鉛酸電池工會管理安全職責
(1)貫徹國家及總工會有關安全和職業衛生的方針、政策,并監督行政認真執行。對忽視安全生產和違反勞動保護的現象,及時提出批評和建議,督促和協助有關部門及時改進;監督勞動保護費用的使用情況,對于嚴重有礙安全生產、危害職工安全健康和明顯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有權抵制、糾正和控告,直至采取相應措施。
(2)做好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的宣傳教育工作,教育職工自覺遵紀守法,執行安全生產各項規程、規定,支持公司領導對在安全生產上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給予批評和懲罰。協助行政部門搞好班組的安全建設,組織進行安全知識競賽和安全方面的創意提案活動。
(3)參加企業有關安全規章制訂和勞動保護條例的制訂。關心職工勞動條件的改善,保護職工在勞動中的安全與健康。組織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進行預防性健康療養,關心和做好女工保護工作。
(4)參加安全檢查和對新裝置按“三同時”要求進行監督及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鑒定;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協助行政做好作好傷亡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