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管理制度
一、施工單位根據工程規模建立保衛、消防組織,配備保衛消防人員。
二、施工現場大門口應設立門衛和居民來訪接待室,建立夜間巡邏制度,值班人員應做好值班記錄。
三、加強對外地施工隊的管理,施工現場外地人員必須有做工證,暫住證,非本施工現場人員未經項目部許可不得留宿。嚴禁賭博,酗酒、傳播淫穢物品和打架斗毆。
四、做好成品保護工作,嚴防被盜、破壞和治安災害事故發生,施工現場如發生各類治安案件和災害事故,要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保護好現場。
五、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按工程特點繪制消防保衛平面圖,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且布局合理,并保證消防器材靈敏有效。
六、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動用明火作業要有操作證,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
七、施工現場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治安消防的要求,配備必要的防范設施,貴重、劇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物品要專庫專管。
八、冬季施工期間,使用取暖爐、電褥子必須經過項目經理批準和項目部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2篇 鐵路施工現場消防設施管理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jl-3標所有消防設施管理及使用的內容。包括:
1、地上消防栓;
2、火災自動、手動報警系統;
3、泡沫、干粉滅火器;
4、消防砂池、消防專用鍬、水桶;
5、有毒有害、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詳見附件4:全廠報警系統示意圖);
6、消防表示標牌的安防與維護
二、消防器材、設施責任劃分及報警系統報警后
的處理程序
1、消防栓(室內、室外)歸界區所屬消防主管管理維護,場前區(包括駐地宿舍、辦公室、浴室、食堂、及其他公用建筑廠坪)室內室外消防栓由安全員負責日常管理維護,庫房區域由材料主管管理維護。
2、現場消防器系統由義務消防隊管理。需要維修更換的設施由消防隊負責申報計劃采購。
3、滅火器由項目部統一配發,安全主管核定擺放位置。配發的滅火器由作業隊進行日常管理維護。
三、使用及檢查制度
1、當發生火災時,應就近使用消防器材、滅火器進行撲救,處理事故中使用的滅火器由架子隊上報項目部部審核后更換。
2、當進行消防演練時,由安質部負責全公司消防設施的調用。
3、由于生產需要或檢修時,臨時挪動消防器材的,事后應及時歸位。確因周圍環境改變,不適合再放消防器材的,應由安環部重新指導安放位置。
4、消防器材每月由所在單位安全專職人員檢查,并列入考核。
第3篇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1、日常消防檢查可結合安全生產檢查進行。
2、項目部防火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由項目部防火責任人組織執行。
3、崗位防火檢查由操作工結合清潔衛生、文明生產對本崗位的防火安全隨時進行檢查。
4、對查出的火險隱患要定時整改,本部門難以解決的要及時按級上報。
5、安全部門要把每次安全檢查的情況進行記錄,把火險隱患的整改措施備案并存于防火檔案。
二、項目部防火責任人職責
1、負責對本項目部的防火安全教育工作,普及消防知識,保證各項防火安全制度的貫徹執行。
2、每月組織一次防火安全檢查,發現隱患立即督促整改。
3、配制本項目部的消防器材,保證器材完整好用,不得隨便挪用。
4、本項目部內發生火災事故,必須負責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并及時上報公司。
5、每季度召開各班組防火責任人會議,分析防火安全工作情況,布置下季的防火安全工作。
三、班組級防火責任人職責
1、落實項目部所布置的防火工作,檢查和監督本班組人員執行防火安全制度情況。
2、負責檢查本班組成員所操作電氣機械設備的防火安全裝置,運轉和安全使用,并監督和檢查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工作。
3、督促做好本班組日常防火安全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發生事故立即補救,并及時向項目部防火責任人匯報。
四、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管理制度
1、漆類、油類、香蕉水類等到各種易燃品進工地后必須立即進專用倉庫,并按指定位置存放,各領用部門嚴格控制限額領料,施工現場內易燃品不宜存放過量,不用物品應退回倉庫,不準到處亂放。
2、氧氣要注意安全運輸,進工地后由電焊部門負責保管,氧氣瓶使用后應做好標記,不準亂放。
3、如有違者或不負責任而造成損失,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五、焊工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焊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2、焊工在工地現場操作時,必須按有關規定要求執行,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
3、對存有危險性物資的場所,焊工應采取相應的防爆電氣設備,掌握防爆電氣設備的原理。
六、倉庫保管員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倉庫內物資儲存要分類、分堆、分垛,各類物資需標有標識,主通道不小于1.5m,次通道不小于0.5m,嚴禁超儲。
2、倉庫要有足夠的消防器材和充足的消防水源,在消防設施的附近嚴禁堆放其他物品,倉庫職工會使用各類消防器材。
3、倉庫內要保持清潔,可燃廢物要及時清除。
七、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位置,不準隨意移動和挪作他用。
2、要加強檢查和保養,每月檢查一次,每半年保養一次,發現消防器材損壞,缺少應及時上報,并及時恢復良好。
第4篇 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處罰措施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針對各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每日對現場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現場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分包單位,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 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4、 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安全員負責,專職安全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安全環境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安全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器材管理:
(1)不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五)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分包單位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分包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總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總包單位向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六)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總包單位安全環境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10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每次發現罰款1000元,嚴重的予以開除。
(七)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八)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安全環境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不定期進行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項目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措施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并處以罰款: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罰款5000元;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罰款1000元;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要求立即整改;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罰款2000元;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每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每項處以200元罰款;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對責任單位處以10000元罰款。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并處以罰款: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每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每發現一次罰款2000元;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罰款5000元;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對責任管理人員處以500元罰款,責任單位處以2000元罰款;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每發現一次罰款5000元;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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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7? 月? 1? 日
第5篇 施工現場保衛消防管理制度
為加強施工現場保衛消防工作確保工程順利進行,依據國家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保衛工作基本標準》等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 施工現場應建立保衛消防領導機構,設義務消防組織,并將責任落實到人。
二、 施工現場應健全各級人員防火安全責任制,完善保衛消防制度,措施。
三、 施工現場應制定消防保衛方案和預案,依照本制度和現場消防保衛方案實施日常消防保衛管理。
四、 施工現場消防工作管理
1、 施工現場要建立警衛和巡邏護場制度,現場警衛要忠于職守,工作期間佩戴值勤標志,做好警衛值班記錄。
2、 施工工地要加強工人管理(特別是對外包隊伍管理),建立人員登記花名冊,掌握底數,并對工人加強遵紀守法教育,非工地人員不得留宿,特殊情況須經保衛部門批準。
3、 工地財務室、食堂、材料倉庫、職工宿舍等易發案部位要責成專人管理,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發生盜竊案件。
4、 施工現場嚴禁賭博、酗酒、傳播淫穢物品和打架斗毆。
5、 做好成品保護工作,貴重金屬物品和材料必須及時入庫保管,設專門警衛力量看管。
五、 施工現場貫徹“以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
1、 工地要確定重點防火部位,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工具,經常對消防滅火器材的質量和使用效能實施檢查,及時更換失效器材。
2、施工現場重點防火部位應設明火宣傳標志。
3、施工現場應保證消防通道暢通,在場區內修建車輛回轉場地。
4、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工地應在適當地點設吸煙室。
5、 施工工地應加強對露天存放的易燃材料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火災。
6、倉庫內易燃物品必須與其它材料分開存放,油漆、稀料設專庫保管。
7、現場要加強對易燃易爆材料的管理,嚴格出入庫手續,未使用完的易然材料及包裝、盛裝容器,必須送回倉庫妥善保管。
8、施工現場嚴禁非工程動火,工程動火,必須履行動火審批手續,用火部位有易燃物品又不能移開的,要設專人看火,落實防火措施。
9、加強對電器線路、設備、設施定期檢查,及時更換老化破損的電源線路,防止發生電氣火災事故。
10、冬季施工,未經保衛組織及負責人批準,并由現場專業電工實施操作,任何人不得私自安裝、使用電熱器具。
11、施工現場不準使用電爐取暖、燒水、做飯,不得使用汽油、煤油、酒精、稀料等易燃材料升火、助燃。
12、工程內不準任何人居住或做為倉庫儲存易煙易爆材料,特殊情況需要住人或存放一般材料時,必須與建設單位簽訂協議,并經上級機關批準,但應落實安全和防火責任。
13、施工現場必須認真整改公安機關和公司保衛部門發出的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確保不發生火災事故;施工現場設置的消防器材、工具、要在工程全部竣工后在撤出施工工地。
14、發生火災事故,現場如何人都有責任向公安消防隊報火警,保護現場,并通知公司保衛部門。
15、施工現場發生治安、刑事案件要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并迅速報告上級和通知保衛部門。遇有受傷人員要在報案的同時,采取緊急護理,并保護好發案現場。
16、本制度在上級的指導和監督下由施工工地,項目經理和現場消防組織具體實施。
第6篇 某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一、消防管理責任制
(一)項目經理責任
1.對項目工程生產經營過程中的消防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貫徹落實消防保衛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結合項目工程特點及施工全過程的情況,制定本項目各消防保衛管理辦法或提出要求,并監督實施。
3.根據工程特點確定消防工作的管理體制和人員,并明確各業務承包人的消防保衛責任和考核指標,支持、指導消防人員的工作。
4.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消防措施,組織并監督項目施工中消防技術交底制度和設備、設施驗收制度的實施。
5.領導、組織施工現場定期的消防檢查,發現消防工作中的問題,制定措施,及時解決。對上級提出的消防與管理方面的問題,要定時、定人、定措施予以整改。
6.發生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與搶救工作,及時上報,組織、配合事故的調查,認真落實制定的整改措施,吸取事故教訓。
7.對外包隊伍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并對其進行評定。
8.參加消防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方法予以消除。
9.參加,配合火災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見。
(二)工長責任
1.認真執行上級有關消防安全生產規定,對所管轄班組的消防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2.認真執行消防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操作規程,針對生產任務的特點,向班組進行書面消防保衛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并對規程、措施、交底的執行情況實施經常檢查,隨時糾正現場及作業中違章、違規行為。
3.經常檢查所轄班組作業環境及各種設備實施的消防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對重點、特殊部位施工,必須檢查作業人員及設備、設施技術狀況是否符合消防保衛安全要求,嚴格執行消防保衛安全技術交底,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其認真執行,做到不違章指揮。
4.定期組織所轄班組學習消防規章制度,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動,接受安全部門或人員的消防安全監督檢查,及時解決提出的不安全問題。
5.對分管工程項目應用的符合審批手續的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要組織作業工人進行消防安全技術培訓;若在施工中發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上報有關部門或領導。
6.發生火災或未遂事故要保護現場,立即上報。
(三)生產經理的職責
1.協助本單位項目經理管理防火工作,具體落實對防火安全工作的布置和防火安全會議決定。防火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2.領導支持消防安全工作。組織發動防火安全檢查,對查出的火險隱患通知書應認真研究,落實整改,對無能力解決的隱患應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報告,在未解決前應采取防火安全措施。
3.下達生產或工作任務的同時,應具體地布置防火安全注意事項,狠抓檢查落實,發現違章及時糾正,并對違章人員進行教育或處理。
4.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教育,督促職工認真遵守國家消防法規和內部各項防火規定。對新職工、民工等在工作前要進行遵章守法教育,保證生產施工安全。
5.對發生地火災事故在向上級主管機關報告的同時,組織補救并查清原因,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教育職工吸取教訓,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
(四)主任工程師的職責
1.對分管范圍內的防火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具體負責落實防火安全會議提出或決定的關于本職工作范圍內防火安全工作的要求。
2.對分管范圍內的有關人員提出具體明確的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并督促落實。
3.對分管范圍內自查或上級部門下發的火險隱患,應責成有關人員定期、定項、定標認真落實整改。
4.制定本部門全年或季度生產計劃、工作計劃的同時應制定分管工作范圍事項的防火安全計劃,審定本部門年度設備、技改項目的同時,應有防火安全的措施,并相應作出規定,在下達檢修施工任務的同時,應制定嚴密的防火安全措施。
5.認真執行國家建筑法規,對本部門新建、改建、擴建的建筑結構,必須按先審后建的工作原則,嚴格控制私搭亂建的違章建筑。
6.認真學習執行國家頒發的消防法規和制定的各項防火安全規章制度。定期組織檢查本部門電器安裝,供氣管系、受壓容器、控制儀器等在生產運行中的安全狀況,對本部門易燃易爆設備要不斷研究降低或消除危險性的技改措施,不斷完善防火自動裝置。
(五)消防干部的職責
1.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協助防火負責人制定防火安全方案和措施,并督促落實。
2.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各種火險隱患,糾正違反消防法規、規章的行為,并向防火負責人報告,提出對違章人員的處理意見。
3.指導防火工作,落實防火組織,防火制度和滅火準備,對職工進行防火宣傳教育,糾正違反消防法規、規章的行為,并向防火負責人報告,提出對違章人員的處理意見。
4.組織參加本業務系統召集的會議,參加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查工作,按時填報各種報表。
5.對重大火險隱患及時提出消除措施的建議,填發《火險隱患通知書》,并報消防監督機關備案。
6.組織義務消防隊的業務學習和訓練。
7.發生火災事故,立即報警和向上級報告,同時,要積極組織補救保護火災現場,配合事故的調查。
(六)義務消防隊職責
1.熱愛消防工作,模范遵守有關消防制度,并向職工進行消防知識宣傳,提高防火警惕。
2.努力學習防火和滅火知識,積極參加消防訓練。
3.結合本職工作,班前、班后進行防火檢查,發現不安全的問題及時解決,解決不了的應采取措施,并向領導報告,發現違反防火制度者有權制止。
4.負責監督檢查本單位的消防設施,器材定期檢修,保持良好狀態。
5,發生火災事故,奮力撲救,并積極向消防保衛部門報警,協助領導和有關部門,保護現場,追查失火原因。
(七)班組長的職責
1.對本班、組的消防工作負全面責任。認真貫徹執行各項安全防火制度,做到班前講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交安全情況。
2.熟悉本班、組的火險危險性,遵守崗位防火責任制,經常檢查、落實情況,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并將防火安全工作作為日常安全生產的一項重要考核內容之一。
3.嚴格執行勞動紀律,及時糾正違章、蠻干現象,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和有關防火工作的原始資料,使防火管理和火險隱患檢查整改在班組不留任何漏洞。
4.對新調入的職工或變更工種的職工,在上新崗位工作之前,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5.熟悉本班組消防器材的分布位置,加強管理,明確分工,發現問題技術反映,保證初期火災的撲救。
6.發生火災事故,立即報警和向上級報告,組織本班組義務消防人員和職工撲救,保護火災現場,積極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查明責任者并提出改進意見。
(八)職工個人的責任
1.嚴格遵守各項防火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把防火安全貫穿于自己日常工作、生活之中。
2.施工現場、油庫附近、倉庫、木材料場、木工操作間等禁止吸煙,吸煙請到指定地點。
3.在班前班后清理操作現場易燃物,做到下班場地清,切斷電源,熄滅火種。
4.不準隨便挪用或損壞消防器材,協助專門消防管理人員保管好器材和設施。敢于同違反防火安全規定行為的人作斗爭,并向有關部門和領導反映。
5.發生火災事故時,積極參加撲救,并保護好現場,主動協助領導查清起火原因。
第7篇 施工現場治安、消防管理教育制度
1、消防工作必須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將:“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指導方針貫穿到防火工作的全過程中去,項目經理是第一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任期內的消防工作。根據工程規模組織義務消防隊,確定一名消防、治安負責人,全面負責現場的治安、消防工作,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加強用火管理,嚴肅法規,杜絕違章。
2、施工現場要建立門衛和巡邏護場制度,實行封閉式管理,護場守衛人員要佩帶執勤標志,
非施工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施工人員不得隨意將他人或親屬帶入現場亂串或居住,現場嚴禁賭博、酗酒、傳播淫穢物品和打架斗毆。
3、施工人員未經現場負責人或材料部門批準,嚴禁私自將現場的材料送給他人或據為己有,
無現場保衛部門和材料部門簽發的出門證,不準將物品帶出現場。
4、使用電氣設備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執行防火安全交底制度,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用火安全。
5、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動用明火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并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器具。
6、施工現場消防道路暢通,標志明顯,按工程特點繪制消防平面圖,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器材配備布局合理,經常維護保養,保證器材靈敏有效。重要部位有明顯防火宣傳標志。
7、現場的消防器材不得隨意挪動,必須挪動的須經項目經理部管理人員批準,違者按消防管理規定嚴肅處理。
8、施工現場的材料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的要求,貴重、劇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物品要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庫房用電符合防火規定,不準在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
9、進入施工現場的車輛必須服從現場人員的指揮,不得亂停亂放,場內必須保證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10、建立消防保衛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各種資料臺帳齊全,逐級落實到人,隨時接受上級領導監督檢查。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自覺遵守和執行防火管理制度和規定。
第8篇 施工現場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進場施工的人員必須經過消防法規、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基本滅火方法等安全防火教育后方能上崗。
2、施工現場的通道應保持暢通。根據易燃建筑面積和易燃材料情況,配備足相應的滅火器材,并懸掛防火標志和安全防火通道標志。通道照明設施應保持良好狀態。外墻排柵必須在每層配置足夠數量的滅火筒,并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任何人不得隨意動用一切消防器材,違者堅決按有關規定處罰。
3、施工現場禁止吸煙,只能在吸煙室內吸煙。
4、施工現場各種電器設備和線路應由電工安裝敷設,要求接頭牢固,絕緣良好和安裝合格的保險設備,使用時不得超過安全負荷。各施工段設大閘,工地電源線路應經常派人巡查,電箱附近嚴禁堆放雜物。
5、加強對碘鎢燈和大功率的照明燈具的使用管理,要設專線供電,并要每盞燈具有獨立開關。
6、嚴格執行臨時動火作業審批制度。在建筑工地范圍內,凡需要焊接、切割作業,必須由用火作業區的防火責任人審批,辦妥動火作業審批手續方能動火,并認真落實動火作業的各項安全措施。
7、作業前應清理工作區附近的雜物,特別注意在高空進行焊接、切割作業時,作業點下方的可燃物一定要清理干凈,同時采用接取焊渣的措施,并設專人攜帶消防器材看護,工作結束,檢查操作地點,確認無引起火災危險,方可離開。
8、氧氣瓶、乙炔瓶的工作間距不少于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少于10米。
9、執行安全檢查制度,要求班組做到班前班后檢查施工現場,發現隱患要及時整改。
10、木工制作時遺留的木屑、刨花等易燃物體,必須做到每天下班前清理干凈,并按指定安全地點堆放好,不得留下火險隱患。
11、現場材料堆放整齊且不宜堆放過高(不要超過1.6米),材料堆之間要保持一定的防火距離。
12、臨時搭建的廚房與宿舍應分開,爐灶指定專人看管,人離熄滅。
13、臨時宿舍內禁止生火煮食,禁止亂拉亂接電源,臨時宿舍禁止使用電熱器具。
14、現場工地的倉庫、配電房等地點,應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
15、公司每季度,分公司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項目部每星期組織工人進行防火教育,每周進行一次全面防火大檢查,每月進行一次群眾性的消防活動。將工地防火隱患降低到最低的限度。
第9篇 建筑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二)消防管理制度
(1)消防宣傳教育能加強公司員工的防火意識,充分認識防火的和重要性,處理火警的原則為必須認為任何火警的信息都是真的,有關人員必須第一時間奔赴現場,進行察看或撲救。
(2)宣傳教育的內容包括消防規章制度、防火的重要性、防火先進事亦和案例等,
(3)宣傳教育可采取印發消防資料、圖片,組織人員學習,請專人講解,實地模擬消防演練等方式進行。
(4)義務消防員的培訓工作由保安部具體負責,各部門協助進行。
(5)保安部全體員工均為義務消防員,其他部門按人數比例培訓考核后定為公司義務消防員。
(6)保安部主管負責擬定培訓計劃,由保安部專案領班協助定期,分批對公司員工進行消防培訓。
(7)消防培訓的內容。
①了解公司消防要害重點部位:配電房、電工房、保安部、油漆倉、板材倉、下班倉、五金倉、成品倉、飯堂、鍋爐房、宿舍樓等。
②了解公司各種消防設施的情況,掌握滅火的安全使用方法。
③掌握火災時撲救工作的知識和技能及自救知識和技能。
④組織觀看實地消防演練,進行現場模擬培訓。
(8)培訓后,進行書面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發給證書,并挑選優秀者給以獎勵。
(9)防火檢查是為了發現和清除火警隱患。本公司須切實落實消防措施,預防火災事故。
(10)防火檢查類別:
①員工對防火安全的意識和重視程度。
②各部門安全防火規章制度、操作規范,防火設備。
③各部門人員按安全防火規范的程度進行操作。
④各種設備、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品)的存放符合防火的安全要求。
(1) 公司員工一旦發現有火警,能自己撲滅的,應立刻采取措施,根據火警的性質,就近使用水或滅火器進行撲救。
(2) 火勢較大,在場人員又不懂撲滅方法的,應立刻通知就近其他人員或巡查的保安員進行撲滅工作。
(3) 若火熱發展得快,無法立刻撲滅時,應立刻通知總機接線生,執行火災處理的撲救管理制度。
附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登記表附表6-23
第10篇 家裝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1) 制定施工現場逐級防火責任制,并由項目經理及工長負責。
2) 制定可燃易燃物品管理制度,施工現場一切用火,如:熬煉、烘烤、電氣焊、噴燈、鍋爐等明火作業,必須經現場保衛部門批準,并嚴格執行清理、澆濕、看管、檢查、控制用火范圍。
3) 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對發現的火險隱患和違章現象進行消除和整改,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險隱患必須采取相對的應急措施。
4) 施工現場材料加工,現場照明嚴禁使用明火,禁止設立吸煙室。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用具和滅火器材等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期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5) 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普及教育,對消防器材的使用進行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位,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及考核,應做到經常化和制度化。
6) 施工現場內消防器材,消防栓等必須在消防部門制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7) 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插座和更換照明設備,保險絲等。
8) 木工油工作業時嚴禁煙火,應在明顯處設立“嚴禁煙火”警示標識,且嚴禁與明火作業同時操作。
9) 木工油工作業后的刨花、鋸末、木屑、油漆、廢布、廢紙、垃圾等可燃物品應在結束當日工作前清理干凈。木工油工作業點不得存放原材料及與工程無關的可燃物品。
10) 焊接、切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米,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米。如達不到以上要求,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1) 施工現場的焊接、切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作業完畢后,應認真檢查現場,確定無火險隱患方可離開。
12) 保證生活飲食區盡可能遠離作業區域。
注:凡構成以下之一者,將視情節予以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a. 因違反《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而引發火險、火災,造成經濟損失者。
b. 不聽從勸阻,一意孤行,拒絕整改而引發火險、火災者。
c. 玩忽職守、不學習、不重視、不負責任而造成火險、火災者。
d. 擅自將消防器材挪作他用,或破壞消防器、設備者。
e. 蓄意縱火及破壞消防設施者。
第11篇 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項目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1、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2、項目部經常性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增強職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3、組織義務消防隊,在項目經理領導下開展工作。
4、劃撥消防經費,確保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齊全、完好、有效。
5、加強施工現場用電和動用明火和管理,嚴禁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進行電、氣焊明火作業的,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護人,在確定無火災、爆炸危險后動火施工。
6、每周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發現事故隱患,立即落實專人整改到位。
7、建立健全消防檔案,做到詳實、及時。
8、發生初起火災后立即報警,并由義務消防隊撲救。
9、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成績突出的個人給予表彰,對違規人員給予處分。
第12篇 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五)
建立健全各級消防安全機構和專職人員,制定施工現場消防方案,定期研究消防工作中的問題,領導現場防火保衛組,對現場消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教育現場工作人員認真執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消防組織,設立防火小組和消防小分隊,進行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微派建筑
2、編制防火技術措施,現場用火嚴格執行申請和看火制度。
3、按要求配置消防滅火器材和設施,并合理布置(如消防高壓水泵、消火栓、消防水龍頭等)。消防器材要設明顯標志,周圍不能堆放物品,并且要經常檢查,設專人負責,各種消防器材不準隨便挪用,保持常備有效。
4、按施工平面布置做好臨時消防龍頭和消防水池、防火砂池。并時刻保證消防通道的暢通。
5、現場禁止使用明火,動火作業必須履行專職安全員審批制度。
6、工作區和生活區的照明、動力電路皆由專業電工按規定架設,任何人不得亂拉電線,使用電飯煲、電爐等電器。
7、材料保管:對儲存物品進行火災危險性的分類并分開存放,各種氣瓶等危險品應單獨設庫存放。
8、木工作業防火:采用阻燃材料搭設,電氣設備應密封或采用防爆型,防止電線短路。用電設備過載運行,嚴禁在作業場所吸煙生火;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
9、電、氣焊作業:電、焊機棚要有專人管理,焊割作業區與氣瓶距離,與易燃易爆物品距離,乙炔發生器與氧氣瓶距離都應大于安全規定距離,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要保證完整有效,作業前應有書面防火交底,作業時備有滅火器材,作業后清理燃物,切斷電源、氣源。
10、涂噴漆作業防火:保證場所通風良好;禁止焊割作業同時或同部位上下交叉進行;浸有涂料稀釋劑的破布、棉紗、手套和工作服等應及時清除,防止堆放生熱自燃。
11、大型施工機械停放場、加油站遠離生活區,設專人進行防火安全管理,消防器材按規定配備齊全。
12、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明確任命各部門防火責任人,各司其職。實行逐級消防責任制并檢查執行,處理隱患,獎罰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