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立中學信息網絡管理員職責條例
達立中學信息網絡管理員職責條例
一、統籌本校網絡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及相應規章制度的建立。
二、負責本校網絡的安全、保密管理,杜絕任何單位和個人,利用校園網絡從事與教學、科研和行政管理無關的活動。
三、負責對本校網絡設備、計算機系統軟硬件的維護和管理(包括放在本單位的校園網公用設備的管理)。
四、負責做好學校主頁信息的制作及維護工作,負責本校管理信息系統的維護、管理,數據的備份與恢復,發現故障及時修復,并分析原因,杜絕事故隱患。
五、負責本校入網計算機用戶賬號的申請、發配、登記和管理等工作。
六、協助用戶,解決校園網絡使用中的疑難問題;協助工作人員,正確使用信息系統和基礎信息及數據的錄入與更新,保證其準確性和及時性。
七、負責為學校的工作提供所需的網絡信息;負責對校內、外的信息傳輸和交流。
八、負責對本部門網絡信息子系統的不斷完善和優化。
九、堅持業務學習,不斷提高工作水平。
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