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職業安全健康環境體系管理崗位hse職責
1 認真宣傳貫徹國家頒布的有關職業安全健康環境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標準。
2 負責對公司員工進行有關職業安全健康環境意識教育及相關知識的培訓工作。
3 對審核發現的問題,下發整改通知單。
4 負責跟蹤、驗證、記錄糾正措施實施的有效性。
5 定期組織調查、識別危害因素和環境因素,做到全員參與。
6 定期組織員工進行職業健康體檢。
7 負責審批管轄范圍內施工方案和票證書。
8 及時糾正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人員有權停止其工作。
9 懂得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
10 將有害環境的廢棄物投放到指定垃圾箱。
11 下班之前,切斷辦公室所用辦公設備的電源,關閉電燈。
第2篇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規定
1、總則
1)為了貫徹執行國家職業健康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保障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職業健康職業健康安全,提高經濟效益,促進特區建設,依據國家、省、市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的法規、辦法及規定,結合項目部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2)本制度以“職業健康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為指導思想以“管生產必須管職業健康安全”為原則,積極主動的引導我司的各項職業健康安全防護工作的展開。
3)本制度適用于******************。
4)本制度由中交四航局云桂鐵路云南段項目經理部負責解釋及監督執行。
2、項目部各級人員的職業健康安全職責
1)項目經理的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和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規章制度,組織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業的各項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組織保證體系,對本項目職業健康安全負全面領導責任,是項目職業健康安全的第一責任者。
(2)審批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使用計劃并貫徹實施。
(3)定期聽取職業健康安全情況匯報;研究解決職業健康安全生產問題。
(4)督促各部門做好本職范圍內的職業健康安全工作。
(5)組織、主持工傷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督促落實防范措施。
(6)按國家有關規定設置職業健康安全機構,配備專職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干部,支持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部門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
2)分管生產的副經理對本公司的職業健康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其主要職責:
(1)貫徹實施勞動保護和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本公司各項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2)領導和支持安質部開展職業健康安全監督檢查工作;督促、檢查本項目部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及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費用使用計劃執行情況。
(3)做好勞逸結合和女工保護工作。
(4)主持工傷事故、重大未逐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并督促實施。
3)公司總工程師的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和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職業健康安全技術規范為準,結合本公司技術狀況,制訂貫徹實施的具體措施。對本項目部勞動保護和職業健康安全生產技術工作負總的技術責任。
(2)領導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確定工程建設項目中的職業健康安全技術管理措施和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
(3)領導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攻關活動,負責提出改善勞動條件的研究項目和實施措施,在研究、攻關過程中嚴格審查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和保證職業健康安全的操作工藝要求。
(4)對職工進行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及時解決施工中的職業健康安全技術問題。
(5)參加重傷及以上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技術鑒定意見和改進措施。
4)工區長的職責:
(1)嚴格執行職業健康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對所管轄工區的職業健康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認真落實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針對生產任務特點,向作業班組進行詳細職業健康安全技術交底,并隨時檢查實施情況。
(3)隨時檢查作業現場內的各項防護設施、設備的完好使用情況,隨時消除不安全因素,不違章指揮。
(4)配合項目安全員組織工人學習職業健康安全操作規程,開展職業健康安全生產活動,督促、檢查工人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5)發生工傷事故,未遂事故要立即上報,保護現場;參與本工種工傷及其他事故的調查處理。
5)專職安全員的職責:
(1) 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規范標準,做好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推廣先進經驗。對本項目的職業健康安全生產負檢查、監督的責任。
(2) 深入施工現場,指導下級職業健康安全技術人員的工作,掌握職業健康安全生產情況,調查研究生產中的不安全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 協助項目經理組織職業健康安全活動和職業健康安全檢查。
(4) 參加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 組織本項目新工人的職業健康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工作。
(6) 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遇有險情有權暫停生產,并報告領導處理。
(7) 進行工傷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參加工傷事故調查、處理。
(8) 負責本項目部的職業健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勞務手續的辦理及治安保衛的管理工作。
6)班組長的職責:
(1)認真執行和模范遵守職業健康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職業健康安全操作規程,根據本班組工人的技術、體力、思想等情況合理安排工作,領導本班組職業健康安全作業。
(2)認真執行職業健康安全交底,組織班組職業健康安全活動,開好班前職業健康安全生產會;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3)經常組織本班組工人認真學習職業健康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教育本班組人員遵章守紀和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4)經常檢查本班組作業現場職業健康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要采取臨時控制措施,并及時上報。
(5)對新工人(包括調換工種的工人)進行崗位職業健康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健康安全知識教育,新工人未經考核合格不得上崗。
(6)支持、接受專職安全員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對提出的改進措施要及時組織貫徹落實。
(7)領導并支持班組安全員開展日常工作,及時采納安全員的正確意見,發動全班組職工共同搞好職業健康安全生產。
(8)發生工傷事故、未遂事故要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積極配合本工種工傷及其他事故的調查處理。
7)生產工人的職責:
(1)認真學習和掌握本工種的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有關方面的職業健康安全知識,嚴格執行職業健康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
(2)積極參加各項職業健康安全活動,認真執行職業健康安全交底,聽從施工人員、職業健康安全人員的指導,不違章冒險作業。
(3)愛護和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和職業健康安全設施。
(4)搞好生產設備的維護保養,保持作業現場的清潔衛生。
(5)對不安全作業要積極提出意見,對違章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職業健康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6)發生工傷事故,未遂事故要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積極配合工傷及其他事故的調查處理。
3、項目部相關部門的職業健康安全責任:
1)工程部:
(1)合理組織生產,貫徹及執行職業健康安全規章制度和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加強現場管理。
(2)參加職業健康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危險源,積極配合安全部門進行評價并提出技術改進措施。
(3)編制施工方案時必須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編制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
2) 物設部
負責職業健康安全防護用品的采購、保管、發放和回收工作。
3) 財務部:
及時將職業健康安全措施經費使用計劃列入生產財務計劃,專款專用,確保經費的落實,并監督其合理使用。
4)計合部
協同計合部搞好項目部所屬特殊工種、三機工的考核、招聘、辭退、調配等管理工作。
5) 安質部:
(1)配合器材部做好職業健康安全防護用品的采購、保管、發放和回收勞動保護用品工作。
(2)協助領導組織推動生產中的職業健康安全工作。貫徹執行上級和本企業的勞動保護、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的法規、規范標準和各項規章制度。
(3)編制、組織實施本企業年度職業健康安全工作計劃。
(4)組織修訂職業健康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做好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總結交流推廣先進經驗。
(6)經常深入基層,指導施工隊健康安全技術人員的工作,掌握職業健康安全生產情況,調查研究生產中存在的危險源,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7)組織職業健康安全活動和定期職業健康安全檢查。
(8)參加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編制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9)負責對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負責員工職業健康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10)制止制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重大危險源,有權暫停生產,并及時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11)參加工傷事故的調查,做好工傷事故統計、分析、報告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檢查貫徹落實。
監督現場職業健康安全的工作狀況,提出職工預防和改善職業健康安全條件的措施。
第3篇 安環科職業健康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監督檢查各單位職業病防護用品使用管理工作。
2、負責制定職業健康制度、崗位操作規程、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及方案。
3、負責職業健康申報資料整理工作。
4、負責收集、整理職業健康法律法規,并組織全員學習,檢查。
5、負責職業衛生檔案工作。
6、負責統計匯總相關臺賬。
第4篇 銷售副總經理: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責任制
1.1.1 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所分管部門的職業健康安全、環保管理負責;
1.1.2 組織和落實分管部門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加以保持,并持續改進其有效性;
1.1.3 組織制定、修訂和審批分管部門的安全環保管理規章制度,認真組織實施,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1.1.4 組織分管部門的安全環保監察,落實分管部門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1.1.5 定期召開銷售系統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企業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1.1.6 負責分管部門的安全環保教育與考核工作;
1.1.7 組織或參加分管部門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的事故調查、處理和上報。
第5篇 工會人員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責任制
1.1.1 監督和協助綜合部做好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1.1.2 參與公司重傷、重大安全傷亡事故、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預防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的措施,并督促執行。
1.1.3 當發現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或者在生產過程中發現重大隱患和職業危害,有權提出解決建議;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有權向行政方面提出建議組織職工撤離現場,并督促行政方面及時解決。
1.1.4 發揮工會會員作用,推進人文關愛工作,關心職工生活,辦好集體福利事業。
第6篇 項目技術管理中心安全環保職業衛生職責
1、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規定,并組織實施項目技術管理工作。
2、協助組織編制項目質量計劃,監督工程項目實施,并對項目實施進行技術指導。
3、在編制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計劃時,同時也要編制安全環保措施計劃。
4、在編制年度、月度采掘計劃時,同時安排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方面安全措施的工作和目標。
5、主持制定項目年、月生產計劃和施工進度計劃。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重大施工技術方案和安全環保技術措施計劃,并督促實施。
6、組織優化施工方案設計,指導編制審批各項施工方案、技術文件,解決日常生產技術問題。
7、參加安全環保大檢查,隨時掌握安全環保動態。
8、嚴格執行安全環保、職業衛生“三同時”原則。
9、組織制定和實施科研攻關計劃以及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
第7篇 日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程序規范
1 目的
實現集團公司的方針、目標,強化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防止和控制事故及職業病的發生,保證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職業健康安全。
2 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集團公司各部門、各單位。
3 職責
3.1 工會
3.1.1 行使員工代表的職責,維護作業人員在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合法權益,對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管理工作實行監督檢查、指導,是本程序的主控部門。
3.2勞動人事部
3.2.1 負責對管理人員進行職業健康安全意識和能力的培訓以及實施中的監督檢查。
3.3 勞動資源部
3.3.1 負責對特種作業人員職業健康安全意識和能力培訓以及實施中的監督檢查。
3.4 勞動保護部
3.4.1 負責作業人員施工現場的防護設施、各種架子和臨時用電設施的安全管理,以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和勞動保護用品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
3.5 行政保衛部
3.5.1 負責員工的職業病防治和對特種作業人員、女工、體檢工作進行監督。
3.5.2 負責辦公區和施工區消防、交通安全。
4 工作程序
4.1 勞動人事部、勞動資源部每年根據集團公司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崗位勝任情況、培訓需求,形成培訓計劃,確保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在職業健康安全方面所要求的能力和意識。
4.2 勞動保護部、行政保衛部結合日常職業健康安全檢查,對各運行控制程序的實施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監測與評價。
4.3.1 勞動保護部每年定期對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無證人員停止特種作業。
4.3.2 行政保衛部每二年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體檢,對不適合特種作業病患人員立即停止工作,并按有關規定辦理。
4.3.3 各單位對特種作業人員工作狀況、體檢情況及變動情況建立臺賬,每年進行分析、統計,嚴格執行支持性文件《**市特種作業人員勞動安全管理辦法》。
4.4 職業病防治衛生監督管理
4.4.1 行政保衛部每年應定期對作業人員的辦公區、施工現場和生活衛生區的職業病防治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嚴格執行國家《職業病防治法》及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程序及各項規章制度,并做好監督檢查記錄對存在問題責成責任部門按《不符合、糾正預防管理程序》處理。
4.4.2 集團公司、各部門、各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職業病防治法》,重視作業人員的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職業病防治機構,明確責任,并做好作業人員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培訓和宣傳工作。
4.4.3 有害作業現場應有相適應的防護措施,并為作業人員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嚴格執行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從事電焊作業的人員要有特殊護目玻璃的防護面罩或專用手持面罩,穿好防護長袖衣褲及絕緣鞋,戴好焊接手套。
4.4.4 對產生噪聲較大的崗位,應按規定配戴耳塞、耳棉、耳罩,減少噪聲對聽覺的傷害。高溫季節做好防暑降溫以及安全用電等工作。
4.4.5 有害作業現場必備急救防范設施和醫療急救藥品,并配備經培訓上崗的專兼職急救員。
4.4.6 發生有毒有害氣體中毒事故時,按應急預案進行搶救,并及時報有關領導和部門。
4.4.7 有害作業人員防護用品要做到按時按規定發放,并做好有毒有害氣體中毒的預防。
4.4.8 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工程項目的職業健康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4.4.9 接觸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職工,按規定要求每二年進行體檢,對不適應繼續從事原崗位工作的職業病人調離原崗位,并妥善安置。上述人員體檢結果各級行政保衛部門必須留存歸檔。
4.4.10行政保衛部按《國家職業病防治法》對本企業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5 女職工勞動保護管理
4.5.1 集團公司、各部門、各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市制定的女職工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做好女工“五期”保護(月經期、懷孕期、產假期、哺乳期、更年期)。
4.5.2 不得安排女工從事禁忌女工從事的作業活動,每年為女職工進行一次婦科防癌普查。
4.5.3 集團公司、各單位工會建立女職工委員會,按照《**市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的若干規定》做好監督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責成責任部門按《不符合、糾正預防措施程序》執行。
4.5.4 行政保衛部按規定要求,按時對食堂和汽車駕駛員的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對檢查存在問題責成責任部門立即整改。
4.6 食堂服務人員和機動車駕駛員管理
4.6.1 各單位要組織食堂服務人員進行上崗前的體檢并定期復審,必須有健康證、培訓證,方可上崗。行政保衛部定期進行監督檢查。
4.6.2 食堂衛生管理嚴格執行《行政后勤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防止食物中毒。
4.6.3 機動車駕駛員的管理按行政保衛部制定的《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執行。
4.7 工會職業健康安全監督
4.7.1建立和完善各級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組織,監督和協助本單位貫徹執行國家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落實職業健康安全責任制,督促解決職業健康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改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執行《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程序》、《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程序》。
4.7.2 按照《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編制程序》參與本單位職業健康安全措施、計劃和經費投入等方案的制定和實施,參加涉及職工職業健康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的制定,對職業健康安全決策和措施提出意見和建議。
4.7.3組織和協助主管部門落實《企業職工代表大會監督安全生產工作制度》,具有法人資格認證單位工會要作好集體合同中職業健康安全條款的協商與制訂,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聽取職工在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意見、建議和要求,向有關方面反映情況。
4.7.4組織或協助主管部門開展各種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競賽活動,宣傳國家的職業健康安全政策、法律法規及企業的規章制度。開展職業健康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教育職工遵章守紀,提高職工職業健康安全意識和技能。開展職業健康安全的技術協作和合理化建議活動。
4.7.5制定和完善各級工會職業健康安全監督責任制和工作制度,按照《職業健康安全監測控制程序》組織或協助主管部門進行職業健康安全檢查,監督整改。
4.7.6按照《職業健康安全事故報告調查與處理程序》參與傷亡事故調查,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監督、協助企業采取防范措施,并提出工會意見。
4.7.7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維護職工職業健康安全的合法權益。
在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和嚴重職業危害,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時,向領導或現場指揮人員要求采取緊急措施,立即從危險區內撤出作業人員;如無效,即應支持或組織職工采取必要的避險措施并立即報告。
4.7.8對不符合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標準規定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按照《環境不符合糾正與預防措施程序》、《職業健康安全不符合糾正與預防措施程序》辦理。
5 相關文件
5.1 《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程序》(****-qhse-c*-03)
5.2 《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程序》(****-qhse-c*-04)
5.3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控制程序》(****-qhse-c*-07)
5.4 《職業健康安全監測控制程序》(****-qhse-c*-36)
5.5 《職業健康安全事故報告調查與處理程序》(****-qhse-c*-38)
5.6 《環境不符合糾正與預防措施控制程序》(****-qhse-c*-42)
5.7 《職業健康安全不符合糾正與預防措施程序》(****-qhse-c*-43)
6 記錄
6.1 《職業健康安全競賽考核表》(****-gh-01表)
6.2 《工會參與事故意見書》(****-gh-02表)
6.3 《職代會落實職業健康安全工作制度考核表》(****-gh-03表)
6.4 《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工作考核表》(****-gh-04表)
第8篇 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記錄編制內容辦法
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記錄編制內容
1)記錄名稱:簡短反映記錄對象;
2)記錄編碼:編碼是每種記錄的識別標記,每種記錄只有一個編碼;
3)記錄順序號:順序號是某種記錄中每張記錄的識別標記,若記錄為成冊票據,印有流水序號,可視為記錄順序號;
4)記錄內容:按記錄對象要求,確定編寫內容;
5)記錄人員:記錄填寫人、會簽人、審批人等;
6)記錄時間:按活動時間填寫,一般應寫清年、月、日;
7)記錄單位名稱;
8)保存期限和保存部門。
通常,組織需要有如下的職業安全健康記錄(示例):
1)設計評審、鑒定和驗證記錄
2)設備工裝鑒定周期記錄
3)特殊工序人員和操作監督記錄
4)檢驗和試驗記錄(含測試報告)
5)計量器具校準記錄
6)糾正措施驗證報告
7)產品質量報告
8)用戶申訴處理記錄和情況報告
9)事故報告表
10)文件更改記錄
11)人員培訓記錄
12)人員資格認可記錄
13)體系審核記錄和審核報告
14)體系的復審記錄和復審報告
15)檢驗證書
除此之外,還應根據不同的生產安全活動,增添相應的職業安全健康記錄。
第9篇 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管理職業技能實訓答案
判斷題
由于貨物超載、偏載造成車輛斷軸事故,定裝車站或作業站責任不對
因調車作業超速連掛,造成貨物裝載加固狀態不良而引發的事故,定調車違章作業站責任。對
進入專用線道岔或裝卸地點前應一度停車,親自或派人檢查線路、道岔、停留車等后、方準
進入。對
牽出線、渡線、道岔聯動區及軌道衡上不允許停留車輛。必須停留時,由《行規》規定。不對
自動化駝峰調車作業程序是:連掛列車、推送列車、解散列車和下峰作業四項。 對
發車進路準備妥當,行車憑證已交付,出站(進路)信號機已開放,發車條件完備后,車站人員方可顯示發車指示信號。 對
小車在晝問使用時,不按列車辦理,可跟隨列車后面推行,但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影響列車正常運行。對
在集中聯鎖的車站,列車冒進出站信號時,應使列車退回信號機內方,再開放信號機發車。對
利用本務機車在中問站進行調車時,無論單機或帶有車輛,與車列的車輛摘掛和軟管的摘解均由司機負責。不對
線路狀態未恢復到準許放行列車的條件,禁止放行列車。對
凡防礙行車的施工,未設好防護,禁止開工。對
列車在區間裝卸時,運轉車長應指揮列車停于指定地點。不對
封鎖施工不能按規定的開通速度運行時,準許車站設置減速信號牌。不對
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開通區間恢復運行時,應提前通知車站值班員,轉請列車調度員延長時間。對
凡影響行車的施工、維修作業,不得利用列車間隔進行,都必須納人天窗。 對
危險貨物罐車發生易燃氣體、液體泄漏時,應迅速隔斷火源,以防止發生火災,引發爆炸。對
撲救有毒液體的火災,應戴防毒面具或站在上風處。對
發現易燃液體容器滲漏時,應及時移至安全通風處更換包裝。對
裝運電引爆管應采用木底棚車或p64型車,制動機須關閉。 對
危險貨物車輛,在始發站或編組站必須以最近車次掛運。 對
8與5編入同一列車時,相互隔離四輛以上。正確
7與4編入同一列車時,相互隔離四輛以上。 對
4與5編入同一列車時,相互隔離四輛以上。 錯誤
4與5停放在車站時,相互隔離10 m以上,嚴禁明火靠近。 對
罐車裝運原油時,與牽引的機車之間可不隔離。 對
運輸氣體類危險貨物重、空罐車時,每列編掛不得超過三組,每組間的隔離車不得少于4輛。 錯誤
裝載禽、畜、魚苗的車輛,其隔離標志是9。 對
敞、平車裝載的易燃普通貨物的隔離標記是3。不對
發現爆炸品撒漏時,應及時用水潤濕,撒以松軟物后輕輕收集,并通知公安和消防人員處理。對
車站貨檢人員發現裝有劇毒品的車輛或集裝箱無封、封印無效以及有異狀時,應立即甩車處理。對
運輸劇毒品必須實行全程隨車押運,罐車、罐式箱裝運的劇毒品不需要押運。對
劇毒品系指危險貨物品名表毒性物質和感染性物質中的一級毒性物品,編號為61001~62001的危險貨物。 不對
車站發現液化氣體罐車無人押運或達不到押運人數時,應立即甩下,并用電報通知托運人速派人解決。對
作業中和運輸途中發生雷管撒漏施救時,可以用水,禁止使用酸堿滅火器或砂土。 對
敞、平車裝載的易燃普通貨物與牽引的電力動機車之問最少應隔離2輛。 對
裝載爆炸品的車輛與牽引的內燃機車之間應最少應隔離4輛及以上。 對
裝載雷管及導爆索的車輛與裝載爆炸品的車輛之間應最少應隔離2輛。 不對
3是放射性物品(礦石、礦砂除外),與7、8不能編入同一列車。 對
危險貨物的危險性在于貨物本身的理化性質,與外界環境條件無關。 不對
危險貨物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蝕、放射性等特性,在運輸、裝卸和儲存保管過程中,需要特別防護。對
在危險貨物品名表中列載的品名,均屬于危險貨物。對
軍用列車補軸時,補軸車輛必須置于軍用列車前部或后部。對
單選題
股道編號為ⅱ的線路屬于()。
路用列車應由()指派勝任人員攜帶列車無線調度通信設備值乘于列車尾部,并在區間協助司機作業。
當超長列車尾部停在警沖標外方,接人相對方向的列車時,在進站信號機外制動距離內進站方向為超過()的下坡道,而接車線末端無隔開設備,須使列車在站外停車后,再接入站內。
《鐵路技術管理規程》規定,遇列車調度電話不通時,閉塞法的變更或恢復,應由該區問()的車站值班員確認區間空閑后,直接以電話記錄辦理。
《鐵路技術管理規程》規定,列車軟管有分離情況時,應對列車自動制動機進行()
《鐵路技術管理規程》規定,凡在車站參加作業的站、段、所等有關人員,均須熟悉和執行()的有關規定。
車站應將()有關內容摘錄分發給有關處所和單位。
《鐵路技術管理規程》規定,段管線采用對稱道岔不得小于()。
《鐵路技術管理規程》規定,峰下線路采用三開道岔不得小于()。
《鐵路技術管理規程》規定,峰下線路采用對稱道岔不得小于()。
《鐵路技術管理規程》規定,調車線的單開道岔不得小于()。
《鐵路技術管理規程》規定,貨物線的單開道岔不得小于()。
《鐵路技術管理規程》規定,狹窄的站場采用交分道岔(正線除外),不得小于()。
《鐵路技術管理規程》規定,用于側向接發停車貨物列車的單開道岔,在技術站不得小于()。
《鐵路技術管理規程》規定,用于側向接發停車貨物列車并位于正線的單開道岔,在中問站不得小于()。
《鐵路技術管理規程》規定,用于側向接發停車旅客列車的單開道岔,不得小于()。
《鐵路技術管理規程》規定,用于側向通過列車,速度不超過50 km/h的單開道岔,不得小于()。
《鐵路技術管理規程》規定,用于側向通過列車,速度50 km/h以上至80 km/h的單開道岔,不得小于()。
《鐵路技術管理規程》規定,用于側向通過列車,速度80 km/h以上至140 km/h的單開岔,不得小于()
鐵路是國家重要基礎設施,國民經濟大動脈,交通運輸體系的()
鐵路各部門,各單位制定的規則、細則、規范、標準等,都必須符合()的規定。
接發列車時,必須站在()規定地點。
《鐵路技術管理規程》規定,行車作業人員及其攜帶的非絕緣物件與接觸網帶電體必須保持()以上的安全距離。
《鐵路調車作業標準》規定,距停留車位置三車時調車速度不得超過()。
《鐵路調車作業標準》規定,距停留車位置五車時調車速度不得超過()。
《鐵路調車作業標準》規定,距停留車位置十車時調車速度不得超過()
《鐵路車站行車作業人身安全標準》規定,在站臺上上車、下車車速均不得超過()。
《鐵路車站行車作業人身安全標準》規定,下車車速不得超過()。
《鐵路車站行車作業人身安全標準》規定,上車車速不得超過()。
《鐵路技術管理規程》規定,線路坡度超長( ),長度為2:km/h及以上時,該線路屬于長大坡道。
《鐵路技術管理規程》規定,線路坡度超過(),長度為5 km及以上時,該線屬于長大坡
《鐵路技術管理規程》規定,線路坡度超過(),長度為8 km及以上時,該線路屬于長大坡道。
線路坡度超過6‰,長度為()及以上時,稱為長大下坡道。
線路坡度超過20‰,長度為()及以上時,稱為長大下坡道。
線路坡度超過12‰,長度為()及以上時,稱為長大下坡道。
《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規定,無人看守的鐵路道口,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標準設置( )。
中間站停留車輛,無論停留的()是否有坡道,均應連掛在一起,擰緊兩端車輛的人力制動機,并以鐵鞋(止輪器,防溜枕木等)牢靠固定。
因特殊情況需在警沖標外方進行裝卸作業時,須經()準許,在不影響列車到發及調車作業情況下方可進行。
()必須停放在固定線路上,并應將兩端道岔扳向不能進入該線的位置并加鎖。
臨時停留()線路上的道岔應扳向不能進入該線的位置并加鎖。
禁止停留機車車輛的線路有()。
禁止停留車輛的線路有()。
對停留車輛采取防溜措施時,()屬于防溜設施。
必須停放在固定線路上的車輛有()。
調車作業中,車輛臨時停在警沖標外方時,一批作業完了后,應立即送入()。
臨時變更行車閉塞法的調度命令,車站值班員應給()交付或轉達。
封鎖區間施工時,車站值班員應根據封鎖或開通命令,在信號控制臺或規定位置上()封鎖區間表示牌。
在區間或站內線路、道岔上封鎖施工時,施工單位應在車站()設駐站聯絡員,在施工現場設防護員。
向施工封鎖區間開行路用列車,原則上每端只準進入一列,如超過時,其安全措施及運行辦法由()規定。
路用列車應由施工單位指派勝任人員值乘于列車尾部,在區間協助()作業。
旅客列車運行最高速度120 km/h<ν≤160 km/h的區段,遇施工減速運行時,應在施工地點兩端()處設置帶t字的移動減速信號牌。
旅客列車最高速度為160 km/h的區段,遇施工減速運行時,應在施工地點兩端()處設置帶t字的移動減速信號牌。
按施工特定行車辦法,引導接車并正線通過時,特定引導手信號夜間顯示為()左右搖動。
按施工特定行車辦法,引導接車并正線通過時,特定引導手信號晝間顯示為()左右搖動。
列車運行中遇線路塌方危及行車安全時,()應立即采取應急性安全措施,并立刻通知追蹤列車、鄰線列車及附近站。
汛期暴風雨行車的“防洪危險地段”由()查定公布。
客貨共線鐵路,當速度小于等于160 km/h時,基本建筑限界圖中各種建筑物的基本限界的最大高度為()。
為保證列車在曲線上的運行安全,曲線地段建筑限界應在直線建筑限界的基礎上()。
第10篇 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目標管理考核細則
為了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關于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的要求。促進行政一把手履行職責。加強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減少或避免環境、職業健康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公司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目標的實現,特制訂本細則。
一、公司所屬單位、項目部(跨年度項目部)、駐外機構、機關各部門依據責任狀均實行年度考核。將考核自評表、年度工作總結及一把手履行職責情況報告于次年元月5日前報公司工程部。
二、項目部實行竣工考核,并按竣工考核結果兌現,竣工驗收后將考核自評表,工作總結,履行職責報告等相關資料一并報工程部。
三、公司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生產委員會考評小組在單位總結自評的基礎上,結合日常檢查情況于12月至次年元月,按考核表,逐條對照進行考評。
四、項目竣工考評,工程部自收到項目部自評表、工作總結、履行職責報告等相關資料后,考評小組30日內對其進行考評。
五、具體考核辦法:采取硬性指標,量化考核的辦法,具體考核項目和評分標準見附件。
檔次分:
優秀90分以上(含90分)
合格75分------89分(含75分)
不合格 75分以下
具體考核步驟:
一是聽匯報
二是看臺帳
三是查生產施工現場
四是分項評分,確定檔次
五是總結,交換意見
六、公司召開會議公布考評結果,按責任狀兌現獎懲。
七、本細則由公司工程部負責解釋。
附: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目標管理考核評分表
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目標管理考核評分表
被考核單位(項目部):自評日期:年月日
序號
考核項目及扣分標準
額定分
扣
分
自評分
考評分
一
工作業績,實現目標
20
1
發生一人以上死亡事故,扣20分
2
發生一起任何類別的重大事故,扣15--20分
3
發生一起重大環境投訴或重大環境事件扣15--20分
4
發生一起重傷事故或職業病扣12--18分
5
發生一起火災或設備或交通責任事故扣10--15分
6
輕傷率超過控制指標扣10--15分;未超過指標,扣2--10分
7
未按jgj59-99標準進行檢查或檢查不合格扣8--10分
8
因不文明施工引起投訴每次扣2--5分
9
省級及以上通報批評每次扣8--10分,地市級通報批評每次扣5--7分
10
未按公司及有關部門下發的隱患整改指令落實整改有一次扣5--8分,未及時整改有一次扣2--3分
11
“三合一”管理體系外審出現嚴重不合格項有一項扣8分
出現不合格項有一項扣3分;內審出現嚴重不合格項扣5分,
出現不合格項有一項扣2分
12
省級及以上通報表揚每次加5--8分,有業主投訴、報怨每次扣2--5分
13
獲國家級文明工地加8--10分,省部級加5--7分,地市級加2--5分,縣級加1--2分
序號
考核項目及扣分標準
額定分
扣
分
自評分
考評分
二
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15
1
無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扣10分,對照規定要求,缺一項扣2分。責任制,資金保障,教育培訓,安全檢查,安全交底,事故報告,勞防用品管理,考核獎懲,專項方案,應急預案,環境保護,環境衛生,能源節約,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規定制度有一項未執行扣2分
2
無責任狀或管理目標不明確扣10分,未簽訂到位缺一份扣3分,未考核兌現扣5分
3
無教育培訓計劃扣10分,未按計劃實施或無記錄扣5分,員工未進行安全教育考試有一人扣2分
4
未按規定召開安全會議少一次扣2分,會議無記錄或不規范有一次扣2分
5
未按規定要求參加上級會議(培訓)缺一次扣2分,不支持安技干部開展工作有一次扣5分
6
無安全措施經費計劃扣10分,無經費使用臺帳扣5分,經費計劃達不到要求扣2分,未按規定發放勞保用品扣5分,無勞保用品發放記錄扣2分
7
領導未按規定組織參加安全檢查少一次扣3分,隱患未整改有一次扣2分
8
對重大危險源,重要環境因素等,特別是危險性較大的作業部位,未進行專項檢查少一次扣5分
9
負責人、安技干部未按規定及時交納安全風險金有一人扣5分,分包工程未按規定簽訂安全協議有一項扣5分,未按規定交納安全風險金有一項扣3分,分包工程結算無安技部門簽字有一次扣2分
序號
考核項目及扣分標準
額定分
扣
分
自評分
考評分
10
發生事故不及時報告或隱瞞不報,有一次扣10分,未及時處理結案有一次扣2分,未按規定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扣2分
11
未制定應急預案扣10分,未組織演練扣5分,演練無記錄扣2分
三
資質、機構與人員管理
15
1
組織機構、網絡圖不健全扣10分,無專職管理人員扣10分,未及時上報扣2分
2
主要領導、專職安技人員未持證上崗有1人扣5分,兼職安全人員有1人未持證扣2分,特種作業人員有1人未持證扣2分
3
對分包隊伍管理及施工現場控制無要求或規定扣5分,缺乏對分包單位資質和人員管理及施工現場控制的證實材料扣2分
4
分包單位不符合相應的資質、無安全生產許可證扣5分,分包單位無專職安全員或無證扣2分,特種作業人員有一人無證扣2分
5
安全設施的供應單位無生產許可證或經營許可證扣5分所持生產許可證與經營行為不符扣2分
6
特種作業人員未進行體檢有一人扣2分,其他人員有一人扣1分
四
技術管理
20
1
無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技術交底制度扣10分
2
無危險源、環境因素清單扣5分
3
無重大危險源、重要環境因素清單扣8分
4
識別、評價工作不細,明顯漏掉重大危險源、重要環境因素扣 4分
5
未對重大危險源、重要環境因素進行策劃建檔扣3分
序號
考核項目及扣分標準
額定分
扣
分
自評分
考評分
6
對緊急狀態下重大危險源、重要環境因素未制定應急預案扣3分
7
施工組織設計未根據危險源、環境因素編制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或無針對性扣3分
8
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包括修改方案)未經技術負責人組織安全等有關部門審核審批扣2分
9
專業性強,危險性較大的施工項目,未按要求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方案或專項安全技術方案無針對性扣2分,專項方案未經有關部門和技術負責人審核審批扣2分
10
方案未按規定進行計算和圖示扣2分
11
技術負責人未組織方案的實施進行交底驗收和檢查扣2分
12
未安排專業人員對危險性較大的作業進行現場安全監控扣5分
13
未有效落實各項安全技術交底扣5分
14
交底無記錄,未履行簽字手續扣2分
15
項目部提供不出與項目有關的環境、職業健康技術標準規范和操作規程扣5分
16
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標準、規范、操作規程配備有缺陷扣2分
17
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設備或工藝扣5分
18
安全報表及材料未按要求及時上報,有一次扣3分
五
設備與設施管理
15
1
未制定設備安裝、驗收、檢測、使用、定期保養、維修、改造和報廢等管理制度扣10分
2
購置的設備無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扣5分
序號
考核項目及扣分標準
額定分
扣
分
自評分
考評分
3
設備、設施未按規定安裝、驗收、檢測、使用、保養、改造和報廢扣2分
4
租用設備不合格的,有一次扣2分
5
無設備管理檔案臺帳扣5分
6
設備租賃合同無各自安全管理職責扣2分
7
起重設備裝拆專項方案未經審批的扣5分,裝拆由不具備相應的資質的單位或不具備相應資格的人員承擔扣8分
8
設備未按規定檢測或檢測不合格即投入使用扣2分
9
安全防護設施不符合規定要求扣2分,有重大危險源和重要環境因素的場所設施無控制措施扣8分,未掛監控牌和安全警示標志扣2分
10
特種設備無專人管理扣2分,未按規定檢測合格后投入使用有一臺扣3分
11
手持電動工具絕緣電阻無檢測記錄扣2分,接地電阻無檢測記錄扣2分
六
現場環境、衛生文明管理
15
1
無環境、職業健康衛生、文明管理制度扣10分
2
辦公區、生活區、作業區無隔離措施扣5分,辦公區、生活區無垃圾容器扣2分,無綠化布置扣2分
3
主要出入口明顯處無五牌一圖扣4分,不符合要求扣2分
4
主要道路未硬化處理扣2分
5
土方作業無防止揚塵措施扣2分
6
建筑垃圾凌空拋擲扣5分
序號
考核項目及扣分標準
額定分
扣
分
自評分
考評分
7
宿舍未設置開啟式窗戶扣2分,使用通鋪扣2分,宿舍內亂接亂拉電線扣2分,使用電爐、電飯鍋扣2分
8
炊事人員無健康證有1人扣2分,食堂出售變質食品扣5分
9
現場焚燒廢棄物扣5分
10
排水溝不暢通,工地有積水扣2分,污水未經沉淀直接排放扣4分
11
食堂未設置隔油池扣5分
12
對施工現場的噪聲值未進行監測和記錄扣2分
13
現場人員有1人未戴安全帽扣2分,臨邊洞口防護有一處不符合要求扣2分,建筑材料亂堆亂放無標識有一處2分,崗位作業無操作規程有一處扣2分
14
易燃易爆物品未分類存放扣5分
15
無消防器材或位置不符合要求有一處扣2分
16
消防器材不符合要求有一處扣2分
合計
100
單位(項目部)負責人:
第11篇 財務部門: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責任制
1.1.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公司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經常對本部門員工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
1.1.2 在制訂公司財務年度預算時,優先做好安全生產方面資金計劃安排;
1.1.3 執行財政部關于安全生產保證基金管理辦法,監督檢查安全保證基金的繳納和返回基金的使用;
1.1.4 對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安全隱患整改項目,要確保足夠的安全資金投入;
1.1.5 根據國家規定監督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勞動保護資金的合理使用;
1.1.6 負責審核各類事故處理費用支出,并納入公司經濟活動分析內容;
1.1.7 負責辦理有關安技方面費用和安全生產獎罰資金的收付工作;
第12篇 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手冊編寫工作程序
ohs管理手冊是ohs管理體系的設計階段形成的文件,該文件應當按照ohsms體系分析的結果,對體系的構成、各要素的內容及其相互之間的聯系作出系統、明確和原則的規定,在初始評審和體系設計后編制。
編制ohs管理手冊工作程序如圖所示。
1.資料收集與分析;
―需要收集的主要資料包括:
組織機構現狀;
各部門職責和權限現狀(各部門確認的);
各部門需要解決的工作接口問題和其他問題;
現有各種管理制度和作業程序以及各有關部門的執行情況的說明;
現有的各種技術標準、規范以及各部門執行情況的說明。
―資料分析
評價現有機構及職能是否完善,列出需完善的職能清單;
評價工作接口現狀,列出需研究、解決的工作接口問題的清單;
評價現有管理文件和作業文件的有效性,提出需增加、調整或作廢的文件方案。
2.職能完善和職責、權限的確定;
―現有部門的職責和權限調查;
―列出需要調整或補充的職責和權限的清單;
―提出調整或補充職責和權限的議案;
―有關部門討論,提出修改意見;
―由組織最高管理層研究決定;
―發布有關明確職責和權限的文件;
―在編寫文件和運行過程中發現需進一步明確或補充的問題應隨時決定并補充發文。
3.確定管理手冊結構;
4.落實手冊編寫的組織工作;
5.制定編寫手冊的工作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