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校園安全隱患排查及整改制度
一、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機構
學校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學校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領導小組,組員由各處室負責人及班主任組成,負責對學校安全隱患排查的具體工作。
二、安全隱患排查內容
(一)校舍及教學設施設備安全隱患。
一查學校是否新出現危房;二查是否存在繼續使用危及師生安全的校舍房屋上課或活動;三查學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運轉;四查學校圍墻及重點基礎設施有無安全隱患和警示標志。
(二)學校消防安全隱患。
一查;消防通道是否暢通;二查滅火器材是否好用;三查消防報警裝置和應急照明裝置是否正常;四查防火警示標志是否損壞;五查學校用電線路有無安全隱患。
( 三)學生路途安全隱患。
一查各班對學生開展交通法規和道路安全知識的教育情況;二查學校組織師生集體外出教育活動是否按照定人員、定車輛、定線路“三定”原則,并經教育局批準。三查師生有無搭乘“三無”車(無駕駛執照、無牌照、無客運執照)、病車、超載車、機動三輪車情況和有無學生搭、騎摩托車上學回家的情況;四查學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長預告通報制度。
三、安全隱患整改的工作方法
1、做到定期檢查和突擊檢查相結合,全面檢查和重點檢查相結合。
2、學校每學期對校舍進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檢查;在風、汛、雪、雨季進行突擊性的檢查。每次安全檢查做好書面文字記錄,作為學校安全檔案保存備查。
3、對發現結構損壞、破裂或其它重大險情的及時書面報告高新區社會服務中心,及時研究落實維修措施。
4、各班責任到人。班主任為本班第一責任人。對重要部位和貴重物品檢查要定時、定位檢查。
5、安全檢查每期制定檢查計劃,有重點、有步驟地進行,把電器、電源、體育設施等均作為檢查的重點。按時檢查,促進各項防范措施的落實。
6、班主任每日對所在班級進行一次全面晨檢,學校領導小組每月組織相關責任人組成檢查組對全校安全工作進行拉網式檢查,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提出整改意見,盡最大可能當場落實到具體人頭上。領導小組對整改情況要檢查驗收。
7、重要階段專項檢查。學校除定時的安全檢查之外,元旦、春節、五一、暑假、國慶、寒假分別進行六次大檢查,在重要階段或特殊時期可隨時進行專項或全面的抽查,并將檢查情況在校內進行通報。
9、開展安全檢查評比。對自查自改無隱患的班級以及相關責任人要給予表揚;對隱患多、漏洞大,又遲遲不整改的,要進行批評教育。每次安全檢查的結果均作為期末工作考核的內容。
10、堅持空檔值班,校門口東至鄉政府。
11、邀請鎮司法所、派出所同志定期開展法制報告會。
12、與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第2篇 二小校園機動車安全管理制度
灘八二小校園機動車安全管理制度
為創建平安校園,加強校園機動車管理,保障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和校園環境秩序,確保學校師生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現對出人校園的機動車輛作如下管理規定:
1.校園場地僅限于學校公務車、教職工私車停放及經學校同意進校的外來辦事人員車輛的臨時停放。
2.開車進人校園的外來人員,要在學校傳達室進行車牌號登記,否則不許進入校園。
3.凡進人校園的機動車必須按學校劃定的區域和泊位有序停放,嚴禁亂停亂放。辦理公務的車輛,經主管領導批準,按保安人員的指定區域停放。
4.全校性大型活動和重要活動時,由學校總務處安排臨時性車輛停放。
5.教職工及學校機動車出、人校園應避開學生上下學高峰時段,限速5千米/小時,嚴禁鳴號和開啟大燈。在中午和大晚自習放學時,機動車一律延時10分鐘(比照下課時間)出入校門,門衛有權對違規車輛限制通行,嚴防事故的發生。
6.學生在校期間,嚴禁車輛進入學生學習、活動區域,非學生在校時間,未經允許也不能進入學生學習、活動區域。
7.嚴禁在校園內學車、酒后駕車、無證駕車和駕駛無合法手續的車輛;嚴禁外來車輛在校內存放。
8.來校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公安、消防、救護、搶修線路工程車等)一律無條件放行;出租車嚴禁入內(特殊情況除外)。
9.在學生進校期間、廣播操期間,嚴禁外來車輛進入校園。垃圾清運車輛限制在上午、下午兩個時段出人校園,同時要求進校園車輛限速在10千米/小時。
10.機動車進人校園,應遵守交通規則,遵守學校機動車安全管理制度,遇到學生應停車避讓。凡在學校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應負全責。
11.機動車駕駛員要愛護學校的各種設施、設備和公私財物,如有違反予以賠償;車主應及時關鎖好門窗,錢包、貴重物品不要放在車內,車輛均由車輛持有者自行看管。
第3篇 仙桃中學校園網絡安全運行管理制度
桃仙中學校園網是學校公共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全面為教學、科研、學術交流、管理服務。為了保護校園網絡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絡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運行和網絡用戶的使用權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使用校園網的所有部門和個人必須遵守該項制度。
第一條 使用校園網的所有人員和用戶必須遵守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校園網上的所有信息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國家保密局《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互聯網保密管理規定》。
第二條 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對于來歷不明的可能引起計算機病毒的軟件應使用公安部門推薦的殺毒軟件檢查、殺毒。
第三條 嚴禁利用校園網進行賭博、炒股、玩網絡游戲活動。
第四條 校園網的所有工作人員和用戶必須對所提供的、使用的信息負責。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機密的犯罪活動。不得利用校園網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下列信息:
(一)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
(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三)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六)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八)損害國家機關信譽的
(九)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
第五條 未經主管負責人和網站管理員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增加、刪除或修改網站的項目。本校教師和學生應在指定區域增添內容。
第六條 網站管理員對網站上的項目和內容負責,所有網頁上的圖片和文字應符合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要求,在發布之前必須認真審閱,確保內容和文字的正確性,必須遵守知識產權的有關法律法規。
第七條 校網絡中心必須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和技術規范,監控、封堵、清除網上有害信息。遇有計算機網絡故障應及時排除;做好操作系統的維護工作,及時為系統安裝升級包或者打補丁,保證網站穩定高效工作;做好防病毒防攻擊的安全策略措施,隨時防范病毒或黑客攻擊。網站管理員應做好資料及數據文件等的備份保存及保管、保密工作。各教研組網站管理員負責本教研組網站的安全保護及維護工作。
第八條 校園網上所有用戶有義務向網絡安全員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信息。校園網的有關工作人員和用戶必須接受并配合國家有關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
第九條 除網絡管理員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登錄任何功能服務器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移動、更換、破壞、盜竊網絡設施。校園網主、輔節點設備及服務器等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后,校園網負責單位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向校保衛部門及公安機關報告。
第十條 每位用戶在使用校園網瀏覽網頁時必須使用由網絡中心分配的用戶名登錄。嚴禁使用別人的用戶名登錄。學生上網必須有老師的具體指導,教師要引導學生正確、安全、健康地使用網絡進行查閱資料、收集資料、利用資料等教育教學活動。
第十一條 校園網FTP服務器的用戶必須對于自己的資料負責,對自己的登錄密碼嚴格保密。服務器里放置的是與學校教育教學有關的學習資料、軟件和課件等,與此無關的內容不得放在FTP服務器里。
第十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杭州四季青中學所有師生員工。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至公布之日起執行。
第4篇 二小學校園網站安全管理制度
陽羅二小學校園網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信息發布、審核、登記制度
為促進我校教育信息交流,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1、信息發布申請班級、教師應當確保發布信息準確、真實,符合國家有關的各項法律、法規制度,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侵犯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的內容出現;
2、不得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下列信息:
(1)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
(2)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3)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
(5)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6)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有意影響學校穩定局面;
(8)損害國家機關信譽;
(9)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
3、校園網管中心對所發布的信息備案記錄,以加強管理;
4、校園網管理員應在充分理解國家有關的各項法律、法規制度的基礎上及時處理信息申請班級、教師的請求,并將審核意見及時反饋給信息申請班級、教師;
5、校園網管理員在審核同意的基礎上應將信息及時發布,并確保發布信息的準確性。
二、信息監視、保存、清除和備份制度
為保證我校校園網健康、安全、高效的應用和發展,杜絕各類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網絡管理員應當對學校的網絡使用情況監督、檢查,堅決杜絕訪問境內外***、黃色網站,不閱覽、傳播各類***、黃色信息;
2、網絡管理員應當保證學校計算機內日志文件及其他重要數據的完整性、真實性,并做好備份工作,配合各類安全檢查;
3、發現本單位計算機存有各類***及不健康信息,各級管理員應當及時清除,情節較重的應及時上報網管中心;
4、學校教師應當強化思想意識,自覺遵守網絡法規,積極配合學校網絡管理員做好學校計算機網絡信息安全工作;
5、學校網管中心在收到學校教師的報告后應立即向主管領導匯報,并配合上級主管部門的調查,組織調查取證工作。
三、病毒檢測和網絡安全漏洞檢測制度
為保證我校校園網的正常運行,防止各類病毒、黑客軟件對我校聯網主機構成的威脅,最大限度的減少此類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計算機內應安裝防病毒軟件、防黑客軟件及垃圾郵件消除軟件,并對軟件定期升級。
2、學校計算機內嚴禁安裝病毒軟件、黑客軟件,嚴禁攻擊其它聯網主機,嚴禁散布黑客軟件和病毒。
3、網管中心應定期發布病毒信息,檢測校園網內病毒和安全漏洞,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4、網管中心定期對網絡安全和病毒檢測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四、違法案件報告和協助查處制度
1、學校教師、學生應當自覺遵守網絡法規,嚴禁利用計算機從事違法犯罪行為。
2、對于學校教師、學生發生的計算機違法犯罪行為,學校網絡管理員應當及時制止并立即上報學校領導,同時做好系統保護工作。
3、對于所遭受到的攻擊,學校教師應當立即上報學校網絡管理員,同時做好系統保護工作。
4、學校教師、學生有義務接受校網絡管理中心和上級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并應積極配合做好違法犯罪事件的查處工作。
5、網管中心應及時掌握校園網內學校教師、學生網絡違法情況,并定期向主管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并應協助各主管部門做好查處工作。
五、賬號使用登記和操作權限管理制度
1、校園網內各主要網絡設備由學校電教組統一管理,除網管中心工作人員,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網絡設備,修改網絡設置。
2、校園網內各主要網絡設備應當正確分配權限,并加密碼予以保護,密碼應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統管理員嚴禁使用、猜測各類管理員密碼。
3、對于網絡系統應做好備份工作,確保在系統發生故障時能及時恢復。
4、對于網絡系統的設置、修改應當做好登記、備案工作。
六、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
1、網絡管理中心經常召開網絡安全會議,通報網絡安全狀況,解決網絡安全問題;
2、網絡管理中心應不定期舉行網絡安全培訓班(每學期不少于一周),學習網絡法律、法規,提高各接入單位的網絡安全意識,提高網絡安全水平;
3、學校教師、學生應積極配合網絡管理中心的工作,自覺參加各種培訓活動;
4、學校教師應當經常對學生進行網絡安全教育,強化網絡安全意識,增強守法觀念。
七、其他與安全保護相關的管理制度
1、重視對計算機實體的安全保護工作、網絡中心工作室、配線間及其他重要部門要做好防火、防水、防盜工作。
2、對于校內建筑改造施工涉及到計算機通信線路(光纜、五類線)改建、遷動時、應與網絡管理中心協商實施。
3、在校園網上不允許進行任何干擾網絡用戶,破壞網絡服務和破壞網絡設備的活動,這些活動包括(并不局限于)在網絡上發布不真實的信息、散布計算機病毒、在網絡上進行非法系統攻擊、不以真實身份使用網絡資源等。
4、用戶在校園網上登記的用戶帳號和電子信箱,只授予登記用戶本人使用,嚴禁讓給他人使用。否則,出現問題,被授權者必須負全部責任。
八、安全管理人員崗位工作職責
為保證我校網絡的正常運行,對于安全管理人員,特制定本制度。
1、組織全體教師認真學習《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提高教師的維護網絡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覺性。
2、負責對本網絡用戶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使用戶自覺遵守和維護《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使他們具備基本的網絡安全知識。
3、加強對信息發布的審核管理工作,杜絕違犯《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內容出現。
4、一旦發現從事下列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活動的,做好記錄并立即向學校行政報告:
(1)未經允許進入計算機信息網絡或者使用計算機信息網絡資源;
(2)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絡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絡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4)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的;
(5)從事其他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活動。
5、在信息發布的審核過程中,如發現有以下行為的,將一律不予以發布,并保留有關原始記錄:
(1)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
(2)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3)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
(5)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6)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有意影響學校穩定局面;
(8)損害國家機關信譽;
(9)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
6、接受并配合公安機關的安全監督、檢查和指導,如實向公安機關提供有關安全保護的信息、資料及數據文件,協助公安機關查處通過國際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網絡的違法犯罪行為。
陽羅二小
第5篇 實驗中學校園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
州泰實驗中學校園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騎自行車到校,要到德育處辦理“單車證”。
2、進入校園內的自行車,實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車持有者必須按學校規定,分別停放到指定的車棚、場地去,嚴禁亂停亂放。
3、車輛進棚必須自行加鎖,整齊停放。車簍內不要存放任何個人用品。
4、在校園內一般提倡推車行走,騎車者應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5、不準任何人偷騎他人車輛,未經本人同意開他人車鎖的視為偷竊行為。
6、發現自行車被盜,失主應及時報告校保衛處(總務處)協同查處。
第6篇 校園機動車安全制度
1、機動車進入校園一律不準鳴號,并減速慢行,載重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小路、草地,防止損壞環境、綠化。
2、機動車進校園應服從校門衛人員的指揮,按指定位置停放,嚴禁亂停亂放。
3、機動車的車門,駕駛員應及時將其關鎖好,錢包、貴重物品不要放在車內。除重大活動外,平時車輛均由車輛持有者自行看管。
4、校園內人員較多,行車時駕駛員應特別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5、本校大小汽車每天應進庫停放,不要露天停放。
6、車庫應配齊消防器材,駕駛員應及時關鎖好門窗,嚴禁火種進入,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第7篇 儒里中學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儒里中學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一、進入學校的人員,必須持有本校的學生胸卡、工作證、聽課證或者學校頒發的其他進入學校的證章、證件。未持有規定的證章、證件的人員進入學校應當向門衛登記、經許可后方可進入學校。
二、在校園內,對沒有證件又需查詢或可疑人員,師生員工或護校人員都有權查詢,被查人員須接受查詢,如實講清情況。
三、嚴禁任何人翻越圍墻、欄桿、大門,或將物資擲出圍墻外。校內嚴禁私自燃放鞭炮焰火,嚴禁用氣槍獵物,嚴禁打架斗毆、賭博、酗酒、偷竊、流氓、起哄、鬧事和其它干擾學校的教學和生活秩序的行為。
四、未經校領導和保衛部門同意,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在校園內擺攤設點經商或推銷物品,經同意者必須持有營業執照,在指定地點營業。
五、在校園內必須切實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諸如:門衛驗證、會客登記、攜物檢查放行、安全用電、用火、用氣、危險物品管理、車輛管理等。愛護公私財物。
六、告示、通知、啟事、廣告等,應當張貼在學校指定或者許可的地點,散發宣傳品、印刷品應當經過學校有關機構同意。嚴禁張貼、散發反對我國憲法確立的根本制度、損害國家利益或者侮辱誹謗他人的公開張貼物、宣傳品和印刷品。嚴禁在宣傳布告欄內亂寫,嚴禁張貼大、小字報。違者要嚴肅查處,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七、師生員工應當嚴格按照學校的安排進行教學、生活和其它活動,任何人都不得破壞學校的教學和生活秩序,不得阻止他人根據學校的安排進行教學、生活和其他活動。
八、未經校領導、主管部門批準,不得對校外人員開設諸如文娛、體育培訓、文化補習、業務訓練等活動;也不得擅自主辦全校性舞會、文藝演出、體育比賽或接洽校外人員來校演講、交流、體育、競賽等活動。經批準在校內組織文體活動、*、講演、講座、報告等應符合我國的教育方針和相應的法規、規章,不得反對我國憲法確立的根本制度,不得宣傳封建迷信,不得進行宗教活動,不得干擾學校的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損害國家財產和其他公民的權利。
九、師生員工組織社會團體,應當按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辦理。成立校內非社會團體的組織,應當在成立前由其組織者報請學校有關機構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成立和開展活動。校內非社會團體的組織和校內報刊必須遵守法律、法規、規章,貫徹我國的教育方針和遵守學校的制度,接受學校的管理,不得進行超出其宗旨的活動。
十、凡經校領導或主管部門批準的全校性文娛、體育、*或對外開放性活動,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要求,切實做好安全工作。安全沒有保障的,不得舉辦任何活動。嚴禁在實驗室及辦公場所舉辦文娛活動。
十一、夜間超過二十三時三十分進出校門者,必須憑證件登記備查。
十二、校內不準任何違章建筑,不準損毀圍墻、欄桿、路燈、消防器材等安全設施。
十三、巡邏值勤人員要保持警惕,忠于職守,突出重點,抓好面上的安全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大膽處理,注意工作方法。重大問題隨時向保衛部門和主管校長匯報,并做好巡邏執勤記錄。
十四、應明確值班人員,切實履行交接班手續。值班員的主要任務是做好以防火、防盜為重點的“四防”檢查,發現問題隱患予以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要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十五、在校內失竊者,應及時向保衛部門報告,拾物者應將拾到物品及時交保衛部門處理。
十六、違反以上各條之一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十七、對維護學校安全工作做出貢獻者給予表揚,成績顯著者給予獎勵。
鎮江市儒里中學
第8篇 創建平安校園教師送路隊安全制度
放學、教師送路隊安全工作制度
生命尊貴,安全為天。為更好地創建“平安校園”,切實做好我校全體師生的人身安全工作,力爭永遠實現零事故零損傷零損失,特制定我校小學生放學路隊教師送路隊安全制度如下:
一、凡我校教師、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安全工作條例和安全制度,違規者按照規定給予相應處理。
二、我校嚴格實行小學生放學路隊管理制度和教師送學生過馬路制度。
三、小學生從入學起或在開學的第一天,班主任要結合實際,如考慮學生家庭與學校距離等因素,除要求一二年級家長接送學生到校外,還要精心編排好學生的路隊;并選拔好路隊長。
四、班主任要利用班隊會,認真做好學生路隊放學、交通安全教育和路隊行走、過馬路等安全注意事項,并要及時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將一切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五、每日每次放學時,班主任教師必須及時在本班教室外或者校園中快速有效地組織學生站好路隊,并認真清點學生人數,強調交通安全,發現和排除存在隱患,方可放學。
六、小學生路隊放學要嚴格執行整齊排隊,行進整齊,不追逐,不打鬧,不嬉戲,不搭背。
七、班主任應走在路隊前面或中間進行領隊管理。
八、在過馬路時,班主任必須讓學生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在確保無車輛、無安全隱患后,集體走人行橫道,有順序地迅速安全通過馬路。
九、參加興趣小組和其它訓練活動的學生,活動完畢組織教師必須認真安排學生迅速回班內集體整隊執行路隊放學制度。
十、我校全體教師必須每日認真做好自身的安全過馬路工作,切實保護自己,保衛學生,杜絕任何交通事故的發生。
特別強調:冬天路滑,下午5點以前要求全部集體站隊放學,任何人教室里不準留學生,誰留學生誰負全責。
第9篇 校園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 門衛人員必須熱愛學校,責任心強,服從安排,有吃苦精神;身體健康,有勝任工作的體力;必須堅守崗位,不遲到、早退,不擅離職守。
2.認真學習有關法律和治安保衛常識,服從學校管理,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維護校內秩序,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3.門衛人員值勤時要著裝規范、文明禮貌、熱情服務、認真負責。仔細查看核實外來人員的有關證件,辦理入校登記手續。
4.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確需進入時,必須認真核實,搞好登記。嚴格控制外來機動車輛進校行駛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販進入學校或在校門口擺攤設點出售物品。
5.禁止學生及家長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寵物以及管制刀具進入校園。
6.認真做好來客登記工作,填寫會客單。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經確認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的會客單予認確認。如被訪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衛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衛室等候。
7.教育門衛人員值班前和值班期間不得飲酒,不在值班室與閑雜人員閑聊,不得擅離職守,不得在崗上抽煙、吃零食、下棋、打牌等。
8、門衛要確保幼兒園消防通道暢通,禁止外來車輛占用幼兒園消防通道及幼兒園進出口通道,如有違規占用消防通道、幼兒進出口通道并勸阻不聽者可直接撥打110或西郊派出所電話8300034。
9.學校門衛在崗期間的工作表現,每月由學校安全工作小組進行考核,對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予以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或違紀的個人給予必要的處理,情況嚴重的予以調離崗位或辭退。
第10篇 小學校園機動車安全制度
瘦西湖第三小學校園機動車安全管理制度
1、機動車進入校園一律不準鳴號,并減速慢行,載重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小
路,草地,防止損壞環境,綠化。
2、機動車進校園應服從校門衛人員的指揮,按指定位置停放,嚴禁亂停亂放。
3、機動車的車門,駕駛員應及時將其關鎖好,錢包,貴重物品不要放在車內。
除重大活動外,平時車輛均由車輛持有者自行看管。
4、校園內人員較多,行車時駕駛員應特別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5、車庫應配齊消防器材,駕駛員應及時關鎖好門窗,嚴禁火種進入,防止發生
火災事故。
第11篇 校園安全生產工作制度
一、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省、市關于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實現安全生產狀況良好穩定發展,做好“創建平安校園”構建和諧社會,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按照市安委會的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體系,進一步強化各部門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負責落實全年安全生產責任狀的各項控制指標,做到層層落實,確保我校安全生產無重大責任事故。
三、認真落實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加強對高危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特別是用水、用電、用氣、飲食、行車、機械加工、實驗室等特殊人員的持證上崗和崗位安全培訓工作。
四、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加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力度,建立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
五、嚴格事故報告制度,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六、加強組織領導,協助后勤管理學生管理等有關部門,形成齊抓共管的安全生產格局,確保學校安全,平安穩定。
七、完成校領導和市安監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12篇 高中校園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高級中學校園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校園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創建和諧校園,根據南京市和**區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1.在校園內施工的單位、人員必須執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管理。
2. 施工單位的負責人為施工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必須對所屬人員進行遵紀守法教育,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施工單位及施工人員發生違法違紀事件或安全問題由施工單位負責人承擔責任。
3.施工單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審查身份證件,并由施工單位負責逐個造冊(附身份證復印件)報學校安保辦或總務處備案。
4.施工場地要有護欄物隔離,并有明顯的非施工人員不得入內的標志,預防發生意外事故。
5.施工單位內部必須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對建設物資的看管,有專門的值班巡邏人員,防止發生失竊事件。
6.施工單位人員要統一辦理《臨時出入證》,服從門衛管理,無《臨時出入證》者,門衛有權拒絕入內。
7.攜帶物資出門,施工單位應簽發出門證,否則,門衛有權暫扣查詢。
8.施工車輛進入校區不準鳴號,應減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園,影響校園環境衛生。
9.施工人員不得隨意出入學生宿舍、教學樓和辦公區域;不得在校園內大聲喧嘩、打鬧;不得損壞公物、樹木和草地;嚴禁打架斗毆、賭博等行為;施工期間不得影響學校正常教學、辦公及生活秩序。
**高級中學
20**年*月*日
施工單位負責人簽名(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