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機電設備運行分析制度
1、機電設備必須進行運行分析制。
2、每周運行組織自己人員對所管轄設備進行運行分析。
3、機修隊每月對設備進行一次檢查分析找出差距,訂出措施。
4、機電科每季組織人員對全礦設備進行一次大檢查、分析,找出問題,分析原因,訂出措施,落實到人,以保證機電設備正常運行。
第2篇 機電設備設計安裝管理制度
1、機電設備必須有正規設計,有設備論證材料。
2、設備管理中心應根據礦井的設備環境條件,讓廠家拿出設計方案.
3、礦井根據廠方的設計方案,確定所用設備的準確參數。
4、大型設備安裝應有資質的部門安裝,安裝前查驗設備的圖紙及資料是否齊全。
5、安裝時依據圖紙施工,安裝結束后,應有驗收報告。
第3篇 機電設備檢修檢查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對機電設備的管理,更好的搞好我處安全生產,減少事故隱患的發生,經研究特制定以下規章制度。
1、處里要有每臺固定設備的技術檔案,技術人員要定期對設備性能進行測試。
2、使用設備的班組長是本班組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也是本班組設備的第一管理者,負責對本班組的設備定期進行檢查。
3、班組長要對本組的設備進行管理,做到定期檢查、維護,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嚴禁設備“帶病”工作。
4、設備的使用要按照設備的技術性能、操作規程、出廠說明書進行操作,嚴禁違章操作。
5、設備的機修、電修要有專人包機,嚴禁他人私自拆卸、修理。
6、本班組設備要有本班組專人操作,嚴禁他人操作使用。
7、操作旋轉設備,工作前要進行空車試驗,查看各部油路是否暢通,有油孔之處,要用油壺注油,使機床各部得到充分潤滑,而后再進行工作。
8、工作結束,拉斷設備電源,各種手柄放在空位置,清掃干凈機床及設備周圍的鐵(木)屑,做好文明生產。
9、電氣設備、線路的維修、維護,必須是專職電工操作,嚴格遵守電氣作業操作規程。
10、電氣設備周圍嚴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并要保持干凈、通暢。
11、電氣設備要有良好的接地裝置,電氣儀表按要求定期報送有關部門檢測效驗,保持靈敏、準確、可靠。
12、無法維修、使用的設備要及時報送機電科。
第4篇 機電設備安全管理制度例
機電設備由機動部門統一管理,由經專門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的運轉工操作。
一、機械設備安全管理
1、各種機械設備規定定期檢修、保養,提高設備作業率和完好率,保證設備安全運轉。
2、設備發生故障時,必須停機處理。
3、設備防護裝置要完善:
⑴機械設備中的轉動齒輪,傳動皮帶,傳動鏈條,砂輪及接近地面的聯節軸、轉軸,皮帶輪、滑輪等,必須裝有牢固的防護罩;經常開啟的防護罩應與機械設備起動的電器開關構成聯鎖,即開啟防護罩時,設備不能開動。
⑵機械設備的制動器、離合器、限位器及互鎖裝置等,應靈敏可靠。
⑶每臺機床應有單獨的電氣開關,以便隨時切斷電源。
⑷機床工作燈和鉗工臺照明燈的電壓不得高于36伏。
⑸干磨和削鑄等產生粉塵的工作應有吸塵裝置;用油冷卻和電火花機床應有吸霧裝置。
4、有裂紋,裂痕或強度不夠的砂輪,禁止使用,安裝或更換砂輪時,不能用錘敲,以免砂輪發生裂紋,安裝時砂輪夾緊法蘭盤不能小于直徑的1/2或大于1/2,法蘭盤與砂輪間要墊一毫米的厚紙皮。
5、起重設備:
⑴起重設備必須建立齊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⑵作業前和作業時,必須做到“四檢查”和“二不準”。
“四檢查”即:
⑴檢查行車、葫蘆剎車的可靠性。
⑵檢查行車各部件或三腳架是否牢靠。
⑶檢查鋼絲繩有否損壞,鋼繩卡具是否緊固。
⑷檢查起重物件綁掛是否牢靠。
作業“二不準”即:
⑴起重物不準跨越人和設備上空。
⑵起重物不準超過葫蘆和行車的設備噸位。
二、電機設備安全管理
1、各種電機設備必須裝有完整的防雷、接地設施,并靈敏可靠。
2、電氣的防爆性能,繼電保護裝置,必須定期檢查、調整。
3、各種電機設備不得超負荷運行,并要按期檢修、保養。
第5篇 機電設備潤滑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設備正常運行,加強機電設備潤滑,減少設備的損耗,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種潤滑油的選型根據設備說明書要求確定。
二、潤滑油到貨后,物資供應部必須出示油脂化驗合格證后方可發放,否則扣責任者100元。
三、各使用單位都要建立各種設備的潤滑制度,要做到五定:即“定人、定質、定量、定點、定期”,要做好油質化驗和換油的各種記錄,主要設備必須建立潤滑卡片。潤滑卡上要寫清設備需要油脂規格,注明潤滑部位,加油和換油周期,包機人等。設備沒有潤滑卡片不準投運。
四、機電管理部要負責做好設備潤滑的檢查、考核工作;每月要組織人員對各種設備的潤滑情況進行檢查。要將設備潤滑工作做為設備管理考核的一個主要指標。
五、要嚴格追查由于潤滑不良而造成的設備損壞事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責任者100―500元的罰款處理,報廢的設備責任單位要照價賠償,對于重大事故要按照事故類別給予相應處罰。
六、基層隊組使用設備每滿三個月的,潤滑油要及時化驗,化驗結果不合格的潤滑油不得使用。
七、新設備按照說明書要求定期更換潤滑油(脂)。
第6篇 機電設備安裝、調試、驗收管理制度
1、礦井上下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和10kv及其以下的電氣安裝工程,按《煤礦機電安裝工程質量標準及檢驗評級試行辦法》進行驗收。
2、新安裝的設備在使用前必須由礦機電主管工程技術人員組織有關人員詳細研究說明書內容,并制訂出操作規程。在使用初期,主管工程技術員要經常檢查其運行情況。
3、新設備安裝必須有安裝設計,施工單位嚴格按照安全規程和設備說明書要求進行安裝,對隱蔽工程應有工程記錄。
4、施工單位對新設備,或經大修后的設備進行驗收,凡未經檢修好的設備嚴禁繼續使用。
5、設備安裝完畢后,由機電動力科組織相關業務部門人員,施工單位及使用單位共同按施工圖與安裝質量驗收標準進行驗收。
6、在設備試運轉驗收中,一般設備空運轉2—4小時,帶負荷運轉24小時無故障,無異常才算合格,特殊設備按相關標準驗收,如發生故障以及其他遺留問題由安裝單位限期進行處理,合格后方能移交。
7、大型設備或關鍵設備按相關規定要求進行調試驗收。
第7篇 綜采機電設備檢修制度范本
為進一步加強綜采工作面的機電設備管理與維護,降低在生產過程中機電設備事故的發生而影響正常生產的機率,減少機電設備事故影響時間,規范綜采機電設備管理,確保生產工作面正常安全回采,達到高產、高效,特制定如下機電檢修制度:
1、采煤系統各綜采工作面定于每天8點班接班后至11:00點、4點班接班后至5:00點、0點班接班后至1:00點為正常檢修時間,在此期間必須對該工作面的機電設備拉網式檢修、排查一遍,在其他時間檢修設備時必須向生產技術科請示,否則對該隊罰款300元。
2、檢修內容:
(1)乳化液泵站的電機溫度絕緣是否正常、壓力測試、溶液配比濃度是否達到標準、液壓管路是否有漏液現象、過濾網清理等。
(2)設備列車上的組合開關、保護器是否靈敏可靠,移動變電站檢修、排查等。
(3)支架的液壓管路、油缸是否漏液;操作手把是否靈敏可靠;各種密封、過濾網清理等;
(4)運輸機的槽子連接、鏈條、前后鏈輪軸組等各部位磨損情況排查;運輸機是否缺刮板,刮板固定是否完好;電機、減速器齒輪是否打油,有無發熱等異常情況排查。
(5)轉載機的槽子、鏈條、刮板前后鏈輪軸組磨損情況排查;轉載機是否缺刮板,刮板固定是否完好;減速器、破碎機是否該加油,推移裝置是否靈敏可靠,破碎裝置的高度是否符合規定;電機有無發熱、絕緣測試等異常情況排查。
(6)采煤機前后滾筒上的截齒更換;各種軸承是否打油;密封是否完好,是否有漏油情況;變頻器檢修排查;電機發熱、絕緣是否排查測試;控制箱的各種控制按鈕是否靈敏可靠;電纜卡是否完好等情況的排查。
(7)工作面的風水管路是否有漏風(水)等,壓力是否達到生產需要標準;語音裝置、照明裝置是否完好;各種控制器是否靈敏可靠等。
(8)皮帶電機減速器檢修,前后滾筒、托輥及皮帶是否有跑偏情況排查等。
(9)下付巷各種語音裝置和控制裝置檢修是否靈敏可靠等情況的排查。
3、每月各隊機電隊長負責設備包機情況統計,不得隨意更換包機人,否則對該隊罰款300元。
4、包機人必須對所包設備負責,有問題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匯報,否則發現包機人對包機設備有問題不處理或不匯報的給予處罰。
5、包機人每班對所包設備不少于三次巡查,有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否則每缺一次對包機人罰款10元。
6、在生產過程中凡因檢修不到位或因檢修人員不負責任造成事故影響生產的,對該隊罰款300元,機電隊長罰款30元,對責任人罰款30元。
7、工作面所有壞設備、配件、單體柱等及時運出工作面,不能及時運走的設備必須碼放整齊、做好交接記錄。各種配件必須以舊換新,否則對該隊罰款300元,對材料員罰款30元。
8、檢修人員在檢修過后必須認真填寫檢修記錄,做到填寫真實,發現在檢修過后沒填寫或填寫不真實,對機電隊長罰款10元/次,對責任人罰款10元/次 。
9、以上制度由生產技術科人員負責監督落實。
第8篇 工業區機電設備房出入管理制度
工業園區機電設備房出入管理制度
1、配電房為維修部的機電設備運行用房,為了確保本轄區內各機電系統正常運行,非維修部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以上機電設備房。
2、公司內有關上級部門因檢查工作,必須要進入這些場所時,應由部門經理或其指定人員陪同,并通知當值領班開門后進入,同時在《設備房出入登記簿》上做好記錄。
3、凡外單位人員前來參觀或有關上級業務部門前來檢查工作,必須要進入這些場所時,應由部門經理或主管陪同,通知當值領班開門進入,同時在《設備房出入登記簿》上認真做好記錄。
4、本部門工作人員需要進入以上地點進行工作時,必須根據工作項目所規定的地點,到當值領班處辦理完登記手續后,在當值人員帶領下進入以上場所。工作結束后,應及時通知當值人員辦理驗收離場手續。
5、外單位施工和檢修人員因工作需要進入這些工作場所時,必須憑事先辦理好的有關施工許可證、工作票和有效的臨時工作證件,到當值領班處辦理許可和登記手續后進入現場,在工作中不得隨意操作和觸動與自己工作無關的設備。工作結束后,及時通知當值人員辦理驗收離場手續。
6、所有人員進入這些場所后,都應隨手關門,并不得隨意操作和觸動與自己工作無關的設備。
7、所有施工和檢修人員進入現場后,不得進行與自己工作無關的活動。必須在工作中做到文明施工,并認真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8、所有人員均不得將任何無關雜物帶入或貯放于這些機電設備房。
第9篇 機電設備維修處安全管理制度
一、負責制定月、季度工作計劃,每月寫出工作總結,總結重點,完成工作情況,突出解決的實際問題,不安全因素如何排除的。
二、保證水、電、暖的供給和各處室提報的維修項目,自來水主供餐飲用水,備用井水保證水質,污染水禁用,保證消防用水。電工持證上崗,保證用電安全,配電室、高壓區配醒目的標志,維修時做到安全操作,及時排除隱患,嚴禁裸露現象存在。對熱交換站的操作嚴格按照規定的壓力和溫度參數,不得隨意調整,保養和維護好設備,保證安全正常運轉。
三、負責做好正確使用設備的管理工作,達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會”(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四、搞好定期檢查,及早排除不安全隱患,一旦發生或發現,立即排除并追查發生事故的原因,責任明確后對責任人給予一定的處罰。
五、既要做到安全管理又要搞好節約降耗,對跑、冒、滴、漏及時排除。
第10篇 機電設備科一崗雙責制度
一、機電設備科“一崗雙責”職責
1、負責全礦機電設備的維護、保養及安裝工作。
2、負責全礦機電設備的安全檢查工作。
3、負責全礦設備的統計,并建立設備臺帳。
4、負責全礦對外用電的管理、統計、造表。
5、負責全礦設備的對外檢修及加工。
6、負責全礦廢舊設備的保管工作。
7、負責機電設備事故分析及處理工作。
8、依據煤礦安全規章制度要求,檢查各區隊的物資、機械設備、試驗儀器的安全管理情況。
9、對煤礦購置的安全設備、器材等規范管理,嚴格執行入礦檢驗程序和入井試驗制度,并認真建檔。
10、協作安全科搞好特殊工種的培訓工作。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二、機電設備科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科長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對科室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
2、負責落實黨的安全生產方針、煤礦“三大規程”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負責抓好機電設備的安全管理、杜絕電氣設備失爆。
4、負責管好用好管轄范圍內的安全設備及大型固定設備的各種保護裝置,確保安全正常運行,搞好安全供電。
5、負責抓好鍋爐及壓力容器的管理,確保安全運行。
6、負責抓好管轄范圍內機電設備質量標準化工作和管轄區域內的文明生產。
7、負責對管轄區域內的事故隱患進行排查,落實整改措施,及時消除隱患。
8、負責組織本區安全事故的追查分析,找出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制定防范措施。
9、負責管好用好所轄范圍內的提升、運輸設備及安全防護,確保運行安全。
10、加強電氣設備管理,杜絕電氣設備的失爆。
11、參加每周一次的安全檢查和每月一次的安全辦公會,按要求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負責整改。
12、負責科室成員的安全思想教育,定期開展安全學習和安全教育活動,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和自保互保能力。
13、每月按時完成下井次數及防范“三違”工作。
14、機電設備科長在生產和安全上對機電副礦長負責。
三、崗位目標考核
1、協助機電副礦長完成全年安全目標;全年重大設備事故控制在2起以內;一般設備事故控制在5起以內,
2、協助機電副礦長確保煤礦全年正常生產;若因機械設備事故而造成全礦井停產的,每停產一天處以600元,當月處罰。單工作面因設備事故而造成停產的,每停產一天處以300元處罰。
3、積極配合安全、生產部門完成煤礦下達的各項經濟指標,并逐月考核。
4、根據崗位職責要求,逐條落實。發生職責失誤,根據情節進行經濟處罰。
第11篇 機電設備使用管理制度
1、生產班要嚴格煤機、運輸機等設備的交接班制度,上班現的問題要向下班交代清楚,交接時要保證設備正常運轉,不得出現壓死車、煤機卡死等現象,因隱瞞問題造成的事故由上述隱瞞者負責。向檢修班交班時要注意以下問題:
(1)、煤機停放位置合理 ,應盡可能停放頂板完好,高度較為合理地段;
(2)、煤機清掃干凈,煤機里幫浮煤清掃與至千斤頂以下,否則罰煤機手30元/次;
(3)、煤機上頂板掛梁過頂,端面距不得超過300毫米,并于長梁頭點柱,必要時需加長鋼,確保檢修環境安全,或出現空頂、漏頂現象時罰交班隊長50元;
(4)、各部設備(運輸機、轉載機等)電機、齒箱上無浮煤雜物,否則罰司機30元;
(5)、刮板,鏈條內有異物沒有處理罰相應司機50元。
2、要嚴格完成值班人員布置的做煤機大棚窩、準備延車、掐車條件、運溜槽等任務,否則當班隊長罰款50元。
3、不得在運輸機停止運行時抵車,因此造成的壓死車由當班自行處理,檢修班不與打倒車,并罰責任人50元。
4、不進行放炮,煤機強行割堅硬砂巖的罰命令人50元,造成后果的由當班負責。
5、煤機割壞電纜、抵壞電纜、放炮崩毀電纜的,視情節、后果罰責任人300~500元,造成漏地送不上電,影響時間按50/小時累加,由當班跟班人員酌情確定最終數字。
6、運輸機內有大塊矸石或壓死車時強行開車造成設備損壞的按以下對應處罰:斷鏈條100元/次 、 斷刮板100元/塊、液力耦合器壞100元/次。
7、嚴禁抵車點放在電機、齒箱或其他不可抵車的位置上,否則100元/次。
8、因抵車距離不符合規定造成運輸機部件損壞,煤機割鏟煤板的,50元/次。
9、嚴禁單體直接倒向電纜槽,單體使用中造成電纜槽等損壞的50元/次。
10、矸石過大不處理造成安全網、破碎機憋、卡,部件損壞的視情況罰50~200元。
11、煤機離合器應正確操作,因高速時硬掛造成煤機損壞的罰煤機手500元,并適當追究隊長責任。
12、拖節鏈掉運輸機里罰當茬50元/次,班中拖節鏈斷煤機手應及時連接,否則不得運行,強行運行罰責任人每次50元/處。
13、不得在沒有保護的情況下運行煤機、運輸機等,強行走溝的罰當班電工及生產班相關責任人200/次。
14、煤機出現漏油,運輸機錯花等明顯故障時應停車檢查,不得強行運行,否則造成的后果由煤機手、司機及當班隊長負責,罰款范圍100~500元。
15、煤機截齒實行交接班制度,因故造成截齒缺少的每塊100元。
第12篇 某機電設備器材管理制度
一、設備領用制度:
1、所有機電設備器材管理權、發放權在機電科,機電設備器材的修理、發放、回收及驗收等,由機電科進行統一管理。
2、各單位領用、上交的設備,必須到機電科設備管理辦理上帳、消帳手續,建立帳、卡,做到帳、物、卡三相符。
3、工作面安裝設備和大型設備,由調度室牽頭,機電科、安裝單位、使用單位共同驗收,機分廠必須填寫設備檢修卡,杜絕不完好設備入井,確認設備完好,幾方共同簽字后,方可入井使用。
4、各單位工作面設備移交、安裝、更換必須經設備動態員做表,三方共同簽字方可生效,各隊組不允許井下互借,否則對雙方責任人管理性罰款各50元。
5、凡工作面移交,隊組必須當天內到機電科辦理下帳、上帳簽字手續,每超一天對責任人(機電隊長、包機組長)罰款30元。
6、每月23日以前由各隊機電隊長把所在隊組纜線、設備數量、型號、使用地點報動態員,雙方共同核實數量,如有丟失當場開具罰、賠款;凡不報者,對責任人罰款30元。
二、設備的使用與維護:
1、設備使用要實行定人、定機、規范操作,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和設備操作規程。
2、各類司機必須經過培訓,達到本設備操作的技術等級“應知”、“應會”要求,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會”(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嚴禁超負荷、超規范使用,杜絕野蠻操作,否則,發現一次對責任人罰款30元。
3、嚴格執行設備定期保養制度,確保設備經常保持整齊、清潔、潤滑、安全經濟運行。
三、設備檢修:
1、機分廠所檢修的設備由機電科下達檢修計劃,按下達的計劃,機分廠到設備待修庫領取所檢修的設備,并由雙方對設備的狀況現場檢查,所修理的部位及需領取的配件填表、簽字,完不成檢修計劃,每臺件對車間罰款20元。
2、對各車間檢修的設備實行三級驗收制度,嚴把檢修質量關,每臺設備清潔、衛生、刷漆、通電試運轉,驗收合格后入庫。
3、委外修理的設備,填寫《委外修理設備審批單》,嚴格按程序審批,修理后的設備,要做好檢查、試驗工作,不合格設備嚴禁入庫、上帳。對工作不負責任,將不合格設備驗收上帳,造成損失的,嚴肅追究責任,并對設備組負責人罰款20元。
四、設備回收:
1、井下閑置設備應及時出坑,大型設備要求五天內出坑,小型設備三天內出井,在規定的時間內不及時出井,每推遲一天,對單位負責人(隊長、機電隊長、領料員)每臺件罰款20元。
2、對回收出井的設備,由設備大材組設備驗收員和交回設備隊組聯合驗收,認真把關,屬人為損壞、短缺設備及配件的,設備驗收員根據丟失損壞情況按原價開據賠款單。損壞嚴重者進行分析通報處罰。
3、井下工作面回撤結束,必須按調度組織的現場辦公紀要在規定時間內出井。若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出井按設備管理規定處罰,工作面回撤結束后,各隊組(單位)必須在設備大材組通知時間三天內到機電科辦理對賬結賬手續,超過規定時間對責任人每天20元罰款。
五、井下動態巡回檢查管理:
1、井下備用設備要做到擺放整齊,文明衛生。為保證正常生產,電氣設備必須接上電纜,不定時的通電運轉,以確保備用設備起到備用作用,發現沒有通電,擺放地點不合理,每臺件罰隊長、包機組長各30元。
2、井下動態員必須經常下井,深入現場,了解設備使用情況,對閑置、更換下來的設備,及時下達出坑通知單,經雙方簽字交機電科設備回收,驗收員考核。
3、動態員堅持對使用設備巡回檢查,發現野蠻操作、超負荷運行、不合理使用、不維護使用及不按操作規程操作,發現一次對責任人處罰20元。
六、電機車、礦車獎罰管理辦法:
1)電機車、礦車統一由機電科管理,運輸隊使用、修理或委托機分廠修理。
2)運輸隊礦車報廢必須經機電科,并同時辦理報廢手續。1噸礦車報廢允許為每年5%,底卸車為1%,多一輛運輸隊按實際現價賠償。
3)機電科每月對礦車進行全面清查,發現丟失按原價賠償。
4)直流電樞(電機轉子)修理由機電科負責外委修理,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