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職業健康環保管理員職責
公司職業健康環保管理員職責
負責完成公司日常環境衛生、職業健康管理工作,對公司環境衛生、職業衛生管理工作負責。
1、建立健全環保設施運行臺賬、維護保養臺賬。
2、督促各單位做好環保設施運行管理,確保與主機設備同時運行,降低生產區域粉塵顆粒物濃度。消除噪聲、粉塵、輻射等職業危害。
3、每半年進行一次全面的技術分析,不斷提高環保設施的管理水平及收塵效率,為職工創造良好的作業環境。抓好環保設施設備出口排放物濃度,逐步降低公司排污費。
4、每周至少一次對公司環保設施(收塵設備、污水處理站)運行情況進行檢查,每周至少一次對收塵設備的運行、檢修、維護、保養記錄進行檢查,并詳細填寫環保設施檢查記錄。
5、每3天至少一次對生產現場開展環境衛生督查,針對查出問題下整改通知單,跟蹤落實整改情況,并詳細填寫環境衛生檢查記錄。并對隱患整改反饋單進行驗收。有權依照公司《環保管理制度》行使處罰權。
6、配合行政人事部開展環境保護、職業衛生教育工作,普及提高全員環境衛生保護、職業衛生知識,提高環境保護與職業健康衛生防護能力。
7、負責職業健康管理工作,負責公司員工職業健康檔案的建立及歸檔工作。督查指導員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對作業場所進行日常粉塵、照度、噪聲監測,針對不達國標的場所提出整改措施,下整改通知單,跟蹤落實整改情況,并詳細填寫環境衛生檢查記錄。
8、對診斷為患有職業病或職業禁忌癥的員工,告知行政人事部,按規定安排治療、調換工作崗位。
9、每月至少開展一次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的專題檢查,發現異常下整改通知單,跟蹤落實整改情況。
10、每月25日提交本月工作總結,詳細說明工作量,提交下月工作計劃。
11、完成安環辦主管、工程師以上管理人員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