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程項目施工計劃管理制度三
工程項目施工計劃管理制度(三)
1 為加強對施工生產計劃的領導,確保計劃的科學性、準確性、完整性,工區成立施工生產計劃管理領導小組。
工程管理部是施工生產計劃管理工作主責部門,在主管經理領導下,負責會同相關部門編制年(季、月)度建議投資計劃;負責檢查、統計、分析、調整、考核施工生產計劃的執行情況。
工程管理部依據施工組織設計的工期安排、建設單位下達的投資計劃、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要求,編制周、月、季、年施工生產計劃并下達工區。同時根據施工生產計劃的安排,要求工區編制保證計劃完成計劃的施工資源配置、技術、質量、安全保證措施、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解決辦法。負責檢查工區的計劃執行情況。
財務部負責籌集完成施工生產計劃需要的資金。
物資設備部負責按施工生產計劃組織物資供應及設備配置。
安質環保部負責檢查施工過程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情況。
綜合辦公室負責三電遷改及征地拆遷工作,保證施工隊伍順利進場作業。
成本預算部負責統計、編制投資計劃完成情況,負責向建設單位驗工。
2 堅持“統籌安排,靜態控制,動態管理,各負其責”的原則編制施工生產計劃。
3 編制依據:
批準的設計文件和施工組織設計;
上級下達的年度計劃和調整計劃;
現場施工條件及施工準備情況;
項目建設的進展情況,建設單位關于工期、質量、投資、安全和環保等管理規定;
施工總價承包合同及其他合同。
4 年(季、月)度計劃的編制
1、年度建議投資計劃和施工生產計劃
工區工管部負責在開工前編制本年度的建議投資計劃,季(月)度建議投資計劃隨年度計劃一并上報監理單位復核,然后上報京沈客專公司指揮部;待建議計劃批復后根據建設單位意見調整季(月、年)度投資計劃;并于_月_日前根據計劃執行情況、施工組織設計安排編制下一年度施工投資計劃。
2、季(月)度建議計劃和施工生產計劃
工區負責所管段的本季(月)度施工計劃的編制工作,在每月_日前上報工程管理部,工程部根據實際施工情況、施工進度安排、上級下達的投資計劃,對工區的施工計劃進行復核,經施工計劃領導小組審批后,于每月_前將施工計劃各下達到工區。
3、調整計劃
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年(季、月)度計劃,工區應以書面形式提出調整建議計劃并說明理由,工程管理部編制出年(季、月)度調整建議計劃并經施工計劃領導小組審批后下達執行。
5 編制的內容要求
年(季、月)度建議計劃和施工生產計劃都必須有詳細的文字說明、圖、表和電子文本,包含下列內容:
1、編制說明:包括上一階段施工生產計劃和施工組織的完成情況及簡要分析;本期計劃的依據;施工的主要內容、形象進度;資金、物資、設備、勞力等資源需求及配置情況;完成本期施工生產計劃應采取的措施;主要存在的問題及解決辦法等。
2、施工生產計劃要按章、節安排,按規定格式編制。
按施工總價承包合同《工程量清單》確定的章節、工程項目及費用名稱,計量單位、合同數量及價值、分月數量及價值,開累計劃完成數量及價值、累計完成百分比等組成。
6 年(季、月)度計劃是工程建設管理實施的指令性文件,是組織生產和搞好管理的基本依據,也是考核工區是否完成目標的重要指標。計劃下達后,工區要層層分解落到實處,采取各種有效措施,保證計劃的全面完成。
7 對下達的年(季、月)度計劃的實施情況,計劃合同部及歸口管理部門具有督導、檢查的權利和義務。
8 在計劃執行過程中要經常地、系統地進行檢查分析,對計劃執行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向領導及有關部門反映,使問題盡快得到解決,為計劃全面完成創造條件。
9 工區領導必須帶頭抓好計劃實施,并組織有關部門經常對計劃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分析,對計劃執行過程中的情況和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盡快解決,以保證計劃的順利完成。
10 維護計劃的嚴肅性,堅持實事求是地制定施工生產計劃,不準故意少安排計劃產值。工區必須嚴格遵守計劃紀律,各級領導、有關部門要監督檢查計劃的執行情況。
11 工區計劃都由計劃管理人員編制,工區在制定計劃時,必須服從項目部的整體部署。
12 計劃工作人員必須認真貫徹執行項目部的規章制度,嚴守商業秘密。
第2篇 工程項目施工現場出入管理制度
工程項目施工現場出入管理制度
一、施工現場人員、車輛出入由項目消防保衛組負責登記管理。嚴禁閑雜人員隨意進出,外來人員出入應辦理登記手續。
二、管理人員及勞務人員出入現場應戴安全帽,佩戴施工證。對于無任何證明出入現場者,值班警衛有權盤查,并制止其行為。
三、有車輛進入施工現場時,門衛應登記,帶貨出廠時,需憑部門主管以上人員及主管工長開具的“通行證”,并嚴格檢查攜帶物品是否相符。不符者,禁止放行。
四、值班警衛應加強管理,禁止與本項目生產施工無關的外來車輛進入現場。
五、值班警衛在查驗出入現場車輛的過程中,如發現異常情況,應將其扣留。并立即報告保衛負責人,及時協調處理解決。
第3篇 工程項目施工設計制度9
工程項目施工設計制度(九)
1.對質量目標為市優及省部級創優的工程,由項目主管師在結構施工前組織編制創優方案,報施工技術科或(副)主任工程師審批。
2.創優工程“施工設計”方案應結合工程實際,在充分研究、策劃的基礎上編制,體現工藝創新、技術創新、質量創新成果。
3.創優工程“施工設計”方案內容應包括編制依據、工程概況(包括工期安排)、創優部署(包括質量目標及分解、創優標準、創優施工項目)、創優施工方法、創優質量標準、資源配置、創優資料制作與收集、管理措施及管理制度等。創優工程“施工設計”方案可劃分為“結構施工階段二次設計”和“裝修施工階段二次設計”,后者可按分部工程編制相對獨立的創優設計文件。
4.創優工程“施工設計”方案中各專業、分部、和前后工序之間的做法、創意、技術標準應相互協調,并應做到深入、細化,能夠直接用于組織施工和進行質量檢查與評價。方案中的工藝方法、質量標準應做到“文字簡練,配圖準確、表達直觀。
第4篇 工程項目施工安全準備制度
1、確定目標:堅決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第一,杜絕死亡及重傷事故,年安全事故頻率控制在24‰以內。
2、分解目標:制定統一安全生產指標、文明施工指標、傷亡事故控制指標。
3、責任的確立:按建委的責任制度,確定安全責任制、文明施工責任、防火小組責任。
4、制定各階段施工方案。
5、制定各工種及工具的各種操作規程。
6、建立安全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工地班前活動制度、工傷事故制度、文明施工檢查制度。
7、制定安全標志平面圖。
第5篇 公司施工工程項目工資制度
建筑公司施工工程項目工資制度
1 .總則
( l )為建立適合施工工程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管理特點的工資制度,體現依據項目規模大小、管理優劣決定分配的原則,理順分配關系,制訂本制度;
( 2 )項目工薪制是以單位工程項目為對象,以質量優良、縮短工期為目標,以提高經濟效益為核心,依據工程全過程的最終管理成果確定項目管理人員工資分配的工資制度;
( 3 )實行項目工薪制的項目管理人員范圍,可結合企業管理體制、職工承受能力,分為兩種形式:
l )項目全體管理人員;
2 )項目領導班子。
( 4 )實行項目工薪制的項目經理部應以一個工程項目為管理對象。同時管理兩個以上,但能按工程項目進行單獨核算的,也可按工程項目實行項目工薪。不能按工程項目單獨核算的,不能實行項目工薪制。
2 .項目工薪的確定
( l )項目工薪由兩部分組成,基本工薪和效益工薪。即:項目工薪二基本工薪+效益工薪;
基本工薪
第6篇 工程項目施工現場消防保衛制度范本
工程項目施工現場消防保衛制度(范本)
1.現場禁止吸煙或設吸煙室。
2.非經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
3.動用明火前必須經檢查,開用火證方可操作。
4.現場的臨時支搭禁止使用易燃物,支搭木板房要符合建委'標準' 要求,并經消防部門審查。
5.工地消防道路要保持暢通,消火栓禁止被埋壓圈占,高層建筑及時安裝臨時消防豎管。
6.工地的辦公室、宿舍、更衣室必須人走關門上鎖,財務室等要害部門要安裝防撬鎖。
7.職工攜物外出和開出車輛必須憑出門條經門衛查驗方可放行,建筑物內不準做倉庫。
8.工地禁止留宿非本工地人員,會客和洽談業務人員要經門衛允許,建筑物內住人要經審批。
9. 班前要對職工開展防火安全知識教育,做好安全交底,所有職工要掌握本工種的防火知識和一般防火常識。
10. 各工種下班前要拉閘斷電,清理雜物做到活完腳下清。
第7篇 工程項目施工進度管理制度3
工程項目施工進度管理制度(三)
(1)對施工網絡進度計劃中的每道工序的工期,逐項進行考核和獎懲。跟蹤檢查施工實際進度。
(2)跟蹤檢查施工實際進度控制的關鍵措施。其目的是收集實際施工進度的有關數據。
一般檢查的時間間隔為旬或周進行一次。若在施工中遇到天氣、資源供應等不利因素的嚴重影響,檢查的時間間隔縮短為日即每日進行檢查,或派有關人員駐現場旁站。
(3)整理統計檢查數據
按實物量、工作量和勞動消耗量以及百分比整理和統計實際檢查的數據,以便與相應的計劃完成量相比。
(4)對比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
將收集的資料整理和統計成具有與計劃進度可比性的數據后,用施工項目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的比較方法進行比較。得出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相一致、超前、拖后三種情況。
(5)施工項目進度檢查結果的處理
工序按期和提前完成的工期資金由單項工程工號負責人計算并填寫《工期資金通知單》核批即予以發放。
延誤工序工期的罰款由單位工程工號負責人計算并填寫《延誤工期罰款通知單》簽字后,從被罰單位的工資含量中扣留,同時由財務處同等金額扣款。
分部工期拖延的賠款,由項目經理計算簽字后,通知建設公司勞資處及財務處在賠款單位工資含量中扣指標及款額。
(6)實行進度報表制度
1)日報表每次澆注混凝土前,須向業主交日報表。
2)月施工計劃進度表在每個月的26日向業主有關部門遞交下一月的施工計劃進度表,同時遞交上個月實際施工進展與月施工計劃的對比表和綜合進展率表。
3)季度和年度計劃進度表
在季度第一個月的5日向業主有關部門遞交季度計劃進度表;在元月5日遞交年度計劃表。
(7)項目經理和現場施工負責人必須準時出席業主有關部門定期召集的工程施工例會,共同協調施工實施進度中的各種問題。
(8)配備專職計劃員與業主有關部門對口聯絡并按時編制、報送各種計劃和實施進度報表。
第8篇 工程項目施工測量管理制度
工程項目施工測量管理制度
1測量管理機構
項目部設專職測量人員,接受項目主管工程師的領導,負責本項目的工程施工測量放線工作。
2新開工程定位放線及水準點引測
1) 局測量人員負責本單位新開工程的定位放線及水準點引測工作。
2) 工程定位放線應有項目主管工程師或施工員在現場。工程定位放線后測量人員及時繪制出定位放線記錄和定位放線驗線記錄,由項目主管工程師復核簽字,同時通知甲方等有關部門進行驗線簽字。
3建筑工程的沉降觀測
1) 沉降觀測工程的范圍
① 根據地基損壞造成建筑物破壞后果的嚴懲性,將建筑物分為三個安全等級,見表12.6.10-1。
表12.6.10-1建筑物安全等級
安全等級破壞后果建筑類型
一級很嚴重重要的工業與民用建筑物;20層以上的高層建筑;體型復雜的14層以上高層建筑;對地基變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單樁承載在4000kn以上的建筑。
二級嚴重一般的工業與民用建筑
三級不嚴重次要的建筑物
對一級建筑物應在施工期間及使用期間進行沉降觀測,并應將實測資料作為建筑物地基基礎工程質量檢查的依據之一。
② 根據樁基損壞造成建筑物的破壞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經濟損失、產生社會影響)的嚴重性,樁基設計時應根據表12.6.10-2選用適當的安全等級。
表12.6.10-2樁基損壞造成建筑物的破壞安全等級
安全等級破壞后果建筑物類型
一級很嚴重重要的工業與民用建筑物;對樁基變形有特殊要求的工業建筑物
二級嚴重一般的工業與民用建筑物
三級不嚴重次要的建筑物
建于粘性土、粉土上的一級建筑樁基及軟土地區的一、二級建筑樁基,在其施工過程及建成后使用期間,必須進行系統的沉降觀測直至沉降穩定。對建于砂土、碎石類土上的樁基,由于其沉降量小,時效不顯著,無需進行觀測。如設計有特殊要求,按設計要求。
③ 對于二、三級建筑物可根據設計、勘察要求,確定是否進行沉降觀測,原則上建筑物在施工期間均應進行沉降觀測。
2) 沉降觀測點的布設
每個工程至少應有3個穩固可靠的點作為基準點;基準點要求建立在變形區以外的穩定山區,同大地測量點比較,要求具有更高的穩定性,其平面控制點一般應有強制歸心裝置。
工作基點應選在比較穩定的位置,對通視條件較好或觀測項目較少的工程,可不設立工作基點,在基準點上直接測定變形觀測點;要求這些工作極點在觀測期間穩定不變,測量變形點時作為高程和坐標的傳遞點,同基準點一樣,其平面控制點應設有強制歸心裝置。
沉降觀測點的布置,應以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變形特征并結合地質情況及建筑結構特點確定,數量不少于6個。點的設置應牢固,便于觀測,還要求形式美觀,結構合理,且不破壞變形體的外觀和使用,點位應避開障礙物,便于觀測和長期保存。點的位置宜選在下列位置:
建筑物四角、大轉角處及沿外墻每10~15m處或每隔2~3根柱基上;
高低建筑物、新舊建筑物、縱橫墻等交接處的兩側;
建筑物裂縫和沉降縫兩側,基礎埋深相差懸殊處、人工地基與天然地基接壤處、不同結構的分界處及填挖方分界處。
寬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質復雜以及膨脹土地區的建筑物,在承重內隔墻中部設內墻點,在室內地面中心及四周設置地面點。
鄰近堆置重物處、受振動有顯著影響的部位及基礎下的暗溝處。
框架結構建筑物的每個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縱橫軸線設點。
片筏基礎、箱形基礎底板或接近基礎的結構部分之四角處及其中部位置。
重型設備基礎和動力設備基礎的四角、基礎型式或埋深改變處以及地質條件變化處兩側。
電視塔、煙囪、水塔、油罐、煉油塔、高爐等高聳建筑物,沿周邊在與基礎軸線相交的對稱位置上布點,點數不少于4個。
地基土的分層沉降觀測點,應選擇在建筑物、構筑物的地基中心附近。觀測標志深度,最淺的應在基礎底面50cm以下;最深的應超過理論上的壓縮層厚度。
建筑物的沉降觀測點布設范圍,宜為建筑物基礎深度的2~3倍,并應由密到疏布點。
3) 沉降觀測方法
建筑物的沉降觀測,宜采用幾何水準或液體靜力水準等測量方法。單個構件,可采用測微水準或機械傾斜儀、電子傾斜儀等測量方法。測量精度宜采用二級水準測量,視線長度宜為20-30米,視線高度不宜低于0.3米。水準測量應采用閉合法。
每次變形觀測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 相同的圖形(觀測路線)和觀測方法;
② 用同一儀器和設備;
③ 固定觀測人員;
④ 在基本相同的環境和條件下。
變形測量的觀測周期,應根據建筑物、構筑物的特征、變形速率、觀測精度要求和工程地質條件等因素綜合考慮。觀測過程中,根據變形量的變化情況,應適當調整。
一般情況下,民用建筑每施工完一層(包括地下部分)應觀測一次,工業建筑按不同荷載階段分次觀測,但施工期間的觀測不應少于5次。
建筑物竣工后的觀測周期,可根據建筑物穩定情況確定。一般情況下,第一年不少于3~5次,第二年不少于2次,以后每年1次,直到下沉穩定為止。觀測期限一般不少于如下規定:沙土地基2年,膨脹土地基3年,黏土地基5年,軟土地基10年。
在觀測過程中,如有基礎附近地面荷載突然增減、基礎四周大量積水、長時間連續降雨等情況,均應增加觀測次數。當建筑物突然發生大量沉降、不均勻沉降或嚴重裂縫時,應立即進行逐日或幾天一次的連續觀測。
沉降是否進入穩定階段,應由沉降量與時間關系曲線判定。對重點觀測和科研觀測工程,若最后三個周期觀測中每周期沉降量不大于2 倍測量中誤差可認為已進入穩定階段。一般觀測工程,若沉降速度小于0.01~0.04mm/d,可認為已進入穩定階段,具體取值宜根據各地區地基土的壓縮性確定。
4) 測量人員及時繪制沉降曲線,對每一次的觀測結果必須及時向主管工程師匯報,竣工時將觀測資料整理好交項目主管工程師列入工程技術資料檔案。
5) 位移觀測詳見《建筑變形測量規程》jgj/8-87。
4測量儀器的管理及使用
1) 局必須建立完整的
測量儀器臺帳。測量儀器的購置與報廢,應由使用單位提交書面申請上報局技術質量部。
2) 配給各單位的測量儀器,產權歸局所有,根據工程任務的需要,區域公局司有權調配各單位的測量儀器。
3) 凡擁有測量儀器的單位必須由測量員管理和使用,非測量人員和未經測量培訓取證人員不得使用測量儀器。
4) 凡新成立的單位,測量儀器的配備按企業程序文件的要求由使用單位書面申請,局技術質量部統一調配或批準購買。
5) 勞務隊伍的測量儀器,應由項目部負責管理,必須進行計量檢定合格后使用。
6) 測量儀器的定期檢定工作,按企業程序文件要求由各單位計量部門負責。
7) 測量人員使用測量儀器前,一定進行嚴格的計量檢定,未經檢定的測量儀器不得使用于工程。
8) 對由于失職造成測量儀器損壞、丟失的,按財產的價格進行賠償和處罰。
第9篇 工程項目施工成本控制制度
工程項目施工成本控制制度
一、工程項目成本控制是指在施工生產中,對項目成本過程中發生的偏差進行持續的預防、督促和糾正,使項目成本費用限制在計劃成本的范圍內,以達到控制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工程項目成本控制通常采用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和經濟措施三種方式。
(一) 采取組織措施控制項目成本的核心內容是落實成本責任制。通過界定項目各崗位人員在成本工作中應擔負的責任,明確各業務科室所承擔的降低成本指標,并加強考核工作來落實成本責任制。此項工作由項目總工和成本經理負責。
(二) 采取技術措施控制項目成本的工作由項目技術負責人主持。
1、 在施工準備階段,做出多種施工方案,進行技術經濟比較,然后確定利于縮短工期、提高質量、降低成本的最佳方案。
2、 在施工過程中,貫徹執行各種降低消耗、提高工效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等技術措施。
3、 在竣工驗收階段,注意保護成品,縮短驗收時間,提高交付使用效率。
(三) 采取經濟措施控制項目成本,此項工作由成本經理負責。
1、 抓好計劃成本的貫徹實施工作,努力將實際成本控制在計劃成本之內。
2、 以合同的形式加強對分包單位的經濟約束。分包合同應明確規定分包工程完成后,應通過項目質檢員驗收,方能結算工費,出現返工返修時,浪費的材料費、機械臺班費由應負責任分包單位承擔。如果該單位不能在規定的時間內返工返修到位,項目可安排別的單位處理,工費從原責任單位工費中扣減支出。
二、 材料費成本支出控制:
1、 材料室主任負責將材料成本降低指標從材料采購成本、材料使用成本、庫存損耗等方面進行分解,制定措施,實現各項分解后的具體指標。
2、 材料采購時,做好詢價工作,堅持'貨比五家'的原則。在保證產品質量的前提下,盡量降低采購成本。平均材料費用支出應地于市場價格,具體單項材料費用支出不應高于同類產品價格。
3、 嚴格執行定額發料制度,施工隊不能超量存料,以防材料外流。
4、 周轉料不用時,應及時組織退場,以減少無用的租金支出。
5、 做好庫存物資的盤點工作,加強材料的月份核算,及時發現問題,堵塞漏洞。
三、 工費成本支出控制:
1、 工費采用平米包干形式:主體結構采用平米包干;裝修工程采用分項工程平米包干,或擴大形式的平米包干(即平米勞務費+輔助材料費+工機具費+中小機械費,但原則是施工隊負責部分不能直接構成工程主體,直接影響工程質量)。項目同勞務隊簽訂的勞務合同,應以北京市勞動定額為依據,由成本室、工程室、技術室負責制訂,技術室對施工隊的施工質量標準、施工進度進行具有明確量化指標的限定,工程室對施工隊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提出要求(要求必須在合同條款中量化,并直接與施工月結算掛鉤),成本室匯總并形成合同,成本室負責勞務合同的書面制訂、報批及解釋等,合同制定后由成本室將相關條款復印發放各科室。(范文網 )合同的制定必須注意整體性,加強各隊的橫向比較,并與經濟利益相結合。技術室、工程室、材料室等部門有義務配合成本室累積平米用量數據,合同范圍內不存在任何雜工。
2、 特殊情況不屬于各分包單位的責任范疇的零星用工,由工程經理當天填寫派工單、確認工作部位及內容、成本經理確認工作量、當天驗收、當天辦完手續。派工單應填寫派工原因、人數、工作部位及內容、任務完成起始時間。派工單必須在派工任務發生一周內,交成本室。對于單項工程用工小于10工日,工程量極難估計的工程室可與成本室協商開工天。項目人員如有違反,按其所開工天的15%至30%從當月工資內扣除。
3、 各施工隊的施工安排應以勞務合同為依據,各有關部門應仔細研讀合同約定的施工隊施工內容及其他事項,嚴格按照合同約束安排施工,堅決杜絕重復安排施工或交叉施工。如因施工需要,出現重復現象,工程室必須按月向成本室書面說明從何隊扣除,并有被扣隊現場負責人簽字。如果項目人員無故或工作失誤造成重復用工,由成本室按項目損失費用的15%至30%酌情從當事人每月的工資中扣除,并報項目經理審批,情節嚴重的項目內通報批評。
4、 每月25日前相關部門把施工隊當月的施工進度及施工質量驗收情況報送成本室,各科室報送的資料必須有負責人簽字,(技術室由總工簽字、工程室由工程經理簽字)整個核算過程堅決杜絕施工隊參與,嚴禁讓施工隊自己報送工程量或施工進度,各種資料須填寫清楚、認真,施工部位要求寫清層數和軸線部位。項目人員如有違反,視情況從其當月工資中扣除50至200元。逾期未報者,施工隊當月完成工作量作廢,項目不再予以結算。
5、 對于合同范圍外的設計修改或變更洽商部分,須以有甲方、監理、設計院及項目技術人員簽字的修改單或洽商單為準,凡簽字不全的一律不予結算,技術交底不可作為結算依據。
6、 每月工費結算時,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工程經理、材料主任、對工程量完成情況、質量情況、材料耗用情況分項考核,對施工隊未履行合同要求應扣減工費的數額進行確認后,方可予以結算。
四、 機械費成本支出控制:
1、 對塔吊、升降機等大型機械設備進行租賃使用時,項目技術負責人應組織技術人員和機械管理員對設備進行考察,檢查其各項技術指標是否滿足施工要求,確保進場設備的使用可靠性。
2、 中小型機械設備應注重結合工程進度,合理調配以提高機械的使用率,盡量做到不停機不閑置。
3、 機械設備不用時,應及時組織
退場,以減少無用的租賃費用支出
第10篇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獎罰管理制度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明施工管理獎罰
管理文件:文明施工管理獎罰制度
1.施工現場按各班施工段劃分衛生區,對于各班組施工段內發現隨地大便者,罰款班組200元。
2.建筑垃圾要求當班集中送走,對于高處亂拋建筑物(垃圾)者,一經發現處罰100元罰款。
3.當班所用的機具、工具、收工后要求及時清洗干凈,并集中放置指定的地點,如有違反,每次罰款100元。
4.攪拌好的砂漿、砼等混合物凝結材料要求當班用完,如有剩余,一經發現,每一灰桶罰款50元。
5.其它建筑材料在使用過程中,人為因素造成的浪費,將處以所浪費價格的五倍罰款。
6.每天收工后,要求當班將施工現場清理干凈,對不清理干凈的施工班組,每次罰款100元。
7.施工現場及工作時,不準打鬧、斗毆、賭博、盜竊行為,違者罰款50元。
8.施工場所不準打赤膊光體,(特別情況經工地管理人員同意外)佩戴好工作卡,違者罰款20元。
9.不在施工場地到處亂圖亂畫亂寫,做好工程成品保護,違者罰款100元。
10.建筑材料按指定地點堆放整齊,對亂堆亂放的班組罰款100元。
第11篇 工程項目文明施工管理制度8
工程項目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八)
強化管理,建立健全各項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是搞好文明施工的很重要的一環,這就是“沒有規矩不能成方圓”的道理。公司經過多年實際實踐,在總結提高的基礎上特制定如下幾種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文明施工管理條例與制度
1、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必須統一穿工作服,胸前佩戴個人身份卡,作業工人也應佩戴個人身份卡。標卡應注明人員姓名、照片、工程名稱和個人職務等等。
2、施工現場主門附近必須懸掛施工標牌,施工工程主樓外排應適當高度懸掛公司標志名稱及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標語。公司標志、名稱按公司已有的統一大小制作白底紅色。
3、安全帽必須安全可靠,符合標準,安全帽下面應印上公司標志,安全帽的顏色作如下規定:
①公司、工程隊領導為紅色;
②現場施工管理人員為藍色;
③現場作業工人為黃色;
4、所有臨時設施的門口(辦公室、宿舍、廚房、廁所、倉庫等)都要掛上有其設施的用途,管理制度的標牌。
5、現場施工材料、機械、模板料、工具等必須按施工平面布置圖擺放,做到分門別類,整齊有序。
6、工人操作地點和周圍必須清潔、整齊、做到活完腳下清,工完場地清。
7、砂漿、砼在攪拌、運輸過程中(包括石灰)要做到不灑、不剩。凡在鬧市區內運輸的砂、石、泥等散體物料車輛必須持有市容環保局統一頒制的散體物料運輸車輛標志。
8、施工現場不準亂堆建筑垃圾及余物,應在適當地點設置臨時堆放點,并定期外運。運輸中應有必要的防污染防灑漏措施。
9、建筑物內清除垃圾,要通過臨時搭設或利用建筑物內已有的豎井或采取其它措施穩妥下卸,嚴禁從門窗、陽臺向外拋擲。
10、項目部應當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法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噪音等對環境及居民的干擾。
11、現場設置的臨時水、電要有專人看管,杜絕長流水、常明燈。
12、腳手架平臺,運橋上嚴禁堆放雜物,安全網、安全擋板要搭設整齊美觀,符合有關安全規定。
13、中、大型建筑施工機械要懸掛安全操作規程,經常保持機身及周圍環境的清潔,機械的標記、編號、操作人要掛牌標明。
14、嚴格保護成品的措施,嚴禁損壞、污染成品,堵塞管道,嚴禁在現場亂寫亂畫。高層建筑要在適當層樓設置便桶;嚴禁在建筑物內大小便。
15、工地的一切建筑材料和設施,不得堆在圍墻外,如確需占用堆放的,必須按規定輸手續。
16、建筑工程竣工后,必須一個月內拆除工地圍欄、安全防護設施和其它一切臨時設施,并將工地及四周環境清理整潔。
(二)、工地倉庫管理制度規定
1、倉庫內應按規范要求配備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倉管員應具有一定的消防知識。
2、倉庫保管人員應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力求“四懂”,即:懂名稱(正規名稱與俗稱)、懂規格;懂用途;懂保管;懂管理業務;
3、倉庫重地非倉庫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4、倉庫堆放物資要定位,標識清楚,新舊物資不混堆,按物體外形分塊,成方成垛;按規定的材料目錄分類編號標識,依次存放。
5、對材料的進倉,倉庫要正確驗收各項物資質量是否符合標準,再進行簽單收料,并按本庫房的規定存放材料。
6、化學危險品物資要放在專用庫,貴重物品必須放置在安全場所,危險品庫內嚴禁存放有相互作用的物品。
7、倉庫發貨根據有效的領料單所列的名稱、數量、規格、質量要求進行發放,物品領料有疑問的,待明確后才能發放。
8、倉庫應遵循“先入先出,后入后出”的原則,發貨完畢后,領料人、發貨人在憑證單據上簽證。
9、倉庫須經常清潔,以保持庫房及材料堆放區域環境衛生及物品整潔。
10、正確對本公司財產進行各項產品適宜安裝,根據本材料計算方可具備適當施工操作,剩余廢料收回庫房存放并經負責研究再作出處理。
11、在上班領出新成品物資,如果沒有使用的情況下,收工后要求材料如實地交回庫房并按規定放回原位,保持材料整齊、庫房整潔。
12、倉庫員下班前必須認真檢查庫房內外,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三)、材料組織堆放管理規定
1、嚴格按照現場施工平面布置的要求堆放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各種工具、機械,位置合理,做到方便使用。
2、砼構件、玻璃、門、窗等各種成品或半成品必須分類按規格堆放,保管要妥善,既要方便使用,又要是產品的質量、性能不受損害。
3、鋼筋加工必須在指定區域內進行,鋼筋堆放不僅要分類分品種堆放,還要掛標簽牌,牌上要注明鋼筋規格、廠家和級別,鋼筋加工的半成品要按種類堆放,不得混堆,邊腳料、廢料統一堆放在一處,并應及時處理。
4、怕潮、怕曬、怕淋,易燃有毒物品應入庫保管,倉庫內外要求整齊、干凈,物品堆放有序,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按有關規定進行專門、專人管理,以保證其安全可靠。
5、現場使用的砂、石及周轉模料,都在指定區內分類堆放。砂、石散料要堆放在磚砌界區內,白灰要有池,模板堆放要分類。卸入施工現場道路上的材料,應立即轉移到堆放地堆放整齊,以保證施工現場道路通暢。
6、盡力做到按預算計劃限額領料,實行材料使用包干制度,工地現場要每天及時收落地灰、碎瓷片等余料,做到工完場清,余料堆放整齊。
7、現場各類材料機具要做到帳物相符,質證、物證相符。
(四)、現場宣傳工作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必須搞好宣傳鼓動工作,以此加強現場的文明建設激發職工的熱情,調動職工搞好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積極性。教育職工遵守職業道德規范,維護企業的聲譽,從而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
2、現場宣傳要做到“三個基本統一”。即:宣傳牌規格標準基本統一;內容基本統一;形式基本統一。
3、新開工地宣傳鼓動工作要及時跟上。根據生產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和情況的變化,及時增記新的內容。
4、宣傳的基本內容要求做到“七有”,即:有公司名稱(招牌);有企業精神、質量方針、經營宗旨方面的內容;有遵紀守法方面的內容;有文明施工方面的內容;有雙增雙節、勞動競賽方面的內容;有表揚好人好事方面的內容;有防火防盜方面的內容。還應根據領導要求及時增添有關方面的內容。
5、工地的宣傳工作都應達到以下基本要求:
5.1、每一工地建筑物要進入首層的通道顯眼處或樓層上的顯眼處,應掛設國家規定標準的質量安全標志牌,應有“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精心施工,確保質量”、“百年大計,質量第一”、“文明施工”等內容的標語牌。標準一般應為每個字100cm×100cm。
5.2、在工地建筑物樓層最顯眼處和現場辦公室、食堂等處,應掛有宣傳公司企業精神“團結、奮進、務實、高效”的標語牌,和“信守合同,質量第一,服務至上”的經營宗旨和標語牌,標準字一般應為每個字100cm×100cm。
5.3、其它安全生產和防火防盜方面的標志和標語,應根據質安、保衛部門要求及時設置,特別是鋼、塔籠口、建筑物“四口”、倉庫等重點部位,應有明顯的警示標語。
(五)、工地治安管理制度
1、為加強治安綜合管理,維護工地治安秩序,保護職工的合法利益,保障生產秩序的正常進行,不允許任何個人或群體擾亂內部秩序,妨礙公共安全,侵犯公私財產。
2、凡剛進場的班組,班組長應攜帶班組每個工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兩張相片到現場辦公室辦理出入證并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3、人員及材料進出要有所跟蹤登記,親友訪問時要有登記。
4、違反治安管理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或傷害他人的,由違反治安管理的人賠償損失或者負擔醫藥費及停工造成的一切損失。
5、施工現場所屬員工必須自覺遵守有關治安管理的“九大禁令”:
①、嚴禁本工地職工不攜帶出入卡自由出入,若發現者罰款10元/次。
②、禁止非法脅迫,誘騙他人或教唆他人違反治安管理或對檢舉人、證人進行打擊報復。
③、嚴禁結群斗毆,尋釁滋事,毆打他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和侵占他人財物、侮辱或進行其他流氓活動。
④、嚴禁造謠惑眾、煽動鬧事、謊報險情、制造混亂或阻礙國家工作人員執行公務。
⑤、禁止私人非法攜帶爆炸、劇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險物品進入工地。
⑥、禁止他人隱藏、毀棄或者私拆他人郵件、電報。
⑦、嚴禁偷竊、騙取、搶奪、故意損壞公共財物和敲詐勒索他人財物。
⑧、嚴禁在工地內進行嫖宿、賣淫、吸毒、賭博或傳播淫書、淫畫等不良行為現象。
⑨、嚴禁攜帶小孩進入工地現場,若出現事故其后果自負。
6、保衛班長要做好各保衛的交接班工作,并要辦理必備手續登記。
7、工地保衛要服從管理按時作息,不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準留宿來訪親友,不準收留沒有證件的人員。
8、工地職工外出探親、訪友等,在社會上違章、違紀、犯罪者工地一概不給予負責,其后果自負。
(六)、廁所衛生管理規定
1、廁所屋頂堵墻要嚴密,要有沖洗設備,廁所要設化糞池、糞便不得直接排到市政管道內。
2、廁所要派專人天天早、晚打掃一次,保持廁所衛生清潔。
3、廁所內坡向要控制好,走道上有能有積水,槽內不得積尿積便。
4、廁所有定期清毒,要有滅蠅滅蛆措施,定期打藥或撒白灰粉。
5、教育職工愛護衛生,不得隨地大小便。
(七)、文明施工檢查評比,獎懲制度
1、工地文明施工檢查的依據是《廣東省建設工程文明施工若干規定》、《廣州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標準》和公司頒發的《文明施工管理》,檢查評比按照廣州市建委發的《文明工地檢查評分表》進行評分。
2、文明施工檢查評比公司每半年檢查評比一次,分公司、施工隊每季檢查評比一次,項目部每月一次。每次檢查的結果作為年終評比的依據,以表揚先進,推動后進為原則,公司、工程隊、項目部可依據實際情況進行獎、罰。
3、建設工地被評為省、市文明樣板工地的分公司給班組以平方米計獎,評不上文明工地分公司、工程隊對班組以平方米進行處罰。班組獎罰數額,管理人員獎罰數額,各分公司工程隊根據自己實際情況確實,相應的公司獎勵、處罰按有關規定進行。
4、凡文明建設中有意對文明建設設施損壞者,視實際情況處以每次2000元/次的處罰,并賠償損壞的一定直接經濟損失費。對于無意而造成文明設置損壞者除公司批評外,適當賠償直接經濟損失。
第12篇 工程項目部安全施工措施編制審批制度
工程項目部安全施工措施編制審批制度
1目的和適用范圍
制定本制度,使施工人員明確了解工程特點、施工作業危險因素,按照安全措施之規定采取相應安全技術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2編制審批安全措施的范圍
2.1由公司審批安全措施的范圍
2.1.1電壓等級在110千伏及以上的輸電、變電、電纜工程。
2.1.210千伏單回長度在10公里以上的電纜工程。
2.1.3公司主管經理指定的其他工程。
2.1.4采用具有較高安全要求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機械設備,公司主管經理指定要求編制審批安全措施的。
3職責
3.1項目部技術人員負責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和項目部級主任、安全員審批。
3.2安全保衛處負責對安全措施的審批。
3.3總工程師負責安全措施的審批。
4工作程序
4.1凡符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規定的,應按照《質量管理文件匯編》中有關規定執行。
4.2凡符合編制施工措施規定的,應按照《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編審辦法》中4.2.3條之規定執行;35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的停電切改、重要跨越架、進電作業索道放線等施工措施也應報公司審批。
辦法如下:
4.2.1項目部將編制的施工措施送安全保衛處1份。
4.2.2安全保衛處在3日內審批完畢,并在審核文件首頁空白處簽注審核人意見并呈送總工程師審批。
4.2.3總工程師應在三日內審批完畢。
4.2.4由安全保衛處將已審批的文件復印一份存檔,原件發還項目部。
4.2.3本制度2.1.4條規定范圍以內的,可專門制定安全措施。其編制、上報審批程序參照本制度4.2.1、4.2.2、4.2.3、4.2.4條規定執行。
5工程項目的安全措施,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5.1針對工程特點可能給施工人員帶來的危害,從技術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險。
5.2針對施工所選用的機械、工器具等可能給施工人員帶來的危險,從技術措施上加以控制,
5.3針對施工現場及周圍環境可能給人員、設備(包括電器運行設備)點來危險,從技術措施(或組織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險。
6安全措施的實施
6.1安全措施一經審批便立即生效,必須嚴格貫徹執行。未經審批認同意,任何人無權更改。
6.2凡本制度規定范圍以內的,無安全措施或進行安全措施交底的不得施工(安全措施交底《技術交底制度》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