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東方小學領導班子學習制度
1.建立定期學習的制度,努力建設成為學習型的領導集體。學校一般每周召開一次行政工作會議,參加人員為中層以上領導干部,主要是傳達學習上級會議和文件精神,總結學校近期工作,研究和部署學校重要工作,達成共識,形成決策,確定每月的主要工作安排。
2.根據上級黨委年度理論學習的要求,組織行政領導成員進行政治理論學習,提高政治思想修養。
3.每學期由校長確定教育教學理論的主題內容,采取個人自學和集體學習相結合的方式,并撰寫學習體會,以適應學校現代化管理的要求,提高各成員的業務水平。
4.開辟東方小學理論學習網絡專欄,定期向學校全體成員提供政治學習、業務提升等方面的資源。
5.健全會議考勤制度。各行政領導成員務必參加每次的學習會議,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會須向校長請假。
6.每次學習會議由辦公室主任負責記錄,歸檔備查,并定期向上級匯報學習情況。
東方小學
第2篇 東方小學學校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制度
一、領導班子要遵循“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不斷完善議事和決策機制。
二、堅持“黨要管黨”的原則和“從嚴治黨”的方針,抓好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監督等各個環節。每半年由校黨支部安排一次黨課或全體黨員大會,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
三、運用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武器,開展積極的思想斗爭。支部每半年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發出征求意見表,隨時傾聽內外的群眾呼聲。
四、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每周領導班子成員到各年級組、各教研組位參加活動或走訪不少于1次,及時了解教師的現狀和動態,做到服務有的放矢。
五、密切聯系群眾,做艱苦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黨員責任制”,每位黨員要與群眾保持經常性的思想溝通;領導班子要帶頭作好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每年安排一定的時間走訪。關心干部職工疾苦,及時為他們排憂解難。
第3篇 東方小學學校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制度
東方小學學校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制度
1、召開時間:每學期舉行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學期的最后一周。
2、主要內容:總結思想和工作情況,班子成員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并對學校新學期的工作思路進行討論,統一思想,達成共識。
3、參加人員:校黨支部委員,正、副校長,工會主席,各部門負責人。
4、會議堅持講民主、講團結的原則,積極倡導和諧向上的會風。
5、會議由黨支部書記主持。
6、會議必須有完整記錄。
第4篇 東方小學學校領導班子集體議事制度
東方小學學校領導班子集體議事制度
一、確定領導班子集體議事的范圍
學校內凡有以下事項都必須經領導班子集體商量決定:
1、辦學方針和發展規劃;
2、學期或學年工作計劃和總結;
3、校內機構增設或撤并;
4、副校長人選推薦、中層干部人事安排;
5、教職工調動、考核、獎懲、福利、聘任方案和職務評審推薦;
6、年度經費預算安排和較大數額經費開支(具體數額由各校班子集體確定);
7、基本建設項目;
8、大宗物資(包括校服)的采購;
9、新出臺規章制度和改革措施;
10、組織較大集體活動;
11、招生及其收費政策的確定;
12、學生獎懲:學年度三好學生評比辦法、縣級及以上優秀學生評比產生;
13、其他需要領導班子集體決定的事項。
二、學校領導班子集體議事規則(試行)
一、參加集體議事的領導范圍,應視議事內容決定。一般事項由校級領導集體商議,人員由校長、書記、副校長、副書記、工會負責人組成。以上人員如果不足三人,視議事內容可擴大至中層領導。討論特別事項可在校級領導的基礎上擴大至中層領導。
二、集體議事活動由校長負責召集并主持,校長不在校時可委托其他領導召集。集體議事應充分發揚民主,集體討論,科學決策。如遇意見嚴重分歧,應暫緩決定,并把情況如實向上級組織反映。
三、集體議事的議題應由校長征求其他校級領導意見后事先擬定,特殊情況可以臨時動議。議定的事項由校長負責組織實施,學校黨組織保證順利實施。議事的內容都必須及時、準確記錄,每學年結束后,《記錄本》必須及時歸檔。
*東方小學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