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勞動管理條例12
物業公司勞動管理條例(十二)
一、用工原則
公司根據企業經營管理及公司的發展的總體設想,因崗定人。并本著尊重人才、知人善任的原則招聘社會上的優秀人才為公司服務。
二、招聘標準
公司員工招聘的主要原則是應聘人是否適合或勝任應聘職位而定,并要求應聘人具有所應聘職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及工作經驗為準則。行政管理部及所屬部門考核,經主管同意后并呈報物業公司總經理批準方可錄用。
三、入職要求
1、辦理錄用手續的員工須交失業證(就業證)、身份證、計劃生育證、畢業證及相關的資格證書等復印件,并交驗證件正本。
2、入職新員工必須真實提供個人身份資料,如實填寫職位申請表。如有隱瞞及虛報,一經查實,公司可根據情節輕重酌情給予處罰或辭退。
3、凡入職公司之員工都需試工三個月(試用期由入職者履行新職日起計算),期間享受有關待遇,期滿考核合格的,可辦理員工入職轉正手續,正式成為公司員工。試用期間違反公司規定或不稱職者,將被隨時辭退,而不作任何補償。
4、入職新員工,每人需交員工管理費300元(分三個月從工資中給予扣齊)。
5、員工入職給予發放工服,工服管理按照公司《工服管理規定》執行。
6、試用合格正式辦理員工入職轉正手續,從正式錄用之日起,入職員工在公司中承擔一定的職務或工種工作,擁有一定的權利和義務,享受本公司同類人員薪金等級。
7、公司勞動合同分臨時合同工和合同制員工兩種,簽訂期限一般為一至五年。
四、培訓
員工是企業中最重要的資源,在職培訓是人力資源最重要的投資,物業管理培訓是提高公司人員素質的重要手段。
1、新員工的培訓,使其對公司基本概況、公司規定、禮貌禮儀有初步的了解。
2、通過培訓,使新員工對公司保安、消防、設備維修保養、崗位責任有初步的認識。
3、在職員工的培訓,先對其能力和素質進行綜合檢查、考核、對于不足之處,逐項進行培訓。
4、對各工種(客戶管理、維修技工、保潔員、綠化工、保安、家政服務)的員工每年兩次加強操作熟練程度的培訓。
五、辭職
1、員工在合同期內,因個人原因而需辭職時,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報告公司行政管理部。
2、員工因故辭職時,首先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交部門主管簽署意見,再送公司行政管理部審核。
3、員工無論以何種理由提出辭職申請,自提出之日起,仍需在原工作崗位繼續工作一個月。
4、員工辭職申請批準后,交清其所經手工作、資料、文件、器材、工具等,再到公司行政管理部辦理離職手續。
六、辭退
1、因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來工作的員工。
2、觸犯有關守則或犯重大過失之員工,公司有權解雇。
3、因公司業務經營或管理方針變更而產生冗員,公司有權裁減員工,但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員工。
4、觸犯國家有關條例、法規,或在社會上嚴重違法的員工,公司即行開除,且不承擔其行為所造成的任何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