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總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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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應乙方要求,同意乙方利用甲方的資質在桂林設立分公司,依據《公司法》等相關法律,經雙方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一、 分公司名稱:湖南省泓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二、 承包方式:采取年度經營管理費大包干方式。
三、 承包范圍:甲方資質經營所包括的范圍。
四、 承包期限:暫定四年,從桂林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批準之日起,即20xx年月日。
五、 年度經營管理費大包干標準和繳納時間:第一、二年每年為叁萬元,第三、四年每年為伍萬元。甲方資質如升為一級,則年度經營管理費每年度在不低于壹拾萬元的基礎上再設定。繳納時間:第一年應在乙方將甲方資質在桂林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注冊備案完成并批準之日起二十天內一次性繳清。往后均在合同期每年度第一個月內繳清。除此之外(年度經營管理費)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六、 設立“湖南省泓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所需的一切費用開支(包括場地和用具的租用或購置等及有關部門注冊備案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七、 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必須堅持以國家的法律,地方規章制度依法經營,并維護好甲方的各項利益。
八、 承包經營期間,乙方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益
1、有權維護自己利益不受損害。
2、有權收取年度承包經營管理費。
3、對分公司有經營監督權。
二)甲方的義務
1、不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2、提供甲方公司有關證件、證書、執照原件(不包括個人證件)為乙方辦理有關手續和聯系業務。如甲方需要有關證件速回,乙方應積極配合。
3、甲方只提供有關個人證件給乙方辦理注冊備案,但乙方必須經得證件主人同意。
4、派出相關人員配合乙方施工、經營及辦理有關手續,其差旅費及工資由乙方支付。
5、提供公章、財務專用章及開設公司賬戶給乙方開展業務經營。
6、必須按本合同規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7、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甲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十、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的權力
1、有權自主聘任人員組成分公司機構設置,人事任免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
2、有權依照有關規定獎罰、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職工。
3、有權制定內部分配制度,自定工資標準。
4、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合法收入。
5、乙方負責自有員工的社保,勞保統籌金由分公司自行支配使用。
二)乙方的義務
1、對企業的品牌形象建設負有全面責任,在經營期間爭創樣板工程。
2、必須以保證甲方利益為出發點,不損害甲方的利益,保證依法使用公章、財務專用章及公司賬戶,并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
3、必須依照有關規定,繳納應繳稅費。
4、必須按期上繳承包經營管理費。
5、承包到期后應負責繼續履行與其他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并應承擔與其他單位一切原有合法債權、債務。
6、乙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乙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十一、 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二)乙方如未按期交付應付合同款項,甲方在催繳無效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收回承包權。
三)乙方在經營期間如發生質量、安全事故或投標過程中發生違紀違規情況,受到當地建設系統處罰,所有處罰后果由乙方承擔。對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索經濟賠償。
四)乙方如利用甲方營業執照及資質類證件進行非法經營,造成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中止合同,并保留追究經濟賠償的權力。
五)乙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自身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如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營損失及法律責任也由乙方負責,甲方并有權解除合同和保留向乙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力。
六)甲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乙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向甲方追索經濟賠償。
十二、 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一)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本合同需要變更,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二)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如有特殊情況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經甲方認可,乙方可以另行指定承包經營代表,繼續履行本合同。
四)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限滿,乙方有意繼續承包經營,乙方有優先權,承包費用酌情增減。
五)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如乙方不再續約,在甲、乙雙方的權力、義務履行完畢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本合同有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 總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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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指公司受業主委托,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等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通常公司在總價合同條件下,對其所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費用和進度進行負責。
今天酷貓寫作小編要與大家分享的是:epc總承包合同協議相關合同范本。具體內容如下,歡迎參考閱讀:
epc總承包合同協議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_____ 項目工程總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承包范圍:
二、主要技術來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施工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
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
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作調整。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合同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在以下條件滿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 _________
發包人: 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簽字) (簽字)
工商注冊住所: 工商注冊住所:
企業代碼: 企業代碼: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電 話:
傳 真:
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
賬 號: 授權代表: 電 話: 傳 真: 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 賬 號: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第1條 一般規定
1.1 定義與解釋
1.1.1 通用條款,指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當事人在履行工程總承包合同過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條款,由本文件第1條至第20條組成。
1.1.2 專用條款,指根據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實際,對通用條款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條款。
1.1.3 工程總承包,指承包人受業主委托,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含竣工試驗)、試運行等實行全過程或設計與其他階段的工程承包。
1.1.4 發包人,指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稱為發包人的當事人,包括其合法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1.1.5 承包人,指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總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包括其合法繼承人。
1.1.6 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對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務的,并具有相應資格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1.1.7 發包人代表,指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1.8 監理人,指發包人委托的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監理單位。
1.1.9 工程總監,指由監理人授權、負責履行監理合同的總監理工程師。
1.1.10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任命的負責履行合同的代表。
1.1.11 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進行設計、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后試驗和(或)試運行考核并交付發包人進行生產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2 單項工程,指專用條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項獨立功能的工程單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組成部分。
1.1.13 臨時性工程,指為實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補任何質量缺陷,在現場所需搭建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不構成永久性工程實體的工程。
1.1.14 現場或場地,指合同約定的用于承包人現場辦公、居住、設備材料部件存放、施工機具、設施存放和工程實施的任何地點。
1.1.15 項目基礎資料,指發包人提供給承包人的經有關部門對項目批準或核準的文件、報告(選廠報告、資源報告、勘察報告)、資料(氣象、水文、地質)、協議(燃料、水、電、氣、運輸)和有關數據等,設計所須的基礎資料。
1.1.16 現場障礙資料,指發包人為承包人完成設計、進行現場施工所需要
提供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構筑物、須受保護的古建筑、古樹木等坐標方位、數據和其他情況的資料。
1.1.17 設計階段,指規劃設計、總體設計、初步設計、技術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等階段。
1.1.18 工程物資,設計文件規定的并構成永久性工程實體的設備、材料和部件,及竣工后試驗所需的材料等。
1.1.19 施工,指承包人把設計文件轉化為工程的過程,包括土建、安裝和竣工試驗等作業。
1.1.20 竣工試驗,指工程的土建、安裝完工后,工程或(和)單項工程被業主接收前由承包商負責進行的試驗。
1.1.21 施工竣工,指工程已按合同約定和設計要求完成土建、安裝,并通過竣工試驗。
1.1.22 工程接收,指工程或(和)單項工程通過竣工試驗后,為使發包人的操作人員、使用人員進入崗位進行竣工后試驗、試運行準備,由承包人與發包人進行工程交接,并由發包人頒發接收證書的過程。
1.1.23 竣工后試驗,指工程被發包人接收后,按合同約定由發包人自行組織的試驗、或在發包人組織領導下并由承包人指導進行工程的功能試驗。
1.1.24 試運行考核,指根據合同約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試驗后,由發包人自行或在發包人的組織領導下由承包人指導下進行的包括合同目標考核驗收在內的全部試驗。
1.1.25 考核驗收證書,指試運行考核的全部試驗完成并被驗收后,由發包人簽發的驗收證書。
1.1.26 工程竣工驗收,指承包人接到考核驗收證書、完成掃尾工程和缺陷修復,并按合同約定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竣工資料、竣工結算資料,由發包人組織的工程結算與驗收。
1.1.27 項目進度計劃,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實施階段(包括: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工程接收、竣工后試驗至試運行考核各階段的)或合同約定的若干實施階段的時間計劃安排。
1.1.28 施工開工日期,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開始現場施工的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1.1.29 竣工日期,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由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含竣工試驗)的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包括按合同約定的任何延長日期。
1.1.30 變更,指發包人書面通知或書面批準的,對工程所作的任何更改。
1.1.31 合同價格,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進行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后試驗和服務等工作的價款。
1.1.32 合同價格調整,指依據合同約定需要增減的費用而對合同價格進行的相應調整。
1.1.33 合同總價,指根據合同約定,經調整后的合同價格。
1.1.34 預付款,是指根據合同約定,由發包人預先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
1.1.35 工程進度款,指發包人根據合同約定的支付內容、支付條件,分期向承包人支付的設計、采購和施工的進度款,及竣工后試驗的服務費等款項。
1.1.36 工程質量保修責任書,指依據有關質量保修的法律規定,發包人與承包人簽訂的質量保修責任書。
1.1.37 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數據電文包括: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
1.1.38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所須承擔的責任。
1.1.39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1.40 根據本合同工程的特點,補充約定的其他定義。
1.1.41 條款標題不能作為合同解釋的依據。
1.2 合同文件
1.2.1 合同文件的組成。合同文件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設計文件、資料和圖紙
(8)構成合同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形成的通知、會議紀要、備忘錄、補充文件、指令、傳真、電子郵件、變更和洽商等書面形式的文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2.2 當合同文件的條款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并且不能依據合同約定的解釋順序闡述清楚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采納監理人的解釋。當事人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不接受監理人的解釋的,根據16.3款關于爭議和裁決的約定解決。
1.2.3 合同中的條款標題僅為閱讀方便,不作為對合同條款進行解釋的依據。
1.2.4 本合同中所使用的日、月、年均指公歷的日、月、年。本合同中所使用的任何期間的起點均指相應事件發生之日的下一日。如果任何時間的
起算是以某一期間屆滿為條件,則起算點為該期間屆滿之日的下一日。任何期間的到期日為該期間屆滿之日的當日。工作日指除中國法定節假日之外的其他公歷日。
1.3 語言文字
合同文件以中國的漢語簡體語言文字編寫、解釋和說明。合同當事人在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及以上語言時,漢語為優先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主導語言。
在少數民族地區,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編寫、解釋和說明本合同文件。
1.4 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需要明示的具體適用法律的名稱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5 標準、規范
1.5.1 適用于本工程的國家標準規范、或(和)行業標準規范、或(和)工程所在地方的標準規范、或(和)企業標準規范的名稱(或編號),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5.2 發包人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負責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譯本,并在專用條款中約定提供的標準、規范的名稱、份數和時間。
1.5.3 沒有相應成文規定的標準、規范時,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列明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技術要求提出實施方法,經發包人認可后執行。承包人需要對實施方法進行研發試驗的,或須對施工人員進行特殊培訓的,另行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5.4 遵守合同約定的標準規范進行設計、采購、加工和施工,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國家強制性標準規范的規定。
1.5.5 發包人有權按照合同和適用法律規定的標準規范,對承包人的設計、實施提出安全、質量、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方面的建議、修改和變更。
1.6 遵守法律
1.6.1 在履行合同期間,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發包人辦理并取得立項、城市規劃、區域規劃批文、土地使用許可、開工批準或施工許可證、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及其他許可、執照、證件、批件等,發包人負責協調與有關部門和單位的關系。因此造成承包人的開工延誤、暫停、費用增加、進度延誤時,發包人按承包人實際增加的合理費用給予賠償,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1.6.2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期間遵守適用法律、行政法規、或行業規定進行設
計、采購、加工、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后試驗,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承包人須辦理履行合同所需的由承包人辦理的各種許可、執照、批文和手續等,保證發包人免受因此造成的損失。并因此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按發包人的實際增加的合理費用給予賠償。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1.6.3 承包人按時向所雇傭人員發放工資,為其辦理人身保險,并繳納相關稅費。
1.7 保密事項
當事人一方對在訂立和履行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同意,不得對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該商業秘密、技術秘密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須予以提供。當事人認為必要時,可簽訂保密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第2條 發包人
2.1 發包人的義務和權利
2.1.1 負責辦理項目的審批、核準或備案手續,取得項目用地的使用權,完成拆遷補償工作,使項目具備法律規定的開工條件。
2.1.2 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合同價格調整、付款、竣工結算義務。
2.1.3 有權根據合同約定,及國家法律對安全、質量、標準、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等強制性規定,對承包人的設計、采購、施工等實施工作提出建議、修改和變更。
2.1.4 有權根據合同約定,對因承包人原因給發包人帶來的任何損失和損害,提出賠償。
2.1.5 發包人認為必要時,有權發出書面形式的暫停通知。該類暫停給承包人造成的費用增加時,由發包人承擔。或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延長。
2.1.6 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2 發包人代表
發包人委派的代表,行使發包人委托的權利,履行發包人義務。發包人代表依據本合同并在其授權范圍內履行其職責。發包人代表根據合同約定的向承包人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其本人簽字后送交項目經理。
發包人代表的姓名、職務和職責在專用條款約定。發包人決定替換其代表時,將新任代表的姓名、職務、職權和任命時間在其到任的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
知承包人。
2.3 監理人
2.3.1 發包人對工程實行監理的,監理人的名稱、工程總監、監理范圍、內容、職權和權限在專用條款中寫明。
監理人按發包人委托監理的范圍、內容、職權和權限,代表發包人對承包人實施監督。監理人向承包人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工程總監簽字后送交項目經理。
2.3.2 工程總監的職權與發包人代表的職權相重疊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協調并明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3.3 除專用條款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工程總監無權改變本合同當事人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2.3.4 發包人更換工程總監時,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將替換者的姓名、職務、職權、權限和任命時間通知承包人。
2.4 安全保證
2.4.1 發包人負責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的地下、地上已有設施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古樹名木、文物及墳墓等的安全保護工作,維護現場周圍的正常秩序,并承擔相關費用。承包人接受發包人對前述某事項的委托時,另行簽訂委托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2.4.2 發包人負責工程現場臨近正在使用、生產或運行的建筑物、構筑物、生產裝置、設施、設備等,要設置隔離設施,豎立禁止入內、禁止動火的明顯標志,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須遵守的安全規定和位置范圍。因發包人的原因因此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和傷害,由發包人負責。
2.4.3 本合同未作約定,而在工程主體結構或工程主要裝置完成后,發包人要求進行涉及建筑主體及承重結構變動、或涉及重大工藝變化的裝修工程時,雙方另行簽訂委托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由承包人提出設計方案,方能施工。
發包人自行決定此類裝修或發包人與第三方簽訂委托合同,由發包人或發包人另行委托的第三方提出設計方案及施工的,由此造成的損失、損害由發包人負責。
2.4.4 發包人對其代表、雇員、監理人及其委托的其他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遵守承包人工程現場的安全規定。因上述人員未能遵守承包人工程現場的安全規定發生的人身傷害、安全事故,由發包人負責。
2.4.5 發包人、發包人代表、雇員、監理人及其委托的其他人員,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環境的相關約定。
2.5 保安責任
2.5.1 發包人負責與工程當地有關治安部門的聯系、溝通和協調,并承擔相關費用。發包人有權對承包人的保安工作實行歸口領導。
2.5.2 發包人與承包人商定工程實施階段及區域的保安責任劃分,并編制各自的相關保安制度、責任制度和報告制度,作為合同附件。
2.5.3 發包人按合同約定占用的區域、接收的單項工程和工程,由發包人承擔相關保安工作,及因此產生的費用、損害和責任。
第3條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義務和權利
3.1.1 按照合同約定的標準、規范、工程的功能、規模、考核目標和竣工日期,來完成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后試驗是承包人的義務。
3.1.2 承包人有義務按合同約定,自費修復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設計、文件、設備、材料、部件、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后試驗存在的缺陷。
3.1.3 承包人有義務按合同約定和發包人的要求,提交相關報表。報表的類別、內容、提交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1.4 發包人通知暫停的,承包人有權根據2.1.5款的約定提出費用增加和(或)竣工日期延長。
3.1.5 對因發包人原因給承包人帶來的任何損失、損害或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承包人有權要求賠償或(和)延長竣工日期。
3.2 項目經理
3.2.1 項目經理經授權并代表承包人負責履行本合同。項目經理的姓名、職責和權限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項目經理不得同時擔任其他項目的項目經理。項目經理需離開項目現場須事先取得發包人同意,并指定一名有經驗的人員臨時代行其職責。承包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按照本專用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2.2 項目經理按合同約定的項目進度計劃,并按發包人代表或(和)工程總監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項目實施。在緊急情況下,且無法與發包人代表或(和)工程總監取得聯系時,項目經理有權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證人身、工程和財產的安全,但須在事后48小時內向發包人代表或(和)工程總監送交書面報告。
3.2.3 承包人需更換項目經理時,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并征得發包人的同意。繼任的項目經理須繼續履行第3.2.1款約定的職責和權限。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更換項目經理的,按3.2.1款專用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2.4 發包人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承包人在接到更換通知后的15日內向發包人提出書面的改進報告。此后,發包人仍以書面形式通知更換時,承包人在接到第二次更換通知后的30日內更換,并將新任命的項目經理的姓名、簡歷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新任的項目經理繼續履行第
3.2.1款約定的權限。
3.3 工程質量保證
3.3.1 質量保證體系。承包人質量保證體系認證證書,在合同實施過程中保持持續有效,并建立本合同項下的質量保證體系。
3.3.2 實施過程的質量保證。承包人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規范,確保設計、采購、加工制造、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后試驗和考核驗收的質量。并遵照國家有關質量保修責任的規定,對工程進行保修。
3.4 安全保證
3.4.1 工程安全性能。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并遵照建設工程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規定,進行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保證工程的安全性能。
3.4.2 現場安全施工和環境安全。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環境的約定。
3.5 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保證
3.5.1 工程設計。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并遵照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環境保護條例及相關的法律規定進行工程的環境保護設計及職業健康保護設計,保證工程符合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的法律規定。
3.5.2 現場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環境的約定。
3.6 進度保證
承包人按4.1款約定的項目進度計劃,合理有序地組織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后試驗需要的各類資源,采用有效的實施方法和組織方法,保證項目進度計劃的實現。
3.7 現場保安
承包人承擔其進入現場、施工開工至發包人接收單項工程或(和)工程之前的現場保安責任(含承包人的預制加工場地、辦公及生活營區)。并負責編制相關的保安制度、責任制度和報告制度,提交給發包人。
3.8 分包
3.8.1 分包約定。承包人只能對專用條款約定列出的分包事項(含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等)及其分包人的長名單中,進行分包招標。
本專用條款未列出的分包事項和分包人的長名單,承包人可在工程實施階段分期提交,發包人在接到分包事項和分包人長名單后的15日內,予以批準或提出意見。發包人未能在15日批準亦未提出意見的,承包人有權在提交該工作事項和分包名單后的第16日開始,將提出的擬分包事項對外分包。
3.8.2 分包人資質。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企業資質等級的分包人,方能選擇為分包人。
3.8.3 承包人不得以肢解的方式將承包的全部工程對外分包,也不得將承包的工程全部轉包。
3.8.4 分包人不得將其分包的設計、施工和貨物采購對外轉包,分包人不得再分包(采購分包中的整裝單元設備,電氣儀表的成套設備除外)。
3.8.5 對分包人的付款。承包人應按分包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分包人進度款。未經承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任何款項。
3.8.6 承包人對分包人負責。因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行為、管理不善、疏忽或其他過錯導致工程質量出現缺陷,給發包人造成損失或導致竣工日期延誤的,承包人對分包人負責,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對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4條 進度計劃、延誤和暫停
4.1 項目進度計劃
4.1.1 項目進度計劃。承包人編制的項目進度計劃,其中施工期限須符合合同協議書的約定。經發包人批準后實施。發包人的批準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承包人提交項目進度計劃的份數和時間在專用條款約定。
4.1.2 自費趕上項目進度計劃。承包人原因使工程實際進度明顯落后于項目進度計劃時,承包人有義務、發包人也有權利要求承包人自費采取措施,趕上項目進度計劃。
4.1.3 項目進度計劃的調整。出現下列情況,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并對項目進度計劃進行調整:
(1)發包人根據5.2.1款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和現場障礙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不及時,或未能按14.3.1款約定的預付款金額和14.3.2款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導致4.3.2款約定的設計開工日期延誤,或4.4.2款約定的采購開始日期延誤,或造成施工開工日期延誤的。
(2)根據4.2.4款第2項的約定,因發包人原因,導致某個設計階段審核會
議時間的延誤。
(3)根據4.2.4款第3項的約定,相關設計審查部門批準時間較合同約定的時間延長的。
(4)根據合同約定的其他延長竣工日期的情況。
4.1.4 發包人的趕工要求。合同實施過程中發包人書面提出加快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的趕工要求,并被承包人接受時,承包人提交趕工方案。因趕工引起的費用增加,按13.2.5款的變更約定執行。
4.2 設計進度計劃
4.2.1 設計進度計劃。承包人根據批準的項目進度計劃和5.3.1款約定的設計審查階段及發包人組織的設計階段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編制設計進度計劃。設計進度計劃經發包人認可后執行。發包人的認可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
4.2.2 設計開工日期。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按5.2.1款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現場障礙資料,及14.3.2款的預付款后的第1天,作為設計開工日期。
4.2.3 設計開工日期延誤。因發包人未能按5.2.1款的約定提供設計基礎資料、現場障礙資料等相關資料,造成設計開工日期延誤的,設計開工日期和工程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設計開工日期延誤的,按4.1.2款的約定,自費趕上。
4.2.4 設計階段審查日期的延誤
(1) 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照5.3.1款約定的設計審查階段及其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提交相關階段的設計文件、或提交的相關設計文件不符合相關審核階段的設計深度時,造成設計審查會議延誤的,依據4.1.2款的約定,承包人自費采取措施并趕上。造成竣工日期延誤,并給發包人造成審核會議準備的經濟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2) 因發包人原因,未能遵守5.3.1款約定的設計階段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造成某個設計階段審查會議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因此給承包人帶來的窩工損失,由發包人承擔。
(3) 政府相關設計審查部門批準時間較合同約定時間延長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因此給各方帶來的費用增加,由各自承擔。
4.3 采購進度計劃
4.3.1 采購進度計劃。承包人的采購進度計劃符合項目進度計劃的時間安排,并與設計、施工、和(或)竣工試驗及竣工后試驗的進度計劃相銜接。
4.3.2 采購開始日期。在專用條款約定。
4.3.3 采購進度延誤。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采購延誤,造成的停工、窩工損失和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因發包人原因導致采購延誤,給承包人造成
的停工、窩工損失,由發包人承擔造成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4.4 施工進度計劃
4.4.1 施工進度計劃。承包人在現場施工開工15天前提交一份包括施工進度計劃在內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符合項目進度計劃的時間安排,并與設計、采購、竣工試驗進度計劃相銜接。發包人需承包人提交的關鍵單項工程或(和)關鍵分部分項工程施工進度計劃的,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4.2 施工開工日期延誤。根據下列約定,確定竣工日期的延長:
(1)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時開工的,需說明正當理由,自費采取措施及早開工,竣工日期不予延長。
(3) 因不可抗力造成施工開工日期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4.4.3 竣工日期
1、承包范圍包括竣工試驗時,按以下方式確定計劃竣工日期和實際竣工日期:
(1)根據9.1款工程接收的專用條款中所約定的單項工程竣工日期,為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后一個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為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
(2)單項工程中最后一項竣工試驗通過的日期,為該單項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3)工程中最后一個單項工程通過竣工試驗的日期,為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2、承包范圍不包括竣工試驗時,按以下方式確定計劃竣工日期和實際竣工日期:
(1)根據9.1款工程接收的專用條款中所約定的單項工程竣工日期,為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后一個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為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
(2)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完成施工圖紙規定的單項工程中的全部施工作業,并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的日期,為單項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3)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完成施工圖紙規定的工程中最后一個單項工程的全部施工作業,且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的日期,為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3、承包人為竣工試驗、或竣工后試驗預留的施工部位、或發包人要求的施工預留部位、不影響發包人實質操作使用的零星掃尾工程和缺陷修復,不影響竣工日期的確定。
4.5 誤期賠償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竣工日期延誤的,由承包人承擔誤期賠償。每日延
誤的賠償金額,及按日累計的最高賠償金額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發包人有權從工程進度款、或竣工結算款、或約定提交的履約保函中扣除賠償金額。
4.6 暫停
4.6.1 發包人的暫停。發包人可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暫停工程實施中的任何工作。通知中列明暫停日期及預計暫停的期限。
承包人因執行此項暫停而遭受的費用增加,或因復工而增加的合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此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4.6.2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暫停。根據17.1款不可抗力發生的義務和17.2款不可抗力的后果的條款約定,安排各方的工作。
4.6.3 暫停時承包人的工作。當4.6.1款發包人的暫停和4.6.2款因不可抗力的暫停發生時,承包人立即停止現場的實施工作。并在暫停期間,根據合同約定,由承包人負責照料、保護、監管的人員、工程、物資及承包人的文件等。因承包人未能盡到照料、保護和監管責任,造成損壞、變質等,使發包人的費用增加,或(和)竣工日期的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4.6.4 承包人的復工要求。根據4.6.1款發包人通知的暫停,承包人有權在暫停的45天后通知要求復工。不能復工時,承包人有權根據13.2.5款調減部分工程的約定,以變更方式調減受暫停影響的部分工程。
發包人的暫停超過45天且暫停影響到整個工程,或發包人的暫停超過180天,或因不可抗力的暫停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承包人有權根據18.2款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約定,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6.5 發包人的復工。發包人發出復工通知后,發包人有權組織承包人對受暫停影響的工程、設備、材料、部件進行檢查,承包人將檢查結果及需要恢復、修復的內容和估算通知發包人,經發包人確認后,所發生的恢復、修復價款由發包人承擔。因恢復、修復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延長。
4.6.6 因承包人原因的暫停。因承包人原因所造成的部分工程或工程的暫停,所發生的損失、損害及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4.6.7 工程暫停時的付款。發生發包人的暫停時,除已完的工程按合同約定付款外,發包人須賠償因此給承包人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經濟損失,并按下述約定進行永久性工程設備、材料和部件的付款:
(1)承包人負責采購并構成工程實體的,但尚未能按采購進度款付款的設備、材料和部件,承包人將該款項單獨列入14.6款按月工程進度申請付款或14.7款按付款計劃表申請付款的報表中,發包人按14.8款的付款時間安排支付
(2)承包人負責采購并運抵現場的永久性工程設備、材料和部件,尚未驗收付款的部分,雙方需進行驗收交接。對其中有缺陷的設備、材料和部件,承包
人自費修復。修復合格并經發包人驗收后,根據14.4.1款工程進度款的約定,支付其中的采購進度款。
(3)發包人承擔承包人為永久性工程訂購的、尚未運抵現場的設備、材料和部件的相應款項。
(4)發包人要求承包人對已訂貨的永久性工程設備、材料和部件進行退貨時,其供應商、制造廠要求的補償、賠償等相關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5條 技術與設計
5.1 生產工藝技術、建筑藝術造型
5.1.1 承包人提供的工藝技術或建筑藝術造型
由承包人負責提供的生產工藝技術(含專利技術、專有技術、工藝包)或(和)建筑藝術造型(含建筑設計)時,承包人對所提供的工藝技術數據、工藝條件、軟件、分析手冊、操作指導書、設備制造指導書和其他資料、其他要求,或(和)建筑藝術造型及其結構設計負責。
承包人對本專用條款約定的試運行考核保證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證的說明負責。該試運行考核保證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證的說明,作為10.3.3款試運行考核的評價依據。根據工程特點,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工程或(和)單項工程的試運行考核保證值、或使用功能保證的說明。
5.1.2 發包人提供的工藝技術或建筑藝術造型
由發包人負責提供的生產工藝技術(含專利技術、專有技術、工藝包)或(和)建筑藝術造型(含建筑設計)時,發包人對所提供的工藝技術數據、工藝條件、軟件、分析手冊、操作指導書、設備制造指導書和其他承包人的文件資料、發包人的要求,或(和)建筑藝術造型的要求負責。
發包人有義務指導、審查由承包人根據發包人提供的上述資料進行的生產工藝設計或(和)建筑設計文件,并予以確認。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工程或(和)單項工程試運行考核的各項保證值、或使用功能保證說明中各自承擔的責任,作為10.3.3款試運行考核和考核責任的評價依據。
5.2 設計
5.2.1 發包人的義務
(1) 提供項目基礎資料。發包人按合同約定、行政法規或行業規定,向承包人提供設計需要的項目基礎資料,對其真實、準確、齊全和及時負責。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有不真實、不準確或不齊全時,有義務按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進一步補充資料。提供項目基礎資料的類別、內容、份數和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發包人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中有專利商提供的技術或工藝包,或是獨立建筑師提供的建筑藝術造型等,發包人有義務組織專利商或獨立建筑師與承包人進行數據、條件和資料的交換、協調和交接。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時間提供項目基礎資料及其補充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或發包人的計劃變更,造成承包人的設計停工、返工或修改的,發包人按承包人額外增加的設計工作量賠償其損失。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2) 提供現場障礙資料。發包人按合同約定和適用法律規定,在設計開始前,提供與設計、施工有關的地上、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構筑物等現場障礙資料,并對其真實、準確、齊全和及時負責。因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不及時造成的設計停工、返工和修改的,發包人按承包人額外增加的設計工作量賠償其損失。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提供項目障礙資料的類別、內容、份數和時間安排,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 承包人無法核實發包人所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中的數據、條件和資料的,發包人有義務給予進一步確認。
5.2.2 承包人的義務
(1)承包人與發包人(及其專利商)以書面形式交接發包人按5.2.1款第1項提供的設計項目基礎資料、第2項提供的與設計有關的現場障礙資料。對這些資料中的短缺、遺漏和不足,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提供的上述資料后15日內有義務向發包人提出進一步的補充要求。因承包人未能在上述時間內提出補充要求而發生的損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擔由此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2)承包人有義務按照發包人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現場障礙資料和行政法規規定的設計深度開展設計。并對其設計的工藝技術或建筑藝術造型,及工程的安全、環境保護、職業健康的標準,設備材料的質量、工程質量和完成時間負責。因承包人設計的原因,造成的費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
5.2.3 遵守標準、規范
(1)1.5款約定的標準、規范,適用于發包人按單項工程接收或(和)整個工程接收。
(2)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國家頒布了新的標準或規范時,承包人有義務向發包人提交有關新標準、新規范的建議書。對其中的強制性標準、規范,皆須遵守,并作為變更處理對于非強制性及推薦性的標準、規范,發包人可決定采用或不采用,決定采用時,作為變更處理。
(3)依據適用法規和合同約定的標準、規范所完成的設計圖紙、設計文件中的技術數據和技術條件,是永久性工程的設備、材料、部件采購質量、施工質
量及竣工試驗質量的依據。
5.2.4 操作維修手冊。由承包人指導竣工后試驗和試運行考核試驗,并編制操作維修手冊的,發包人按5.2.1款第1項第二段的約定,責令其專利商或發包人的其他承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操作指南及分析手冊,并對其資料的真實、準確、齊全和及時負責,除非專用條款另有約定。發包人提交操作指南、分析手冊,及承包人提交操作維修手冊的份數、提交期限,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5.2.5 設計文件的份數和提交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相關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資料和圖紙提交的份數和時間。
5.3.6 設計缺陷的自費修復,自費趕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設計文件中的遺漏、錯誤、缺陷和不足,自費修復。使設計進度延誤時,自費采取措施趕上。
5.3 設計階段審查
5.3.1 設計審查階段及審查會議時間。本工程的設計階段、設計階段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在專用條款約定。審查會議和發包人上級單位及政府有關部門參加審查會議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3.2 承包人根據5.3.1款的約定,向發包人提交相關設計審查階段的設計文件,并符合行政法規對相關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圖紙和資料的深度規定。承包人有義務自費參加發包人組織的設計審查會議、向審查者介紹、解答、解釋,并自費提供審查過程中需提供的補充資料。
5.3.3 發包人有義務向承包人提供根據5.3.2款設計審查會議的批準文件和紀要。承包人有義務按相關審查階段批準的文件和紀要,并依據合同約定及相關設計法規的規定,對相關設計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
5.3.4 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5.2.5款約定的時間,向發包人提交相關設計審查階段的完整設計文件、圖紙和資料,致使相關設計審查階段的會議無法進行或無法按期進行,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誤、窩工損失,或發包人組織會議增加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5.3.5 發包人有權在5.3.1款約定的各設計審查階段之前,對相關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圖紙和資料提出建議、審查和確認,發包人的任何建議、審查和確認,并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責任和合同義務。
5.4 操作維修人員的培訓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對發包人的操作維修人員的培訓,另行簽訂培訓委托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5.5 知識產權
本合同涉及到一方、或雙方(含一方或雙方相關的專利商、獨立建筑師)的
技術專利、建筑藝術造型、專有技術、著作權等知識產權的,簽訂有關知識產權及保密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3篇 總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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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供貨商):
鑒于貴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總承包商)就_________項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編號為_________的《買賣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應總承包商的申請,我方愿就總承包商履行主合同約定的貨款支付義務以保證的方式向貴方提供如下擔保:
一、保證的范圍及保證金額
我方的保證范圍是主合同約定的貨款。
本保函所稱貨款指_________。
我方保證的金額是主合同約定的貨款的_________%,數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二、保證的方式及保證期間
我方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我方保證的期間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主合同約定的總承包商應履行支付貨款義務期限屆滿之日后_________日。
貴方與總承包商協議變更貨款支付日期的,經我方書面同意后,保證期間按照變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應調整。
三、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
我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是代為支付。總承包商未按主合同約定向貴方支付貨款的,由我方在保證金額內代為支付。
四、代償的安排
貴方要求我方承擔保證責任的,應向我方發出書面索賠通知及總承包商未支付貨款的證明材料。索賠通知應寫明要求索賠的金額,支付款項應到達的帳號。
在出現貴方與總承包商因貨物質量發生爭議,總承包商拒絕向貴方支付貨款的情形時,貴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證責任代為支付的,還需提供_________部門出具的質量合格的說明。
我方收到貴方的書面索賠通知及相應證明材料后,在_________工作日內進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諾承擔保證責任。
五、保證責任的解除
1.在本保函承諾的保證期間內,貴方未書面向我方主張保證責任的,自保證期間屆滿次日起,我方保證責任解除。
2.總承包商按主合同約定履行了貨款支付義務的,自本保函承諾的保證期間屆滿次日起,我方保證責任解除。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貴方履行保證責任所支付的金額達到本保函金額時,自我方向貴方支付(支付款項從我方帳戶劃出)之日起,保證責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或出現應解除我方保證責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項下的保證責任亦解除。
我方解除保證責任后,貴方應自我方保證責任解除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本保函原件返還我方。
六、免責條款
1.因貴方違約致使總承包商不能履行義務的,我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2.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貴方與總承包商的另行約定,免除總承包商部分或全部義務的,我方亦免除其相應的保證責任。
3.貴方與總承包商協議變更主合同的,需征得我方書面同意,否則我方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總承包商不能履行義務的,我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
因本保函發生的糾紛,由貴我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程序解決,訴訟管轄地法院為_________法院。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并交付貴方之日起生效。
本條所稱交付是指:_________。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4篇 總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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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貨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貴方與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總承包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編號為______________的《買賣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應總承包商的申請,我方愿就總承包商履行主合同約定的貨款支付義務以保證的方式向貴方提供如下擔保:
一、保證的范圍及保證金額 我方的保證范圍是主合同約定的貨款。
本保函所稱貨款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方保證的金額是主合同約定的貨款的_______%,數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證的方式及保證期間 我方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我方保證的期間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主合同約定的總承包商應履行支付貨款義務期限屆滿之日后______________日。
貴方與總承包商協議變更貨款支付日期的,經我方書面同意后,保證期間按照變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應調整。
三、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
我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是代為支付。總承包商未按主合同約定向貴方支付貨款的,由我方在保證金額內代為支付。
四、代償的安排
貴方要求我方承擔保證責任的,應向我方發出書面索賠通知及總承包商未支付貨款的證明材料。索賠通知應寫明要求索賠的金額,支付款項應到達的帳號。
在出現貴方與總承包商因貨物質量發生爭議,總承包商拒絕向貴方支付貨款的情形時,貴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證責任代為支付的,還需提供__________部門出具的質量合格的說明。
我方收到貴方的書面索賠通知及相應證明材料后,在_______工作日內進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諾承擔保證責任。
五、保證責任的解除
1.在本保函承諾的保證期間內,貴方未書面向我方主張保證責任的,自保證期間屆滿次日起,我方保證責任解除。
2.總承包商按主合同約定履行了貨款支付義務的,自本保函承諾的保證期間屆滿次日起,我方保證責任解除。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貴方履行保證責任所支付的金額達到本保函金額時,自我方向貴方支付(支付款項從我方帳戶劃出)之日起,保證責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或出現應解除我方保證責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項下的保證責任亦解除。
我方解除保證責任后,貴方應自我方保證責任解除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本保函原件返還我方。
六、免責條款
1.因貴方違約致使總承包商不能履行義務的,我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2.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貴方與總承包商的另行約定,免除總承包商部分或全部義務的,我方亦免除其相應的保證責任。
3.貴方與總承包商協議變更主合同的,需征得我方書面同意,否則我方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總承包商不能履行義務的,我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
因本保函發生的糾紛,由貴我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程序解決,訴訟管轄地法院為______________法院。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并交付貴方之日起生效。
本條所稱交付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5篇 總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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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是人類有組織、有目的、大規模的經濟活動。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怎么寫呢?以下是酷貓寫作小編整理的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范文發包人(全稱):大連銘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稱):大連金宏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銘毅房地產開發大連新視界銘城項目由承包方總承包管理。工程內容包括土建、裝飾、電氣、給排水、采暖、消防、燃氣、機電安裝、景觀園林及外管網等全部內容。如上水,燃氣、機電安裝等專業工程,需發包人通過招標等形式確定專業承包商后,納入本合同承包人的總承包施工范圍,承包方計取總承包管理費,費率為工程造價的3%。凡發包人另行招標的其他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用本合同承包人。
結算方式如下
1、本工程結算執行2008遼寧省定額,材料及人工費均執行施工期間大連市造價信息網網刊價。
2、本工程為總承包形式,如發包人將專業施工項目分包給其他單位的,承包人應收取總承包管理費費率為3%。
3、如本工程需承包方墊資施工,發包方給予墊付工程款利率,按月息0.8%計算。
本框架協議一式六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三份。
發包人: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2011年9月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11年9月__________ 日期:
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范文,盡在酷貓寫作。
第6篇 總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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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貴方與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總承包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分包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應總承包商的申請,我方愿就總承包商履行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支付義務以保證的方式向貴方提供如下擔保:
一、保證的范圍及保證金額
我方的保證范圍是主合同約定的總承包商應向貴方支付的工程款。
我方保證的金額是主合同約定工程款的______%,數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
本保函所稱工程款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證的方式及保證期間
我方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我方保證的期間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______日內。
貴方與總承包商協議變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經我方書面同意后,保證期間按照變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應調整。
三、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
我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是代為支付。總承包商未按主合同約定向貴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證金額內代為支付。
四、代償的安排 貴方要求我方承擔保證責任的,應向我方發出書面索賠通知及總承包商未支付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的證明材料。索賠通知應寫明要求索賠的金額,支付款項應到達的帳號。
在出現貴方與總承包商因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總承包商拒絕向貴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時,貴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證責任代為支付的,還需提供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單位或符合相應條件要求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出具的質量說明材料。
我方收到貴方的書面索賠通知及相應證明材料后,在______工作日內進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諾承擔保證責任。
五、保證責任的解除
1.在本保函承諾的保證期間內,貴方未書面向我方主張保證責任的,自保證期間屆滿次日起,我方保證責任解除。
2.總承包商按主合同約定履行了工程款支付義務的,自本保函承諾的保證期間屆滿次日起,我方保證責任解除。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貴方履行保證責任所支付金額達到本保函金額時,自我方向貴方支付(支付款項從我方帳戶劃出)之日起,保證責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或出現應解除我方保證責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項下的保證責任亦解除。
我方解除保證責任后,貴方應自我方保證責任解除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本保函原件返還我方。
六、免責條款
1.因貴方違約致使總承包商不能履行義務的,我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2.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貴方與總承包商的另行約定,免除總承包商部分或全部義務的,我方亦免除其相應的保證責任。
3.貴方與總承包商協議變更主合同的,如加重總承包商債務致使我方保證責任增加的,需征得我方書面同意,否則我方不再承擔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證責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總承包商不能履行義務的,我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
因本保函發生的糾紛,由貴我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程序解決,訴訟管轄地法院為____________法院。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并交付貴方之日起生效。
本條所稱交付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第7篇 總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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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決定將 匯景廣場消防工程 項目委托給乙方承建;為圓滿完成該項目,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的責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規,結合該工程的實際情況,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內容和承包范圍
(一) 工程名稱:
(二) 工程地址:
(三) 建筑面積:
(四) 承包范圍:
1、消防工程報警系統
2、消防工程自動噴淋系統
3、消防工程防排煙系統
4、消火栓系統
上述系統材料、設備的成套供應、安裝及調試,系統竣工驗收合格起免費保修一年。(注:不含消防水池;消防系統弱電部分安裝由乙方負責,強電由甲方負責;甲方將強電送到消防控制室配電箱內和水泵房水泵控制柜內。)
第二條:工程造價及承包方式
(一)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圖紙施工,實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及保修一年的形式,承包上述系統工程。
(二)付款方式:
1、套用__省20__年安裝定額及相關文件取費。
2、材料按__省市場價格信息(注:以當地當月信息造價結算)
(三)工程總造價暫為: 元(大寫:人幣 元)。
(四)由于甲方前期原因導致乙方增加的工作量甲方應補償乙方相應費用,具體金額雙方協商制定。
第三條:合同文件的使用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一)合同語言:漢語。
(二)適用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件》及有關法規。
(三)適用標準、規范:
1、gbj16-87《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2、gb50045-95《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__版)
3、gb50084-20__《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
4、gb50261-96《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
5、gb50166-98《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
6、gb50166-9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
第四條:圖紙及甲、乙雙方現場代表
(一)圖紙提供套數:甲方向乙方提供三套施工圖
(二)圖紙特殊保密要求:雙方均應妥善保管圖紙
(三)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
(四)乙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
第五條:工期
(一)開工日期: 20__年_月_日
竣工日期:
工期:乙方施工隊全面進場后_個月;
(二)其它:
1、因前期工作未完工,或工作場地有障礙物,施工用水、用電未接通,經雙方協商,工期可以順延。
2、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停工,工期可以順延。
3、因甲方沒有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進度款而影響施工進度,由甲方負責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六條:材料、設備供應
乙方負責提供和購買工程的全部材料和設備,所有材料必須執有出產品合格證;設備必須出示國家消防產品檢測機構合格檢測報告。
第七條:工程款的支付
(一)本合同簽字蓋章生效
(二)甲方每月按乙方實際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全部完工后一周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總額的90%,驗收合格后(注:驗收合格以拿到消防驗收意見書為準)甲方向乙方支付到工程總造價的97%。
(三)剩余工程總造價的 3%作為工程質保金,一年后7日內付清。
(四)在合同簽訂后,除遇材料和設備價格上浮外,無特殊因素,乙方將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五)由乙方造成的誤工或在驗收過程中有不合格項目,應當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由乙方負責返工直至合格,乙方將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第八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現場施工協調、監督,并盡力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
2、安排好乙方的辦公和施工以及材料堆放臨時占用的場地。
3、提供設計和施工中必須的相關技術資料。
4、協助組織對該工程的竣工驗收,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工程進度款辦理竣工結算。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按圖施工并達到消防驗收標準。
2、做好施工的自檢工作;確保工程質量;確保合同工期;做好施工原始記錄、隱蔽工程記錄,匯集施工技術資料、維修資料等交工文件和附件一并移交甲方。
3、按施工安全規范的規定采取預防事故的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由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一切責任。
4、作好施工組織、管理、保持現場清潔、道路通暢、器材堆放整齊,并及時清除垃圾和不用的臨時設施。
5、工程竣工后清理現場,做到工完場清。
6、負責對使用單位的工作人員進行系統操作培訓。
第九條:工程質量檢查及驗收
1、施工中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應隨時提供關于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出廠合格證、試驗報告、銷售許可證等。
2、乙方必須健全質量檢查制度,做好質量自檢記錄。
3、乙方在工程竣工前十五天,書面通知甲方作預驗收檢查,甲方應及時配合。
4、工程竣工時,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資料叁套。
5、經驗收檢查工程需返修,則以返修合格后的日期為竣工日期。
6、乙方的生產、生活臨時設備,應在竣工報告提交期十五天內全部撤離,并工完場清。
第十條:其它
1、由于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防護不利而造成的責任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2、雙方因其中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由違約的一方負責賠償,賠償金額雙方協商解決。
3、在合同的有效期內,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政策、法令、法規及有關條例規定。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保修期滿后,自動失效。
6、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手機: 手機
地址: 地址:
開戶行: 開戶行:
帳 號: 帳 號: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日期:
第8篇 總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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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包人名稱,以下簡稱“發包人” )為實施 (項目名稱),己接受 (承包人名稱,以下簡稱“承包人” )對該項目施工的投標。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l)中標通知書;
(2)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3)專用合同條款;
(4)通用合同條款;
(5)技術標準和要求;
(6)圖紙;
(7)己標價工程量清單;
(8)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合同約定次序在先者為準。
3.固定合同價:人民幣(大寫) 元(¥ 萬元)。
4. 工程范圍:
5.承包人項目經理:
6.工程質量符合國家現行所有強制性建筑條文,其他安裝、市政、建筑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和評定標準以及其他工程建設方面的規范。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的,開工前提供發包人制定和發布的相關標準。
7.承包人承諾按合同約定承擔工程的實施、完成及缺陷修復。
8.發包人承諾按合同約定的條件、時間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
9.承包人應按照監理人指示開工,施工總工期 個月。
10.本協議書一式拾貳份,發包人柒份,承包人伍份。
11.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9篇 總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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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相關法律,地方行政法規和甲方公司的要求,根據《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等,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協商出以下條約。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總占地面積: 畝。
4、建筑規模:以甲方的圖紙和所有設計為準。
5、資金來源、企業方自籌。
6、工程價格:》按河北201 年定額計算,以一級取費計算。并結合河北當地,人工、材料,按河北定額站發行的最新信息價調差近行計價結算。
7、工程總價約:十億左右,以最后預結算為準。
二、總承包方式
注:包工包料,另建設施工,三通一平,包質量、施工安全、施工機械、文明施工和所有裝修水電弱電消防,整個工程內的環境綠化路道,包括所有資料等,車間機械調試通過《內機械甲方負責》。
三、合同工期
1、本工程工期 個工作日,陰雨天和人力不可抗拒的天氣,雙方作以記錄,工期順延。
2、本工程開工時間,以甲方的自籌資金,第一筆到位,甲方在十一日內立即以書面通知乙方施工組進場,進行前期工作準備,甲方圖紙到位,手續完工,立即進行了主體工程開工。
四、甲方義務
1、甲方在乙方進場時應交與整個工程區里的地下資料,以免施工時破壞到地下文物和古董及國家電線電纜和管網。
2、甲方負責確保乙方進場開工后周邊村民來鬧事的糾紛,協調解決。
3、開工時要做到工程區內的地無糾紛,也免影響乙方施工。
4、乙方進場前,甲方交與乙方所有的施工圖雙方近行圖審,便于施工無錯。
五、乙方義務
1、乙方必須按圖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2、要做到工程先自檢過,通知甲方近行監督檢驗才進行第二步工作。
3、必須接受各級領導的指示,和指導工作。
4、文明施工,確保整工地的環境整個工地整潔、有順序。
5、在施工中要自檢查是否有安全隱患,一但發現應立即停工,并馬上排除一在繼續施工。
6、乙方簽完合同后,應早準備進場工作和組建好,有素質的一流施工班組和一流的工程隊伍,接到甲方通知應立即交施工組資料,并即時進場。
六、質量標準
1、本工程也合格工程準。
2、本工程質量驗收標準,按國家驗收標準為合格。
七、工程結算方式
1、結算依據,甲方所提供的圖紙和變更資料和圖紙會審紀要,例會紀要,工程聯系、設計中有明暗示參見的圖集以及甲方和監理單位審批通過的施工方案,甲方發下的變更通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相關資料,已審批通過必要的相關措施報告和工程簽證等為依據,進行工程造價的編制計價結算。
2、結算條件:按河北省20 年定額結結算,結算期間按當時定額信息站發行的新行調差定額執行。
3、人工與材料價的調整。
(1)人工費的調整按河北省相關職能部門的文件執行調差。
(2)材料的調差,材料的價差調整按施工當月河北省定額站頒布布發的建筑工程《河北建筑工程材料信息》月刊執行調差。
(3)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信息月刊中沒有的材料,以甲、乙雙方詢價確定的市場價執行材料價差的調整。
八、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1、本項目所有工程乙方不用墊資,甲乙雙方簽訂完合同,甲方通知乙方進場時撥給乙方零進設施費,按合同總價的百分之 %,計算的零建設施工費,乙方進場主體工程開工時,機械材料進場 天內甲方再撥給乙方材料備料款,按合同總價的百分之 %的備料款。
2、工程進行中每月的實計工程量,進付款的百分之 ,付款時間,每月 號申報進度表為準,次月 號付款,依此類推。
3、總工程款的結算付款,最后的工程款通過甲方和有關部門,工程驗收后, 天內付到總工程款的百分之九十五,還有百分之與預留保修金,工程保修期一年,保修時間到甲方應無條件付給乙方預留的保修金,如在保修期內出現工程質量問題,乙方應即時處理維修。如果乙方接到通知未即時處理,甲方自行維修處理的,維修金甲方扣多少,乙方必須接受,保修期滿一年無質量問題,無息全部付清尾款。
4、此工程乙方不用墊資,經甲乙雙方協商,在總工程款下浮中百分4%個點。
九、雙方事宜
1、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隨時保持聯系,互相交換意見以以確保工程捏和工程進度。
2、乙方如有發現圖集有誤差不能擅自作主更改,應立即與監理和甲方聯系處理,包括(施工中驗收和隱蔽工程驗收),工程變動在內。
3、監理和甲方處理并給予乙方處理的書面通知和簽字的書面手續,以免造成工期延誤和影響工程質量。
4、為了工程質量和進度,打造出一流工程形象,希望雙方緊密配合、團結,互相遵守。
十、特別約定
1、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后,甲方不得在將本項目工程與他人在簽訂合同,若甲方將本項目在與他人簽訂合同,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損失補償,和前期跟蹤本項目的一切費用。
2、乙方必須認真組建好施工組,并按甲方的指導進行施工,接受甲方和監理的正確指導意見。
十一、保密要求
本合同自簽署生效之日起,合同雙方合作的全過程,內容工作方式方法,以及因簽訂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而獲知他方的任何商業秘密和本項目的有關秘密應嚴格保密,不得向第三者泄密,因一方泄密造成對方損失的,由泄密方承擔所有損失賠償。
十二、適用法律
1、本合同履行適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所管轄,不適應其它國家的任何和法律法規和規定。
2、如果簽署本合同后,有新的法律法規,行政法規頒布后的,按新的法律執行。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
1、任何因素讓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爭議的應通過雙方有好協商解決。通過協商仍不能解決爭議時,雙方約定以下列(2)方式解決。
(1)向河北省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在爭議仲裁和提交法院期間,除提交爭議的事項所影響的義務外,雙方應繼續履行其它在本合同內的規定義務和行使權力。
十四、違約責任
1、如因乙方的工程質量出現問題,所造成返工的,甲方不以給延工期,如果出現嚴重工程質量問題的造成工程停工,法律問題的乙方自行承擔所有責任。
2、如乙方的工程過程中,乙方無工程質量問題,甲方未按時支付工程款造成停工的,由甲方債權負責,并給與乙方的損失補償。
十五、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直到履行完義務終止。
3、本合同以中文文本實行,其它文字無效。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約定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同樣據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0篇 總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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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工程名稱及地點:
2、工程承包內容及范圍:
(1)變電站一般土建工程:施工圖設計中變電站站址范圍內的基礎及電纜溝開挖、基礎混凝土的澆筑、道路平整、站內綠化工作。
(2)變電站建筑工程:主控樓、高壓配電間、辦公樓等主要建筑物的土建工作及裝飾工作;變電站圍墻、大門的土建工作。
(3)變電站輔助設施工程:全站照明、給排水、通風、空調、消防、防雷接地等輔助設施建筑及安裝工作。
(4)變電站安裝工程:變電站主輔設備的安裝、設備交接試驗、單體調試、系統調試。
(5)線路工程:至送電線路架設;全線基桿塔組裝及附件安裝;全線基桿塔基礎開挖及澆筑;桿塔接地;線路參數測試等工作。(線路全長公里)
(6)通信工程至光纖通信線路架設工程。(線路全長公里)
(7)系統試運行。
(8)用于工程實體的設備、裝置性材料、消耗性材料的采購。
以上工程內容的細項最終以甲方審定的概算書或工程量清單相對應的條目為準。
3、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由乙方進行施工總承包。
4、工程合同金額:人民幣整。(項目建設所需的備品備件購置、管理車輛購置、工器具辦公生產生活家具購置以及甲方生產職工培訓及提前進場費用等均未包含在此合同價格內。)
5、工程質量要求:單位工程合格率100%,整體工程達到優良標準。
6、工程工期要求:開工日期為年月日,竣工日期為年月日,合同工期天。
7、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8、甲方向乙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9、本合同包括: (1)協議書 (2)專用條款 (3)通用條款
10、本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合同訂立地點:。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名并分別加蓋本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11、本合同一式捌份,其中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陸份,雙方各執叁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