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秩序維護部質量管理職責
物業秩序維護部質量管理職責
1.負責物業管理公司客戶財產及公共設施的保護,防止被盜、破壞及意外事項的發生;
2.負責轄區內治安保衛工作,配合公安及上級有關部門參與對重大案件、事故的處理;車場、24小時安保等相關服務,
3.對客戶停放在車場的車輛進行管理,并對車輛的出入及存留情況進行嚴格的登記,以確保客戶財產的安全。
4.認真貫徹消防法規,做好防火工作,維護好物業管理公司的治安工作,利用監控設備、設施對物業管理公司的公共場所進行24小時監控和管理。
5.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消防法規,負責應急預案的制定及組織應急演練,檢查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
6.負責對治安消防保衛系統有關設施、設備的使用、管理、維護、檢查、更換工作。
7.制定物業有關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保衛工作計劃,保護客戶和在崗職工的人身、財產安全。
8.制定物業有關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保衛工作計劃。
9.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刑事案件、治安事件、治安災害以及火災事故的發生,提供一個良好、安全的工作環境。
10.采取專業工作與群防群治工作相結合的方法,維護物業管理公司的正常秩序。
11.負責服務過程的控制。
12.搞好法制、安全宣傳教育的培訓工作,提高物業全員的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