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項目部施工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為嚴格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確保用電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制訂本制度。
二、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必須按照jgj46-200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或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
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組織編制,經相關部門審核及技術負責人批準后實施。
四、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經編制、審核、批準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電工必須經過按國家現行標準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工作;其他用電人員必須通過相關安全教育培訓和技術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六、施工現場安裝、巡檢、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必須由電工完成,并應有人監護。移動電氣設備時,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做妥善處理后進行。
七、安裝使用單位對臨時線路應加強檢查、維護,安全管理部門應加強檢查、督促,對未經批準或雖經批準而不符合jgj46-200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用電設備或線路,有權禁止使用。
八、施工現場必須對用電設施進行定期檢查,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處理,并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
九、施工現場必須按jgj46-200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建立用電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由主管該現場的電氣技術人員負責建立與管理。
第2篇 工程施工項目部:安全教育制度
工程施工項目部安全教育制度
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做好現場施工人員進場安全教育工作,建立現場'安全交底制度',進場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教育及培訓。新入場人員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1、臨時工、新工人入廠要進行全面的三級安全教育(三級教育為:公司安全教育;分公司安全教育;項目部安全教育)。
1.1、公司教育有:
①一般教育(建筑工程的特點、安全要求和企業、項目當前的安全生產形勢教育);
②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制度教育;
③安全知識教育;
④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教育;
1.2、項目部教育有:
①施工項目情況和現場安全文明管理要求教育;
②本項目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教育;
③持證上崗和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要求教育;
④安全生產標準和管理制度教育;
⑤防火、防觸電、防中毒、防事故教育;
⑥項目施工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項教育;
1.3、班組級教育有:
①本班組的施工情況和安全要求教育;
②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責任制教育;
③易發生事故點和有毒有害地方教育;
④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和保管要求教育;
⑤應急、排險、自我保護要求和技能教育。
2、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教育;
2.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帶好安全帽,扣好帽帶,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2.2、2米以上的高處,懸空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必須戴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
2.3、高處作業時不準往上或往下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2.4、各種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裝置,方能開動使用。
2.5、無操作證人員,嚴禁使用機電設備(不含手持電動工具)。
3、各操作崗位安全教育;
崗位教育包括經理(項目經理)教育、施工技術管理負責人員教育、安全管理負責人教育、安全員教育、勞務隊管理人員教育、其他人員的教育。
3.1項目經理教育包括:
①、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標準的教育。
②、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標準、規定、制度和要求的教育。
③、安全生產工作決策、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責任制教育。
④、處理好安全、進度、質量、效益的關系的教育。
⑤、事故發生機理、預防工作和安全技術教育。
⑥、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事故處理教育。
⑦、安全檢查要求和安全性評價知識教育。
⑧、遵章指揮和其他安全管理注意事項教育。
3.2施工技術管理負責人員教育包括:
①、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標準的教育。
②、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標準、規定、制度和要求的教育。
③、技術工作安全生產責任制教育。
④、安全技術理論和措施編制要求教育。
⑤、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技術問題分析教育。
⑥、安全技術研究和總結工作教育。
3.3安全管理負責人教育包括:
①、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標準的教育。
②、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標準、規定、制度和要求的教育。
③、安全生產工作決策、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責任制教育。
④、事故發生機理、預防工作和安全技術教育。
⑤、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事故處理教育。
⑥、安全檢查要求和安全性評價知識教育。
⑦、組織和作好安全檢查和安全性評價工作教育。
⑧、安全管理報告、研究和總結工作教育。
⑨、指導各級安全管理人員作好安全監督工作的教育。
3.4安全員教育包括:
①、安全員崗位工作內容和職責教育。
②、安全檢查監督工作的知識和技能教育。
③、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的教育。
3.5勞務隊管理人員教育內容:
①、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標準的教育。
②、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標準、規定、制度和要求的教育。
③、安全生產工作決策、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責任制教育。
④、處理好安全、進度、質量、效益的關系的教育。
⑤、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事故處理教育。
⑥、安全檢查要求和安全性評價知識教育。
⑦、遵章指揮和其他安全管理注意事項教育。
⑧、生產防護技術、'三寶'等安全用品使用要求教育。
⑨、中小型機械、臨時用電的安全使用要求教育。
⑩、民工安全生產的要求教育。
3.6其他人員的教育包括:
①、崗位安全工作規定和安全責任制教育。
②、崗位安全操作和防護技能教育。
3.7特殊工種專業安全教育:
其教育主要包括:
①、持證上崗要求和定期復審教育。
②、特種作業的操作和防護要求教育。
③、危急情況下的處置要求教育。
4、安全檢查制度
4.1安全檢查分主管部門檢查,公司級檢查,工地自檢等多種形式,每種檢查均應有檢查記錄。檢查單位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項目部在規定期限內整改,然后填寫'隱患整改報告單',并請有關單位復查驗收。
4.2公司級檢查有巡、季檢、專項檢、季節性檢查。項目部有自檢、周檢、半月檢,檢查記錄需要統一的記錄表。
4.3日常檢查范圍:
安全標志及安全標志布置總平面圖:紅色標志--禁止標志;黃色標志--警告標志;蘭色--指令標志;黑色--電力標志;綠色--提示標志;
檢查記錄:檢查安全健康計劃;檢查醫療設備及急救箱;檢查現場用電;檢查現場工作環境;腳手架檢查;氣焊、電焊施工檢查;梯道、'四口'防護及跑道檢查;機械防護罩檢查;可燃易燃物存放檢查;危險材料使用;吊車及垂直運輸設備。
4.4檢查后的行動:
檢查方:①傳訊通知;②根據不同違反情況罰款;制定違反罰款目錄公示,共同監
督實行;a、非嚴重違反;b、嚴重違反;c、故意違反;d、重復違反;e、忽略降低危險;f、其他處罰。
5、分部(分項)工程安全交底制度
5.1根據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結合具體施工方法及施工現場作業環境,制定出全面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
5.2安全技術交底與施工技術交底同步,應根據施工進度、施工部位分階段交底。安全技術交底應一式兩份,交底人與被交底人各持一份,且雙方簽字后生效。
5.3施工工藝復雜,技術難度大,作業條件危險的應單獨進行交底,以引起操作者高度重視。
6、班前安全活動
利用當班工作開工前,有班組長向班組成員進行班前安全交底,并檢查個人防護用具,施工部位,作業環境,安全條件,機械設備的安全檢查、防護裝置是否齊全有效。并將安全活動由班組長(或委派本班組安全員)仔細填寫記錄本。
7、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本項目下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電工、架子工、電(氣)焊工、機械操作工、物料提升機。
8、工傷事故處理制度
第3篇 項目部施工現場門衛制度
工程項目部施工現場門衛制度
一、項目部管理人員及工人進入施工現場大門須一律配戴項目部頒發的工作卡。
二、上級機關及有關部門人員進入工地,必須說明情況或主動出示有關證件,方可進入。
三、外來人員請主動出示有關證件,并進行登記后,方可進入工地。
四、進入工地的材料,門衛必須登記,注明材料規格、品種、數量、運輸車輛的種類和車號。
五、外運材料必須有項目經理簽字的外運單,方可放行。
六、門衛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夜間值班不得睡覺、喝酒,不斷進行巡視檢查,發現問題或可疑情況及時向工地領導報告。
七、門衛要禮貌待人,嚴肅制度,搞好大門內外衛生,疏通車道,及時處理門外設攤及圍觀人群,主動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綜合治理等檢查。
地鐵土建工程合同段項目經理部
第4篇 建筑公司項目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項目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貫徹文明施工要求,推行現代管理方法,科學組織施工,做好現場的各項管理工作。
二、按照總平面布置圖設置各項臨時設施,堆放大綜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機具設備,不得侵占場內道路及安全防護設備。
三、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明顯的標牌,標明工程項目名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和施工現場總代表人的姓名,開、竣工日期,施工許可證批準文號等,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應當佩戴證明其身份的證卡。
四、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裝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并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架設,嚴禁任意拉線接電,施工現場必須設有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危險潮濕場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燈具,必須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壓。
五、施工機械應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規定的位置和線路設置,不得任意侵占場內道路,施工機械進場必須經過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建立機組責任制,并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操作。
六、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排水系統處于良好的使用狀態,保持場容整潔,隨時清理建筑垃圾,在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應設置溝井、坑穴覆蓋物和施工標志。
七、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規范化管理,進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傳,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方案。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器具,必須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八、施工現場應設置各類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并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應當符合衛生要求。
九、做好施工現場安全保衛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在現場周邊設立圍護設施,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
十、工地要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規定,在施工現場建立和執行防火管理制度,設置符合突擊要求的消防設施,并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十一、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十二、采用下列防止環境污染的措施:
1、妥善處理泥漿水,未經處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設施和河流。
2、除采用符合規定的設備或裝置外,不得在施工現場熔瀝青或者焚燒油氈、油漆以及其他會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3、使用封閉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處理高空廢棄物。
4、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過程中的揚塵。
5、禁止將有有毒、有害廢棄物用作土方回填。
6、對產生噪聲、振動的施工機械,應采取有效措施,減輕噪聲擾民。
十三、與當地居民委員會聯合做好文明施工工作,做到不擾民,盡量不影響居民正常工作、生活,發現問題主動妥善解決。
十四、主動與當地派出所配合做好當地治安保衛工作。
十五、文明施工管理標準
1、現場'五牌一圖'齊全。
2、種類材料按不同類別堆放整齊,保證道路暢通,排水暢通。
3、建立現場場容管理工作小組,專人督促,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4、施工現場做到硬地坪施工,每天做到工完場清,保持整潔。
5、各工種要做到活完腳下清,保證現場清潔衛生。
6、場內場外公共道路由專人負責打掃。
7、建筑垃圾每天清理,集中堆放,及時清運。
8、生活垃圾清理至垃圾箱,不得污染。
9、宿舍、辦公室、食堂保持清潔衛生。
10、施工中對噪聲大的施工項目,不得深夜施工,不影響周邊居民的休息。
11、冬季做好防凍工作,雨季做好排水防澇工作,臺風季節加強對腳手架、塔吊、架空線路的巡視檢查。
第5篇 項目部施工現場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項目部施工現場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1、項目部的各種責任制、管理制度上墻,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如出現失誤或造成損失的,按情節輕重處罰當事人。
2、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合同,充分利用好工地的安全保護用品,嚴禁違章作業,發現隱患要及時整改,保證工地安全生產無事故。
3、臨時防護設施的搭設設備必須按程序、按規范進行操作,否則按照公司的處罰條例進行雙倍處罰當事人或當事班組。
4、施工現場物件堆放應整齊有序,嚴禁亂堆亂放,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文明衛生責任到人。各班組的物料在制作現場要按規格分類堆放,嚴禁無隨地無序堆放。
現場具體規定如下:
A、工地規章制度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與不規范的50元
(2)、進入施工現場穿拖鞋或易滑鞋50元
(3)、違章操作的造成后果的承擔直接損失,外罰款100元。
(4)、機械防護不當的50元
(5)、打架斗毆、酒后操作與偷盜現象的上不封頂1000元。
(6)、不按規定及時報驗的50元
(7)、不經批準隨便進行下道工序的200元
(8)、正常情況不按時完成工地形象進度的每延誤一天500元,并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9)、不服從門衛人員檢查的200元
(10)、班組點名遲到一次50元
B、工地現場文明制度(不按規定地點堆放物料和現場混亂的)
(1)、班組分管衛生檢查不合格的100元
(2)、宿舍內被子疊放不整齊或衛生不合格的100元
(3)、床鋪等用具嚴禁用工地材料制作臺凳,在宿舍區檢查發現有施工材料罰款500元
(4)、攪拌機及現場沒及時清理100元
C、工地材料管理與機械防護修理制度
(1)、不按規定下料造成浪費的,處以原材料單價的兩倍罰款100元起
(2)、按定額核算每個單項工程材料節約獎,節約材料獎材料價20%,浪費罰材料價20%
D、工地質量罰款與返工制度
在上級主管部門監理的安全檢查中發現
(1)、架子一處搭設不規范50元
(2)、對連續三次完成工地辦公室的施工進度計劃且一次性驗收合格的班組,獎勵現金500-1500元。
(3)班組自檢后報告工地驗收一次性不過、須進行整改的罰款200元,二次報驗依舊不合格的加倍處罰你以此類推。
5、本工地按重獎輕罰的原則執行制度,以利于搞好項目部的各項工作。
6充分地利用好班前會,天天學安全、天天講安全,做到每一項工作都應有安全技術交底,把安全身產落到實處,各種手續要齊全,嚴禁待簽字,代簽字的發現一次罰款50元
7、項目部安全員在巡檢,月檢安全檢查中被公司獎罰的,項目部將按公司獎罰金額的30%分管安全員和施工隊長,以確保工地安全生產無事故。
8、以上各項如連續出現二次的,依次處罰標準加倍,以后每出現一次處罰一番。
第6篇 項目部施工進度計劃質量管理制度處罰細則
項目部施工進度計劃和質量管理制度及處罰細則
一、總則
為加強對項目部施工現場各項生產活動的管理力度,確保工程施工的質量,加快工程施工的速度,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等綜合管理水平。特制定以下制度:
二、施工進度計劃管理制度
1、項目部按監理工程師和公司核準的周、月、總施工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施工月進度計劃是工程總計劃的分解和細化,施工周進度計劃是月進度計劃的分解和細化,確保周、月、總計劃施工進度計劃全部完成。
2、月進度計劃每月25日前、周進度計劃每周六或周日由項目部技術負責人上報公司企業管理中心和公司生產經理。延期一天罰技術負責人20元。
3、若周計劃未完成,則罰項目部100元,若連續第二施工周計劃沒有完成則加倍罰款,依次類推。
4、若月施工進度計劃未全部完成,則罰施工項目部200元,若當月計劃全部完成,則把當月每周罰款總額50
第7篇 項目部施工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第一條項目部進場后應根據本項目工程施工特點,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制定相關的路基、路面、橋涵、防護等方面的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和有關一般工程、施工準備階段、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橋涵工程、高處作業、雨季施工、冬季施工、夜間施工過程中等主要安全技術控制要點。
第二條項目部進場后,工程技術人員在編制施工階段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且必須符合國家和地方以及行業的有關安全技術標準,并有安全管理人員參與意見,經過項目總工審批后生效。
第三條對于特殊和危險性大的的工程必須在施工前單獨編制《專項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如:爆破、吊裝、水上和水下作業、深坑、施工臨時便橋等,方案一定要有依據,嚴格標準,有計算過程、有詳圖、有說明等,并經公司總工程師審核,報監理、業主審批。
第四條嚴格實行逐段技術交底制度:
一、各分項工程開工前,項目總工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情況,向各分項、各工區、各施工隊負責人進行詳細的書面交底,并向參加施工的全體從業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同時做好每次的書面技術交底記錄。
二、兩個及兩個以上施工隊或工種配合施工時,分項負責人要按工程進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工區、施工隊或班組負責人進行交叉作業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三、各工區、施工隊負責人每天要向本工區(施工隊)的從業人員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工程量大、技術復雜、連續多天從事一項工作的,要進行書面交底。
第五條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驗收制度。項目總工應指派工程技術人員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情況進行驗收簽認。項目經理每月要親自帶隊到現場檢查一次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項目測量、試驗、檢測、工程、機械、材料、路基、路面、橋涵(防護)等分項負責人分別就自己分管的項目進行驗收簽認。
第六條特種作業等各類安全關鍵崗位的人員均應具備相應的技術等級和從業資格。
第七條項目部專(兼)職安全員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把各類安全技術費用計劃、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安全技術交底書、安全技術措施和設施設備、材料以及安全防護用品的檢查驗收單、合格證、施工隊伍和從業人員的資格證書、技術等級證書等安全技術資料進行回收、分類、整理和保管工作。
第八條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對日常安全檢查負責。日常檢查中,對存在的隱患不加以指出、不責令整改的或隱患既不整改也不向領導或上級主管部門匯報的,一旦因此發生事故的,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8篇 項目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獎罰制度
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切實搞好安全生產,使本項目安全管理工作納入規范化、標準化軌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查,制訂本制度。
一、獎勵
凡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項目部按規定給予獎勵:
1、由項目部明確安全管理目標,專業項目部或分包單位與項目部簽定《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由項目部相關部門進行考核,在考核周期內實現管理目標的;
2、在安全設施、安全技術措施等方面有創造、革新、重大改進及合理化建議,并取得有關部門認可的;
3、在施工中及時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防止和避免了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或事故中搶救有功的;
4、敢于堅持原則,制止違章作業,對維護安全紀律避免重大傷亡事故和經濟損失作出貢獻的;
5、獲得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優良工地和通過上海市安保體系外審認證的;
6、受到區縣級通報表揚的;
7、在區縣級以上有關部門安全大檢查中取得優良成績的具體組織落實、布置的有關人員;
8、對創區縣級以上“文明工地”、“標化工地”、“觀摩工地”進行具體組織落實、設置、布置的有關人員。
二、處罰
1、對安全生產重視不夠、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管理不嚴、安全事故隱患不認真整改而導致工傷事故發生的,按公司《安全生產考核獎懲辦法》給予處罰;
2、未按國家、地方、上級有關部門和公司的要求進行管理,造成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受到各類經濟處罰、區縣級以上通報批評、全面停工或局部暫緩施工、新聞媒體曝光查實、引起社會不良影響事件的,按公司《安全生產考核獎懲辦法》給予處罰;
3、在上級部門安全檢查中,被查出安全隱患,并下發整改通知單的,按規定給予處罰;
4、在內部組織的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中,發現違章違規現象,對責任單位進行記分考核,每記一分,罰款200元,具體記分標準見附件1《安全檢查考核記分細則》。
三、項目部安全獎勵基金,其主要來源是:
1、項目部自行設立的安全獎勵資金;
2、對事故責任單位、責任者的罰款;
3、對發生違章、隱患不按期整改的罰款;
4、業主和上級部門的安全獎勵資金。
第9篇 施工項目部管理規章制度
為規范項目部職工行為,保證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現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章制度:
一、行為規范考核
1、維護本項目部利益,熱愛本職工作,遵守項目管理制度,牢固樹立主人翁意識。
2、遵守下級服從上級的原則,項目部人員必須服從項目負責人的統一領導和分工安排。
3、愛護集體財產,損失或遺失照價賠償。嚴禁盜竊集體財物,發現以一罰十,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4、由于工作失誤造成材料報廢或消耗超標、以及經濟損失等由責任人全額賠償。
5、生產場地、機械設備及宿舍區必須定期整理,保持整潔、文明、衛生的工作環境。
二、勞動紀律考核
1、嚴格執行工藝紀律,文明生產、文明施工,如因違反操作規程或野蠻作業面而造成的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負全責。
2、上班時間不得溜班、竄崗,不得在施工場地追逐打鬧,不得在上班途中無故滯留宿舍。
3、特殊情況不得在外留宿,發現一次,除在項目部通報外,扣除當月獎金。
4、保質保量完成當天的下達任務,不能完成任務的扣除半天考勤。
5、項目部人員不得酗酒打架,發現一次除在項目部工程例會上通報外,扣除本月基本工資。
6、項目部物資、財務等重要崗位責任人員不得接受供料方和下屬施工隊的宴請,發現一次除在項目部工程例會上通報外,扣除當月獎金,情節嚴重的上報上級黨委。
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考核
1、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施工,遵守“進場須知”等各項規章制度,增強自我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杜絕違章作業。
2、項目部人員一律統一佩帶安全帽、工作服,掛牌上崗,持證作業。
3、不準在營區內私拉亂接電線,不準在宿舍內接電爐子等易引起火災的電器等。正常的接線應由電工統一安排。
4、項目部人員如發現不安全因素就及時反映,及時清除,并有責任勸阻、制止其他人員的違章作業。
5、 不準下河洗澡、到老百姓的池塘吊魚,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四、考勤、請假考核
1、嚴格執行請假制度,請假應有正當理由,并按手續提前出具書面報告,經批準后方可離崗。期滿后按時上班,如特殊情況,期滿后不能上班的及時補辦手續,否則一律作曠工處理。
2、凡未經批準而擅自離崗者,第一次在工程例會上通報并作曠工處理,第二次除在會上通報外扣除當月獎金,累計三次以上報公司做除名處理。
3、病假(除急病外),根據病情及本人的任務安排情況確定休息時間。確需住院治療的,由項目部領導統一安排有關事宜。
五、考核辦法
1、以上條款除已作說明外,違反一條罰50元。
2、 實行不定期考核,月終總核的辦法,如當月違反超過3條,每條則加罰50元,情節嚴重或屢教不改者開除本單位。
3、本細則作為工資考核、分配的主要依據。
4、 本細則具體實施結合職工安全與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以上細則即日起執行。
第10篇 a項目部施工現場管理制度試行
某項目部施工現場管理制度(試行)
一、編制目的
為保證項目施工有效運轉,加強質量、進度和安全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全面落實公司的項目開發周期要求,確保完成'安全','優質','高效','快速'的總任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職責管理部門
此制度歸**公司**zz項目部管理。
三、管理規定:
第一章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一、質量管理制度
1、嚴控資料原始性、真實性、正確性、完整性,工程部聯合監理單位對施工資料定期檢查或不定期抽查,若發現資料虛假、不正確,不完整將給予施工單位100元/次的罰款。
2、出現質量問題,在限期內沒有整改完畢者罰款300元-2000元,出現重大質量問題者,例如:混凝土出現大量孔洞、軸線位移嚴重、標高出現重大誤差等,除按規定進行整改外,直接罰款10000元。對已出現的重大質量問題,擅自處理者根據實際情況罰款2000元-5000元。
3、裝飾裝修及安裝做法必須按照公司要求做出樣板,經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大面積施工。對不按要求施工者,除無條件返修外根據實際情況罰款500元-3000元。
4、抹灰工程應分層進行,當抹灰總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時應采取加強措施,不同材料基體交接處表面的抹灰應采取防止開裂的加強措施。若施工單位未按要求施工,將對施工單位處以500元的經濟處罰。
5、在檐口、窗口、窗楣、雨蓬、陽臺壓頂和凸出墻面的部位上面應做流水坡度,下面應做滴水線,應保證其坡向正確。若施工單位大面積未按照圖紙及規范施工的,施工單位必須按要求整改外,并對施工單位處以1000元的經濟處罰。
6、有防水要求的廚房、屋面、衛生間,結構層處理完畢后必須進行閉水,確保結構層不滲漏后做防水,然后再次進行閉水試驗。每次閉水必須經監理人員驗收并有詳細的記錄,對未按要求施工的單位,除無條件返修外,并對施工單位處以1000元/次的經濟處罰、
7、各樓號±0、000標高必須引致各樓號相鄰固定位置,并經監理單位復核,并嚴格控制各樓層標高,對出現重大偏差的單位處以1000元/次的罰款。
8、基礎施工必須注意軸線位移,軸線位移不得超過驗收規范規定,對軸線偏差超標嚴重的單位處以1000元/次的經濟處罰。
9、水電預埋時,500
第11篇 某項目部施工現場三級動火管理制度
為規范施工現場用火管理,防止施工現場火災的發生。根據項目部實際情況,特制定本三級動火管理制度。
1.一級動火: (重大危險源區域、易燃易爆)(1)禁火區域內;(2)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3)各種受壓設備;(4)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5)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內等場所;(6)現場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爆物質的場所;(7)一級動火由項目分部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審批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項目部及建設單位消防管理部門位審查、審批后方可動火。(重要項目的動火應同時報當地消防部門審批)
2.二級動火(可燃,但是不易燃區域 ) (1)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及登高焊、割作業等動火作業均屬二級動火作業。(2)二級動火,申請人應在四天前提出,批準最長期限為三天,期滿應重新申請。(3)二級作業申請審批表由項目分部主管部門填寫,并附安全技術方案,報項目部安全質量部門批準。
3.三級動火(非燃燒物區域) (1)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的均屬三級動火。(2)三級動火作業由作業班組填寫動火申請審批表,項目分部主管部門負責人批準。(3)三級動火,申請人應在三天前提出,批準后最長期限為七天,期滿后應重新申請。
4. 項目分部應嚴格執行三級動火審批。
5.動火區域是安全員重點巡視區域。
6. 動火范圍為主要是電、氣焊作業,其他工程項目必須的明火作業。
7. 施工現場禁止焚燒各種垃圾、木料或其他物品。
8. 違反本制度除停止作業外,要對作業人員和現場管理人員按規進行處罰。
第12篇 項目部施工安全質量卡死及處罰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徐連指安發[2008]009號文件精神,保證既有線施工安全。嚴格落實安全責任制,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實現徐連電氣化工程施工安全穩定,消滅生產安全較大及以上事故,不發生生產安全一般事故;確保施工項目創建精品工程的目標,特制定本卡死制度和處罰辦法。
一、施工安全方面
項目部對以下施工作業項目,施工負責人(領工員)未進行工作安排發生下安全列行為之一的,對施工負責人按以下各項處罰規定進行罰款;施工負責人已安排,作業人員未執行發生下列安全行為之一的,按各項規定進行罰款(第17條未執行只針對分管副經理)。
1、站內施工必須按運統-46執行登銷記制度,沒有登銷記,施工負責人未安排一次性罰款2000元;駐站聯絡員未執行,一次次性罰款2000元;
2、所有施工前必須設置駐站聯絡員和現場防護員,施工負責人未安排,一次性罰款2000元;安排后駐站聯絡員和現場防護員未按規定時間到位,一次性罰款2000元;
3、防護員必須經過上海鐵路局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未經培訓,無證上崗,一次性罰款500元;
4、防護員必須帶齊防護備品(對講機、信號旗、口笛、響墩、火炬),缺少一件,罰款100元;
5、大型施工機械(挖掘機、推土機、壓路機、裝載機、重型運輸車輛等)鄰近既有線施工,必須做到一機一人專職防護,來車時提前停止作業,不得侵入限界,未按規定執行,一次性罰款1000元;
6、靠近既有線施工,必須設置安全防護警戒帶(繩),未設置,一次性罰款1000元;
7、在既有線各項施工,必須有設備管理單位人員配合、監督,沒有執行配合、監督制度,一次性罰款500元;
8、各種大型機械操作人員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有操作證方可上崗,沒有操作證上崗,一次性罰款500元;
9、在既有線各項施工,上道人員必須穿戴防護服和上崗證,否則,一人次罰款200元;
10、在既有線各項施工,施工人員不得隨意翻越股道,行走道心,鉆車底,坐臥鋼軌,發現一人次罰款1000元;
11、登高作業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未執行者,一人次罰款500元;
12、在既有線進行基坑開挖,土方開挖,管道、電纜溝開挖,必須進行電纜探測或開挖探溝,防止挖斷電纜。未按規定執行,一次性罰款1000元;
13、各項基坑開挖,必須做好支護,未執行者,一次性罰款1000元;
14、各項施工必須有安全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展開表,有措施,有責任人,有分管領導,未執行者,一次性罰款2000元;
15、各項封鎖施工準備工作,不得做過頭和冒險放行列車,未執行者,一次性罰款2000元;
16、臨時增設道口,必須設置24小時看護,專人管理,防護備品齊全,未按規定執行,一次性罰款2000元;
17、使用自輪運轉設備重型軌道車,必須有分管領導添乘,未執行者,一次性罰款1000元;
18、軌道車上道必須做到“三證”齊全、“三項設備”完好,26種防護備品到位,未按規定執行,一次性罰款2000元;
19、對全體參建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未執行者,一次性罰款500元;
二、施工質量方面
項目部對以下施工作業項目,各工地主管技術員未進行交底和安排,發生下列行為之一對其按各條規定進行罰款,各工地主管技術員已進行交底和安排,施工負責人(領工員)未進行工作安排發生下安全列行為之一的,對施工負責人按以下各項處罰規定進行罰款;施工負責人已安排,作業人員未執行發生下列安全行為之一的,按各項規定進行罰款。
1、路基填筑必須清表,劃格卸土,專人控制,虛鋪厚度不得大于30厘米,未執行者,一次性罰款500元;
2、改良土拌和,要計量摻灰,含量符合要求,路拌不得少于3遍,大于10毫米顆粒不得多于20%,未執行者,罰款1000元;
3、路基填料含水量為+2、-3,壓實后無彈簧土,未執行者,罰款1000元;
4、路基填料級配碎石應級配良好;土質填料要有檢測報告,未執行者,罰款1000元;
5、過渡段填筑方法:
⑴長寬符合要求,同斷面同時填筑;
⑵在結構上劃格控制松鋪厚度,1米內須用沖擊式打夯機夯實,結合部挖1米臺階夯實填筑。
未執行以上者,罰款500元;
6、過渡段填筑質量,級配碎石應級配良好,有配比單,未執行者,罰款500元;
7、混凝土質量要采用集中計量拌和,坍落度符合要求,原材質量料符合要求,未執行者,罰款500元;
8、模板質量要用大塊拼裝,加固牢固,接縫無錯臺,未執行者,罰款1000元;
9、鋼筋工藝、數量、規格要符合設計要求,接頭綁扎位置符合規定,未執行者,罰款500元;
三、項目部管理人員方面
1、認真落實“8554”安全質量控制要求,項目部經理、總工、副經理、工程技術部長及主管技術員、安質部部長、施工負責人(領工員)每月下現場發現安全、質量、管理問題不少于12件,做到有檢查、有記錄、有整改、有責任人,限期整改,做到閉合管理。未閉合或達不到數量要求者,罰款200元。
2、對分工包保責任項目、責任地段,出現責任安全質量隱患,罰款包保人500元。
3、各工地主管技術員認真履行本崗位職責,因未盡到責任造成施工缺項、漏項或因技術交底不清造成施工返工的,一次性罰款500元。
4、總工、分管副經理、工程技術部部長及主管技術員、安質部部長、工地負責人在施工過程中,發現安全隱患處理不了又不及時上報者,罰款500元。
5、工地負責人向項目部各部門提出的施工安全、質量問題,各部門在職責范圍內沒有解決或拖延時間,一經發現,對責任人罰款500元。
四、其他“三違”行為,按照公司“三違”處罰辦法執行
附表:《違章違紀處罰通知書》
中鐵十局四公司徐連電氣化項目部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