級以上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安管人員”有違反本規定行為的,應當依法查處并將違法事實、處理結果或者處理建議告知考核機關。

      第二十六條 考核機關應當建立本行政區域內“安管人員”的信用檔案。違法違規行為、被投訴舉報處理、行政處罰等情況應當作為不良行為記入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向社會公開。

      “安管人員”及其受聘企業應當按規定向考核機關提供相關信息。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 “安管人員”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安全生產考核的,考核機關不予考核,并給予警告;“安管人員”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考核。

      “安管人員”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由原考核機關撤銷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安管人員”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考核。

      第二十八條 “安管人員”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給予警告,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九條 建筑施工企業未按規定開展“安管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或者未按規定如實將考核情況記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檔案的,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條 建筑施工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導致不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一)未按規定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

      (二)未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

      (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未安排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監督的;

      (四)“安管人員”未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

      第三十一條 “安管人員”未按規定辦理了證書變更的,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二條 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未按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由縣級以上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建筑施工企業停業整頓;造成生產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有前款違法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或者按照管理權限給予撤職處分;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受處分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任建筑施工企業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

      第三十三條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造成生產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 縣級以上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向不具備法定條件的“安管人員”核發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

      (二)對符合法定條件的“安管人員”不予核發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內核發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

      (三)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內辦理完畢的;

      (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五)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本規定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第6篇 d建筑施工企業施工現場料具管理制度

      一、施工現場材料管理規定

      (1)根據國家和上級頒發的有關政策、規定、辦法,制定物資管理制度與實施細則

      (2)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做好材料的供應計劃,保證施工需要與生產正常運行。

      (3)減少周轉層次,簡化供需手續,隨時調整庫存,提高流動資金的周轉次數。

      (4)負責填報材料、設備統計報表,貫徹執行材料消耗定額和儲備定額。

      (5)根據施工預算,材料部門要編制單位工程材料計劃,報材料主管負責人審批后,作為物料器材加工、采購、供應的依據。

      (6)月度材料計劃,根據工程進度,現場條件要求,由各工長參加,材料員匯總出用料計劃,交有關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執行。

      二、材料入庫驗收制度

      (1)物資入庫,保管員要親自同交貨人辦理交接手續,核對清點物資名稱、數量是否一致。

      (2)物資入庫,應先入待驗區,未經檢驗合格不準進入貨位,更不準投入使用。

      (3)核對證件:入庫物在進行驗收前,首先要將供貨單位提供的質量證明書或合格證、裝箱單、發貨明細表等進行核對,看是否同合同相符。

      (4)數量驗收:數量驗收要在物資入庫時一次進行,應當采取與供貨單位統一后的計量方法進行驗收,以實際驗收的數量為實收數。

      (5)質量檢驗:一般只做外觀形狀和外觀質量檢驗的物資,可由保管員或驗收員自行檢查,驗收后做好記錄。

      (6)對驗收中發現的問題,如證件不齊全,數量、規格不符,質量不合格,包裝不符合要求等,應及時報有關部門,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處理,保管員不得自作主張。

      (7)物資經過驗收合格后,應及時辦理入庫手續,進行登賬、建檔工作,以便準確的反應庫存物資動態。在保管賬上要列出金額,保管員要隨時掌握儲存金額狀況。

      (8)物資經過復核后,如果是用自提,即將物資和證件全部向提貨人當面點交,物資點交手續辦完后,該項物資的保管階段基本完成,保管員即應做好清理善后工作。

      三、施工現場材料發放制度

      (1)領取或借用材料器具必須經過出料登記并履行簽字手續后,方可領取。

      (2)倉管員負責及時發放勞保防護用品,領取數量需經安全員簽字核實后,方可發放。

      (3)器材收回后必須經過驗收,若發現有損壞現象,根據損壞程度的輕重和器材單價,給予適當的賠償。

      (4)倉管員必須堅守崗位,設置防火防盜設施,禁止在倉庫內吸煙、聚會娛樂,同時搞好倉庫衛生,勤清掃,保持貨架及材料的清潔。

      四、施工現場領料制度

      (1)各施工隊領料時必須有計劃領取,按計劃分期、分批領取。

      (2)各施工隊隊長親自到辦公室經主管同意簽字后領取。

      (3)施工隊長可委派一名材料保管員負責領取本隊計劃內料具,并報辦公室審批后方可執行。

      (4)領料具時必須填寫領料單據、簽字,多余材料填寫退料單,經保管員簽字后退回。

      五、施工現場材料使用制度

      (1)施工材料的發放應嚴格按照材料消耗定額管理,采取分步、分項包干等管理手段降低材料消耗。

      (a)項目經理部材料部門以技術部門根據工程計劃和工程質量要求,提出的工程需用物資計劃為基礎,編制工程材料需用量,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遇有設計變更或特殊要求情況下,要以技術部門和經營管理部門書面通知為準,作為調整用量的依據。

      (b)物資部對用料單位提供的用量不得超過申報的計劃數。

      (c)物資部根據工程量用量分項、分部把材料供應到作業隊。

      (d)分項、分部工程完工后由項目經理部生產、質量、材料部門共同驗收并在材料承包協議書上簽字。

      (e)材料定額員根據對施工隊材料使用情況和分項、分部工程完成情況,對節超進行核算。

      (2)水泥庫內外散落灰及時清理。攪拌機四周、拌料處及施工現場內無廢棄砂漿、混凝土,運輸道路和操作面落地灰及時清運。做到活完腳下清。砂漿、混凝土倒運時要采取放灑落措施。(

      3)磚、砂、石和其他材料應隨用隨清,不留底料。

      (4)施工現場要有用料計劃,按計劃用料,使現場材料不積壓,對剩余材料及時書面報告公司物資部予以調劑,以減少積壓浪費,減少資金占用,加速資金周轉。鋼材、木材等原材料下料要合理,做到優材優用。

      (5)施工現場施工垃圾分揀站標識明顯,及時分揀、回收、利用、清運。垃圾清運手續齊全,按指定地點消納。

      (6)施工現場必須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明燈和長流水。

      六、施工現場材料節約制度

      (1)水泥庫內外,散落地灰要及時清理。攪拌機四周、攪拌處和現場內外無廢棄砂漿和混凝土,運輸道路和工作面等落地材料及時及時清理。砂漿、混泥土倒運時應用容器或鋪墊木板,澆筑混凝土時應采取放散落措施。

      (2)磚、砂石和其他散料應隨時清理,不留底料。

      (3)要按計劃用料、進料,使材料不積壓,減少退料現象,鋼材、木材等料具要合理使用,長料不能短用,優料不能劣用。

      (4)施工現場要有固定的垃圾站,對散落垃圾及時分揀回收利用。

      (5)現場的剩余料及包裝材料要及時回收,堆放整齊,及時清退。

      (6)各班組要認證負責,做到計劃用料,活完腳下清。

      七、施工現場周轉材料管理制度

      (1)周轉材料進場后,現場材料保管員要與工程勞務分包單位共同按進料單進行點驗。

      (2)周轉材料的使用一律實行指標承包管理,項目經理部應與使用單位簽訂指標承包合同,明確責任,實行節約獎勵,丟失按原價賠償,損失按損失價值賠償,并負責使用后的清理和現場保養,賠償費用從勞務費中扣除。

      (3)項目經理部設專人負責現場周轉材料的使用和管理,對使用過程進行監督。

      (4)嚴禁在模板上任意打孔;嚴禁任意切割架子管;嚴禁在周轉材料上焊接其他材料;嚴禁從高處向下拋物;嚴禁將周轉材料墊路和挪作他用。

      (5)周轉材料停止使用時,立即組織退場,清點數量;對損壞、丟失的周轉材料應與租賃公司共同核對確認。

      (6)負責現場管理的材料人員應監督施工人員對施工垃圾的分揀,對外運的施工垃圾應進行檢查。避免材料丟失。

      (7)存放堆放要規范,各種周轉材料都要分類按規范堆碼整齊,符合現場管理要求。

      (8)維護保養要得當,應隨拆、隨整、隨保養,大模板、支撐料具、組合模板及配件要及時清理、整修、刷油。組合鋼模板現場只負責板面水泥清理和整平,不得隨意焊接。

      八、施工現場危險品保管制度

      (1)對于貴州物品、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如油漆、稀料、殺菌藥品、氧氣瓶等,應根據材料性能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潮、防爆措施,采取及時入庫,專人管理,加設明顯標志,嚴格執行領退料手續。

      (2)危險品的領取應由工長親自簽字領取,用多少領多少,用不完的及時歸還庫房。

      (3)使用危險物品必須注意安全,采取必要的防護安全措施。

      (4)使用者必須具有一定的使用操作知識,安全生產知識。

      九、施工現場成品、半成品保護制度

      (1)進場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須嚴加保護,不得損壞。

      (2)樓板、過梁、混凝土構件必須按規定碼放整齊,嚴禁亂堆亂放。

      (3)過梁、陽臺板、等小型構件要分規格碼放整齊,嚴禁亂堆亂放。

      (4)鋼筋要分型號、分規格隔潮、防雨碼放。

      (5)木材分類、分規格碼放整齊,加工好的成品應有專人保管。

      (6)各種電器器件繼續數好,保護存放,不得損壞。

      (7)水泥必須入庫保存,要有防潮、防雨措施。

      (8)鋼門窗各種成品鐵件,應做好防雨、防撞、防擠壓保護。

      (9)鋁合金成品應進行特殊保護處理。

      第7篇 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管理責任制

      1、消防負責人防火責任制

      項目消防負責人是工地防火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工地的消防安全,履行以下職責:

      (1)制定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組織編制火災的應急預安和落實防火、滅火方案以及火災發生時應急預案的實施。

      (2)擬訂項目經理部及義務消防隊的消防工作計劃。

      (3)配備滅火器材,落實定期維護、保養措施,改善防火條件,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4)管理本工地的義務消防隊和滅火訓練。

      (5)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組織消防知識學習,使職工懂得安全動力火、用電和其他防火、滅火常識,增強職工消防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6)組織火災自救,保護火災現場,協助火災原因調查。

      2、義務消防隊防火責任制

      (1)模范地遵守和貫徹本單位的防火制度,對違反者進行勸阻。

      (2)了解本單位的防火措施,定期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解決,并向領導匯報。

      (3)經常維修、保養消防器材設備,保證完好可用,并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需要報請領導添置各種消防器材。

      (4)組織消防業務學習和技術操練,提高消防業務水平。

      (5)組織隊員輪流值勤。

      (6)協助領導制訂本單位滅火的應急預案。發生火警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滅火與搶救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起火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7)積極參加本地區的消防聯防活動。

      (8)全員達到'三懂三會',即:懂得防火知識,會報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起火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3、現場電工防火責任制

      (1)電工必須持安全生產監察局核發的《電工安全操作證》上崗操作。

      (2)要按照有關規范安裝檢修電氣線路和電器設備。

      (3)配合技術人員正確計算配電線路負荷,配電正確,對配電線路指定專人負責和維修,不得擅自增加用電設備,不得隨便亂裝亂用。

      (4)嚴禁使用銅絲、鐵絲代替熔絲,按容量正確選用熔絲。

      (5)要經常檢查電氣設備運行情況,對超負荷和往年加大熔絲容量等隱患,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整改意見。

      (6)積極主動向用電人員宣傳安全用電常識,組織職工進行電器知識講座,制止違章用電行為。

      (7)配合義務消防員對電器防火器材進行維護。

      (8)要掌握排除電氣故障的方法,并會使用滅火器電氣火災。

      4、焊工防火責任制

      (1)有《焊、割工種消防專業培訓合格證》,實習員沒有正式焊工在場指導,不準從事焊、割作業。

      (2)凡屬一、二、三級動火審批范圍的焊、割作業,未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和落實防火、防爆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3)不了解焊、割現場和周圍的安全情況,不準焊、割。不了解焊、割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準焊、割。

      (4)盛裝過可燃、易燃氣體、液體的各種容器、管道、倉間、罐柜等,未經清洗和測爆,沒有安全保障時,不準焊、割。

      (5)在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冷卻、隔聲、隔熱、裝飾的部位,未采取切實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不準焊、割。

      (6)有壓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準焊、割。

      (7)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徹底清理或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8)因火星飛濺、導體傳熱和感應能引起焊割部位毗連的物體、建筑物或爆炸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力。

      (9)有與明火作業相抵觸的情況,不準焊、割。

      5、木工防火責任制

      (1)禁止在木工間和木工作業場所吸煙。

      (2)禁止在木械間使用明火。

      (3)在操作各種木工機械前,仔細檢查設備是否完好。

      (4)在工作完畢和下班時,清理場地,將木屑,刨花堆放到安全地點,并切斷電源泉并閉門窗。

      (5)要積極參加消防活動,掌握防火滅火知識。

      6、油漆工防火責任制

      (1)禁止火種進入工作現場。

      (2)禁止使用明火煙葉溫或在密閉狀態下溶解漆料。

      (3)禁止亂倒剩余漆料溶劑,。

      (4)隨領隨用油漆溶劑、剩料要及時加蓋,注意儲存安全。

      (5)經常清除工作場地的油漆沉積物,并要注意工作場的通風。

      7、倉庫管理人員防火責任制

      (1)不準攜帶火種入庫。

      (2)不準在庫房內使用電加熱器具和燃氣具。

      (3)不準在庫房內設置辦公室和工場間。

      (4)不準在庫房內架設臨時電線和使用60w以上的白熾燈,使用有鎮流器的燈具,應將鎮流器安裝在庫房外。

      (5)不準在庫房內存放倉庫人員使用的油棉紗、油手下套等物品。

      (6)要將各類物資分類、限額存放;堆放的物資留出頂、燈、墻柱、堆等防火間距。

      (7)認真檢查物資堆放安全情況,離開倉庫時切斷電源,并關閉門窗。

      (8)掌握儲存物資性質和防火滅火知識,發現火災后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及時撲救。

      第8篇 建筑施工場所治安管理制度

      1、凡跨鄉鎮居住十五天以上,均屬外來暫住人員,都有應到當地公安機關進行登記,其中外來務工人員(跨縣)年齡在16周歲以上(含16周歲),預計暫住一個月以上的都有應向暫住地公派出所領暫住證。

      2、申領暫住證應交驗常住戶口所在地出具戶籍證明,本人身份證及照片四張,育齡婦女及49周歲以下已婚男性還需出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明及外出務工證。

      3、建筑項目的承包人或項目經理(法定委托人)為施工場所的治安責任人,對施工場所的治安、安全工作承擔責任。

      4、申領施工場所治安許可證時要明確治安責任人和所在地公安機關簽訂治安責任書和外來務工人員的花名冊,同時配備與建筑規模相適應的治安保衛人員。

      5、施工單位(工地)的主要職責是:(1)教育所屬施工人員遵守紀守法;(2)負責辦理施工場所外來施工人員探親家屬的暫住人口登記手續;(3)及時調解糾紛,避免或盡可能減少治安案件的發生;(4)建立健全財物保管、值班巡邏等各項制度,提高自防能力;(5)主動積極向公安機關報告情況 ,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查處治安刑事案件。

      6、外來務工人員家屬沒有按規定辦理暫住戶口登記,申領暫住證,人員變動后三日內末向公安機關辦理變更注銷手續,擅自容留非本工地人員住宿,招用無效身份證的人員,在施工場所發生打架斗毆、偷竊、賭博、賣淫嫖娼等違法行為的公安機責令限期改正,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第9篇 z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黨團制度網-訊】

      企業經理法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五、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六、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安全生產副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經理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標準及上級的指示決議。

      二、從組織、管理、指揮生產方面負安全責任,認真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協助經理組織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對查出的問題督促有關人員及時整改,對違章者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理。

      三、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及時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四、負責對新工人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和對各科人員的安全責任教育,并檢查其落實執行情況。

      五、在深入基層,現場檢查施工進展情況的同時,認真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并組織有關人員對施工現場徹底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責成有關人員及時整改。

      六、每季度定期進行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目標考核。

      七、監督檢查各施工單位的安全防護品的發放和使用情況。

      總工(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安全技術標準、規范,結合單位技術情況,制訂貫徹實施的具體措施,并檢查落實執行情況。

      二、對施工生產中一切安全技術工作全面負責,經常把安全技術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每次研究,安排施工生產技術工作時,必須同時研究,安排安全技術工作。

      三、組織編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時,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從工程設計的圖紙審核,施工方法的確定,施工機械設備,垂直運輸設備的選用,以及確定架設工程的實施方案等每個環節,都要有安全技術措施,要針對性強,實用效果好,成為科學指導施工的技術依據。

      四、對企業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和嚴重職業危害問題應列為重大科研項目,有計劃,有步驟地下達科研任務,組織力量攻克技術難關,徹底改善勞動條件。

      五、組織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藝的技術措施,督促各生產單位實施和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工藝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六、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審查或提出設計方案時,必須同時提出安全技術、工業衛生設施方案,同時要檢查實施情況。

      安全科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部門和公司頒發的各項安全技術規范和規章制度,搞好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認真檢查監督各單位勞動保護用品的購置和使用,以及安全生產執行落實情況。

      三、負責對職工進行安全施工思想教育,對新工人進行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勞動紀律的教育,編寫教育材料。

      四、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提出限期整改意見,并進行復查,經常深入工地進行安全檢查指導。

      五、負責組織審批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檢查監督執行情況。

      六、組織好安全方面的會議,總結安全管理工作的先進經驗,推廣安全管理先進典型。

      七、按照傷亡事故管理辦法規定,做好事故的處理,分析總結和上報工作。

      總會計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二、指導項目部編制保證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計劃。

      三、協助安全部門編制安全教育計劃。

      四、領導財務部門確保公司整個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資金及時撥付。

      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項目經理應對本單位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認真督促檢查工地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落實,不違章指揮。

      二、定期研究分析工地的安全狀況,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和開展競賽活動,對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要采取措施、落實人員、落實經費、限期整改。

      三、組織工人學習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知識,進行遵章守紀和安全技術教育,堅持對新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四、發生重傷、死亡和重大設備事故,應迅速報告主管部門、勞動部門和檢察院,并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清原因,擬定防范措施。

      第10篇 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1. 加強安全教育,施工現場配備安全員,實行全面現場安全管理。

      2. 在工棚、休息棚、食堂等處張貼安全告示,制訂安全條例。特別針對本工程正值夏季施工,穿拖鞋嚴重的情況特別加強教育。

      3. 施工現場現有住宅及處往人員較多,必須加強與住戶的聯系,進行書面通知,不得讓小孩老人等到現場參觀。

      4. 各種電器電線加強保護,配電箱、盒加蓋加鎖,并配置好漏電保護器、過載保護,及重復接零保護,蓋面并標注明顯用電標志,施工機械專人使用、維護,攪拌機必須搭防護棚。

      5. 進入施工現場或上下要堅持做到'十要,十不要'。

      6. 化糞池及時完成并加蓋防止墜入,防止施工人員走空墜落。

      7. 在進入工地大門品處應懸掛永久性大幅警示性安全標語和'注意安全'、'必須戴安全帽'和等安全標志,以警告、指令、教育,進入工地人員要牢記安全生產和配帶個人防護用品,但不得將所有的安全標集中懸掛在大門進口處。

      8. 在工程的上部可安置巨型安全標語,擴大企業安全管理的影響,增大安全的社會效應。

      9. 施工作業現場應根據施工作業對象和環境懸掛針對性的禁止、警告和指令性安全標志和張貼安全標語。

      10. 對安全通道、滅火器材存放點、報警電話等應懸掛提示標志牌。

      11. 施工現場的洞、坑、溝、升降機口、漏斗等危險處,應使用安全色涂刷防護欄桿隔離圍欄,還應懸掛在相應的禁止、警告標志;如龍門架吊籃進料口處,應用涂有紅白間隔條紋的欄桿圍欄防護,并懸掛'禁止通行'、'當心落物'等安全標志。

      12. 使用的安全標志、安全色、幾何圖形和圖形符號要顯明清晰;安全標志的大小和懸掛的位置應使人員在危險半徑(距離)之外易于觀察到;安全標志不得殘缺、破損、涂損。

      第11篇 淺談建筑施工企業危險源控制制度

      安全與不安全是相對的概念。如果把安全描述為平靜、正常、沒有事故,那么,發生了事故一定是不安全的。因此,事故與安全生產也就是相對的事件了。這里所說的事故指發生在生產過程中,違背人們意愿且又失去控制的事件。具體到生產活動中,事故總是要構成人體傷害或造成財產損失的。雖然,人們并不希望發生任何事故,但是,事故卻總是在人們對危險源控制不力,危險趨勢不可遏制后而突然發生。

      從事施工生產活動,隨時隨地都會遇到、接觸、克服多方面的危險源。一旦對危險源失控,必將導致事故。探求事故成因,人、物和環境因素的作用,是事故的根本原因。從對人和管理兩方面去探討事故,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都是釀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而這些都是構成危險源的重要因素。

      如果對施工企業及現場建立和保持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措施的實施程序,包括涉及生產活動的所有場所以及生產設施。識別和確定危險源的存在、性質及評價危險源的風險程度,并確定是否可容許。從而采取與危險源風險適應的有效控制措施,就一定能夠預防、降低或消除風險,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什么是危險源呢gb/t28001:2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中是這么定義的:危險源是指可能導致人員傷害或疾病、物質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的根源或狀態。通俗的來說,危險源就是過去、現在和將來在管理過程及作業區域內存在的安全隱患。

      下面就危險源控制程序的編制及實際運用暢述如下:

      一、建立文件化的《危險源控制程序》,該程序的基本內容如下:

      1 目的

      建立和保持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措施的實施程序,包括涉及生產活動的所有場所以及生產設施。識別和確定危險源的存在、性質及評價危險源的風險程度,并確定是否可容許。從而采取與危險源風險適應的有效控制措施,以預防、降低或消除風險。

      2 范圍

      本程序規定了公司的業務活動范圍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的方法和管理要求。適用于公司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工作。

      3 職責

      3.1 各部門及項目部進行本部門、本項目部生產、活動及場所的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工作。

      3.2 安全部門負責監督各部門及項目部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并進行審核。 3.3 管理者代表負責重大危險源的批準。

      4 工作程序

      4.1 危險源辨識方法

      4.1.1 詢問、交談:與生產現場的管理、施工人員和技術人員交流討論、獲取危險源資料。

      4.1.2 現場觀察:到施工現場觀察各類設施、場地,分析操作行為、安全管理狀況等,獲取危險源資料。

      4.1.3 事故樹分析法:可針對各類事故進行分析,并按事故樹分析要求展開和繪圖,獲取危險源資料。

      4.1.4 安全檢查表法:采用預先設計好的安全檢查表或制度與規程,到現場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問題及時記錄和分析,并據此獲取危險源資料。

      4.1.5 針對不同目的和應用范圍,還可以采取施工流程分析法、查詢分析事故法等方法辨識危險源。

      4.2 危險源類別及其作用

      4.2.1 危險源類別

      危險源就是可能造成人員傷害、職業病、財產損失、作業環境破壞的根源或狀態。一般分為兩大類。

      第一類危險源指可能意外釋放的能量或危險物質;

      第二類危險源指導致能量或危險物質約束或限制措施破壞或失效的各種因素。

      4.2.2 一起事故發生是兩類危險源共同作用的結果,第一類危險源的存在是發生事故的前提,第二類危險源的出現是第一類危險源導致事故的必要條件,它們分別決定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可能性大小,兩類危險源共同決定危險源的危險程度。

      4.2.3 根據建筑施工企業的特點,重點從項目施工全過程、輔助業務部門以及施工作業環境等方面進行危險源的辨識。

      4.3 危險源辨識的步驟及方法

      4.3.1業務活動分類

      各部門及項目部按照本部門、本項目部的工作職責確定本部門、本項目部的業務活動類別與范圍,填寫《業務活動分類表》,在進行業務活動分類時,重點考慮以下方面:

      a) 部門管轄的地理范圍;

      b) 計劃性的工作,主要為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c) 被動性的工作,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

      d)生產作業的過程;

      e) 特殊工種的作業;

      f) 臨時的工作,如消防演習、防臺防汛等。

      4.3.2 危險源的分類

      按照gb/13861-1992《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代碼》的要求,將危險源分為以下類別:

      物理性危害、危險因素:

      a)設備設施的缺陷

      b)防護缺陷

      c) 電危害

      d)噪音危害

      e)振動危害

      f)電磁輻射

      g)運動物危害

      h)明火

      i) 造成灼傷的高溫物質

      j) 造成凍傷的底溫物質

      k) 粉塵與氣溶膠

      l) 作業環境不良

      m) 信號缺陷

      n) 標志缺陷

      o) 其他

      b、化學性危害、危險因素

      a)易燃易爆性物質

      b)自然性物質

      c)有毒物質

      d)腐蝕性物質

      e)其他

      c、生物性危害、危險因素

      a)治病微生物

      b)傳染病媒介

      c)致害性動物

      d)致害性植物

      d、心理性、生理性危害、危險因素

      a)負荷超限,包括:體力、聽力、視力等

      b)健康狀況異常

      c)心理異常,包括情緒異常、冒險心理、過度緊張

      d)辨識功能缺陷:感覺延遲、辨識缺陷

      e)其他

      e、行為性危害、危險因素

      a)指揮失誤,包括違章指揮、指揮失誤

      b)操作失誤,包括誤動作、違章作業

      c)監護失誤

      f、其他

      4.3.3危險源識別時需要考慮的方面:

      a)正常、異常和緊急三種狀態;

      b)過去、現在和將來三種時態;

      c)風險的多種類型;

      d)有關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

      e)相關方的觀點;

      f)過去管理體系審核的不符合項;

      g) 出現的虛驚、緊急或災難事件。

      4.4 風險評價的方法

      4.4.1 評價員工在某種具有潛在的危險的環境中作業的危險性的方法, 采取“打分”的辦法指定各主要因素的分數,然后根據總的危險分數來評價其危險性。危險性即用下式表示:

      危險性 = lec

      l-事故或危險事件發生可能性

      e-暴露于危險環境的頻率

      c-危險嚴重度

      三個主要因素的評分方法如下表:

      表一:事故或危險事件發生可能性分數(l)

      分數值

      分數

      事故或危險情況發生可能性

      10

      連續暴露于潛在危險環境

      6

      逐日在工作時間內暴露

      3

      每周一次或偶然地暴露

      2

      每月暴露一次

      1

      每年幾次出現在潛在危險環境

      0.5

      非常罕見地暴露

      表三:可能結果的分數值(c)

      分數值

      可能結果

      100 *

      災 難 許多人死亡

      40

      非常嚴重 數 人 死 亡

      15

      嚴 重 重殘或死亡,嚴重職業病或死亡

      7

      重 大 暫時性重傷或輕殘或造成一般職業病

      3

      一 般 輕微的可恢復的傷害或輕微疾病癥狀

      1

      引人注目 不利基本的衛生健康

      4.4.2 將收集的信息按上述標準進行評分,將所得分數填入職業安全衛生 風險評價表中,并計算三個指標的連乘積,得出危險性。并按表四所列的 分值確定風險程度。

      表四:危險分數值

      分 數 值

      危 險 程 度

      > 320

      極其危險,不能繼續作業

      160 - 320

      高度危險, 需要立即整改 (此段可以設置為重大危險源控制等級)

      70 - 160

      顯著危險, 需要整改

      20 -70

      可能危險, 需要注意

      < 20

      稍有危險, 可被接受

      4.4.3 由管理者代表及相關部門人員,根據風險程度分級確定出重大安全衛生風險,制定出重大風險匯總表,并以此作為確定職業安全衛生目標和指標的主要依據。

      4.5 危險源的初始辨識和風險評價

      4.5.1 各部門及項目部依據4.1~4.3的要求對本部門的人員活動、常規或非常規的工作、作業場所內的各類設施中可能存在的危險源進行全面識別和風險評價,填寫“危險源辨識與評價表”交安全部門審核。

      4.5.2 安全部門審核匯總各部門及項目部的“危險源辨識與評價表”,列出“重大危險源清單”報管理者代表審批。

      4.5.3 審批后的“重大危險源清單”作為制定職業安全衛生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的依據。

      4.6 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的執行

      4.6.1項目部在項目開工前應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工作(特別對大中型設備的拆安裝,起重吊裝,外架的搭拆,施工用電,大型模板的拆安裝,卸料平臺拆安裝,四口、五臨邊防護設施拆安裝),填寫“危險源辨識與評價表”。

      4.6.2 每年10月各職能部門對本部門涉及的危險源進行識別和評價,填寫“危險源辨識與評價表”。

      4.6.3安全部門根據各部門、各項目部填寫的“危險源辨識與評價表”,進行整理,編制公司年度的“重大危險源清單”。

      4.6.4各部門及項目部對重大危險源應制定管理措施、填寫“風險控制計劃表”,報安全部門審核。

      4.6.5“危險源辨識與評價表”、 “重大危險源清單”必須報管理者代表批準。

      5 相關/支持性文件(略)

      6 記錄表單

      6.1《危險源辨識與評價表》

      部門管轄或覆蓋的地理位置:

      計劃性的工作:

      被動性的工作:

      生產或作業過程:

      特殊的工種或作業:

      不經常的任務:

      6.2職業安全衛生風險辨識及評價表

      項目

      活動、產品或服務中的危險源

      l

      e

      c

      d

      控制措施

      物理性危險危害因素

      設備設施缺陷

      防護缺陷

      電危害

      噪音危害

      振動危害

      電磁輻射

      運動物危害

      明火

      造成灼傷的高溫物質

      造成凍傷的低溫物質

      化學性危險、危害因素

      粉塵與氣溶膠

      作業環境不良

      信號缺陷

      標志缺陷

      其他

      易燃易爆性物質

      自燃性物質

      有毒物質

      腐蝕性物質

      其他

      生物性危險、危害因素

      致病微生物

      傳染病媒介物

      致害動物

      致害植物

      心里生理性危害因素

      負荷極限:體力、聽力、視力超過極限

      健康狀況異常

      心理異常

      辨識功能異常

      其他

      行為性危害因素

      指揮失誤

      操作失誤

      監護失誤

      其他

      其他

      6.2重大危險源清單

      序號

      危險源

      危險等級

      涉及部門

      現有控制措施

      備注

      6.3風險控制計劃表

      1.管理方案名稱:

      2.涉及部門:

      3.活動內容:

      項目

      負責部門

      1

      1

      4.實施進度

      1

      1

      5.驗證情況

      項目

      完成情況

      驗證人

      二、危險源識別、評價、控制實例

      建筑施工企業的危險源識別一般從依據建筑施工企業涉及的作業過程(業務活動分類)來進行分類識別,建筑施工企業主要作業過程一般分為:鋼筋工程、防雷接地安裝工程、腳手架工程、建筑電器、給排水工程、混凝土工程、砌體、門窗工程、摸灰工程、模板工程、施工電梯、塔吊、土方工程、裝飾工程、后勤管理、設備管理、倉庫管理、機關單位作業。下面就鋼筋作業過程中涉及的危險源的識別、評價和控制方法舉例如下:

      活動、產品或服務中的危險源

      l

      e

      c

      d

      控制措施

      物理性危險危害因素

      設備設施缺陷

      鋼筋拉伸設備維修保養不到位,卷揚機鋼絲繩斷絲或磨損超過標準未更換

      1

      1

      3

      3

      由機電人員對該機械傳動部位進行打油保養,鋼絲繩斷絲達到報費標準及時更換,符合安全后方可使用

      鋼筋切斷機外殼脫落,松動

      1

      2

      7

      14

      由機電人員進行維修加固

      鋼筋切斷機刀口有兩處破損

      3

      1

      7

      21

      由機電人員更換,更換后經檢查符合安全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對焊機作業時,沒有配備滅火器材

      3

      6

      3

      54

      將對焊機周圍的易燃物品遠離,按照公司或項目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干粉或泡沫滅火器

      鋼筋機具沒有重復接地

      1

      1

      15

      15

      由機電人員按照jgj46-88標準要求增加

      防護缺陷

      對焊機作業人員作業時未設防火擋板,火星亂濺,作業人員沒有佩帶防護面罩

      3

      6

      3

      54

      由項目安全員監督對焊作業人員加設防火擋板并給作業人員配發防護用品

      對焊機作業人員作業時未穿戴絕緣手套、絕緣鞋

      1

      2

      15

      30

      按公司或項目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中有關防護用品規定進行發放,并監督作業人員正確使用

      鋼筋拉直機周圍沒有防護欄桿,沒有警告標識

      1

      3

      3

      9

      在作業場所搭設1-1.2的防護欄桿并懸掛醒目的安全標志牌

      電危害

      設備外殼沒有保護接零(接地)

      0.5

      6

      15

      45

      由機電人員按照jgj46-88標準增設重復接地,其電阻值不大于4ω

      對焊機沒有設置漏電保護器

      0.5

      6

      15

      45

      按照jgj46-88標準增設漏電保護器,安裝完后經檢查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機具開關箱沒有拉閘上鎖,作業或維修中他人可能進行操作

      0.5

      6

      15

      45

      依據公司或項目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有關條款對相關人員處罰并組織安全教育,加強管理力度

      電渣壓力焊機無專用開關箱,工人操作地點與電源開關處較遠,有問題時難于及時切斷電源

      1

      3

      15

      45

      由器材部采購符合jgj46-88標準要求的電箱。由機電人員安裝經檢查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使用。

      平板車轉運鋼筋裝車不不合理時,鋼筋散落容易砸傷工人

      1

      2

      7

      14

      對工人加強安全教育增加自我防范意識,運輸鋼筋時捆綁牢固后,方可運輸。

      塔吊運鋼筋時,鋼筋不分類混合吊裝,容易散落傷人

      0.

      5 1

      15

      7.5

      將鋼筋分類吊運,較短的鋼筋吊運時采用筐吊運。

      無塔吊時,垂直傳遞鋼筋,容易墜落傷人

      3

      2

      7

      42

      人工傳運鋼筋時由專人統一指揮并給作業人員配備防護用品

      明火

      鋼筋焊接時無動火申請,私自焊接,且無人監護

      1

      3

      3

      9

      按公司或項目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辦理動火申批手續

      焊接中焊條頭隨意亂扔,容易引發火災

      1

      3

      3

      9

      對操作人員加強安全教育,焊接前應將周圍易燃物清理。

      對焊機距離木工房、宿舍過近,容易引發火災

      0.5

      1

      15

      7.5

      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對可燃的場所增設消防設備或將對焊機位置遷移。

      造成灼傷的高溫物質

      電焊、氣焊作業過程的高溫材料容易傷人

      1

      6

      3

      18

      按有關標準配發防護用品,并加強安全教育

      粉塵與氣溶膠

      焊接過程產生的煙氣對人體的傷害

      6

      3

      1

      18

      給操作人員配發口罩并按有關規定進行定期體檢

      作業環境不良

      鋼筋機臺周邊鋼筋頭沒有清理干凈,容易扎傷人

      0.2

      6

      3

      3.6

      按照公司或項目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的規定,將鋼筋頭及時清理搬運

      機具安置不合理,操作空間狹小,加工長件時容易受到傷害

      1

      3

      3

      9

      按照公司或項目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及現場的實際情況,擴大鋼筋制作的場地

      綁扎4m以上的柱筋時,沒有設置平臺,攀登鋼筋骨架進行作業,發生墜落事故

      3

      3

      3

      27

      綁扎2m以上的柱梁鋼筋時,必須增設操作平臺。

      對焊機棚搭設沒有使用防火材料

      0.5

      6

      3

      9

      使用防火材料,并加強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

      電渣壓力焊焊接柱筋時,樓板養護水較多,易發生觸電事故

      1

      3

      15

      45

      在積水多的地方增設干燥的木板,操作人員應穿戴絕緣防護用品

      標志缺陷

      鋼筋機具處沒有設置安全標志

      0.5

      6

      3

      9

      項目部安全員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增設

      安全操作規程牌掛設位置不當,難以看到

      0.5

      6

      3

      9

      項目部安全員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掛設

      對焊機棚沒有防火標志牌

      0.5

      6

      3

      9

      項目部安全員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掛設

      化學性危險、危害因素

      易燃易爆性物質

      對焊機作業現場10m范圍內違章存放有氧氣、乙炔瓶

      1

      0.5

      40

      20

      項目部按照規定增設氧氣、乙炔瓶的存放場所

      [結束語]

      本文從依據gb/t28001:2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要求,結合建筑施工企業的實際情況,暢述了危險源控制的必要性和建立危險源控制的實施程序的具體方法。以期對建筑施工企業預防、降低或消除風險,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及推進gb/t28001:2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實施等方面起到一定的引導作用。

      有不足之處敬請同行予以批評指正或共同探討。

      第12篇 z建筑施工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的規定,做好公司建設項目職業衛生工作的監督管理,預防在建設、施工中發生職業病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一、職業健康安全部負責對建設項目的職業衛生實行綜合監督管理,對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和事件進行教育、監督,按照《**股份有限公司建設項目施工企業職業衛生考核辦法》等相關規定進行考核,并責令其整改。

      二、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未通過衛生行政部門審核批準前,不得開工建設。嚴重職業病危害建設項目為未通過衛生行政部門對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前,不得開工建設。

      三、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經費應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四、建設單位應建立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設立專人負責對項目建設、施工期間的職業衛生進行管理,報職業健康安全部備案。

      五、施工單位的項目經理為職業衛生管理第一責任人,施工經理為直接責任人,施工隊長、班組長是兼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本施工隊、本班組的職業衛生管理工作。施工單位應設立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明確職責,制定相應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操作規程、急救預案,報項目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備案。

      六、建設單位在發包合同的簽訂中,應當有職業衛生的相關規定和要求。不得將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轉包給不具備職業病防護條件的單位和個人。

      七、建設單位應對施工單位的職業衛生負責人進行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施工單位對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職業衛生教育。

      八、施工單位項目部經理部應向施工工地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申報施工項目的職業病危害,做好職業病和職業病危害事故的記錄、報告和檔案移交工作。

      九、監理單位應對施工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職業衛生管理制度、應急預案及其落實情況,施工方案中涉及到職業病危害采取的防控措施,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個人防護用品、急救用品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管,做好記錄并存檔。

      十、施工單位應督促作業人員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指導、督促作業人員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落實好職業衛生防護措施。

      十一、建設單位對發包的項目,應要求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和施工中使用的材料等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要按照《建筑行業職業病危害預防控制規范》進行識別,采取相應職業病防護措施如實向作業人員進行告知。

      十二、項目建設單位應在施工現場入口處位置設置公告欄,在施工崗位設置警示標識和說明,使進入施工現場的相關人員知悉施工現場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對人體健康的危害后果和預防救援措施。

      十三、建筑施工單位必須為本單位人員提供符合防止職業危害防護用品(防護服、防護眼鏡、防塵口罩、防護手套、絕緣鞋、防毒面具、耳塞等)。施工中作業人員應佩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建設單位應不定期檢查施工單位作業防護用品的發放、佩戴、使用情況。

      十四、對易發生急性中毒和其他急性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場所,施工單位應設置報警設施,配置現場急救用品、沖洗設備、應急撤離通道,在施工作業方案中應制定專項施工措施、應急措施,報監理單位或項目建設單位審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十五、若需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施工單位必須提前以書面形式向項目建設單位提出申請,并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得到同意后,方可按批準的計劃進行;施工人員必須佩戴個人防護用品,盡可能遠距離操作;在安裝放射源處,劃定范圍,拉好警戒線、懸掛醒目的警示標志。

      十六、在建設有放射性物質的工作場所中,以及放射性同位素的運輸、貯存過程中需配置防護設備和報警裝置,保證接觸放射線的施工人員佩戴個人劑量計。

      十七、供應采購單位在項目采購設備和材料時,應優先采用有利于職業病防治和保護員工健康的新工藝、新技術和新材料,對確實需要使用存在有職業病危害設備和化學材料的,應該注明其成份、性能、安全操作規程、維護和使用方法,并應提供相應的防護和應急措施。

      十八、項目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加強機電設備的管理,防止有毒有害物質的跑、冒、滴、漏,要采取通風、排毒、降噪、隔離等技術性措施來降低或消除作業現場的有毒有害因素。

      十九、對施工現場可能產生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的危害的作業,施工單位在作業時應及時監測,采取通風、隔離、佩戴防護用品、專人監護等防護措施,杜絕違章作業,杜絕作業人員超時作業。

      二十、施工單位應加強水泥等易揚塵的材料存放處、使用處和道路的揚塵防護,在易揚塵部位設置警示標志,道路及時灑水,清理路面,給施工作業人員提供防塵口罩等防護用品。

      二十一、各施工單位應將建筑垃圾及時清除,施工現場機件、物品擺放規范,施工項目結束后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不得將建筑垃圾堆放在工業垃圾池,不得隨意傾倒建筑垃圾,在建筑垃圾運輸過程中,凡是垃圾散落在公司道路和其他單位衛生區域,應及時清理,保持整潔。

      二十三、施工單位不得安排年齡在60歲以上的員工,有心血管、神經系統疾病員工從事高處作業、高強度作業,不得安排未成年、有職業禁忌癥的員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

      二十四、高溫季節施工單位應合理安排,避開高溫施工,并配備相應的防暑降溫用品。女員工在孕期、經期、產期、哺乳期,禁止安排其重體力作業、夜間嚴禁安排值班。

      二十五、施工現場發生職業病危害或職業中毒事故時,施工單位應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并向項目部報告,項目部應及時向職業健康安全部報告。

      二十六、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作業人員在作業現場嚴禁吸煙。

      二十七、設計單位應嚴格按衛生行政部門審批通過的《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進行圖紙設計;項目建設單位應嚴格按照設計專篇和圖紙要求進行施工,確保施工與設計相符,項目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應當檢驗、核對職業病防護設施、措施是否有效。

      二十八、建設項目試生產前,生產準備單位應對該項目工作崗位職業危害暴露情況進行評估,并建立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預案,防止事故發生。

      二十九、在該項目試運行階段,生產準備單位應將試運行中職業病防護設施運行情況及時通報項目建設單位,對試產中存在的問題項目建設單位應及時整改。

      三十、施工單位在施工時,未采取相應的職業衛生防護措施,項目建設單位應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各施工單位在規定期限內應予以整改回復;對查出存在職業衛生隱患的單位,下發整改書后仍不整改的,項目建設單位將給予相應的處罰。

      三十一、項目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應將職業衛生管理資料統一成冊,逐一歸檔。

      三十二、本規定解釋權歸公司職業健康安全部。每年按公司流程對其合規性進行評估修訂。

      三十三、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有關職業衛生建筑施工的其他規定按照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職業衛生標準和公司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執行。

      建筑施工施工現場安全色標管理制度(十二篇)

      1、安全色(1)紅色:表示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險的意思。(2)藍色:表示指令,必須遵守的規定。(3)黃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2、安全標志(1)禁止標志:是不準或制止人們的某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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