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房地產營銷管理中心職責
房地產公司營銷管理中心職責
1.內部立項后,統一安排立項和整體方案設計工作
2.協調管理市場及開發部辦理工程項目立項審批:用地計劃的報批和報審及工程項目開工的各種手續。
3.協調管理市場部及銷售部選擇外部營銷公司,制定產品方案與營銷計劃。
4.協調管理工程技術部完成設計規劃
5.負責內部立項后,項目部成立前向經理辦公會匯報項目進展和結果。
6.負責配合外部銷售公司、市場開發部營銷工作中對工程的要求
7.負責協調管理工程現場的銷售工作
8.負責工程銷售過程中的客戶服務工作的實施。
第2篇 房地產營銷中心人員管理職責范本
房地產營銷中心人員管理職責
一、營銷總監
直接上級:副總經理
直接下級:銷售經理
本職工作:協助分管營銷副總做好日常及內務工作
職位職責:
1、負責銷售檔案管理,包括簽報、傳真、通知、政府頒布的影響房地產銷售法律超常規、公司銷售廣告業務等;
2、負責將有關資料分派到相關部門,如每次重新使用的價格表,下達給財務部、銷售人員;
3、起草審核相關業務合同,并負責業務溝通。與合作資源傳達或下發執行要求;
4、負責處理傳真等文件來行為表現函;
5、負責廣告及其他零星費用開支的具體經辦,并建立臺帳。將已發生費用均分燈錄入電腦,按費用計劃表,進行費用控制與統計,制訂報表;
6、負責公司下達任務執行與督促落實;
7、參與價格系統的調整(如價目表、付款方式);
8、參與銷售業務及周、月電腦統計分析,認購書,合同簽約的統計分析,現場銷售客戶記錄的收集與匯總、錄入、歸類存檔建檔;
9、審核傭金金額并簽字確認;
10、負責日常考勤、業績考核、監督各辦公室的工作環境;
11、負責編制各種銷售報表;
12、根據客戶應交樓款金額及時間表,監督催款事項;
13、協調客戶關系,做好個別事件的應變處理。
14、負責各部門工作安排計劃;
15、簽約客戶資料的確認;
16、負責售出單位的確認和審核;
17、負責售出單位認購書審查;
18、審查全體人員考勤統計表。
主要權限:
1、有對本職工作范圍內合理性安排建議權;
2、有各部門人員工作業績評審權;
3、有董事會總經理相關工作事件提醒權;
4、有銷售部日常工作安排權;
5、有參與價格制定與執行權;
二、銷售經理
直接上級:營銷總監
直接下級:銷售人員
本職工作:依照公司銷售策略進行物業的發售、銷售人員及現場銷售工具管理。
職位職責:
1、嚴格執行公司制定的物業售價;
2、規范說接待程序,監督下屬的行為規范;
3、重要客戶的接待應轉交營銷總監處理;
4、執行直接上級制定的銷售計劃,協助下屬完成銷售目標;
5、監督、檢查下屬員工的各項工作;
6、正確及時傳達上級指示;
7、接受客戶投訴并及時處理有關問題;
8、收集來訪、成交客戶信息,及時上報;
9、定期聽取直接下屬述職,并對其工作進行評定;
10、及時對下級人員工作中的爭議做出裁定,并匯報上級;
11、掌握部工作情況和本項目有關銷售數據;
12、受理下級員工的建議、異議、按照程序處理;
13、制定銷售人員技能培訓計劃,報批后實施、考核;
14、填報下屬過失報告,根據執行程序匯報上級;
15、根據工作需要調配下級,報直接上級批準后執行;
16、外線人員的管理調配,經上級批準后執行;
17、匯總擬定每周、每月銷售部工作總結培養呈送上級審核;
18、定期盤點銷售面積、套數等,與銷售助理核實后報送上級;
19、安排銷售人員對周邊樓市動態進行調查,匯總分析后呈送上級;
20、預約律師行與客戶簽約時間;
21、關心下屬思想工作、生活;
22、定期向直接上級述職;
23、對銷售人員工作流程的正確執行負責;
24、對銷售人員的紀律行跡、工作秩序、精神面貌負責;
25、對銷售現場的衛生、物品保管、使用負責;
26、做好與物業部協調工作;
27、處理解決銷售現場突發事件,并呈報上級。
主要權限:
1、有下屬工作調配、任用建議權;
2、有下屬獎勵建議提名權;
3、有換房、更名、退房上報權;
4、有銷售人員及外線人員作息時間和出勤考核權;
5、有銷售人員招聘、錄用建議權;
6、有了解房地產市場變化,并建議相應的推廣、營銷策略建議權。
三、銷售人員
直接上級:銷售經理
本職工作:做好項目產品推銷工作;做好顧客(散客)執接待、談判、簽約及催收個人發生交易的物業銷售回款的工作;
職位職責:
1、嚴格執行售樓程序,規范銷售;
2、嚴格執行行跡規范,熱情服務;
3、對個人洽談的顧客,做好售后服務;
4、對個人發生的樓盤銷售,做好催收銷售款的工作;
5、接受顧客異議和意見,及時上報,并協助銷售經理處理;
7、做好銷售統計工作,填報各項規定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