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員主管監理工程師安全管理職責
1、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規范。
2、 監督施工單位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認真執行實施。
3、 參與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查,提出審查意見。
4、 組織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對發現的問題或隱患的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監督檢查。
5、 發現違章指揮、冒險作業或事故隱患的,應立即制止,并向領導報告;發現危及員工生命的情況時,應要求組織員工撤離危險場所。
6、 對施工單位使用的施工超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時,必須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檢驗合格,方可使用。
7、 參與安全事故的調查,監督檢查事故處理措施的執行和落實。
8、 對巡視中發現重大安全隱患,除及時處理、穩定危情外,并立即匯報有關機構和領導,取得上下一致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