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政監督管理科職責范本
1.負責漁業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
2.負責擬定資源保護及漁政執法檢查方案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擬定征收資源增殖保護費計劃。
3.開展漁業法規研究,負責漁政立案案件的審查,承辦重大漁業行政案件和漁業行政復議、聽證案件。
4.負責調處漁業生產糾紛,協同環保部門查處水域污染事故。
5.受省漁船檢驗機構委托,承辦漁船檢驗工作。
6.負責對禁漁區、禁漁期內收購、銷售非法捕榜的漁獲物和制造、銷售禁用漁具及傳授禁用漁法的查處。
7.負責漁業安全生產日常管理工作。
8.負責漁事案件的統計和案卷歸檔工作。
9.組織漁政人員和漁民的業務考核、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