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別墅房地產項目銷售報表制度
別墅項目銷售報表制度
為了時時監控案場銷售狀況、真實全面了解銷售進度及銷售質量,為公司制定和調整項目銷售策略提供事實依據,特制定銷售報表制度。
一、報表制度
1、實行周報、月報制度(在開盤期間或銷售旺季,視情況進行日報)。
2、由銷售主管負責報表的統計、填寫、上報。
3、每日銷售結束后,應及時整理、匯總當天的銷售情況。
4、報表上報時間:
(1)周報上報時間:每周星期一9:30以前上報上一周銷售周報;
(2)月報上報時間:每月2日9:30以前上報上一月銷售月報。
5、資金回籠及應收款報表須與財務部門核對后上報。
6、上報部門:周報、月報上報公司總經理。
7、報表內容須真實、準確、及時。
二、違規處罰
1、篡改、假報銷售數據,一經核實,將給予責任人嚴厲處罰。
2、銷售數據統計出現錯誤,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任人罰款處罰。
3、未及時上報公司報表的,給予責任人罰款處罰。
三、報表項目
1、房源銷控表
2、現場來訪客戶登記表
3、來電客戶登記表
4、每周(月)來訪客戶分析表
5、認購協議簽訂情況周(月)報表
6、合同簽訂情況周(月)報表
7、銷售情況周(月)報表
8、銷售月報表
9、收款情況周(月)報表
10、下周(月)應收款報表
11、資金回籠周(月)報表
12、戶型銷售周(月)報表
四、審批單項目
1、購房優惠審批單
2、換房審批單
3、退房審批單
4、工程變更審批單
5、工程變更聯系單
6、客戶更名審批單
五、報表內容及格式(另附)
第2篇 別墅房地產項目銷售文具及資料認領制度
別墅項目銷售文具及資料認領制度
一、銷售部因銷售所需要的一切文具由銷售主管統一向公司申報領取并登記,然后統一發放。
二、銷售人員應保管好文具用品,對紙、筆等易耗品使用完畢后向銷售主管申領。
三、銷售人員向銷售主管申領銷售相關資料并進行登記,銷售價格、統一說辭等重要銷售資料上須有主管簽名,銷售人員對資料保管負有直接責任,如遺失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四、銷售人員調動工作崗位或離職之前,則由銷售主管收回該銷售人員所領取的文具及相關銷售資料。
四、銷售主管調動工作崗位或離職之前,應做好工作交接手續,并且將銷售部所有的一切相關資料整理移交給下一位負責該項目的銷售主管。
第3篇 別墅房地產項目銷售部客戶登記制度
別墅項目銷售部客戶登記制度
為加強客戶管理,增強銷售人員的客戶跟蹤意識,為客戶提供更好的服務,特制訂客戶登記制度。
一、客戶接待實行現場統一登記,統一存放,專人管理。銷售人員必須嚴格按規定,認真做好客戶接待登記,詳細記錄客戶信息,并以此作為客戶成交重要依據。
二、銷售人員使用統一發放的個人工作筆記本。
三、銷售人員須將客戶的到訪日期、客戶姓名、聯系方式、客戶需求、客戶意見等信息在《現場來訪客戶登記表》上記錄清楚,并在個人工作筆記本上記錄。
四、客戶有效期為一個月,即客戶到訪登記之日起一個月。此期間內銷售人員要進行客戶跟蹤,過期作廢。如該客戶之后到訪,事先并未要求找回原銷售人員,其他銷售人員可以進行接待,如成交業績屬后者,原銷售人員不得與之分單。
五、如同一客戶再次到訪或銷售人員與之進行電話聯系,銷售人員將到訪日期、需求、反饋意見、接待情況等詳細情況記錄在《現場來訪客戶登記表》上,有效期可以順延。
六、在有效期內任何銷售人員都有責任、有義務在原銷售人員不在的情況下,為其做好義務接待,其接待新客戶機會保留。
七、如個人工作筆記本已登記完畢后,可向銷售主管領取,銷售主管必須簽字確認。
八、銷售主管有權不定期抽查個人工作筆記本,以檢查客戶登記信息的真實性、客戶追蹤記錄等。
九、《現場來訪客戶登記表》上出現客戶登記沖突的,以有效期為準,并以先登記者為準。
第4篇 別墅房地產項目銷售部業績判定考核制度
別墅項目銷售部業績判定及考核
一、業績判定
1、客戶判定準則:以銷售員在《來訪客戶登記表》上登記的信息為準,客戶留下準確聯系電話且未過有效期。
2、為樹立團結互助的團體精神,有關業務交叉由銷售人員自行解決,協商不成,由銷售主管分配處理。
3、家庭購房時,夫婦、父母、子女視為同一客戶,其他親戚不作同一客戶處理。
4、熟客介紹新客戶,以取得新客戶的聯系電話并且新客戶到訪售樓處時指定某銷售人員姓氏為準,且要有客戶登記為準,否則視為首次來售樓處接待。
5、如遇兩個或以上客戶對同一物業有意向時,以先交定金為準。
二、業績考核
1、業績考核標準為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付清全部合同房款(辦理按揭手續的,按揭款到帳)為基準。
2、銷售提成:另定。
三、銷售員考評表(另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