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文明施工費用審核制度
1、按滬建交[2006]445號文即:《上海市建設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管理暫行規定》,為加強安全防護、文明施工的管理,保障從業人員的作業條件及生活環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發生制定本制度。
2、艙理單位根據滬建[2006]445號的規定,對施工單位落實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情況進行現場監理。
3、總監或造價工程師應當及時審查并簽發所發生的費用,如發現施工單位未??落實施組方案及專項方案中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權責令其立即整改。
4、如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監理單位應及時向建設單位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必要時責令暫停施工。
5、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應按項目清單(附件l)及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率表中的規定及注意中的規定計價。
6、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于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2篇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的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規范化,保證施工現場用電安全,制定此制度。
1施工現場及生活區用電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1宿舍照明不得亂拉接線,不得使用帶開關的燈頭。
1.2倉庫、食堂等場所不得擅自安裝照明器具,若需要增加時,必須經現場電氣技術人員同意,并安排專業電工完成。
1.3施工現場嚴禁使用電爐子,室內不得使用功率大于100w的燈泡。
1.4現場使用設備(除固定設備外)在使用時必須設置三級開關箱,不得強迫電工將使用設備、器具的電源線直接接在遠離設備的二級配電箱上。
1.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有生產許可證的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合格證和資質證明不全的不合格產品;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
1.6開關箱應直接控制用電設備。開關箱與所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得大于3m,與分配電箱的距離不得大于30m.開關箱內安裝漏電開關、熔斷器及插座。電源線采用橡套軟電纜線,從分配箱引出,接入開關箱上閘口
1.7每臺用電設備都必須設置獨立漏電開關,嚴禁用一個開關控制兩臺以上的電氣設備(包含插座)。
1.8移動式配電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隨意拖拉,開關箱亦不得平放在地上或傾斜放置,應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0.6m,小于5m.
1.9施工用電源線、設備線不得有破損,有破損處必須包扎良好,否則不得投入使用。
1.10現場使用設備及三級箱的電源線不得在鋼筋或地上拖拉,電纜導線必須用木方、絕緣導管或絕緣皮保護,以防電纜、導線絕緣破壞而傷人。
1.11各設備、線路、開關箱存在問題時或使用不方便時,不得擅自處理,必須報告電氣專業管理人員,并由電工及相關設備維修人員處理。
1.12用電人員應做到:
?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若發現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線和開關箱存在問題,應及時報告電氣專業管理人員,并由電工解決。
?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作妥善處理后進行。
配電箱,開關箱內嚴禁存放雜物及易燃物體,并派專人負責,定期清
1.13電箱管理規定
?非電工人員,嚴禁亂接電氣設備。
?工作人員使用各種電器設備時,必須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并服從電工的安全技術指導。
?任何單位、任何人不得指派無電工操作證人員進行電氣設備的安裝、維修工作,更不準強令電工違章作業。
?專業電工有權制止一切違章用電行為,有權向安全部門報告。
?電箱安裝就位后,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4現場使用移動照明時,照明線路不得拴在金屬腳手架、龍門架上,電纜、導線嚴禁在地面上亂拉、亂拖。燈具需要安裝在金屬腳手架、龍門架上時,線路和燈具必須用絕緣物與其隔離開,且距離工作面高度在3m以上。控制刀閘應配有熔斷器和防雨措施。并經電氣技術員同意,并安排專業電工完成。
1.15在下列情況工作時,必須由專業電工安裝低壓照明,不得擅自亂拉接線:現場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燈,室內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濕的作業環境,照明電源電壓應不大于36v.在特別潮濕,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燈具,其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工作手燈應用膠把和網罩保護。
以上規定必須嚴格執行,違者每條罰款100元
2常用機具及操作人員應達到以下操作要求:
2.1電焊工
2.1.1金屬焊接作業人員,必須經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北京市特種作業操作證》(外埠來京從事電焊作業的人員,必須持原所在地地(市)級以上勞動安全監察機關核發的特種作業證明,并申請換領《北京市特種作業操作證》)方準上崗獨立操作。非電焊工嚴禁進行電焊作業。
2.1.2操作時應穿電焊工作服、絕緣鞋和戴電焊手套、防護面罩等安全防護用品,高處作業時系安全帶。
2.1.3電焊作業現場周圍10m范圍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1.4雨、雪,風力五級(含五級)以上天氣不得露天作業。雨、雪后應清除積水、積雪后方可作業。
2.1.5操作前應首先檢查焊機和工具,如焊鉗和焊接電纜的絕緣、焊機外殼保護接地和焊機的各接線點等,確認安全合格方可作業。
2.1.6嚴禁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域內、運行中的壓力管道和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內以及受力構件上焊接和切割。
2.1.7在密封容器內施焊時,應采取通風措施。間歇作業時焊工應到外面休息。容器內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v.焊工身體應用絕緣材料與焊件隔離。焊接時必須設專人監護,監護人應熟知焊接操作規程和搶救方法。
2.1.8施焊地點潮濕或焊工身體出汗后而使衣服潮濕時,嚴禁靠在帶電鋼板或工件上,焊工應在干燥的絕緣板或膠墊上作業,配合人員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板上。
2.1.9焊接臨時接地線頭嚴禁浮搭,必須固定、壓緊,用膠布包嚴。
2.1.10操作時遇下列情況必須切斷電源:
?改變電焊機接頭時。
?更換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時。
?轉移工作地點搬動焊機時。
?焊機發生故障需進行檢修時。
?更換保險裝置時。
?工作完畢或臨時離操作現場時。
2.2.1.11高處作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必須使用標準的防火安全帶,并系在可靠的構架上。
?必須在作業點正下方5m外設置護欄,并設專人監護。必須清除作業點正下方區域易燃、易爆物品。
?必須戴盔式面罩。焊接電纜應綁緊在固定處,嚴禁繞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業。
?焊工必須站在穩固的操作平臺上作業,焊機必須放置平穩、牢固,設有良好的接地保護裝置。
2.2.1.12操作時嚴禁將焊鉗夾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將焊接電纜掛在脖頸上。
2.2.1.13焊接時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作回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焊把線必須加裝電焊機觸電保護器。
2.2.1.14焊接電纜通過道路時,必須架高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2.2.1.15焊把線不得放在電弧附近或熾熱的焊縫旁。不得碾軋焊把線。應采取防止焊把線被尖利器物損傷的措施。
2.2.1.16下班后必須拉閘斷電,必須將地線和把線分開。并確認火已熄滅方可離開現場。
2.2.1.17電焊機必須安放在通風良好、干燥、無腐蝕介質、遠離高溫高濕和多粉塵的地方。露天使用的焊機應搭設防雨棚,焊機應用絕緣物墊起,墊起高度不得小于20cm,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
2.2.1.18電焊機必須設單獨的一機一閘箱,箱內必須是漏電開關。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應不大于5m,二次線焊把線長度應不大于30m.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必須安裝可靠防護罩。
2.2.1.19電焊機的外殼必須設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2.2.1.20電焊機焊接電纜線必須使用多股細銅線電纜,其截面應根據電焊機使用規定選用。電纜外皮應完好、柔軟,其絕緣電阻不小于1mω20)焊鉗和焊接電纜應符合下列規定:
?焊鉗應保證任何斜度都能夾緊焊條,且便于更換焊條。
?焊鉗必須具有良好的絕緣、隔熱能力。手柄絕熱性能應良好。
?焊鉗與電纜的連接應簡便可靠,導體不得外露。
?焊鉗彈簧失效,應立即更換。鉗口處應經常保持清潔。
?焊接電纜應具有良好的導電能力和絕緣外層。
?焊接電纜的選擇應根據焊接電流的大小和電纜長度,按規定選用較大的截面積。
2.2打夯機操作要求
2.2.1打夯機械的操作手柄必須采取絕緣措施。
2.2.2操作人員必須穿戴絕緣鞋、手套、兩人操作、一人打夯、一人負責整理電纜。
2.2.3夯土機械必須裝設防濺型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小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于0.1s.
2.2.4夯土機械的負荷線應采用橡皮護套銅芯電纜,其電纜長度應小于50m.
3ⅱ類手持電動工具安全要求
3.1電動工具的開關箱內必須安裝隔離開關,短路保護,過負荷保護和漏電保護器。
3.2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選擇無接頭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其應符合gb1169―74《通用橡套軟電纜》的要求,其中綠/黃雙色線任何情況下只能用作保護線。
3.3施工現場優先選用ⅱ類手持電動工具,并應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于01s的漏電開關
3.4在狹窄場所施工,優先使用帶隔離變壓器的ⅲ類手持電動工具,如果選用ⅱ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設防濺型的漏電保護器,把隔離開關或漏電開關裝在狹窄場所外邊并應設專人看護。
3.5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應采用耐氣侯型的橡皮護套銅芯電纜,并不得有接頭。
3.6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接線牢固
3.7分包方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服從總包方電氣專業及安全檢查人員的管理,積極配合現場的安全檢查,落實各項問題的整改,總包方有權利和義務對分包方及人員進行教育和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
第3篇 施工現場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施工現場的電氣安全管理,保障職工的人身安全和電氣設備的安全,根 據國家有關電氣安全技術規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1、施工現場必須健全電氣安全管理和責任制度,各級動力設備部門負責電氣安全管理,公司和隊均應設一名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電氣安全;各級安全部門負 責監督檢查;施工現場的各類電工在動力設備部門的指導下,負責管轄范圍內的電氣安全。
2、各單位編制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必須有專項電氣安全設計,包 括輸電線路的走向,固定配電裝置的設置點及其配電容量,大型電氣設備、集中用 電設備的平面布置,有針對性的電氣安全技術措施;并嚴格按設計要求安裝。
3、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必須有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
4、電氣線路和設備安裝完工后,由動力設備部門會同安全部門、施工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
5、必須經常對現場的電氣線路和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對電氣絕緣、接地接零 阻、漏電保護器等開關是否完好,必須指定專人定期測試。臺汛季節要強化檢查。
對查出的問題要編制電氣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限期解決。
6、必須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對電氣專業人員和職工進行電氣安全技術教育和電氣安全常識教育;新工人的三級入廠教育中必須有一課時以上的電氣安全教育;
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懂得觸電急救知識;未經培訓考核取得合格證書的電工和電氣設 備操作人員及其他人員,不準從事電氣安裝、修理和電氣設備的操作工作。
7、施工現場必須建立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1)凡是觸及或接近帶電體的地方,均應采取絕緣,屏護以及保持安全距離等措施;
2)電力線路和設備的選型必須按國家標準限定安全載流量;
3)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具備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4)所有的臨時電源和移動電具必須設置有效的漏電保護開關;
5)在十分潮濕的場所或金屬構架等導體性能良好的作業場所,宜使用安全電壓(12v)。
6)有醒目的電氣安全標志。無有效安全技術措施的電氣設備,不準使用。
四川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韋曲街辦拆遷安置樓項目部
2023年5月4日
第4篇 簡明施工現場安全文明罰款制度范例
1.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任何工種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每發現一人次罰款 20 元;班組成員中有三人不戴安全帽,罰班組長 500 元;帽殼己換,不起安全保護作用的每發現一人次罰 20 元。一人連續被罰三次以上,將停工學習、教育,因不戴安全帽而發生了輕傷亡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自負。
2. 進入施工現場嚴禁穿拖鞋、高跟鞋,違者每發現一人次罰 20 元。班組成員一次有三人被罰,罰班組長 100 元。
3. 酒后人員嚴禁作業,違者每發現一人次罰款 100 元,酒后作業發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負,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擔經濟責任外,將視情節追究其法律責任。
4. 嚴禁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發現帶小孩進入現場每人次罰款 50 元,因小孩年幼無知而造成個人人身安全事故責任,由監護人自負,因亂動機械設備而造成經濟損失者,由監護人全部負責。
5. 嚴禁任何機械工在工作崗位看書、干私活,發現在工作崗位看書、干私活每發現一人次罰 50 元,私自將機械交給非專業人員駕駛,每發現一人次罰 100 元,處罰后仍不改正者,加倍處罰。
6. 木工區易燃處嚴禁吸煙,發現違者每一人次罰款 20 元
7. 所有進場施工人員必須服從安全管理,違反操作規程,違反安全紀律罰款 20 元/人次。
8. 接到隱患整改單后,無正當理由拒不執行或拖延執行者,罰款 200 元/人次。
9.腳手架上各施工班組物件,未及時清理,罰款 100 元/人次。
10.擅自拆卸安全欄、門、網、腳手架、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任意拆除和挪動腳手架基本構件,任意破壞消防器材者,每發現一人次罰款 100 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11.嚴禁上、下施工,攀翻腳手架,每發現一人次罰款 100 元。
12. 高處作業向下拋扔物品,每發現一人次罰款 100 元。
13. 嚴禁非專業電工任意拉線、接電、拆電纜、電線、電動機具以及開關、插座等,每發現一人次罰款 200 元,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后果自負。
14. 各班組未能按有關安全規范施工,經發現并被要求限期整改的,未能在期限內按要求整改完成的,每次罰款班組長 1000 元以上。在延期整改時間還未能按時完成的,予以重罰,起點罰金 2000 元以上。
第5篇 施工現場安全月檢周檢日檢管理制度
1. 目的
根據集團公司、事業部《安全生產評價標準》及相關國家安全規范,通過對施工現場的安全定期檢查,找出安全隱患的根源,及時分析、教育、整改,吸取經驗,避免類似的安全隱患再次出現,從而從根源上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姜堰全民健身中心(含文化館)內部裝飾項目
3. 編制依據
集團公司、投資建設事業部《安全生產評價標準》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22
4. 管理規定
4.1 安全月度檢查流程:
姜堰全民健身中心內部裝飾項目安全月度檢查定于每月28日進行,檢查由項目經理組織兩工區負責人、現場監理、項目現場工程師、生產經理、安全員、施工員、各班組組長等相關人員,于上午8:30在姜堰全民健身中心內部裝飾項目部會議室組織月度檢查動員會,并按照《姜堰全民健身中心安全月度檢查表格》進行任務分配檢查完成后,全體檢查人員于下午4:30~5:3在文體中心會議室進行安全檢查結果匯總分析,并對現場檢查成果進行評比,檢查結果與當月的安全考核分數掛鉤。
4.2 安全周檢檢查流程:
姜堰全民健身中心安全周檢檢查定于每周二日進行,由項目現場工程師組織本項目負責人、生產經理、安全員、施工員,并按照《姜堰全名健身中心周檢安全檢查表格》,進行檢查任務分配,檢查完成后,各工區人員在各項目會議室進行檢查問題匯總,并制定隱患整改方案及對出現的安全隱患進行責任分析。
4.3 安全日檢檢查流程:
安全日檢作為每天的安全檢查,由項目現場工程師負責巡查,并按照《姜堰全民健身中心日檢記錄表》,進行巡查記錄,逐重檢查各施工區域安全控制重點部位、各施工人員的習慣性違章及施工的安全環境控制,每周進行安全問題匯總,在施工例會中予以通報。
第6篇 鐵路工程施工現場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一、 總則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實施消防安全責任制,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私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鐵路工程施工現場必須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相仿安全檢查工作。
二、組織機構
(略)
三、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1、 施工現場防火工作,必須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立足于自防自救,堅持安全第一,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 成立以單位工程施工負責人為組長,以安全員為副組長的消防管理小組其他成員若干人。
3、 消防小組應當定期進行教育訓練,熟悉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檢查和撲救火災。
4、 施工單位應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增強消防觀念,自覺遵守各項防火規章制度。
5、 現場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每月組織防火檢查。
6、 裝修工程施工期間,在施工范圍內不準吸煙,嚴禁油漆及木制作作業與動火作業同時進行。
7、 施工現場的一切電氣線路、設備必須由持有上崗操作證的電工安裝、維修,并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電安全規范》和國家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8、 使用電氣設備和易燥物品,必須嚴格防火措施,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9、 電氣設備和電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接頭處要牢固,絕緣性良好;室內、外電線架設應有瓷管或瓷瓶與其他物體隔離,室內電線不得直接敷設在可燃物、金屬物上,要套防火絕緣線管。
照明燈具下方一般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堆放物品水平距離不得少于50cm。
10、 臨時設施內的照明必須做到一燈一制一保險,不準使用60w以上的照明燈具。
11、 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燥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火符合防火規定。
12、 凡是能夠產生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的設備容器,必須設置消除靜電的裝置。
13、 施工層面積在500m2以內,配備泡沫滅火機不少于2個,要保證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出現噴嘴損壞、墊圈老化、內膽破損等情況時應予以搶修、報廢和更新配置。
14、 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保衛部門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
四、突發事故發生后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發生火災后,火情發現人在打電話通知義務消防滅火行動小組組長后,無論火勢大小應立即撥打“119”報警,報警時要講清起火單位名稱、詳細地址、起火部位、起火物質、火情大小及報警人姓名和報警電話,報警后要派人到單位門口或十字路口等候消防車。在專職消防人員沒到之前義務消防滅火行動小組組長要組織義務消防員采取正確的方法,利用滅火器材、沙、土、水等爭取將火撲滅。
五、突發事故應急疏散組織措施程序
1、突發事故發生后,首先要保證道路、樓道、走廊安全暢通。應立即組織人員盡快疏散。
2、突發事故發生后,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被困人員。及時撲救起火源,及時向上級領導和部門報告突發事故的原因、地點、時間及被困人數。
3、突發事故發生后,要及時做好事故現場的警戒工作,派專人看護,保護事故現場,維護事故現場秩序。
六、突發事故或火災發生時,采取的搶救或撲救火災的措施
火災初始階段,一般在起火十幾分鐘內,此時物質燃燒的速度比較慢,火焰不高,燃燒散出的輻射熱能較低,燃燒面積不大,現時義務消防滅火行動組組長要根據火災情況及火災地點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滅火工作,如滅火發生地沒有滅火器材或滅火器材不夠,要通過事故通訊聯絡組及時從其它部門調來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通過疏散引導組的相互配合并采取正確的滅火方法,將火災在消防車到達之前撲滅或控制住火情,不讓其擴大。
七、通訊聯絡指揮、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火災發生后,通訊聯絡指揮組要通過電話及時報告單位相關部門,并派人到現場密切關注火情發展情況,配合有關部門作好各項聯絡工作及保護現場,并及時向單位通報滅火情況。
安全防護救護組成員在火災發生后要立即趕到現場,及時找到受傷人員,將醫生帶到火災現場,對受傷人員進行簡單處理,并根據火情大小考慮是否聯系“120”救護中心,以防不測。
八、主要聯系電話號碼
火警:119 救護中心:120 盜警:110
第7篇 施工現場電氣焊割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一、防火安全規定
1、從事電焊、氣割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專門培訓,掌握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經過考試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證后方準操作。操作時應持證上崗。徒弟學習期間,不能單獨操作,必須在師傅的監護下進行操作。
2、嚴格執行用火審批程序和制度。操作前必須辦理用火申請手續,經項目部領導同意和消防保衛或安全技術部門檢查批準,領取用火許可證后方可進行操作。
3、用火審批人員要認真負責,嚴格把關。審批前要深入用火地點查看,確認無火險隱患后再行審批。批準用火應采取定時(時間)、定位(層、段、檔)、定人(操作人、看火人)、定措施(應采取的具體防火措施),部位變動或仍需繼續操作,應事先更換用火證。用火證只限當日本人使用,并要隨身攜帶,以備消防保衛人員檢查。
4、進行電焊、氣割前,應由施工員或班組長向操作、看火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技術措施交底,任何領導不能以任何借口縱容電、氣焊工人進行冒險操作。
5、裝過或有易燃、可燃氣體及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管道和設備,在未徹底清洗干凈前,不得進行焊割。
6、嚴禁在有可燃蒸汽、氣體、粉塵或禁止明火的危險性場所焊割。確需進行焊割時,必須按有關規定,保持一定的防火距離。
7、遇有5級以上大風氣候時,施工現場的高空和露天焊割作業應停止。
8、領導及生產技術人員,要合理安排工藝和編排施工進度程序,在有可燃材料保溫的部位,不準進行焊割作業。必要時,應在工藝安排和施工方法上采取嚴格的防火措施。焊割作業不準與油漆、噴漆、脫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時間、同部位上下交叉作業。
9、焊割結束或離開操作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赤熱的焊嘴、焊鉗以及焊條頭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物上。
10、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焊割工具和設備。電焊的導線不能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也不能與氣焊的軟管或氣體的導管放在一起。焊把線和氣焊的軟管不得從生產、使用、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或部位穿過。
11、焊割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專人現場監護。
二、看火(監護)人職責
1、清理焊割部位附近的易燃、可燃物品;對不能清除的易燃、可燃物品要用水澆濕或蓋上石棉布等非燃材料,以隔絕火星。
2、要堅守崗位,不能兼顧其他工作,要與電、氣焊工密切配合,隨時注視焊割周圍的情況,傳奇世界救公主外掛,一旦起火及時撲救。
3、在高空焊割時,要用非燃材料做成接火盤和風檔,以接住和控制火花的濺落。
4、在焊割過程中,要隨時進行檢查,操作結束后,要對焊割地點進行仔細檢查確認無危險后方可離開。在隱蔽場所或部位(如悶頂、隔墻、電梯井、通風道、電纜溝和管道井等)焊、割操作完畢后,要反復檢查,以防引燃起火。
5、要根據情況,備好適用的滅火器材和防火設備(石棉布、接火盤、風檔等),做好滅火準備。
6、發現電、氣焊操作人員違反電、氣焊防火管理規定、操作規程或動火部位有火災、爆炸危險時,有權責令停止操作,收回動火許可證及操作證,并及時向領導或保衛部門匯報。
三、電焊工的操作要求
1、電焊工在操作前,要嚴格檢查所用工具(包括電機設備、線路敷設、電纜線的接點等),使用的工具均應符合標準,保持完好狀態。
2、電焊機應有單獨開關,裝在防火、防雨的閘箱內,電焊機應設防雨棚。開關的保險絲容量應為該機的1.5倍。保險絲不準用銅絲或鋼絲代替,!!喜歡一個女人的感覺!!。
3、焊割部位必須與氧氣瓶、乙炔瓶、乙炔發生器及各種易燃、可燃材料隔離,兩瓶之間不得小于5m,與明火之間不得小于10m。
4、電焊機必須設有專用接地線,和未來老婆的十條約定,直接放在焊件上,接地線不準接在建筑物、機械設備、各種管道、避雷引下線上。
5、電焊機一、二次線應用線鼻子壓接牢固,同時應加裝防護罩,防止松動,短路放弧,引燃可燃物。
6、嚴格執行防火規定和操作規程,操作時采取相應的防火措施,與看火人密切配合,防止引起火災。
四、氣焊工的操作要求
1、乙炔瓶、氧氣瓶和焊割具的安全設備必須齊全有效。
2、乙炔瓶、氧氣瓶和在新建、維修工程內存放,應設置專用房間單獨分開存放并有專人管理,要有滅火器材和防火標志。
3、乙炔瓶和氧氣瓶不準放在高低壓架空線路下方或變壓器旁。在高空焊割時,也不要放在焊割部位的下方,應保持一定的水平距離。
4、乙炔瓶、氧氣瓶應直立使用,禁止平放臥倒使用,以防止油類落在氧氣瓶上;油脂或沾油的物品,不要接觸氧氣瓶、導管及其零部件。
5、乙炔瓶、氧氣瓶嚴禁曝曬、撞擊,大學校園中絕世對聯,防止受熱膨脹。開啟閥門時要緩慢開啟,防止升壓過速產生高溫、產生火花引起爆炸和火災。
6、焊割時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程序。焊割操作時先開乙炔氣點燃,然后再開氧氣進行調火。操作完畢時按相反程序關閉。瓶內氣體不能用盡,必須留有余氣。
第8篇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本
(1)建筑工地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施工現場輪流安全值班制,落實安全責任制。施工管理人員必須執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和班前安全交底及注意事項。
(2)施工現場必須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平面布置圖,對道路、臨時用電線路布置、倉庫、加工車間作業場地、主要機械設備、辦公地點、生活設施合理安排,布局應符合安全要求。現場必須設置安全宣傳標語牌、安全警示牌。
(3)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平面布置,做到現場材料、構件堆放整齊穩固,堆放不得超過限定高度。嚴禁靠近防護棚、建筑物墻壁堆放。對油漆及有害物品,應存放在通風良好、嚴禁煙火的專用倉庫,做到現場文明整潔。
(4)組織職工管理人員和工人學習安全生產有關規章制度,班組每周一為安全活動日。利用黑板報等形式宣傳安全知識,提高職工安全生產自身保護意識,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新工人進場,要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安全技術規范,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一漏,照明用低壓的確定,并有檢查驗收記錄。
(6)對于腳手下架搭設、塔式起重機、井架的安裝必須有方案并經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對安全網拉設、'四口'、'五臨邊'防護設施完成后,經項目部檢查驗收,合格方可使用,并經常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7)施工管理人員應經常深入現場,注意和關心所施工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和工人遵章守紀情況發現違章及糾正。專職安全員要深入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組織定期檢查,查制度的落實,查設備完好,查安全設施,查操作行為,查安全'三寶'使用,查現場文明施工,做到防患于未然。
(8)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對易燃易爆物品做到分庫存放,通風良好。對配電室、木工車間、倉庫、施工作業層、生活區域設消防滅火器,專人保管使用,并掛設警示牌。
(9)特殊作業人員,一定要按特種工種作業的安全規定進行施工,特殊作業一定要向安全管理機構部門請示,待方案批準后才能施工。
第9篇 項目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5
項目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5
1.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
(2)建立義務消防隊,人數不少于施工總人員的10%。
(3)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按規定劃分級別審批手續完善,并有監護措施。
2.消防器材的配備
(1)臨時搭設的建筑物區域內,每100m2配備2只10l滅火器。
(2)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m2,應備有專供消防用的積水桶(池)、黃砂池等設施,上述設施周圍不得堆放物品。
(3)臨時木工間、油漆間和木、機具間等每25m2配備一只種類合適的滅火器,油庫危險品倉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種類合適的滅火器。
(4)24m高度以上高層建筑施工現場,應設置具有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或其他防火設備和設施,裝飾裝修工地質量要求標語。
3.施工現場的防火要求
(1)各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標語。
(3)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4)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時,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應及時拆除。但不得在高壓架空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l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8)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之間距離不得小于2m,使用時,二者的距離不得小于5m。
(9)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有效,否則不準使用。
(10)施工現場的焊、割作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11)冬期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電熱器加溫,應設電壓調整器控制電壓,導線應絕緣良好,連接牢固,并在現場設置多處測量點。
2)采用鋸末生石灰蓄熱,應選擇安全配方比,并經工程技術人員同意后方可使用。
3)采用保溫或加熱措施前,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12)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必須執行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作業由所在單位行政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公司保衛部門及消防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作業由所在工地、車間的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安全,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報本單位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作業由所在班組填寫動火申請表,經工地、車間負責人及主管人員審查批準后,施工現場管理制度10則,方可動火。
4)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單位等場所動火作業,按一級動火手續上報審批。
第10篇 施工現場安全標志和色標管理制度
安全標志色標是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的標志和警示,為了提高工地施工人員的安全思想意識,提高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紀律的積極性,制定以下安全標志和色標管理安全制度:
1、施工現場安全標志牌應掛在各施工位置醒目的地方。
2、工地施工人員不得隨意拆掉或更改安全標志圖標的內容和移動位置。
3、對于任意破壞安全標志或色標的人員,施工負責人應給予批評教育,故意者應給予罰款,追究其責任。
4、工地安全員應經常檢查,安全標志、色標的位置是否正確,如發現風吹落地或雨淋,字跡不清,應及時更換。
5、施工人員必須對安全標志、色標加以愛護,使其起到安全警示作用,確保安全生產。
第11篇 施工現場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在施工現場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減少事故的發生,加強施工現場危險作業環境及作業過程中安全防護設施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施工現場全過程的安全設施管理和控制。
第三條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必須由工程項目部負責統籌規劃,分包單位應結合分包工程的特點,制訂相應的安全設施計劃并實施,納入并接受總包方的管理。如施工現場未執行總包的,則各承包單位按承包工程的規模、特點,建立相應的安全設施保證體系。
第四條工程項目部作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落實施工現場安全設施所需費用,并專款專用。
第二章 安全設施的內容、范圍
第五條安全設施的內容、范圍:
1)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裝的機械和設備;
2)電器設備安裝的防護性接地或接中性線的裝置,以及其他防止觸電的設施;
3)為安全而設低電壓照明設備;
4)鍋爐、壓力容器、壓縮機械及各種有爆炸危險的機械設備的保險裝置和信號裝置(安全閥、自動控制裝置、水封安全器、水位表、壓力計等);
5)升降機和起重機械上各種防護裝置及保險裝置(如安全卡、安全鉤、安全門、過速限制器、門電鎖、安全手柄、安全制動器),橋式起重機設置固定的著陸平臺和梯子;升降機和起重機械為安全而進行的改裝;
6)各種聯動機械和機械之間、工作場所的動力機械之間、建筑工地上為安全而設的信號裝置,以及在操作過程為安全而進行聯系的各種信號裝置;
7)在施工生產區域內危險處裝置的標志、信號和防護設施;
8)在施工人員可能到達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處安設的臨時防護裝置;
9)在施工生產區域內,施工人員經常往來的地點,為安全而設置的通道及便橋;
10)在高處作業時,為避免物料墜落傷人而設置的工具箱以及防止人員墜落的防護網、繩;
11)在腳手架、井架(龍門架)外圍封閉的防護網;
12)為防止塌方采取的支護措施;
13)高處作業的上下通道及防護措施;
14)立體交叉施工作業區域的隔離措施;
15)在建工程與周圍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護隔離設施;
16)在建工程的外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隔離防護設施;
17)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設施。
第三章 安全設施策劃
第六條根據工程項目的結構、環境、技術含量和施工風險程度等因素,由項目經理牽頭,匯同工程技術負責人、安全專業管理人員、施工負責人實施安全設施策劃,策劃內容如下:
1)確定整個施工過程中應執行的安全技術標準、規范。
2)確定危險部位和過程,對風險較大和專業性較強工程項目進行安全論證。同時采取相適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得到有關部門的認可;
第七條根據安全設施策劃結果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對所須安全設施的結構形式、材料、設置要求等可在施工方案中完整獨立體現。
第八條工程項目施工前,安全措施計劃須報經公司安全主管部門審核確認。
第四章 采購(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
第九條工程項目部將施工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列出計劃清單,交由公司物資供應站統一采購管理。
第十條公司物資供應站應向工程項目部提供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檢驗合格的相關資料,否則工程項目部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一條工程項目部對分包方自行采購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應實行控制。
第十二條公司物資供應站應對供應商進行評價。
1、根據能否滿足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要求的能力選擇供應商。
2、根據采購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的重要性,從以下幾方面對供應商進行評價:
1)對供應商所生產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驗證是否取得生產許可證;
2)驗證外省市企業生產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有否進入武漢市(或施工所在地)的許可證或行業有關部門的相關證書;
第十三條工程項目部對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應與公司物資供應站簽訂供貨合同,合同中明確規定供貨和檢驗方式。
第五章 過程檢驗
第十四條現場安全設施由工程項目部統籌規劃,各分包單位根據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計劃負責建立、管理。
第十五條按安全措施計劃的要求,對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設備進行檢驗,只有通過檢驗的設施、設備才能安裝和使用。
第十六條工程項目部安全專業管理人員應依據各分包單位編制的安全措施計劃,組織相關管理人員及分包單位負責人對下列內容檢查、驗收:
1)對施工過程中所需的安全設施及防護用品的驗證;
2)對一般腳手架工程的搭設(含外圍封閉),按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作業方案)規定的要求分層驗收;
3)對特殊類腳手架的搭設,按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作業方案)規定的要求進行分層驗收,并報請上級安全主管部門復查;
4)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設施,如通道防護棚;電梯井內隔離排或安全網;腳手架外圍封閉、上下通道、上層施工通道;'四口'、'五臨邊'的防護設施;懸挑鋼平臺;高處作業的上下通道、人員行走防護設施、作業點的防護措施;外挑安全網等搭設、組裝完畢后須進行檢查驗收。
5)對專項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檢查;
第十七條工程項目部施工技術負責人應根據施工臨時用電
組織設計組織相關人員及分包單位負責人對臨時用電設施進行檢查、驗收;
第十八條工程項目部設備負責人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組織相關人員及分包單位負責人對下列內容檢查驗收:
1)對施工機械及施工機具,按規定進行檢查、驗收,并責成施工單位對設備進行維護,保持機械的完好;
2)對危險性較大的起重、升降設備(如塔式起重機),必須上報上級有關部門,由其通知有關法定部門檢測;
3)對井架和龍門架、施工升降機(人貨兩用電梯)等垂直運輸設備的組裝、搭設按規定進行檢查、驗收,并報請公司安全主管部門復查;
第十九條上述各類檢查和檢驗完畢后工程項目部須填寫驗收記錄。
第六章 施工過程的控制
第二十條施工作業人員操作前,應由該項目施工負責人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雙方簽字認可;
第二十一條工程項目部安全專業管理人員、項目施工負責人及分包單位負責人應督促施工作業人員,做好班后清理工作以及對作業區域的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
第二十二條搭設或拆除安全防護設施、腳手架、起重機械或其它設施、設備,必須經工程項目部確認同意。如當天未能完成時,應做好局部收尾,并設置臨時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條工程項目部應根據安全措施計劃中確定的危險部位和過程,責成分包單位落實監控人員,確定監控措施和方式,實施重點監控,必要時應連續監控。
1、應把危險性較大的懸空作業、起重機械安裝和拆除、腳手架搭設和拆除、井架(龍門架)、塔吊等垂直運輸設備的安裝和拆除、施工升降機(人貨兩用電梯)的組裝定為危險作業,實施重點監控;
2、各分包單位在拆除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前應通知工程項目部,由其確認可拆除時,方可拆除。因拆除后影響該區域或后工序的施工安全,應服從安排,予以保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執行。
第二十四條在工序交接中,應由項目部施工技術負責人和安全專業管理人員組織交接雙方負責人,對現場的安全設施進行驗收、確認。
第七章事故隱患的控制
第二十五條工程項目部應對存在隱患的安全設施、過程和行為進行控制,確保不合格設施不使用、不合格過程不通過、不安全行為不放過。
第二十六條對事故隱患應由項目部安全專業管理人員匯同項目部相關人員進行處理。
處理方式:
1、停止使用、封存;
2、指定專人進行整改以達到規定要求;
3、進行返工,以達到規定要求;
4、對有不安全行為的人員進行教育或處罰;
5、對不安全生產的過程重新組織。
第12篇 項目部施工現場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項目部施工現場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1、項目部的各種責任制、管理制度上墻,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如出現失誤或造成損失的,按情節輕重處罰當事人。
2、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合同,充分利用好工地的安全保護用品,嚴禁違章作業,發現隱患要及時整改,保證工地安全生產無事故。
3、臨時防護設施的搭設設備必須按程序、按規范進行操作,否則按照公司的處罰條例進行雙倍處罰當事人或當事班組。
4、施工現場物件堆放應整齊有序,嚴禁亂堆亂放,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文明衛生責任到人。各班組的物料在制作現場要按規格分類堆放,嚴禁無隨地無序堆放。
現場具體規定如下:
A、工地規章制度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與不規范的50元
(2)、進入施工現場穿拖鞋或易滑鞋50元
(3)、違章操作的造成后果的承擔直接損失,外罰款100元。
(4)、機械防護不當的50元
(5)、打架斗毆、酒后操作與偷盜現象的上不封頂1000元。
(6)、不按規定及時報驗的50元
(7)、不經批準隨便進行下道工序的200元
(8)、正常情況不按時完成工地形象進度的每延誤一天500元,并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9)、不服從門衛人員檢查的200元
(10)、班組點名遲到一次50元
B、工地現場文明制度(不按規定地點堆放物料和現場混亂的)
(1)、班組分管衛生檢查不合格的100元
(2)、宿舍內被子疊放不整齊或衛生不合格的100元
(3)、床鋪等用具嚴禁用工地材料制作臺凳,在宿舍區檢查發現有施工材料罰款500元
(4)、攪拌機及現場沒及時清理100元
C、工地材料管理與機械防護修理制度
(1)、不按規定下料造成浪費的,處以原材料單價的兩倍罰款100元起
(2)、按定額核算每個單項工程材料節約獎,節約材料獎材料價20%,浪費罰材料價20%
D、工地質量罰款與返工制度
在上級主管部門監理的安全檢查中發現
(1)、架子一處搭設不規范50元
(2)、對連續三次完成工地辦公室的施工進度計劃且一次性驗收合格的班組,獎勵現金500-1500元。
(3)班組自檢后報告工地驗收一次性不過、須進行整改的罰款200元,二次報驗依舊不合格的加倍處罰你以此類推。
5、本工地按重獎輕罰的原則執行制度,以利于搞好項目部的各項工作。
6充分地利用好班前會,天天學安全、天天講安全,做到每一項工作都應有安全技術交底,把安全身產落到實處,各種手續要齊全,嚴禁待簽字,代簽字的發現一次罰款50元
7、項目部安全員在巡檢,月檢安全檢查中被公司獎罰的,項目部將按公司獎罰金額的30%分管安全員和施工隊長,以確保工地安全生產無事故。
8、以上各項如連續出現二次的,依次處罰標準加倍,以后每出現一次處罰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