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程序文件-消防管理控制程序
物業公司程序文件:消防管理控制程序
1.0 目的
為預防事故發生及事故發生時將其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保障人身及財產的安全,特對消防應急處理予明確規定。
2.0 范圍
適用于公司管理項目發生的火災、燃氣、油類泄漏爆炸事故的處理。
3.0 職責
3.1 管理處負責消防系統的使用管理。
3.2 安保部負責全公司人防工作的監督檢查,定期組織管理處進行安全消防演習。
3.3 工程部負責技防工作監督檢查,并組織一季度一次的消防安全檢查。
3.4消防設備由工程部委托供方維護保養,管理處負責保養情況的日常監督。
4.0 程序
4.1 火災預防,各單位應加強對消防事故的人防、技防和物防。
4.1.1 公司每季度對管理處消防組織體系、設備設施的運行情況進行檢查評比,將發現的隱患通報管理處,管理處將問題轉呈相關方處理并負責跟蹤驗證。
4.1.2 管理處須派專人24小時在消防中心值班,監視火災報警系統、消防聯動系統的工作。發現預報出現火災,立即派人現場巡察,若為誤報,須排出故障,使主機復位。若發生火災按4.2.1條處理。
4.1.3 燃氣管理按《北京市燃氣管理條例》、《北京市燃氣安全管理規定》相關條文執行。
4.1.4 柴油發電機的油庫須按規范建造,油箱下方應砌池,池中放入細沙,當油泄漏時,被沙吸收,流不出油庫,不會將火帶出油庫。油庫內應裝自動滅火裝置,門應防火密封。發現油庫起火,迅速啟動滅火裝置,防止油箱爆炸,并打電話119及通報給公司相關部門。
4.1.5 管理處定期進行安全消防演習,演習作業具體事項根據《安全保衛管理手冊》中關于制定滅火應急方案和進行演練的規定和《緊急情況處理控制程序》執行。
4.2 火災處理
4.2.1發生火警時,在初期火災時間(5分鐘)內不能撲滅火災時,管理處應立即撥'119'報警,同時根據《安全保衛管理手冊》中滅火應急規程規定,組織義務消防隊員做好滅火、救人、引導住戶疏散等工作。 4.2.2 各單位對滅火流程和規定按照《安全保衛管理手冊》中相關文件執行。
5.0相關文件與記錄
《安全保衛管理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