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委員會職責
一、在院長和分管院長的領導下進行工作,負責完成醫院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對醫院醫療質量與安全進行綜合評估,對醫院的業務發展提出切實可行的規劃。
二、負責制定和完善全院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制度、持續改進方案,對各項醫療質量與安全標準、各種診斷治療技術操作規程和各種醫療文件的書寫進行規范,指導科室開展醫療質量管理工作,促進醫療安全。
三、開展醫療質量、醫療知識教育培訓工作,定期舉辦醫療質量與安全培訓會,共同提高醫療質量管理水平。
四、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臨床、醫技部門的醫療質量進行監督、檢查、評價,并提出整改意見。按醫療質量標準規范醫療環節,使質量水平不斷提高。
五、對醫療質量管理的發展趨勢進行前瞻性研究,探索更為嚴謹、更為科學的醫療質量評價方法。
六、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根據實際情況每季度開一次會議。
七、定期向醫院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進行工作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