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安監人員安全管理職責
1、監督檢查各承包商執行安全委員會決議的情況。
2、對工程中重大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提出處理意見交安全委員會決定。
3、負責建設項目有關安全方面的審查工作。
4、監督檢查并協調解決現場日常的安全文明施工、防火、交通、機械安全管理以及環境衛生、生活衛生、環境保護方面存在的問題。
5、建立現場部門之間信息網絡聯系制度,組織安全網絡活動,協調與安全監理工程師之間工作的配合。
6、組織現場安全宣傳教育和競賽評比工作,負責建設項目有關安全標示,設施及職業防護用品、用具的計劃,購置工作。
7、提出對各承包商安全考核與獎懲意見交安全委員會決定。
8、負責建立工程事故報告制度和安全檔案,做好事故統計、分析和上報。
9、完成安全委員會授權或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