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市民醫院感染管理科職責3
人民醫院感染管理科職責3
(一)按國家衛生部、省衛生廳的要求,完成有關醫院感染的各項資料收集、調查分析、匯總、上報和反饋工作。
(二)參與藥事管理委員會關于抗感染藥物應用的管理,協助擬定合理用藥的規章制度,并參與監督實施。
(三)督查醫院感染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四)指導科室管理小組完成各項監測,提供技術咨詢,有計劃地進行專項抽查或檢測。
(五)協調各科室醫院感染管理工作。
(六)醫院發生感染流行或發生重大感染事件,進行流行分析,提出控制措施,上報主管院長,寫出調查報告。
(七)負責醫院職工有關醫院感染基本知識的普及培訓和技術咨詢。
(八)監督醫院消毒藥械、一次性醫療用品購置及用后處理。
(九)開展有關院內的專項研究,編寫醫院感染管理通訊。
第2篇 市民醫院感染管理科職責
人民醫院感染管理科職責
一、對有關預防和控制醫院感染管理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媾行檢查和指導。
二、對醫院感染及其相關危險因素進行監測、分析和反饋,針對問題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導實施。
三、對醫院感染發生狀況進行調查、統計分析,并向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或者醫療機構負責人報告。
四、對醫院的清潔、消毒滅菌與隔離、無菌操作技術、醫療廢物管理等工作提供指導。
五、對傳染病的醫院感染控制工作提供指導。
六、對醫院感染暴發事件進行報告和調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協調部門進行處理。
七、對醫務人員進行預防和控制醫院感染的培訓工作和有關預防醫院感染的職業衛生安全防護工作提供指導。
八、參與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的管理工作。
九、對消毒藥械和一次性使用醫療器械、器具的相關證明進行審核。
十、定期對醫院環境衛生學、消毒、滅菌效果等感染相關危險因素進行監督監測,及時匯總反饋、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導實施。
十一、組織開展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方面的科研工作。
十二、完成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或者醫療機構負責人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