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飲食中心固定資產管理細則
飲食中心固定資產管理細則
為確保飲食中心財產物資的合理使用,更好的加強飲食中心固定資產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細則。
飲食中心所屬各部門,凡同時具備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的機器設備和輔助設施都列為固定資產管理。
一、固定資產的分類
1、房屋及建筑物
2、機器與動力設備
3、運輸設備
4、炊事和輔助設備
二、固定資產的計價
1、購入固定資產的價值=買價+包裝費+保險費+安裝費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的價值=建造過程中的一切耗費
三、固定資產折舊的提取
固定資產使用年限和磨損程度,從成本中提取折舊基金。按原值折舊,采取直線折舊法,計算公式如下:
固定資產原值+預計清理費-預計殘值
固定資產年折舊額=―――――――――――――――――
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年限
固定資產年折舊額
固定資產年折舊率=―――――――――×100%
固定資產原值
固定資產年折舊額
固定資產月折舊額=
12
固定資產年折舊率
固定資產月折舊率=―――――――――
12
四、關于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
1、凡屬于固定資產管理的機器和設備,必須經中心經理批準,方可購入。
2、購入的固定資產必須持發(fā)票到資產處辦理手續(xù)方可報銷。
3、購入的固定資產要按品名、規(guī)格、性能、購置日期建立固定資產登記卡。
4、國有資產員負責固定資產卡的保管、檢查和定期盤點,并把固定資產的增、減情況及時輸入微機。
5、各部門的固定資產要指定專人使用與保養(yǎng),合理使用。
6、固定資產發(fā)生增、減變化時,首先通知管理部,未經管理部辦理有關固定資產的變更手續(x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變更。
7、固定資產每月進行清點盤查、凡屬盤贏、盤虧的固定資產,要查明原因,未辦理登記手續(xù)的,要按規(guī)定補充登記,屬固定資產遺失的,要追究過失人的行政和經濟責任,及時處理。
罰款參考標準:
1千元以下的扣10%
1千元以上―3千元的扣8%
3千元以上―5千元的扣5%
5千元以上―1萬元的扣2%
8、固定資產的報廢或清理單要經領導和專業(yè)人員共同鑒定后,報中心批準并上報資產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