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建筑企業重大隱患整改制度
一、由公司安全科、工程技術部會同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每月定期對各項目部安全生產大檢查。查出安全事故隱患的來源。
二、召開安全生產現場會議,分析、確定安全事故隱患產生的原因,如工序管理不當,技術交底不明確,施工人員不具備相應的能力,施工設備不能滿足施工要求,生產人員缺少相應的培訓,施工管理不到位,自檢互檢工作不到位,責任分工不明確,責任心不強等。
三、根據上述原因,采取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
四、整改后必須進行跟蹤檢查,直到徹底消除隱患為止,并記錄采取糾正措施的結果。
五、評價確保重大事故隱患不在發生的需求,利于不斷改進。
第2篇 某建筑企業安全獎懲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獎懲制度
1、公司實行安全風險抵押金,具體執行辦法詳見《公司安全風險抵押金實施辦法》。
2、項目部(分公司)以與公司簽訂的職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責任書、個人以與項目部(分公司)簽訂的個人職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責任書為獎懲依據。
3、對于安全方面有凸出貢獻者,具備下列表現之一者,公司批準給予適當精神和物質獎勵:
3.1在改善勞動條件和防止工傷事故或職業危害中做出顯著成績者。
3.2消除事故隱患、避免發生重大事故或直接經濟損失達5萬元及以上者。
3.3在安全健康方面積極采取先進技術,提出重要建議,有重大發明或科研成果、成績顯著者。4因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或玩忽職守者給予以下懲罰:
4.1造成人身輕傷事故(含本人或他人受傷)處罰200元。
4.2造成人身重傷事故(含本人或他人受傷)處罰1000元,行政警告至記過處分。
4.3造成群傷事故處罰1500元,行政記大過處分,并予以息崗。
4.4造成死亡事故,處罰2000元,息崗或免職或開除廠籍留廠察。
4.5機械設備、火災、交通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下,罰500-1000元;直接經濟損失在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1500-3000元;直接經濟損失在5萬元及以上10萬元以下,罰3000-5000元,行政警告至記過處分,并予息崗;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5000-10000元,行政記大過,并予以息崗。
4.6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的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者予以息崗(事故責任認定以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為準)。
5、有人身死亡或群傷事故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及以上機械設備(含火災、交通)事故單位的負責人當年不能評為先進,并取消下一輪參加工程項目投標資格。
第3篇 建筑施工企業三級安全教育制度
為使新進公司職工更好地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特制定本制度。
1、一級(公司級)安全教育工作者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和規定。
(2)本公司的性質、生產特點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安全生產基本知識、消防知識及有害氣體防護常識。
(4)職業安全衛生有關知識。
(5)本公司和同類型企業的典型事故培訓。
2、二級(項目部級)安全教育
(1)本單位概況,施工生產或工作特點,主要設施、設備的危險源泉和相應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
(2)本單位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安全設施、工具、個人防護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4)以往的事故教訓。
3、三級(班組級)安全教育工作者
(1)本崗位(工種)的施工生產程序及工作特點和安全注意事項。
(2)本崗位(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3)本崗位(工種)設備、工具的性能、安全裝置、安全設施、安全監測、監控儀器的作用,防護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4)發現緊急情況時的急救措施及報告方法。
三級安全教育、考核、考核情況,要逐級填寫在三級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檔案。三級安全教育完畢,經公司安全部審核后,方可準許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和本工種所享受的勞動待遇。
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呀考試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則由此而引發的事故由分配及接受其工作崗位的領導負責。
三、安全會議制度
(1)公司安全例會每季一次,安全部主持,公司安全主管經理、有關科室負責人、項目經理、分公司經理及其職能部門(崗位)安全負責人參加,總結一季的安全生產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對下季度的安全工作重點作出布置。
(2)公司每年末召開一次安全工作會議,總結一年來安全生產上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不足,對本年度的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并布置下一年度的安全工作任務。
(3)項目部每月召開安全例會,由其安全部門(崗位)主持,安全分管領導、有關部門(崗位)負責人及外包單位負責人參加,便會內容有,傳達上級安全生產文件、信息對上月安全工作進行總結,提出存在問題,對當月安全工作重點進行布置,提出相應的預防措施,推廣施工中的典型經驗和先進事跡,以施工中發生的事故教育班組干部和施工人員,從中吸取教育,由安全部門做好會議記錄。
(4)各班組在班前會上要進行講話,預想當膠不安全因素,分析班組安全情況,研究布置措施,做到'三交一清'(即'交施工任務、交施工環境、交安全措施和清楚本班職工的思想及身體情況)。
(5)項目部必須開展以項目體、職能崗位、班組為單位的每周安全日活動,每次時間不得少于2h,不得挪作他用。
(6)班前安全講話和每周的安全活動日活動要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防止走過場。
(7)工人必須參加每周的安全活動日活動,各級領導及科室有關人員須定期參加基層班組的安全日活動,及時了解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4篇 某建筑企業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一、 工程開工前,由工程部、設計所向項目部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闡明工程施工特點及各時期安全施工的要求,以貫徹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二、 項目經理或安全負責人核對現場安全技術措施是否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存在漏洞時,應對措施進行完善,直至符合要求方可開工。
三、 施工過程中,班組長應按施工安全措施要求,對操作人員進行詳細的工序安全技術措施交底,使全體施工人員懂得各自崗位職責和安全操作方法,執行安全措施。
四、 交底必須在施工作業前進行,任何項目在沒有交底前不準施工作業。
五、 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現場項目部實施。
六、 開工前,工程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對施工員、班長和作業人員應進行交底,應有書面材料,并履行雙方簽字手續,注明交底日期。書面交底一式二份,一份交給被交底人,一份附入安全生產臺帳備查。
七、 被交底者在執行過程中,必須接受項目部的管理、檢查、監督、指導,交底人也必須深入現場,檢查交底后的執行落實情況,發現有不安全因素,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絕事故隱患。
八、 安全技術交底要結合規程及安全施工的規范標準進行,避免口號式,無針對性的交底。并認真履行交底簽字手續,以提高接受交底人員的責任心。同時要經常檢查安全措施的貫徹落實情況,糾正違章,使措施方案始終得到貫徹執行,達到既定的施工安全目標。
九、 相關文件及記錄
1.《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2. 安全技術交底表(kge-qr-gc056)
第5篇 建筑施工企業的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一、 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且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方案,否則不得開工。
二、 施工現場的道路、上下水管線及材料堆放等平面布置都要符合安全、衛生、防火的要求,并加強管理,做到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三、 各種機電設備的安全裝置和起重設備的限位裝置,都要齊全有效。
四、 腳手架、井字架和安全網,搭設完畢必須經項目經理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驗收時以安全檢查標準為依據。
五、 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開工前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向全體職工進行詳細交底。班組每天要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
六、 砼攪拌站、木工車間、瀝青加工點及噴漆作業場所等,都要采取相應措施,使塵、毒、濃度控制在標準及施工要求內。
七、 加強季節性勞動保護工作。夏季防暑,冬季防凍,雨雪后采取防滑措施。
八、 施工現場和木工加工廠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要經常檢查保持良好。
第6篇 建筑企業文明施工管理制度8
建筑企業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八)
現場的文明施工是企業綜合管理水平的具體體現,創造良好、優美的生產生活環境,向社會展示企業風貌,有利于推動公司施工現場規范化和標準化的管理工作。
1現場圍擋
1.1在市區主要路段的施工現場周圍應設置高于2.5米的圍擋,一般路段的施工現場周圍應設置高于1.8米的圍擋,
1.2圍擋的材料應堅固并沿工地四周連續設置,圍墻采用24磚和砂漿砌筑,圍墻外面抹水泥砂漿刷白或用麻刀灰罩面,同時要求用紅色或藍色書寫公司質量、安全、形象宣傳標語。
2封閉管理
2.1施工現場一律安裝鋼制大門,寬度5.5-6米。門頭設置企業標志由項目部按規定制作.
2.2要制定出施工現場門衛制度,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佩戴工作卡、安全帽,身著工作服。
2.3施工現場內施工實行全封閉管理。排班室、辦公室采用磚墻砌筑,墻面采用水泥砂漿抹平并刷白或用麻刀灰罩面,門窗顏色要統一。
2.4建筑物從第二層開始,統一使用密閉式綠色安全網進行全封閉圍護,高度要高出作業面1.2米以上并采用平網隔層防護。
3施工場地
3.1施工現場地面要做硬化處理,保持道路暢通。
3.2工地不能有積水,要有防止泥漿、污水、廢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集水坑或排水設施,
3.3工地不得隨意吸煙,設置吸煙處。
3.4在溫暖季節應有綠化布置。
4材料堆放
4.1施工現場各種工器具、水泥庫應嚴格按要求擺放,要防雨、安全。
4.2現場建筑材料、建筑垃圾要按總平面布置圖擺放整齊、合理,各種材料必須樹立標示牌,白底紅字或黑字,要注明產地、規格。
4.3易燃易爆物品分類隔離存放,抓好施工現場的文明生產,做到工完料盡、場凈。
5現場住宿、防火及治安
5.1在建工程不得兼作住宿,施工作業區與辦公、生活區必須明顯劃分。
5.2施工現場執行企業《消防管理制度》,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10層以上或24m以上的高層建筑應設置滅火給水系統。滅火給水系統應具備6m3以上容積的蓄水池,2寸以上水口的水泵和2寸以上直徑的立管隨層做消防水源管道每層留有消防水源接口,在有易燃物的樓層就近配置消防水帶和水槍。開工前到安全管理部辦理動火審批手續。
5.3門衛必須有專人看管,建立門衛制度、交接班記錄,防止器材丟失,無關人員禁止進入現場。
6施工現場標牌
6.1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集中懸掛'五牌一圖',即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衛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現場平面圖。
6.2施工現場應設置讀報欄、宣傳欄、黑板報,在醒目處懸掛安全標語。
6.3施工現場應在危險部位、出入口懸掛安全警示牌。
7生活設施、保健急救和社區服務
7.1施工現場必須使用水沖廁所,保證供應衛生飲用水,有條件的設置淋浴室,生活垃圾要及時清理,裝入容器,要有專人負責。
7.2現場要開展衛生防病宣傳教育,要有經培訓的急救人員,設立保健急救箱、急救器材。
7.3在市區施工時,要到市環保局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建立防粉塵、防噪音、不擾民措施(張貼安民告示),施工現場不得焚燒有毒、有害物質。
第7篇 建筑企業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管理,確保企業對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使用及時、到位,依據本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和《資金運用制度》的規定對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及使用做如下規定:
1、根據有關文件要求,公司用于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按產值的6‰比例提取,專戶儲存。其中:安全教育專項培訓的保障資金為30%,安全勞動防護用品的保障資金為30%,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的保障資金為40%。
2、公司對工程項目需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由項目工程的項目經理確保資金的及時到位,正確使用,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3、安全教育專項培訓的保障資金用于購置安全技術、勞動保護、安全知識的參考書刊物、宣傳畫、標語及教育光盤等;建立與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的措施。
4、安全勞動保障資金用于購買、管理勞保用品,采購時嚴格按照公司指定的采購程序進行,勞保產品必須嚴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圍,對安全性能不能滿足工作需要的項目部應及時向質安部提出報廢或降載處理。對違反采購規定的行為,除按獎罰條例外,必須退貨,造成的損失和影響的由購買者和批準人承擔責任。
5、加強對施工現場上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監督管理,要對安全勞保用品、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進行定期的維護和保養或對其定期不定期的檢查和抽查,發現不合格的用具、技術指標、安全性能不能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設備等應立即停止使用。
6、使用的手續:保障資金的每項支出,必須經公司安全科、安全技術經理、提出使用意向,并做出具體的預算,公司總經理審查批準轉公司財務科執行。
7、由安全科、財務科、對已批準的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落實,對重大的安全項目的投資,應寫出具體的使用情況報告,上報公司總經理并存存檔。
8、年度資金余額,應按規定結轉下年,超支部分應做說明,報請公司經理批準列入費用。
第8篇 x建筑施工企業員工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業員工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績效考評(以下簡稱'考評')是指用系統的方法、原理,評定、測量員工在職務上的工作行為和工作效果。
一、考評的目的和用途
1、考評的最終目的是改善員工的工作表現,以達到企業的經營目標,并提高員工的滿意程度和未來的成就感。
2、考評的結果主要用于工作反饋、報酬管理、職務調整和工作改進。
二、考評的原則
1、一致性:在一段連續時間之內,考評的內容和標準不能有大的變化,至少應保持1年之內考評的方法具有一致性;
2、客觀性:考評要客觀的反映員工的實際情況,避免由于光環效應、新近性、偏見等帶來的誤差;
3、公平性:對于同一崗位的員工使用相同的考評標準;
4、公開性:員工要知道自己的詳細考評結果。
三、考評的內容和分值
1、考核的內容分以下三部分:
(1)、重要任務:本季度內完成的重要工作,考評的工作不超過3個,由任務布置者進行考評;
(2)、崗位工作:崗位職責中描述的工作內容,由直接上級進行考評;
(3)、工作態度:指本職工作內的協作精神、積極態度等。由部門內部同事或被服務者進行考評。
2、分值計算
原則上,總分滿分180分,重要任務滿分90分,崗位工作、工作態度分別為45分。對于沒有'重要任務'項的崗位,原則上其他兩項的分數乘以200%為總分。
四、考評的一般程序
1、員工的直接上級為該員工的考評負責人,具體執行考評程序;
2、員工對'崗位工作'和'工作態度'部分進行自評,自評不計入總分;
3、直接上級一般為該員工的考評負責人;
4、考評結束時,考評負責人必須與該員工單獨進行考評溝通;
5、具體考評步驟在各崗位的考評實施細則中具體規定。
五、保密
1、考評結果只對考評負責人、被考評人、人事負責人、(副)總經理公開;
2、考評結果及考評文件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3、任何人不得將考評結果告訴無關人員。
六、其他事項
1、公司的績效考評工作由人力資源部統一負責;
2、考評每季度進行一次,原則上在3月、6月、9月、12月下旬進行;
3、考評負責人在第一次開展考評工作前要參加考評培訓(由人力資源部組織);
4、各崗位的考評實施細則在本制度基礎上由人力資源部、考評負責人及被考評人共同制定。
第9篇 建筑企業管理制度
建筑企業管理制度
文章標題:建筑企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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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員分工,是任職和工作范圍的分工。公司根據每個人的特長、道德品質、工作
經驗和實際需要而確定各自的職務和權限。任何人都要忠于職守、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并明確各自的責任范圍,不要該干的干不好,不該干的瞎參與,即影響工作又妨礙團結,更不允許違背分工原則去搞個人特色。
3.1、總經理職責
領導公司全面工作,確立一系列符合公司實際需要的各項規章制度,盡心盡職為公司服務,統籌全局、正確制訂企業的發展規劃。重點抓好經營決策、人事任免、財務、材價審批工作,并親自抓好廣大干部職工的來信來函工作。用科學規范的理念做好本職工作,按照現代化企業制度管好企業,廣泛聽取廣大干部職工的意見,策劃企業的進退,負責做好管理人員的思想工作,制止不正之風。
3.2、總部辦公室職責
嚴格執行公司核心層的決議決策,向總經理負責;協助總經理監督下屬人員的不正之風,為總經理任免干部提供所有人員的優劣情況;負責公司文件、信函的撰寫、搜集整理企業檔案、印刷資料等文秘工作;負責人員培訓取證和職稱審報工作;檢查督促各項目部對公司會議精神的宣傳貫徹工作;做好公司宣傳以及各種會議籌備工作。
3.3、政治指導員職責
負責公司廉政工作,做好干部職工的政治思想工作,抓好公司黨員發展工作,負責好公司所在地的協調工作和各級部門下達的中心任務;具體負責各項目部食堂、保衛、衛生工作,協調現場搞好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帶動公司全體黨員職工發揮先鋒模范作用。
3.4、總工程師職責
在公司經理的領導下,負責本單位質量體系的建立和運轉等工作;負責各工程項目施工技術和施工組織設計工作,組織項目技術人員學習專業知識,提高業務水平,檢查各項目工程的圖紙更改記錄以及工程簽證手續;督促各項目部指定保證質量、安全的技術措施;組織培訓工程項目的技術員、質量員、安全員等,提高他們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責任心;負責實施新規范、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推廣工作。
3.5、財務科長職責
負責財務、材料、成本核算工作。宏觀控制資金適用,及時向領導提供經濟信息,安排要款計劃;掌握每個工程項目的材料使用情況,保證材料有計劃供應,確保工程施工;嚴格把好材料價格和質量關,健全各種報批手續,合理支付材料款,算好經濟帳;負責把好成本核算關。
3.6、預算科長職責
精通所在地的取費標準、各種材料費用;監督預算員、定額員的平時工作,防止漏項錯算,隨時注意圖紙變更,提供經濟信息;督促各項目做好預決算工作;組織做好招投標報價和預決算的審核工作,以臺帳形式妥善保管好合同書。
3.7、施工質量科長職責
全面掌握各項目的施工質量動態,指導與督促各項目部按公司的要求做好每一分部、分項工程施工進度及質量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對施工質量進行檢查、評分并組織好每月的評比工作;及時處理各項目施工技術和質量問題,對各項目上出現的各種違章操作有權處置。
3.8、安全科長職責
負責公司的全面安全工作,經常性的指導各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對各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安全設施等進行檢查、評分,組織好對各項目部每月的安全生產評比工作;負責公司所有特殊、少數工種的培訓、取證、換證工作。
3.9、項目經理職責
執行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指標;負責項目工程全面工作,召開每周生產會議及每月職工大會;參與簽訂各類合同,并且確保合同的兌現;監督制訂好工程的年計劃、月計劃,抓好工程要款工作。
3.10、項目副經理職責
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協助項目經理工作,經理不在時負責全面工作。每天必須召開干部碰頭會,解決實際生產問題,認真落實監督月計劃的工作,做好各個工種勞力、材料調配工作,對機械、料具的使用及執行定額用工情況。做好考勤審批工作。
3.11、技術負責人職責
負責編制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和質量計劃,編制分部分項施工方案。參加圖紙會審,提出整改措施;組織學習新技術、新規范等;在施工前及時做好各道工序的技術交底工作;辦理好圖紙更改記錄和簽證手續;對項目上出現的各種違章操作有權處置,對已造成問題的有權提出整改和返工指令。
3.12、施工員職責
具體安排項目工程的現場施工;嚴格實行各工種各班組大樣圖施工,做好書面技術交底;編制并下達施工作業計劃任
務書,督促作業組長的各項工作;組織制訂好各項生產計劃并切實實施;詳細記錄施工實施情況,保證圖紙與現場施工一致。
3.13、質量員職責
嚴格按國家的工程質量驗收規范標準去檢驗質量;隨時辦理職工的施工質量簽字手續,組織學習新規范、新標準,組織好工程質量的驗收和評比工作,作為每月評分考核依據;深入現場抓好質量通病
的防止工作;對項目上出現的各種違章操作有權處置,對已造成問題的有權提出整改和返工指令,并有權對不服從的工長進行罰款。
3.14、安全員職責
必須經常有計劃地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時作出所有員工和班組的安全獎罰,隨時查找安全隱患,制止一切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在各項施工工作前做好安全技術書面交底工作,記錄好安全資料,參與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整改措施工作。
3.15、工長職責
配合項目領導制訂好生產計劃,堅決實施月計劃、周計劃;無條件接受技術、質量、安全等人員對施工過程交底及管理,并迅速組織落實到各班組;對本工種的產品質量負有直接責任,嚴格做好自檢、交接檢工作,認真履行工序交接檢查手續;抓好本工種的施工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各個班組的勞力、技術、定額任務;對職工的出勤工時、評分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合理;協調配合好其它工種,顧全大局不搞本位主義。
3.16、預算員職責
熟悉掌握當地的各種取費標準,參與項目的合同制訂,協助項目經理搞清楚各項合同條款,隨時了解圖紙變更情況,提供每月的材料計劃包括材料分析,分毫不漏地做好預決算,如果有疑問之處寧多勿少。
3.17、定額員職責
按公司制訂的用工管理制度,及時準確編制工程定額用工預算,編制月用工計劃,每日下達和結算人工工時定額,每月底匯總職工考勤和工時定額并上報公司總部。
3.18、資料員職責
嚴格按照國家各種驗收規范和資料要求做好技術資料,進行收集、分類、編目、歸檔和轉發工作,并對檢驗和試驗狀態作好標識工作。整理好竣工資料,竣工時必須完整地交一份總部存檔。
3.19、試驗員職責
嚴格按照國家規范要求做好進場的各種復試材料的取樣送檢和施工中各種過程試驗工作。對工程施工中試塊制作必須同澆筑標號一致,不得弄虛作假,并且跟班做好試塊和監督各種配合比的計量,與試驗單位保持密切聯系。
3.20、放線員職責
認真按照國家規定的驗收規范去施工放線,要根據項目施工計劃的時間去穿插放線,不影響正常施工,不拖半點工程后腿。一絲不茍地控制軸線移位、標高位置,做到跟班監督好班組工人的施工作業。
3.21、采購員職責
嚴格按照領導批示的購貨計劃單和財務管理制度去采購材料,必須重視商品質量,不買偽劣質次及“三無”產品,及時提供材料產品質量證明。隨時掌握市場行情,力求市場最優產品和最低價格。遵守材料采購的報支手續。
3.22、材料會計職責
嚴格按照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去做好本職工作。把好材料價格、數量、質量關;負責對甲供、地材、料具、采購、倉庫保管員的調查、輔導、考核、監督工作;每月及時負責對清甲方和內部的材料帳;不挪用公款;控制高額借款;合理支付材料款;加強成本核算,積極主動要款。平時確保工程項目的資金使用,并及時為成本考核提供精確的材料數據。
3.23、收料、監料員職責
嚴格執行材料制度,保證材料質量,善于處理好緊缺材料儲備使用以及節約材料的調運。甲供材料領取必須有計劃單和工廠解貨單、材料說明書和合格證。地材要根據工地實際需要收料,堅持車車丈量,不搞目測,三大料具進出手續完備,數量要準確,報表要及時。
3.24、倉庫保管員職責
嚴格做好進場/庫物資的驗收、保管、發放工作,完備進出手續,做好進場/庫物資的正確標識和記錄工作,嚴格執行限額領料制度,做到進料有憑證,發料有計劃,樣樣以舊換新,帳物相符。
3.25、鋼筋翻樣職責
嚴格按照圖紙和國家的規范要求以及工程實際需要進行翻樣,不得浪費,隨時收集新規定、新規范,如有變更或疑難之處必須在辦回簽證手續或在技術與有關部門書面聯系好后,方可進行翻樣,嚴禁私自調節鋼筋型號,單位工程翻樣完后,必須完整地交一份給預算。
3.26、機具負責人職責
熟悉公司內所有機械設備的性能情況并進行編號,根據各個工程項目的實際需要,合理安排調度使用,制訂保養維修計劃以及機操工制度,進行規范管理。組織機操工的培訓學習和取證換證工作。
4、管理處罰制度
管理人員不論職務高低、權力大小,都是職工的公仆,是公司制度的模范執行者,應該清正廉潔、辦事公正、顧全大局、全心全意為企業著想。不允許抵制規章制度各行其是,更不允許分裂、削弱公司利益。為此,對于妨礙公司利益的管理人員采取如下措施:
4.1、華鼎公司是一個獨立的法人企業,與鎮政府是被領導和領導的行政關系,但在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和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上是具有一切自主權利的。不管是誰離開了公司,已和本公司不存在任何關系。所以本公司人員,利用集體給他的方便,以集體的名義,花集體的資金幫助別人承攬工程項目后,都必須承擔任職期間集體花費的所有業務費用和其他支出(包括工資)。
4.2、以集體名譽、以集體汽車、花集體資金去辦個人私事的,經舉報查實后其全部費用皆由個人承擔,并每次給予罰款200元。
4.3、在公司內拉幫結派,推薦一些腐敗墮落分子、社會地痞流氓分子進入工地的,一律勸其回去,并且對介紹人至少罰款200元。
4.4、利用職權,安插親戚朋友中那些年老體弱、患有慢性病的人進入公司當非生產人員的,一律不予承認并勸其離開工地,待遇按6分工處理,介紹人還要承擔200元路費。
4.5、在工作范圍內,個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都要賠償。屬于客觀原因造成的,賠償直接經濟損失的5。屬于主觀原因造成的,賠償直接經濟損失的10~25。屬于嚴重瀆職原因造成的,賠償直接經濟損失的30~50。
4.6、在工作中利用職務之便,和他人合伙做生意,或者由其家屬出面做生意的,公司堅決予以阻止。要和公司業務往來,必須由總經理同意。
4.7、利用職權和業務關系,把公司的大型設備三大料具借給他人,并假托關系戶不收租金,損害公司利益中飽私囊,一經查出,一律加倍處罰。
4.8、對于宗派思想嚴重,不以大局為重,隨意拉人推人的,處予100元以上的罰款。如果是私自提拔干部,罰款500元,提一名保衛、炊事、電工等少數工種罰款300元,并且被提人員一律辭退。長期隱瞞不報,日工資按15-30元。
4.9、把工地材料送給有關單位和個人,事先要征得領導同意。1000元以內項目經理作主,1000元以上必須有總經理同意。如果擅自送給他人,則按價賠償。如果以送人名義偷運回去,則按雙倍罰款。還有一些人,騙得領導同意后,用工地材料調換貨物,再偷運回去,給予雙倍罰款。
4.10、利益自己職務之便,購買關系戶廉價物資,必須支付運輸費、交納市場差價。
4.11、嚴格遵守上下班、開會制度。上班和開會遲到早退5分鐘,給予罰款20元;遲到早退30分鐘扣除半天出勤;不上班又不參加會議,扣除全天出勤。特殊情況事先請假。
4.12、值班人員不允許坐辦公室、宿舍里聊天,必須認真負責的在現場檢查指導解決問題,發現不在工作崗位去睡覺玩耍的,取消當日出勤,嚴重失職的按損失費30賠償。
4.13、管理人員的出勤,一律由總部指定人員負責記載,必須實事求是,出勤表公開,項目經理簽字。發現多記、誤記、漏記,每次給予記載人300元罰款。
4.14、班組長負責記錄本小組所屬職工當天的出勤情況,在晚飯前報至工長處。記錄必須詳細具體,弄虛作假者,取消當日獎分,并罰款100元。
4.15、工長負責考核各個小組和職工,并將每天發生的質量問題和施工進度情況作詳細記錄,并將獎罰及時公布于眾。每周末上報本周考勤情況至項目部,弄虛作假、執行不徹底者,責任人罰款100元。
4.16、班組評分要一視同仁,實事求是,如發現弄虛作假者扣責任人100元并降級使用。
4.17、嚴禁打擊報復,敗壞干部隊伍作風,造成嚴重影響的,堅決給予降級或罰款300元以上處分。
4.18、為人處事必須公正,待人實事求是,嚴格按照規章制度,發現隨意獎罰職工,大大超出規定部分或者罰5元、10元來應付,處罰人也要罰款100元。
4.19、管理人員或家屬來工地另開伙食的,必須全部去市場購買,不準在食堂里回生菜、食油,發現一次罰100元。
4.20、管理人員受賄索賄,全部沒收歸公司,并罰款3倍。2014元以上的,降級處理;數額較大的一律開除出工地。情節嚴重的報上級檢察機關處理。
4.21、管理人員要立場堅定,敢作敢為,遇到破壞搗亂、造謠惑眾、貪污盜竊,都要挺身而出、檢舉揭發。不應該畏縮不前、聽之任之,特別是那些不明是非,包庇袒護壞人壞事的,堅決給予處罰。
4.22、項目經理,必須服從總部的人事、設備、材料、車輛、料具的調動。不服從一次,給予500元的處罰;第二次給予1000元的處罰;三次以上給予降級處分,嚴重者開除。
5、費用報銷制度
5.1、每次業務招待費:總經理不限,副總經理1500元以內,項目經理1000元以內,各項目部主要管理人員500元以內,特殊情況請示總經理同意。
5.2、在食堂招待客人,有關領導控制在200元以內,招待一般人員控制在100元以內。
5.3、各項目部工程交際用煙,每月按所在工地職工每人2元計算。
5.4、逢時過節需要拜訪的合作單位,都得事先請示總經理,否則所發生費用不予報支。
5.5、各項目部正副項目經理、各科室科長、采購員,從2023年元月起開始每月報銷市內電話費,長途費及ip電話費不報。市內電話費按報銷金額暫記個人帳戶,次年1月份匯總后根據各項目的工程量、業務量把超支部份由財務轉個人借款。
5.6、五大員以上管理人員報銷bp機服務費,凡報銷電話費者不再報銷bp機服務費。
5.7、干部職工年內總出勤180天以上者,進京及年終回家差旅費按包干使用發放;三個月以上者不滿180天者發放單趟路費;中途招收職工離返京,差旅費另行處理。
5.8、一般管理人員出差差旅費,火車報硬座,飛機票不報,住宿費每夜100元以內;項目經理、科長以上人員報支火車硬席,乘飛機與小車須征得總經理同意,住宿費200元以內。
5.9、管理人員經領導同意中途探親差旅費每年12月份報支。項目經理1500元/年;其他管理人員出勤180天以上者允許報支,報銷額度不超過400元。喪事差旅費報支對象:指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岳父母、祖父母,其余一律不報。
5.10、干部職工市內出差一律乘坐公交車,辦證、外出開會、去醫院照顧病人等,無特殊情況出租車一律不報。
5.11、采購人員每年車貼300元,差旅費每月按100元包干使用。材料會計外出一律乘坐市內公交車,予以按實報支;去甲方領用支票或來總部領取支票、生活費所乘坐的出租車車費按單趟計算,每月月末報銷。
5.12、項目經理、科長以上管理人員報支差旅費,暫記個人帳戶,年終根據需要而定,不符合報支部分轉個人借款。預算員等招投標乘出租車由科長嚴格把關按招投標項目及時報支,其它業務活動,一律報公交車票。
5.13、新項目的臨設,一般按原來的常規搭設。辦公室、接待室裝飾及高檔辦公桌椅的購置,必須征得總經理同意,否則不予報支;項目正副經理、技術負責人、施工員、預算負責人、材料會計為單人宿舍,其他人員一律集體宿舍。
5.14、各項目部因材料搬運、職工調動工地使用臺班,應由項目經理、施工員簽字,任何管理人員凡利用職務之便去辦私事的,舉報查實后將全部費用記入個從帳戶,并給予每次罰款200元。
6、施工技術制度
6.1、開工前,技術負責人必須按照國家規范要求、特殊施工條件、新工藝等,組織做施工組織設計以及施工方案,保證達到規定要求,讓建設方、總包方滿意。如果施工組織設計達不到要求而影響工程的,給予責任人罰款200元。
6.2、每項工程開工施工員都要組織編制符合合同要求的施工形象進度總計劃、月計劃、周計劃,并在計劃中詳細標明部位、工作內容、工程量、完成時間,勞動力曲線表,編制人、審批人,缺一項處罰責任人100元。
6.3、施工技術員(指各類技術員)要領會圖紙的設計意圖,明確技術要求,發現設計中存在的差錯,要迅速提出意見,避免質量事故發生,如果由此引起經濟損失和質量事故,罰責任人不低于200元。
6.4、施工單位無權修改施工圖,如有大的疑難之處,只有通過建設(監理)單位向設計單位提出進行修改后根據設計單位的洽商委托書和相關簽證進行施工,如擅自修改,由責任人負全部責任,并罰款200元。
6.5、嚴密的按照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制定項目施工方案,著重于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分部分項施工方案的編制與實施。技術負責人必須組織相關技術人員把這項工作干在施工前頭,如拖延時間按長短予以處罰。
6.6、施工技術員要進行層層交底,保證技術措施的落實,保證技術工作按標準和要求進行交底缺少一次技術交底罰責任人100元。
6.7、施工技術員、質量員要對材料設備進行檢驗,保證項目使用的材料、構件、設備和零配件符合要求,進而保證工程質量,如出現材料質量問題而影響工程質量,則責任人與材料員一樣處罰
損失部分的30。
6.8、施工技術員、質量員要制定工程質量檢查驗收制度,加強施工質量的控制,避免質量差錯,為工程積累技術資料和檔案和為質量等級評定提供數據情況。
6.9、工程項目放線中出現了嚴重的軸線移位、水平標高不正確,給予放線員每次每點罰款100元。
6.10、技術負責人負責工程資料及竣工資料的檢查和督促,有關人員調換工地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直到工程竣工時完整的交給總部,如有遺失,罰責任人500元。
6.11、凡是各工種報驗、試塊試驗、工程驗收,所有責任人員一定要在各自的范圍內做好對外交涉工作,驗收不了而影響工程的,拖半天罰責任人200元,拖一天罰500元。試驗、化驗不合格,罰責任人200元、500元或1000元不等,重大損失給予開除并追究責任。
6.12、試驗員應認真做好砼試塊、砂漿試塊、鋼筋焊接試驗,原材料復試等技術資料,資料員負責收集好各種工程技術資料,如有遺失罰責任人500元。
6.13、技術負責人要認真復核工程結算,將漏算、錯算的工程量提供給預算員。
6.14、技術負責人要及時進行工程變更簽證。如果甲方拖著不辦,要理直氣壯直到努力簽到為止,如放棄不簽或隔年不簽,每次按200元處罰。
6.15、施工過程中,對于甲乙雙方所有來往函件都要有雙方簽收單,并要編號登記,建好臺帳,該回復的要及時回復,沒有回復的一次罰責任人100元。重要的要有項目經理、公司經理把關簽字。
6.16、安裝隊的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在接到施工圖紙后,必須提供一份施工翻樣,一個月內拿不出的罰款500元。
7、安全管理制度
7.1、安全員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做好三級教育和安全宣傳工作,并在每項新工作前,做好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書面交底,缺少一次罰100元。弄虛作假、代簽字罰200元。
7.2、及時記錄安全資料,做好各類安全事故的調查和整改工作。無安全事故抽查報告和整改措施的,對安全員給予每次罰款100元。發生10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都要用書面形式報總部辦公室,隱瞞不報的每次罰項目經理、安全員各200元。對安全事故的處理必須采取“三不放過”的原則。
7.3、對于體檢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痢病及傳染病的職工,必須勸其回家,如繼續留用,由項目經理、安全員承擔一切責任。
7.4、施工過程中凡上下交叉作業,中間必須設有安全隔離措施,并做好書面安全交底工作。如果沒有安全隔離措施,安全員有權禁止下方人員施工,不聽勸阻者給予100元罰款。沒有書面安全交底的,給予安全員200元罰款。
7.5、遇到六級以上大風、大霧、大雪、沙塵、沙暴等惡劣天氣,安全員要迅速通知,禁止塔吊起重作業和高空作業。如因安全員失職釀成安全事故,將給予安全員1000員以上的罰款。
7.6、夜間施工和暗室施工,應該設置照明設備,密封或有毒場所須設置通風設備,地下室及樓梯口必須是低壓電,樓梯口、坑井洞口沒有照明和防護的,每次罰安全員100元。
7.7、在建工程的樓梯口、電梯口、電梯井內、預留洞口、管道井內、通道口內、井架口內必須用圍欄、蓋板防護或用二層優質安全網防護,缺少一處罰安全員100元。
7.8、施工現場危險區必須懸掛“危險”或者“禁止通行”的標志,夜間要懸掛警示燈,非正常使用的樓梯口必須封行,缺少一處罰安全員100元。
7.9、工地上架設電線電路,安裝機械設備、存放易燃易爆品,要完全符合有關安全規定,安全員必須到現場親自把關,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定罰安全員100元。
7.10、安全員要對塔吊、起重設備的保險裝置、超重限位裝置作定期檢查。嚴禁帶病運轉、維修中運轉及超負荷作業。安全員對違規操作不加制止的,給予200元罰款。
7.11、信號工必須在物料起吊時進行現場指揮。如人不在現場遙控指揮,給予200元罰款。信號工指揮失誤損壞物品由信號工全額賠償,由他人替代指揮或超重吊裝的立即開除。所吊物品必須放置整齊。
7.12、工地上裝拆大型機械,必須由持證專業人員裝拆,如果違章作業,每次罰機具負責人和安全員各500元。
7.13、施工機械應定期保養上油,防護裝置齊全且運轉正常,操作規程懸掛醒目,缺少一項罰安全員和機具負責人100元。
7.14、各項目部要建立內部每周安全檢查制度,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對各工種安全工作進行獎罰,及時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和整改落實監督工作。安全員負責辦理少數工種上崗證,如經上級部門檢查出缺一個上崗證罰責任人100元。
7.15、工程項目出現安全死亡事故,項目經理罰款1000元,安全員與直接責任者2014元罰款,所在工種工長1000元。
7.16、項目部要加強安全輔導、培訓教育和檢查的力度,每半個月用半天、一周用1小時為安全活動時間。同時,公司要進一步加大安全檢查力度,要成立安檢組對項目上的機械設備、防護設施、安全技術方案和交底進行定期檢查,力爭消除事故隱患。
8、質量管理制度
8.1、在項目部各個班組中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工長、組長都是兼職質量員,分項分部進行質量跟蹤檢查,確保工程質量目標。
8.2、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范和驗收標準、合同規定、內部品牌工程驗收標準去驗收,對整個施工過程進行全面控制,確保工程質量目標的實現,造成返工的由質量員承擔責任。
8.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和材料供貨合同要求,對項目進場材料按樣品嚴格把關,確保工程所用材料的質量。如果由于材料原因造成的質量事故,質量員要與材料部門人員同樣處罰。
8.4、質量員負責落實品牌工程的實施工作。要對項目職工每月進行系統的質量意識教育、質量技術交底,抓好質量通病的防治工作,加強施工質量的預控,開展技術訓練和崗位培訓工作。不去實施的每次罰100元。
8.5、質量員要做好工程驗收、報驗工作。在工序施工交接時,質量員要組織交接雙方認真進行交接檢查,驗收合格簽字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8.6、質量員對沒有自檢、交接檢記錄或者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分項工程,可拒絕進行檢驗,并有權給予責任人50—200元的罰款。
8.7、質量員具有質量否決權,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班組或工種,質量員有權責令其整改、返工乃至停工,出現質量事故及時向總部通報,對隱瞞質量事故不及時上報的,對質量員給予200元以上的罰款。
8.8、工長在施工過程中,應對自己施工的部位按設計要求、施工規范、技術交底和分項工程質量評定標準進行自檢,符合要求后,填寫自檢記錄。搞形式主義或弄虛作假的,給予工長每次100元的罰款。
8.9、質量員要和技術員一起做好各工種之間的協調工作及新工藝、新技術的推廣工作。
8.10、工程項目發生返工、跑模、砼塌方、軸線位移、標高誤差、大面積空鼓等,視責任大小,給予責任人100元以上的罰款。
8.11、質量員要系統積累質量方面的各項原始資料。職能部門對各項目的質量檢查到各工種為止,所以項目對各工種、班組都要有質量評定考核,月底將質量報表送總部質量科。
8.12、實行“三檢”和施工任務單制度是提高施工質量和生產率的重要環節,各項目部要嚴格控制,對執行不力或弄虛作假、搞形式主義的,發現一次罰責任人100元。
8.13、項目經理、施工員必須支持質量員的全面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質量員在過程控制中對質量高標準的實施。
9、預算管理制度
9.1、預算員原則上根據各個項目的計算規則、取費標準和合同要求去編制預決算,既要符合建設方、總包方的要求,又要按公司的規定執行。
9.2、預算員要對有關數據嚴格保密。
9.3、每個預算員離開公司或項目前,必須把所在項目的施工圖預算、工程量和計算式完整無缺的交一份總部,交不出罰款1000元。
9.4、對于漏算、錯算的,按其經濟額度的5賠償。
9.5、預算員為項目計算工作量要精確,分項工程的成本制造數要精確;提交下月的材料使用計劃單如不精確的、拿不出的每次罰款100元。
9.6、定額員每月做好定額用工分析、材料使用分析,做不到的每次罰款100元。
9.7、項目預算員必須建立本項目的臺帳檔案。如簽證變更、合同協議、各類報表、成本考核,分層分項工程量計算書、預決算書等,做不到的每項罰款100元。
9.8、預算員、定額員一接手自己負責的項目后,應在一個月內編制一份完整的概算書、施工預算(除大型工程外),交預算科審核、存檔。
9.9、預算員積極配合鋼筋工長做好鋼筋翻樣工作,在主體工程結束時,進行預算量、鋼筋翻樣量以及實際使用量的對比工作,由預算員交一份總部,交不出罰款200元。
9.10、預算員、定額員要掌握當地的定額及取費標準,認真熟悉合同條款,積極與施工技術配合,及時地辦理簽證變更手續。
9.11、上報甲方的形象進度報表,要在甲方規定時間提前2~3天上報,并及時和甲方核對好形象進度支付款,確保工程款的回收,做不到每次罰款200元。
9.12、新開工的項目預算員要編制好一份完整的臨時設施結算書,指令材料部門將臨設材料與工程材料分開計帳,便于工程成本考核。
9.13、在投標報價過程中不得借口其他原因不參加投標,或者提前回工地,參與投標者必須自始自終,按時完成報價任務,不得漏算,如果影響工程中標的罰款責任人1000元。
9.14、對于竣工項目,竣工后必須及時辦理完結算,不得有任何借口拖延結算,一旦發現將給予處罰200~1000元。
9.15、定額員要不折不扣的按照公司規定的內部預算,及時、正確核算好各工種的計劃用工和實際用工,把誤差原因及計算交總部核準,多算工時每次罰100元。
9.16、定額員及時為所在項目做一份施工總定額預算,讓施工人員提前知道定額工時,一般情況規定在開工后第一個月內拿出來,拖延10天罰200元,拖延20天罰500元。
9.17、超出預算指導(請關注好 范 文 網:www.haoword.com)價的材料,要向甲方辦理簽證手續,不去辦理者,每次每項材料罰款200元。
9.18、預算員要審核所在項目分包預結算書,并報總部預算科復核。嚴禁預算員為分包方編制結算書,一旦發現給予處罰2014~5000元,并追究責任。
9.19、分包項目根據合同要求,凡是與本公司發生水電、機械運輸、臨設、周轉材料和修補等費用的必須詳細制訂好配合服務協議書。發現不制訂合同手續的,預算員罰1000元。
9.20、所有甲方轉來的甲供材料和萬元以上的自購材料,以及認價材料,由預算員嚴格把關簽字。預防超出預算價、合同價,預防弄虛作假,做不到的每張料表罰100元。
9.21、預算員對內外提供材料數量、規格、型號計劃的同時,必須提供預算價。
9.22、預算員在編制工程預算、工程量等報表中,如發現在數量上弄虛作假者罰責任人200元。
9.23、公司經營科必須負責招投標和核算。一是審核各項目的定額用工;二是做好新項目工程招投標工作;三是每月不少于一次對各項目預算員、定額員進行檢查、考核工作。
9.24、項目預算員必須每月25日報公司預算科月完成工作量報表,公司預算科審核匯總后30日以前報公司總經理、財務科,如遲報或計算不精確每次罰200元。
9.25、預算員必須持證上崗,每年進行二次預算員知識考試,一次考試不及格進行補考,補考不及格自動下崗。考核成績將作為年終評分依據。
10、財務管理制度
10.1、嚴格遵守國家的財務法規,財政紀律,方針政策和企業管理制度。
10.2、遵守公司財務制度,嚴守財務機密,不得隨意泄密,泄密者給予1000元罰款,嚴重者開除。
10.3、對每月發生的經濟業務要及時結帳、記帳,做到帳證、帳表、賬物、帳款相符。
10.4、總帳會計必須每月一次同建設方、總包方和協作單位結清所有材料、資金往來帳,防止串戶,不要影響要款,如耽誤要款,每次罰300元。注意保管好原始帳本。
10.5、輔助會計要月月對清職工往來帳,防止串戶,如出現漏帳,其全數金額由輔助會計自己賠償。
10.6、公司只設一本總帳,項目部不再設立分帳,所有票據均有總經理一支筆審批報支,其余任何人簽字僅作證明,證明人不能在審批欄簽字。職工借款由各項目部經理審批簽字,500元以上借款征得總經理同意。
10.7、財務會計要重點抓好要款,隨時掌握正確的經濟收入情況,材料費支出、應收工程款數據,及時的按合同規定回收工程款,確保公司正常運轉。
10.8、財務人員要記好帳、管好錢、用好錢,資金金額控制在一定范圍內,不允許長期巨款宕帳。職工借款控制在200元內,管理人員控制在500元內,一年中不得超過三次,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批準。如借款超支造成集體損失,由審批人賠償。
10.9、對于所有分包工程款只能先付70,其余部分要由總經理同意后才能付款。如果未按規定擅自付出分包工程款,造成損失由付款人和準付人賠償20。
10.10、材料會計要認真嚴格把好材料進出、材料積存和材料消耗關。因資金緊缺,對材料已驗收入庫但貨款未付的,應根據收料單、合同或協議,分單位、分類別每月30日報財務科。如果材料進出帳不符,每次罰款200元;材料積存不報而繼續采購的,發現一次罰200元,并追究責任。
10.11、材料會計每月匯總干部職工出勤、獎分,包括職工工傷出勤并張榜公布。
10.12、財務上對于交來的各種內部罰款,有關分攤費、擔保金、賠償費和其它應扣款,都得一筆不漏地扣除歸戶,如發現遺漏由記帳人賠償。
10.13、成本考核會計,每月必須及時做好低成本考核,數據要正確,數據不正確罰100元,不按要求弄虛作假者罰款200元。
10.14、工地廢鋼筋收入及其他收入,一律交公司財務入帳。各項目部不準以任何借口用轉帳支票套取現金,一經發現罰責任人1000元并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10.15、財務上要對有關人員的備用金及時提供,保證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但是領用者應該及時結帳,如果發現三個月不結帳,罰領款數額的10。
10.16、從2023年元月以后各項目部必須把電纜、電線和固定資產一樣編號列入臺帳。還有臨設用材中,50元至200元的低值易耗品也要列入名細并加強管理。
10.17、干部職工領藥品,一律記帳到戶,醫藥費包使用,每天按0.5元計算。工傷人員去醫院治療,除住院外,醫院配藥的處方一律帶回工地并由公司醫生給予配藥。
10.18、材料付款由項目經理、技術、質量、材料、預算、倉庫分別簽字。分包工程付款由項目經理、施工員、質量、安全、預算、公司經理簽字,違反制度未簽字付款的,罰責任人1000元并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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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建筑企業管理制度前言
企
業
管
理
制
度
(試行本)
江蘇南通三建華鼎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二○○二年元月
前言
江蘇南通三建華鼎建筑集團公司,作為一個新興的現代建筑企業,經過歷年的發展,企業隊伍不斷壯大,要適應日新月異的建筑業發展形勢和競爭激烈的建筑市場,原有的一些管理制度已不能滿足企業現代和將來發展的要求。
隨著我國加入wto及北京申奧成功給建筑業帶來的巨大市場機遇,迫切需要我們制訂一套能適應新形勢且符合廣大職工利益及企業發展要求的規范具體、具可操作性的嚴格合理的企業管理制度,使它能夠在企業發展中起到強大的促進作用,進一步增強企業的凝聚力、戰斗力,并更大地激發廣大干部職工工作積極性、創造性,促進企業健康有序的發展。
本制度第一章介紹了從公司精神風貌、工作作風等全方面地向管理人員提出的原則性要求;第二章是企業生存的根本、是公司前進的燈塔、是集團發展的秘決;
第三章是個人工作的內容;第四、五章需要全體人員對照學習;第六至十五章是針對性內容,需要各職能部門認真貫徹執行的。
希望全體管理人員認真對照學習本管理制度,并且作為今后工作的實施準則,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違背抵制。大家應正確面對各種獎罰,擺正個人與企業的關系,以個人利益服從公司利益為原則,確立先公后己的指導思想,不折不扣、義不容辭去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大家應當懂得:只有公司興旺發達,才會有廣大干部職工豐厚的回報。最后希望大家對其中的不妥之處積極批評指正。
江蘇南通三建華鼎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二○○二年元月
第三篇:建筑企業分公司管理制度
建筑企業分公司管理制度
外地分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條分公司的設立
1、申辦分公司要具備的以下條件:
(1)必須設立固定的工作辦公場所。
(2)必須選好有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懂工程建設管理,具有良好從業素質的人員擔當分公司負責人。
(3)必須設有專(兼)職財務人員。
(4)分公司必須配備能開展監理工作的監理隊伍。最低配備標準為1個總監,2個專業監理工程師,2個專業監理員。分公司為監理人員辦理養老保險與總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包括注冊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員)。
2、分公司的審批
(1)分公司具備以上條件后,由總公司派員進行實地審核,上報總公司批準。
(2)分公司的設立,需經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決定,股東大會討論批準。
(3)凡在紹興地區(除紹興縣及紹興市區外)內設立分公司一律以市、縣為分公司區域范圍,其他地區一律以地級市為區域范圍,一個區域內只設立一家分公司,且同一區域內的工程,結算口徑也一律相同。并按公司規定交納承包保證金和用印保證金。
(4)分公司自行負責分公司的注冊備案等工作,總公司負責提供注冊備案所需的相關資料。
第二條分公司的管理
1、分公司要在總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開展監理業務。
2、總公司給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須繳納用印押金,以督促分公司對印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類章,否則總公司處以5000-50000元的嚴厲處罰或撤消分公司的經營權。
3、分公司承擔承包期間發生的全部經營成本,包括:開辦費、交易席位費、工程項目監理費開支、所有稅費、分公司日常開支和上繳總公司的管理費,以及分公司經營有關而發生的等所有費用。
4、分公司所承接項目監理費發票和稅金統一在總公司所在地開具和交納。
5、分公司在承攬監理項目時,必須自己組織監理隊伍,總監應由總公司進行資格確認和授權,如臨時需要借用總公司人員,必須征得總公司同意,并按公司規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費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內部人員自行協商,否則總公司可隨時撤消分公司資格或給予嚴厲的經濟處罰。
6、總公司提供公司資質證書、人員上崗證件、執照以及其他的相關資信資料,以便分公司用以辦理注冊備案及投標過程中使用,借用期限為2個星期,最多1個月。借用公司人員上崗證件收取一定費用。
7、分公司在承攬監理業務時,招投標項目由分公司自行組織編制投標文件,并以總公司的名義參加投標,不得以分公司名義簽訂監理服務合同,訂立合同必須蓋公司的合同專用章。招投標工程如需總公司編制投標文件,總公司將收取標書編制費。
8、總公司對分公司的工作質量考核按總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執行。因出現的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用工經濟糾紛賠償,由分公司承擔,如給總公司造成重大影響的,總公司將撤銷分公司的經營權。分公司借用總公司人員組成的項目監理部,不論何種原因受到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或行政處罰,除按總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對分公司及項目監理部進行處罰外,分公司還應對相關借用人員個人進行經濟補償。
9、分公司在每月15日前以書面形式向總公司匯報分公司上月的工作情況,包括所監理項目的工作進展情況和財務報表。外地可用傳真、電子郵件和總公司網站等形式上報總公司。
10、分公司要遵紀守法,按章納稅,要按照總公司的規定,根據分公司監理費收入按比例及時向總公司上繳管理費,分公司年產值達不到承包目標的,總公司可隨時取消分公司經營權。
11、分公司以總公司名義承接業務,所承接項目監理費必須進入總公司財務,憑總公司發票收取監理費。嚴禁私自收取監理費,如發現私自收款的,查實后按10倍罰款,罰款金額歸總公司所有。
12、分公司已簽訂的監理合同,在合同規定付款日期或工程結束前總公司財務賬上未有體現該工程監理費收取情況記載的,總公司有權按規定向分公司收取該工程的管理費。
第三條項目監理部管理制度可參照執行。
第四篇:建筑施工企業管理制度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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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術人員質量責任制度
1. 現場施工技術人員應認真熟悉本管段所負責的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的圖紙,根據
施工進展情況隨時服務施工,做好技術指導。
2. 施工技術人員英掌握現行技術規范及標準,以圖紙、規范、標準為依據及時處理指導現
場施工,杜絕返工浪費現象。
3. 現場技術人員應服從工區領導和分配,客戶鉆研本職工作,想為工程所想,急為工程所
急,一心為工作,管好自己所分管的施工任務。
4. 現場技術人員在分管的施工范圍內的所有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工程,因技術與設計、
規范、標準不符出現的問題,應由分管的技術人員負全責。
5. 現場技術人員在分管的施工單位內的在施工人員沒有按要求進行的也應承擔主要責任,
在處罰施工人員的同時,分管技術人員也同樣接受處罰。
6. 現場技術人員在分管內的工程資料同時隨工程進展情況技術填寫,杜絕弄虛作假,一旦
發現應接受處罰。
7. 現場技術人員在分管區域內連續倆次以上,因指導或責任心不強造成的工作失誤,應嚴
肅處理或待崗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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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環保工作必須嚴格按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及設計要求進行。
2. 在施工過程中,必須貫徹“預防為主,保護優先,施工和保護并重”的原則,將對施工
引起對環境的干擾、破壞降低到最低限度。
3. 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堅持將“三同時”(設計、施工、投入使用),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參
建全體員工的環境保護意識,樹立施工管理形象促進經濟和社會效益的共同提高。
4. 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控制紅線外的植被、林木的損壞,確保環境的本來面貌不受影響,
嚴格執行環境保護獎罰細則,實行環保一票否決權,獎先罰后,進行對個人嚴格考核。
施工現場夜班值班制度
1. 施工隊領導、部門負責人,根據各單位施工工序難易程度,必須進行輪流值班。
2. 值班人員的主要職責,負責夜間施工協調、監督,施工過程控制,檢查施工過程安全防
護、質量控制,杜絕違規施工行為。
3. 對高、難、尖、工序復雜,主要影響工程質量、人身安全的工程,必須晝夜值班。
4. 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值班記錄,記錄內容要真實,嚴禁值班人員漏值,或不值。
5. 項目部定期、不定期對施工現場值班情況進行抽查,發現無值班人員,或新聞值班人員
對現場掌握不清、了解不細的單位,按管理辦法有關條款進行處理。
6. 所有施工值班的單位按要求上報人員值班表,如有變化當日通知項目部調度,便于抽查
是不便于工作。
第五篇:建筑企業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8、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隨著現代化生產的發展要求,施工企業的設備、機具更新改造進一步加快,機具的數量也相應的增加,為此建立施工機具和大型機械使用維護保養和管理制度就更加突出,使用維修和保養。
8.1設備和機具使用前,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熟練操作規程,了解設備的原理專人使用。材料科指派人員對機具或大型機械設備的、維修人員對設備做好日常的維修保養,并列入和日常的班前、班后的檢查和維修。
8.2機具的安全裝置嚴禁亂拆、亂裝,更不能為了方便而拆除,機具的維修應由專人維修,維修人員在維修完成后,必須進行運行操作,維修人員不得在機械設備運行中維修、保養、潤滑緊固等工作。
8.3工作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好防護用品,束緊袖口;女工發辮要挽入工作帽內,旋轉機床嚴禁戴手套操作。操作前要查機械各項部件和安全裝置,并進行運行,確認完好方可正式操作。
8.4所有作業人員必須經安全部門培訓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起重機械、起吊指揮、掛鉤作業人員、電梯駕駛等)必須按國家和省、市安全生產監察局的要求培訓和考試,取得省、市安全生產監察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后,方可上崗操作,并按歸家規定的要求和期限進行審證。嚴禁酒后作業,全體作業人員必須協同作業,服從指揮。
8.5機械使用必須貫徹“管用結合”、“人機固定”的原則,實行
定人、定機、定崗位的崗位責任制操作,并應明確各自責任,機械設備不得“帶病”運轉或超負荷作業。
8.6凡用汽油發動的機械,操作人員禁止吸煙,并不得用明火照明。
8.7起重吊裝機械應裝各種安全保險裝置,起重吊機在停工休息時應將重物卸下,不得懸在空中。,鋼絲繩的規格、強度必須符合起重機的規定要求。
8.8各種機具必須做到保護接零和安裝漏電保護器,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機械設備應實行人定機制度。
8.9 所有施工現場的機管員、機修員和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機械設備的保養規程,應按機械設備的技術性能進行操作,必須嚴格執行定期保養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的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工作。
8.10新購機械設備必須由項目部申請,工程處安全設備科審核,工程處主任審批后方可購置,新購的設備必須具有制造商的生產和經銷許可證,并附有檢驗報告和相關資料,經工程處安全設備科驗收確認后方可購進使用,并及時建立新的臺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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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爆炸物品管理部分內容與規定
1.1項目部在施工中需用爆炸物品時,應出示申請表向所在地縣、市公安局申請領取《爆炸物品購買證》,憑證向指定的供應點購買。
1.2凡使用爆炸物品的項目部,必須有一名主要領導負責此項工作。其職責:
1.2.1成立小組和機構。
1.2.2貫徹執行國家頒發的條例和公司管理規定。
1.2.3組織并領導本項目部的爆炸物品管理工作。
1.2.4組織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并檢查、督促全體職工執行。
1.2.5組織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
1.3各項目部在進行爆炸物品登記時,必須按登記本認真填寫,不得涂改、撕毀、合訂。
1.4各項目部臨時存放爆炸物品時,要選擇安全可靠的地方,單獨將炸藥和雷管分開存放,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0米。并報所在地縣、市公安局批準。不準任意存放,不準交給承包戶或個人保管。
1.5各單位必須指定專人對本單位爆炸物品進行專項保管,并將爆炸物品保管員名單報公司公安科審批同意。其職責:
1.5.1嚴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規定,堅守崗位、不酗酒、不私自找人替班,不準在庫房內會客,留宿、吸煙等。
1.5.2堅持雙把鎖、雙人管、雙本帳制度,爆炸物品堆放要符合要求,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使用電氣照明的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1.5.3對無手續或手續不全的杜絕入庫或發放,做到帳物相符。
1.6建立出入庫檢查、登記制度。收存和發放爆炸物品必須登記,做到帳目清楚,帳物相符。
1.7爆破作業必須由持有公安機關審核發放的《爆破作業證》人員擔任,其他人員嚴禁爆破作業,其職責是:
1.7.1嚴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規定,熟悉所使用的爆破器材性能及其使用方法,自覺接受安全監督和公安科檢查。
1.7.2領取爆炸物品不得超過當班用量,隨領隨用,剩余的必須當天退回倉庫,防止丟失被盜,做好退還登記記錄。
1.7.3裝炮、點炮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執行,服從統一指揮,并協助做好安全警戒工作。
1.7.4爆破作業后,要檢查爆破情況,對瞎炮采取措施,及時排除。
1.8爆破作業時,必須填寫施工安全作業票,必須有兩人簽字證明實際使用數量。
1.9爆破作業時,由安全監護人檢查指揮,其職責是:
1.9.1堅持原則,根據爆炸物品管理規定制度和操作規程行使安全監督之責。
1.9.2對爆炸物品的儲存、運輸和使用,進行檢查監督,糾正違章。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報告領導或公安機關,并通知安監部,及時消除,保證安全。
1.9.3督促爆破員按安全操作規程裝炮、放炮,監督其按制度領用、清退爆破器材,做到不多領、不少退、不私自藏存。
1.9.4督促保管員按規定管好爆炸物品,嚴格制度,做到帳物兩清。
1.9.5負責組織好爆破現場的安全警戒工作。
1.9.6發現爆炸物品短少、丟失、被盜以及發生爆炸事故,應及時報告領導和公安機關,并通知公司安監部,協助追查、破案。
1.10爆破前由安全員和爆破員共同核定爆破所需爆破器材用量(不應超過當班的用量),雙方簽字并經領導批準后,由兩人領料。炸藥、導火索可同時由一人領取,雷管要另一人領取。對爆破后剩余的爆破器材,經核實后,由安全員、爆破員簽字,退回倉庫。嚴禁將剩余爆破器材隨便存放。
1.11購買爆炸物品需要運輸的,應當申請領取《爆炸物品購買證》的同時,申請領取《爆炸物品運輸證》,憑證辦理運輸。
1.12一人一次運送爆炸器材數量不得超過:
1.12.1同時搬運炸藥和起爆器材10kg;
1.12.2拆箱(袋)運搬炸藥10kg;
1.12.3背運原包裝炸藥一箱(袋);
1.12.4挑運原包裝炸藥二箱(袋)。
1.13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私拿、私用、私藏、贈送、轉讓、買賣、轉借爆破物品,嚴禁使用爆炸物品炸魚、炸獸。
1.14嚴禁在村莊邊緣、變電站附近、鐵路、公路、高壓輸電線路下放大炮。
1.15爆破員、保管員、安全員、押運員要選擇政治可靠、責任心強、身體健康、熟悉爆炸物品性能和安全常識,有一定文化的人員擔任。
1.16在施工中忽視安全,玩忽職守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造成爆炸物品大量丟失、被盜和發生重大事故的,除追究當事人責任外,還應追究項目部領導責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防火部分內容與規定
2.1防火組織機構
2.1.1公司和所屬單位均應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的防火工作,小組負責人由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擔任。公司公安科負責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2.1.2建立義務消防隊,人數不低于15%,并保證各施工隊有一名義務消防隊員。
2.1.3適時地搞好滅火演習,以提高滅火能力。
2.2防火安全教育
2.2.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消防法規的教育,學習有關防火規定。
2.2.2在施工技術交底的同時,必須交防火安全措施,防火教育要做到人人皆知,不留死角,同時還要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宣傳,提高廣大職工的防火安全意識和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2.2.3凡有參觀的人員、訪問的客人等,也應進行防火宣傳,告誡遵守防火規定和我們的規章制度。
2.3防火安全規定
2.3.1參加工程施工的所有人員嚴禁攜帶火種進入一級防火區。不準動火的地方和不準吸煙的地方決不準動火、決不準吸煙。
2.3.2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要做到定點、定人、定措施,職責明確。在山區施工人員要編成小組明確防火負責人,要明確崗位責任制,責任落實到人。
2.3.3在施工的工作面范圍內要清除和禁止存放可燃物。
2.3.4在山區、林區開挖基礎或組立桿塔,有人員工作的地方,必須配備手提式干粉滅火器或相應的滅火器材。
2.3.5進入山區、林區運輸的機動車輛,車上配備有效、靈活的滅火器。進入山區林木、雜草多的地方,可根據不同情況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防止引起火災。
2.3.6機動車輛由于天氣寒冷、熄火時間長,打不著車時,禁止用火烤。
2.3.7在山區、林區放炮開挖基礎時,必須使用電雷管,如有的地方不能使用電雷管,需使用火雷管時,必須征得有關部
門的同意,報請當地消防部門批準,并采用安全可靠的措施后方可使用。
2.3.8各單位需要用油罐臨時儲存油料的,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并且報請當地消防部門批準后,方可設立臨時油罐。
2.3.9滅火器材必須設專人保管,責任落實到人。對器材要定期保養和檢修。注意鉛封、提環不要碰壞,裝卸時不得摔碰,注意防潮保證滅火器材的有效使用。防止丟失。
2.3.10施工隊住宿點應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
第11篇 建筑企業安全生產相關管理制度集
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逐步推行現代安全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在編制各種計劃和年度計劃時,把安全工作列入頭等議事日程。根據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和要求,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數值。內容包括本公司的工傷事故頻率,死亡率和重傷率的數值及職業病危害區域的合格率,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等;
二、公司與下屬項目部和施工隊簽訂承包合同或下達工作計劃時,一并將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分解到各單位,作為公司對各單位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三、各單位在與班組或個人簽訂合同或下達任務時也應將安全目標責任制一并列入,作為考核內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凡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和超過安全生產目標值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取消當年的評先評獎資格;
五、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大的安全檢查,檢查時一并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
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與經濟責任制緊密掛勾。
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各項目部。
二、 每次例會各科室和項目部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將根據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罰款,并納入年終單位評先評優考核指標。
三、會議內容
1、由公司安全經理主持會議,宣讀當次會議的主要內容。
2、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
3、針對生產狀況,學習有關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等。
4、各科室和項目部介紹本月的安全生產情況及事故情況,每次大型活動后交流經驗。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動內容。
四、 發放有關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關文件、技術刊物、安全簡報、各類報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3:00時為安全生產例會時間。例會時間、地點如有臨時變動,由公司安全科負責提前通知。
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為使廣大員工不斷提高對安全生產重大意義的認識,增強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自覺性,避免事故的發生,確保各項建設工程順利進行,必須對員工普遍、深入、經常地進行安全生產思想、安全技術知識、規章制度和操作技術的教育,特制訂本制度。
一、三級教育:
1、新進員工必須經過從公司級到項目級到班組級的安全生產教育或培訓。
2、新進員工必須接受的一級安全教育(公司級)內容有:建筑業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定;本公司生產特點;各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公司安全通則和消防、急救常識等。
3、經一級教育安全知識考試合格者,由項目部進行二級教育(項目級)。內容有:本工程項目特點、設備特點、事故預防方法;安全技術規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項等。
4、經二級安全生產知識考試合格后,分配到班組進行三級教育(班組級)。內容有:崗位生產特點及安全裝置;工器具與個人防護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崗位發生過的事故及其教訓等。
5、經三級安全生產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二、特殊工種教育:
從事電工、起重、電氣焊、高空作業、腳手架作業等特殊工種工人,應參加專業強化訓練班,進行專業安全技術知識的強化學習。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級領導平時要自覺學習貫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堅持“五同時”,特別要加強對工人進行經常性教育,教育員工遵章守紀,履行安全職責。
2、各班組要根據工作性質、任務緩急、生產特點、氣候變化,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進行班前安全講話、班中安全喊話、班后安全講評,抓好典型,加強經驗交流,組織技術示范表演等。
3、各項目部要堅持至少雙周一次安全活動,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驟,要不斷提高質量,防止流于形式。內容有:
a、傳達貫徹上級指示、通報及有關安全生產文件。
b、檢查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c、分析研究事故發生情況,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對員工進行有關安全技術
、職業衛生知識的教育。
e、交流推廣先進的安全操作經驗,進行技術示范表演。
f、開展反事故斗爭,進行事故演習。
g、參觀安全生產展覽,開展安全生產競賽。
h、發動全員,討論提出解決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議。
i、總結安全生產規律,表揚好人好事,批評各種錯誤傾向。
四、安全考試:
1、員工每年度進行安全技術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樣,考核成績必須記錄存檔。
2、凡考試不合格要進行補考,補考不合格,要離職進行專門安全生產學習,再進行補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據情況調換工種及崗位。
3、安全考試成績要作為員工晉級評獎和選拔干部的標準之一。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為了及時了解和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
1、查思想: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是否正確;查安全生產的責任心是否強;查對忽視安全生產的思想和行為是否敢于斗爭。
2、查制度: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況,是否有無違章作業情況;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執行情況,有沒有違章冒險作業現象。
3、查紀律:查崗位上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況,有沒有擅離崗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4、查領導:領導是否把安全生產擺到議事日程;對安全生產成績顯著的員工是否做到及時表揚和獎勵;對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的責任者是否進行嚴肅處理;生產與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時”。
5、查隱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產;每臺設備是否都有安全裝置;在建工程有無不安全因素;平臺、欄桿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形式
1、綜合性安全生產大檢查:
a、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公司領導負責,召集以安全科為主的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檢查組,對所有項目工程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科匯總上報。
b、項目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兩次。由項目經理負責,召集有關人員組成檢查組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員匯總上報。
2、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a、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由各主管部門負責,召集有關項目部參加,定期進行。并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的每一個項目,必須作好詳細登記,每次檢查都必須對前期檢查登記的問題做出準確性的鑒定。
3、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
對防暑降溫、防雨防洪、防雷、防電、防寒、防凍等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發動群眾做好預防工作,并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安全科。
4、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
a、每一個員工都必須堅持執行作業前后的安全檢查制。
b、每一個班組都必須堅持執行班前班后安全檢查制。
c、各級管理人員和專職安全員都必須結合自己的工作業務,深入生產工作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d、安全生產大檢查要堅持普遍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經常性檢查與臨時性檢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
5、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實施,即:定項目、定時間、定具體完成項目的人。
6、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還應結合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和員工考核制度。檢查結果應作為獎罰或晉級評優的標準之一。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認真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方針,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習
1、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應按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時組織學習操作規程和有關法律等,并上報存檔。否則處以現場技術員或責任班組負責人100-500元罰款。
2、班組長每天要作兩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則處以班組負責人50-200元罰款。
二、違規操作
1、技術人員違規指導造成事故的,則該技術人員應承擔10-20%的經濟責任。
2、作業人員在作業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帶及安全繩等個人防護用品,罰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擔20-30%的經濟責任。
3、現場指揮人員違規指揮造成事故的,應承擔20-50%的經濟責任。
4、作業人員不聽從指令而違規作業者,處以50-100元罰款。
5、擅自違規操作造成事故的,當事人應承擔50-100%的經濟責任。
6、非上班時間違規操作發生事故的,損失一律由當事人自己承擔,并處以50-2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要予以開除。
三、高處落物
1、高處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響較大的,要處以責任人50-300元罰款。
2、高處落物造成事故的,責任人和責任班組要承擔10-60%的經濟責任。
> 3、高處落物造成事故的,責任班組若找不出責任人,則責任班組承擔50%的經濟責任。
四、環境
1、施工現場必須進行每天一次的場地清理,保持場地干凈整潔,并將物料合理堆放,否則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10-100元罰款。
2、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或材料浪費的,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責任人100-500元罰款。
五、檢查
1、自檢
a、在施工前班組長必須進行班前檢查,看員工人身防護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業場地是否存在隱患,并要及時進行處理,在未處理好之前不能進行施工。否則對班組負責人處以50-200元罰款。
b、建立崗位管理責任制(要責任到人)和設備維護管理制度,以及相應資料的報、存和落實等工作。否則對相關責任人處以50-200元罰款。
c、產品在使用前先進行品檢,確認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則處以班組長100-2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按相關規定處理。
d、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否則處現場技術人員和責任班組100-500元。
2、認真積極開展、貫徹、落實上級部門“安全檢查”活動,按照要求進行部署、計劃、安排、檢查整改、落實,否則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責任班組100-500元罰款。
3、保護、保持各種標志牌、警示牌及標識牌的完好,整潔。合理設立警示牌、警示區等,否則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50-300元罰款,如因此導致有關事故發生的,責任技術員和責任班組承擔50%以下的經濟責任。
六、責任認定
本公司各現場所發生的一切事故都將進行責任認定,認定后承擔相應的責任。(責任分4種: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重要責任和領導責任。)
1、認定負直接責任的,責任人或責任班組承擔50-80%的經濟責任。
2、認定負主要責任的,責任人或責任班組承擔20-50%的經濟責任。
3、認定負重要責任的,責任人或責任班組承擔5-20%的經濟責任。
4、認定負領導責任的,相關責任人承擔20%以下經濟責任。
5、認定有兩種或兩種以上責任的,相關責任方按相關比例分擔經濟責任。
6、未及時準確上報事故信息的,處以相關負責人100-500元罰款。
七、文明施工
1、在工作中隨意對他人采取不文明行為、動作、語言等,且屢教不改的,罰款當事人50-200元。
2、隨意動手打人的,罰款100-300元,情節嚴重的并予以開除。
3、對上級領導不禮貌的罰款50-200元。
4、在公共場所穿戴不整潔,或有不道德行為的罰款50- 100元。
八、獎勵
1、在工作崗位帶頭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現的個人獎勵100-200元。
2、單個項目中,在工程進度、質量、安全生產的工作成績顯著的班組獎勵200-5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單個項目的安全生產考評中,對成績突出的相關安全技術人員和班組獎勵200-1000元。
工傷事故調查、分析、報告、處理制度
一、工傷事故及其分類
1、根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凡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稱為傷亡事故。
2、工傷事故按傷害情況分為重大事故、輕傷、重傷和死亡四類。具體劃分按gb6411-86《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執行。
二、工傷事故的報告
1、工傷事故發生后,負傷者或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班組、項目部或公司有關負責人及安監科。
2、項目部或公司負責人在接到重傷、死亡以上事故時,應立即報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職能部門。
3、應盡可能保護現場,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的擴大。
4、如特殊情況需要對現場進行損壞時,應將現場作標記或記錄。
三、事故調查和分析
1、輕傷和重傷事故,由公司經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經理組織安全、技術、生產等部門及工會成員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
2、凡由上級機關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盡最大努力積極協助調查。
3、凡調查涉及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如實向有關人員回答有關的提問,提供有關的證據和證詞。不準弄虛作假,隱瞞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處理的工傷事故的調查必須查清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原因、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
5、召開事故分析會,確定事故處理的意見防范措施的建議。
6、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四、事故處理和結案歸檔
1、由本公司處理的工傷事故,必須在事故調查組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后由公司召集專門會議研究處理。
2、事故處理結果應向全公司干部職工公開宣布。并將整個事故處理情況寫出書面材料,向有關部門報告。
3、事故處理必須公正合理、不遷就、不避讓、做到事故“三不放過”。
4、對本公司處理不服的,可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異議和起訴。
5、事故處理結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負責將各有關材料收集整理,存檔建卡。
6、必須要辦理工傷審批手續的,由公司負責辦理。
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施工現場要有施工標志,安全標牌和安全語口號;
二、根據現場的具體情況,掛好安全網和安全隔離裝置,以防高空落物傷人;
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都必須按規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四、腳手架(包括卸料平臺)必須符合標準;
五、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和物件應保持整潔;
六、施工人員要文明施工、要有禮貌、講文明,不準打架斗毆和爭吵罵人;
七、遵守建設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
八、做好施工現場“四口”的安全防護;
九、盡可能保證道路的暢通;
十、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護。電源線要完好無裸露;
十一、施工現場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業現場;
十二、認真接受上級有關部門和公司內部人員的各項檢查。
第12篇 建筑企業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1、班組長要模范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領導本班組安全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2、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械機具、設備、防護用具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改進措施。
3、組織班組安全活動,開好班前安全生產會,并建立記錄臺帳,每天由作業班長進行記錄。
4、班前安全活動記錄,應統一集中在現場辦公室,以備檢查。
5、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項目部或上一級主管部門報告。
6、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不得擅自離崗。
7、嚴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煙火的地方吸煙。
8、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9、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前必須系好安全帶,高空作業不得往下投擲物料。
10、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
11、在施工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
12、正確使用防護裝置和防護設施,對各種防護裝置,防護設施和警告、安全標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隨意挪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