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安全管理規定
一、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的安全管理,保障員工人身生產安全和家庭幸福,促進公司健康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公司廠區、宿舍區和在此范圍內的全體員工
三、原則
遵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屬地管理”的原則,安全管理工作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各級管理負責人為本責任區第一安全責任人;分管區域內發生安全事故,由區域負責人負責。
四、安全管理控制(崗位職責)
1、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公司安全生產負全面管理責任;
2、常務副總在總經理的領導下,主管公司安委會及安全生產工作,對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
3、生產經理在總經理的領導下,是安全生產的主要負責人
負責監督各生產部門的安全操作規程的制定及執行,組織安全生產檢查、落實隱患整改措施,防止和杜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現象,堅持“先安全后生產、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組織生產;
4、各生產部門主管、在生產經理領導和安全保衛科的指導下,按照“一崗雙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負全責,組織制訂并實施車間安全管理規定,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組織新工(包括實習、代培、轉崗、復工人員)的上崗安全教育培訓和班組安全教育(二級安全培訓)并及時如實報告本車間生產安全事故。
5、生產部門班組長安全職責
在生產部門主管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重點是操作規程),對本班組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負責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轉崗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三級安全培訓)。
6、總務主任安全職責
在常務副總的領導下,對生產性基本建設項目的安全工作負主要責任,負責審查制定工程建設項目承包承租單位、外協施工單位的安全協議,鑒定的《施工承包合同》中必須包括安全責任條款;
負責鍋爐房、宿舍及食堂的壓力容器、電器及燃氣的安全管理工作。
7、成立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
下設安全消防保衛科,負責公司整體安全管理的監督、檢查整改工作,負責處理工傷事故調查、處理并與保險公司交涉。
8、安全消防保衛科科長職責
在常務副總的領導和公司安委會的指導下,全面負責公司的安全消防檢查督促、整改安全隱患工作;
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巡查、檢查及時糾正“三違”(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紀行為)負責對新工入廠進行廠級安全教育培訓(一級安全培訓)并考核。對公司保衛消防工作負責,一旦發生火災或險情及時進行施救搶險。 負責對外來人員車輛的檢查,全面負責蒞臨檢查指導工作的迎接及安全保衛工作。
五、相關支持性文件
1、《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成員》
2、《公司工傷管理規定》
3、《安全責任事故經濟處罰標準》
4、《責任事故扣罰工資總額標準》
5、《消防管理制度》
六、相關記錄表格
《安全生產檢查記錄》
《三違人員登記表》
《車輛出入登記表》
《安全消防隱患巡查記錄》
《安全教育培訓表》
《工傷申報表》
第2篇 所屬分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一、建筑公司所屬各分公司,是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的獨立二級核算單位,具有責、權、利相統一的經濟運行體,具有回避和抗拒各種風險的措施和能力,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全面承擔起搶險救災的責任和經濟賠償義務。
二、各分公司經理是本分公司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保證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經費,監督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三、各分公司應組建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每個項目工程配備相應人數的專職安全員,做好各項安全檢查工作。
四、各分公司必須做好上崗工人的安全培訓工作,搞好三級教育,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五、各項目部一定做好現場文明施工,做到施工場區規劃合理,場地平整、道路暢通、三區分離、排水流暢、標牌整齊。
六、制定好消防崗位責任制,做好廠區和施工現場的防火、防爆工作,配備安全有效的防火工具,做好易燃、易爆材料的堆放和保管。
七、各分公司一定要根據不同的工程特點,編制相應的安全生產專項施工方案,對有特殊要求的各分部、分項工程應會同有關專家制定切實可行的施工方案。
八、各分公司必須做好本公司的應急救援預案,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分公司負責人應立即向上級報告,并積極組織營救保護好現場,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和處理。
以上各項制度,望各分公司遵照執行,本著“抓生產必須抓安全”、“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落實好本分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年月日
第3篇 黃河發電運營有限公司安全例行工作管理規定
1.目的
為規范黃河發電運營有限公司安全例行管理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安全例行工作的有序開展,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黃河發電運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3.職責
3.1安全監督與生產部負責對公司屬各部門執行本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與考核管理工作。按照上級與公司相關規定,加強對各部門與各值(班、組)開展安全生產例行工作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與指導,保證各種安全生產例行工作的有效開展,確保實現公司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
3.2運行項目部、集控運行組負責對部門各值(班、組)執行本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與考核管理工作。按照公司相關規定,加強對各值(班、組)開展安全生產例行工作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與指導,保證各種安全生產例行工作的有效開展,確保實現部門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
3.3總經理工作部負責公司交通安全管理班組和執行部門落實本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與考核管理工作。加強對公司交通安全管理班組和執行部門開展安全生產例行工作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與指導,保證各種安全生產例行工作的有效開展,確保實現公司和部門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
4.安全例行工作
4.1班前會與班后會
4.1.1班前會、班后會每日由值(班、組)長主持召開,嚴格執行公司和部門交接班管理規定,做到按時召開、切合實際、突出重點。
4.1.2班前會應認真了解系統與設備運行方式,根據系統、設備運行狀況及氣候變化情況,做好事故預想。安排操作(工作)任務時做好危險因素分析,布置好安全措施。要針對系統、設備存在的薄弱環節和設備缺陷,提出巡視檢查(巡盤、巡屏)要求和巡視(巡盤、巡屏)中的安全注意事項。
4.1.3班后會應認真總結、評價當班(當日)安全生產工作的執行與完成情況,對工作成績給予表揚,對出現的不安全問題或違章現象給予批評、糾正,制定整改措施。
4.1.4總經理工作部車輛管理班組在安排出車任務時,提出行車安全注意事項,做好出車前的安全檢查與準備工作,重點做好雨、雪及沙塵等特殊氣候下的行車安全。做好駕駛人員和車輛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證交通安全。
4.2安全日活動
4.2.1安全日活動要做到持之以恒、聯系實際、注重實效,并做好記錄。部門安全日活動由部門負責人組織召開,各值(班、組)安全日活動由值(班、組)長或安全員主持召開,活動次數與具體要求按公司、部門規定執行。
4.2.2安全日活動的主要內容
4.2.2.1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文件與會議精神,組織學習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章制度和安全事件通報(事故通報、安全簡報等);
4.2.2.2總結分析當月、本倒班(周)安全生產情況,重點分析本部門、本值(班、組)發生的安全事件和不安全現象,制定切實可行的預防控制措施,并認真落實整改;
4.2.2.3布置安全生產工作。結合實際工作情況有針對性的組織討論分析,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4.2.3公司領導、安全監督與生產部管理人員,運行項目部負責人應定期參加部門和值(班、組)的安全日活動,認真檢查了解基層貫徹落實上級與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精神以及安全生產工作規程、規定與工作要求的情況,檢查、掌握基層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給予指導并監督落實整改。
4.3月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與安全生產分析會
4.3.1公司月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與安全生產工作分析會一并組織進行,每月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主持召開一次。各部門負責人及安全監督與生產部全體人員參加。通報公司安全生產指標與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組織分析發生的安全事件,分析安全生產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綜合分析公司安全生產形勢,研究采取預防安全事件發生的對策,提出具體工作要求,并監督落實整改。會議主要內容:
4.3.1.1安全監督與生產部通報公司安全生產指標完成情況,設備缺陷的發現與處理情況,“兩票”與機組開停機執行情況,各電站主要設備檢修情況及存在的重大設備缺陷情況,安全事件分析,并網運行考核情況,主要工作完成情況,下月發電量計劃與主要工作任務計劃等;
4.3.1.2運行項目部重點通報各電站設備(系統)運行情況、設備檢修開展情況,設備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應采取和已采取的預防控制措施,主要工作任務完成情況、下月主要計劃工作任務以及需要協調解決的問題。對部門發生的安全事件進行重點匯報(事件概況、原因分析、應采取和已采取的措施等);
4.3.1.3集控運行組重點通報黃河上游、大通河流域水情、凌汛情況,梯級電站水庫運行和集控運行等情況;
4.3.1.4其他職能部門通報本部門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通報下月工作計劃與主要工作任務安排等;
4.3.1.5各部門月度安全生產會議材料(幻燈片)于每月2日前(節假日順延)報送至安全監督與生產部;會后安全監督與生產部負責編寫《會議紀要》和《安全生產技術簡報》。
4.3.2部門月度安全生產工作分析會每月由部門負責人主持召開一次。運行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分析會由部門負責人、值長、副值長、(班、組)長、安全員及有關人員參加。職能部門的月度安全生產工作分析會由本部門全體人員參加,認真分析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管理上存在的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預防控制措施并認真落實整改。運行項目部應按照《黃河發電運營有限公司運行分析管理規定》要求,認真開展運行分析工作,及時編寫、上報《運行分析月報》或其他書面材料。
第4篇 電網公司安全規程考試管理規定
Q/CSG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企業管理制度
Q/CSG210023-2011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安全規程考試管理規定
11Q/CSG210023-2011
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
發布2011-05-18
實施2011-05-18
發布
目次
總則2
規范性引用文件3
術語和定義3
職責3管理內容與方法4
附則8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安全規程考試管理規定
總則
1.1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南方電網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一切事故都可以預防”的安全理念,規范公司系統安全規程考試管理,促進員工主動學習和掌握安全規程,提高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增強遵章守紀的自覺性,特制定本規定。
1.2公司系統從事電力生產(包括發電、輸變電、供電、調度、檢修、試驗等)、電力建設(包括火電、水電、輸變電、工程施工、調試、工程設計和監理等)的各級生產經營單位,應組織本單位所有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人員、下級單位領導人員、下級單位安監部負責人等參加安全規程考試,并督促、指導、協調和檢查下級單位認真組織安全規程考試工作。
1.3參與公司系統工程項目施工的承包商以及分包商的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工程項目管理部門組織的安全規程考試并合格后,方可進入工作現場。承包商和分包商“兩種人”(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票簽發人)還應另行參加工作現場設備運行單位(部門)組織的安全規程考試并合格后,方能履行其職責。工程發包單位在與負責施工的承包商簽訂施工合同時,應將本條內容作為合同內容之一進行約定。
1.4安全規程考試類別分為:綜合管理、生產管理、電力建設管理、變電運行、檢修試驗、二次系統、線路運檢、調度、用電綜合、發電運行、發電檢修、變電建設、線路建設、水電建設、“三種人”(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共15種。各單位應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則,針對崗位特點和工作需要,組織相關人員參加適當類別的安全規程考試。
1.5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總部及公司系統所有從事電力生產、電力建設的各級生產經營單位。其他單位根據相關人員崗位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參照執行。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DL408-1991)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線路部分)(DL409-1991)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熱力和機械部分)(GB26164.1-2010)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高壓試驗室部分)(DL560-1995)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變電所部分)(DL5009.3-1997)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架空電力線路部分)(DL5009.2-2004)
《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Q/CSG210001-2011)
術語和定義無。
職責
4.1安全監察部門
各級安全監察部門是安全規程考試的專業管理部門,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制定年度安全規程考試計劃和方案。
(2)負責建立、維護安全規程考試題庫。
(3)負責安全規程考試的命題、閱卷、分析總結工作。
(4)協助人力資源部門組織和實施安全規程考試。
(5)協助人力資源部門建立、維護安全規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
(6)監督本規定的執行。
4.2人力資源部門
各級人力資源部門是安全規程考試的組織實施部門,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參加上級組織的安全規程考試。
(2)負責本單位安全規程考試的組織實施、建檔等工作。
(3)負責協調和落實安全規程考試所需的資源。
(4)負責建立、維護安全規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
(5)協助安全監察部門制定安全規程考試方案。
4.3工程項目管理部門
工程項目管理部門是相關工程項目承包商和分包商人員安全規程考試的具體負責部門,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組織承包商和分包商人員安全規程考試。
(2)負責承包商和分包商人員安全規程考試的出題、監考、閱卷、建檔和總結等工作。
(3)負責建立、維護承包商和分包商人員安全規程考試題庫。
(4)負責監督承包商和分包商在施工中不得使用考試不合格人員。
4.4設備運行單位(部門)
設備運行單位(部門)是承包商和分包商“兩種人”安全規程考試的具體負責部門,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組織承包商和分包商“兩種人”安全規程考試。
(2)負責承包商和分包商“兩種人”安全規程考試的出題、監考、閱卷、建檔和總結等工作。
管理內容與方法
5.1考試對象
5.1.1公司總部組織綜合管理類和生產管理類考試。
(1)公司總經理、分管安全生產、基建、農電、營銷的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公司安監部、生技部、基建部、農電部、市場部、系統運行部領導,南網科研院、超高壓公司、調峰調頻公司、各省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和分管安全生產、基建、農電、營銷的領導,參加綜合管理類考試。
(2)公司安監部、生技部、基建部、農電部、市場部其他人員,系統運行部(南網總調)、南網科研院、超高壓公司、調峰調頻公司、各省公司等安監部門負責人,參加生產管理類或電力建設管理類考試。
(3)到公司參加事故“說清楚”會議的人員,參加生產管理類或電力建設管理類考試。
5.1.2系統運行部(南網總調)、南網科研院組織本單位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進行生產管理類考試;組織其他相關人員進行與崗位要求對應類別的考試。
5.1.3超高壓公司、調峰調頻公司、各省公司組織本部安監部、生技部、基建部、農電部、市場部等部門人員,直屬各生產經營單位(包括中調、電科院、試驗院、設計院、供電局、超高壓局、發電廠、輸變電工程公司、運檢公司等)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和分管安全生產、基建、農電、營銷的領導及安監部門負責人,參加生產管理類或電力建設管理類考試。
5.1.4超高壓公司、調峰調頻公司、各省公司直屬的各生產經營單位,組織生產管理、電力建設管理、變電運行、檢修試驗、二次系統、線路運檢、調度、用電綜合、發電運行、發電檢修、變電建設、線路建設、水電建設類等考試。參考人員及考試類別如下,各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調整:
(1)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參加生產管理類考試。
(2)電力建設管理人員參加電力建設管理類考試。
(3)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參加“三種人”考試。
(4)變電運行、維護人員參加變電運行類考試。
(5)變電檢修、試驗、化學等專業人員參加檢修試驗類考試。
(6)保護、通信、自動化、儀表、測量等專業人員參加二次系統類考試。
(7)輸電和配電運行、檢修人員參加線路運檢類考試。
(8)調度人員參加調度類考試。
(9)用電檢查、業擴報裝、抄表、裝表接電人員參加用電綜合類考試。
(10)發電廠運行人員參加發電運行類考試。
(11)發電廠檢修人員參加發電檢修類考試。
(12)施工建設單位變電施工人員參加變電建設類考試。
(13)施工建設單位線路施工人員參加線路建設類考試。
(14)施工建設單位水電施工人員參加水電建設類考試。
5.1.5工程項目管理部門按照上述規定,組織承包商和分包商人員參加相應類別的安全規程考試。
5.1.6設備運行單位(部門)按照上述規定,組織承包商和分包商“兩種人”參加相應類別的安全規程考試。
5.2考試內容
安全規程考試的主要內容包括: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行業標準及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參見附錄A)。
5.2.1綜合管理類考試重點考查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等方面的內容,以及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規程的基本要求。
5.2.2生產管理類考試重點考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行業標準,以及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規程涉及安全生產管理流程、工作標準等方面的內容。
5.2.3電力建設管理類考試重點考查電力建設規章制度、行業標準,以及公司電力建設管理制度、管理流程、工作標準等方面的內容。
5.2.4其他類別考試結合相關專業、崗位、工種特點和安全工作要求,重點考查行業標準、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規程的熟悉掌握與具體執行等方面的內容。
5.3考試要求
5.3.1考試時間
(1)綜合管理類安全規程考試每兩年組織一次,其他類考試每年一次。
(2)各級安全規程考試工作應在每年一季度內完成。
(3)脫崗(轉崗)人員、實習人員、新人員等安全規程考試應在上崗前完成。
(4)承包商和分包商人員安全規程考試應在進入工作現場前完成。
5.3.2考試題型
安全規程考試試題包括:應知應會部分和綜合分析部分。
(1)應知應會部分滿分為100分,包括選擇題(單選題20題、多選題10題,滿分80分),判斷題(10題,滿分20分)。本部分答題時間為60分鐘。
(2)綜合分析部分滿分為50分,包括案例分析題(1題,滿分30分),論述題(1題,滿分20分)。本部分答題時間為50分鐘。
5.3.3考試形式
(1)安全規程考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
(2)應知應會部分考試各單位應逐步從書面考試過渡到采用計算機網絡進行考試,考題從計算機題庫中隨機抽取。
(3)綜合分析部分考試采用書面答卷的方式。
5.3.4考場紀律
(1)安排充足人員監考,嚴肅執行考場紀律。
(2)對考試舞弊、無故缺考、冒名頂替等違反考試紀律的人員,一律按照考試不合格處理,性質嚴重的應予以通報批評。
5.3.5
合格標準
考試成績同時達到以下標準的為合格:
(1)應知應會部分得分100分。
(2)綜合分析部分得分30分及以上。
5.3.6補考規定
(1)第一次考試不合格人員,一周內參加補考。補考合格前,不得從事現場作業。
(2)第一次補考不合格人員,由所在部門或班組組織學習,一周內參加第二次補考。補考合格前,不得從事現場作業。
(3)第二次補考不合格人員,由人力資源部門組織離崗培訓一周,兩周內參加第三次補考。補考合格前,不得從事現場作業。
(4)第三次補考不合格人員,由人力資源部門安排轉待崗培訓,直至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5.3.7檔案管理
各單位人力資源部門應建立完善員工安全規程考試檔案,并統一管理。
5.3.8總結分析
每年二季度內,各單位安全監察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門應對安全規程考試工作進行總結分析,提出改進措施并積極落實,同時持續改進安全規程考試試題庫。
5.4公司系統各生產經營單位的勞動合同制員工經過本單位年度相應類別安全規程考試合格的,在公司系統其他單位所轄場所工作時,可不再參加其他單位組織的同一類別的安全規程考試。
5.5公司安全監察部每年組織對本規定進行回顧,必要時進行修訂。
附則
6.1本規定由公司安全監察部負責解釋。
6.2各單位可參照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
6.3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附錄A:安全規程考試學習參考資料
安全規程考試出題范圍參考(但不限于)以下參考資料:
一、安全生產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二、安全生產法規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電網調度條例》
《電力監管條例》
《電力設施保護條例》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三、安全生產規章
《電力安全生產監管辦法》
《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管理規定》
《電力生產事故調查暫行規定》
《電力二次系統安全防護規定》
《南方區域電力安全生產監管實施辦法》
《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
《電力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
《關于加強電力應急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
《電力企業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水電站大壩安全監測工作管理辦法》
《中央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供電營業規則》
四、電力行業安全生產標準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線路部分)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熱力和機械部分)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高壓試驗室部分)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變電所部分)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架空電力線路部分)
《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等。
五、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
《公司安全生產監督規定》
《公司安全生產激勵規定》
《公司安全生產問責規定》
《公司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程》
《電力調度管理規程》
《電氣工作票技術規范》(發電、變電部分,線路部分)
《電氣操作導則》
《變電運行管理標準》
《電力設備預防性試驗規程》
《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檢驗條例》
《架空線路及電纜運行管理標準》
《公司電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規定》
《安全生產風險管理體系》
各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5篇 物業管理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第一條安全生產是公司在水面保潔、海塘維護、后勤服務等生產活動中的控制目標之一。為了保證公司正常的生產和工作秩序,預防事故的發生,達到安全無事故的管理目標,確保員工人身和公司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設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作為公司安全工作的領導機構,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各項活動的組織領導和指導協調。公司各部門、分公司負責人做好本部門、分公司職責范圍內的組織實施工作。
第三條認真學習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牢固樹立'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的思想,堅持'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四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公司各部門、分公司負責人為該部門、分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部門、分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五條公司加強對各部門、分公司的安全生產教育和領導,為各部門、分公司提供解決安全生產方面所需要的資金和物資支持,組織參加各類安全技能培訓。
第六條公司各部門、分公司要經常組織員工學習《安全生產法》、操作規程,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
第七條定期開展不同形式的安全生產檢查,檢查各類生產活動中的安全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時落實整改措施。安全檢查后應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并存檔。
第八條各類生產活動中都必須按照科學辦事,以科學的作業標準規范作業人員的行為,嚴禁以省時、省力違規操作。
第九條在各類生產活動中必須處理好安全生產與經濟效益的關系,即不能以安全生產為名大搞鋪張浪費,也不能以講經濟效益而影響安全生產、二者必須統一,講經濟效益是在保證安全生產的前提下進行的。
第十條在各類生產活動中都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方面的法規和本公司的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安全生產管理實質上是做好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員工在任何時候,任何作業區域都要規范好人的作業行為安全,使物處于安全狀態,切實做到時時講安全,事事都安全。
第十二條加強同轄區治安保衛部門的聯系,做好公司的治安保衛工作和安全防火工作。
第6篇 礦業公司安全監管重點單位排查管理規定
為切實增強安全監管重點單位排查的科學性、針對性,進一步規范排查程序,多措并舉加強重點單位安全監管,確保安全生產,經公司安委會研究,就安全監管重點單位排查和管理制定如下規定。
一、安全監管重點單位排查程序
安全監管重點單位采取安全管理部排查、安全副經理初審、公司安全辦公會審核認定的方法,每月組織一次。其基本程序為:
1、每月底,安全管理部以部務會形式,依據安全風險評估結果,提出擬列入安全監管的重點單位,報安全副經理初審。
2、將初審后的安全監管重點單位提交公司安全辦公會研究討論,審核認定具體單位并確定對口包保公司領導,研究制定包保方案。
3、由對口包保公司領導或由公司領導指定專人約談安全監管重點單位黨政正職,通報相關情況,找準管理短板和薄弱環節,幫助制定具體措施。
二、安全風險評估辦法及風險指數計算
(一)安全風險評估辦法
安全風險評估以上一月份基層單位安全管理過程及結果為基本依據,采取定性分析和定量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評估項目及風險指數為:
1、安全管理結果。風險指數為:重傷一人次30分;輕傷一人次20分;二級以上非傷或重大未遂事故每起25分;一般非傷事故每起5分。累計計算。
2、員工行為管控。風險指數為:“三違”每人次2分;嚴重“三違”每人次5分。累計計算。
3、質量標準化工作。風險指數為:80分≤質量、系列檢查結果<85分,10分;75≤質量、系列檢查結果<80分,15分;低于75分的,20分。
4、“五定表”落實及“一警兩書”。風險指數為:“五定表”問題整改落實率低于90%的5分,低于80%的10分,低于70%的15分。被公司及以上級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10分;藍、黃牌警告15分;停產整頓通知書20分。累計計算。
5、基礎資料管理。風險指數為:基礎資料聯查成績低于85分的3分,低于80分的5分。
6、疲勞和經驗指數。風險指數為:按不同勞動組織方式正規循環作業時間計算。平均作業時間增幅低于0.5小時為0分;超過0.5小時,3分;超過1小時5分。新工或調入員工人數占全員比率低于5%,風險指數為0分;每超過一個百分點,風險指數增加1分。
7、現場隱患及危險源。風險指數為:列入b級管理的,每個工作面5分。累計計算。
8、整體安全意識。重點對各單位黨政班子“安全第一”工作擺位、安全基礎工作、員工行為規范、整體安全意識進行分析評估,通過安全問題及現象,追溯管理因素。定性分析結果分為一般、較差、差三個檔次,風險指數分別為10分、20分、30分。
(二)安全風險指數計算
將評估項目中各單位對應的風險指數累加,即為每個單位綜合風險指數。綜合風險指數最高的單位,擬定為安全管理重點單位,提交公司安全辦公會審核認定。
三、安全監管重點單位管理
對安全監管重點單位實行公司領導專人包保、安管部門重點督導、單位內部分工落實的管理方式,做到多措并舉、上下結合、重點監管。
1、對口包保公司領導參加重點監管單位安全辦公會議,聽取安全工作匯報,指出安全管理的傾向性問題和薄弱環節,提出安全管理重點,幫助單位多層次、多角度分析管理因素,制定具體工作措施,并督導落實。同時征求單位對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建議,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
2、安管部主管主任組織單位黨政正職和安全、技術副職對工作現場進行全方位、全系統隱患排查,從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現場管理等多層面,提出隱患問題,解決方案和時間、質量要求,下達“五定表”或限期整改通知單,并持續跟進落實。
3、重點監管單位根據公司領導要求,以現場隱患排查結果為整改重點,舉一反三,研究制定強化現場管理、加強行為管控、控制傷工非傷事故、提升基礎工作和質量標準化水平的具體措施,并明確分工、責任到人、狠抓落實。相關落實情況每周向安管部作專門匯報,由安管部對責任人實施專項考核。
第7篇 某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責任追究管理規定
為提高工作人員的責任心,進一步增強安全管理的思想意識,使職工更加自覺遵守安全生產法規和制度,對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做到獎懲分明,保證在生產管理工作實施好閉環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無論是制訂制度還是實施考核都要求公司各部門通力協作,并在實施安全考核獎懲時做到嚴肅認真,嚴格執行,否則,再好的制度也會變成一紙空文,因此執行責任究管理是一個重要的手段,對由于各級人員責任心不強及管理不到位,而造成事故或使設備帶病進行及存在嚴重安全隱患運行的情況,施行責任追究,并按《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實施細則》進行處罰。
一、對責任追究遵行以責論處的原則:要求對認真履行職責并在工作中取得成績的集體或個人按相關規定予以表彰,對規劃、設計、定貨、制造、貨物驗收、安裝調試及工程驗收等方面的工作,由于失職、瀆職或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及相關技術標準的原因,對其它工作的正常開展造成影響并造成工程延期的,對失職、瀆職或嚴重違反規程制度雖沒造成嚴重后果但設備已有重大安全隱患,隨時可能發生事故的,對在工作中因失職,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事故的都要進行責任追究并給予相關處罰。
二、對責任追究堅持分級管理的原則:在責任追究上要一級管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
三、責任追究管理:各級工作人員每月按照工作計劃及公司有關管理規定開展工作,因未履行好本崗位的工作職責及未認真完成好工作任務(工作任務及執行標準為公司工作、管理及技術三大標準),而造成事故或使設備存在嚴重安全隱患運行的,包括對規劃、設計、定貨、制造、貨物驗收、安裝調試及工程驗收等方面的工作,由于失職、瀆職或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及相關技術標準的原因,對其它工作的正常開展造成影響并造成工程延期的,如果當月在上級領導或部門檢查中被發現或已導致事故的發生的,以及在實際工作中已對其它工作的正常開展造成影響或延期的,公司領導首先追查安生部在安全管理及工作管理中存在的責任,追究安生部是否存在有工作失職、檢查不到位、監督管理不力、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及規章制度不健全等方面的原因,安全部并開始對各責任單位在安全管理方面是否存在疏漏進行調查,調查責任單位是否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是否認真對習慣性違章進行監督考核、安全監察機構各級人員是否認真履行安全責任,責任單位同時對責任班組和責任人員進行調查,調查是否為班組或人員失職、未認真按規定進行相關工作、違章指揮或違章工作等,最后由責任單位對責任人調查后做出處理意見后上報公司安生部,安生部經過匯總,分清全部負責人應承擔的責任后上報公司分管領導。
根據當月各生產單位上報并審批后的工作計劃、每周一次的生產會議工作安排、臨時工作的完成情況、公司《安全生產的全過程管理及規章制度的考核管理規定》、工作現場情況和實際設備運行情況等內容,公司分管生產的領導每月對安生部的工作情況抽查10%,安生部組織部門有關人員對各生產單位的工作情況及設備的運行狀況抽查30%,各生產單位分管生產領導組織好安全專責及有關人員對本單位所轄的設備或部門的工作情況抽查50%。按這些工作任務執行的情況最后來評價當月工作人員的工作質量、責任心及設備設施的安全運行狀況等,并進行責任追究。
四、責任追究考核:對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或在調查中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以及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情況,不管是由于任何客觀原因,待事故查清后,單位或部門負責人及安全員應與事故責任人負同等負責,對于在執行公司的一些管理制度時,各部門各單位都要認真履行好自己的職責,當發生事故和被查出由于是人員責任心不強造成有嚴重安全隱患存在而還繼續運行,或者已對其它工作的正常開展造成影響或延期的情況,由公司分管領導組織對安生部當月的安全工作任務進行檢查,如安生部對所安排的任務有疏漏及失職行為,則安生部分管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應承擔一定的管理責任和領導責任,安生部負責對各生產單位的安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如是部門或單位責任人員的管理不到位,則部門和單位責任人員包括安全專責將承擔相應管理負責和領導責任,最后在由各單位對班組和個人進行調查,待事故或事件查清后(對事故的處理由安生部組織好責任單位對事故原因及班組和個人進行責任調查,并按事故處理規定進行處罰),對班組長、安全員及事故或事件責任人按管理責任、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進行處理。???? 責任人的責任劃分為主要責任者、次要責任者、管理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經濟處罰:主要責任者扣除當月全部績效工資;次要責任者扣除當月績效工資的50%,管理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扣除當月績效工資的30%。必要時還要給予相應行政處分:如發生事故除按《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實施細則》進行處罰外,并按公司《安全生產黃、紅牌處罰規定》對負責單位進行處理。由于工作責任心不強,構成重大安全隱患的也可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等行政處分。
第8篇 鋼鐵集團公司安全教育管理規定
1 目的
為規范公司職工職業安全健康教育工作,提高職工安全素質,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2 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天津鋼鐵集團有限公司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3 管理內容和要求
3.1 執行原則
3.1.1 公司職工應服從公司各級的安全教育安排,完成安全學習任務,有履行職責保障安全的義務。
3.1.2 公司安全管理部依照本規定對公司安全教育工作實施綜合管理,并行使監督職責。各所在安全部門依照本規定對本部門范圍內的安全教育工作實施綜合管理,并行使監督職責。
3.1.3 未涉及部分或國家有明文規定的安全教育按相關規定執行。
3.2 管理規定
3.2.1 生產崗位三級職工安全教育
3.2.1.1 以下人員必須進行相關部門級、作業區級、班組級的三級安全教育。
3.2.1.1.1 新職工上崗前。
3.2.1.1.2 職工在公司內跨部門調動的。職工在本部門內跨作業區或班組調動的。
3.2.1.1.3 因工傷害事故,傷愈上崗復工前。
3.2.1.1.4 職工離崗三個月以上重新上崗的。
3.2.1.1.5 外單位來公司實習、代培人員。
3.2.1.2 相關部門級安全教育:由所在部門主管領導負責,所在安全部門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危險化學品崗位的崗前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相關部門級安全教育培訓內容應包括:本部門安全生產概況和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天津鋼鐵集團有限公司職工安全守則》以及職工安全生產權利與義務和典型事故案例等。危險化學品崗位安全培訓應增加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及防范措施等內容。
3.2.1.3 作業區級安全教育:由作業區( 科 )主管領導負責組織實施,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作業區級安全教育應包括: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事故;《天津鋼鐵集團有限公司職工安全守則》;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安全生產狀態和規章制度;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典型事故案例等項內容。
3.2.1.4 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組織實施。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0學時。
班組級安全教育應包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崗位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勞動防護用品 ( 具 ) 的性能及正確使用;典型事故案例等項內容。
3.2.1.5 職工接受三級安全教育過程中,各部門負責填寫《職工(三級)安全教育登記表》,并由安全部門組織安全教育書面考試,三級安全教育合格者方可上崗。
所屬安全部門負責保留三級安全教育登記表和考試試卷。
3.2.1.6 職工在本部門內部調整工作崗位作業:改變工種或兼崗的職工。在作業區、班組兩級安全教育后,應進行相應安全知識考試,作業區、班組應有記錄備查。不改變工種調整工作崗位的職工,由作業區、班組進行兩級安全教育,并有記錄備查。
3.2.2 日常安全教育
3.2.2.1 班組每周由班組長負責組織一次對全體組員的安全教育,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學時。班組安全活動日主要內容包括: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制度、規定,檢查安全標準化作業落實情況,查找班組作業范圍內的隱患及落實整改措施,檢查一周內本班組發生的違章行為和事故,學習公司通報的工傷事故和全國大鋼安全事故通報,共同分析應吸取的教訓,舉一反三查找事故隱患,要做好安全活動日的詳細記錄。
3.2.2.2 在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前,各部門必須組織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0學時。安全教育內容包括: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特點和使用方法,使用中可能導致的危險因素及防范方法、安全防護裝置的特點和使用方法,以及新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內容和要求。
3.2.2.3 各部門在發生輕傷及以上因工傷害事故或重大人身險肇事故后,應按“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安全教育,教育情況應有詳細記錄。
3.2.2.4 各部門應結合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勞動競賽及各個階段、各個季節不同的安全工作重點,開展多種形式的經常性安全教育。
3.2.3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
3.2.3.1 凡屬國家標準《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細則》及《天津市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中規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特種作業人員的條件。經市、區安全生產監管局指定的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站培訓考核,經考核合格取得《天津市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證》者方準獨立作業。
3.2.3.2 取得安全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每兩年進行一次復審,并保持相對穩定。
3.2.4 其他人員的安全教育
3.2.4.1 凡外單位人員來公司實習代培的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安全部門負責進行安全教育。各部門應按照本部門相應崗位職工的同樣要求,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等,并按規定填寫登記表,建立檔案。
3.2.4.2 各部門應對進入本部門轄區內作業的外委、外協等作業單位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并做好記錄。教育內容應包括:作業區域的生產概況、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作業區域的危險因素、危險源點、安全防范措施、現場安全交底告知等。
3.3 管理人員安全教育
3.3.1 生產部門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由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安全教育。
3.3.2 作業區級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管理部或所在安全部門組織實施,安全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有關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以及公司、部門的有關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職責、安全技術、安全管理知識、典型事故案例和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內容。
3.3.3 班組長安全教育由所在安全部門組織實施,安全教育內容應包括:與崗位有關的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本部門制度、安全技術、技能,本班組生產工藝流程、設備的危險源點、危害因素,班組安全管理知識等內容。
3.4 檢查與考核
3.4.1 公司安全管理部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3.4.2 凡未按本規定進行安全教育的,由公司安全管理部或所在安全部門責令整改,并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凡未按本規定進行安全教育而造成職工傷害事故或嚴重職業危害的,由公司安全部門按事故責任予以處罰,觸犯法律的由國家司法部門處罰。
3.5 附則
3.5.1 生產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指廠長、經理等。
3.5.2 生產部門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生產部門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及其管理人員。
第9篇 x地產公司安全用電管理規定
地產公司安全用電管理規定
為保證公司用電安全,使公司用電管理更加規范,特指定管理規定如下:
第一條 公司用電設備包括空調、電扇、電燈、電腦逐級、顯示屏、電水瓶、復印機、打印機、傳真機、充電器等設備,由相應的安全用電負責人管理。
第二條 公司辦公區域內員工本人使用的電腦主機、顯示屏、手機充電器、掃描儀等用電設備,下班后由員工本人關閉電源,安全用電責任人為員工本人。
第三條 公司各部門公共使用的打印機、電水瓶、服務器等用電設備,下班時由各部門安全用電責任人關閉電源,詳見《各部門安全用電負責人》名單。
第四條 公司公共使用的復印機、碎紙機等帶電設備,由總經理辦公室安排安全用電責任人進行管理。
第五條 各安全用電責任人如遇特殊情況無法在下班關閉設備電源時,需委托其他員工做好相應工作。
第六條 員工在公司加班時使用各種帶電設備,需在離開公司時自覺關閉各設備的電源。
第七條 員工在非機動停車庫內對電瓶車的電瓶充電完畢后,應立即拔掉插頭。
第八條 如用電設備發生故障時,應立即關閉電源,并及時通知總經理辦公室,由總經理辦公室安排專業人員進行維修。
第九條 總經理辦公室將定期安排專人進行安全用電檢查,并做好相關記錄。
第十條 各項目部、售樓處的現場安全用電管理,由各現場負責人安排專人管理。
第10篇 物流公司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管理規定
一、為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樹立'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嚴格執行《企業安全管理標準》,防止傷亡和其他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切實保證生產安全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安全監督檢查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由企業單位負責人及所有員工遵照執行。
三、公司綜合部是所屬企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歸口管理部門。其工作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上級主管部門和企業的安全生產目標、制度、標準。
2、做好日常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總結、改進、交流、推廣先進經驗。
3、堅持對各個生產工序的監督檢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安全生產各項措施的落實及方案的執行。監督控制各生產單位的安全生產指標,并負責進行考核。
4、指導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監督解決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隱患和不能保證進行安全生產活動的行為,監督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達標和文明施工。
5、配合各級安全值班領導組織安全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賬務安全技術措施,并對貫徹執行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6、協助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種工人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工作。
7、進行工傷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配合主持并組織實施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
8、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嚴重險情有權暫停工,并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9、對違反相關安全制度、標準和有關安全技術、勞動法規等不安全行為規定的,經說服勸阻無效時,有權按規定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或報請有關領導進行處理。
10、安全員由質檢/生產部負責歸口管理。負責實施對所屬單位及項目工程進行幫助指導、檢查監督。其主要工作職責是:
(1)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貫徹執行安全生產制度、標準要求,監督落實各項安全生產目標、措施的完成。
(2)參與審查所負責監督加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并檢查實際執行情況。
(3)堅持深入車間監督檢查施工過程中的不安全行為,檢查落實安全防護、機械設備使用、電氣線路布置和使用等是否符合標準規定,發現隱患及時進行幫助解決。
(4)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創建文明車間、安全生產達標等工作。
(5)參與組織安全生產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監督,指導各項安全達標工作資料的完成和做好相關活動的記錄。
(6)有權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及嚴重的不安全行為有權制止,并及時報告主管部門下達停工指令。
(7)參與配合或接受所在單位的安全事故調查,進行傷亡事故登記、統計、分析、報告,要求事故單位提出預防事故發生的措施,并督促檢查其落實情況。
(9)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的先進經驗。
(10)服從業務主管部門的領導,對所擔負監督的生產安全狀況和安全行為規定檢查負責。
四、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是保證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標準的執行落實,除了要抓好嚴格的管理外,還要堅持不懈的加強巡回監督檢查,隨時了解掌握安全生產動態,不斷改進和提高安全生產管理要求。
1、職能部門按照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條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外,還要做好組織定期的安全生產大檢查。
2、職能部門要對車間工作安全達標情況進行全面控制、檢查。其主要是車間開工前的安全生產條件、基礎設施建設安全生產條件等。
3、主管部門對安全檢查人員所提出的安全隱患問題,必須及時解決處理,按限期認真整改及時反饋回執。安全員對檢查發現的安全問題隱患,要書面通知公司主管部門及相關領導,并幫助其出主意想辦法、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進行處理,并監督落實。
第11篇 某某公司安全生產費用計劃使用管理規定
一、總則
第一條本規定所稱職業健康安全生產費用(以下簡稱安全費用)是指公司按照政府有關規定,專門安排用于完善和改進公司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第二條為加強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管理,進一步規范和確保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投入,保障員工生命和身體健康,嚴格依法安全生產,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以及安監總局、省有關文件,依照《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本公司各項安全費用的計劃與使用管理。
二、安全費用使用范圍
第四條公司安全費用專項用于以下范圍
(一)新增、改造、維護安全和職業危害防護設備、設施、器材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和職業衛生設施);
(二)安全宣傳、教育、培訓,重大安全活動、安全生產會議等;
(三)勞動保護用品、崗位保健、防暑降溫費用;
(四)職業危害治理、職業危害檢測評價、監測監控及健康監護支出;
(五)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及維護保養和應急演練支出;防汛排澇、防寒防凍專項支出;
(六)對危險源、事故隱患的評估和整改、監控支出;
(七)消防設施、器材和裝備;
(八)特種作業人員取證及復審、特種作業人員體檢;
(九)特種設備的檢測、安全設施及裝備檢測;
(十)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編制、修訂、發布;
(十一)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標識;
(十二)安全技術措施實施;
(十三)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
(十四)工傷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
(十五)安全生產獎勵;
(十六)工傷保險費用;
三、安全費用列支標準
第五條公司年度安全費用由以下部分構成
(1)職業危害檢測評價、監測監控及健康監護支出;特種作業人員取證及復審;安全技術措施實施;職工健康體檢;勞動保(防)護用品費用、崗位保健、防暑降溫費用,消防器材,工傷保險費用;
(2)新增、改造、維護安全和職業危害防護設備、設施、器材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和職業衛生設施);
(3)安全宣傳、教育、培訓,重大安全活動、安全生產會議等;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及維護保養和應急演練支出;防汛排澇、防寒防凍專項支出;
(4)對危險源、事故隱患的評估和整改、監控支出;消防設施和裝備;特種設備的檢測、安全設施及裝備檢測;
(5)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編制、修訂、發布;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標識;工傷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特種作業人員體檢。
(6)按人均20元計提獎金在公司成本中列支,用于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安全生產獎勵。
四、管理職責
第六條總經理的職責: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檢查、監督安全投入的落實情況。
第七條生安全環保部職責:負責安全費用專款專用的管理考核工作。負責安全教育、培訓費用的投入和管理。負責防暑降溫用品和藥品費用的投入和管理、消防設施和裝備、業危害檢測評價、監測監控及健康監護、特種作業人員取證及復審、重大安全活動、安全生產會議、特種設備的檢測、安全設施及裝備檢測、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編制、修訂、發布、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標識、報刊雜志、專業資料、工傷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安全法律法規宣傳、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安全生產獎勵、勞動保護用品費用的投入和管理等費用的投入和管理。
第八條辦公室職責:負責工傷保險費用的投入和管理、各類體檢、宣傳報道安全文化建設方面費用的投入和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費用提取、管理、使用進行維權監督檢查。
第九條生產設備部職責:負責新增、改造、維護安全和職業危害防護設備、設施、器材(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和職業衛生設施);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及維護保養;防暑降溫、防汛排澇、防寒防凍設備設施;危險源、事故隱患的評估和整改、監控;設備事故處理應急設備等費用的投入和管理。負責引進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安全操作技術編制、培訓教育等費用的管理
五、工作程序
第十條生安全環保部按月申報小勞保計劃,按年申報大勞保計劃,批準后進行領用發放。
第十一條生安全環保部按使用情況申報消防器材計劃,經批準后領用發放。在當月獎金中提取的人均20元根據安全檢查和評價的結果,對職工個人進行獎勵。
第十二條防暑降溫、職業危害檢測評價、監測監控及健康監護、特種作業人員取證及復審、各類體檢、重大安全活動、安全生產會議根據計劃或文件由相關部門進行安排。
第十三條應急救援設備的檢測、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編制、修訂、發布、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標識、報刊雜志、專業資料、工傷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安全法律法規宣傳根據實際需要打專題報告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第十四條安全技術措施由生安全環保部根據各單位上報情況或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制定,報總經理批準后列支。
第十五條特種設備安全性能檢驗費用需經安全部門管理人員簽名后,報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第十六條新、改、擴建設項目的“三同時”費用從工程費用中列支。
第十七條根據各類檢查、隱患排查、日常點巡檢中發現的各類需要完善、改造和維護的安全設施或設備,由相關責任單位上報計劃,設備處要優先安排此類問題所需的費用,列入維修費用、備件或材料費用。
第十八條各類安全費用的主管部門都要建立相應的統計臺帳,每月進行統計、分析、評價,每季度將臺帳報生安全環保部,對公司匯總的安全費用進行統計、分析、評價。
六、附則
第十九條各部門都要嚴格規范安全費用管理,對不按照本規定使用、上報安全費用的責任單位,公司將依據《安全生產管理考核規定》對相關責任單位進行考核。
第二十條本規定有生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12篇 某礦業公司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和各級政府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結合銅誠公司的生產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全公司各級管理人員和所有員工都必須堅決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國家監察,行政管理,群眾監督”的體制,落實并執行本規定,搞好安全生產。
第三條建立以總經理為首的,分級負責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體系,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保證公司安全生產。
第二章安全管理責任制
第四條總經理對全公司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其他公司領導對所分管的系統、部門的安全工作負責。
第五條總經理的安全生產職責
一、組織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以及上級的決定和指示。
二、直接領導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工作。
三、定期檢查各方面的安全工作情況,定期聽取有關部門負責人對于安全工作情況匯報,及時提出工作意見,發布安全指令。
四、親自或委托組織、主持全公司安全大檢查。
五、保證在企業的各項活動中,落實安全措施。
六、親自主持對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七、審查全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總結。
八、親自主持召開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
九、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和政府報告全公司的安全生產情況。
十、審查批準全公司安全獎勵和處罰決定。
第六條公司生產技術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職責
一、編制本公司遠景計劃、采剝計劃、更新改造計劃時,要全面考慮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在進行改、擴建及技術改造項目中,負責安全技術及環保技術措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二、負責組織審查批準全公司安全技術規程。
三、審查批準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審查并解決有關重大安全隱患整改技術措施方案。
四、組織安全技術攻關。
第七條公司安全部門的安全職責
一、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貫徹國家安全生產的各種方針政策和上級指示,搞好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經常調查了解全公司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分析原因,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三、組織制定安全技術規程,安全工作規章制度,經公司生產技術負責人批準后,監督執行。
四、參與編制、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參與編制月度生產計劃中有關安全生產要求。
五、參與新建、改、擴建工程及新產品試制的竣工驗收、試運轉審查工作。
六、組織全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
七、負責對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中的公司級安全教育。
八、組織對特種作業工人的培訓、考核發證的聯系工作。
九、負責推廣先進的安全技術和安全工作經驗,開展安全科研工作。
十、組織全公司安全文化活動。
十一、參與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并提出防范措施。
十二、負責人身傷亡事故的統計上報。
十三、參與制訂個人防護用品的發放標準,并監督合理使用。
十四、參與保健食品、清涼飲料發放標準的制定。
十五、簽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同時督促對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
十六、簽發安全工作獎、罰通知單。
十七、定期向公司總經理和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匯報全公司安全工作情況。
十八、監督安全技措基金的提取與使用,發現問題及時向總經理匯報。
十九、處理有關安全工作的其他事宜。
第八條 公司生產技術部門的安全職責
一、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生產。
二、參加安全大檢查,協助對列入安全隱患整改的工程項目進行工程進度督促,并協調其與主體生產的關系。若主體生產與整改項目發生矛盾時,應通知公司安全部門并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研究處理。
三、安排生產任務時,必須考慮安全生產,保證落實安全措施。
四、指揮生產時,應隨時制止違章作業。
五、在生產過程中發生傷亡事故時,采取應急措施,積極全力組織搶救,及時報告有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