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其他管理人員安全職責
(一)負責做好安全職責范圍內的各項工作(詳見科室安全職責),對所承擔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二)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三)認真執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認真執行專業安全規章制度;
(五)參加專業安全技術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第2篇 某供電公司其他管理的安全職責
(一)營銷管理單位的安全職責
1、負責電力市場營銷工作安全管理,在報裝、營業、計量、用電檢查等營銷業務中落實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程規定。
2、組織供用電合同簽訂,明確供用電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3、組織用電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發出整改通知,督促用戶整改落實,嚴防用戶電氣事故危及電網安全。
4、 組織編制并實施涉及重要用戶的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5、組織或參加與用戶有關的人身傷亡事故、電網事故、設備事故的調查工作,督促用戶實施反事故技術措施。
(二) 管理電力設施單位的安全職責
1、 宣傳貫徹《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制定電力設施保護的工作規定和制度,提出工作重點和計劃,并組織執行。
2、組織制定并督促落實防止電力設施被盜、受外力破壞的各項措施,確保電力設施的安全運行。
3、組織加強重要輸電線路、廠站等設施的巡視檢查,發現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隱患時,向當事人(單位)發出整改通知書;當事人(單位)逾期未整改的,及時上報政府有關部門,并配合處理。對造成重大損失的,配合法律部門,提出民事訴訟。
4、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嚴厲打擊盜竊、破壞電力設施等違法犯罪行為。
第3篇 電力企業其他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職責
1、按本部門安全職責的規定,切實搞好本專業的安全、技術或經營的組織與治理,并負有直接責任。
2、根據本專業生產、施工的需要。及時編制或修訂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程、制度和措施,保證各項生產、施工有章可循,建立良好的生產、施工秩序。
3、經常深入生產、施工現場,把握安全生產情況,組織技術業務培訓,指導安全技術治理,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難題。
4、參與本專業的事故或經濟損失的調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并組織落實。
第4篇 設備管理部其他專工安全職責
1、各專業專工對分管專業的技術、設備管理、人員技術、專業培訓的安全生產負專業方面的管理責任,是分管工作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2、熟悉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部頒《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業事故調查規程》、《電業生產人員培訓制度》、國務院頒發《工人職員傷亡事故報告規程》和公司制定的與本專業有關的技術規程和制度。
3、貫徹落實上級頒發的有關反事故技術措施,結合公司實際,編制本專業反事故技術措施計劃,并督促實施。
4、檢查落實本專業設備的事故備品、備件計劃,按規定參加本專業的事故處理和調查分析,提出事故發生的技術原因和預防對策。
5、組織修編本專業現場規程,按規定編審施工的安全組織技術措施,并對其正確性負責。
6、應經常深入現場,檢查設備、審閱記錄,掌握設備檢修運行動態,幫助基層建立健全記錄臺帳。
7、參加本專業的設備大修和工程驗收組織或參加對其工程圖紙資料和勞動保護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的審查,對本專業技術的正確完善負責。
8、參加安全大檢查和整改措施的討論,遇有重大操作和施工,要深入現場指導檢查,糾正違章作業。
第5篇 電力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標準——其他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職責
1、按本部門安全職責的規定,切實搞好本專業的安全、技術或經營的組織與治理,并負有直接責任。
2、根據本專業生產、施工的需要。及時編制或修訂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程、制度和措施,保證各項生產、施工有章可循,建立良好的生產、施工秩序。
3、經常深入生產、施工現場,把握安全生產情況,組織技術業務培訓,指導安全技術治理,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難題。
4、參與本專業的事故或經濟損失的調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并組織落實。
第6篇 某某供電公司其他管理的安全職責
(一)營銷管理單位的安全職責
1、負責電力市場營銷工作安全管理,在報裝、營業、計量、用電檢查等營銷業務中落實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程規定。
2、組織供用電合同簽訂,明確供用電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3、組織用電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發出整改通知,督促用戶整改落實,嚴防用戶電氣事故危及電網安全。
4、 組織編制并實施涉及重要用戶的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5、組織或參加與用戶有關的人身傷亡事故、電網事故、設備事故的調查工作,督促用戶實施反事故技術措施。
(二) 管理電力設施單位的安全職責
1、 宣傳貫徹《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制定電力設施保護的工作規定和制度,提出工作重點和計劃,并組織執行。
2、組織制定并督促落實防止電力設施被盜、受外力破壞的各項措施,確保電力設施的安全運行。
3、組織加強重要輸電線路、廠站等設施的巡視檢查,發現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隱患時,向當事人(單位)發出整改通知書;當事人(單位)逾期未整改的,及時上報政府有關部門,并配合處理。對造成重大損失的,配合法律部門,提出民事訴訟。
4、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嚴厲打擊盜竊、破壞電力設施等違法犯罪行為。
第7篇 其他行政副職安全管理職責
1、行政副職,是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健康與環境保護工作負領導責任,并向行政負責。
2、參加安全委員會議和安全評比安全考核的審定工作。
3、分管人事勞資部門的副職,副總師負責做好安全監督機構設置和人員的調配,員工和臨時工的安全教育培訓,督促施工企業、施工現場對新入廠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和身體健康狀況的檢查,組織有害有毒作業人員的身體普查。貫徹落實獎懲辦法,確保電力工程建設施工企業獎金的提取和建立。
4、分管消防保衛行政副職和副總師,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施工現場的消防、交通車輛管理、駕駛人員的教育培訓,并負責劇毒、易燃、易爆及放射線等危險物品的管理與監督。
5、負責物資供應商的資質審查,確保工程建設供應設備物資符合設計和施工標準要求。
6、督促分管部門和單位,主動接受安監部門的監督,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特種設備、特種作業人員、臨時聘用人員的安全管理。
第8篇 設備管理部其他專工的安全職責
1、各專業專工對分管專業的技術、設備管理、人員技術、專業培訓的安全生產負專業方面的管理責任,是分管工作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2、熟悉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部頒《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業事故調查規程》、《電業生產人員培訓制度》、國務院頒發《工人職員傷亡事故報告規程》和公司制定的與本專業有關的技術規程和制度。
3、貫徹落實上級頒發的有關反事故技術措施,結合公司實際,編制本專業反事故技術措施計劃,并督促實施。
4、檢查落實本專業設備的事故備品、備件計劃,按規定參加本專業的事故處理和調查分析,提出事故發生的技術原因和預防對策。
5、組織修編本專業現場規程,按規定編審施工的安全組織技術措施,并對其正確性負責。
6、應經常深入現場,檢查設備、審閱記錄,掌握設備檢修運行動態,幫助基層建立健全記錄臺帳。
7、參加本專業的設備大修和工程驗收組織或參加對其工程圖紙資料和勞動保護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的審查,對本專業技術的正確完善負責。
8、參加安全大檢查和整改措施的討論,遇有重大操作和施工,要深入現場指導檢查,糾正違章作業。
第9篇 電教和其他器材管理人員工作職責范文
電教和其他器材管理人員工作職責
1、器材保管人員,要按儀器設備說明或規定,做好經常性的保養和維護工作。
2、儀器設備的添置和使用情況要認真做好登記,規范操作,不使用時要隨時切斷電源,做到防火、防曬、防潮、防灰塵。
3、經常檢查設備機件的運行情況,防止零部件松動、摩擦、丟失等造成損壞或發生不安全事故。
4、防止油污損傷儀器表面和液體流入機體內部,需要防磁的儀器設備,要放置在遠離強磁場所。
5、儀器設備如有故障,立即停止使用,進行專業檢查和維修。
6、禁止保管人員在室內吸煙,保持室內干凈、通風。
7、對于儀器的保管和使用實行責任制,儀器室的儀器由儀器保管員負責,教室的儀器由班主任負責,各功能室的儀器由功能室負責人負責,各辦公室的儀器由辦公室負責人負責,對于使用時損壞的儀器,要明確損壞原因,正常情況下的損壞,使用者不負責任,若故意損壞的,照價賠償。
8、器材管理人員對室內財物、用電等安全負全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