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材料、構配件及設備進場復驗制度
1.監理部應對所有擬用于工程中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及設備,在進場時按規范、規程、驗標進行檢驗。嚴格控制不合格建筑材料、構配件及設備進場及使用,禁止先用后檢。
2.專業監理工程師應督促施工單位按規定對進場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及設備質量進行復驗,填報擬進場工程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報審表”及其質量證明資料(出廠合格證和質量保證書等)。
3.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對施工單位報送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報審表”及其質量證明資料進行審核,并對進場的實物材料,按照委托監理合同約定或驗收標準規定的比例采取見證取樣或平行檢驗方式進行檢驗、復驗。
4.專業監理工程師對經檢驗符合要求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及設備,及時簽認“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報審表”,批準進場使用。
5.監理工程師有權拒絕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等進場,已進場的不合格材料應堅決清離施工現場。
第2篇 設備材料檢驗驗收管理制度
1.目的
1.1加強設備材料檢驗驗收管理,規范驗收程序,保證設備材料質量,保證工程質量。
1.2保證設備材料驗收工作及時、準確地進行,提高驗收工作效率。
2.原則
2.1設備材料的檢驗驗收必須符合國家電力基本建設技術管理制度的規定及華電集團、華電國際、華電青島發電有限公司有關規定。
2.2根據設備材料采購主體不同分別進行檢驗驗收,包括建設單位采購物資的檢驗驗收和承包商自行采購物資的檢驗驗收。
2.3國家規定的壓力容器檢驗項目應前移到設備生產廠家完成。
3.釋義
設備材料檢驗驗收管理是指通過明確設備材料檢驗驗收相關各方的職責,規范設備材料檢驗驗收流程,采取必要的檢驗驗收手段,保證工程使用的設備材料符合工程設計和規劃的技術質量要求的管理過程。
4.管理要求
4.1在設備材料檢驗驗收中,要明確各相關單位及部門的職責,以確保設備材料在領用前為合格產品。
4.1.1設備物資組職責
歸口管理設備材料檢驗驗收工作。
4.1.2代保管單位職責
4.1.2.1負責組織設備材料到現場的驗收工作。
4.1.2.2根據訂貨合同、技術協議、裝箱清單對到貨設備材料的數量、規格、型號進行清點核實。
4.1.2.3針對所檢驗的設備材料性質、特點、數量合理存放。
4.1.2.4負責收集各單位、部門驗收人員提出的有關設備、材料質量和數量上存在的問題、處理意見及建議,并負責進行匯總并簽字。
4.1.2.5接到設備材料到貨信息后,應及時聯系提貨和組織卸車。
4.1.3三期辦職責
4.1.3.1負責檢驗設備材料質量是否符合技術規范的要求。
4.1.3.2接收有關的設備材料的技術資料。
4.1.3.3檢查設備材料的有關技術資料是否齊全。
4.1.3.4負責提出被檢驗設備材料存在的問題,并提出處理意見。
4.1.4監理單位職責
4.1.4.1負責檢驗設備材料質量是否符合施工安裝要求,對存在質量缺陷的產品提出處理意見。
4.1.4.2當各方面意見發生分歧時,負責協調并拿出決定性的意見。
4.1.5施工承包商職責
檢驗設備材料質量是否符合施工安裝要求,對存在質量缺陷的產品提出處理意見。
4.1.6供貨商職責
負責提供設備材料的質量證明書、產品合格證、裝箱單、磅碼單、發貨明細及有關資料文件。對驗收中存在問題的處理意見做出明確答復。
4.2施工承包商采購物資的檢驗驗收
4.2.1施工承包商自行采購的物資,經自檢合格后向監理提出驗收申請,同時提供采購的設備材料的產品合格證、產品說明書等質量保證文件。
4.2.2施工監理接到施工承包商的驗收申請后,組織三期辦、設備物資組、施工承包商進行驗收、核對。
4.2.3三期辦、設備物資組、監理單位根據協議和技術規范書等資料,按照工程要求對施工承包商自購物資進行檢驗,包括:
4.2.3.1有無短名單報批手續;
4.2.3.2有無中標確認文件;
4.2.3.3所采購的產品是否為確認單位產品;
4.2.3.4采購的設備/材料的質量是否符合要求;
4.2.3.5數量是否足夠,是否與申報的用途一致;
4.2.3.6相關各方認為有必要時,可請專門的檢驗機構對物資進行檢驗;
4.2.3.7對檢驗中發現的問題,應做好記錄,確認處理意見,督促施工承包商限期整改。
4.3設備材料接收、開箱驗收、保管、發放管理規定
4.3.1物資代保管單位在提貨和卸車過程中,應及時清點數量,檢查外觀,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設備物資組,并取得相關記錄(照相等)。
4.3.2在設備材料到貨后,設備代保管單位負責設備材料的接收和登記,登記內容包括所屬合同名稱、合同編號、到貨日期、主設備名稱、箱件編號、運輸方式、承運單位、包裝方式、單位、數量、存放位置等,形成設備材料接收記錄并及時錄入pmis系統。同時填寫《設備材料接收明細表》(附件1)。在接收過程中設備供貨廠家或其代理必須在場并簽字確認。
4.3.3根據施工進度情況,設備代保管單位根據施工承包商的要求編制開箱計劃,并報設備物資組審核。
4.3.4設備代保管單位原則上要在開箱驗收前7天通知供貨廠家,同時提前2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施工監理、設備物資組、三期辦、檔案室、施工承包商準時參加開箱驗收(通知單形式由代保管單位自己確定),如各單位及部門接到通知后未按時參加驗收,又沒有提前協調更改驗收日期,則視作認可驗收結果。
4.3.5供貨廠家未能按時派人(或書面委托)到現場參加開箱,經建設單位同意后,設備代保管單位有權組織其他單位自行開箱驗收,驗收結果和記錄對雙方同樣有效,并作為建設單位向供貨廠家提出索賠的有效證據。
4.3.6設備代保管單位將整個開箱過程進行詳細記錄,并填寫《設備驗收情況記錄》(附件2),后付《設備、材料開箱資料移交清單》(附件3),材料的驗收還要填寫《材料驗收記錄》(附件4),各參加開箱單位簽字確認,并各執一份。以上記錄應統一編號后提交設備物資組,代保管單位將收集到的設備材料開箱資料在當天移交檔案室,代保管單位將開箱情況及時(3天內)錄入pmis系統。
4.3.7設備開箱過程中出現的設備材料缺陷等問題,設備代保管單位要填寫《設備材料異常單》(附件5),各參與驗收的人員共同提出處理方案,由代保管單位匯總后,由監理單位協調形成統一的方案,供貨廠家或其它責任單位應及時處理解決設備開箱過程中的缺件、缺陷等問題,物資代保管單位應在問題處理后重新組織驗收,如在驗收過程中無法確定處理方案及責任,則按《設備材料缺陷處理及索賠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4.3.8設備代保管單位在填寫設備開箱驗收過程中的各種表單等記錄時,各表單的編號要統一,必須具有唯一性。如某種表單有多份補充內容時,可于編號后添加英文字母a、b、c加以區別,驗收記錄及相應的附表辦理完畢后,應及時提交設備物資組一份。
4.3.9設備代保管單位負責開箱設備的保管工作,必須嚴格按《電力基本建設火電設備保管規程》的要求,對設備材料進行保管。
4.3.10代保管單位保管的設備材料如因其保管、保養不善而導致設備材料丟失、損壞的,代保管單位應承但全部責任。
4.3.11每臺機組投運和每個標段完工后,代保管單位向設備物資組移交相應的設備材料清冊,驗收發放記錄等資料。
4.3.12工程竣工后,代保管單位將剩余設備材料集中堆放,造冊,與設備物資組共同盤點移交設備物資組管理。
5.附則
5.1本管理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實施。
5.2本管理制度的解釋權歸屬設備物資組。
第3篇 建筑材料、設備進場檢驗制度
材料、設備進場檢驗制度
材料質量的優劣,直接影響著建筑工程質量的好壞。項目專業技術人員一定要把好進貨質量檢驗關。
1、做好進貨接收時的聯檢工作。在材料、半成品及加工訂貨進場時,項目材料室負責組織質檢員、材料員參加的聯合檢查驗收。檢查內容包括:產品的規格、型號、數量、外觀質量、產品出廠合格證、準用證以及其他應隨產品交付的技術資料是否符合要求。材料室負責填寫《材料進場檢驗》表格,相關人員簽字。
2、做好材料進場復試工作。對于鋼材、水泥、砂石料、砼、防水材料等須復試的產品,由項目試驗員嚴格按規定進行,對原材料進行取樣,送實驗室試驗。同時,做好監理參加的見證取樣工作,材料復試合格后方可使用。專業工程師對材料的抽樣復試工作進行檢查監督。
3、對于設備的進場驗證,由項目各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專業工程師進行設備的檢查和調試,并填寫相關記錄。
4、在進行材料、設備的檢驗工作完成后,相關的內業工作(產品合格證、試驗報告、準用證等418號文件要求歸檔的材質證明文件的收集,整理、歸檔)應及時做到位。
5、在檢驗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材料、設備原則上應做退貨處理,并進行記錄,按'外埠進入不合格品'進行處置,報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批。::如可進行降級使用或改用做其它用途,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簽署處理意見。
6、材料、設備進場檢驗時嚴格按有關驗收規范執行,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出現問題扣發當事人當月獎金,并追究其責任。
7、材料、設備進場檢驗要做到100%,發現-次未經檢驗進場或未留下檢驗記錄,分別給予當事人50-100元罰款。
8、材料室做好材料的品種、數量清點,進貨檢驗后要全部人庫,及時點驗,庫管員要做好發放記錄。
下載附件:進貨檢驗相關責任要素分配表
第4篇 工程材料設備進場檢驗制度
工程項目材料、設備進場檢驗制度
1)做好進貨接收時的聯檢工作。在材料、半成品及加工訂貨進場后,項目負責人組織專業負責人、施工隊指定人員參加的聯合檢查驗收。檢查內容包括:(1)產品的質量證明文件和檢測報告是否齊全;(2)實際進場物資數量、規格、型號是否滿足設計和施工要求;(3)物資的外觀質量是否滿足設計和規范要求;(4)按規定須抽檢的材料、構配件是否及時抽檢等。材料進場檢驗合格后,送貨單由專業負責人及施工隊指定人員共同簽字,專業負責人組織填寫《材料、設備進場檢驗記錄》,參與檢驗的人員簽字后報監理驗收。
2)按規定須進場復試的材料,外觀檢驗合格后,由項目負責人組織按規范規定進行對材料進行取樣,送檢驗部門檢驗。同時,做好監理參加的見證取樣工作,材料復試合格后方可使用。項目負責人負責對材料的抽樣復試工作進行檢查監督。
3)對于設備的進場驗證,由項目負責人組織,專業負責人及施工隊指定人員參加,進行設備的檢查和調試并簽字報監理驗收。專業負責人負責填寫《設備、材料進場檢驗記錄》記錄。
4)在進行材料、設備的檢驗工作完成后,相關的內業資料(質量證明文件、檢測報告等dbj01-51-2003文件要求歸檔的材質證明文件等)由專業負責人收集齊全后,及時整理、歸檔。
5)在檢驗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材料、設備,原則上應做退貨處理,并進行記錄,按'外埠進入不合格'進行處置,報公司材料部門。如可進行降低使用或改用做其他用途,由材料部門簽署處理意見。
6)材料、設備進場檢驗時嚴格按有關驗收規范執行,自檢及監理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沒有驗收合格的材料、設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否則追究當事人責任,造成損失的,對當事人進行罰款。
7)專業負責人及現場指點收貨人員做好材料的品種、數量清點,進貨檢驗后要全部入庫,及時點驗。
8)因進場材料檢驗不認真出現問題的,根據具體情況追究其責任。
9)現場材料檢驗、復試、報驗必須及時,因不及時影響施工的,對相關負責人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
10)合理安排生產節約使用材料,發現浪費材料現象,根據情況對相關負責人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
第5篇 采煤工作面支護材料設備配件備用制度
(一)為加強采煤工作面支護材料、設備配件管理,保證安全生產,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采煤專業“管理制度”對采煤管理制度建設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必須建立健全支護材料臺賬,賬面要整潔清晰,數字要真實準確,填寫要實事求是,做到帳物相符。
(三)采煤工作面的支護材料均應編號管理。支架(柱)入井前必須進行試驗,符合標準方可入井。
(四)單體支護的采煤工作面必須配備 10% 的備用單體液壓支柱,地面備用一定數量的支柱,支柱要保持完好狀態,確保完好率達到 100%。
(五)備用支柱入井前,必須檢查零部件是否齊全,柱體有無彎曲、凹陷,柱爪是
否齊全,支柱是否漏液。
(六)備用支護材料設備配件必須按規程規定使用,不得混用或串用。長期沒有使用的備用支柱,使用前應先排出空氣。不再使用的支柱必須將乳化液全部排出。
(七)所有備用材料配件要存放在不影響運輸、行人和通風的地點,不得混放,取用材料時按層搬取,不得亂拿亂扔。嚴禁用錘、鎬等硬物直接敲打、碰擊柱體和三用閥。
(八)采煤工作面結束后備用支柱必須出井檢修維護。
第6篇 房地產公司材料設備管理制度
房地產公司材料設備工作管理制度
總則
一、為了確保施工需要,加強材料、設備采購管理,節約開發資金,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工程設備、材料采購工作在總工程師領導下由設備材料表會同工程部、經管部、財務部共同完成。
采購計劃及市場調查
一、所有工程用甲供設備、材料、配件由工程部在使用前一個月根據設計要求、施工圖及施工預算書編制甲供材料、設備表,(如有需要另附尺寸圖紙)報總工審核同意,交設備材料部。
二、設備、材料部根據工程部提供的材料、設備清單進行市場調查,編制采購計劃(包括資金計劃)交由經管部、財務部審核后報總工審核確定。
三、設備、配件、材料的采購必須先進行市場調查,擇優擇廉選購。
四、一般材料、設備采購由設備材料部編寫調查報告報經管部及總工審核后實施。
五、重要設備及大宗物資的市場調查報告由總工審核后報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及董事會審核。
第7篇 產生職業病危害原材料設備制度
為減少或避免因原材料和設備所致的職業病危害,盡量降低職業病發生的風險,制定本制度。
(一)采購過程管理:
1、采購部門應建立原材料和設備管理檔案,詳細記錄原材料和設備名稱、使用量(數量)、使用崗位、供應商信息,以及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接觸人數等。
2、采購鋸、刨、銑、磨、鏤床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時,應當向供應商索取中文說明書,并要求在設備的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載明設備性能、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維護注意事項、職業病防護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3、采購油漆、溶劑、粘結劑等化學品時,應當向供應商索取符合國家標準的中文說明書。說明書應當載明產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產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項、職業病防護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產品包裝應當有醒目的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
4、對成份不明或對供應商所提供資料存在疑議的化學品,可送樣到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成分分析。
5、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根據產生職業病危害設備、化學品說明書或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檢驗結果,制定具體的職業危害控制方案,報領導審批后執行。并對原材料和設備進行追蹤,了解是否符合職業衛生要求,以利于修改方案。
(二)使用環節管理
生產部門要按照職業衛生管理機構的要求,嚴格把好生產和使用關。特別強調在使用化學品之前,要先查看中文說明書,弄清其成份和毒性、中毒表現和防護要求,再確保防護設施正常使用,并督促員工使用防護用品等。
(三)貯存環節管理
油漆、溶劑、粘結劑應儲存在專門的場所、庫房中,其貯存條件、貯存方式、貯存限量應符合相關規定。作業場所盛放的油漆、稀料的容器應密閉。在開啟使用后應加蓋密閉或存放在通風柜中。
第8篇 倉庫庫存材料設備領用管理制度
倉庫庫存材料(設備)領用管理制度
為了規范倉庫庫存材料(設備)的領用發放管理,確保材料(設備)發放秩序和授權審批流程的執行,特制定倉庫庫存材料(設備)領用管理制度,內容如下。
一、領料申請
1.領料人持領用單位開具的“車間領料申請單”,至物資倉庫領取。
2.物資倉庫保管員根據“車間領料申請單”,將票號輸入造船決策支持系統,自動生成“天津新港船舶重工責任公司領料單“,進系統驗證可用后發放。
二、倉庫發放
1.倉庫保管員根據領料憑證核對無誤后限額發料,發出的數量要準確,不得超出憑證的數量。
2.按發放器材的規格、型號、數量詳細核對,清點后交給領料人員防止差錯。
3.屬(*GSIC/QMS2-708《配套產品質量檢驗控制程序》中常規檢驗項目)的出庫物資,在發料前通知質量保證部檢驗人員到現場檢查,在《配套產品入廠(出庫)檢驗單》上簽字認可后方可發放。
4.屬船東檢查經驗收合格后的入庫物資,發放時按規定要求:
A提供有效技術文件、配套備附件、測量設備和其他保障資源。
B提供按規定簽署的產品合格證明和有關檢驗情況等文件。
C提供有關最終產品技術狀態更改的執行情況。
在發料前通知檢查員(必要時通知船東)到現場檢查,在《配套產品入廠(出庫)檢驗單》上簽字認可后發放。
5.生產急需代用物資發放,限額器材發放都要履行手續,進口設備動用拆套必須經主管計劃員簽字后,方可發料。
6.物資發出后及時銷賬,填單登帳注銷,一般當日內結賬,賬目不得任意涂改。
7.倉庫內所有物資,禁止以白條抵庫。
8.數量不確定產品的發放規定如下:
領用人要求數量(個)與倉庫存放成套物資數量(套)領用不匹配時,原材料、配套產品根據設計部下發的托盤表,嚴格按照托盤表數量發放,每次記好段號,逐項簽字確認后組織發貨,直至成批(套)物資發出后出賬,填單登帳。
機電設備根據設備裝箱單發放,要求主體或附件逐項簽字確認后組織發貨,直至成套物資(主體)發出后出賬,填單登帳。
9.物資倉庫保管員對物資發放過程進行記錄,及時出賬,確保賬物相符。
第9篇 通防區材料、設備使用管理制度考核辦法
1、所有材料、設備不能做到帳、卡、物、板四對口,準確無誤的,給予材料管理員300元處罰。
2、材料管理員嚴格崗位責任制,遲到、早退、班中干私活將給予100元的處罰。
3、材料管理員,負責庫房的物資管理工作及材料記帳,負責材料、工具、設備的以舊換新,無記錄臺賬的,給予材料員300元工分的處罰。
4、所有材料配件必須由區主要領導簽字,方可發放,對發放人情料的責任人,一經發現給予500元的處罰。
5、庫房管理人員必須保持庫房整潔衛生,物資排放整齊不干凈整齊者,罰責任人100元。
6、利用職務之便串通外單位人員盜取本單位物資材料的,一經核實,責任人交礦處理,加罰1000元。
7、對出公司物資要安排專人全程看護,對截留,挪用現象,一經發現,按物資價格10倍進行處罰,責任人進三違學習班。
第10篇 三九醫院儀器、設備、衛生材料采購制度
人民醫院儀器、設備、衛生材料采購制度
1、醫院儀器、設備、衛生材料由設備科統一采購,專人負責,嚴格執行省、市有關醫療儀器、設備購置管理的相關規定。
2、設備科根據各科請購計劃和庫備情況,編制采購計劃,報院長審批執行。
3、衛生材料由采購人員憑當月編制的采購單,按品名、型號規格、數量等要求,質優價廉,就近就快采購。必要時請使用部門派員協同采購;例入招標采購項目的按招標采購程序進行。
4、一般儀器、設備由設備科組織有關人員,憑院長審批的購置報告或年度計劃書按品名、型號、規格要求采購或合同訂購。例入招標采購項目的按各級招標采購程序進行。
5、大型醫療設備( 5萬元以上)經可行性論證,由院設備與物資管理委員會討論,報醫院領導集體審核決定列入計劃后,由分管院長、設備科長、使用科室三方共同參與,遵照國家有關招標采購程序采購。不得擅自由個人或使用科室自行采購。
6、凡購入的儀器、設備、衛生材料必須認真履行驗收入庫手續,經驗收合格方可入庫。
7、采購人員應忠于職守,嚴格執行財務規定和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第11篇 通防區材料設備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通防區各種材料、設備、器材必須建立檔案,至少保留二年以上。
2、材料、設備、器材的領用嚴格執行審批制度,無正當手續,不得亂發。
3、材料、設備、器材損壞必須按時上報,屬人為損壞的按價賠償,超過使用年限的及時回收、更換。無故不上交的按等價進行處罰。
5、鼓勵職工積極修舊利廢,對表現好的同志,區給予獎勵。
6、對易損物件,實行以舊換新。
7、對出礦物資要安排專人全程看護,對截留,挪用現象,一經發現,按物資價格10倍進行處罰,責任人進三違學習班。
8、做好倉庫的安全保衛工作,確保不出現偷盜現象。
第12篇 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原材料和設備管理制度
為減少或避免因原材料和設備所致的職業病危害,盡量降低職業病發生的風險,制定本制度。
(一)采購過程管理:
1、采購部門應建立原材料和設備管理檔案,詳細記錄原材料和設備名稱、使用量(數量)、使用崗位、供應商信息,以及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接觸人數等。
2、采購鋸、刨、銑、磨、鏤床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時,應當向供應商索取中文說明書,并要求在設備的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載明設備性能、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維護注意事項、職業病防護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3、采購油漆、溶劑、粘結劑等化學品時,應當向供應商索取符合國家標準的中文說明書。說明書應當載明產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產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項、職業病防護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產品包裝應當有醒目的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
4、對成份不明或對供應商所提供資料存在疑議的化學品,可送樣到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成分分析。
5、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根據產生職業病危害設備、化學品說明書或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檢驗結果,制定具體的職業危害控制方案,報領導審批后執行。并對原材料和設備進行追蹤,了解是否符合職業衛生要求,以利于修改方案。
(二)使用環節管理
生產部門要按照職業衛生管理機構的要求,嚴格把好生產和使用關。特別強調在使用化學品之前,要先查看中文說明書,弄清其成份和毒性、中毒表現和防護要求,再確保防護設施正常使用,并督促員工使用防護用品等。
(三)貯存環節管理
油漆、溶劑、粘結劑應儲存在專門的場所、庫房中,其貯存條件、貯存方式、貯存限量應符合相關規定。作業場所盛放的油漆、稀料的容器應密閉。在開啟使用后應加蓋密閉或存放在通風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