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小業余教育興趣班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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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吳中區教育局的指示和吳中區物價局的批文及陽光學校業余教育“自愿參加、周密安排、規范操作、合法收費、保證質量”的五大辦班的原則。特制定以下條例:
1、要嚴格遵守“學生、家長自愿”的原則,認真辦理每位學生的入學手續,妥善保管由家長簽字的“入學申請單”。
2、嚴格按照物價局的批文開展收費工作。
3、每位教師要根據陽光學校提供的各興趣學科的教學目標及各年級段的教學目標,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教學計劃,開展教學活動,評價教學效果,確保教學質量。
4、每位教師要認真鉆研教材,認真備課,認真上好每一堂課,認真批改作業。
5、每位教師要加強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包括乘車學生的安全教育)。
6、每周六上課前教師要提前半小時上班,維持學校及班級的秩序,上課結束要待學生安全離校后方可下班。
7、第二節課上課的老師或第三節課上課的老師放學后要督促學生搞好所在班級的衛生工作、關好門窗,以便星期一能正常上課。
8、加強周六上午空課學生的管理。
9、上課教師未經教導處同意不得隨意調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