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處罰條例
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特制訂本處罰條例:
一、違反安全生產管理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罰款500元,并停職撿查,按曠工處理或除名。
一、進入生產區不戴安全帽者。
二、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未造成事故者。罰款500元起
三、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造成設備損壞影響生產者。
四、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造一定損失者。
五、酒后上崗及打架斗毆、鬧事者。
六、違反安全管理規定,半年三次以上者,全年五次以上者。
七、隨便動用行車、電氣焊、卷板機、砂輪機、電鉆、磨光機、蓋板、護欄等設施,釀成意外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者。
八、上下投擲物體,砸傷人員損壞設備、管道、閥門、電纜、照明燈、安全標志等設施者。
九、對他人違章違紀不制止、不匯報者。
十、對他人違章違紀而不制止、匯報、且釀成事故者。
十一、因采購不合格原料,備件或其他物品,釀成生產事故或傷善事故者。
十二、不在規定范圍吸煙者。
1、違反安全生產管理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罰款100-200元。
11在工作崗位上涼曬衣物或存放其它與工作無關物品者。
12運轉設備沒有防護措施或將防護設施挪作他用者。
13運轉設備不經盤車隨便啟動者。
14電焊機一次線締接不牢,包扎不好,有漏電現象未造成事故者。
15電焊機一次接線超過5米或最低點架高不足25米以上者。
16電氣焊工工作完畢,沒按規定切斷電源、氣源或工作現場沒有熄滅余火者。
17氧氣瓶、乙炔氣瓶不是輕搬輕放者,在地上滾動、撞擊其他物品及危害安全者。
18氧氣瓶、乙炔氣瓶無防震圈或防震圈間距小于60公分者。
19儲存氣瓶、拉運氣瓶或使用氣瓶不符合規定者。
110電焊機及其它電動工具沒有通過觸電保護器而直接接入配電盤者。
111電器開關外殼漏電、線頭、線體有裸露或室外電器開關或其他電器設備無防雨措施者。
112帶小孩進入生產區者。
113涂抹或隨便挪用安全標志者。
114損壞安全標志者照價賠償。
115不經允許動用地溝蓋板或故意損壞者。
116隨意在人行道上栓繩放物阻礙通行者。
117一切可以移動拆卸的物品未移動到安全區隨便動火者。
l18電器設備安全防護設施不全者。
119損壞、挪用安全設施者。
120進入禁火區帶煙火者(電焊工除外)。
121非電氣焊工隨意動用電焊、氣割用具者。
122生產車間照明設施損壞、丟失或不起作用不處理、不匯報者。
123抽查時不會使用消防器材者。
124設備基礎出現異常未及時處理者。
125設備運行申有異常聲音不及時消除者。
126設備零部件不齊全、不可靠者。
127設備管道防腐、保溫不完好者。
128設備周圍有雜物或檢修后達不到工完料凈場地清者。
129設備管道有懸掛物,捆扎物的。
130設備存在跑、冒、滴、漏不及時處理者。
131機用潤滑油不執行“五定”、“三過濾”者。
132操作、檢修、巡檢、記錄不真實,不認真者。
133設備出現問題不及時通知維修工處理者。
134野蠻檢修、操作、敲砸設備者。
135備件計劃提報不及時、不準確而影響生產者。
136電氣焊工工作過程中擅自離開工作現場而沒采取安全措施者。
137配電室無檔鼠板或門窗關閉不及時,紗網損壞不及時更換者。
138安裝臨時架、架設臨時線、臨時燈不符合規定者。
139不得用本沖洗電器設備和冬季用水沖洗地面者。
140打掃衛生不執行安全規定而冒險作業者。
2、違反安全管理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罰款50-200元
21交接班、記錄、巡檢不認真和上班人員不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者。
22電工、儀表工上班不穿絕緣鞋者。
23操作工不按崗位要求佩戴勞動防護用品者、未經同意私自找人代辦者、崗位區域衛生未及時清掃者。
24不因應急消防、隨便動用消防設施者。
25職工食堂人員上班不穿工作服者。
26進入生產區穿高跟鞋(3cm)、拖鞋、裙子、短褲、光背、上身棉衣過膝蓋者。
27電、氣焊工作業時不按規定穿戴保護用品者。
28動用酸、堿等危險物品沒按規定穿戴保護用品者。
29上班胡打亂鬧影響工作、玩、打手機者。
210生產區內女工發辮過肩而又未采取措施者。
211不因工作需要隨便動用安全防護用品或因工作需要而未及時復原者。
212安全防護用品用時不按要求妥善保管、不齊全、不向安全、消防人員匯報登記者。
213違反工藝操作規程或檢修規程者。
214超溫、超壓、超負荷生產一時,一處、一項者。
215生產區未辦理動火許可證隨意動火者。
216所有發證人員(安全作業證)沒按規定持證上崗者。
217不按安全整改“通知書”、“指令書”的要求進行限期整改,整改情況不及時反饋者。
218違反安全整改“通知書”兩次以上者(包括兩次)。
219違反安全整改“指令書”一次以上(包括一次)。
220違反以上兩項規定,處罰該單位主要負責人。
221因不按“通知書”、“指令書”要求進行整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要依法追究該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安全責任,直至法律責任。
222本公司人員因業務關系帶外來人員進入廠區違反安全規定者。
223氧氣表、乙炔表有損壞者。
224設備基礎未固牢,危及安全生產,不及時處理者。
225設備帶病運行,不及時處理者。
226因設備失修影響生產者。
227設備維修質量差,影響生產者。
228野蠻檢修、操作、損壞機部件者。
229雖未影響生產,但備用設備不備用者。
230因檢修,指揮聯絡不當設備出現問題而影響生產者。
231不嚴格執行設備管理、防腐、保溫規定者。
232不服從調度指令者。
233未按調度指令按時完成任務者。
234因指標執行不嚴影響生產者。
235未按時完成整改項目者。
236因操作不當輕微影響生產者。
237因原材料、備品配件供應不及時影響生產者。
238服務、維修人員未做到隨叫隨到者。
2.39不按要求和操作規程開停車者。開停車檢修部位沒有方案者,有方案未交安全部門審閱批準者,批準后執行不嚴者。
240因生產需要,發放備件不及時者。
241亂接亂拉臨時電源而危及安全者。
242不參加安全培訓教育者,參加者考試達不到60分(含)以上者,個人要求補考達不到70分以上者。
3、違反安全生產管理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罰款50-100元
31隨便帶壓緊固和檢修設備者。
32敲砸、打擊帶壓設備管道者。
33帶壓設備管道震動過大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當者。
34不嚴格安全用電規程者。
35帶電作業不按規定佩戴使用完好的防護用品、防護器具者。
36帶電作業不設專人監護者。
37電工工具不絕緣或絕緣不良進行作業者。
38停電作業不堅持掛牌、解斷電源、無人監護者。
39電器設備沒有良好接地者(包括各種避雷設施)。
310電器作業不按規定辦理作業票者。
311不是電工人員,不因工作需要隨便出入配電室者。
312不是電工亂動電器設備,亂拉亂接電線者。
313用濕手或用金屬導電物體起動電器、設備者。
314凡進入設備檢查、檢修、不置換合格、佩戴防毒面具、專人監護、隨便進入塔罐等、違反其中一項者。
315進入塔罐檢修所用臨時燈不用低壓電源(36伏以下)者。
316進入潮濕的設備內作業或在危及人身安全的其它場所作業時,不采用12伏安全電壓者。
317生產中停用設備或更換后閑置設備,不經置換分析合格,不按規定辦理批準手續隨意動火者。
318電焊、氣焊所用設備(氧氣瓶、乙炔氣瓶、切割機等)沒按規定保持三者距離者。
319動火作業時氧氣瓶、乙炔器離開火源,可燃物三者距離不足10米或離危險源不足30米以上者。
320因處理不當造成中毒者。
321超重吊裝違犯安全規定者。
322人字架、腳手架、抱桿固定不牢,傾倒造成未遂事故者。
323所有吊裝工具不符合規定超負荷者。
324不經允許隨便將風綆、地錨鈴掛在生產管道、設備上或墻垛、框架、支撐架上等,危及安全者。
325起吊后的部件碰撞打擊正在生產的設備、管道者。
326吊裝作業不設專人監護者。
327吊裝作業不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者。
328檢修不辦手續者(句括電器、儀表、電氣焊工等)。
329雖辦理手續而不按要求施工造成未遂事故者。
330登高作業不足2米,但因坡度較小較滑的作業不系安全帶或不采取其它安全措施者。
331登高作業2米以上,不系安全帶者(包括2米)
332不因工作需要或未經安排本崗有他(她)人閑聊者。
333電纜溝內的水不及時排除者。
334生產跑、冒、滴、漏嚴重,危及人身安全者。
335安全附件(安全閥、壓力表、液位計)滅火器防爆板等未按規定及時枝驗、更換或鉛封損壞不及時查明原因上報者。
336不認真巡回檢查,造成設備損壞,較輕影響生產者。
337因設備失修或維修不及時較輕影響生產者。
338因檢修質量差影響生產者。
339因原材料,備件質量差影響生產者。
340因操作不當輕影響生產者。
341工作失職,對事故隱患隱瞞不報較輕影響生產者。
342因責任心不強,對已發現的隱患處理不及時,較輕影響生產者。
343本崗安全防護設施擁品用具保護不好,損壞,交接班雙方不嚴格者。
344不按安全班組活動或活動達不到要求者。
4、違反安全生產管理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罰款200元
41違反管理規定不服從處罰態度不好者。
42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造成未遂事故者。
43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造成輕微事故者。
44弄虛作假,使工作無法進行者。
45出現事故不及時處理,不按時上報者(按照事故類別,由分工負責人組織查找原因,責任人、安全部門監督填寫事故報告單和處理報告單)。
47不按規定辦理安全票證而作業者。
48購進或使用不合格產品,造成較大未遂事故者。
49因管理不嚴、不細,而造成較小事故者。
410巡檢不及時,故障處理不及時或不積極組織人員維修者。
5、違犯安全管理制度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罰款100元
5.1未進行安全教育,未有安全部安全考核合格通知書而進入生產崗位學習、頂崗、安排工作者。
52因設備、電器儀表等維修不當,造成半負荷生產者(調試階段不算)。
53因違反《操作規程》、《設備檢修規程》造成一般事故者。
6、違犯安全管理制度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罰款300-3000元,并解除勞動合同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61因工作失職,釀成責任事故,造成系統停車者。
62調度員以上管理人員,違章指揮未出現事故者。
63由于管理不嚴、不細,導致規章制度流于形式,一個月內上級發現本班違章違紀三人次(含三人次)以上者。
64對事故隱患不按時組織整改,對提出建議不采納,致使隱患長期存在而未釀成事故者。
65一月內發生四人次(含四人次)以上違章違紀人員的部門第一責任大。
66違章指揮或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者。
67由于管理不嚴、不細、導致規章制度流于形式,釀成較大事故的大班、生產部門第一責任人。
68一年內造成重傷兩人(含2人)的班第一責任人。
69一年內造成重傷三人的生產部門第一責任人。
6.10釀成死亡事故的班、生產第一責任人。
7、違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其他處罰
71公司班、組長以上的干部違犯安全管理規定加倍處罰,情節嚴重的,經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研究除名。
72發生兩種或兩種以上違章違紀行為,以較重的一種處罰或合并處罰。
73其它安全方面的不軌行為,公司、安全人員認為應處罰的可酌情處罰。
74因操作、指揮、聯系不當,造成重大責任事故者,罰款 500-5000元,直至解除勞動合同或追究刑事責任。
75因設備、電器、儀表的維修不及時,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罰500元,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76因違反《操作規程》,《設備檢修規程》等造成重大事故者,罰款后解除勞動合伺或追究刑事責任。
說明:本處罰條例的罰款不含各項經濟損失的賠償。
第2篇 現代發電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幾點思考
隨著我國經濟的持續穩定發展,電力事業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快速發展。許多現代新型發電公司相繼成立和運營,電力企業的深化改革使原有的生產關系發生了一定的變化和調整。如何適應電力體制改革的要求,在現代電力公司中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對增強整個電力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從思想上提高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認識
安全生產是企業獲得效率、效益的基礎,是保障經濟發展、保障人權、穩定社會的必需。安全生產管理的根本目的就是首先要保護生產者和人們的生命健康,其次就是保護社會生產力,使之能正常生產;保護生產關系,使股東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電力企業及發電公司是電力生產的主要單位,具有技術密集、專業知識密集、獨立壟斷生產等一系列特點,其安全生產管理更不容忽視。因為電力企業一旦發生安全事故,不但直接威脅到現場工作人員和運行人員的生命和人身安全,而且直接影響到人民生活的正常用電及企事業單位的正常生產,社會影響較大。
現代發電公司的特點是采用新型現代公司制運營模式,固定職工與原來的國營企業相比大大減少。一般都不設立檢修、維護和運行部門,從發電企業所需的幾大專業出發設立專責工程師,涉及到檢修、維護工作時進行外包或雇用。安全管理的大部分工作均在安全質量部門,一般由副總經理分管。各大專業部門的專責工程師的工作量都較大,工作任務煩瑣,許多安全工作可能落不到實處。所以從思想上提高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認識,并且以實際行動將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是現代發電公司各級領導應該重視的首要問題。
電力企業的安全生產有其固有的一部分特性,這是每一位負責安全生產的領導和每一位電力生產工作者都應該了解的。如果一個企業能夠堅持到了長期的安全生產,那么這個企業一定是正確認識和掌握了安全生產規律,真正做到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真正做到了“以人為本”。因為長期的安全生產不但為企業職工帶來了生活的幸福,而且保證了企業效益和企業的長期發展,維護了整個社會的穩定。
二、對公司進行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建立健全安全責任機制
現代發電公司的人員素質和知識水平都較高,從各級領導到工程師都應該是安全生產管理的責任人。所以應該以對企業干部的要求來要求每一位員工,對公司所以人員進行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其教育培訓的目的是獲得科學的、穩定的、有利于安全生產的決策能力。即自覺執行安全規章制度的能力;在緊急、危險、關鍵時刻能夠正確處置的能力;在各項工作中對影響安全因素的預見能力;在規章制度無明確規定的情況下作出有利于安全生產的決策的能力。上述各種能力的培養和獲得對保障電力企業的安全、穩定、經濟運行意義重大。
這種安全管理能力的全員培養,將是一個長期的、堅持不懈的過程。因為現代發電公司涉及的外包工程和項目較多,對這些外包工程項目的安全管理只有通過每一位員工的切實可行的逐步落實安全規章、規定和制度,形成一股安全生產的潮流,才能從根本上保證發電公司的安全生產運行。當然,安全生產是各方面長期努力的結果。發電公司只有做到了全員參與的全過程安全生產管理,經過相當長的時間后就能顯示出成效。
另外,還需要建立健全科學完善的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和機制,這是實施和保證安全生產管理的有效途徑。
首先要健全完善強化安全責任機制。從上到下都要有明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要量化、細化、具體化,并要把安全責任制匯編成冊,發到員工手中。其次要健全完善安全責任考核機制。要從現代發電公司的實際出發,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方案。不同級別的領導干部和員工分別由相應的上級部門領導進行考核。對于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要按月度和季度進行。考核工作一定要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考核面前一視同仁、考核結果要公布于眾,接受監督。
第3篇 物業公司小區安全管理服務規定
物業公司項目小區安全管理服務規定
一、公司轄區內各小區設立24小時治安巡邏保安,做好巡邏臺帳及交接班記錄,規定人員必須簽字并注明時間。門崗保安必須做好外來車輛和人員的進出檢查登記,次日由小區園長負責檢查并確保小區對講通訊的正常使用。每周由公司分管經理負責抽查。
二、公司轄區內各小區電梯專人負責,做到按期維保、定期檢查并做好維護及檢查記錄,規定人員必須簽字并注明時間。做好電梯故障應急處理方案,及時解決因電梯故障造成的各種事故。
三、公司轄區內小區二次供水管理,由公司與各園區簽訂二次供水管理責任書,小區園長為小區二次供水管理責任人,負責按照二次供水管理相關規定,監管小區水箱的清洗、投氯消殺及日常看護工作,并做好相應記錄,公司分管經理定期巡查。
四、公司轄區內各小區消防設施相關資料由辦公室負責存檔并組織防火宣傳教育活動。小區園長做為小區的消防責任人,確保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及保管、樓幢單元及小區內消防通道的暢通。公司分管經理負責各小區員工的消防知識培訓和考核,并定期對小區消防設施進行檢查。
五、公司轄區內各小區的安全宣傳,如“安全宣傳標語、宣傳欄內安全防范小常識的更新、消防等警示標語的制作。”小區監控室的日常管理,監控記錄的存檔和監控室人員的交接班記錄,做好突發事件防范的應急方案。
六、各園區成立突發事件應急小組,由小區園長為小區責任人,組織人員應對火災、異常氣體、刑事案件、管道和電力、高空墜物等造成的各類突發事件。
第4篇 某某公司安全教育與培訓管理辦法
1.目的
為規范我公司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工作,提高全體員的安全素質與安全操作技能,減少人身傷害事故、杜絕職業危害事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2.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職工、外來檢修協力人員、實習人員、參觀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的管理。
3.術語
3.1安全: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損害風險的狀態。
3.2事故:造成死亡、疾病、傷害、損壞或其他損失的意外情況。
3.3施加影響:宣傳教育、文件傳達、簽訂協議、現場監控等。
3.4三級安全教育:指總公司、車間(部室)級、工段(班組)級。
4.主要職責
4.1安全環保部是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主管、實施與監督部門,負責對新入廠人員進行公司級安全教育工作;負責對各單位日常安全教育培訓、班組安全活動實施情況進行檢查考核;負責協調公司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取證工作;負責協調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取證、復審工作;負責對各單位安全教育與培訓管理工作進行檢查與考核工作。
4.2各部門(車間)負責對新入廠人員(實習人員)進行部門(車間)級、工段(班組)級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設施投入使用前,應對涉及的有關操作、維護、檢修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與培訓工作;負責進行轉崗人員、離崗6個月以上重新上崗者的部門(車間)級、工段(班組)級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落實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4.3設備技術部負責對單項工程的外委項目負責人員安全教育施加影響;負責對外來檢修協力人員進入作業現場前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對外來檢修協力人員進行我公司有關安全制度的宣傳教育和告知。
4.4各職能部門負責對其有聯系的外來參觀人員進行有關安全制度、可能接觸到的危險源及職業健康安全知識的教育和告知工作。
4.5各單位負責對管理職責范圍內的人員進行安全法律法規、各類安全管理制度、職業健康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工作。
5.工作程序與要求
5.1新入廠人員三級安全教育規定
5.1.1凡新入廠職工、實習人員,必須先由公司廠辦公室進行身份資格確認合格,然后開據“安全教育通知單”,到安全環保部進行公司級安全教育。
5.1.2公司級安全教育合格后,填寫三級安全教育卡,進入部門(車間)級教育;部門(車間)級教育合格后,填寫三級安全教育卡,進入工段(班組)進行教育。外來實習人員無須填寫三級安全教育卡,各單位負責保留各自的安全教育試卷。
5.1.3三級安全教育均采取課堂講授與現場參觀相結合的教育形式,三級教育時間為:公司級教育不少于1天;部門(車間)級教育不少于1天;工段(班組)級教育不少于1天。機關部室沒有下屬作業區(班組)的單位,進行二級安全教育。
5.1.4各級安全教育必須進行書面閉卷考試。新入廠職工在三級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安排進入崗位工作,1年后安排進行一次書面安全復考。各單位將所有試卷、教育檔案統一上交給安全環保部進行歸檔管理,建立三級安全教育管理記錄臺帳。實習人員的各級安全教育合格后(由實施教育單位分管安全教育的人員,向廠辦匯報確認。),方可進入實習崗位。
5.1.5對于三級教育不合格(或未進行教育)人員,不得安排其進入崗位,將適當延長教育時間,給予補考,合格后方可進入崗位。
5.1.6各類安全教育檔案記錄均要求實行本人實名簽字制,確保安全教育培訓記錄的實效性。
5.1.7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安全環保部部長或分管安全教育的科員任教;部門(車間)級安全教育由分公司領導或專職安全員任教;班組安全教育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任教。
5.2三級安全教育與培訓內容規定
5.2.1公司級教育包括本單位安全生產概況及其主要工藝特點、安全生產基本知識、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安全生產責任制、典型事故案例、廠主要危險區域、危險源、危險部位與防范注意事項;職業危害防護知識、現場參觀教育(主要參觀生產工藝流程、介紹生產現場的主要設備、危險區域、危險源、危險部位及以往事故出事地點等)等。
5.2.2部門(車間)級教育包括本單位安全管理的主要規定和要求;本單位基本概況與生產工藝特點;本單位主要機電設備特點與安全性能;本單位主要危險源、危險區域分布情況及其注意事項;本單位多發性事故及其預防對策;本單位易出事故部位,設備及其注意事項和應變措施;相關單位的安全注意事項;典型事故案例以及應當吸取的教訓;現場參觀教育(主要內容可參照公司級內容.)。分配在機關部室沒有進班組的人員,進行二級安全教育,但本崗位與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知識必須教育。
5.2.3工段(班組)級教育包括班組概況及其生產流程和任務;班組主要機電設備性能、特點及其安全防護裝置;班組的危險源點及其控制措施與注意事項;班組易出事故類別、特點及預防對策;本班組常見設備故障及其排除方法;勞動保護用品知識及其穿戴要求;本崗位與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教育;本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等。
5.3崗位變動、工種變動、離崗六個月以上重新上崗人員的安全教育:經公司廠辦確認后,必須進行相應的車間(部室)級、工段(班組)級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進入崗位作業。此類人員也要進行閉卷考試建立教育臺帳,車間(部室)負責保管好安全教育試卷與記錄,建立相應的安全教育臺帳上報安全環保部備案。
5.4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設施投入使用前安全教育:各責任單應對涉及的有關操作、維護、檢修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與培訓工作,確保職工熟悉掌握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設施的相關安全操作規程知識,了解安全防護與應急救援程序;各責任單位負責保管好安全教育試卷與記錄,建立相應的安全教育臺帳上報安全環保部備案。
5.5外來檢修人員、外委工程項目人員的安全教育:凡新進入我公司的外來檢修人員、外委工程項目人員,設備技術部負責對其進行進入作業現場前的危險源知識安全交底教育工作;負責對外來人員進行我公司有關安全制度的宣傳教育和安全操作規程告知;負責保管好安全交底教育工作記錄與臺帳。
5.6外來參觀人員的安全教育:凡外來參觀人員進入我公司現場參觀前,必須取得我公司職能部門的確認同意,并確定好參觀路線,由相應部門負責落實專人對外來參觀人員進行有關安全制度、可能接觸到的危險源及職業健康安全知識、應急知識的現場告知安全教育,然后由專人帶領進行現場參觀。相應部門要保管好安全教育告知書記錄。
5.7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教育培訓、取證工作:各車間(部室)負責識別本單位的行政主管與安全分管領導、專職安全員的“安全管理資格”取證情況,及時將培訓需求上報給公司安全環保部,安全環保部協調人員參加政府組織的培訓、取證工作;公司領導的“安全管理資格”取證情況,由安全環保部向政府部門匯報、協調人員參加培訓、取證工作。
5.8班組長安全教育培訓規定
安全環保部每年集中組織安排一次對各單位的班組長、工段長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工作,培訓內容以各類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公司安全制度、各類安全標準、應急響應救援知識等為主,以提高我公司基層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5.9檢查與考核
安全環保部每季度組織對各單位安全教育與培訓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對未按照公司制度要求執行的,按照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考核細則》進行具體經濟考核。
第5篇 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公司總經理
第6篇 公交公司安全管理規定
為加強城鄉公交客運安全管理,切實滿足城鄉居民的出行需求,更好的服務人民、奉獻社會,促進公司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雙豐收。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部《公共汽車客運管理規定》及公司《運輸生產管理辦法》,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公交車輛運行安全管理規定
1、公交運營車輛,實行安全日檢制度。公交車輛每日發車前或收車后必須到檢車臺進行車輛日檢,檢查合格的由專職安檢員做好登記并在《營運客車安全例檢通知單》上簽章,不合格的,由安檢員強制車輛入庫維修,并對維修項目進行登記。
2、公司值班人員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經常深入發車現場,對車輛進行檢驗抽查,主要檢查內容為各種證件是否齊全有效;駕駛員自檢自查情況、車載安全設備及超員、超速、超載情況等,對查出的問題,安值人員要立即予以糾正,并做好途中安全運行的交待工作。
3、公交車輛需按時參加季審、年審、年檢技術檢測、維護與保養等事宜。
4、安全管理職能部門要建立健全公交車輛的各種檔案,包括行駛證、營運證、車輛保險、車輛gps設備監控、車輛登記證書等。
5、公交營運車輛必須參加車輛保險,險種包括:交強險、車損險、三者險、責任免賠險、承運人責任險等。
6、特殊天氣(冰、雪、霧燈)公司要派安全管理人員跟車上路,對重點路段(險區)加強現場指揮和指導。惡劣天氣時,要對車輛進行槍支管制,禁止所有車輛出站運營。
7、加強對車載行車記錄儀和gps設備的安全監控,對營運車輛進行跟蹤管理。根據天氣、道路情況及時發送氣象、道路信息,監控車輛超速、疲勞駕駛,并處理車輛報警信息。
8、高考、中考用車及其它重點運輸等特殊任務時,公司要先派技術好、作風硬的駕駛員執行,并由安管人員帶隊。
9、車輛行程超過400公里的,公司必須安排雙班駕駛員以防止出現疲勞駕駛。連續駕車3小時,駕駛員應停車休息15分鐘;每日駕車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
10、車輛發生故障必須及時報修,特別是危及行車安全的重大隱患,如制動、轉向、輪胎、燈光裝置等,嚴禁車輛帶病上路。
11、車輛上路后駕駛員應嚴格按照此路段的限速規定行駛,嚴禁超速行駛,嚴禁車輛超員、超載運行。
12、車輛出車前、到達后,駕駛員應主動做好車輛的自檢自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要及時向公司匯報。
13、在行車中駕駛員應嚴格遵守各項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安全操作規程,自覺堅持中速行駛、禮貌行車、謹慎駕駛,確保安全。
14、車輛因故障或事故不能繼續行駛時,駕駛員應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車輛后方100米處設置故障車警告標志,駕駛員應及時告知乘客并迅速將乘客轉移至右側安全帶內。
15、車輛起步前,駕駛員應關好車門,車輛停穩后再開門上下客,嚴禁不到站點亂停上下客。
16、嚴禁車輛亂停亂放,車輛應停放指定地點停放待發,收車后車輛停放整齊有序。
17、安全行車十一禁令(略)
二、駕駛員安全管理規定
1、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并遵守公司制定的一系列規章制度,確保行車安全。
2、駕駛員應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企業、熱愛本職工作,身體健康,無妨礙安全駕駛生理缺陷及疾病。
3、駕駛員應尊重領導、聽從調度、服從指揮、團結同事,不利于團結的話不說,不利于團結的事不做,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4、駕駛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①須持有相應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
②年齡不超過53歲,身體健康;
③取得道路運輸管理部門頒發的相應從業資格證;
④通過理論和路試考核合格后,辦理《客運班車駕駛員即時駕駛證明》。
5、駕駛車長6米以下客車的,需具備3年以上駕齡或安全行駛里程5萬公里以上;駕駛車長6米以上9米以下客車的,需具備4年以上駕齡或安全行駛里程10萬公里以上;駕駛車長9米及以上客車或高速客車的,需具備5年以上駕齡或安全行駛里程20萬公里以上。
6、辦理《駕駛證明》,需本人寫出書面申請,并交近期免冠照片兩張,參加路試及理論考核,合格后統一上報公司辦理。
7、駕駛員在營運過程中必須衣帽整潔,統一穿著標志服,儀容端莊,對乘客熱情禮貌,言語和氣、舉止莊重、服務周到。
8、駕駛員需佩戴交通主管部門發放的有本人照片、姓名、編號及單位名稱、電話號碼等內容的服務監督卡。
9、駕駛員每到一站點,應使用站點報話器,提醒乘客注意上下車,車輛停穩后才能打開車門。
10、乘客上車后,駕駛員需熱情、耐心解答乘客提出的問題,做到有問必答,
11、開車前,駕駛員應使用報話器加強對乘客的安全乘車宣傳教育,提醒乘客車輛起步,請乘客坐好、抓牢,發現乘客吸煙、將頭、手伸出窗外應及時制止。
12、駕駛員要主動關心和幫助乘客,特別是老、弱、病、殘、孕等乘客,做到服務熱情,照顧周到。
13、駕駛員要嚴格監督乘客上車時的投幣數目,不得接觸錢幣,切實維護公司的經濟效益。
14、駕駛員要嚴格執行途中站點上車乘客的“三品”檢查,嚴禁易燃、易爆、有毒品、危險品上車,確保乘客的生命財產安全。
15、公交車輛在營運過程中,駕駛員不得隨意停車上下客,不得任意改變運行線路。
16、車輛在營運過程發生故障不能行駛時,駕駛員應主動向乘客說明情況,并及時檢修排除故障,一時無法排除故障的,應迅速向公司匯報,幫助乘客換乘。
17、車輛發生事故時,駕駛員應保護好現場,及時組織搶救傷員,并迅速向交警部門報案,及時向公司匯報,以便妥善處理。
18、嚴禁駕駛員在營運中與乘客發生爭吵、毆斗事件,無論什么原因,一律對駕駛員嚴肅處理。
19、車輛到達終點后,駕駛員要立即調整好車位,乘客下車后,要及時檢查車內有無乘客遺失物品,發現失物應及時歸還失主,一時找不到失主的,應交調度辦公室保存并查找,嚴禁私自留用,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20、駕駛員要做到安全駕駛,嚴禁酒后開車,不開高速車,車未停穩不得開門上下客,人未上下完畢不得運行,不搶時、不晚點,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操作規程,集中精力、謹慎駕駛、禮貌行車、確保安全。
21、公司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行車十一禁令》,違反禁令之一者,予以解聘。
安全行車十一禁令:
1、嚴禁無駕照、無從業資格證、無駕駛證明人員駕車;
2、嚴禁違反行車命令行車;
3、嚴禁酒后開車、疲勞行車;
4、嚴禁超員、超速、超載行駛;
5、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6、嚴禁乘客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乘車;
7、嚴禁車未停穩開門上下乘客;
8、嚴禁在通過無人看守鐵路道口時與火車搶道行駛;
9、嚴禁車輛載客加油和發動機運轉中加油;
10、嚴禁直流供油,嚴禁冬季明火烤車;
11、嚴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駛。
第7篇 銅業公司安全管理示范單位創建要求
銅業公司安全管理示范單位具體創建要求
一、安全機構、安全文化
1、重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機構圖應粘貼在安全管理辦公室或會議會室(100cm×120cm以上)。
2、在廠區明顯的位置設置安全生產宣傳欄(內容以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知識、事故教訓等內容為主)。
3、各辦公、車間、食堂或室內通道明顯位置上有安全生產宣傳掛圖。
4、在廠區醒目位置懸掛安全生產宣傳口號或標語。
5、各車間內應有安全管理崗位職責或責任人的信息,有事故應急處置方法(均用a3紙,過膠)。
6、各車間有重大事故隱患經整改完畢的,應粘貼有整改前后的照片(過膠)。
7、在車間、倉庫、重點場所的入口和內部必要位置設置警示標志。
8、有條件的企業可在食堂等人員密集場所定期組織播放dvd安全宣傳片。
二、安全管理檔案
各項檔案要建立檔案目錄,用文件盒歸檔,文件盒擺放整齊,名稱標識明顯,存放在專門的檔案柜,并有專人保管。具體應包含以下檔案:
1、安全管理機構、責任制、制度檔案(上至董事長下至班組長,所有管理崗位的人員都要簽訂責任制)。
2、隱患自查自改檔案(有隱患自查表、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前后的照片)。
3、工傷事故檔案(發生的工傷事故要有統計表、按“四不放過”原則處理的整改記錄、教育記錄等)。
4、安全培訓檔案(有安全培訓計劃、培訓教材、培訓簽到表、考試試卷、成績統計表等)。
5、應急救援演練檔案(有預案、演練簽到記錄及照片,照片應記錄日期)。
6、勞動保護用品檔案(有采購計劃和記錄,有發放記錄)。
7、安全生產投入經費臺帳(各種安全生產投入的開支憑證要整理入檔,復印件)。
三、廠區環境與消防
1、要求廠區布局合理、整齊、干凈、通道無堵塞。
2、地面要平整,要有限速限高標志,特殊情況如:坑、工作高臺、污水處理池等必須加裝護欄、槽、井、蓋等保護設施并樹立警示標志。
3、合理布局工作車間、設置安全通道、符合消防防火規范要求。
4、要有足夠的消防滅火器材和設施,不得圈占消防栓。
5、各樓層車間有足夠的安全逃生出口,出口或上下樓梯應劃黃色安全警示線,不可堆放貨物,出口上方有警示標志與應急燈,樓梯間有應急燈。
四、設備設施
1、存在危險部位的設備設施必須具備安全防護裝置及警示標志。
2、每臺設備的操作規程(a4紙大小,過膠)必須懸掛或粘貼在明顯的位置上。
3、設備之間的擺放距離應符合人機工程學原理,每臺設備必須有獨立的漏電保護器。
4、每臺設備必須有檢查、維修及交接班記錄。
5、每臺設備必須定機、定人及編號。
6、設備待機(停機)、維修、報廢應掛牌鎖機。
7、車間根據工種的不同粘貼相應的安全警示標語。
五、用電管理
1、電線線路必須入槽(管)。
2、開關及插座不得缺少保護蓋、不得遮擋、下方不得堆放易燃物品。
3、每層車間和每條生產線(組)都設有獨立的漏電保護器。
4、低于2.4米以下的照明設備使用安全電壓、或轉換成低壓,特殊情況的(國際標準或客戶特殊要求)應加裝漏電保護器。
5、臨時用拖地電線應用電纜線。
六、倉庫
1、倉庫布局合理,通道暢通、整潔、設備、貨物擺放整齊,地面保持干凈。
2、貨物堆放應符合“五距”的要求,逃生口不得堵塞,在疏散方向應設置有警示標志和消防應急燈。
3、貨物分類擺放,堆放不得超高,貨架應與地面固定。
4、消防設施應齊全,消防栓下不得堆放雜物。
5、照明設施應當防爆。
6、地面通道劃黃色安全警示線,不得壓線或超線堆放貨物。
7、配備專人進行日常看管,進行必要的日常檢查。
8、進出貨物應做好登記表。
(二)危化倉庫
1、應獨立設置危化品倉庫,不得與其他車間、倉庫連為一體。
2、危險化學品做到分類分別擺放,不得超量儲存。
3、倉庫內必須使用防爆照明設施、排風設備、開關及套管電線。
4、通風效果必須良好。
5、防雷防靜電設施齊全,不得使用鐵質開罐器(工具)。
6、進入倉庫的危險化學品要有登記表和日常安全檢查記錄。
7、設置防泄露槽。
8、配備足夠消防器材。
七、重點場所
(一)、涂層烘干室(工業烤箱)
1、設備操作規程應粘貼在明顯位置(a4紙大小,過膠,黑體字,不小于四號字)。
2、設備應設有通風裝置、溫度自動控制及超溫報警儀、泄壓裝置等安全裝置。
3、涂層烘干室(工業烤箱)必須設在人員較少的地方,在場所門口應懸掛醒目的“非操作人員不得入內”等安全警示標志。
(二)凈化車間
1、潔凈廠房的通風設施必須良好。
2、潔凈廠房的安全逃生出口必須足夠并暢通。
3、潔凈廠房內的烘干設備必須設置于獨立車間。
4、潔凈廠房內機器設備必須設置防漏電裝置。
5、應有“嚴禁使用能產生易燃氣體的液體清洗路面”等警示標志。
(三)調油(漆)房
1、調油(漆)間要求獨立設置。
2、調油(漆)間的儲存量不得超過一天的用量。
3、通風效果必須良好。
4、照明設施應采取防爆措施,不得使用鐵質開罐器(工具)。
(四)配電房
1、配電房頂不得設有水池和冷卻塔、周邊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堆放。
2、配電房內不得有雜物,通風效果良好,配備專用電器滅火器、防鼠板、絕緣墊、鞋、棒、手套等。
3、線路排放整齊、入槽。
>4、變壓器周圍必須有圍欄,懸掛警示標志。
5、配電箱(柜)旁不得堆放雜物,并有操作規程。
第8篇 運輸、公交分公司行車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行車安全管理,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有效的預防、控制行車事故的發生,確保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集團公司行車安全管理制度,結合公交分公司、舜江客運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
第二條、行車安全管理的宗旨是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自覺接受行業管理,國家監察和群眾監督。
第三條、行車安全管理的任務是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道路運輸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管理機構和制度,配備安全管理人員,落實安全管理目標 和責任,組織安全教育和業務培訓,實施行車安全監督、檢查及考核、獎懲,保證安全生產必要投入,使安全生產的預控、監控、群控、互控和自控監督機制運轉正常,切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確保旅客運輸安全,最大限度地為社會提供安全、及時、經濟、方便、舒適的運輸服務,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目的。
第四條、行車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項全方位的系統工程,實行黨、政、工、團齊抓共管,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建立和健全安全網絡體系,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斜向到角。把安全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常研究、常布置、常落實、常檢查,樹立人人管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為安全的氛圍。
第二章 安全管理組織機構、人員及職責
第五條、公交分公司、舜江客運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設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公司經理任組長,分管安全生產副經理任副組長,安機科長、各車隊長為成員。
第六條、行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職責
1、全面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自覺接受行業管理、國家監察和群眾監督。
2、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結合企業實際,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管理目標及階段性安全控制指標,量化分解,落實到人,并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對企業安全生產情況實行階段性定量控制和考核。
4、強化安全生產技術培訓和崗位培訓,認真做好安全教育、培訓和評比競賽活動,推廣交流先進安全技術和安全管理經驗。
5、加強源頭管理,定期組織開展安全檢查,綜合運用自檢、普檢、抽檢、互檢等多種方式,及時排查各類安全事故隱患。
6、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分析企業安全生產形勢,安排下一步安全生產工作意見。
7、落實安全經費。應按上年營運收入的0.5%-1%作為安全費用,專項用于安全生產,保證安全生產事故的搶險救災和善后處理工作等安全投入資金的穩定來源。
8、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信息系統,使用車輛行駛記錄儀和車載硬盤監控系統等安全管理設備,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技術水平。
9、抓好車輛安全技術管理和駕駛員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檔案。
10、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認真做好事故處理工作,制定落實事故救援應急預案。
11、對所有安全管理和從業人員定期進行績效考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對安全生產作出顯著成績的集體、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因玩忽職守、違反規章制度而造成事故的,根據事故性質、責任大小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觸犯刑律者送交有關部門處理。
12 定期開展以安全生產活動是否符合安全管理體系要求的內部審核,定期評價安全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第七條、公司經理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公司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必須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并直接對集團公司負責。其工作職責是:
1、認真學習貫徹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法規和安全知識培訓,帶頭遵紀守法,模范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自覺接受行業管理,國家監察和群眾監督。
2、當好企業安全生產總指揮的角色,親自掛帥,組建企業安全管理領導小組,主持制定各分管領導的工作職責,明確安全管理責任、權利和義務,及時聽取分管領導的匯報,定期考核,并提出下一步工作目標。
3、建立健全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管理機構,選拔業務素質高、思想作風好、責任性強的人員擔任企業安全管理工作,并保持相對的穩定,保證企業安全管理所需的裝備、場地和經費落實到位。
4、認真審定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車輛安全技術管理、駕駛員管理、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生產檢查、事故管理、機具設備安全管理、安全生產獎懲等一整套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認真審定事故救援應急預案。
5、參與和主持召開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提出企業安全生產目標和總體規劃,研究解決企業安全生產上的重大問題,定期檢查企業貫徹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有關重大措施的落實情況。
6、督促職能部門和各車隊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抓好企業干部職工的安全培訓,努力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7、積極推行注冊安全主任制度,按規定聘用注冊安全主任,并為其提供相應的工作條件;認真聽取注冊安全主任的工作匯報,研究其提出的安全生產建議,對重大事故隱患和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落實整改。
8、經常深入車隊檢查指導安全生產,督促車隊加強生產現場安全管理,堅持定期做好企業范圍內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及時整改。遇有重特大安全事故時,應親臨第一線指揮,并密切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9、加強事故管理,對各類事故嚴格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發生事故按規定時間及程序報告有關部門,并對報告的及時性、準確性負責;對事故責任者要嚴肅處理,決不姑息遷就。
第八條、安全分管副經理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公司分管安全的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直接指揮員,對企業的安全生產負主要領導責任,接受公司經理的領導。其工作職責是:
1、認真學習貫徹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和法律法規的培訓,自覺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帶頭學好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2、主持企業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向經理匯報,接受集團公司安機部的指導,做好同級領導及注冊安全主任的溝通、配合工作。
3、建立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企業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充實業務素質高、作風好、責任性強的安全管理人員,并保持相對穩定,主持制定企業安全管理機構的工作規范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崗位職責及工作目標。
4、為主起草或擬定企業一整套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主持制定符合本企業生產實際的重特大事故救援應急預案。
5、組織、協調企業內部各部門和各車隊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部門、各車隊全面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以及開展各項安全活動。
6、主持或參加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聽取各車隊安全生產工作匯報,及時總結和部署下一步安全生產工作;定期逐條對照《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狀況評估標準》,對企業的安全生產狀況作實事求是的自我評估,并按《企業安全管理檢查考核工作規范》實施檢查和考核,發現和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上存在的問題。
7、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和有關部門匯報企業安全生產情況,提出主要議題和工作打算。
8、根據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有組織地對安全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和企業安全管理水平。
9、經常深入車隊,檢查、指導安全工作,督促車隊加強現場的安全管理,定期做好安全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及時迅速整改。
10、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要及時趕赴現場,協助或指導事故善后工作;密切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嚴格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辦事。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要及時向第一責任人匯報,并按規定的時間和程序報告集團公司,對報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負責。對事故責任者要嚴肅處理,超過職責范圍的處理要提交公司經理或有關會議研究處理。
第九條、公司安全機務科長安全管理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規定,落實上級、運管部門和企業制定的安全生產各項制度標準和辦法。
2、對公司安全生產實行統一監管,實現對企業安全生產的綜合管理,加強對車隊各級安全管理的業務指導。
3、督促各項行車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不斷創新安全管理思路,應用科技手段,規范安全管理全過程;
4、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明確各級安全管理的職責和權限,落實行車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對目標 責任制進行定期檢查、考核、考評。
5、組織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隱患及違章行為。組織進行安全督查,檢查督促各單位的行車事故“四不放過”落實情況,落實重特大事故責任追究。
6、負責新聘駕駛員的上崗前安全教學、考核工作和星級駕駛員評定審核工作。
7、經常組織開展行車安全教育和培訓;開展各類行車安全竟賽活動;培養安全、機務操作能手,總結推廣先進經驗。
8、加強車輛管理,貫徹車輛機務技術管理制度,督促各車隊做好車輛維護、檢測和門檢例檢工作,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9、建立、完善公司行車安全基礎臺帳檔案管理,收集匯總各類報表、資料并及時上報。
10、負責公司安全機務軟件管理和安全方面的新技術應用。
11、負責公司的車輛保險、承運人責任險和安全統籌工作。督促出險車輛的事故結案率和理賠、索賠工作。
二、各車隊長安全管理職責
1、認真貫徹上級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公司的各項制度,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行車安全。
2、根據公司行車安全管理制度,結合本車隊的實際,并抓好制度落實工作。
3、負責本車隊的安全生產教育,安全培訓,利用各種宣傳工具,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
4、負責各類行車事故的處理,做好事故檔案工作,按事故性質大小及時上報,嚴格執行事故的“四不放過”原則。
5、經常組織車輛安全技術狀況的檢查,督促車輛按期維護、定期檢測和車況門檢。
6、負責駕駛員的使用、管理、考核、獎懲,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
7、督促做好駕駛員年審身體狀況體檢證明提交工作。
8、認真做好各項行車安全管理基礎檔案工作,建立各類臺帳和駕駛員檔案,按時上報各類報表 。
9、加強現代科技手段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應用,發掘、培養高素質的安全管理人員。
10、及時向上級匯報、反饋本車隊安全生產情況,對不利于行車安全的規定,命令和生產安排有權予以否決。
第十條、行車安全管理人員
一、安全員基本條件
1、具有高中或相當于高中以上文化水平,掌握一定的汽車運行安全技術知識和計算機應用技術;
2、努力學習和掌握業務技能,熟悉國家和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能運用交通法規和業務知識正確分析、處理行車事故,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協調能力;
3、熱愛本職工作,恪守職業道德廉潔奉公,作風正派。
二、安全員工作職責
1、宣傳貫徹國家上級部門下達的有關行車安全的方針政策、法規、執行企業行車安全管理制度。
2、組織安全學習活動,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經常性的安全宣傳教育,開展各項安全竟賽活動。
3、認真履行行車安全管理“四清三一”標準和“安全日囑”制度;
4、經常深入現場,進行行全安全監督檢查,督促檢查營運車輛經常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保障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對危及行車安全的行為有制止和向上級反映的權力;
5、運用行駛記錄儀、安全機務軟件等現代科技手段實施行車安全管理。
6、負責公司或車隊行車事故的處理、統計和上報。
7、參加駕駛員的年度審驗、考核、評比等工作。
8、及時向領導匯報、反饋工作,對不利于行車安全的規定,命令和生產安排有權予以否決。
三、安全員的聘用
公司、各車隊安全員實行聘用制,相關規定按“紹興市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聘用注冊安全主任和行車安全員管理辦法”(紹汽集司發[2004]53號)執行。
第三章 行車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制度
一、 公司實行全員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管理,各部門、崗位、工種的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條款應做到具體、明確、完善、并認真履行;
二、各級、各部門需建立保證目標實現的具體工作計劃、措施;
三、各級、各部門要建立健全和落實安全管理人員和駕駛員的崗位責任制,并進行日常管理和安全運營的考核、評比,考核結果與經濟利益和政績考評掛鉤。
1、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對車隊的安全管理綜合檢查考核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主要考核內容為:行車安全目標管理執行情況;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措施落實情況;安全宣傳及現場管理情況;安全管理基礎資料臺帳管理等。
2、各車隊要負責對安管人員的工作業績考核,根據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和安全員、注冊安全主任聘用管理辦法內容每月考核一次,與月獎掛鉤;
3、車隊長根據安全目標責任書、駕駛員崗位職責和星級駕駛員管理辦法內容對駕駛員進行考核,每月將考核結果報經理室,由經理室審批決定與星級掛鉤或按違約責任處理。
四、 層層簽訂“安全責任狀”,“責任狀”有能反映其工作職責的內容,并繳納安全生產保證金;
第十二條、安全會議制度
一、安全工作例會。
(一)公司安全工作例會每月組織一次,時間為每月上旬。有特殊情況和特大、惡性行車事故應隨時召開會議,研究、分析有關措施。
(二)安全例會參加對象:為公司經理、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經理、公司安機科長、各車隊長。
(三)安全例會內容:
1、傳達、學習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和指示。
2、各車隊匯報交流上月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反饋上級布置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完成情況,總結經驗教訓、分析典型事故,匯報本月安全工作計劃。
3、對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點和難點開展專題研討,協調各部門、單位安全生產中出現的問題。
4、總結公司近期安全工作的經驗和教訓,制定安全措施、對策,布置當月(近期)安全生產工作。
(四)會議實行簽到制,應參加人員無特殊情況不得缺席,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應提前請假,會議需做好詳細記錄。
第十三條、安全活動制度
為加強駕駛員管理,提高駕駛員安全知識、增強安全意識,各單位應根據本單位條件和特點,積極開展“駕駛員安全活動日”、“安全競賽”等不同類型的安全活動。
一、安全活動日次數、時間
1、各車隊每月組織二次駕駛員安全活動,各單位可根據運輸生產情況和特點,分批分期在白天或晚上進行,每次活動時間不少于2個小時,每位駕駛員每月參加安全活動不少于2次。
二、安全活動內容
1、傳達、學習上級和政府有關行車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標準和文件。
2、學習先進典型 ,互相交流安全行車經驗,總結分析行車事故原因,針對本單位行車安全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提出防范措施。
3、根據不同季節、不同時段、不同氣候、不同道路情況等提醒駕駛員在行車中的注意事項。
4、結合上級布置的重要活動,開展形式多樣的各種安全生產勞動竟賽活動。
三、安全活動的組織
“駕駛員安全活動日”以車隊為單位組織開展,“安全競賽活動”可會同工會、黨團組織開展,對活動的組織要結合公司實際,保證活動時間,保證活動質量,保證活動效果。
四、各車隊對安全活動的具體情況和活動內容要詳細記錄,并實行簽到制,不準代簽名。
五、對無故不參加安全活動的駕駛員要進行嚴肅批評和教育。同時作出必要的經濟處罰,全年缺席較多,組織、安全觀念淡薄的,單位應作出下年度不予聘用等處理。
六、因故不能參加安全活動的必須辦理請假手續,同時各車隊應做好相應的補課工作,確保每個駕駛員都達到接受教育的目的。
駕駛員安全活動日是企業確保安全行車,對全體駕駛員開展日常安全教育的一種手段,各單位一定要認真組織,嚴格管理,講究活動實效。
第十四條、行車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
一、公司、安機科應針對不同崗位特點制定相應的行車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分批分期進行。
二、安全教育培訓對象
汽車駕駛員(包括聘用駕駛員)、安全員、乘務員。
三、教育培訓內容
1、汽車駕駛員: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駕駛員安全操作規范及安全駕駛經驗,客(貨)運輸規則,旅客安全乘車常識,企業安全規章制度,行車事故的一般規律和預防措施,事故現場急救知識,職業道德,車輛故障排除和例行保養知識等。
2、安全員: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安全駕駛操作規程,安全檢測設備使用常識,企業行車安全規章制度,基層安全管理基礎知識,行車事故一般規律及事故分析處理、統計報告,事故現場救護救險,保險、統籌業務知識,車輛技術狀況等級劃分,行駛記錄儀、安機軟件等科技手段的應用與管理等。
3、乘務員: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客(貨)車輛的運輸規則,乘(站)務操作規程,旅客安全乘車常識,事故現場急救知識,企業安全管理制度,職業道德等。
五、行車安全培訓教育每年不少于二次,駕駛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培訓,合格后方能錄用。
第十五條、行車安全檢查監督、隱患整改制度
一、各位駕駛員對本人所駕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必須做好出車前、行駛中、回場后的自查自檢工作,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各車隊安機員,要對管轄區內車輛駕駛員進行經常性檢查工作。抓好源頭管理,掌握安全動態。將不利于行車安全的因素及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三、各車隊要對營運車的安全技術狀況進行定期檢測和抽查,實行“車輛技術狀況月度檢查制度”和“營運客車安全門檢檢測規定”。檢查方式靜態與動態相結合,確保檢查面達到100%。并按車輛技術狀況月度檢查制度要求填報營運客車技術狀況檢驗登記表(附表)。
四、公司安機科應加強對各車隊的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公司安全機務科要組織行車安全管理員和車輛技術人員深入車隊開展全面的安全監督檢查。每季不少于一次,各車隊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平時應開展不定期專項檢查。
五、公司職能科室、車隊簽訂的《安全行車綜合目標管理責任書》,每季檢查督促,半年考核檢查一次,年終全面考核考評與經濟責任制掛鉤兌現。
六、公司安機科安全監督檢查工作都必須進行詳細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事故隱患,要簽發“整改通知書”,并有整改措施和整改情況反饋,并進行復查,直至復查合格。
七、加強科技應用,充分利用行駛記錄儀等手段實施行車安全監控,應制定各類監控設備的安裝、使用、維護、管理規定和實施辦法,落實責任,有效應用。
第十六條、車長日志制度
一、各車輛單位應加強對營運車輛的運行管理,對營運車輛的運行過程按班次由車長進行日志記錄(附表);
二、車長日志內容包括車輛班次、安全、運營、維修、服務等內容;
三、車長日志由車長填寫,日志須按月上繳相關部門;
四、各車隊應落實專人負責管理,加強對車長日志內容的檢查、考核、管理,督促車長按要求及時填寫,日志記錄應作為駕駛員安全公里考核的重要依據;
第十七條 、駕駛員告誡制度
對駕駛員出車前要進行問詢、告知,督促駕駛員做好對車輛的日常維護和檢查,嚴禁疲勞駕駛、酒后駕駛或帶病上崗,并將有關道路狀況及天氣情況及時告知駕駛員,確保行車安全。
一、 各車隊安全管理人員要及時了解車輛運行線路的道路情況,天氣情況等,出車前在安全告誡公示欄中及時告知駕駛員相關內容。
二、各車隊應落實安全管理人員在發班現場進行管理,根據具體情況對有關駕駛員進行問訊,提醒安全行車注意事項;
三、安全管理人員對駕駛員的告誡內容、提醒事項應及時做好記錄;
第十八條 、安全行車督導制度
為加強行車安全管理,提高駕駛員的業務素質,幫助掌握正確的行車安全操作規程,特制訂安全行車督導員制度。
一、安全行車督導員
1、專職安全行車督導員:在集團公司范圍內的營運車輛駕駛員(或退休駕駛員)中招聘,要求思想素質好,駕駛技術高,安全資歷資質深,行車經驗豐富,責任心強,嚴以律已,處事公正。
2、業務安全行車督導員:由本公司安全管理員、3年以上無事故駕駛員兼任行車安全督導員。
二、安全行車督導員職責
1、嚴格執行安全行車督導員制度,履行行車督導員義務;
2、按各單位制訂的計劃負責現場隨車督導;
3、認真如實填寫督導員跟車報告,對被跟車督導員作出客觀評價,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4、對跟車過程中發現超速、違法亂紀章超車、人、車不符等到嚴重危及行車安全的行為,要適時指出及制止,一般情況在回場院后報告;
5、對新聘及駕駛年資較低的駕駛員進行經常跟車指導,監督;
6、對在跟車過程中駕駛員的其它方面違章違法規行為也應同時提出糾正意見。
三、安全行車督導員操作規程
1、各車隊每月編排需進行督導的駕駛員計劃,填寫計劃表(附表)一式三份,送督促導員一份,報經理室一份。
2、安全行車督導員根據計劃進行跟車,并跟車結速三天內向安機科提交督導員跟車報告處理單(附表)
3、安機科對督導員的督導報告及時進行分析總結,并在安全活動學習中用正反材料進行教育、剖析、討論等。
4、對每一份督導員跟車報告應作出處理意見,上報經理室審閱,對不良駕駛行為、具有安全隱患的駕駛員落實整改措施,進行教育培訓。
5、對經教育、培訓后仍達不到要求的調整線路、調離駕駛崗位直至解聘。
6、對涉及違法、違紀行為的駕駛員經證實按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九條、 安全生產公告制度
一、各車隊定期對本車隊安全生產狀況、安全管理人員和駕駛員違章情況進行公告。
二、公告內容:
1、發生重、特大事故;
2、對安全員或安全注冊安全主任工作業績考核情況;
3、駕駛員違法通知單、行駛記錄儀數據分析超速的車輛;
4、對責任肇事駕駛員的經濟賠償、安全公里載減情況;
5、對新聘用駕駛員安全情況進行公告;
6、其它需要公告的。
三、安全生產公告在各類安全會議、簡報、公告欄或發文發布,由車隊、安機科提出意見,經經理室審核后公告。
第二十條、營運駕駛員使用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聘用
(一)基本素質條件
1、持有符合準駕要求的合法駕駛證、從業資格證
2、身體健康,無影響行車安全的疾病,年齡不超過55周歲
3、三年內無重大交通責任事故記錄
4、熱愛本職工作,遵守駕駛員的職業道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吃苦耐勞,作風正派。
(二)經濟責任制車輛駕駛員
1、經濟責任制車輛駕駛員聘用由車隊負責;
2、車輛經營者根據經營需要聘用駕駛員,必須在5天前向車隊提交書面報告,并委托車隊對其選定人員的進行安全資質審查把關和安全教育,填寫“經濟責任制駕駛員聘用審核表”(附表)報批;
3、車隊對照條件和要求對聘用駕駛員進行驗資審查、跟車鑒定,填寫“駕駛員安全技術資質審核表”(附表),審核合格后,與經營者、駕駛員簽訂聘用合同,與“經濟責任制駕駛員聘用審核表”一并報公司安機科審批,安機科一般應在3個工作日內予以批復;
4、一經同意,車隊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
(三)經濟責任責任制車輛臨聘駕駛員
1、經濟責任制車輛應特殊情況須短時間聘用駕駛員,經營者必須在1天前向車隊提交“經濟責任制駕駛員臨聘審核表”(附表)報批;
2、車隊對照條件和要求對臨聘駕駛員進行驗資審查、跟車鑒定,填寫“駕駛員安全技術資質審核表”(附表),審核合格后,由公司安機科同意后聘用;
3、臨聘駕駛員聘用期限不得超過1個月。
(四)自營公交客車駕駛員的使用管理
1、公司安機科在駕駛員上崗前必須對其進行崗前教育、三級教育,建立駕駛員管理臺帳,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繳納安全保證金5000元,外籍(省外)駕駛員8000元。責任制車輛駕駛員經營者作為風險擔保人。
2、駕駛員上崗必須由公司核發的上崗證,自營車輛駕駛員各車隊憑駕駛員分配調動單,在3日內向公司辦公室辦理試崗證,公司辦公室需在2個工作日內予以辦妥;駕駛員正式錄用或聘用后車隊憑“試用期駕駛員鑒定表”復印件、試崗證、照片在3日內向公司辦公室辦理上崗證,公司辦公室需在5個工作日內予以辦妥。
3、各車隊新招聘駕駛員,都需委派駕駛經驗比較豐富,工作比較認真負責,有一定資質的駕駛員監督指導下熟悉線路、車況、站場,并對駕駛技術進行帶教。要按照新駕駛員四先四后(即先空車、后重車,先白天、后夜間,先短路、后長路、先平原后山區)的原則,做到定人、定車、定線。經跟車期滿十天后,有本人提出申請,帶教駕駛員、安管員、車隊長、分管領導簽署合格意見,才能單獨駕駛。
4、嚴格執行駕駛員三、三、四、五操作規程,即;即護車三勤:勤檢查、勤維修(護)、勤沖洗(清洗);守則三忌:忌酒后駕車、忌疲勞駕車、忌違章停車;上車四看:看車容、看設施、看負載、看天氣;上路五不準:不準搶道、不準斗速、不準盲快、不準僥幸、不準閑談;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調離駕駛工作崗位或解除聘用合同:⑴沒有行業部門從業資格證的;⑵沒有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書和繳足安全保證金的;⑶服務質量差受投訴或曝光的;⑷發現反應遲鈍或患有妨礙行車安全疾病的;⑸經常違章、違紀、駕駛作風惡劣的;⑹一年內發生輕微行車事故二次負主全責的,或發生一般事故一次負主全責情節嚴重的;(7)有其他不適宜再承擔駕駛崗位的。
(五)營運駕駛員工作職責
1、認真學習并自覺遵守國家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本地區、本公司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依法經營。
2、嚴格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樹立強烈的安全行車意識和駕駛員責任感,積極參加安全技術培訓和各項安全活動,不斷提高安全、業務和機務知識,養成良好的駕駛作風和守法習慣。
3、認真鉆研業務,精心保管和愛護車輛,熟悉車輛的安全技術性能,掌握車輛的常規維護、修理技能,確保車輛的轉向、制動、燈光等綜合安全技術標準等具有安全隱患的車輛,確保行車安全。
4、嚴格執行出車前、行駛中、收車后的“三檢”制度和例保制度,自覺配合車站的安全門檢工作,不得駕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等具有安全隱患的車輛,確保行車安全。
5、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車輛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車輛。
6、按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車輛,出車攜帶好各種證件,認真執行運行計劃,按規定線路、時間正點運行,嚴格遵守運輸紀律,服從交警、運管和車站管理,安全優質、抵耗地完成運輸任務。
7、車輛在任何情況下起步必須關好車門,起步前須仔細觀察車輛周圍情況確認安全方可起步,車未停穩嚴禁上下客,嚴格遵守站點規范停靠操作規范
8、以人為本,旅客至上,文明服務,熱情待客,遇有危急病人和傷員,應救死扶傷,權利相助。為保護企業和旅客的合法利益,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敢于同違法犯罪分子作斗爭,見義勇為,弘揚正氣。
9、嚴格按照公司制定重點復雜路段和雨天、客流高峰時最高行駛速度和班時安全管理、路口、叉口安全操作規定行駛,不準超速行駛。
10、發生交通事故時,保護現場,積極搶救傷者和財產,按規定設置警告標志,并迅速向當地交警部門和車屬單位報告,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11、保證行車記錄設備的正常使用,發現故障及時向車隊報告,嚴禁任意拔插、破壞設備。
12、不私自駕駛他人車輛或私自將車輛交他人駕駛。
13、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繳納安全保證金。
第二十一條、安全公里管理制度
駕駛員的安全公里管理工作由安機科、車隊負責。建立駕駛員安全公里記錄臺帳,按集團公司要求進行上報。
一、營運車駕駛員的安全公里,從公司批準單獨駕駛后,按實際里程統計。
二、從外單位調入、聘用的駕駛員,憑其提供的累計安全公里原始憑據和調出單位出具的證明,承認基本安全駕駛年資。安全公里按安全年資每年折合3萬公里計算。
三、駕駛員肇事后扣除安全年資,每年折合3萬公里(實際行駛超出3萬公里部分予以保留),不足3萬公里按3萬公里扣除。
四、安全年資扣除標準
單位(年)
事故類別全責主責同責次責
特大事故死亡3人或重傷11人以上;或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全部全部全部全部
重大事故死亡2人或重傷5-10人全部全部全部20
死亡1人或重傷3-4人全部全部全部15
經濟損失在6萬元以上全部15-209-145-8
一般事故 重傷2人或輕傷5人以上,經濟損失4-6萬元15-209-145-82-4
重傷1人或輕傷3-4人,經濟損失2-4萬元9-145-82-41-2
經濟損失0.5-2萬元2-41-20.5-10.5
輕微事故輕傷1-2人210.5--
經濟損失0.5萬元以下10.5---
五、累計行駛已達100萬公里的駕駛員報集團公司進行表彰獎勵。發生重特大事故的需扣除安全公里的,須報集團公司安全機務部審核備案。
六、駕駛員未經單位同意擅自離職,中止聘用的一律扣除原記載的全部安全公里(年資),并不出具原安全公里年資的證明。
第二十二條、公交客車安全行駛操作規定
駕駛員必須保持安全速度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線標明的速度情況下,在國道省道道路寬闊,視線良好,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最高時速不準超過60公里,鄉鎮道路不準超過50公里,山區公路不準超過40公里/小時,市區道路不準超過40公里。
一、公交客車通過路口、叉口安全操作規定
(一)、市區的路口、叉口操作規范(市區路段指昌安、轅門、偏門、禹陵環島內)
1、在道路交通的所有地段中,可以說交叉路口的情況最為復雜,特別是市區的交叉路口,上、下班高峰時段車輛擁擠,各種車輛匯集,行人密度大是交通事故的多發點,公交客車駕駛員行駛至市區路口時需遵守以下操作規范:
① 在沒有方向指示燈的交叉路口右轉彎車輛要讓相對方向行駛左轉彎車輛先行。
② 經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交叉路口時,應讓行人和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③ 通過路口應減速慢行,避免路口行車事故。
2、市區路口、叉口行駛速度規定:
①公交客車通過市區路口直行線路行駛速度不準超過20公里/小時。
②公交客車通過市區路口轉彎行駛速度不準超過15公里/小時。
③市區環島地段行駛速度不準超過20公里/小時。
(二)、公交客車通過市區以外國道、省道路口、叉口安全操作規范(市區以外地段指昌安、轅門、偏門、禹陵環島以外地段)
1、市區以外國道、省道路口、叉口道路比較寬廣,行駛中車輛車速較快,該地段路口、叉口易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公交客車行駛在市區以外、國道、省道路口、叉口時需遵守以下操作規范:
①經過沒有交通信號燈的路口時,應讓右方道路來車先行。
②有交通信號燈路口,右轉彎車輛應讓相對方向左轉彎車輛先行。
③通過路口處應提前減速,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2、市區以外國道、省道路口、叉口行駛速度規定:
①市區以外的國道省道路口、叉口直線行駛最高行駛速度不準超過40公里/小時。
②市區以外的國道省道路口、叉口轉彎車輛最高行駛速度不準超過25公里/小時。
③市區以外國道省道轉盤行駛最高行駛速度不準超過20公里/小時。
(三)、公交客車通過鄉鎮道路路口、叉口安全操作規范
1、鄉鎮道路路口、叉口摩托車較多,而摩托車駕駛員安全意識較差,公交客車經過該地段要預防摩托車事故,公交客車行駛在鄉鎮道路的路口、叉口時需遵守以下操作規范:
① 經過沒有交通信號燈的路口時,應讓右方道路來車先行。
② 右轉彎車輛應讓相對方向的左轉彎車輛先行。
③ 通過路口遇摩托車應減速禮讓,預防摩托車事故。
④ 通過路口應提前減速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容許鳴喇叭地段多鳴喇叭。
2、公交客車通過鄉鎮道路路口、叉口行駛速度規定:
① 鄉鎮道路路口、叉口直線行駛最高行駛速度不準超過30公里/小時。
② 鄉鎮道路路口、叉口轉彎車輛最高行駛速度不準超過20公里/小時。
一、 公交客車山區道路安全操作規定
1、 公交客車在山區道路行駛時,最高速度不準超過40公里/小時。
2、 公交客車在山區道路彎道行駛必須做到減速、鳴號、靠右行,轉彎速度不準超過20公里/小時。
3、 公交客車在山區道路下坡時嚴禁車輛發動機熄火和空檔溜坡。
三、公交客車站點停靠安全操作規定
1、停靠站點行駛速度:車輛距前方停靠站點100米時車速不準超過30公里/小時,距站點50米間距內車速不準超過20公里/小時,距站點20米間距內車速不準超過10公里/小時,進站停車車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出站起步必須平穩,車速不準超過5公里/小時,30米內不準超過20公里/小時。
2、公交客車進出站場車速不準超過5公里,中心場地行駛車速不準超過10公里/小時。
3、公交客車靠站時超車規定:距站點300米內不準超越正常行駛機動車(包括摩托車),100米內不準超越電瓶車,30米內不準超越自行車。
4、車輛進站停靠:車輛前端1/3對準站牌或站臺前端,車輛停靠車身與站臺基本平行,偏差不大于5℃,車廂右側距站臺或人行道保持在0.5米左右,原則上不超過1米,車輛停靠車身左側不得壓線,遇停靠站點有臨時障礙物時或其他車輛,不能靠站時,允許提前靠站,但離障礙物或車輛距離不得大于5米,。
5、車輛必須依次進站停靠,不得并行或超越靠站,后車停靠車身前端1/2未進入站臺,或車尾在斑馬線或路口,須分二次進站停靠上、下客,設站牌候車站第三輛車必須二次停靠上、下客。
6、公交客車停靠站點,必須有站必(進)靠,不得越站、停靠站點不準超越本公司公交客車(特殊情況除外),車輛進站車未停穩嚴禁開門上、下客,車門未關嚴禁起步,嚴禁不按規定站點隨意停靠上、下客,車內遇特殊乘客有緊急情況必須就近下車的應選擇在安全地段靠邊停靠下車,嚴禁在道路叉口、紅綠燈停車時或道路居中等危險地段上、下客。
7、設有港灣式停靠站(微型港灣)停靠時,車輛必須明顯進入港灣,設有公交專用車道,車輛必須進入專用車道行駛(接送車除外)。
8、停靠站點無下客并且該站點無人員等候時,必須按靠站規范操作,市區站點時速不準超過5公里/小時,市區以外站點時速不準超過10公里/小時。
9、公交客車停靠進出站場,停靠站點時乘務員必須按乘務員工作規范要求正確使用小紅旗和喊話器,做好安全提醒操作規范。
10、車未停穩乘務員嚴禁開門上、下客,應遵循先下、后上的原則,上客完畢關門后方可提示駕駛員起步,同時提醒站點行人、自行車注意避讓出站車輛。
11、乘務員對駕駛員有未按停靠規范操作要求的,有監督權力,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屢教不改及時向車隊領導反映,共同做好公交客車停靠站點規范操作。
四、公交客車復雜天氣安全行車操作規范
(一)雨天行車規定
雨天行車由于路面塵土、油污、輪胎橡膠粉末混合,形似滑劑,使路面滑溜異常;久雨不晴,又會使路肩松軟,路面積水;雨中行車視線不清,長時間行車,駕駛員易產生疲勞;雨中行人及騎車者因戴雨帽,穿雨披聽覺受到限制,視野受到影響。故而雨天行駛中應做到:
1、雨天行駛速度限速規定在最高時速50-60公里/小時路段,雨天時速為下降10公里/小時,在最高時速為20-40公里/小時路段,雨天時速應下降5公里/小時。
2、大雨來臨時,應預先檢驗制動是否跑偏,雨刮器工作是否正常,;
3、控制車速,注意觀察路面及行人動態,提前采取措施;
4、雨天行車由于“潤滑”作用,影響制動效能,并常常引起側滑,務必謹慎使用制動,嚴格控制車速,切不可猛打方向急轉彎和緊急制動;
5、久雨天氣或大雨中行駛,應特別注意路面是否松軟,在依山傍水道路行駛時,不宜靠邊行駛和停車(防止坍、塌),超車、會車時尤其應注意;
6、雨天行車,適當多鳴喇叭,引起行人注意;
7、注意低洼路段積水,正確估計積水深度,確有把握時,方可低檔慢速通過,漫水路面,應充分實地了解路況,切不可盲目通過;
8、遇特大暴雨時,不應冒險行車,選擇安全路段停放并亮示寬燈,引起來車注意;
9、雨天行車由于道路附著系數變小,禁止高速行駛,并適當拉大與前車的間隔距離,一般不要超越前車;
10、雨天行車,注意路邊行人,控制車速,防止將泥水濺到行人身上。
(二)霧天行車規定
1、霧天行車,視線模糊,視距縮短,故應低速多鳴喇叭,引起行人、車輛的注意,應打開防霧燈和車輛示寬燈;
2、聽到來車喇叭,應鳴號反應,會車時應開、閉燈光示意,一般情況下不準超車;
3、遇到濃密大霧時,應路邊停車,亮示寬燈,待情況改善后再行駛;
4、霧天路滑,應控制車速,避免使用急制動,防止車輛跑偏。
(三)冰雪道路行車規定
冰雪道路的特點是輪胎對路面的附著力明顯減小,車輪容易空轉或滑溜,制動效能低,同時積雪又增大了行駛阻力,給行車帶來困難和危險。因此必須做到:
1、嚴重冰雪天氣,公司安管人員應上路踏看冰雪情況,早上班車待候待命。
2、行車前做好防滑準備,必要時安裝防滑工具,或冰上撒層沙子,以增大附著力;
3、冰路上起步,車輪容易打滑,因此要控制油門,少踏加速踏板,慢抬離合器,必要時驅動輪下鋪墊干草、爐渣、沙子等,以增大附著力;
4、行駛時車輛應勻速行駛,特別光滑路面應低檔慢行,需提高車速時,加油不可猛,防止驅動輪因突然加速而打滑;
5、正確選擇行駛路線,道路中有車轍的應順車轍行駛,沒有車轍應走道路的中間,應盡可能地保持直線行駛;
6、會車時應提前減速,加大橫向距離;如隨前車行駛,應加大間隔距離,比平時加大兩倍;一般情況下不準超越前車;
7、轉彎時,車速應緩慢,轉彎半徑要增大,不可急打方向,更不能邊打方向邊踩制動,以免發生側滑;
8、通過橋梁、窄路需減速時,應提前放松油門,利用發動機的怠速牽阻作用達到減速慢行;應盡可能避免使用制動減速,更不可用緊急制動,如必須使用時,可適當同時輔以使用手制動,以防止側滑;
9、在積雪道路上行駛,注意觀察周圍標志,認真判斷,不可盲目行駛,應循車轍行駛,不準超車;
10、長時間在積雪道路上行駛,注意視力保護,配戴防護眼鏡和適時休息;
(四)夏季行車規定
炎熱季節由于溫度高,帶來發動機功率下降、機件磨損增加和故障頻發(如水箱“開鍋”、油路氣阻、蓄電池缺水、制動效能下降、輪胎爆胎等),給行車帶來不利。為此必須:
1、防止發動機過熱-注意通風散熱,選擇陰涼處停車降溫;
2、注意輪胎氣壓和輪胎溫度-控制車速,減少輪胎爆曬,避免輪胎爆破,注意前輪花紋是否符合要求。
3、注意制動性能變化-尤其黑色路面影響更大,提前采取減速措施;
4、注意道路兩旁行車動態和路面堆放的農作物,防止突發情況的出現;
5、保持充沛精力,注意勞逸結合,休息睡眠要充足,防止打瞌睡,防止中暑;
6、采取遮陽、防雨等必要措施。
(三)冬季行車規定
冬季天氣寒冷,汽車潤滑油脂易凝結,燃油霧化性能差,車輛發動困難,行駛阻力大,起步、加速費時。在低溫下塑料、橡膠等零部件易脆化、老化,漏氣、漏油現象增加,加上轉向操縱機件沉重,增加駕駛員的勞動強度,天氣寒冷,手腳易凍,冬服又比較厚實,帶來操作不便,擋風玻璃因積霜影響視線。故冬季行車必須做到:
1、防止凍裂-根據氣溫使用防凍液或放盡發動機散熱器內的冷卻水,切不可麻痹大意;
2、預熱升溫-做好必要的預熱升溫工作,方可發動發動機,發動后應穩住油門,均勻慢速運轉,切不可猛轟油門,加劇氣缸的磨損;
3、低檔起步慢行-待滑脂受熱熔化后,機件得到充分潤滑后方可正常行駛;
4、做好防凍保暖工作,門窗玻璃不缺,運營結束收班時應放盡儲氣筒內的污水;
5、行駛中注意行人動態-天冷衣服厚實,行動不便,戴帽捂耳,音響信號不清,行人反應慢,路面受凍滑,必須謹慎駕駛,提前采取措施。
第二十三條、公交客車早晚時段光線不好使用燈光時行車規定
1、晚上在燈光較亮,道路寬闊平坦的城市間行駛時,可按正常情況駕車,在其它情況下,均應謹慎小心,減速行駛;
2、會車時,要安全禮讓,按規定關閉遠光燈,若對方燈光強烈,視線不清時,尤其要注意,必要時應停車避讓,切不可盲目行車;
3、行車至路口、叉口路段或無燈光照明的黑暗路段時,應嚴格控制車速,必要時應停車察看了解情況,切不可盲目行車;
4、車輛燈光照明等設施必須齊全,功能、照明符合要求。
第二十四條、學生運輸安全管理
1、公交車輛不得承接市區、縣域以外的接送業務,域內最高限制時速為50公里,通過高危路面,按道路限速標志的70%執行,接送線路、地點按約定執行。
2、建立長期學生接送業務的,與院校簽訂承運合同中,雙方必須就限載、限速接送秩序、應急程序等方面有明確職責、措施和制約,載客人數根據公交車型核載人數為依據,駕駛員職責符合公安部門的要求,必須達到營運客車三年以上的資質,各車隊要做好駕駛員出車前的重點安全囑咐,確保學生運輸行車安全。
3、車隊承接臨時性學生接送業務,必須報上一級職能科室批準備案,并簽定臨時承運合同。
4、接送車輛必須做好嚴格的車輛安全技術狀況檢查,固定業務原則上做到車輛固定、駕駛員固定、行運線路、接送地點固定。三輛以上接送車輛必須有車隊長或車隊專職安全管理員帶隊。
5、學生接送車出險,不論險情大小,一律按重大行車事故上報程序執行。
第二十五條 、營運車輛管理制度
1、營運公交車輛購置、使用、經營方式和結構調整,應綜合考慮各環節的安全保證因素,并使用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車輛從事道路經營活動。
2、營運公交車輛,應安裝符合國家標準的行駛記錄儀運行狀態監控設備。落實專職人員負責監控車輛行駛動態,及時分析處理行駛記錄信息,對違章行為及時處罰。
3、營運公交車輛必須達到規定的技術等級,并保持技術狀況良好,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要求,安全設備齊全。
4、營運公交車輛嚴格按核定線路營運,做好出車前、停場時、回場后例行安全檢查工作,車輛營運結束后,必須在指定地點停放,確保安全有序。
5、公司所有車輛的技術狀況均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和《汽車運輸業車輛技術管理規定》及集團公司《車輛技術管理制度》等相關要求,進行維護和檢測。
第二十六條 、行車記錄設備管理制度
一、安機科、車隊必須加強對行車記錄儀設備的管理,當作車輛零部件的重要部份,要管理好、維護好、使用好。
二、新購置的營運公交客車必須安裝行車記錄儀。
三、要充分利用行車記錄儀對公交車輛的運營情況進行安全監控。
四、安機科、車隊要根據車輛的運行線路、運輸任務,對行駛記錄設置行駛限制時速、疲勞駕駛時間。
五、各車隊應配備或指定管理人員,負責對行車記錄信息采集,并對數據進行整理、分析、上傳,對車輛 行駛予以監督,建立行駛記錄儀管理臺賬。
六、發現有嚴重違章經營車輛的駕駛人員或人為故意制造行駛記錄儀故障、改動記錄信息的要予以處理。
七、凡發生行車事故,車隊安管員必須提供肇事車輛的當時行車記錄儀的行駛速度。
八、對行車記錄儀采集數據分析超速的車輛,根據超速程度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理。
第二十七條 、行車事故處理制度
一、行車事故的處理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浙江省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規定執行。
1、凡發生交通事故,駕駛員必須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員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變動位置。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同時報告本車隊領導和安全機務科。
2、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末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撒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撒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并報告本車隊安管人員。
3、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 損失,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撒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需保險公司或集團公司安全統籌理賠的要報告本車隊。
二、各車隊接到駕駛員或乘務員行車事故報案后,要詢問出險時間、地點、性質、傷亡人數、車輛損失和出險簡要經過情況,判斷事故類別,作出處理意見,提示駕駛員注意事項和操作要求等。并及時向領導匯報,按照事故的性質、類別及時派員或安管人員趕赴現場,收集證據,弄清事實,處理現場。重特大事故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三、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分類標準,發生各級事故按如下程序處理:
1、輕微事故和一般事故:出險車隊應派車隊安全員及時趕赴現場處理。會同保險公司 或本公司安全統籌對車輛損失評估,由車隊安全員負責法律事務活動;
2、重大事故(包括客車駛出路外、側翻有無損失 ):出險單位的車隊的安全員、安全機務科長、分管領導立即趕赴現場處理。有分管領導負責法律事務活動;
3、特大事故(包括車輛翻覆):公司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公司經理立即趕赴現場進行組織指揮現場處理,由分管領導負責法律事務活動。
四、各類事故發生后,安全機務科應及時向保險公司和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統籌中心報案,辦妥有關手續。
五、發生事故后,當事人必須在24小時內遞交事故書面經過情況和吸取事故教訓的材料。安全管理人員必須詳細詢問當事人;及時向交通事故處理單位咨詢情況和勾通信息,協助、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工作;
六、發生重特大事故,應立即電告集團有限公司經理室和安全機務部,并在6小時內報送肇事報告單(快報)報集團有限公司。
七、發生行車事故,造成經濟損失,需預付事故押金的按集團公司規定進行墊付。
八、在行車事故的處理過程中,安管人員應按照交通法規和有關規定,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力求維護企業和經營者利益。
九、事故結案后,單位應及時將事故認定書、賠償調解書及各種有關單據整理齊全,按索賠要求送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統籌中心及保險公司,及時辦理事故索賠。
十、應嚴格執行事故處理的“四不放過”原則,根據事故性質、責任大小、工作好壞、認識態度、對照事故處理規定作出處罰,并將事故處理材料整理歸檔,重特大事故應向集團有限公司提交綜合性事故結案報告(重特大責任事故調查處理報告書)。
第二十八條 肇事駕駛員經濟責任追究制度
行車事故結案后,根據有關調解協議和法院判決賠償法律文書由單位職能部門按照保險條款和集團公司統籌辦法向保險公司 、安全統籌部門進行理賠。駕駛員按《安全目標責任書》和工獎考核辦法內容考核,對保險公司、安全統籌免賠和不能理賠部分的經濟損失,應追究肇事駕駛員的經濟責任;
一、自營車輛肇事駕駛員經濟責任追究:
1、事故造成企業經濟損失(保險賠償后)1500元以內部分,駕駛員按責任承擔全部經濟損失;事故造成企業經濟損失(保險賠償后)1500元至5000元以內部分,駕駛員負全部責任承擔70%;負主要責任承擔50%;同等責任承擔30%;次要責任承擔10%。
2、事故造成企業經濟損失(保險賠償后5000元以上部分,駕駛員負全部責任承擔50%;負主要責任承擔30%;負同等責任承擔15%;負次要責任承擔5%;
二、經濟責任制經營車輛肇事駕駛員經濟責任追究:
1、駕駛員發生交通事故,對保險公司免賠和不能索賠免賠和不能索賠部分的經濟損失,由責任制車輛經營者和駕駛員承擔。
2、根據事故類別、性質和責任大小,對企業利益、形象損壞程度,分別按以下標準給予給予經濟處罰。
單位:元
責 任 事故類別全責主責同責次責
特大事故10000750050002500
重大事故死亡2人或重傷5-10人7500500025001000
死亡1人或重傷3-4人500025002000800
客車駛出路外、側翻不論有無損失1000800500200
一般事故重傷2人或輕傷5人以上,損失4-6萬元800600400200
重傷1人或輕傷3-4人,損失2-4萬元400300200100
損失0.5-2萬元20015010050
輕微事故輕傷1-2人,經濟損失5000元以下1008050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的一切損失由責任人承擔,事故處罰金額加倍:
1、 肇事后事故責任人不報警、不向單位報案,草率私自了結,留下后患,擴大損失的;
2、在重大節日、“黃金周”運輸、“春節”運輸、安全競賽等安全嚴控時段肇事的。
四、無證駕駛除按交警部門規定處理外,要嚴格按經營合同加強管理和處罰,無證駕駛造成事故的,除按以上處罰外,事故的一切損失均由責任者承擔。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司法機關依法懲處,性質嚴重的對經濟責任制車輛按經營責任人方違約終止經營合同。
五、肇事駕駛員的經濟責任追究和處罰程序。
1、發生輕微事故、一般事故由公司作出處理決定,實施處分、處罰;一般事故須報集團公司安全機務部備案。
2、發生重、特大事故由公司提出處理意見,報集團公司審批后,發文實施處分、處罰。
第二十九條 安全生產督查、重特大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一、安全生產督查
1、公司安全生產督查領導小組,由公司經理任組長,分管安全的副經理任副組長,公司相關職能部門為成員組成;
2、安全生產督查組視情指派專門督查組對各車隊進行安全生產督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解決安全生產中的存在問題。
3、安全生產督查的主要職責:
(1)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的建立情況;
(2)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政策及規章制度、技術規范等情況;
(3)執行上級行政部門下達的工作任務(意見)、通知、通報及隱患查處、整改,各種安全檢查活動的組織情況;
(4)安全管理組織及人員配備、安全管理經費和裝備情況;
(5)安全生產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和隱患的整改落實情況,新聞媒體曝光、舉報反映有關安全方面的處理情況;
(6)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四不放過的落實情況;
(7)車輛的維護、年檢、例檢和技術檔案建立情況;
(8)勞動安全、消防安全的落實情況;
(9)督查提出的安全問題整改情況;
(10)對發生的重特大事故或翻車事故進行全面的事故原因督查;
(11)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監督事項。
4、督查中發現安全隱患或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問題,督查組簽發給被查單位督查通知書(附表),督查通知書應如實客觀反映存在問題,并提出整改意見,整改期限及上報程序。
5、對督查中發現安全隱患或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存在問題,督查后能及時改正的,予以當面教育,并令受檢車隊落實責任人和防范措施,書面上報公司督查組;
6、對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存在問題不服從督查,督查通知書收到后不及時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予以通報批評,所在車隊及車隊責任人不得參評當年公司的任何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7、對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情節特別嚴重的,存在安全隱患不服從督查,督查通知書收到后拒不整改的,給車隊責任人予以黨紀或政紀處分,并作年薪中扣除10%---30%的處理。
二、重、特大事故責任追究
1、發生責任重、特大事故或行車翻車事故公司督查組應組織人員對事故發生車隊進行督查;
2、單位發生重、特大責任事故,應根據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大小對公司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直接責任人、安全管理職能科室、相關安全管理人員作免獎或扣獎處理;
3、對發生事故的肇事人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和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4、在對重、特大事故督查中發現存在安全管理或操作等責任性原因,對車隊扣獎500---5000元,當月職工獎扣發50--100元,情節嚴重的加重處理;對違反法律、法規、上級有關部門規定的,按相關規定處理;
5、對因不及時整改安全隱患而發生重、特大事故的,除按督查制度作出必要的行政處罰外,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十條、行車安全管理基礎資料管理制度
為了適應現代企業管理的要求,加強行車安全基礎管理,積累資料,及時準確、完整地反映的行車安全管理,并在新形勢下不斷研究新的情況探索新的路子,把安全生產的基礎工作做到原始記錄規范化、檔案管理標準化、工作內容制度化、管理程序圖表化,充分應用計算機信息技術,對相關資料數據及時登入安全機務管理信息系統。
一、行車安全各類報表按照集團公司規定各類報表要求進行上報
1、公司行車肇事月報表
各單位要根據行車肇事月報表內容,不論事故大小,都要認真逐項填寫,對未結案的事故責任,經濟損失按估計填報,結案的需要在次月報表上說明。一般行車事故以肇事月報表必須在次月2日前報縣運管所和集團有限公司安全機務部,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
2、道路運輸行業行車事故快報
凡發生重、特大事故,肇事單位必須在6小時內按快報要求,立即報告縣運管所和集團有限公司安機部。
3、行車事故結案報告單
對各類事故的發生,事故的調解處理,保險和統籌的索賠和企業規定的處罰等全過程結案后,按結案報告單內容填寫存檔,重大事故以上的結案報告單送達一份給安機部備案。第三者責任險索賠,報統籌中心審核后報保險公司索賠,參加統籌的按規定程序到統籌中心辦理索賠。
4、重特大責任行車事故調查處理報告書
凡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負有責任的,公司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調查,分析原因,并吸取教訓,提出處理和整改意見,調查處理報告書要如實填寫,一式二份,一份報集團有限公司安機部,另一份留存。
5、駕駛員安全公里報表
駕駛員安全公里是反映駕駛員的安全生產實績,請各車隊必須如實填寫,報公司安機部。
6、駕駛員車輛動態月報表、行車安全學習教育情況月報表、未結案事故月報表、車輛技術狀況動態檢查月報表、機件事故(苗子)月報表、 車輛維護檢測年審情況月報表等報表由公司安機科在次月3日前上報集團公司安全機務部。
二、行車安全基礎臺帳。
各車隊對各項行車安全基礎管理工作的原始記錄和資料,必須按時間、順序、內容和要求進行系統分類,分別集中成冊, 并確保行車安全基礎管理各項工作系統資料積累完整,為分析、總結、檢查、考核行車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方便。行車安全基礎管理臺帳按紹汽集司發[2005]41號文內容,建立駕駛員一人一檔、車輛一車一檔、事故一事一檔(附表式),其它主要有:
1、車輛臺帳;2、駕駛員臺帳;3、行車事故臺帳;4、駕駛員名冊;5、安全管理人員名冊;6、安全會議記錄;7、安全教育培訓記錄;8、駕駛員安全活動記錄;9、安全活動補課、談心、家訪等活動記錄,10、安全競賽活動記錄;11、駕駛員安全公里記錄;12、各級安全檢查、考核記錄;13、事故隱患通知和整改記錄;14、先進集體、個人表彰、獎勵決定的資料;15、根據“四不放過”原則對違章、違紀、肇事人員的處理等資料。等等。
三 、行車安全管理資料。主要包括:
(1)國家、行業有關交通法律、法規、條例、政策,公司有關行車安全規章制度。
(2)與上、下級簽訂的安全目標責任書。
(3)年度安全工作計劃與措施。
(4)行車安全各項工作的檢查、總結、評比等資料。
(5)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和管理人員編制等文件。
(6)原已使用過并有保存、查考價值的有關行車安全管理資料。
第四章 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一條 安全工作獎勵和處罰
按照公司與各車隊簽訂的“安全生產綜合目標管理責任制”指標和平時安全工作情況,公司應組織定期的督促、檢查和考核。對行車安全工作做出顯著成績的車隊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對玩忽職守、管理混亂、違反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造成使企業經濟和聲譽蒙受損失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根據責任大不,分別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情節嚴重、觸犯法律的依法懲處。
一、獎勵
(一)公司對于行車安全做出顯著成績的車隊、集體、個人給予定期表彰和獎勵。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舉報有功人員按相關規定予以獎勵。
(二)各車隊在年終考核無重大及以上行車事故,其它安全指標均低于考核指標的,按車隊經濟責任制規定獎勵。
(三)駕駛員在年度或安全競賽活動中,被評為紅旗車、優秀、先進或優勝個人的,給予頒發榮譽證書。
(四)營運車駕駛員,在本公司累計安全行駛里程達100萬、150萬、200萬公里三個等級的,公司每年度應向集團公司上報,經集團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審核后,報集團公司主管部門申領榮譽證和榮譽牌,發榮譽牌、證后發生行車責任事故裁減安全公里或嚴重違章受處分的,應收回榮譽牌、證。
(六)對安全公里分別達上述四個等級,并頒發榮譽牌、證的駕駛人,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標準分別為:1000元、1500元、2000元。100萬公里以上由集團公司表彰獎勵。
(七)凡對公司行車安全作出特殊貢獻的,分別對車隊和個人分別給予200-2000元的獎勵。
二、處罰
對因玩忽職守,違反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而造成事故 ,使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及企業效益蒙受嚴重損失的有關責任人,應根據事故性質、責任大小分別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觸犯刑法者依法懲處。
1、處分分為:扣獎、扣違約金、降薪、降星級、停職、調離、解聘或解除合同。
2、對所屬車隊考核按照年初簽訂的安全生產綜合目標管理責任書內容要求,對考核不合格車隊扣安全風險金。
3、對安全注冊主任和安全員考核根據各車隊簽訂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核外,按照集團公司聘用和考核的相關文件執行。
三、對下列行為的給予20-2000元經濟處罰或扣除違約金:
(1)安全活動無過缺席的;
(2)經常超速,經批評教育屢教不改的或超速50%以上的;
(3)駕駛員擅自調開營線路的;
(4)經查實行駛記錄儀,人為故意損壞或安裝控制開關的。
四、、解聘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除按規定追究相關責任后,在駕駛崗位的一律作解聘處理。
(1)發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負有責任的;
(2)對在12個月內發生二次一般事故負有同等責任以上的或發生三次輕微事故負主全責的,調離駕駛崗位或解聘;
(3)對發生重大事故負有同等(包括同等)責任的給予解聘或解除合同;
(4)對駕駛作風惡劣,經常違紀違規的,經批評教育不改的,給予停職、調離或解除合同。
(5)新聘駕駛員在三個月試用期內發生一般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負有責任的;
(6)駕駛員違章記分周期內,記分超過10分以上的(不含10分);
(7)發現持有二年及以下駕駛證或持假證(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身份證)應聘上崗的;
(8)身體原因不適宜繼續留任駕駛崗位的。
第五章 車輛保險與其它
第三十二條 凡公司營運車和非營運車,都必須參加保險,相關規定按“集團公司安全統籌管理辦法”執行。
第三十三條 各單位 所有車輛的技術狀況均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87)和〈汽車運輸業車輛技術管理規定〉交通部[1990第十三號]及紹興市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 車輛技術管理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標準、制度的要求。
第三十四條 車輛運行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標準、制度等,符合標準、確保安全。
第9篇 高速公路公司的隧道安全管理辦法
隨著我國公路建設的發展,長隧道及特長隧道不斷增多,隧道自身的結構特點和隧道安全管理已成為新的研究課題。文章立足于現實,從目前我國高速公路隧道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管理、二次事故等方面進行簡要分析,并就交通安全管制,消防火災撲救、二次事故預防等方面探索性提出一些建議和措施,以期對我國高速公路隧道安全管理有所裨益。
在鄧小平理論和“****”思想的指引下,隨著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入,我國高速公路建設事業步入了一個歷史上空前發展的時期,隨著已建高速公路里程的不斷增加,我國公路建設的發展,長隧道及特長隧道不斷增多,如何安全管理好高速公路隧道,充分發揮高速公路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這一問題已明顯的擺在了高速公路營運管理者面前。隧道是高速公路的中心樞紐,筆者認為,隧道安全管理,重點是遏制隧道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避免隧道內二次事故發生,是保證高速公路安全,保障過往司乘人員的生命安全,減少國家財產損失的重要舉措。
在我國,隧道大多位處山脈縱橫、丘陵溝壑的區域,高速公路相對平坦的特點決定了多數隧道較長距離的空間近似封閉。在相對狹窄的空間,高速公路交通量、車型、車載可燃物等因素決定了高速公路隧道發生消防安全、交通事故的多樣性和不確定性。可以說,高速公路隧道越長,交通量越多,隧道內發生交通意外、消防意外的可能性就越多、越大。
一、隧道火災概率及特點
據國外20世紀90年代的統計資料顯示,隧道火災發生的概率是10次(億車*km)~17次(億車*km)。由于較長隧道近似封閉空間,火災發生較之于正常界面,具有明顯的特點。
1.蔓延快,不易控制。隧道因車輛事故,汽車相撞等引起火災后,除本身攜帶一定數量的燃油外,有時還運載相當數量的可燃品、化學品、危險品,火勢蔓延快,很難加以控制。
2.通道易堵塞,隧道縱深距離窄長,發生火災時,隧道內大量車輛難以疏散,極易造成堵塞,火勢順著車輛蔓延,擴大損失。
3.濃煙高溫,撲救因難。發生火災后,煙霧迅速向四周擴散,雖有通風設備,也難以及時排出煙霧。當隧道內因車輛碰撞等事故引起大火時,油料燃燒,溫度很高,往往使滅火人員無法靠近,以致延長滅火時間,加之出口少,環境惡劣受空間限制,通信聯絡因難。隧道大多遠離城市,缺乏可靠的水源,隧道滅火條件有限。雙向交通隧道、特長隧道內容易產生滅火救援路線與疏散路線、煙氣流動路線的交叉,救援面和救援途徑有限,火災撲救難度極大。
4.供電中斷,疏散因難,著火后,可能損毀供電系統,造成供電停止,會給撲救工作帶來極大的因難。隧道內通道狹長、照明條件差,著火后能見度低,人員難以及時疏散,易引起人員驚慌,從而造成更大的慘禍。
5.高溫有毒煙霧積聚,不易排出。隧道密閉環境,一旦發生火災,隧道內煙霧大、能見度低、散熱慢、溫度較高、火災產生的高溫、有毒濃煙迅速積聚,不易排出。這不僅嚴重危險被因人員的生命,而且使消防隊員也難以及時施救。
6. 起火點附近的隧道承重混凝土容易崩落。由于山區高速公路隧道襯層內含有水分,當火災發生時,襯層中的水變成蒸汽,在襯層內快速膨脹,從而產生巨大的壓力。國外隧道襯層火災試驗研究表明,混凝土表面溫度達到200攝氏度時,10~15分鐘內混凝土襯層就會發生爆裂、崩落。
因此,隧道火災可能只造成一輛車的損失,也有可能造成群死群傷,隧道倒塌、交通中斷的重、特大惡性火災。
二、隧道交通事故及其特點
高速公路隧道交通事故視隧道交通狀況、車流量、設計時速等隨機性和不確定性因素而具有不可預見性。根據國內外隧道內交通事故成因統計表明,隧道內發生交通事故,主要有如下方面原因:
1.高速公路隧道路段超速行駛導致交通事故發生。據廣東汕(頭)梅(州)高速公路一則隧道路段交通事故數據顯示,在2004年上半年發生在該區域隧道的10宗交通事故中表明,超過60%是因駕駛員超速行駛引發交通事故。
2.因為通行車輛自身機械故障引發的交通事故,也占絕大部分。據廣東汕(頭)梅(州)高速公路隧道路段交通事故數據顯示,在2004年上半年發生在該區域隧道的10宗交通事故中表明,其中3宗是因為通行車輛自身機械故障引發的交通事故。
3.高速公路過往通行車輛拋、灑物,導致隧道內通行車輛發生交通事故。
此外,隧道交通事故還因隧道交通狀況、車流量、設計時速等隨機性和不確定性因素而具有不可預見性。
三、二次事故引發隧道安全
綜合國內各高速公路多宗二次交通事故案件,究其原因,主要是在路面發生交通事故后,未及時撤離現場且未設置危險警告標志,后方來車車速過快,注意力不集中,從而引發二次交通事故。二次交通事故危害性很大,事故現場范圍廣,涉及車輛、人員多且容易發生重大交通堵塞,經濟損失大,并容易造成人員傷亡。當車流量大或處于交通高峰期隧道內發生火災或交通事故,由于隧道內能見度低疏散通道有限,加之駕駛員對煙火及事故現場的恐懼,更容易出現慌不擇路而造成交通堵塞或新的交通事故。可以說,隧道越長,車輛疏散所需的時間就越長,極容易發生二次災害。
四、高速公路隧道安全管理具體措施
高速公路隧道的特殊性和復雜性要求高速公路隧道管理部門要加強互動、齊抓共管,提高事故快速反應的速度,數據處理的精度和預測的時效性,降低數據處理的時間。加強預防,才能有效維護高速公路安全通行的“心臟”,確保高速公路的安全暢通,謀取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具體措施如下:
1.充分認識隧道安全生產的嚴峻性,要完善隧道安全設施建設。安全生產,人命關天。隧道安全直接涉及高速公路營運管理的興衰成敗,隧道養護、管理者要牢固樹立保護好隧道安全是保護高速公路“心臟”的意識。要把抓好安全生產,尤其是隧道的安全作為實踐“****”思想的政治任務,必須真抓實干,常抓不懈。要確保隧道管理的資金、技術、人力資源有效到位。
(1)加強隧道警示標志、標牌的建設。行駛高速公路的駕駛員一般都是通過標志、標牌獲取前方路面狀況信息,保證行駛的安全。因此,高速公路管理者要加強對高速公路、尤其是隧道路段的標志、標牌、標線規范,優化。為廣大司乘人員提供了良的安全行車通行環境。尤其是隧道內的反光立柱、輪廓標、瓷磚等,要定時進行清潔,保證標志標牌的清晰度,使反光設施充分發揮其警示作用。此外,對于隧道內被損壞的設施,管理部門及時安排修繕,保證隧道內標志標牌設施完好。
(2)加強隧道信息化、數據化硬件的建設,提高高速公路隧道的通行能力。目前,國內許多高速公路在隧道管理中都擁有實時圖像監控和信息誘導系統,基本實現隧道區域無盲區監控。但是,對隧道通行車輛的通行速度,排氣污染車輛等情形還沒有明確的約束。筆者認為,改進隧道通行環境,更應該優化隧道內車輛的安全行駛,優化車輛行駛速度,管控進入隧道的車流量。達到提高道路通行質量,減少交通事故,縮短由于交通事故(包括車輛故障)所引起的延誤。
(3)維護保養好隧道及機電設備設施。有效維持、保障甚至延長隧道、設備正常使用壽命,是高速公路隧道長期有效運行的關鍵。預防和減少因為缺乏日常養護或護養不當而產生的高速公路病害,設備故障,是確保通行高速公路車輛暢通的基本所在。因此,日常工作中,隧道管理部門要定期保養,預防隧道病害、避免機電設備突發故障影響日常工作,使隧道硬件設施始終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最大限度的優化有限的隧道養護預算并節約養護成本。
2.隧道火災處置的戰術要點,滅火措施和行動要求
(1)隧道發生火災時,隧道管理部門要堅持“救人第一”的指導思想,正確處理救人與滅火的關系,一般情況下,救人與滅火同步實施。積極疏散,搶救被困人員,隔離或封洞滅火,有效地控制火勢,消滅火災。
(2)火情偵察。率先抵達現場的人員,要查明火勢發展情況及其危害程度,調查起火燃燒的物質、性質,起火部位,是車輛起火還是貨物或油箱燃燒,有無爆炸可能。
(3)滅火措施。查明滅火路線方向和堵截陣地后,撲救人員要采取不同措施進行撲救。
1)直接滅火法。當隧道內失事汽車火勢較小或處于陰燃狀態,且隧道內無爆炸,倒塌危險時,滅火人員可在做好個人防護、照明、通信聯絡等各項準備工作后,攜帶滅火器材深入隧道內滅火。
2)轉移處置法。當失事車輛位于隧道深處,滅火救援行動無法開展,且有爆炸、倒塌危險時,要采用機車、拖車等將正在燃燒或泄漏的車輛牽引出洞,置于安全地帶而后采取滅火堵漏等措施。
3)封洞窒息法。當隧道內發生火災時,內部人員已全部撤出,且無法采取進洞或牽引至洞外滅火時,即可采取封堵隧道進出口及其它相關孔洞,斷絕空氣,窒息滅火。
(4)火場排煙
1)利用隧道內的固定排煙設施排煙。
2)利用公安消防隊的排煙裝備排煙。
3)利用噴霧水槍排煙。
(5)積極搶救人員
1)搶救的途徑是隧道右側的人行道。
2)搶救的重點是已經中毒或受傷的人員,對其他人員,應引導疏散到緊急避難場所或安全地點。
3)如果是載客車輛,要立即打開車門疏散乘客,在緊急情況下,打碎玻璃,從窗口疏散。
4)隧道倒塌,有人員被因,可選擇距被困人員最近,構筑物較為薄弱的部位,打洞或破拆救人;如果隧道倒塌嚴重,一時難以打通,應設法先向隧道輸送空氣。
3.利用軟硬件設施,加強隧道路段突發事件的交通管理制工作,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1)“隧道事故無小事”,隧道路段發生的事故都可能是重大的、惡性的事故。因此,隧道管理部門要經常加強對隧道路段突發事件防患。做到“隧道安全生產警鐘長鳴。”
(2)發生突發事件或交通事故時,要根據事件的情況、事故特性,有關責任單位要正確履行好自身職責,各施其職,各行其政,及時抵達現場或采取有效避免二次事故發生的措施,率先抵赴現場的人員,要及時將事故的性質、時間等及時通知高速公路管理部門,達到有效管制,確保過往車輛接事故性質、地點、狀況的有效指令。
(3)為避免二次事故,交通管理有關責任單位還要做好交通管制工作,擺放好符合警示標志、標牌,引導過往車輛安全通行。疏散救護工作要有條不紊,責任到人,要將現場人員引導護送,向安全區(安全通道)疏散,同時要查清現場是否有遺漏人員。
4.建立隧道管理數據庫,提升隧道管理規范化水平
在日常管理中,隧道管理部門要結合實際,翔實記錄發生在隧道路段的各類事件、事故,不斷總結經驗。建立起隧道管理信息數據,將發生在高速公路隧道路段的重大、有代表性的各類事件進行歸類,匯編成易于一般工作人員理解的工作手冊或操作規程,指導實際工作。同時不斷更新數據的數量和可靠性。或者可以將數據納入計算機及其他隧道管理系統,使其具有良好的人機界面,便于總結、推廣。
平時,高速公路隧道管理部門要定期組織學習隧道區域突發事件的應急演練,設想隧道區域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并制訂預防措施,分析一般事故現場的容易忽視的細節,熟練掌握處理事故的要領,提高處理事故的能力。建立起高速公路隧道路段,隧道群聯動應急預案。
隧道不同于一般的地面建筑,隧道地形復雜,結構封閉,交通擁擠,一旦發生火災或交通事故會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嚴重危害。高速公路隧道安全通行的設計、施工受到隧道其他專業的影響和制約,是目前國內外研究的熱點領域之一。對現有的隧道安全管理和事故預防我國在這方面所開展的工作還不是很系統,人力物力投入不中是很充裕,部門之間的合作及國際間的合作機制尚需加強和完善。因此,在國家、行業隧道工程、建設、管理尚沒有完備的技術標準的情況下,制定一部隧道運營安全管理、消防安全專項工程建設、驗收等方面的標準,對于高速公路隧道安全管理,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勢在必行的。
第10篇 物業公司質量、環境、安全目標及管理方針
諸多事例表明:產品和服務的優異品質,環境保護的優秀業績,保證員工安全與健康的良好記錄,是一個先進的現代化的企業標志,正基于此,本公司決定依據iso9001:2000、iso14001:1996、ohsas18001:1999三個標準建立一個質量/環境/職業安全衛生一體化的管理體系。我們鄭重向用戶、向社會承諾我們要以一流的服務,科學的管理為廣大用戶提供'明明白白,實實在在'的服務,為員工提供安全、衛生的工作條件,為所有相關方提供優美適宜的環境。為此我們將堅持:
1. 創建安全舒適清潔優美的居住和工作環境,提供及時周到的服務;
2. 以用戶滿意為衡量我們服務工作的最終標準,持續改進服務質量;
3. 遵守所有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要求;
4. 強化人力資源管理,培養員工的質量、環境、職業安全衛生意識以及崗位工作與環境/職業安全衛生相關問題的理解能力,對在質量、環境和職業安全衛生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員工進行表彰和獎勵;
5. 將質量/環境/職業安全衛生方針公諸于所有員工及相關方,使其在公眾中生效。我們要與合作伙伴一起,不斷提高我們的質量/環境/職業安全衛生標準,實現持續改進。我們的最終目的就是追求最大限度的不發生事故,不損害員工的健康,不破壞自然環境。
6. 加強污染防治,減少以至消除現有的污染廢棄物及其產生的污染;采取積極措施,消除和減少化學危險品的作用,控制有害能量的釋放;
7. 建立一套完整的應急措施應對一切意外事故的發生;配備完善的消防系統和應急設施,并使該系統可靠、有效;
8. 有效利用資源,減少能源和水的使用,重復利用、回收再造以減少浪費。將環境/職業安全衛生因素納入采購決策;
9. 我們將針對上述方針、策劃相應的可測量的目標指標,定期進行內審和管理評審,實現不斷監測和改進管理績效;
10. 為保證方針的實現,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財力資源支持。
質量/環境/安全目標
1. 為顧客提供安全、優美、適宜、方便的生活和工作環境;
2. 全體員工自覺遵守職業道德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3. 完整的質量記錄資料;
4. 管修人員以上的員工持證上崗率達100%;
5. 環境衛生、綠化管理達市級標準100%;
6. 供水供電設備完好率達98%以上,消防設備完好率達100%,消防供水率100%,電梯運行率98%;
7. 公共設施、房屋完好率達98%以上;
8. 業主(含相關方)對區內物業管理滿意率達95%以上,有效投訴處理率100%;
9. 所接管的新物業在符合'創優'標準的條件下,交付使用兩年后'市優'達標率100%,舊物業兩年后'區優'達標率100%;
10. 全公司管理人員質量/環境/安全知識培訓20h.人/年以上, 操作員工10h.人/年以上;
11.各部門用水、用電的消耗三年內每年比上年降低3%,紙張的消耗每年比上年降低5%;
12.廢氣排放達到國家有關標準要求;
13.所有固體廢棄物100%安全合法處置;
14.發電機噪聲的排放達到gb12348-90二類標準,晝間60分貝,夜間50分貝;
15.殺蟲劑、清潔劑的保管及使用符合環境保護法規要求,做到低污染、低毒害;
16.所管轄的小區無重大安全/環境事故、事件。
總經理:
日期:二〇**年**月*日
第11篇 物流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工作職責
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是經理zz,主要工作職責是:
1、宣傳和貫徹政府頒布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組織各項活動、技術培訓。
2、根據上級要求和企業實際制訂的安全工作計劃和有關管理措施,修訂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標準并負責組織實施。
3、組織召開安全會議,總結、分析各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并針對存在問題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第二負責人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布置和檢查公司各部門工作人員的安全學習。
2、負責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培訓及安全獎罰,參與公司重大生產、交通事故的調處及善后工作。
3、負責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建檔管理以及有關牌證的換發、年檢審業務的組織、管理事項,并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統計和各階段工作總結。
4、培訓駕駛員掌握汽車基本原理,及對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現場處理能力。
第12篇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考核細則
總則
為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杜絕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制止和糾正各種違章行為,保障職工職業健康,保護環境,公司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及考核細則》,本制度自頒布起立即施行。
安全生產管理方針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安全管理目標:
①生產事故輕傷率≤3‰、重傷率=0、死亡率=0、避免健康事故;②杜絕重大交通和火災事故;③杜絕重大設備事故;④隱患整改率>90%;⑤塵毒噪檢測合格率>90%;⑥安全教育實施率和員工安全考試合格率100%;⑦全年無重大環境污染事故。
考 核 辦 法
1安全辦公會管理規定
公司安委會每季度召開會議、安全管理部、生產部召開每月安全例會,車間每周安全生產會議;確實做好公司員工的三級教育培訓;公司員工要按時參加每月安全例會及每周安全生產會議。有下列情況者,處罰公司相關人員20-100元。
1.1 公司相關責任人每月不開安委會會議、安全例會及每周安全生產會議,或開展不徹底,不按要求開展周一安全教育活動 ,或弄虛作假,敷衍了事的;
1.2 公司員工無故不參加公司每月安全例會及每周安全生產會議、安全員教育培訓會議或無故中途退場的;
1.3 公司員工無故不參加公司每月安全例會及每周安全生產會議、安全員教育培訓會議遲到、早退的;
1.4 公司相關人員無故不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大檢查,或無故中途退場的;
1.5 公司員工不認真學習參與危險預知活動的;
1.6 未對公司新進員工進行安全教育,無記錄的,公司制度傳達、落實、執行不到位。
2 安全隱患整改規定
公司各部門必須對安全管理部、生產部所下發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進行認真整改,有下列行為者,處罰該部門第一責任人20~100元,處罰車間負責人20~300元;
2.1 對日常安全檢查提出的問題未進行及時整改,處罰該車間第一責任人20元;對再次提出仍未整改的,處罰車間第一責任人50元,處罰該部門主管20元;對多次提出仍未整改的,處罰車間第一責任人100元,處罰該部門主管50元;
2.2對綜合安全大檢查和各專項安全檢查下發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未按要求進行整改的, 處罰第一責任人100元,處罰該部門主管50元;對多次提出乃未整改的,加大處罰。
2.3 對該部門進行停工整改的,處罰該車間第一責任人200元,處罰該部門主管100元,立即停工進行整改,待驗收合格后方可復工,如違章指揮或野蠻施工造成事故,依照公司相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 事故管理規定
公司所屬科室、各車間必須及時、如實的報告安全生產事故。事故發生后應及時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事故擴大蔓延;3日內報齊工傷事故材料,有下列情況者,處罰該部門、車間第一責任人20~200元,處罰該部門主管20~100元;對造成一般事故以上級別的,依照公司相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1 隱瞞事故不報, 上報材料不真實,弄虛作假,經安全管理部查實,處罰該部門、車間第一責任人100-300元,處罰部門主管50-200元;
3.2 事故發生后,沒有采取有力措施,而使事故擴大的,處罰部門、車間第一責任人200元,處罰部門主管100~300元。
3.3 事故發生后,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并認真開展事故分析會、分析原因,分清責任,吸取教訓。
3.4 發生輕傷事故,處罰部門、車間直接責任人50元,處罰該部門、車間領導20-100元;
4“三違”安全管理規定
杜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工人冒險作業,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
4.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情節處罰直接責任人及部門領導。
4.1.1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不系帽帶、不穿工作衣、不戴口罩;
4.1.2高處作業不系安全帶,臨空作業不使用“雙保險”;(含安全帶纏在身上);
4.1.3作業現場睡覺、打瞌睡、串崗、脫崗、閑聊等;
4.1.4酒后作業;
4.1.5赤膊、赤腳、穿短褲、拖鞋、未帶工作帽上崗作業;
4.1.6未經允許,私自拆除或者破壞安全警示標識、設備、氣線;
4.2有下列違章指揮情形之一者, 處罰直接責任人50元,處罰直接領導50元。
4.2.1 強令工人冒險作業;
4.2.2 安排無特種作業操作證人員上崗作業;
4.2.3 安排生產勞動力組織不合理,致使施工留下安全隱患。
4.2.4 未經允許,私自拆除或者破壞安全警示標識、電線、設備。
5 用電安全管理規定
用電線路必須規范,用電設備和移動照明線路必須使用國家標準電纜線,電器設備護罩必須齊全,用電線路必須電工操作。有下列情形者,處罰部門、車間第一責任人20~100元,處罰安全管理部主管50~200元。
5.1 用電線路敷設混亂,線路破損、老化、接頭裸漏;
5.2 用電設備無防護罩或護罩不齊全;
5.3 用電線路無電工操作;
5.4 配電箱(柜)破損,無安全責任人,無安全警示標識;
5.5 配電箱(柜)配電不合理,沒有按要求設置主開關和分配電開關,沒有漏電保護器,私接、亂接電源;
6 交通安全管理規定
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嚴禁超載、超速;嚴禁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嚴禁客貨混載,駕駛室嚴禁超員。有下列情形者,處罰直接責任人50~100元,處罰該部門100~500元。
6.1 無證駕駛;
6.2 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
6.3 駕駛室超員、客貨混載;
6.4 施工便道上超速行駛(30km/h);
6.5 車輛燈光不全、制動不良、轉向不靈,檢查一次處罰駕駛員50元,處罰該部門100~500元;
6.6 無護欄貨車載人,車未停穩上下車,上下車互相擁擠;
6.7 叉車運輸過程中,車輛之間未保證安全距離,卸物后車叉不及時落下;
7 電氣焊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操作人員嚴格遵守焊接安全操作規程,有下列情形者,處罰直接責任人20~100元,處罰該部門主管50~500元。
7.1 焊機接線線頭裸露,無防護;焊接電纜破損;焊鉗破損;焊工不配戴安全防護用品;
7.2 氧氣瓶、乙炔瓶安全距離不足,距離火源距離不足;氧氣、乙炔膠管漏氣;氧氣表、乙炔表破損;焊、割具破損;
7.3動火作業未開動火票,作業期間安全未監督,未準備消防器材、設施。
7.4動火、維修作業結束后未檢查是否有安全隱患,結束未打掃現場。
8 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所有易燃易爆場所必須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設置安全防火責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罰部門第一責任人20~100元,處罰該部門主管50~500元。
8.1 庫房無滅火器,庫房內住人,無安全防火責任人;
8.2 未經允許,私接電爐取暖,或野外焚燒垃圾;
8.3 電器設備無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過期;
8.4 安全重地無消防器材,無消防安全警示標識;
8.5 公司生產車間及生產廠區有吸煙者。
9 每季度進行安全生產考核,對沒有受到處罰的部門或個人并且在安全方面做得出色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100~500元,對受到處罰較多的部門或個人(在公司排名靠后)給予處罰款50~200元通報批評并接受安全再培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
10 繼續按照《員工日常管理規定》、《生產系統管理規定》執行,對違紀人員進行處罰。
11 對在事故搶險過程中,表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公司將根據實際情況,給與物質、精神獎勵。
河南銀田精細化工有限公司
安全生產委員會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