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機電設備綜合管理制度一
電氣試驗制度
1、電氣試驗必須在機電經理和機電隊長的領導下進行,以掌握設備動態,保證設備正常運轉。
2、電氣試驗標準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認真執行,試驗人員應掌握正確的試驗方法,確保人身及設備安全。各種試驗必須留有記錄存檔。
3、絕緣工具
①對于使用于6kv電壓等級的絕緣桿、拉桿、絕緣棒每年試驗一次。
②對于井上下使用的絕緣、鞋絕緣手套,每年試驗一次。
③對于上述絕緣用具除每年定期試驗外,在使用中由于受機械損傷,電弧燒傷,放電,受潮后均隨時試驗。
4、電氣設備的避雷裝置必須在每年四月一日前試驗安裝好,保證其動作靈敏可靠,正常投入運行。
5、電纜試驗
①對于井上下電纜、變配電所引出的高壓電纜,每年定期作一次預防性試驗。
②井下使用的高壓電纜每年必須作兩次絕緣測定,每年進行一次泄漏及耐壓試驗。
③對于1000v以下的低壓橡套電纜修補后,入井前必須做泄漏耐壓試驗。電纜下井安裝前應做絕緣電阻測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6、高低壓電器設備的試驗
①對地面運行中的高壓電機按規定進行每年一次的預防性試驗,并定期對絕緣電阻進行測定。
②對于井下運行的高低壓電氣設備,每月按規定進行防爆性能檢查,并定期對絕緣電阻值進行測定。
③新安裝的高低壓電氣設備,必須做全部的防爆性能的檢查和絕緣電阻的測定,耐壓試驗。
④對于下井后的電氣設備在安裝前必須做一次絕緣電阻測定。
7、絕緣油試驗
①對高壓電氣設備在安裝前絕緣油在加注前必須進行耐壓試驗,合格后方可加入。
②對于運行中的高壓電氣設備用絕緣油,趕緊上下用變壓器絕緣油,每年抽油進行一次耐壓試驗,不合格者予以更換。
8、接地檢查
①井上防雷接地裝置,每年進行一次接地電阻測定,必須于每年四月一日前結束。
②井下接地裝置的電阻測定每季必須進行一次。
9、繼電保護及漏電保護
①井下使用的漏電繼電器,每天必須進行一次人工跳閘試驗,并做定期檢查,不合格者及時更換。
②井上過流繼電器保護裝置每年必須做一次繼電保護整定。
③下井前的新高壓開關,低壓饋電開關必須根據負荷情況做過流整定。
④對于井下運行的過流繼電器,每季進行一次整定校驗。如負荷變更較大時應及時按負荷進行整定。
第2篇 機電設備檢查、維修、保養制度
為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規,管好用好機電設備,促進礦井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1、為保證礦井安全生產和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及身體健康,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對礦井機電設備檢查、維修、保養分為月度停產檢修和日常檢查、維修、保養兩種形式。
2、機電科是全礦機電設備管理的業務主管部門,對全礦機電設備檢查、維修、保養負有組織、協調、考核、獎懲職責。
3、機電科負責編制全礦每月機電設備停產檢修計劃,參加檢修單位每月20號前或按機電科通知的時間將本月檢修計劃報機電科。日常檢修、保養由各單位按規定的周期、時間和生產需要進行。
4、檢修主要項目必須由施工單位技術人員編寫安全施工措施,經批準同意,嚴格按措施施工。
5、機電設備的檢查、維修、保養,按《國有重點煤礦質量標準化機電標準》要求進行,施工單位和工作人員對檢查、維修、保養質量負責。
6、機電科定期組織對各單位進行設備檢查,檢查設備每次每單位不少于六臺,其完好率應達90%以上,對存在的問題及時考核獎罰。
7、定期對機電設備性能進行試驗,及時更換不合格的零部件和整機。
8、因檢查、維修和保養質量而問題造成事故,要分析原因、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第3篇 機電設備包機管理制度
一、為充分發揮設備的性能,做到合理使用維護和保養設備,調動設備管理人員積極性,增加責任心,機電設備要實行包機管理。
二、設備包機制要實行掛牌管理,所包內容是:包運轉,包維護,包檢修。
三、包機管理人要每天對所包設備進行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保證設備完好及正常運轉。
四、各單位要對設備發生的故障或事故進行統計分析,制定相應的管理措施,要求包機人對設備的缺陷加強日常的檢查和維護。
五、包機人應經常向主管人員匯報設備的情況和存在的問題,不斷改進設備的缺陷和不足,并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包機人要制定合理的備品備件和材料的計劃,確保設備的維護與檢修。
七、包機人員要做好設備的檢查記錄、潤滑記錄、維護保養記錄和設備事故記錄等。
八、為便于管理,各單位應每月將設備包機人花名表交機電科。機電科每周對各單位設備的維護保養進行檢查,對管理較差的機電科可直接對包機人在月底工資中進行處罰。
第4篇 機電設備繼電保護整定管理制度
機電設備繼電保護整定管理制度
機電設備繼電保護整定管理制度
一、設計程序:
井下高低壓供電系統必須有供電系統設計圖,供電系統的設計由機電科承擔,機電科科長審核批準,且必須有繼電保護裝置的設計、選型、計算說明書。
二、 繼電保護責任劃分:
1、 機電部門專人負責井下臨時變電所高壓配電裝置繼電保護裝置的整定管理和檢查。
2、 機電科負責井上下對高壓保護裝置的全面檢查和試驗。
3、 井下采煤隊、綜掘隊、運輸隊設專責整定員一名,負責本隊管轄范圍電氣設備過流、短路保護裝置的整定、檢查及調整。
三、 具體要求:
1、 井下高低壓電網的整定計算及校驗要嚴格按《煤礦井下低壓電網短路保護裝置的整定細則》的規定執行。
2、 為便于檢查,運行中的電氣設備由隊組專責,整定員對其全部定期整定,整定牌上應注明設備型號、編號、兩相最小短路電流、整定值、整定日期、用途、使用地點及專責維修人。各隊組專責整定員定期要進行一次短路保護檢查,根據整定值對其進行調整試驗。
機電設備繼電保護整定管理制度
3、 井下由采區變電所、移動變電站或配點引出的饋電線上應裝設短路和過負載裝置;網路上如需增設其它供電支路時,必須在引出點增設短路保護開關。
4、 所有安裝和運行的供電系統及保護裝置不得隨意改變,當運行中的短路保護裝置發生過渡動作時,必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送電,若保護裝置發生誤動作時,必須經機電部門電氣主管人員同意后,方可修改整定值,并將調整結果記錄在冊。
5、 不準甩掉電氣設備的短路保護裝置不用,并禁止用不合格的過流繼電器和熔斷器,運行中的短路保護裝置必須動作可靠。
6、 機電管理部門每半年繪制一次井下實際供電系統圖,并注明電氣設備使用地點、型號、容量、電纜規格及長度、二相最小短路值和整定值,并根據生產變化的供電系統及時修改補充;各井下硐室也必須有與實際相符的供電系統圖板。
7、 高壓開關井上檢修中心檢修完后,必須由機電科對其繼電保護裝置進行試驗,并留有記錄否則不得入井;井下高壓開關每年由機電科對其繼電保護裝置進行一次全面試驗,對不合格的,機電科要立即進行處理、更換,并留有記錄。
第5篇 工程機電設備安全檢查制度
(一)每班檢查
1、項目機操班組每天上班前由機長負責檢查試驗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和常規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通知機電維修人員予以修復。
2、項目機電班每天對設備電氣裝置、機械結構、傳動制動以及各種安全保護裝置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主管工長或技術領導后立刻予以解決。
(二)不定期檢查
1、設備科領導、項目工長經常深入現場巡視、詢問、檢查設備的運行情況和安全狀態,發現隱患和不合規范的地方及時安排解決。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予以制止、糾正和處理。
2、按照上級文件通知和要求,組織相關人員對機電設備進行專項檢查。
3、雨季和臺風到來之前,項目機電工長召集相關機電人員對機械設備進行檢查和防護,確保機械不受影響。風雨過后,由機修電工對設備的電氣線路及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確認沒問題后才可投入使用。
(三)定期檢查
1、項目機電工長和安全員每周一次對使用的機電設備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安排解決。
2、設備科匯同質安部人員在每月25~30日對各項目使用的塔吊、施工電梯、井架以及小型施工機具及施工用電進行檢查評分,對檢查出來的問題制定措施予以整改消除。
第6篇 某煤礦機電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設備管理,嚴格執行設備管理制度,管好、用好、維修好各種機電設備,確保安全生產和設備的正常運行與經濟管理相結合的原則,為提高鑫源公司的經濟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如下:
機電管理科負責管理全公司生產的機電設備、電纜、大型材料以及所有零配件的使用、庫存情況的統計和管理。機電管理科必須經常深入井下現場,了解掌握井下和井上設備的運行、使用、備用、回收、待修、待報廢等情況,并建立建全各種臺帳,搞好各種圖、牌、板管理,做到口勤、腿快、數量清、狀況明,帳、卡、物、牌、板五對口。
采煤、掘進、開拓、通風、運輸、巷修、抽準、機電一區、機電二區等單位,應配備一名兼職的設備管理人員,使專業管理和群眾管理結合起來,共同搞好全礦機電設備的管理工作。
全礦機電設備、配件及大型材料必須建立建全各種臺帳,屬固定資產的要和財務相符。使用單位要建立自己的分區臺帳,分區臺帳要建立一式兩份,使用單位和設備組各一份,并每月與設備組對帳兩次,上旬從1~15號為一次,下旬16~25號前為止,一次不對帳,罰款50元。對帳的范圍:包括各單位使用的設備、電纜長度、數量及規格型號,以及各種備用和待收設備,備用的配件等必須對帳清楚。
要嚴格執行機廠進出設備驗收制度,特別要加強對礦用防爆電氣設備的管理(包括五小設備和瓦斯監測儀器等)。要嚴格執行防爆電氣設備的檢修質量和驗收制度,并做好自修設備的檢查和驗收工作。做到從檢修、安裝、運行、維護、檢查等全過程管理,要做到檢修按標準,入井有復查、安裝有驗收、運行有監督、維護有規范、檢查有記錄、臺臺有檔案、失爆有責任追究制。對不合格的設備一定不準下井使用,已下井使用造成后果的設備,要追究檢修人員檢修單位和驗收人的責任,并按造成后果及影響的時間負責、要根據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工資科定額組應加強對各單位領用下井,和回收上井的設備清單進行嚴格的審批,凡屬領用下井設備,和回收上井設備的清單,必須有機電管理科設備組值周人員的簽字后才能有效結帳。否則,將根據公司有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和處罰。
ù機修廠是為全公司生產服務的中心,所以必須保證檢修質量,和各種備件的供應和儲備,各種配件要上架掛牌統一設專人管理,機廠要建立臺帳,對常用的溜子配件必須保證隨時不少于5件儲備和庫存,當儲備不足時,機廠應及時安排加工補齊儲備量,各使用單位,凡需到機廠領取設備、電纜、配件的人員,必須先開票,經機電管理科科長同意,設備組值班人員簽字后才能領取,不得到機修廠隨便拆卸、亂拿,特別是各種配件和材料,為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若發現要對當事人進行50~100元的處罰。
設備安裝回收管理辦法
(1)各單位回收上井的設備、電纜、配件,必須齊全完整,不得丟失和損壞,并及時交到機修廠,經機電管理科、機修廠、回收單位三方現場簽字驗收后,人資科考核辦方能支付回收工資。如有丟失或缺損的按原值進行賠償。凡回收的開關、電機拆火時,電纜不準切割,如發現切割,每臺次對責任單位處罰200元,其中區長、書記各承擔50元、其余100元罰款由工區落實責任人。
(2)采煤工作面的設備安裝,由礦安排相關單位負責,回收時由礦安排單位回收?;厥諘r必須經機電管理科、使用單位和回收單位三方現場驗收并辦理移交簽字手續,回收單位必須持三方現場移交簽字手續,隨回收上井的設備、電纜、配件交到機修廠,并經機電管理科、機修廠、回收單位三方簽字并填寫回收單,回收單位憑回收單到人資科考核辦方能有效結帳。同時,回收上井的設備,應及時推進機修廠,并卸在指定位置,不得亂堆亂放,不準不卸車,否則將對責任單位區長、書記各處罰50元。
(3)各單位使用的設備、電纜的安裝及回收,由各單位自行負責。各單位到機修廠領用下井的設備、電纜及配件時,必須先開票后下井。對拆除后的設備(包括溜頭、溜尾、牙箱、電機、溜槽、皮帶機頭、機尾、各種架子、調度絞車等隨機配件),責任單位必須在三日內回收上井并交機修廠,同時責任單位的設備管理員(或機電副區長),應及時與機電管理科對帳,及時銷帳。如超過規定時間按100元/天/臺處罰責任人。
(4)各使用單位的設備,如需變動使用地點或轉用,必須在三日內到機電管理科對帳,以保證帳目清楚,如超過規定時間,延長一天罰使用單位設備管理員(或機電副區長)20元。
(5)新安裝設備的工作面以及掘進頭搬家需移交時,必須由機電管理科組織技術科、安全科、設備移交單位和施工單位現場共同辦理簽字移交手續。凡通知到的單位,無故不參加者將給予責任單位區長100元的處罰。對移交出現的問題,移交方必須在24小時內處理完畢并移交施工單位,如超過規定時間還未處理,每超一天按200元處罰,區長、書記各承擔100元(特殊情況除外)。
(6)采煤工作面、掘進頭需更換設備、配件(包括溜頭、溜尾、電機、牙箱、根節、溜槽、扒斗機、扒斗機上槽、噴漿機、皮帶機、電機、牙箱、滾筒、皮帶及各種小絞車等)時,都必須在三日內將更換的部件回收上井,以便檢修備用。如延期不回收的,每天每臺按50元處罰責任單位區長、書記、機電副區長,直至該單位將設備回收上井為止。
(7)小型電氣設備(包括電煤鉆、綜保、皮帶機綜保、80開關、7.5kw以下水泵、潛水泵、打點器、接線盒、電鈴、按鈕等)的回收,從更換之日起一日內必須回收上井交機修廠,如超過規定時間,按每臺(件)一天20元處罰使用單位負責人。若在使用單位責任范圍內有亂丟、亂放并無人看管的五小設備,每發現一次,處罰使用單位負責人100元。
(8)配件、材料(包括皮帶機上、下托輥、中間架、溜子連接筒、快軸、盲軸、鏈輪、護板架、機尾滾筒、花鍵套、聯軸器等常用材料和配件)的回收,從領取到更換,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回收上井交機修廠,每超過一天,按每件50元處罰責任單位區長、書記。
(9)對使用完畢、暫時又不回收的設備,由原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礦另行安排相關單位負責管理。
(10) 各單位領用或回收的設備,必須在清單上填寫數量、地點、用途、編號等?;厥丈暇脑O備及配件必須經機修廠開票,并經回收單位、機修廠、機電管理科三方簽字方能到人資科有效結帳。
(11)進出機修廠的設備要嚴格把關,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弄虛作假,騙取工時。對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出,除扣除全部虛假工時外,還將給予作假數額等額的罰款。
°電纜使用與回收管理規定
(1)電纜的管理要健全,要建立各種臺帳并設專業人員負責管理,各種規格的電纜要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和編號,編號位置在每根電纜兩頭1.5米左右處,并注明電纜的長度。電纜管理人員,要對每一根電纜從進貨到使用都必須有使用和檢修記錄,有到貨日期和生產廠家規格型號及長度數量登記檔案。
(2)各單位需領用電纜時,必須先到設備組開票,見票后電纜組才能發放,領用時要注明電纜使用地點和長度,在領用期間電纜的管理和維護,全由使用單位負責,不得損壞和丟失,對使用單位要根據被盜電纜的規格、長度按原價進行賠償處罰。如在使用中出現問題須切割加接線盒時,必須經機電礦長、機電副總和機電科長同意。直到回收上井(去掉線頭損耗),必須保證在領用前的長度,電纜組要認真對回收的電纜進行驗收和復查,若少于下井前的長度,按該電纜的原值每米進行處罰,嚴重者將追究使用單位及責任人,并加倍處罰。
(3)對不使用的電纜要及時回收,已拆火不用的電纜必須在二天內回收上井交到電纜組,從拆火到裝車,使用單位必須設專人看守,以防丟失,并隨同電纜一起上井交到電纜組,如裝車后的電纜不能及時上井,應及時通知礦調度值班員,盡快安排運輸將電纜提升上井,若造成電纜在井下停留被盜,要追究礦回收單位的責任,除按丟失電纜金額進行賠償外并對回收單位干部處罰200元。
(4)回收上井的電纜,必須及時交到電纜組,并經電纜組驗收合格開票到設備組銷帳,由設備組填寫回收清單并簽字到人資科定額組才能有效結帳。
(5)機電管理科根據井下工作場所變化,應及時督促使用單位或指定單位及時回收不使用的電纜,并有機電管理科下發回收通知單,若未在規定時間內回收的,每拖延一天處罰責任單位100元。
(6)使用電煤鉆的單位,要嚴格執行電煤鉆電纜每月切割兩次的規定,切割的電纜頭和對帳的時間相同并交到機電管理科,對一次不切割不交者,罰款50元。
對各種電纜的鋪設和管路安裝,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標準進行施工,由機電管理科組織,技術科、安全科、施工單位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辦理移交。巷修工區如在有電纜,管路的巷道修復時,施工措施必須送一份給機電管理科,由機電管理科組織有關人員參加對原有的電纜,管路及吊掛情況進行現場移交施工單位,施工單位要加強對電纜和管路的保護,不得損壞,施工結束后,必須恢復原狀,若發現電纜和管路被損壞等情況,要追究施工單位的責任并處罰干部300元。
十、 運輸系統電機管理考核辦法
(1)、考核范圍:礦井地面及井下運輸系統設備(包括刮板運輸機、皮帶運輸機)的電機管理考核納入本辦法。
(2)、電機的燒損由機電管理科負責鑒定燒損原因,落實責任單位。
(3)、采煤工區、機電二區電機燒損按0.5臺/萬噸進行考核,超出或節余部分按30元/千瓦進行獎罰。
(4)、掘進工區按每0.4臺/百米進行考核,超出或節余部分按30元/千瓦進行獎罰。
(5)、當月責任單位燒損電機55千瓦(不含55千瓦)以下按上述辦法進行考核。
(6)、當月責任單位燒損電機達55千瓦(含55千瓦)以上,同樣按上述辦法進行考核,其中對責任單位的黨政負責人各處罰100元,機電副區長處罰200元;燒損電機達100千瓦以上,對責任單位的黨政負責人各處罰200元,機電副區長處罰400元,以此類推。
十、刮板運輸機的使用管理規定
(1)、使用單位必須加強對刮板運輸機電機的保護和管理,電機必須保證通風和散熱良好,不得被埋和雜物覆蓋,若發現電機被埋,按100元/次處罰責任單位。
(2)、刮板運輸機必須采用墊木懸空,否則停止使用。采面運輸巷的刮板運輸機除面腳20米范圍內及掘進工作面迎頭刮板運輸機最后10m范圍內外,每節中部槽必須在其插接處墊一塊道木,并安裝均勻,同時在溜頭、溜尾處各挖一個回頭炭窩。每部刮板運輸機的墊木之間和每個回頭炭窩必須隨時清理干凈,不得存滿。若發現每個墊木之間未清理或清理不干凈,按5元/處處罰,回頭炭窩未清理或清理不干凈,按50元/處處罰,由使用單位落實責任者。
(3)、刮板運輸機不準缺刮板、缺螺栓運行,更不得帶病運轉。有問題應及時停機檢修,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轉。若查出缺刮板,按20元/塊進行處罰;缺螺栓或螺栓松動,按5元/處進行處罰,由使用單位落實責任者。
(4)、刮板運輸機的使用單位應加強對溜子司機責任心教育,杜絕野蠻使用設備現象,影響生產。
(5)、刮板運輸機不要求墊墊木是,每隔15米必須挖一個回頭碳坑,回頭碳坑尺寸不得小于長*寬*高800*600*500,每缺一個按50元處罰。
(6)、刮板運輸機與帶式輸送機搭接處,前后10米必須清理干凈,不得埋機尾,若查出未清理或清理不干凈,按50元處罰。
(7)、工區內部由機電副區長完善設備及備品備件管理臺賬,做到賬物相符,備品備件滿足生產需要。
(8)、機修廠必須保證設備檢修質量,保證各種備件的供應和儲備,對常用的刮板運輸機配件必須保證隨時不少于5件儲備和庫存。當儲備不足時,應及 時安排加工補齊儲備量。若因檢修不及時影響生產,由機修廠承擔損失。
(9)、機電管理科負責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十一、刮板運輸機墊木和擋煤板使用管理規定
(1)、機電管理科負責對全礦刮板運輸機墊木和擋煤板建立臺賬并進行統一調配和管理。
(2)、各工區在安設刮板運輸機時,必須同步安設墊木和擋煤板。安設墊木時必須安設在兩溜槽連接處,擋煤板必須安設在溜槽兩邊,并與溜槽固定好。如未按要求安設墊木和擋煤板的單位,定額組不預支付安裝溜子工資。
(3)、各工區墊木安設好后,必須隨時保持墊木地板到溜槽底板之間無浮貨。對沒有清理的單位,一經查出對單位主管按100元/次進行處罰。
(4)、刮板運輸機必須每隔50米有一回頭炭坑,其尺寸不得小于長×寬×高=800×600×500mm,并隨時保持清理干凈。否則按每個50元進行處罰。
(5)、各墊木和擋煤板使用單位必須妥善管理好所使用的墊木和擋煤板,嚴禁故意損壞。否則對單位主管墊木按20元/塊,擋煤板按50元/塊進行處罰。
(6)、每月底機電科進行質量標準化檢查時,將把墊木、擋煤板的管理情況列入標準化考核范圍內。
(7)、每次回收刮板運輸機期間,必須有機電管理科移交給回收單位。對回收過程中出現丟失或損壞的墊木和擋煤板。損壞墊木按20元/塊,擋煤板按50元/塊進行處罰。丟失墊木按30/塊,擋煤板按100元/塊進行處罰。
十二、帶式輸送機使用管理規定
(1)、井下帶式輸送機必須使用皮帶綜合保護裝置,皮帶機不安裝皮帶機綜合保護裝置,罰款200元,每缺一種保護,罰款50元,皮帶機綜合保護裝置不起作用,罰款100元,每一種保護裝置不起作用,罰款50元。
(2)、帶式輸送機必須使用標準清掃器,不允許用木料或鐵管等材料代替清掃器,若不使用標準清掃器,每個罰款50元,清掃器不起作用,每處罰款50元。
(3)、帶式輸送機機頭、機尾前后10米必須清理干凈,若清理不干凈,罰款50元,傳動裝置必須清理干凈,若清理不干凈每次罰款50元,若因傳動裝置未清理干凈,造成皮帶斷帶事故,罰款300元。
(4)、皮帶跑偏磨中間架,每處罰款10元。
(5)、若因接頭不正,造成皮帶跑偏,每個頭罰款50元。
(6)、托輥不轉不更換,造成硬磨皮帶,每個罰款10元。
(7)、皮帶托輥纏纖纏絲,每處罰款5元。
(8)、底托輥被浮貨掩埋,每處罰款10元。
(9)、底皮帶離地低于200mm,每15米為一處,罰款50元。
(10)、防跑偏托輥不起作用或損壞不更換,每處罰款10元。
(11)、接煤架損壞或不起作用,每處罰款50元。
(12)、吊掛鐵絲每缺一處或鐵絲吊掛不平直,每處罰款10元。
(13)、皮帶接頭時必須用尺子劃線,若查出一次不用,罰款
十三、每月要定期召開一次維護班長專業會,參加單位、采二、采三、掘一、開拓、巷修、抽準、通風、運輸、機修廠、機電一、機電二區區長及各隊隊長,機電管理科,會議總結機電、運輸上個月來的工作情況,布置下一個月的工作安排,凡通知到會者,遲到罰款50元,對無故不參加者罰款100元。
十四、機電管理科設備組要負責和組織每周兩次的設備完好檢查,參加檢查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對所檢查范圍的設備、管路、巷道狀況,仔細檢查,做好記錄備查并存檔,若別的檢查人員復查時,如發現有遺漏的隱患,檢查人員應承擔一切后果,并視情節輕重給予50~100元罰款。對該區上次查出的問題,要限定時間處理,使用單位整改完畢后,將檢查結果在當日內交機電管理科,并由機電管理科匯總上報有關領導、部門,電氣設備失爆,按每臺(次)200元罰款。
十五、設備、配件報廢,必須由機電礦長牽頭并組織驗收,經礦三結合小組技術簽定后才能作報廢,報送總公司審批,任何個人和單位都無權對設備進行報廢和處理,如發現要根據規定追究當事人和單位領導的責任。嚴重者要按原價賠償。
十六、各生產單位在更換電氣設備和電纜時,必須及時通知機電管理科現場驗收,若超過十六小時不通知的單位,每次罰款200元。
十七、鉆機鉆桿及鉆機配件使用管理規定
(1)、抽準工區負責井下使用鉆桿的管理,建立健全領取、使用、回收、井下埋鉆臺賬,并逐日核實清查及回收登記。
(2)、所有鉆機設備到位后,碼放整齊,由班隊長親自清點鉆桿數量,做到現場交接清楚,不允許亂丟亂放。
(3)、三班連續打鉆地點,執行現場交接班制度,并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本,記錄不清楚的發現一次罰50元。不是三班連續作業地點。把鉆桿數量點清,無施工單位時,交給該地點的瓦檢員看守;有施工單位時,交給施工單位看管,由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在交接單上簽字,施工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4)、井下區域搬運鉆機鉆桿,抽準工區分管區長必須安排連續作業,確保當日到位;不能到位時,必須安排專人看守,防止損壞和丟失。
(5)、從地面下鉆桿時,必須一次性下到指定地點。交給相關人員。
(6)、損壞鉆桿及鉆頭由當班人員及時回收上井,如發現沒有及時回收的罰當班人員100元。
(7)、丟失鉆桿、鉆頭按原價賠償,加罰50元/根.個;偷盜鉆桿、按200元/根處罰;情節嚴重的,按偷盜礦用物質論處。
(8)、嚴禁任何人將鉆桿挪做它用,一旦發現按偷盜論處。
(9)、發現偷竊行為時,現場人員必須制止,對于不聽勸阻、一意孤行人員,立即匯報礦調度室,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并按500元/根罰款。
(10)、嚴禁使用鉆桿處理掉道礦車和抬重型設備,以及處理溜子等,發現一次處罰200元/人.次。罰責任單位300元一次。
(11)、由于人為損壞鉆機配件,影響鉆機進尺的,按該地點每班平均進尺賠付工資。
十八、運輸系統備品備件使用管理規定
(1)、各生產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每10天制定所需備品備件計劃和當前的設備運行狀況及備品備件使用情況上報機電管理科,經過審核后,予以補充備品備件下井備用。采煤、掘進溜子道備用設備的規定,平均5部溜子可備用、開關、電機、牙箱、機頭、機尾、跟節各一臺,常用的配件一套,如更換備用設備時,必須在三日內把換下的壞設備及時回收上井檢修。以做備用,若三日內不回收上井,按每臺每天50元罰款計算。配件更換必須在當日內回收上井交到機廠,若當日內不回收上井,按每件每天20元罰款計算。
(2)、各生產單位備品備件必須在3天內及時下到指定地點,機電管理科進行監督檢查,如不按時下到位,對責任單位區長、書記各處罰50元,如因設備未下到位而影響生產的,將追究區長、書記責任各處罰100元。
(3)、各單位備品備件下到位后,必須掛牌管理,不得亂堆亂放。
(4)、備品備件更換使用后,及時匯報機電管理科,由機電管理科負責給予補充。
(5)、由于生產單位對備品備件管理不善,造成損壞的,影響生產的由本單位負責,將追究區長、書記責任各處罰100元.損壞的備品備件應在限期內回收交機修廠,超期按規定給予處罰。
(6)、機修廠應做到及時修理,保證足夠的備品備件量以滿足入井的需要。
(7)、因機修廠修理不及時(有待修件)造成井下生產影響的,由機修廠承擔責任,將追究廠長、書記責任各處罰100元。
(8)、對于下到位的備品備件且幾個單位都能起到備用的,機電管理科有權進行統一協調調配使用。凡屬井下各單位備用設備,其他單位都不得私自挪用,如急需使用時,必須經礦調度、機電管理科和備用單位等有關人員同意,才能動用備用設備,并限期給借用單位下到位再做備用,不得拖欠。若發現私自把備用單位的設備挪用和更換,將按每臺次罰款300元,并承擔備用單位的損失。
機運管理科
2023年11月4日
第7篇 物業工程部機電設備維護保養考核細則制度
物業工程部機電設備維護保養考核細則
為加強物業公司工程部每月設備完好率考核的透明度,確保工程部各項規章制度得到切實的執行,體現考核的公正性、客觀性,提高設備運行的完好率,特制訂本考核細則。
一、維護保養制度系列
1.1高低壓配電室每2小時巡查一次并做好記錄,未按規定執行的每次扣2分;
1.2供配電設備故障、系統性維修必須填寫維修記錄檔案,未按要求執行的每次扣3分;
1.3每月與供電局同步抄錄供配電計量電表,并同步檢查各樓層電表箱、接線排、各主干線計量電表等設備,未按規定執行的每發現一次扣5分;
1.4每周檢查一次各主供配電動力柜并同步抄錄支干線總表及繪制計量負荷曲線和填寫相應記錄,未按要求執行的每查現一次扣5分;
1.5每周一次對公共部分照明進行檢查并更換損壞光源,未按規定執行的公司每查現一次扣1分,業主投訴一次扣5分;
2.1每班對水泵房設備、蓄水池進水情況進行巡查并作記錄,未按規定執行的每查現一次扣2分,如未按上述巡查造成停水的一經查現每次扣5分。
2.2每班應對地下室排污設備工作狀況進行巡查并作記錄,未按規定執行的每查現一次扣2分,如未巡查而造成地下室積水的每查現一次扣5分。
2.4每月應與自來水公司同步抄錄各用戶水表(特殊情況抄錄不到位的每月須列出清單,并在水電抄錄清冊注明),未按規定執行的一經查現每戶/次扣除1分,由于上述原因造成業主投訴的每次扣5分。
2.3每周對各支干管道總表及::各市政水表抄錄并繪制計量負荷曲線和填寫相應記錄,未按規定執行的每查現一次扣2分,由于上述原因造成水費缺口的扣10分。
2.5每季度綜合清理一次各排水管口,雨水明溝等排水系統的并填寫維修記錄的,未按要求執行的造成大雨嚴重積水或堵塞的每次扣5分。
2.6每半年綜合組織一次對轄區內的排污系統、窖井、化糞池及其他排污管路進行清理的,并填寫維修記錄備查,未按要求執行的造成污水溢出的一經查現每次扣3分,造成業主投訴的每次扣5分。
3.1每日一次對轄區內電梯轎廂內的照明、警鈴、對講、內外呼的工作狀況及機房內的動力柜,控制柜、主機的運行狀況進行巡視并作記錄的,未按規定執行的每次扣2分,由此造成電梯停止運行的每次扣5分。
3.2對轄區內電梯發生故障或運行異常狀況必須及時進行記錄,未按規定執行的一經查現每次扣5分。由此造成與維保單位發生糾紛的每次扣10分。
3.3在臺風或暴風雨期間,必須及時對機房環境及有可能進水的層門部分進行特別巡視, 如未按要求執行而造成機房或底坑進水的每次扣10分。
4.1每2小時負責對消防監控主機的自檢、消音、復位等功能鍵及主電源、備用電源的工作狀況,各聯動設備的設定或投入狀況及控制屏柜的指示燈、顯示屏的工作狀況進行一次巡視并作記錄,未按規定執行的每次扣5分,由此造成的設備故障或運行中斷一經查現每次扣10分,并追究其它相關責任。
4.2每月對消防聯動設備包括消防廣播、防火卷簾門、正負壓風機、消防栓水泵、消防噴淋泵及消防現場監控設備包括消防手報、消防栓內手報起動按紐、煙感、溫感探頭(按5%的比例)進行巡檢并聯動試驗,并作相應的巡檢記錄,未按規定執行的一經查現每次扣10分。
4.3每季對消防栓、消防栓接治器、滅火器、疏散指示燈、應急照明、防火門、閉門器進行一次巡查并作好相關記錄及貼上封條的,未按規定執行的每查現一次單列項目扣5分。
4.4每周對應急發電機的燃油供給(保證滿載運行8小時)及潤滑油、冷卻水的存量,蓄電池電壓、各旋轉部件及控制系統進行巡查并作好記錄,未按要求執行的的每次扣3分;每月投入運行不少于15分鐘并帶動其相關負載,未按要求投入試運行造成停電時應急發電機組不能及時供電的,一經查現每次扣10分。
5.1每月對有線電視、共用天線、衛星天線系統的各功放器、電信系統等,各主干線、分配分支器及工作控制箱柜、電源柜的工作狀,進行系統檢查一次并作好相關記錄的,未按要求執行的每次扣2分,由于未進行檢查造成上述設備故障或停止工作而造成業主投訴的,一經查現每次扣5分。
5.2每周對防盜對講系統、閉路監控系統及內部通訊電話交換機系統進行系統檢查,如未按要求執行的每次扣2分,由于未進行檢查造成設備故障停止運行引起業主投訴的一經查現每次扣5分。
二、日常工作管理系統
1、各管理處必須在每月25日前向工程部提交經管理處負責人審核并簽章的管理處設備運行月報表,未按要求執行的每次扣5分;
2、各管理處必須在每月25日前向工程部提交經管理處負責人審核并簽章的管轄內機電工個人工作量報表,未按要求執行的每次每份扣2分每個管理處最高可扣5分;
3、各管理處每月公攤水電費須提前三天報工程部審核后方可執行,未按要求執行一經查現每次扣2分,造成業主投訴的每次扣10分;
4、每月底須向工程部提交當月的水電清單及公共用電公攤方法,以備公司查閱,未按規定執行的每次扣5分;
5、各管理處須在每月25日前完成工程部制定的當月工作任務或工作要求,未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且沒有明確書面匯報說明的每次扣5分;
6、各管理處應嚴格按所制定的維修、保養計劃對管轄內工程設施、設備進行維修保養,未按工作計劃執行的且未明確書面匯報說明的,視具體情況每次扣2
第8篇 水電站機電設備檢修管理制度
1 目的
規范和加強青銅峽水電站機電設備的檢修管理,提高機電設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延長機電設備的使用壽命,確保電站機電設備安全、穩定運行。
2 適用范圍
青銅峽水電站機電設備的檢修管理
3 職責
3.1 寧電分公司
3.1.1 貫徹黃河水電公司設備檢修管理的規劃和要求,執行本制度。
3.1.2 組織編制機組檢修需要的各項管理制度,負責設備檢修的全過程組織管理及協調工作。
3.1.3 嚴格執行黃河水電公司招投標及資產管理控制程序。
3.1.4 接受黃河水電公司的業務指導及監督檢查。
3.1.5 向黃河水電公司提出設備檢修管理的改進建議。
3.2 專業分公司
3.2.1 落實黃河水電公司設備檢修管理要求,執行本制度,實現寧電分公司提出的檢修管理責任目標。
3.2.2 對設備檢修的安全、質量、工期、現場文明施工負責。
3.2.3 嚴格執行寧電分公司物資管理控制程序及相關規定。
3.2.4 負責組織有關檢修的技術資料、文件、技術記錄等整理歸檔工作,并移交寧電分公司。
3.2.5 接受寧電分公司的業務指導及監督檢查。
3.2.6 配合寧電分公司完成檢修后的總結及有關統計報表。
4 規則
4.1 檢修間隔及停用時間
按照《發電設備檢修導則》(dl/t 838-2003)的規定,青銅峽水電站發電機組各級檢修間隔和組合方式如下:
4.1.1 檢修間隔和組合方式
4.1.1.1 a級檢修
每6年一次;a級檢修間隔內的各級檢修組合方式為:a-c(d) –c(d)-b-c(d) –a (d級檢修可根據實際情況改為c級檢修);
4.1.1.2 b級檢修
安排在a級檢修第3年進行;
4.1.1.3 主變檢修
主變壓器根據運行情況和試驗結果確定,一般10年一次a級檢修, c級檢修每年一次;
4.1.1.4 輔助設備檢修
隨機組檢修進行,應根據設備的實際運行情況和制造廠家的技術規定確定檢修計劃;
4.1.2 停用時間
常規性檢修原則上規定停用時間如下:a級檢修:91天-105天;b級檢修:不超過55天;c級檢修:11天-13天;d級檢修時間約為c級檢修時間的一半。
4.2? 檢修管理
4.2.1? 機電設備檢修前應制定h點檢修驗收標準,并在檢修的全過程監督執行檢修文件包情況;
4.2.2? 規定的檢修停用時間內,按照檢修計劃,完成既定的全部檢修作業并達到規定的質量目標和標準;
4.2.3? 機電設備檢修管理實行全過程管理,引入“五步循環”的管理模式,pdca循環(p-計劃、d-實施、c-檢查、a-總結)的質量管理方法;
4.2.4? 質量驗收實行質檢點(h點、w點)驗收方式。對a/b級檢修逐步推行監理制;
4.2.5? 制定完善的檢修措施,做到文明施工,愛護設備、設施以及施工機具,保持檢修現場清潔、整齊。
4.2.6寧電分公司根據設備狀況,延長或縮短檢修間隔,須組織專家進行技術鑒定,并報黃河水電公司備案。
4.2.7檢修過程中,因處理發現的重大設備缺陷需變更檢修工期、檢修級別時,應在計劃工期過半之前向電力調度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實施。
5 程序
5.1? 檢修工程規劃和計劃的編制與實施
寧電分公司安生部編制三年檢修工程滾動規劃,根據滾動規劃制訂年度檢修工程計劃,并于每年8月15日前報送黃河水電公司。規劃和計劃的具體編制及申報、實施程序詳見dl/t838-2003 《發電設備檢修導則》及《黃河上游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機電設備檢修控制程序》規定。
5.2? 發電設備檢修全過程管理
5.2.1? 實行檢修全過程管理,使檢修計劃、備品、材料、技術文件、施工、驗收以及檢修總結等環節均處于受控狀態,達到預期的檢修效果和質量目標;
5.2.2? 檢修開工前準備階段
5.2.2.1? 根據設備運行狀況、技術監督數據和歷次檢修情況,對機組進行全面地狀態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和年度檢修工期計劃要求,確定重點檢修項目,制訂符合實際的對策和技術措施;
5.2.2.2? 完成所有工程合同的簽訂和準備工作;
5.2.2.3? 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質檢標準、檢修文件包、檢修“三措”、檢修進度網絡圖、進度表及檢修現場定置管理圖等工作;
5.2.2.4? 編制質量驗收計劃,形成檢修質量管理等有關文件資料。
5.2.3? 檢修施工階段
5.2.3.1? 檢修期間寧電分公司安生部定期在工作現場組織各專業公司檢修人員召開檢修例會;對檢修情況和進度進行通報,及時調整檢修重點項目和關鍵進度。會議須有記錄,重要會議須有紀要;
5.2.3.2? 按照檢修項目的要求需分解的設備,相關專業人員應對分解設備的工序、工藝、使用工具、儀器、材料進行認真地核查,對不符合要求的部分及時改進。
5.2.3.3? 設備檢查
1) 設備分解檢查應做到查早、查深、查全、查細。對檢修工作量大、工藝復雜的檢修作業應及早檢查,使問題盡早發現解決;
2) 設備分解后,應及時核查各項技術數據,復查發現的設備缺陷,掌握設備技術狀況,鑒定以往重要檢修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的效果。對已掌握的設備缺陷應進行重點檢查,分析原因;
3) 根據設備的檢查情況及所測的技術數據,對照設備現狀、歷史數據、運行狀況,對設備檢修狀況全面掌握,及時調整檢修項目、進度。
5.2.3.4? 修理和復裝
1) 設備的修理和復裝,應堅持“質量第一”的方針,嚴格按照工藝要求、質量標準、技術措施進行;
2) 設備經過修理,符合工藝要求和質量標準,缺陷已消除,經驗收合格,才可進行復裝。
5.2.3.5? 設備分解、檢查、修理和復裝的整個過程中,須有詳盡的技術檢驗和技術記錄,字跡清晰,數據真實,測量分析準確,所有記錄應做到完整、正確、簡明、實用;
5.2.3.6? 質量管理和驗收
1) 應根據檢修項目和工序管理的重要程度,制定質量管理、質量驗收等管理制度,明確檢修單位和檢驗部門職責;
2) 有計劃地對直接影響質量的檢修和安裝工序進行控制,在關鍵工序上設置h點、w點,確保這些工序處于受控狀態。對關鍵工序或對質量有重要影響的特殊工藝(如焊接、熱處理和無損探傷等),質檢人員應對其過程進行跟蹤監督,并保存工序、設備和人員的鑒定記錄;
3) 所有項目的檢修和質量驗收應實行簽字責任制和質量追溯制。
5.2.3.7? 安全管理
1) 設備檢修過程中應加強安全管理,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加強安全教育,確保人身與設備安全;
2) 定期組織安監人員對檢修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指出,限時更正;
3) 對重大特殊項目的安全措施,須檢查各項安全措施已落實,才可允許進行工作。
5.2.4? 試運行及報復役
5.2.4.1 分部試運行須在分段試驗合格,檢修項目完成、質量合格,技術記錄和有關資料齊全,有關異動報告已向運行項目部書面提交,并向運行人員進行交底,檢修現場清理完畢,安全設施恢復后,由寧電分公司安生部組織各專業公司相關人員進行;
5.2.4.2 機組檢修后的冷態驗收應在分部試運行全部結束、試運情況良好后,由寧電分公司主管領導主持進行。重點對檢修項目完成情況和質量狀況以及分段試驗、分部試運行和檢修技術資料進行核查,并進行現場檢查;
5.2.4.3 整體試運行的條件是:各項冷態驗收合格,保護校驗合格可全部投運,防火檢查已完成,設備標識正確齊全,設備異動報告已全部交給運行部門,運行人員并已組織學習,檢修單位已將本次檢修概況、設備變更、需運行注意的事項用書面形式向運行人員交底,運行人員做好運行準備;
5.2.4.4? 整體試運行應在寧電分公司主管領導的主持下進行,內容包括各項冷、熱態試驗以及帶負荷試驗。
1) 在試運行期間,檢修人員和運行人員應共同檢查設備的技術狀況和運行情況;
2) a/b級檢修后帶負荷試驗連續運行時間不超過24h,其中滿負荷試驗應有6-8h。
5.2.4.5? 機組經過整體試運行,并經現場全面檢查,確認正常后,通知運行項目部向電網調度報復役。
5.2.5? 檢修評價和總結
5.2.5.1 機組復役后,寧電分公司安生部應對檢修中的安全、質量、項目、工時、材料、技術監督以及機組試運行情況等進行總結,對檢修做出技術評價;
5.2.5.2 機組復役后15天內寫出檢修總結報告并報黃河水電公司;
5.2.5.3 機組復役后其他工作按照《黃河上游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機電設備檢修控制程序》要求執行。
6 附則
本制度由寧電分公司安生部負責解釋。
第9篇 機電設備安全運行管理制度
為正確使用設備,使機電設備安全運行,結合石窯店煤礦實際情況,制定石窯店煤礦機電設備安全運行管理制度。
1. 對設備操作者要求
(1) 設備的操作者必須經過技術培訓并取得操作合格證,持證上崗。
(2) 設備操作者應熟知“三知四會”(知道設備結構、知道設備性能、知道設備安全保護原理,會操作、會維護、會保養、會排除一般故障)。
(3) 設備操作者應掌握一些潤滑基本常識,所操作的設備注油部位、潤滑油脂牌號、潤滑油注油量、注油周期等知識,切實做好設備潤滑工作。
(4) 設備操作者應責任心強,做到“五嚴格”(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格執行要害場所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巡回檢查制度、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
(5) 設備操作者在操作和運行中應注意力集中,精心操作,發現異常問題立即停機檢查。設備日常運行情況應及時向維修工和隊部通報。
2. 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1) 設備使用單位應根據現場工作條件,搞好環境衛生和設備衛生,創造整潔、通暢的設備運行環境。
(2) 根據設備使用和維護的要求,配備設備安全保護裝置,確保其靈敏可靠,并按照石窯店煤礦機電設備安全保護裝置管理辦法要求進行試驗。
(3) 對大型固定設備配置必要的監測診斷儀器、儀表和提供必要的檢修場所,并對監測診斷儀器、儀表定期校驗,確保準確可靠。
3. 建立健全必要的設備運行管理制度
(1) 建立設備的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設備使用單位應根據設備結構、性能和工作原理,建立完善的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應包括的內容:
a. 設備的主要性能和最大允許負荷;
b. 正確的操作方法和操作步驟(啟動、停車順序、操作注意事項);
c. 設備運行過程應注意事項;
d. 設備的記錄填寫要求;
e. 設備的清掃、潤滑、維護保養、檢查方法等基本要求;
f. 操作者和維修者應具備的基本素質;
g. 操作者和維修者應遵守的規章制度和相關規定;
h. 設備與人身的安全注意事項。
(2) 建立交接班制度
對重要的運行設備必須實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由設備操作人員執行,在交接班時,應與日常設備檢查結合起來進行交接班設備檢查,主要內容包括:
a. 交班人對接班人能否勝任工作要求進行檢查;
b. 接班人對交班人崗位職責的履行情況進行檢查;
c. 交接班人員共同對設備衛生、環境衛生進行交接檢查;
d. 交接班人員共同對現場存放的工器具、材料、防滅火設施等進行檢查交接;
e. 交接班人員共同對設備各運轉部位溫度、各儀表指示數據、各潤滑部位油位、油量進行察看交接;
f. 交接班人員共同對設備各部位振動情況、聲響情況、緊固程度進行檢查;
g. 交接班人員共同試驗安全保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3) 建立設備包機制度
設備使用單位必須建立設備包機制度,每臺設備、每個小型電器均包機到人,明確責任落實到人,包機者必須按規程規定操作使用設備。并定期對設備進行維護和檢查,確保設備完好運行,包設備和工作環境衛生,確保干凈整潔。
4. 建立設備經濟運行制度
(1) 對大型固定設備,應根據設備的額定負荷確定其運行負荷,不得使設備在長期超載情況下運行。
(2) 對大型固定設備應盡可能在使它們的工況點在高效區運行,通過測試發現設備本身和系統工況點不在高效區運行時,應及時安排檢查、檢修。確保大型固定設備安全經濟運行。
(3) 對采掘設備應在規定的額定值下運行,完善電機綜合保護裝置,確保其靈敏可靠,防止設備損壞事故發生。
(4) 根據負荷情況及時調整設備運行方式,減少空載損耗。
第10篇 機電設備操作管理交接班制度
l、各崗位司機都必須在工作現場進行交接班。
2、接班人必須提前3-5分鐘持操作證到達工作地點。
3、上班人在下班前,必須把設備清擦干凈,機房衛生打掃干凈,記錄、工具、配件、器材點清放好。
4、交接班時,雙方應按操作規程規定共同對設備巡查一次,并做好試運轉工作。
5、交接班完畢,雙方應在交接記錄簿上簽字,經接班人同意后,交班人方可離開工作現場。
6、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不準交班。
(1) 接班人末到現場,用電話聯系接班,不交班。
(2) 接班人員到達現場,但精神不振或飲酒或有病,不交班。
(3) 接班人未經領導批準,隨便找人替班,不交班。
(4) 接班人無操作證或有證未帶,不交班。
(5) 設備有故障,未排除,不交班。
(6) 工具、配件、器材不清、記錄不全,不交班。
7、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不準接班。
(1) 設備運轉情況、檢修情況交待不清,不接班。
(2) 設備有異聲、異響或其他隱患,不接班。
(3) 機房及設備清潔衛生不好,不接班。
(4) 工具、配件、器材損壞丟失,不接班。
(5) 記錄不齊全或填寫不認真,不接班。
(6) 交班人不在現場,不接班。
8、交接班過程中,雙方意見不一致時,應及時報告帶班領導或調度室,由領導裁決。
第11篇 機電設備使用、運行、維護、定期檢修制度
為了保證機電設備的正常運行,加強機電設備的日常維護,延長機電設備使用壽命以及無故障運行時間特制訂機電設備使用、運行、維護、定期檢修制度:
一、使用運行:
(一)設備在投入使用前,設備使用單位的工程技術人員要詳細研究,學習隨機帶來的說明書和其它技術資料,熟知設備的性能、原理及特征,制定出與設備相適應的操作規程,會審通過后必須對設備的使用或操作者進行技術培訓,使操作人員達到本設備操作的技術等級“應知”、“應會”要求,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二)設備操作要嚴格按照本設備的操作規程使用操作設備,嚴禁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對任何違章現象,任何人都有權制止。對違章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各單位根據本單位使用設備情況,建立相應的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干部上崗查崗制度,本單位干部和有關管理部門領導要按有關要求,定期檢查,對各種設備存在隱患和違章操作現象要及時的處理。
(四)使用中的設備必須處于完好狀態,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動作可靠,防爆設備不失爆。機電管理部要根據《煤礦安全規程》、《機電設備完好標準》、《機電質量標準化》等標準的要求,定期對設備完好情況和防爆性能檢查。對存在的問題,使用單位要及時處理。
(五)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必須停機檢修,嚴禁設備帶病運行,杜絕跑、冒、滴、漏現象。大型設備檢修完畢必須在三天內寫出檢修總結交機電管理部。
(六)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產生污染的相應設施同時運轉,同等維護。
(七)環境保護設施因事故停止運轉,應立即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同時向相關職能部門和相關領導匯報情況。環境保護設施停運后使環境受到污染時,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
二、維護保養:
(一)設備投入使用前,要對設備維護人員進行技術培訓,使維護人員達到本設備操作的技術等級“應知”、“應會”要求,經人力資源部考試合格后,方可對設備進行維護。
(二)使用中的各種設備,各單位必須建立包機制。包機人要包運轉、包維護、包檢修;單人使用的設備由操作者負責,公用設備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對多班制生產的設備,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三)采掘設備每天至少要有4~6小時的檢修或維護保養時間,大型固定設備每天應有不少于兩小時的維護時間;對重點設備關鍵部位要進行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大型設備要定期進行技術性能測定和整定試驗等工作,并要做好各種記錄。
(四)設備上所有的各種儀表要定期進行檢驗和校驗,保證靈敏、準確、可靠。
(五)特種設備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使用、維護和管理,定期進行檢測和預防性試驗,防止因事故發生造成的環境污染和人體傷害。
(六)對于維護保養不當,玩忽職守造成事故的要按有關文件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設備定期檢修制度
(一)、定期檢修
1、設備投入使用后,使用單位工程技術人員要根據設備使用說明書和其它有關規定,制訂出本設備有關部位或整體設備的檢修或檢查更換周期,同時,使用設備單位要根據本單位設備的特點和使用狀況對設備進行定期檢修。
2、需要在月末或節日停產期間檢修的設備,要提前向機電管理部申報檢修計劃,并嚴格按照節日停產檢修制度進行檢修組織準備工作。
3、各使用單位要在每年五月十五日前將本單位需要大修的設備報機電管理部,機電管理部要在每年五月底編制出全礦設備大修計劃待審批后組織實施。
4、各單位必須嚴格遵守檢修班次,未經有關礦領導和主管部門批準,任何單位不得私自更改檢修班次和縮短檢修時間,一經查出私自更改檢修班次罰責任單位1000元,隨意縮短檢修時間,每三十分鐘,罰跟班干部或值班隊干部300元,依此類推。
5、各單位必須制定日常檢修安全措施,并按規定會審后執行,以防在檢修過程中發生事故。
6、各單位每日檢修班要詳細填寫檢修記錄,對檢修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采取的措施,消耗零配件以及檢修后設備實際運轉情況進行詳細記錄。各單位對每天檢修記錄要整理歸檔,機電管理部不定期抽查,無記錄者,罰單位500元,記錄不全者,少一份罰單位50元,依此類推。進口設備及大型設備的檢修、維護及運行記錄必須健全,否則加倍處罰。
7、若在檢修時,需要停電,應提前一天提出停電申請報告,(注明停電范圍,影響單位及影響時間等)報機電管理部主管人員核實,經調度會通報批準后,方可停電,嚴禁擅自停電。
8、檢修中需將減速箱內的潤滑油放出時,要使用專用的容器,將潤滑油妥善儲存,以備檢修完后回收。另在加油和放油過程中,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潤滑油泄漏而污染設備和環境。
9、檢修時要加強對油脂的管理,節約用油,對檢修過程中產生的油棉紗等要定點暫時放置,最后由本單位按有關規定處置。
10、在檢修過程中需要打開設備易受粉塵污染的的油路、水路、液路等各節點時,一定要在條件好的地點或加以保護的地點進行打開,在重新合上或接上各節點時,一定要將各節點口處的粉塵清洗干凈,杜絕粉塵中進行油路、水路、液路的檢修,防止各類泵、缸、千斤、閥體等損壞。
11、機電管理部負責督促檢查各單位的檢修情況,對不按規定進行檢修的單位除罰款處理外,有權令其停產強制檢修。
(二)、節日檢修
1、根據我礦生產情況,如確需安排節日設備檢修時遵照本規定執行。
2、節日機電設備停產檢修的組織管理工作由機電管理部負責。
3、停產檢修前一個月,各單位技術人員都要詳細考察本單位的設備運轉情況,再根據本單位的設備檔案記錄確定本單位設備的檢修臺數,檢修部位,從而編制出本單位的節日檢修計劃。計劃應包括以下內容:(1)檢修項目;(2)檢修進度;(3)所需工時等。同時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措施必須包含工藝流程、質量標準等,并應明確項目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停送電負責人,并編制材料及配件計劃。其中檢修項目和材料配件計劃應在檢修前一個月報機電管理部和計財部,其他在檢修前十天報機電管理部。機電管理部負責組織對安全技術措施的會審。
4、機電管理部要根據各單位上報的檢修計劃,匯編全礦節日停產檢修計劃,并確定重點檢修項目,安排檢修所用配件的加工,擬定全礦停產檢修的停送電計劃和停送電安全措施,確定節日檢修的各項目負責人。并將計劃分別報送安監、調度、生產、通風、人勞等有關單位。人力資源部應落實檢修工時定額。
5、檢修前五天,由分管領導牽頭召開全礦停產檢修工作會議,決定停產時間,檢修時間,井下停風時間,停外運時間,停電時間,停供水、壓風時間,還要落實檢修項目,檢修質量標準,工藝流程,檢修材料,配件計劃,檢修安全措施以及檢修人員、起吊工具等,成立停產檢修指揮部,并擬定全礦停產檢修通知。
6、節日檢修指揮部設在調度室,由分管領導及調度、機電、生產、安監、通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7、檢修前,各單位要組織檢修人員認真學習檢修安全技術措施,質量標準,工藝流程等,并要組織考試,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檢修;機電管理部有關領導和工程技術人員要對重點檢修項目分頭把關,確保檢修安全和檢修質量、各把關人員要隨時將檢修情況向指揮部匯報。
第12篇 機電科設備檢修制度
一、主提升機和架空人車執行日旬月檢查檢修計劃:
維修工每天、每旬、每月對提升機和架空人車進行檢查檢修,提升機司機和架空人車司機每班對提升機和架空人車進行巡視檢查,發現問題立即匯報值班室。
二、壓風機檢查檢修計劃:
1、司機日巡檢項目:(要求司機每班進行一次巡回檢查)
(1)檢查油位是否在刻度線以上;
(2)檢查水泵工作是否正常,冷卻水是否良好;
(3)檢查溫控柜是否正常;
(4)檢查電控柜顯示是否良好;
(5)檢查排氣管道是否有漏氣現象,是否與風包相通;
(6)檢查油、水、氣各路節門是否在工作位置。
2、維修工周檢項目:(要求維修工至少每周進行一次檢查檢修)
(1)檢查油氣分離器中的潤滑油是否清潔,有無雜質;
(2)檢查水池的貯水情況,水質是否清潔;
(3)檢查各部機械螺栓是否松動,各路節門是否有效;
(4)檢查電動機風扇是否良好,軸承是否需要注油;
(5)檢查機油慮清器情況,確定是否更換;
(6)檢查電控柜內各電氣接點連接是否可靠,有無松動異常,是否需要清掃;
(7)檢查電機運行狀況;
(8)檢查水泵是否需要檢修。
二、主扇風機檢查檢修計劃:
1、司機日巡檢項目:(要求司機每班進行一次巡回檢查)
(1)檢查在線監測是否正常;
(2)檢查變頻柜、降壓柜、電源柜等各種儀表指示;
(3)檢查風機運轉情況是否正常;
(4)檢查風門情況是否正常;
(5)檢查防爆門是否完好。
2、維修工周檢項目:(要求維修工至少每周進行一次檢查檢修)
(1)檢查風機連接部位是否活動;
(2)檢查風機潤滑油脂是否需要增加;
(3)檢查風門開合情況是否正常;
(4)檢查備用電控柜電氣連接部件是否松動,清掃衛生;
(5)檢查風機監測接線盒是否正常;
(6)檢查各種儀表是否正常。
三、檢修標準:
附表:2提升機電氣部分日檢查檢修標準:
附表:3提升機機械部分日檢查檢修標準:
附表:4提升機旬、月檢查檢修標準:
附表:5架空人車日旬月檢查檢修標準:
日檢查檢修標準:
旬、月檢查檢修標準:
附表:6壓風機檢查檢修標準:
附表:7主扇風機檢查檢修標準:
四、檢修要求:
1、要求各崗點司機和維修工嚴格按照此制度規定的時限實行巡檢和檢修。
2、當班司機為當班設備的主要監護人,發現問題立即回報值班室,由值班室進行調度處理。
3、每臺架空人車、壓風機、主扇風機規定包機責任人,分別為司機、機修工、電修工。誰包機,誰負責。
4、檢查檢修工作完畢后,必須如實準確的填寫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