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總經理助理質量管理職責-2
物業總經理助理質量管理職責2
由公司總經理根據公司業務發展需要,授權相關總經理助理履行以下職責:
1、總經理助理基本職責
a.負責與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以及社會各界的溝通、聯系和保持。
b.負責根據公司財務制度規定的權限審批經營性開支,合理控制費用支出,不斷開展內部挖潛,增收節支活動,對所審批費用的最終結果負責。
c.負責協調、處理與深圳**地產的有關業務對接工作,并負責向其報告有關在物業管理中涉及需深圳**地產協調解決之事宜。
d.負責分管業務的指導、監督。
e.負責總經理交辦的其他任務。
2、總經理助理(兼管理者代表)職責
除履行總經理助理基本職責外,履行管理者代表職責,分管品質管理部,并負責福田、龍崗片區管理處的日常管理、業務指導、監督工作。
3、總經理助理(兼治安防范高級督察和房產后勤管理部經理)職責除履行1總經理助理基本職責外,分管房產后勤管理部、綠化部。為公司治安防范高級督察,具體負責治安防范、消防等工作的落實和監督,以及物業管理策劃和前期準備階段的組織工作。
4、總經理助理
除履行總經理助理基本職責外,分管總經理辦公室,并負責羅湖片區管理處的日常管理、業務指導、監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