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寫字樓大廈物業管理出納員職責
寫字樓、大廈物業管理出納員職責
1)學習、宣傳、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財務政策,現金管理規定和銀行結算制度。
2)負責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
3)負責登記銀行存款現金日記帳,每月終與會計、銀行核對帳目。
4)負責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結算憑證、空白支票、收據和有關印章。
5)認真審查每一筆款項的支付和費用報銷。防止白條取款入帳。
6)對各部門所開支票,規定在3~5天內報帳,否則拒絕開出第二張支票。
7)對差旅費借支及備用金借支一律做帳,差旅費在回來3~7天內報銷清帳。
第2篇 寫字樓大廈物業管理會計職責
寫字樓、大廈物業管理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規定,進行認真審核、分錄、算帳,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做到三相符(帳單相符、帳帳相符、帳表相符)。
2)按經濟核算原則,經常檢查和分析財務經濟活動情況,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為公司多創效益。
3)根據公司的情況,分門別類進行分部門分小區建帳核算,使公司領導和各部門各小區領導能及時掌握盈虧情況,改善經營管理。
4)及時編制會計報表,向領導提供有關數據資料。
5)保管好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一切檔案資料。
6)嚴格遵守會計制度和財經紀律,凡不符合規定的開支,有權拒付。
7)負責每月與各部門、各小區對帳一次,做到公司與各部門、各小區的帳目相符。
8)負責編制上級規定的各種會計報表。
9)根據國家稅法規定,按時繳納各種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