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精選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為做好食品經營工作,切實保障消費者人生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一下制度: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保證上市食品質量安全,保護消費者的合法
權益,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索證索要制度是指為保證食品安全,在購進食品時,本單位員工必須向
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保證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第三條 與初次交易的供貨單位交易時,應索取證明供貨者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
格的合法證明文件,每年核對一次。
第四條 在購進食品時,應當按批次向供貨者或者生產加工者索要以下證明食品
符合質量標準或上市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
1 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2檢驗(檢疫)證明;
3銷售票據;
4有關質量認證標志、商標及專利等證明;
5強制性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
6進口食品代理商的營業執照、代理資料、進口食品標簽審核證書,報關單、注冊證;
第五條 下列食品進貨時必須按批次索取證明票證:
1活禽類,檢疫合格證明、合法來源證明;
2牲畜肉類;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或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3食品及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飲料、酒類: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第六條 對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或省級以上食品安全、無公害食品、綠色食
品、有機食品、名牌產品稱呼的優質食品,可憑以上稱號相應標識和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七條 對實行購銷掛鉤的食品,可憑購銷掛鉤協議和供貨方的銷售憑證直接銷
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八條 對索取的票證要建議檔案,并接受市場服務中心和有關執法部門的監督
檢查。
食品退市制度
1 食品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立即停止銷售,采取下架單獨存放,銷毀等措施予以處理,立即通知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2食品批發企業對已售出的危害人身健康的食品,應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子公示,通知購貨人員立即停止銷售,負責將該食品召回,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
告。
3執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的食品包括(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和消費反映已經造成危害后果的食品。
食品安全承諾制度
1 食品經營者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保證其提供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對出現質量問題的食品依法先行承擔相關責任。
2食品經營者不得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不經營假冒商標、假冒廠名、廠址等食品,,不偽造進貨憑證,守法經營。
3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存放、銷售預包裝食品。銷售生鮮食品和熟食制品,應當符合食品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溫度,空間隔離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感染。
4 食品經營者銷售食品,應當主動向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履行更換、退貨等義務
。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經營者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病毒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食品經營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參加工作。
3應當建立建全本單位的食品安全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4從業人員的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便檢查。
5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不得涂改、過期、筆跡不清無效。
食品自檢制度
1食品經營者應當嚴格執行進貨檢查驗收義務,認真檢查食品合格證明,對儲存、銷售的食品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2經營食品的大型超市,商場應配備必要的檢驗設備和食品安全專業管理人員,定期對食品進行自檢或則送檢,提高對銷售食品質量的控制能力。
3食品經營者銷售散裝食品貨自行分裝食品的,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貨自行分裝食品的最小獨立銷售單元包裝上清晰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分裝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市場開辦者質量責任制度等自律制度
第一條, 為了規范食品經營活動,加強市場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廣大
消費者購買放心的食品明確市場內各方責任,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食品市場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展銷會舉辦者必須對入場經營者的資格進
行審核,明確和落實經營者的食品安全質量管理責任.,定期對入場經
營者的經營環境、條件、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經營食品是否符合法定
要求進行檢查,發現銷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或者其他違法行為的,
要及時制止并報告所在地工商部門。
第三條, 市場內經營者應保存場內整潔衛生,經營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地方
或行業制定的質量衛生標準。
第四條, 市場內經營者均建立健全食品質量責任制度,要嚴格落實食品質量責
任。
第五條, 市場配備專職食品質量監督員負責食品質量的督促管理工作。
第六條, 市場管理辦公室對場內食品質量實施以下監督管理:
第七條,
第八條,
1建立市場內質量安全制度,負責食品質量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檢查進場銷售食品的相關憑證,并分類管理。 3協助政府有關部門維護市場經營秩序,發現場內經營者制售假冒偽劣食品和其他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及時報告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門查處。 .4建立并指導場內經營者建立食品經營臺帳。 5宣傳落實政府食品質量管理有關規定。 市場管理人員應積極協助清查和處理退出市場的不合格食品。 市場內經營者應雨本市場簽訂食品質量安全保證書(協議)訂立食品質量保證及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退款條款。單位名稱(蓋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名
第二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預包裝食品乳制品)
食品進貨查驗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本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食品進貨查驗制度,加強對食品進貨貨源的檢查驗收。
第二條 本企業的食品進貨查驗制度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食品生產者貨其他供貨者之間的合同約定,對購進的食品質量進行檢查,符合規定和約定的予以驗收的制度。
第三條檢查驗收的目的是為了對本企業銷售的食品貨源進行把關,保證本企業所銷售食品的質量。
第四條 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已經和經營活動有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五條 本企業查驗內容:
(一) 營業執照;
(二) 生產許可證或流通許可證
(三) 標注通過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證書
(四) 食品質量檢驗證明、檢疫證明
(五) 銷售憑證
(六) 其它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證明文件
(七) 對食品進行查驗,檢查食品包裝標識、外觀等內容。
第六條 本企業對所進貨物進行檢查驗收,發現存在食品安全問題的,應提出異議,經進一步證實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拒絕驗收進貨。
第七條 本企業員工必須嚴格執行該制度,在簽訂購貨合同時,必須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等,并親自驗貨,貨證相符方可采購。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對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加強食品進貨檢查。
第二條 本企業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作為對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等一系列文件進行查驗的書面證明,應當真實。
第三條 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有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 進貨時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進貨日期等內容。
第五條 本企業須留載有相關信息的進貨或者銷售票價,且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六條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有企業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食品批發企業銷售記錄制度
一、銷售食品,應向購貨者出示相關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向購貨者的提供銷售票據,對銷售票據做詳細記錄
二,如實記錄所銷售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售貨日期等內容,或者采用計算機管理,建立電子臺帳;或者保留載有相關信息的銷售票據。
三、食品銷售記錄和銷售票據應當真實,所有相關銷售數據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四、每周對銷售記錄進行檢查、歸類、整理,最好匯總保存。
五、相關責任人對銷售記錄情況進行監督,做好定期檢查工作。
六、每季度對銷售記錄人員進行考核,合格證留崗位。
食品退市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督管理,維護消費安全,根據《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不合格食品退市,是指在我國境內對已經進入銷售領域的食品,發現其質量不合格或者有其他違法問題,采取停止銷售、退回供貨方整改、銷毀、召回等措施退出市場的行為。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不合格食品是指經檢測不符合《產品質量法》第二十六條
第二款規定的食品。
下列食品屬于不合格食品:
(一)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理危險或者不符合國家、行業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安全標準的(包括:農藥殘留超過國家規定容許量的,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未經批準使用的添加劑或者非食品用化學物質的,含有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的);
(二)不具備應當具備的食用性能的;
(三)不符合在食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食品標準的;
(四)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第四條下列食品應當退出市場:
(一)屬于本辦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的食品;
(二)未在顯著位置清晰地標明食品名稱、配料清單、配料定量、凈含量和固型物含量、生產者的名稱和地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保存期、貯藏說明、產品執行標準、衛生許可證號、質量等級的;
(三)輻照食品、轉基因食品未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的,特殊營養食品未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能量營養素、食用方法和適宜人群的;
(四)進口食品無中文標明的原產國的國名或者地區名以及在中國依法登記注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者經銷商的名稱和地址的;
(五)超過保質期或者保存期的;
(六)經感官鑒別已經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七)容器包裝污穢不潔、嚴重破損,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
(八)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九)摻雜、摻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
(十)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在商品上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國際標準采用標志、防偽標志等標志的;
(十一)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售的食品。
第五條經營者對自查中發現的以及有關行政機關確認的屬于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并清點已售出的食品,登記造冊,如實報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所。
對僅是標示違法但可以食用的食品,可退回供貨方改正;對不能食用的食品,為防止退市的不合格食品二次流入市場,危害消費者健康,工商管理部門應監督銷毀不合格食品,不得令其再流入市場;對已經售出的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食品,應當采取公告等方式追回,并將情況及時報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所。
第六條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在工作中發現的、上級機關通報的、其他行政機關移送的,或者生產者、銷售者自報的屬于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退市食品,應當依法采取措施將該商品清除市場(或者:應當及時告知并監督經營者采取有效措施將該食品退出市場;告知后經營者未采取退市措施的,工商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第七條對監督檢查和上級機關監測中發現以及其他部門公布應當退出市場的食品,經營者自覺采取有效措施退市且沒有造成后果的,工商部門可以依法免于處罰;對于在工商部門監督下采取有效措施退市且沒有造成后果的,工商部門可以視其情節,依法給予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處罰;對于告知后仍不按照規定采取退市措施的,應當依法從重處罰。
第八條已經被確認為質量不合格食品退市的,需重新入市,必須提供合法檢驗機構經檢驗合格的《檢驗報告》或者有效的復制件后方可入市銷售,否則發現地工商部門可以依法封存該食品,責令其限期提供《檢驗報告》;在期限內拒不提供的,工商部門可以視同不合格食品進行處理。
第九條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將查處食品案件情況、流通環節食品退市情況等信息,錄入企業信用監管系統,并通過一定形式向社會公布,進行消費警示,提供消費指導;對退市食品及其經營者,適時回訪,進行跟蹤監督管理。
第十條嚴格執行信譽卡制度。經營者銷售食品必須給消費者出具銷售信譽卡,并在信譽卡上填寫銷售時間、經營者姓名、攤位號、商品相關消息等。消費者遇到消費安全問題,憑信譽卡,消費者和執法部門可從銷售追溯到運輸、生產環節,實現全程追溯,保證消費者的合法利益。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食品檢查、存儲、運輸制度
食品檢查制度
一、公司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日常食品安全監督檢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每天檢查各部門、各崗位的衛生狀況和崗位責任制
的執行情況,并作好登記。
三、每日組織一次衛生檢查,單位負責人每月組織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工作。
四、每次檢查,都必須有記錄。
五、發現問題,應有人跟蹤改正。
六、檢查內容應包括食品儲存、銷售過程;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冷藏、冷凍設施衛生和周圍環境衛生。
七、對損壞的衛生設施、設備、工具應有維修記錄,確保正常運轉。
八、各類檢查記錄必須完整、齊全,并存檔。
食品存貯制度
1、食品儲存有專門的食品庫房,進出食品應登記。
2、庫房周圍保證無污染源。
3、庫房應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定期清掃,定期通風換氣,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及時處理。
4、經檢驗合格包裝的成品應貯存于成品庫,其容量應與生產能力相適應。按品種、批次分類存放,防止相互混雜食品庫房內不得存放個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特別是外觀與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5、冷藏食品應配備專用的冰箱、冰柜。
6、食品儲存配備專用消毒設備,隨時對儲存的工具、容器等進行洗刷消毒。
7、成品碼放時,與地面,墻壁應有一定距離,便于通風。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員、車輛通行,要設有溫、濕度監測裝置,定期檢查和記錄。
食品運輸制度
1、 運輸工具(包括車廂、船倉和各種容器等)應符合衛生要求。要根據產品特點配備防雨、防塵、冷藏、保溫等設施。
2、運輸作業應避免強烈震蕩、撞擊,輕拿輕放,防止損傷成品外形;且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混裝、混運,作業終了,搬運人員應撤離工作地,防止污染食品。
3、特殊食品的運輸,應根據產品的質量和衛生要求,另行制定辦法,由專門的運輸工具進行。
冷鏈銷售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保證上市食品質量安全,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進貨要采用專用的冷凍設備,使食品在運輸途中保證所需冷凍溫度,全程冷凍運輸。
第三條貨物到達后,要在最短的時間內裝進專用冷柜,保證食物的冷凍條件不變。
第四條冷藏冷凍食品要有專用冷柜存放,專人看管,及時查驗貨物,嚴格
按照食品說明溫度存放。
第五條及時清理冷柜,保證冷柜的清潔,使其制冷運轉正常。堅持每季度一次冷凝器散熱板清掃,冰箱內蒸發管道結冰超過5毫米要及時除霜。保證冰箱使用安全,開門裝置完好,有防火防漏設施。
第六條銷售冷藏冷凍食品,建立健全銷售登記制度,保證所銷售食品賬物相符。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本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以加強企業員工健康情況的管理,確保食品安全。
第二條 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是為了防止食品生產經營從業人員因其所患疾病污染食品而建立的制度。
第三條 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相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 本企業凡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員工應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第五條 本企業員工健康檢查應每年進行一次,對新錄用員工或轉崗員工應先進行健康檢查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六條 對患有某些特定疾病的人,禁止其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這些疾病包括: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òú≡瓟y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員。
第七條 如發現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中患有第六條規定的不能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法定疾病的,本企業將立即調換其工作,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工作的崗位。
第八條 本企業建立健康檔案制度,記錄與員工健康狀況相關的信息。
第九條 健康內容包括每位員工的既往病史、診斷治療情況、家族病史及歷次體檢結果等。
第十條 健康檔案應根據員工每年健康檢查情況及時更新。
第十一條 健康檔案由專人保管,保存期限不低于兩年。
衛生管理制度
食品從業人員個人衛生要求
一、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換工作服,進入操作間須戴發帽,頭發必須全部戴入帽。
四、定期理發,不留長胡須。
五、平日不染紅指甲,班上不戴戒指,手表,手。
六、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大小便后堅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時嚴禁吸煙。
八、工作時不要隨地吐痰。
九、不準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準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要對著食品咳嗽或大噴。
十二、自覺遵守衛生制度。
十三、抹布專用,經常搓洗,消毒。
食品成品倉衛生崗位責任制
一、食品成品貯存方法:
1、低溫貯存
1)冷藏貯存:0℃-10℃條件下貯存
2)冷凍貯存:0℃-29℃條件下貯存
2、常溫貯存
貯存基本要求(1)清潔衛生(2)通風干燥(3)無鼠害
二、食品成品貯存庫的衛生要求:
1、門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滲水無毒材料鋪石。
2、庫內保持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3、要安裝紗門、紗窗,擋鼠板,保證無蠅、無鼠、無有害昆蟲。
4、高溫冷庫溫度控制在4℃-0℃。
低溫冷庫溫度控制在-18℃以下。
三、食品成品貯存的衛生管理
1、建立入庫、出庫食品登記制度。按入庫時間先后分類存放,先進先出。
2、各類食品成品要分開存放、按品種類,進庫整齊存放日期分類。
3、存放的食品成品應與墻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離。離地20cm-30cm,離墻30cm,貨架之間有間距,中間留有通道。
4、建立庫存食品定期檢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質期,防止發生霉爛,軟化發臭,鼠咬。
5、倉庫要定期打掃。
6、食品成品貯存庫內不得存放農藥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庫內不得存放腐敗變質食品和有異味的食品。
簽字(蓋章):
日期:年月日
第三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食品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進入本經營單位的食品都應當實行進貨檢查驗收,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相關票證。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復印件。
第三條經營包裝食品的,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一)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二)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三)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及其標準方式;
(四)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五)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鮮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六)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第四條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農產品及其他食品,經營者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五條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應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六條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七條規模較大的商場或市場,要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在場內銷售的食品進行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銷售,并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第八條本經營單位管理人員要指導場內經營者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檢查督促經營者落實進貨查驗工作,對重要食品的相關票證,應統一保管,集中備案,接受行政執法部門的檢查。
第九條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食品購銷臺帳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保證上市食品質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經營單位內的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進貨臺帳,從事批發業務的,還要建立銷貨臺帳。
第三條進貨臺帳應如實記錄購進食品名稱、購貨時間、規格(品種)、數量、供貨方名稱及其聯系方式、檢驗檢疫證明編號、食品質量保質期限等情況。
第四條銷貨臺帳應如實記錄銷售食品名稱、銷售時間、規格(品種)、數量、購貨方名稱及其聯系方式等情況。
第五條進貨臺帳和銷貨臺帳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六條本經營單位確保在購進食品時,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并做好登記工作,對索取的票證分類建檔,以保證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第七條消費者有要求的,本經營單位在出售食品時,應提供合法銷售憑證,未能提供合法銷售憑證的,應提供商品質量信譽卡。
第八條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檢查、檢測的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信息內容,也應當做好臺帳登記工作:
(一)食品質量檢查和檢驗、檢測結果;
(二)不合格的食品質量情況;
(三)經多次檢查、檢驗合格的和不合格的食品名錄;
(四)其他需要登記備注的信息。
單位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名:
第四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為保證食品安全,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義務”,特制定以下制度和措施:
一、配備與經營相適應,并能確保食品安全的經營設備或設施。
◆寫清楚經營范圍、經營方式以及配備的經營設備或設施。
◆確保配備的經營設備或設施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鼠、防蟲、洗滌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設施。
2、設備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合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運輸、裝卸、陳列和貯存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安全、無害,并保持清潔,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食品應與有害物品分開運輸、存放。
4、銷售散裝食品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同時設置標牌,標明食品的名稱、配料、生產日期、保質期等;銷售人員應當穿著隔離衣,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二、配備與經營相適應,并符合下列要求的經營場所和倉儲場所。
◆經營場所所在位置適合從事食品經營,與有毒、有害場所(物品)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離;
◆經營場所與生活場所分開或隔斷,并保持衛生整潔;
三、明確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流程
我單位從事x x經營,整個經營過程分?個環節。分別是:(例子)食品采購、食品儲存、食品運輸、食品銷售、不合格食品退市。
(一)食品采購(責任人:)
1、制定食品采購計劃。確定采購食品的品種、品牌、數量等相關計劃安排。
2、選擇供貨商。要認真查驗供貨商的主體資格證明,保證食品的來源合法。
3、簽訂供貨合同。與供貨商簽訂供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特別是出現食品質量問題時的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4、索取食品的相關資料。向供貨商索取食品的生產許可證、qs認證證書、商標證明、進貨發票等證明材料,采用掃描、拍照、數據交換、電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貨商檔案備查,按照政府食品監管要求,將相應資料錄入“食品進銷貨臺帳”系統并將資料上傳政府食品安全電子監管系統。
5、對食品進行查驗。具備條件時設立食品檢測室,對供貨商提供的食品進行檢測并做好詳細記錄。經查驗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貨商做退貨處理。
6、每一批次的進貨情況詳細記錄進貨臺帳,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7、按照政府食品監管要求,將每一批次的進貨資料錄入“食品進銷貨臺帳”系統并將資料上傳政府食品安全電子監管系統。
(二)食品儲存(責任人:)
1、設立食品儲存倉庫。專門用于存放查驗合格的食品。
2、詳細記錄食品入庫信息。食品入庫要詳細記錄商品的名稱、商標、生產商、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進貨數量、供貨商名稱、聯系電話等信息。
3、按照食品儲藏的要求進行存放。食品要離墻離地,按入庫的先后次序生產日期、分類、分架、生熟分開、擺放整齊、掛牌存放。嚴禁存放變質、有臭味、污染不潔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4、貯存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密閉容器。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食品出庫要詳細記錄商品流向。批發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詳細記錄購買方的信息,以備查驗,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6、每天對庫存食品進行查驗。發現食品有腐爛變質,超過保質期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清理。
7、每周對倉庫衛生檢查一次。確保庫房通風良好、干凈整潔,符合食品儲存要求。
8、變質食品設立專門的倉庫或容器進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運輸(責任人:)
1、運輸食品時運輸工具和容器要清潔衛生,并生熟分開,運輸中要防蠅、防塵、防食品污染。
2、在裝卸所采購的食品時要講究衛生,不得將食品直接與地面接觸。
3、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密閉容器裝運。不要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與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銷售(責任人:)
1、每天對上架銷售的食品進行查驗。銷售人員要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確保食品質量合格,食用安全。
2、對即將到達保質期的食品要集中擺放,并作出明確標示。
3、用于食品銷售的容器、銷售工具必須符合衛生要求。
4、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銷售散裝、裸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批發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備查,相應資料應當及時錄入“食品進銷貨臺帳”系統并將資料上傳政府食品安全電子監管系統。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責任人:)
1、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中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接到執法部門、生產企業的召回通知,應當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封存,做好登記,并及時通知政府監管部門。
2、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或供貨商,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3、在經營場所向消費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稱、批號等信息,并安排專人處理消費者退貨事宜。
4、被召回的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記錄,嚴禁再次流入市場。
5、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況要及時通知供貨商及政府監管部門。
6、不合格食品的處置。與供貨商有合同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政府監管部門有明確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門的通知要求進行處置。
7、政府部門明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銷毀處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政府監管部門的通知要求執行。
8、不合格食品退換貨、下架封存、召回等處置資料,要建立專門的檔案進行保管,以備查驗。
四、明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我單位由張x x、李x x、趙x x等?個人負責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張x x負責食品采購環節和食品儲存環節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其具體職責是:李x x負責食品運輸環節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其具體職責是:
趙x x負責食品銷售、不合格食品退市環節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其具體職責是:
五、落實相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進貨與供貨商檔案相對應制度
1、執行食品業戶“一戶多檔“制度。將重要食品的生產廠家營業執照、食品質量合格證明、檢驗檢疫證明和每次進貨食品的名稱、來源、數量、時間、批次及主要去向等及時登記建檔備案,做到“一戶一檔”、項目清楚、手續完備、材料規范,妥善保存。
2、執行索證索票和進(銷)貨臺帳制度。經營者購進食品時須向生產廠家和供貨商索取票證。證明供貨企業和生產加工企業的主體資格合法性的證件(包括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商標注冊證等)。證明食品質量符合相關標準或者規定的證明(包括食品質量合格證、質量認證證明等)。證明食品來源的票據、證明,如稅務發票、收據、商品信譽卡、出貨單據、購銷合同等。依據發票或收據等記入食品進(銷)貨臺帳。以上材料規范存入“一戶多檔“檔案內。
索證索票和進(銷)貨臺帳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1、執行食品質量進貨查驗登記制度。在進貨時,索取并認真檢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許可證、食品質量合格證、檢驗檢疫證明、銷售發票等經營性證明文件。
2、經營者查驗食品質量、核對食品標識的主要內容:中文標明的食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商標、品牌、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食品的凈含量及其標準方式;
3、根據食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表明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稱和含量;
4、限期食用的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清晰標明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者失效日期。
5、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食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進行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6、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或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從業人員健康制度
1、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2、食品經營者應當對了解和掌握從業人員健康狀況,并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3、食品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工作。
4、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食品儲存運輸制度
1、 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儲藏食品應隔墻離地20公分,存放食品的倉庫通風良好,門窗、地面、貨架清潔整齊,庫內無老鼠、蟑螂及其他昆蟲,不存放過期、變質食品;不得存放私人物品;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其他雜物。食品儲存過程中采取保質措施,做好質量檢查工作,及時處理有變質征兆的食品。
2、食品經營者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3、儲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裝卸食品不得接觸地面,裝車后除能加鎖的運輸車輛外,人不離車,運輸食品的車輛必須有防塵、防蠅、防曬、防雨設施。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1、執行質量承諾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經營者對經營的食品向消費者作出質量承諾。
2、對經檢查、檢測發現的有質量問題的食品,采取拒絕上市、撤下柜臺、強制退市、追溯召回等措施,防止有質量問題的食品上市。對庫存食品進行清理查驗,自覺抵制不合格食品。發現有可能或已確認為不合格的食品,主動采取中止進貨、停止銷售、召回、退貨、就地封存等適當措施,并將退市食品、退市情況報管轄地工商所處理和備案;
3、接到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立即將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集中處置,并做好退市記錄和處置記錄;同時將退市情況報告轄區工商所;對已出售的不合格食品,立即報告轄區工商所,并在新聞媒體或者在經營場所入口處等顯著位置設置醒目告示,告知召回食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批號、上市時間等內容。
4、凡上市的散(裸)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確保經營食品質量安全。食品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5、可能造成安全衛生危害的,立即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6、經營者進貨時應當與經銷商或生產商簽訂合同,在合同中訂立供貨方食品質量保證及對不合格食品的召回、退貨賠償條款。
第五篇:個體經營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履行本店保證食品安全的責任和義務,結合我店實際制定本制度,并承諾認真執行:
食品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本店現建立制定并執行食品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加強對食品進貨貨源的檢查驗收。
第二條 本店的食品進貨查驗制度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食品生產者或其他供貨者之間的合同約定,對購進的食品質量進行檢查,符合規定和約定的予以驗收的制度。
第三條 檢查驗收的目的是為了對本店銷售的食品貨源進行把關,保證本店所銷售食品的質量。
第四條 本店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已經和經營活動有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五條 本店查驗內容:
(一)營業執照;
(二)生產許可證或流通許可證;
(三)標注通過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證書;
(四)食品質量檢驗或檢疫、檢測合格證明;
(五)銷售憑證;
(六)其它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證明文件;
(七)對食品進行查驗,檢查食品包裝標識、外觀,定型包裝食品中文標明的食品名稱、制造者的名稱和地址、生產日期或分裝日期、保質期等內容;
(八)需要事先讓消費者知曉的事項,應當以適當的方式予以標明;
(九)實行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的食品,必須加貼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標志;
(十)銷售散裝食品或分裝食品的,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外包裝容器、外包裝上標示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十一) 國家和省對食品有其他特殊規定的,按其執行。
(十二) 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或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六條 本店對所進貨物進行檢查驗收,發現存在食品安全問題的,應提出異議,經進一步證實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拒絕驗收進貨。
第七條 本店員工必須嚴格執行該制度,在簽訂購貨合同時,必須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等,并親自驗貨,貨證相符方可采購。
食品索證索票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本店現建立制定并執行食品索證索票制度。
第二條 索證索票是指為保證食品質量安全,食品經營戶在訂貨時,向供貨方索取的有關證照和票據,作為證明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可靠的憑證。
第三條 購進食品時經營戶有義務向食品供貨商索取電子打印的統一格式的供貨憑證,認真核對憑證內容與實際食品是否一致,并按要求按月裝訂,保存2年以上。
第四條 初次購入食品時,應當仔細查驗能夠證明供貨商主體資格的相關證件,包括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衛生許可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證明文件,并做到每年核對一次。同時,應仔細查驗供貨商的標注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報告、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該食品的質量檢驗合格證明等證明文件;若所購入的食品為進口食品,還應仔細查驗該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報告應半年索驗一次,所列檢驗項目應當包括法律、法規規定和保障食品安全的相關項目。
第五條 在認真查驗以上相關證明文件后,應索要文件的復印件,并按照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規范整理、建檔備查,保存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第六條 購進食品時,按批次向供貨者或生產加工者索取以下證明食品符合質量標準或上市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
(一)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二)檢驗(檢疫)證明;
(三)符合規定的銷售票據。
第七條 下列食品進貨時按批次索取證明票證:
(一)活禽類:檢疫合格證明、合法來源證明;
(二)牲畜肉類: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或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三)糧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飲料、酒類;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食品進銷貨臺賬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本店現建立制定并執行食品進銷貨臺賬制度,自覺接受工商行政管理等有關部門的檢查。
第二條 自覺向上級批發商索要電子打印的統一規格的供貨憑證作為進貨臺賬。請注意保存2年”字樣的供貨憑證,應當包括商品名稱、商品條碼、包裝規格、進貨數量、生產單位、生產日期、保質期及供貨商名稱、企業注冊號、地址、聯系電話、供貨日期等內容;對有從事食品批發業務的,應安裝符合工商部門要求的電子臺帳軟件,并按規定及時將進貨時間、數量、來源以及貨物品種、規格、流向等內容如實記錄清晰、完整,確保所售商品貨正源清。
第三條 食品零售商應設立檔案盒,將供貨商提供的具有規范內容的供貨憑證按月裝訂成冊,作為進貨臺帳保存;從事食品批發業務的,應保存好進銷貨的電子數據,不得隨意刪除。進貨臺賬和銷售臺賬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對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制定并執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加強食品進貨檢查。
第二條 本店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作為對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等一系列文件進行查驗的書面證明,應當真實。
第三條 本店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有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 進貨時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進貨日期等內容。
第五條 本店須留載有相關信息的進貨或者銷售票價,且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下架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本店現建立制定并執行食品下架制度。
第二條 本店食品退市制度是指按照規定程序,對某一批次貨類別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其他的問題食品,通過核貨、退貨、召回、銷毀、補救措施等方式,及時消除或減少食品安全危害,維護消費者利益的活動。
第三條 本店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相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 本店入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立即停止經營,并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第五條 退市食品種類:
(一) 食品的供貨商未按規定提供合法有效的證照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的;
(二) 本店在日常檢查中,發現銷售的食品本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
(三) 本店自檢過程中發現食品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
(四) 經國家認證的檢驗機構檢測,確認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
(五) 經食品安全專家評估認為具有潛在嚴重危害的;
(六) 接到上級和本部門下架通知的。
第六條 發現已經銷售或存儲待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時,應當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通知食品供貨商生產廠家,并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第七條 加強日常檢查工作,對有過退市記錄的食品供應商、生產廠家的依照和食品合格證明等文件進行特別標準,及時清點下架退市食品的數量。
第八條 本店會加強和公司部門的溝通協調,及時反饋食品動態信息,積極協助工商部門對食品經營企業的監督管理。
第九條 建立退市食品臺賬,記錄退市食品的名稱、規格、庫存數量和銷售數量、生產批號、保存期、生產廠家或供貨商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銷售日期、處理情況,且保存期限不低于兩年。
食品質量自檢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本店現建立制定并執行食品質量自檢制度,切實保證食品安全。
第二條 本店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相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食品檢查目的是及時發現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確保銷售食品質量安全。
第四條 本店檢查內容包括對經營設施條件自查和對所經營食品的安全進行檢查
(一) 貯存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
(二) 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儲存;
(三) 銷售需低溫保存的食品,應當使用冷藏設施;
(四) 冷藏溫度應當符合食品標簽明示溫度已經食品安全要求;
(五) 檢查食品,及時清理編制或者超過保存期的食品;
(六) 其他需要檢查的與食品經營相關的設施。
第五條 本店由專人按早、晚兩個時間段各檢查一次,并做好檢查記錄。如發現第四條所列問題應當堅決清理。
食品存貯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本店現建立制定并執行食品存貯制度,確保食品貯存安全。
第二條 本店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相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本店存貯制度是按照經營食品的品質特性分類進行存貯。避免食品存貯在惡劣的條件下,是食品腐敗變質。
第四條 應距離開放式廁所(包括倒糞池、化糞池)、游泳池、垃圾桶(站)鄧污染物較為集中的有礙食品衛生的場所直線距離10m以上,并在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擴散性污染源的影響之外。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技術標準、規范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條 經營場所和食品貯存場所、個人生活區分開。
第六條 食品要分類、分架、隔墻、離地上架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準,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冷藏、冷凍時應分類擺放。
第七條 銷售生鮮食品的,應當按照生鮮品的保鮮溫度要求,選擇陳列設備,陳列設備應保持清潔,無積水和污漬。
第八條 貯存生鮮區域的商品和原材料、輔料應配置必要的低溫貯存設備,包括冷藏庫(柜),冷藏庫(柜)溫度-2℃--5℃,冷藏庫(柜)溫度低于-18℃。
第九條 采用高溫保藏銷售熟食的應當另設專柜,設置隔離設施和能夠開合的食品輸送窗。
第十條 食品貯存應配備專用的消毒設備、隨時對存貯設備、工具、容器等進行洗涮消毒。 第十一條 食品儲存要做到先進先出,盡量縮短儲藏時間,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本店現建立制定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以加強本店員工健康情況的管理,確保食品安全。
第二條 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是為了防止食品生產經營從業人員因其所患疾病污染食品而建立的制度。
第三條 本店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相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 本店凡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員工應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第五條 本店員工健康檢查應每年進行一次,對新錄用員工或轉崗員工應先進行健康檢查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六條 對患有某些特定疾病的人,禁止其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這些疾病包括: 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òú≡瓟y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員。
第七條 如發現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中患有第六條規定的不能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法定疾病的,本店將立即調換其工作,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工作的
崗位。
消費維權處理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本店現建立制定并執行消費維權處理制度。
第二條 經營戶要在店內顯著位置公布消費投訴舉報電話,方便農村消費者投訴。
第三條 經營戶要健全消費維權制度,及時處理與消費者之間的商品質量糾紛,不得拒絕受理消費者的投訴請求;因商品質量而引發的糾紛要做積極處理,及時予以換貨、退貨或者賠償處理,對確因商品質量而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的,要主動向消費者承諾損害賠償;協商未果無法處理的投訴,應及時告知當地工商部門,要求予以公正處理。
第四條 經營戶應熱情接待消費者投訴,并做好相關記錄;要自行調節小額投訴糾紛,做到讓消費者滿意。
第五條 對消費者投訴中,可能存在的危害較大、范圍較廣的食品安全隱患的,應積極受理投訴,并及時、如實告知當地工商部門。
市場食品購銷掛鉤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本店現建立制定并執行市場食品購銷掛鉤制度,以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明確食品來源和責任,提高上市食品質量,確保食品消費安全放心。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市場食品購銷掛鉤,是指市場開辦者或經營者以協議方式與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食品質量合格的生產加工單位和管理規范的批發市場、大型批發商建立購銷掛鉤關系,明確供貨主體和供貨產品質量責任,建立優質食品進入市場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
第三條 食品購銷掛鉤形式包括:場廠(場)掛鉤、場地掛鉤、戶廠掛鉤、戶地掛鉤等各種購銷掛鉤制度。重點對以下食品大力推行購銷掛鉤制度:糧食、蔬菜、肉、禽類及其制品、豆制品、水產品、熟食等食品。
第四條 市場開辦者和食品經營者與供貨方建立購銷掛鉤關系的,雙方應當簽訂合同,并使用規范的合同文本。在合同中訂立產品質量保證及對不合格食品的召回、退貨、賠償和解除合同的條款。
第五條 市場開辦者應積極做好購銷掛鉤的引導、組織工作,并為食品經營者履行購銷掛鉤協議提供必要條件和優惠措施。
第六條 市場開辦者和食品經營者應做好供貨方的主體資格和產品質量的考察工作,查驗購銷掛鉤單位的合法性和產品是否符合相關標準或要求,并按照食品市場索票索證制度的規定,向供貨方索取相關票證。
第七條 市場開辦者和食品經營者掛鉤的供貨方情況和產品名錄,應報管轄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備案時,需要提供掛鉤的單位和產品名錄的如下信息和材料:
(一)、供貨方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二)、食品品名、品種、規格、商標;
(三)、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及產品質量合格的相關票證。
第八條 與市場開辦者和食品經營者建立購銷掛鉤關系的食品,可簡化市場準入手續,根據
協議約定,憑證明供貨方產品的票據進入與之掛鉤的超市、市場銷售。
第九條 市場開辦者及場內經營者、超市應加強對掛鉤食品的質量查驗,發現不合格產品,應立即停止銷售,并及時報告相關行政執法部門查處。
食品經營者承諾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本店現建立制定并執行食品經營者承諾制度,營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費環境。保障消費者的食品消費安全、樹立誠實守信的商業形象,自覺接受社會和消費者的監督。
第二條 營造溫馨購物環境,接待顧客禮貌、熱情、熱心、耐心、周到。
第三條 保持店容店貌整潔、商品分類存放、擺放整齊有序。
第四條 嚴格執行本制度、加強食品安全管理、嚴禁不合格食品上市。
第五條 認真履行進貨食品查制度,查驗食品質量及來源、建立進貨臺帳,做到臺帳與進貨憑證相符。
第六條 實行食品售前檢查制度、食品上柜銷售前要檢查質量和食品外觀,謝絕不合格食品上柜銷售。
第七條 食品實行明碼標價、標簽內容真實明確,價格合理、計量準確。
第八條 所經銷食品符合(請幫助宣傳好范文 網:www.haoword.com)國家食品衛生標準,不經銷有害有毒、污染、變質、過期食品;不經銷假冒偽劣食品,以次充好,以劣充優食品;不經銷無廠名、廠址、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日期的食品
第九條 對食品自檢中發現和工商機關監測或行政執法機關公示的不合格食品、及時清理下柜。
第十條 凡顧客購買食品出現質量問題,可憑發票按國家有關食品售后服務規定處理。 第十一 條如果違背承諾給消費者造成直接損失、本單位負責賠償。
第十二 條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認真做好消費投訴工作,積極配合工商機關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本食品安全制度,一式兩份,本店公示一份、交許可登記機關一份。我店將認真對照執行,并作出鄭重承諾,歡迎消費者和執法機關的監督。
承諾人:
年月日
第2篇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信息收集制度范本
1. 總則
1.1為規范公司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工作,及時、準確地發現食品安全問題,為食品安全決策提供科學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1.2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應本著代表性、客觀性、準確性和及時性的原則進行。
1.3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范圍包括對本單位區域性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中生物性、化學性和物理性危害進行的評估。
1.4綜合部負責全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的組織領導及綜合協調工作,及時將監測和評估結果報企業負責人。
辦公室負責公司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日常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調研,并向企業負責人提出工作建議,執行相關決議;制定、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方案;負責對監測結果進行分析,及時向上級報告監測情況,根據監測結果,認為有需要進行風險評估的,下達風險評估任務。
1.5食品風險監測和評估所獲得的數據、結果、結論等相關信息實行保密制度,在批準公布前,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引用或對外公布。
2. 風險監測和實施
2.1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分日常監測、專項監測和應急監測。
日常監測是各相關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而開展的常規性監測活動。
專項監測是各相關部門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或根據需要及主管部門的規定而開展的專項監測活動。
應急監測是針對突發性食源性疾病信息、食品安全熱點問題、突發食品安全事故和新發現的食品安全問題等而開展和實施的應急監測活動。
2.2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遵循優先選擇原則,兼顧日常監測范圍和年度重點,將以下情況作為優先監測的內容:
健康危害較大、風險程度較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趨勢的;
易于對嬰幼兒、孕產婦、老年人、病人造成健康影響的;
使用范圍廣、流通過程長、消費量大的;
以往導致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受到消費者關注的;
2.3 辦公室于每年12月底前制定并印發下年度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
2.4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承擔監測任務的部門;
具體監測的內容,包括樣品種類、數量、采樣來源、檢驗項目;
樣品的采樣、封裝、運輸及保存條件;
采樣方法、檢驗方法及依據;
結果匯總及報送機構;
監測完成時間及結果報送日期。
2.5 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的部門應根據要求,完成監測方案規定的監測任務,按時向質量負責人報送監測數據和分析結果,保證監測數據真實、準確、客觀。
2.6 綜合部負責對監測數據進行收集和匯總分析,及時向企業負責人報告監測數據和分析結果。
3.風險評估原則和實施
3.1 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以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監督管理信息、科學數據及其他有關信息為基礎,遵循科學、透明和個案處理的原則進行。
3.2 承擔風險評估任務的部門應獨立開展風險評估,保證風險評估結論的科學、客觀和公正。
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市企業負責人審核同意后,由辦公室組織組成評估委員會下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任務:
為制訂或修訂食品安全標準提供科學依據需要進行風險評估的;
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在組織進行檢驗后認為屬于區域性污染,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
主管行政部門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認為需要進行風險評估的其他情形。
3.4 辦公室組織組成評估委員會進行風險評估,對風險評估的結果和報告負責,并及時將結果、報告上報市食安辦。
3.5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辦公室組織組成的評估委員會應立即成立臨時工作組,制定應急評估方案。
處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需要的;
公眾高度關注的食品安全問題需要盡快解答的;
有關部門監督管理工作需要并提出應急評估建議的;
其它需要通過風險評估解決的食品安全事故的。
風險評估結果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4.本管理辦法用語定義如下: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指通過系統和持續地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監測數據及相關信息,并進行綜合分析的過程。
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指對食品、食品添加劑中生物性、化學性和物理性危害對人體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響所進行的科學評估,包括危害識別、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評估、風險特征描述等。
食品安全,指食品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食品污染,是指根據國際食品安全管理的一般規則,在食品生產、加工或流通等過程中因非故意原因進入食品的外來污染物,一般包括金屬污染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真菌毒素及食源性致病微生物、寄生蟲等。
食品中的有害因素,指在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等環節,除了食品污染以外的其他可能途徑進入食品的有害因素,包括食品中自然存在的有害物、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超范圍或超限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及被作為食品添加劑使用的有害物質。
危害,指食品中所含有的對健康有潛在不良影響的生物、化學或物理因素或食品存在狀況。
危害識別,指對食品中可能產生不良健康影響的某種危害的定性描述。
第3篇 全市食品安全監管聯合執法制度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和《**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加工作坊和食品攤販監管工作的意見》,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解決食品安全監管難點問題,建立統一協調、相互協作的食品安全聯合執法工作機制,根據《食品安全法》及相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涉及食品安全的聯合執法工作。
第三條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是全市食品安全聯合執法工作的領導機構,其辦公室是食品安全聯合執法綜合協調機構。市食品安全各監管部門具體實施食品安全聯合執法的各項工作。
第二章 工作職責
第四條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擬定聯合執法行動方案,協調各有關執法單位對聯合執法申請進行確定,組織聯合執法行動,協調執法過程中問題的處理以及信息綜合等。
第五條食品安全聯合執法活動中的各單位依據法律法規履行各自法定職責及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指定職責。
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一負責、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監督管理的工作機制,履行綜合監督職能,督促、檢查各食品安全執法單位在聯合執法行動中依法履行有關執法職責。
第三章人員管理
第七條開展食品安全聯合執法活動前,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根據聯合執法方案要求,從有關職能部門抽調人員,組建臨時的聯合執法工作隊伍。
第八條各職能部門應根據聯合執法方案要求,選派相對固定、熟悉業務、具有行政執法資格的人員參加聯合執法活動。
第九條聯合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應按照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安排,服從管理、各司其職、相互配合、統一行動。
第四章執法管理
第十條聯合執法內容包括:
(一) 圍繞食品安全監管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以及重大活動和節假日食品安全等開展的聯合執法行動;
(二) 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和市政府交辦的涉及食品安全需要聯合執法的工作任務;
(三) 各職能部門根據工作需要確定的需要聯合執法的事項。
第十一條聯合執法啟動機制:
(一)常規啟動機制。根據食品安全工作實際,需要開展全市性的、重大的聯合執法以及上級要求開展聯合執法行動時,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應擬定聯合執法行動方案,經市食品安全委員會領導同意后組織實施。
(二)專項行動啟動機制。涉及食品安全監管單一部門專業執法力量難以糾正、制止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時,相關部門可將聯合行動方案(草案)提交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經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與相關部門協商后組織實施。
(三)突發事件應急啟動機制。遇有突發事件或其他緊急事項需要開展食品安全聯合執法行動時,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應立即上報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立即按照預案組織聯合執法行動。
第十二條實施食品安全聯合執法互動機制。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超出本部門查處職能范圍或者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部門時,應迅速與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聯系,申請協調解決。相關執法部門在接到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通知后,應及時趕到現場,參與聯合執法或辦理移交手續,依法進行處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各種理由加以推諉和回避。
第十三條 食品安全聯合執法堅持“集中聯合執法,分部門處理”的工作原則。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各有關執法單位應根據職責和程序分別進行立案、調查,并依法進行處理。參與聯合執法的監督人員向各自的部門申請立案、調查、并由其部門裁決、執行。對聯合執法行動中發現的違法案件查處后,執法部門應將執法處理情況報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第十四條聯合執法行動結束后,參加行動的各有關部門應對本次執法活動的處理情況作書面整理,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第五章保障制度
第十五條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應服從聯合執法方案安排,主動配合牽頭單位開展食品安全聯合執法工作,并在人力、物力以及宣傳、車輛等方面提供保障和支持。
第十六條各級政府應支持和配合在本轄區范圍內開展的食品安全聯合執法工作,不得加以推諉、阻攔,以保證聯合執法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第4篇 某工地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項目部食堂衛生管理工作,切實維護人們的身體健康,認識項目部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的重要性,將衛生管理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和創建文明建筑項目部工作中,加大投入,完善硬件設施,建立健全衛生管理制度,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特制定此制度:
1、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相關知識,認真學習有關衛生法律、法規。
2、提高認識,做好施工項目部衛生監督工作。
3、項目部食堂內嚴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農藥、消毒劑、殺蟲劑等),工業用鹽(亞硝酸鹽)不得帶入項目部食堂。
4、項目部食堂要保證加工環境、就餐環境衛生清潔。
5、項目部食堂飯菜在烹制時必須加工徹底,易發生食物中毒的蔬菜(如菜豆等)必須燒熟、燒透后方可食用。嚴禁食青皮、發芽土豆、不明來歷的蘑菇等有毒植物。
6、炊管人員和直接接觸食品的人員上崗前必須取得健康證、衛生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時要戴口罩、穿工作服,勤洗手、勤換洗工作服。
7、嚴禁購買、食用腐敗變質食品,對無檢驗合格證的食品一律不得購進,以確保所購食品衛生安全。
8、認真落實各項衛生防病措施,預防傳染病發生。要保持環境衛生,采取滅鼠、防蠅、防蚊措施。做好飲用水供用設施的衛生防護,落實消毒措施,防止水質污染。積極倡導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革除不衛生陋習,項目部宿舍要經常打掃,保持通風良好,教育民工勤洗衣服,勤曬被褥,勤洗澡,不喝生水,保持個人衛生,合理安排作息時間,注意飲食調劑,提高抗病能力。
9、通過各種方式,做好項目部衛生監督工作,認真學習有關衛生法律法規和衛生知識,增強項目部人員的食品衛生安全信心,共同營造衛生安全的環境。
第5篇 食品安全綜合檢查及責任管理制度
1、餐飲服務單位要采取有效管理措施,切實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要持證經營,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食品安全公示欄,動態完善公示欄內容,及時處理消費者意見。
2、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員,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3、食品安全管理員要貫徹執行從業人員知識培訓、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添加劑管理、食品留樣、責任落實和員工獎懲、餐廚垃圾及廢棄油脂回收等管理制度,并做好相關記錄。
4、食品安全員要制訂食品安全檢查計劃,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5、各部門負責人要每天開展崗位檢查,指導、督促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規范。
6、食品安全員每周進行1次全面現場檢查,分管負責人每2周進行1次全面現場檢查,主要負責人每月進行1次全面現場檢查,要做好檢查記錄,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和整改時限,并督促整改到位。上級要對下級開展的檢查情況進行督查。
第6篇 九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錄
九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錄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產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
證明。
二、新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實習工、實習學生必須取得健康
證明后上崗,杜絕先上崗后查體的事情發生,同時進行相關培訓。
三、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離崗位,并對從
業人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他
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
五、當觀察到以下癥狀時,應規定暫停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
作或采取特殊的防護措施: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濕疹、長癤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發熱、嘔吐。
六、食品從業人員應堅持做到“四勤”。
即勤洗手、剪指甲、
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
禁止長發、長胡須、長指甲、戴手飾、涂指甲油、不穿潔凈工作衣帽上崗和上崗期間抽煙、吃零食以及做與食品生產、加工、經營無關的事情。
七、對食品從業人員實行德、能、勤、紀綜合考核,具優者給
予表揚或獎勵:對綜合考核成績欠佳者進行批評教育使其改正;對
不改者勸其離崗或規定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八、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訓,并做好培訓記錄。
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餐飲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2、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訓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訓。
3、餐飲服務食品人員的培訓包括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食品從業人員,初次培訓時間分別不少于20、50、15課時。
4、新參加工作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5、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周,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6、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度
一、制定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衛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三、按有關發放 ,辦理領取或換發食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
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四、組織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五、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六、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七、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八、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1、每年至少組織實施一次制度自查,檢查本單位各項食品安全制度的合法合規、執行及改進狀況。
2、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等級制定日常自查頻率。
高風險食品及其經營過程至少每季度自查1次,中風險食品及其經營過程至少每半年自查1次,低風險食品及其經營過程至少每年度自查1次。
3、自查內容涵蓋本單位經營過程中的各項操作規程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要求。
4、本單位食品經營活動過程中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消費者投訴、供貨者通知等渠道獲知食品安全風險信息后,應立即開展專項自查。
自查發現不符合操作規程的立即糾正,發現不合格食品的應執行不合格食品處置制度,發現有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立即停止相關食品經營活動,并向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食品經營過程與控制制度
為了使經營和服務提供過程得以有效控制,保證產品按計劃實現,并符合規定的要求。
1、理貨科應嚴格執行《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對所有食
品做好驗收與記錄工作。
2、營業部應嚴格執行“進、銷、存”的相關規定,在進貨環節
配合收貨部嚴格執行《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在銷售環節,做好防蟲防塵,做好覆蓋,禁止脫離冷鏈銷售,并做好銷售臺賬記錄;在貯存環節,嚴格執行《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3、對于銷售的商品,要對原料進行嚴格管理,規范食品添加劑
得使用與貯存,精確填寫食品添加劑使用記錄,并嚴格執行《廢棄物處置制度》。
4、對于食品從業人員,嚴格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
訓管理制度》,每天對從業人員的健康證、個人衛生進行檢查并規范
5、門店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嚴格執行《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對食品經營過程中的相關規定和制度要嚴格檢查并記錄;進行風險
評估,及時向門店店長報告。
6、對于在食品經營過程中,存在食品安全風險的行為,門店食
品安全第一責任人一一門店店長要及時予以糾正,并規范制度與過
程的控制。
場所環境、設施設備清潔維護制度
1、建立并落實餐飲服務經營場所環境,設施、設備及加工用具、容器清潔消毒和維護制度,各崗位相關人員按照要求保持清潔和良
好狀況,使場所及其內部設施隨時保持清潔。
2、經營場所內環境(包括地面、排水溝、墻壁、天花板、門窗等)應保持清潔和良好狀況。
廢棄物及時清理,清除后的容器應及時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
3、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擎生。
除蟲滅害工作不得在食品加工操作時進行,除蟲滅害時對各種食品(包括原料)應有保護措施,避免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
4、設施、設備及工具容器可采用化學消毒方式,其有效氯濃度為250mg/l,一般工具、容器消毒作用時間為5分鐘以上。
應使消毒物品完全浸沒于消毒液中。
消毒后以潔凈水沖洗干凈。
5、使用的洗滌劑和消毒劑應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要求。
6、用于清掃、清洗和消毒的設備、用具應放置在專用場所妥善保管。
7、應建立設施維修保養制度,并按規定進行維護或檢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況。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為了使店對采購產品的質量實施有效控制,確保采購產品的質量符合國家及店有關規定要求,且價格合理、交貨及時,保障經營相關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進行管理。
第一條.為了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進入本經營單位的食品都應當實行進貨檢查驗收,審
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包括:食品流通許可證、食品生產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等),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相關票證。
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
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
告復印件。
第三條.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一)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二)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認證認可標志;
(三)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及其標準方式:
(四)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五)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鮮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六)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第四條.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農產品及其他食品,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
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
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五條.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
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
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六條.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
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七條.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落實進貨查驗記錄工作,如實
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
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保證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真實,應統
一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兩年,接受行政執法部門的檢查。
第八條.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
進貨。
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
門。
食品儲存管理制度
1、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2、倉庫內要定期清掃,保持倉庫、貨架清潔衛生,倉庫應定期
做好清潔衛生消毒工作,每日進行防蠅、防鼠、防蟑檢查和打掃衛生,每月進行一次消毒、殺菌,并作好記錄。
3、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合格證明或檢疫證明的檢查驗收工作。
腐爛變質、發霉生蟲、有毒有害、摻雜摻假、質量不新鮮的食品,
無衛生許可證的生產經營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證的食品不得驗收入庫。
4、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入庫登記。
應合理使用倉容,堆碼整齊、
牢固,無倒置現象。
庫存食品應按保質期遠近依序存放,先進先出,不同批號食品不得混垛。
5、食品按類別、品種分架、隔墻、離地整齊擺放,散裝食品及
原料儲存容器加蓋密封,同時經常檢查,防止霉變。
6、肉類、水產品、禽蛋等易腐食品應分別冷藏貯存。
用于保存
食品的冷藏設備,必須貼有明顯標識并有溫度顯示裝置。
肉類、水
產類分柜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絕生熟混
放。
7、冷凍設備定期化霜,保持霜?。ú坏贸^1cm)、氣足。
8、經常檢查食品質量,及時發現和處理變質、超過保質期限的
食品。
9、倉庫內應保持干燥、整潔、通風,地面清潔,無積水,門窗
玻璃潔凈完好,墻壁天花板無霉斑、無脫落,防蟲、防鼠、防塵、
防潮、防霉、防火設施配置齊全、措施得當。
10、非倉庫員工不得進入倉庫。
進出倉庫要換倉庫專用鞋預防
灰塵。
11、倉庫內不得吸煙、喝酒、進食,不得存放與保健食品存放
無關的私人雜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廢棄物處置制度
為維護食品經營場所環境衛生,確保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及《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封閉式垃圾容器,并做到垃圾日產
日清。
二、保持室內外環境清潔,無蚊蠅、老鼠孽生。
有防蠅、滅蠅、防鼠、滅鼠及滅蟑螂措施。
三、保持地面清潔、下水道通暢(與外相通的下水道或其他洞口安裝防鼠鐵絲網或鐵柵),無積水。
四、保持營業場所整潔、無積灰,墻壁及天花板無霉斑,無脫落。
五、店面周圍25米內無坑式廁所、垃圾堆等污染源,并保持通風、防霉、防潮。
六、建立廢棄物處置臺賬,詳細記錄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定期向監督部門報告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一、目的:對已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做出應急響應措施,并認真做好食品安全處置工作,使各級領導和相關部門掌握相關情況,取得指導和處置的主動權,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
的影響,特制定本方案。
二、定義: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
染等源于食物,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三、責任
1、本單位負責人負責在第一時間立即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報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情況。
2、本單位食品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對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問題進行記錄,并配合相關部門分析和處理。
3、本單位食品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對食品安全等問題進行統籌協調和盡快解決。
4、本單位負責人在發生疑似或認定為食品安全事故后負責配合執法人員對可疑食品進行封存留樣(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200克,在冷藏條件下保存48個小時)及現場控制等具體工作。
5、本單位各相關部門負責本崗位的食品安全生產工作,如出現食品安全事故后配合政府相關各部門進行原因調查和分析,妥善處置所涉及的不安全食品和原料。
四、工作程序
1、報告原則
每名員工有義務在第一時間報告或越級報告本單位所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2、報告程序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本單位各部門負責人應立即向主管領導匯報,對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企業主要負責人報告,并在兩小時內及時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任何部門或者個人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
據。
①初次報告
盡可能清除報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
程度、發病人數、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
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報告事故的簡要
經過、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
②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級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
建議。
3、食品安全事故處置
本單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停止經營活動,對引起中毒
的可疑食品,原料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柜)等待調查人員查驗,禁止繼續使用和擅自銷毀可疑食品、原料:對制作、盛放可疑食品
的工具、容器以及廚房燈可能的中毒現場進行控制;在執法人員到
達后,積極配合執法人員對中毒事件進行調查處理。
五、責任追究
1、本單位負責人及各部門負責人必須保持每天24小時聯絡通暢,對無法聯絡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2、本單位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本部門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的第
一責任人,如事故發生后,要及時要求實事求是上報,不得遲緩、漏
報和瞞報,如因報告不實,影響領導決策,影響事件處理的,要追
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哪一級發生遲報、漏報、瞞報造成嚴
重后果的,要嚴肅查處。
第7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
本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義務,嚴把食品質量關,建立和執行以下與經營食品相適應的經營管理制度,確保食品經營安全。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培訓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必須有健康證明方可上崗。
2、從業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
3、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檔案至少保存三年。
4、本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和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5、定期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及時掌握和了解國家及地方的各項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1、組織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識培訓;
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
3、檢查食品經營過程的安全狀況并提出處理意見;
4、對食品安全檢驗工作進行管理;
5、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
6、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檔案;
7、配合食品藥品監督機構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8、與保證食品安全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與報告制度。
1、每天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2、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規范。
3、對貯存、銷售的食品進行定期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主動下架退市,停止銷售,并做好退市記錄。
4、對發現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通知相關食品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做好相關記錄,將情況及時報告轄區食品藥品管理部門。
5、積極配合食品藥品管理部門依法開展的各項檢查活動,如實提供被檢查食品的票證、貨源、數量、存貨地點、存貨量、銷售量等相關信息。
6、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及時采取處置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在2 小時內報告事故發生地食品藥品管理部門。
7、 因食品安全管理和經營的需要,修改、增加的相關制度及經營項目及時書面報告食品藥品管理部門。
四、食品進貨查驗和批發記錄制度。
本單位采購食品,應當認真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建立索證檔案,不從無合格經營資質的供貨者處進貨,不接受來歷不明的上門送貨行為,不經銷三無(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的食品和過期變質等違法食品,保證所售食品質量安全。
向供貨者索取進貨憑證。
從事食品批發業務時,向購貨者提供銷貨憑證。
按食品藥品管理部門要求,建立食品銷貨臺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貨日期等內容。
妥善保管書式臺帳檔案,條件允許情況下,建立電子臺帳,臺帳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食品貯存管理與廢棄物處置制度。
1、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或設專門區域,不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
2、食品倉庫實行專用并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并運轉正常。
3、食品應分類、分架、隔墻隔地存放。
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4、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建立食品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和清理廢棄物質。
6、倉儲的食品做到先進先出,由專人定期檢查,嚴防食品過期變質。
食品貯存區應采取防鼠、防蟲、防潮、通風等措施,確保存放的儲物保持干燥清潔,整齊有序。
六、不合格食品召回及處理制度。
本單位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盡可能及時召回已售出的問題食品如實記錄下柜和召回情況,并向食品藥品管理部門報告。
國家監管部門通報要求下柜停售的不合格食品,要主動及時下柜,采取無害化處理、就地銷毀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貨者,不改頭換面重新上市;
對群眾反映大、投訴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經鑒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銷售。
七、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制度。
1、本單位加強對臨近保質期食品的管理,杜絕過期食品上柜銷售。
臨近保質期食品標準如下:(一)保質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期滿之日前45天;
(二)保質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期滿之日前20天;
(三)保質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滿之日前15天;
(四)保質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滿之日前10天;
(五)保質期在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滿之日前5天;
(六)保質期在3天以上少于15天的,期滿之日前2天。
2、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臨近保質期標準,在醒目位置提醒消費者注意查看食品生產日期、保質期和有效日期。
建立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或專柜,并在醒目位置標明“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柜)”,“請在保質期內食用完畢”字樣。
3、將正常食品與臨近保質期食品捆綁銷售的,或者將臨近保質期食品作為贈品的,要在該臨近保質期食品上粘貼“臨近保質期食品”標簽等方式,向消費者作出醒目的提示或告知,并不得隱藏該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4、對于現場制售及廠家配送的涼拌菜、散裝熟肉制品、糕點(無餡料的熱加工產品除外)等易腐化變質的食品,做到當天生產、當天銷售;
當天未售出的不再進行銷售。
5、現場制售食品的原料、成品以及散裝食品應每批次標明入庫日期和保質期限,出庫銷售應先進先出。
倉庫區域要設立明顯的退換貨區域并加貼醒目標簽,防止和正常食品混淆,防止員工誤將過期食品上架銷售。
6、建立營業場所臨近保質期食品定時、定人、包片的日常清查制度。
定期檢查庫存和待銷售食品,發現食品臨近保質期時,應及時轉至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或專柜。
八、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1、為應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要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應當立即予以處置。
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發生之時2小時內向食品藥品管理部門報告,防止事故擴大。
3、積極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九、消費者投訴處理制度。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食品售后服務規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務水平,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積極配合食品藥品管理部門、消保委處理消費者投訴,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積極主動爭取與消費者達成處理協議,不無理拒絕和故意拖延。
十、散裝食品標簽標注制度 。
散裝食品應設置專門的銷售區域,以明顯的標志區分或隔離。
根據所銷售食品的需要,設置相應的溫度調節、洗滌和存放設備、設施。
在盛放散裝食品容器或隔離設施上顯著標識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直接入品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
散裝食品銷售應使用專用的售貨工具分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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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辦法
第8篇 食品公司外場工安全制度
食品公司外場工安全責任制度
1、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做私活,集中思想做好本職工作。
2、專人化解氯乙酸,化解氯乙酸必須穿戴防酸手套、護目鏡和圍裙,安全運酸、拆包、倒酸化解,正確進行加熱、冷卻、測量比重,不準熱酸吸取使用。
3、卸下貨物必須穿戴勞保用品,卸精制棉時,卡車周圍不可站人,卸下的貨物必須堆好,不準散放亂堆。
4、出庫貨物裝車,必須堆裝整齊,數量點清,絕不馬虎搞錯。
5、成品入庫,要認真搬運和堆放,防止損壞包裝,造成返工浪費,靠墻堆碼時,必須離開墻壁10-15cm,以防受潮。
6、認真協助和配合倉庫管理員驗收進庫貨物。
7、認真搞好空桶等包裝物的使用和管理。
8、根據車間需要及時把精制棉等原料按要求送到生產崗位。
9、每天送入車間的酒精、氯乙酸必須正確計量,準確記錄。
10、積極完成臨時布置的任務。
11、本崗位以考核工作質量、勞動態度和文明生產為主要內容。
第9篇 同和小學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東城小學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強本校食品衛生管理,責任到人,杜絕校內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食堂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平時應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
3、采購食品應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具有相應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狀。嚴禁購入腐敗生蟲,過期變質,假冒偽劣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師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4、用水必須符合國家現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的衛生標準。
5、學校食品餐具和存放食品的廚柜必須清洗,消毒。
6、食堂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第10篇 k鎮幼兒園食品及公共衛生安全制度
鄉鎮幼兒園食品及公共衛生安全制度
1、要保持廚房的清潔,經常清掃。
2、食堂要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廚房用具,刀、案板、盆、筐、抹布等要做到生熟分開,洗刷干凈,食具一餐一消毒(若用水煮則需在水開后十五至二十分鐘,若用籠屜蒸至少要蒸三十分鐘),食物要有防蠅設備。
3、不買、不加工腐爛變質食物,買來的熟食要加熱處理后再吃,預防食物中毒及腸道傳染病的發生。
4、搞好兒童進食衛生,飯前工作人員及兒童都要用肥皂、流動水洗手,飯桌要用肥皂水或堿水揩洗干凈。
5、要培養兒童不偏食,不吃零食的良好飲食習慣。
6、水果要洗凈削皮后再吃。
7、炊事員要堅持上灶前洗手,入廁所前脫工作服,便后用肥皂洗手,操作時不抽煙。
第11篇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寫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為確保食品衛生安全,根據《食品衛生法》和教育部、衛生部的2023年14號令的有關精神,特制定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校長負責制,配備專職食堂管理員。
二、持有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定期驗證。
三、建立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入內。
四、建立食堂衛生及飲食情況日檢制,并作好記錄。
五、食堂環境保持清潔,無鼠跡、無蠅、無蟑螂。
六、食堂管理員留存定點食品,采購場所的衛生許可證復印件。
七、葷、素食品原料分池清洗,洗凈后食品原料的盛器不放置地面。
八、冰箱內生熟、半成品分開,不放雜物或私人物品。
九、食品、原料無霉變,蟲蛀,變質。
十、食品燒熟煮透,烹飪后食品至供應時間不超過2小時,剩余食品必須冷藏,冷藏不超過24小時。
十一、加工后的熟制品放在備餐間,不得供應水產品和改刀的熟食鹵味菜。
十二、食品留樣放置48小時,每樣量足100克,并有留樣記錄本。
十三、從業人員分發飯菜、點心,有專人看管,戴口罩,不直接用手接觸。
十四、食品存放下墊離墻,原料、輔料缸加蓋,調味品分類,分架存放,無超過保持期。
十五、洗滌、消毒劑、餐飲具存放處固定。
十六、容器、刀板生熟分開,注明標志,嚴格消毒。
十七、從業人員做到“三白”,注意個人衛生。
十八、飲用水衛生足量,保溫捅加蓋加鎖,每天清洗消毒,專人監管。
十九、定期對食堂從業人員,學生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并作記錄。
第12篇 店鋪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崗位責任制度
為確保本店經營行為的合法性及《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等法規和有關質量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特制定了各項崗位責任制度。
1店面主管崗位責任制
(1)對本店保健食品的經營負全面責任,保證執行國家有關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
(2)對本店經營保健食品的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和運行負全面領導責任。
(3)負責簽發保健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質量文件,負責處理重大質量事故。
2保健食品安全負責人崗位責任。
(1)負責店面質量管理方針和質量目標的落實和實施。
(2)負責有關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規及各項政策在店面內部的貫徹落實,負責質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質量文件的制定。
(3)負責定期組織對質量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考核。
(4)負責對保健食品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的審批,對店面購進的保健食品質量有裁決權。
(5)負責店面員工的質量教育和培訓工作。
3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員崗位責任
(1)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員應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規喝行政規定,嚴格遵守本公司的質量和衛生管理制,承擔保健食品質量管理方面的具體工作,并對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
(2)負責保健食品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的初審及安全信息的收集。
(3)負責督導驗收員按法定標準和合同規定的質量條款對保健食品的購進、銷售退回進行逐批驗收。
(4)負責督查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清潔衛生工作,保持內外環境整潔,保證各種設施、設備安全有效,做好在庫品種的養護與保管工作,發現可能影響保健食品質量的問題時應立即解決,或向保健食品安全負責人報告。
(5)負責會同辦公室每年安排公司全體人員的健康體檢工作。
(6)負責會同系統管理員保證公司微機管理系統的穩定運行。
4保健食品銷售人員崗位責任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政策,遵守公司各項質量管理的規章制度。
(2)采購人員應根據公司的計劃按需進貨、擇優采購,嚴禁從證照不全的公司或廠家進貨。
(3)對購進的保健食品應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條款,認真檢查供貨單位的《衛生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還應提供《批準證書》《檢驗報告》和《合格證》4銷售人員應確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質期內,負責收集保健食品在銷售中的質量信息,發現不良反應,應立即停止銷售同時向保健食品安全負怎人報告。
5銷售保健食品時應正確介紹保健作用、適宜人群、使用方法、使用量、儲存方法和注意事項等內容,不得夸大宣傳保健作用,嚴禁宣傳療效或利用封建迷信進行保健食品的宣傳。
5、保健食品儲運人員崗位責任
1、倉儲人員應保持庫區清潔衛生,嚴格按照保健食品的理化性質及儲藏條件進行養護、儲藏,做好保健食品儲藏場所的溫度濕度檢測和記錄,定期檢查在庫保健食品的外觀性狀,如發現問題立即停止出庫,同時向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員報告。
2運輸人員做好出庫和到貨檢查,嚴格按照保健食品外包裝上的儲運要求進行運輸,注意運輸過程中的溫濕度變化,保證運輸過程中保健食品的質量安全。
二、監督檔案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運行與實施,使安全管理制度真正落到位,特制定本制度
1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安全管理制度的監督檢查工作及監督檔案管理。所有監督檢查工作必須形成記錄放入監督檔案。
2各部門對涉及本部門的制度由部門負責人對執行情況每季度組織一次檢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組織每季對質量各環節主要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與考核。
3對自查中查處的問題,應由部門負責人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實實施。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員檢查出的問題,要發出限期整改通知單,到期后要跟蹤核查。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季對制度執行情況檢查的結果及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匯總分析,并放入監督檔案。
三、索證索票制度
為了確保本店經營的合法性,把好保健品購進質量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1采購部嚴格執行指定的保健食品購進程序,確保從合法的企業購進合法合質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2采購部負責企業和品種的資料索取工作,加強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檔案,簽訂的購貨合同必須注明相應的質量條款。
3對購進的產品同時必須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官方網站上進行核查。
4購進保健食品應有合法票據,按規定做好購進記錄,做到票、帳、貨相符,購進記錄保存期不得少于兩年。
四、退換貨制度
為了加強對銷后退回保健品和庫存保健品退換貨的質量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1保健食品售出,特殊情況由門店店長批準后執行。
2銷后退回保健食品要先放入退貨區,由庫房核實所退換保健食品是否本店所售。
3退換貨由門店負責人簽字,才能辦理退換貨手續。
五、保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考核制度
為提高全體員工的保健食品安全意識和專業技術水平,有計劃,有目的地開展職工質量教育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保健食品辦法》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1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負責人會同業務部負責公司職工的質量教育培訓及考核工作。
2員工質量教育培訓要有年初總體計劃,計劃要交保健食品安全負責人批準后執行。每一次培訓還要有具體的培訓安排,根據公司內外部環境的變化及新的法律、法規的頒布,公司應隨時調整培訓計劃。
3門店對驗收、銷售人員要加強培訓,且每年的培訓按規定不少于8學時。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負責人要按計劃組織開展公司的質量教育培訓工作,并指導分支機構的質量教育培訓工作。
5保健食品安全培訓要采用多種方式進行:發放學習材料自學、集中授課、外出專業培訓、接受上級藥監部門的培訓等;任何人無正當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訓。
6培訓內容要包括《中國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和《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等有關保健食品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各項制度、職責等。
7新招負責銷售的員工上崗前均需進行保健食品安全教育與培訓,經考核合格者進入試用期,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再次考核,經考核合格者,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轉為本公司正式職工??己瞬患案裾?,延長試用期一個月,考核仍不及格者,不予錄用。
8對因工作需要調整工作崗位時,對轉崗員工應進行新崗位質量職責及相關質量管理制度及操作程序的培訓。
9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參加外部培訓及在職接受繼續學歷教育的人員,應將考核結果或相應的培訓教育證書原件交辦公室驗證后,留復印件存檔。
10員工培訓要達到預期的效果,根據培訓內容的不同可選擇筆試、口試,現場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將考核結果存檔。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對每次培訓進行考核和總結。
11培訓、教育考核結果,應作為有關崗位人員聘用的主要依據,并作為職工晉級、加薪或獎懲等工作的參考依據。
12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負責人應不斷總結職工培訓教育經驗。同時借鑒外部經驗不斷提高自身的培訓教育管理水平。
六、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為保證保健食品質量,保證員工身體健康,防止傳染病的發生及傳播,《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1凡接觸保健食品的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體檢,合格者方可從事直接接觸保健食品的崗位工作。
2店面每年組織一次健康檢查,負責衛生監督檢查。
3新員工上崗、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全面的身體檢查,檢查合格后方可進入使用期。
4健康體檢應在具備體檢資格的符合要求的醫療機構進行。嚴格按照規定的體檢項目檢查,不得有漏檢或找人體檢行為。
5每位員工均有義務向店面負責人報告自己及家人身體情況,特別是痢疾、傷寒、甲/戊型病毒型肝炎、活動性肺結核等有礙保健食品安全的疾病時,必須立即報告,以確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崗員工應著裝整潔,注意個人衛生。
七、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
為更好地做好保健食品從業人員健康體檢檔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店面負責人制定每年健康體檢計劃,對每一次體檢情況毒藥匯總,不合格人員不得從事保健食品銷售工作。
2在日常工作中發現員工健康異常時,應及時回報店面負責人。
3經體檢發現患有精神病、傳染病、皮膚病或其他可能污染保健食品的患者,立即調離。并對患病者所在崗位的環境進行消毒處理。
八、進貨檢查驗收及記錄制度
為保證入庫保健食品的質量,把好驗收質量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1庫房人員負責入庫保健食品的驗收及驗收記錄的整理歸檔工作。
2庫房人員必須熟悉保健食品知識,了解各項驗收標準,能正確處理驗收過程中的質量問題,并堅持原則。
3憑供應商的《送貨單》對到貨保健品進行逐批驗收,驗收到保健食品最小包裝:驗收應在規定的待驗區或退貨區驗收,待驗區和退貨區必須保持干凈整潔。
4驗收時應按對保健食品的包裝、標簽、說明書以及有關要求的證明或文件進行逐一檢查。
(1)驗收保健食品包裝的標簽和所附說明書上應有生產企業的名稱、地址,是否在顯著位置標有保健食品的專用標識、品名、批準文號、產品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等。標簽或說明書上還應有保健食品的成份、保健功能、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項以及儲藏條件等;
(2)驗收整件包裝中應有產品合格證;
(3)驗收進口保健食品,進口保健食品應憑《進口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復印件驗收。
(4)驗收進貨品種,應有到貨保健食品同批號的保健食品出廠質量檢驗報告書;
(5)對銷后退回、配送后退回的保健食品,驗收人員應按驗收程序的規定逐批驗收,對質量有疑問的應拒收入庫或抽樣送檢。
5驗收抽樣應具有代表性和均勻性,能真實反映該批保健品的質量狀況。對驗收抽取的整件保健品,抽樣完畢要進行復原封箱;貼驗收取樣封簽。
6近效期保健品驗收時實行控制性管理,對保質期超三分之一的保健品,除業務急需外,入庫驗收時應拒收。
九、保健食品安全檔案管理制度
為保證保健品安全有序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1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保健食品安全檔案的整理及相關信息收集。
2公司應建立保健食品安全管理檔案,其內容包括保健食品法律法規檔案、監督檔案、從業人員健康檔案、保健食品索證檔案、進貨查驗檔案、保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等。
3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指導在庫保健食品工作,涉及保健食品的包裝、標簽、說明書及保健品外觀質量等內容。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員對可疑問題要及時處理,如不能確認時,向生產廠家或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行查詢,索取相關資料或文件存檔
十、假冒偽劣保健食品報告制度
為確保公司保健品的質量,確保消費者使用安全保健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保健食品管理辦法》和《保健食品標識規定》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1假冒偽劣保健食品指與法定質量標準及有關規定不符的保健食品,主要包括:
(1)內在質量(含量、理化鑒別、微生物檢查)不合格的保健品。
(2)外觀質量不合格的保健品
(3)保健食品包裝、標簽及說明書不符合《保健食品標識規定》的。
2保健品銷售人員要配合保健品安全管理員做好用戶訪問工作和質量信息收集工作,對待客戶投訴和反映的質量保健品要加大檢查。
3對發現的疑似假冒偽劣保健品,應立即通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負責人對疑似保健品進行質量確認,并進行有效控制,及時上報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不準擅自退貨。
4假冒偽劣保健品的銷毀工作,經總經理批準,由保健食品安全負責人報經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后,在其他相關部門監督下進行,并詳細填寫《銷毀清單》。
十一、不合格保健食品處理制度
1質量不合格保健品不得采購、入庫和銷售。不合格保健品包括:
(1)無《衛生許可證》生產的保健食品;
(2)無檢驗合格證明的保健食品;
(3)有毒、變質、被污染或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保健食品;
(4)超過保質期的保健食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保健食品。
2在保健食品驗收、儲存、銷售過程中發現有質量問題時,應及時上報質量管理員確認,確定為不合格的保健食品應存放于不合格品區,掛紅色標識。
3質量管理員在檢查過程中發現不合格保健食品,應出具《保健食品質量問題報告單》,及時通知倉管、營業等崗位立即停止出庫和銷售。同時將不合格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品區,掛紅色標識。
4上級藥監部門監督檢查、抽驗發現不合格品,企業應立即停止銷售。同時將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品區,掛紅色標識,做好記錄,等待處理。
5不合格品應按照規定進行報損和銷毀。
6不合格品的報損、銷毀由倉管員提出申請,填報不合格品報損有關單據
7不合格品銷毀時,應在質量管理員和其他相關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并填寫報損保健食品銷毀記錄。
8對質量不合格的保健食品應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及時制定與采取糾正、預防措施。
9質量管理員每季應對不合格保健食品的處理情況進行匯總、分析、提出改進意見,進一步加強各環節的質量管理。
10明確為不合格保健品仍繼續發貨、銷售的,應按經營責任制、質量責任制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造成后果嚴重的,依法予以處罰。
十二、保健食品儲存制度
1所有入庫保健食品都進行外觀質量檢查,核實產品的包裝,標簽和說明書與批準的內容相符后,方準入庫。
2倉庫保管員根據保健食品的儲存要求,合理儲存保健食品。需冷藏的保健食品儲存于冷藏柜(溫度2-10℃),需陰涼、涼暗儲存的儲存于陰涼庫(溫度不高于20℃),常溫儲存的儲存于常溫庫(溫度0-30℃),各庫房均有避光措施,相對濕度應保持在45-75%之間。
3保健食品離地存放,隔強10㎝放置,各堆垛間留有一定的距離。搬運和堆垛嚴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裝圖示標至的要求規范操作,堆放保健食品牢固,整齊,不倒置;對包裝易變形或較重的保健食品,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據情況定期檢查,翻垛。
4保持庫區,貨架和出庫保健品的清潔衛生,定期進行清掃,做好防火,防潮,防熱,防霉,防蟲,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5定期檢查保健食品的儲存條件,做好防曬,溫度監測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對溫度進行檢查和記錄,如溫度超出范圍,應及時采取調控措施。
6根據庫存保健食品的流轉情況,定期檢查保健食品的質量情況,發現質量問題應立即放置于退貨區域,并上報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員處理。
十三、保健食品出庫制度
為規范保健食品出庫管理工作,確保本公司銷售的保健食品符合質量標準,杜絕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流出,特制定本制度。
1保健食品按先進先出、近期先出、按批號發貨的原則出庫。如果“先進先出”和“近期先出”出現矛盾時,應優先遵循“近期先出”的原則。
2下列保健食品不準出庫:
(1)過期失效、霉爛變質、蟲蛀、鼠咬及淘汰保健食品;
(2)內包裝破損的保健食品,不得整理出售;
(3)瓶簽(標簽)脫落、污染、模糊不清的品種;
(4)懷疑有質量變化,未經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明確質量狀況的品種;
(5)本公司質管部或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知暫停銷售的品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