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技術部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職責
1 結合員工思想動態,定期了解接觸職業危害員工(小料員)對工作環境提出的建議,協調有關部門及時改善員工的工作環境;
2結合本部門員工的工作環境,完善職業健康危害管理方面的內容,提出防止員工職業健康危害所采取的措施;
3負責建立本部門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崗位新員工職業監護檔案,并上報本單位安委辦。
4負責本部門定期職業健康安全檢查,按照安委辦下發的指定檢查表開展檢查,并將雙版(檢查簽字版與電子版)檢查結果上報安委辦。
5負責本部門接觸職業危害員工職業防護用品的申購、發放,防護用品申購到位,錄入防護用品臺賬上報安委辦備案,防護用品發放要求以舊換新原則并有使用記錄和本人簽字確認。
6負責本部門新員工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以及職業健康相關知識宣貫。
第2篇 研發中心/技術部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相關規章制度。
(2)負責組織制定原材物料和產品質量標準、技術措施計劃及工藝操作規程等,在制定以上工藝文件時,必須考慮環境職業健康安全要求。
(3)負責組織對本單位的危險源、環境因素進行辨識、評價、更新和學習,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
(4)負責對本部門員工進行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知識的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本部門員工的環保和安全意識。
(5)是公司產品質量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從原材物料使用、生產過程質量監控到最終產品的質量管理,確保公司生產產品符合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的相關要求。
(6)持續推進清潔生產工作,不斷應用新技術改進生產工藝,在推行新工藝技術、改進工藝操作、試制新產品時,應落實環境職業健康安全“三同時”原則。
(7)負責在開發、研究新產品時,采取和落實相應的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措施。
(8)在進行中、小試驗時,必須嚴格遵守有關操作規程,穿戴相應的勞保用品。
(9)認真履行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內規定的本部門的各項具體工作。
第3篇 技術部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職責
1 結合員工思想動態,定期了解接觸職業危害員工(小料員)對工作環境提出的建議,協調有關部門及時改善員工的工作環境;
2結合本部門員工的工作環境,完善職業健康危害管理方面的內容,提出防止員工職業健康危害所采取的措施;
3負責建立本部門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崗位新員工職業監護檔案,并上報本單位安委辦。
4負責本部門定期職業健康安全檢查,按照安委辦下發的指定檢查表開展檢查,并將雙版(檢查簽字版與電子版)檢查結果上報安委辦。
5負責本部門接觸職業危害員工職業防護用品的申購、發放,防護用品申購到位,錄入防護用品臺賬上報安委辦備案,防護用品發放要求以舊換新原則并有使用記錄和本人簽字確認。
6負責本部門新員工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以及職業健康相關知識宣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