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公司交通費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人力資源顧問公司交通費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一、目的
為保證公司員工因辦理公務在本市交通的需要,提高外出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之交通費含過路費、過橋費、停車費、油耗費、公交車費、地鐵車費、出租車費。
三、管理原則
1、業務交通費一律納入部門費用預算進行預算管理。
2、員工因業務外出須填寫《外出單》,并經部門主管審批。公司前臺每月將各部門的《外出單》整理交各部門負責人,負責人根據員工外出記錄核實員工申請報銷的交通費單據,記錄不符的單據不予報銷。
3、員工(適用職能部門人員)因公加班至20:30鐘后,可以報銷打車費用。公司前臺每月將各部門的《加班申請單》整理交各部門負責人,負責人據此記錄核實員工申請報銷的交通費單據,記錄不符的單據不予報銷。
4、任何非業務工作相關的上下班打車費用和自駕車油費,均不在報銷的范疇內。
5、業務交通費用原則上先由公出員工墊支。公出員工返回公司后,應定期整理票據進行報銷,按報銷程序規定到財務部報銷。
6、公出除因事務緊急可乘出租車外,交通工具應以公交車為主。
四、報銷要求
1、發票要求:出租車票應為機打票據同時還應當套印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路橋停車費應為機打票據或定額票據同時應套印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油耗費應為由加油站開具的商業企業專用發票同時應套印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
2、報銷要求:
a、凡報銷出租車票,需要在每張發票的背面標注起點-終點、辦理業務的說明。
b、凡以私有車輛辦理公司業務,每月給予報銷油耗票的,需要事先在財務部備案。
c、交通費票據報銷粘貼時,可以根據報銷票據量的多少在a4紙上分成1-2行分別按照從左到右的順序粘貼,粘貼時應把每張票據稍錯開一定距離,把票據粘貼成一個平面。
五、本辦法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六、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公司原有關業務交通費規定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