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設備物資管理委員會職責-3
醫院設備與物資管理委員會職責3
醫院設備與物資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設管會)應開展經常性活動,定期召開會議,及時解決儀器設備與物資管理方面的重大問題,同時要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要本著加快醫院建設,滿足臨床需求,提高醫療質量,兼顧“兩個效益”的原則,擬訂醫院儀器設備與物資遠期和近期裝備規劃。
(二)審查年度儀器設備與物資購置計劃,經院長審批后確定下年度的儀器設備與物資購置計劃。
(三)對大型醫療儀器設備(單價在人民幣5萬元以上)和金額較大的物資進行購置前的可行性論證。
(四)針對在醫療儀器設備與物資的購置、使用、報廢管理中所出現的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并及時總結,向院長辦匯報。
(五)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并應根據儀器設備與物資在購置、使用、報廢管理中所出現的問題舉行不定期的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