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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險源安全管理規定(12篇范文)

      發布時間:2024-07-17 19:30:02 查看人數:15

      危險源安全管理規定

      第1篇 危險源安全管理規定

      序號

      超過一定規模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名錄

      本工程

      是否存在

      1

      開挖深度超過5米或開挖深度雖未超過5米,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復雜,或影響毗鄰建筑安全的基坑(槽)支護、降水工程

      2

      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板、爬模、飛模等

      3

      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搭設高度8m及以上,搭設跨度18m以上,施工總荷載15kn/m2及以上,集中線荷載20kn/m2及以上

      4

      承重支撐體系:用于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支撐體系,承受單點集中荷載700kg以上

      5

      采用非常規起重設計、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

      6

      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設備安裝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內爬起重設備的拆除工程

      7

      搭設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

      8

      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著式整體和分片提升腳手架工程

      9

      架體高度20m及以上懸挑式腳手架工程

      10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11

      碼頭、橋梁、高架、煙囪、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氣體或粉塵擴散,易爆易燃事故發生的特殊建、構筑物的拆除工程

      12

      可能影響行人、交通、電力設施、通訊設施或其它建、構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13

      文物保護建筑、優秀歷史建筑或歷史文化風貌區控制范圍的拆除工程

      14

      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墻安裝工程

      15

      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鋼結構安裝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網架和索膜結構安裝工程

      16

      開挖深度超過16m的人工挖孔樁工程

      17

      地下暗挖工程、頂管工程、水下作業工程

      18

      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及尚無相關技術標準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項分項工程

      19

      20

      21

      22

      施工單位

      確認意見

      企業技術

      負責人:(章)

      年月日

      監理

      單位確認意見

      總監理工程師:

      年月日

      第2篇 某風電場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落實中國大唐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加強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生產局面穩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重大危險源包括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和中國大唐集團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風電場。

      第二章管理機構設置及職責

      第四條成立以風電場場長為組長,安全員為副組長的危險源安全監督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包括運行主管、點檢長、各值長。

      領導小組組長及成員職責:

      1.風電場場長是危險源日常管理工作監督負責人。負責組織建立完善規章制度;確保危險源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落實危險源監督管理責任;組織實施危險源規范化管理;對存在的問題限期整改;建立完善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演練,落實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安全員是本風電場危險源的技術管理負責人。組織年度危險源自查;健全和完善防止危險源事故的技術措施;對危險源監控發現的重大問題整改方案、危險源安全設備設施改進意見的技術把關;參加危險源事故調查處理。

      第五條風電場每個危險源為一管理單元,遵循專業管理與重點監督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管理。制定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在實施細則中,專業管理負責人和安全監督負責人的職責應符合以下要求:

      1.專業管理負責人:

      (1)依據有關本專業危險源的國家、行業標準和公司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立完善本專業危險源管理規章制度;

      (2)按要求完成危險源的登記建檔工作;

      (3)按要求完成危險源的檢測、評估工作。制定存在問題的整改方案,對問題的整改實施閉環管理;

      (4)及時、準確、完整上報危險源管理信息;

      (5)制定現場應急救援預案,對相關人員定期培訓、定期開展演練,落實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6)做好重大事故預測、預警工作。

      2.安全監督負責人:

      (1)監督相關單位對國家、上級和公司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的落實情況;

      (2)按照要求,督促協調相關單位及人員完成危險源的普查登記、評估工作;

      (3)對危險源的檢測、建檔登記及整改工作監督檢查,并提出指導意見;

      (4)監督危險源存在問題整改計劃的落實情況;

      (5)監督危險源現場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人員的培訓、修訂定期開展演練,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落實;

      (6)監督危險源管理信息上報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如實上報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

      第三章登記、評估和備案

      第六條危險源監督管理責任單位要建立危險源動態管理臺帳,詳細記錄其名稱、場所、數量、危害性質、檢測結果、整改情況、異動情況、責任人等,確保記錄準確。

      第七條由有資質的機構,定期對構成國家規定的危險源進行評估,《評估報告》報公司安全生產部。

      前款所指定期評估周期,國家有規定的執行國家規定。國家沒有做出明確規定的,按照集團公司規定,每兩年進行一次。

      第八條每年一季度由安全員組織,各專業負責人具體負責,在風電場開展一次危險源的自查工作。由危險源管理責任單位提出《安全評估報告》,由安全員匯總,經場長審核后上報公司安生部。《安全評估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1.安全評估的主要依據;

      2.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

      3.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嚴重程度;

      4.重大危險源等級;

      5.安全對策措施;

      6.應急救援措施;

      7.評估結論與建議。

      第九條危險源評估中發現的問題,必須全部制定整改計劃,應落實整改方案、資金、責任人、完成時間。

      第十條危險源的參數、數量、生產過程、材料、工藝、設備、防護和環境等因素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要對危險源重新進行安全評估,并按照危險源的級別,將《評估報告》報相關單位備案。

      第十一條對已不構成危險源的,要及時申請,經風電場領導小組審批注銷。按照前款要求上報公司安生部。

      第四章人員培訓與應急救援

      第十二條對新上崗的涉及危險源的運行、檢修、維護及監督管理人員,按規定進行專業培訓,了解作業現場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掌握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通過上崗資格考試合格后上崗。屬于國家規定的特種作業人員還應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第十三條各專業管理人員按照《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規定》,健全和完善現場應急救援預案,并由安全員負責上報公司安生部備案。

      現場應急救援預案包括以下內容:

      1.應急救援機構及其職責;

      2.危險辨識與評價;

      3.報警系統;

      4.應急設備與設施;

      5.應急能力評價與資源;

      6.事故應急程序與行動方案;

      7.保護措施程序;

      8.事故后的恢復程序;

      9.培訓與演練。

      第十四條按照公司的規定,應按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演練計劃進行演練,并做好記錄。根據演練情況補充修改對應預案。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十五條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人員根據職責分工,按照專業管理與重點監督相結合的方法,對風電場每一個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監督管理。

      第十六條危險源設備專責人員每周對設備系統至少進行一次檢查,并作好記錄;危險源維護責任單位每個月組織相關技術人員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并作好檢查記錄;危險源安全監督責任單位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重大危險源監督檢查。

      第十七條風電場內構成國家、集團公司規定危險源的設備、設施、場所均應列為重點保衛部位。并落實保衛責任,嚴防外力破壞。

      第十八條風電場內構成國家、集團公司規定危險源的設備、設施、場所等,都應列為重點防火部位,并加強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中,違反本規定的行為,列入經濟責任制考核。

      第二十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行

      第3篇 風電場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落實中國大唐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加強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生產局面穩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指重大危險源包括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和中國大唐集團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于風電場。

      第二章 管理機構設置及職責

      第四條 成立以風電場場長為組長,安全員為副組長的危險源安全監督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包括運行主管、點檢長、各值長。

      領導小組組長及成員職責:

      1.風電場場長是危險源日常管理工作監督負責人。負責組織建立完善規章制度;確保危險源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落實危險源監督管理責任;組織實施危險源規范化管理;對存在的問題限期整改;建立完善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演練,落實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安全員是本風電場危險源的技術管理負責人。組織年度危險源自查;健全和完善防止危險源事故的技術措施;對危險源監控發現的重大問題整改方案、危險源安全設備設施改進意見的技術把關;參加危險源事故調查處理。

      第五條 風電場每個危險源為一管理單元,遵循專業管理與重點監督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管理。制定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在實施細則中,專業管理負責人和安全監督負責人的職責應符合以下要求:

      1.專業管理負責人:

      (1)依據有關本專業危險源的國家、行業標準和公司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立完善本專業危險源管理規章制度;

      (2)按要求完成危險源的登記建檔工作;

      (3)按要求完成危險源的檢測、評估工作。制定存在問題的整改方案,對問題的整改實施閉環管理;

      (4)及時、準確、完整上報危險源管理信息;

      (5)制定現場應急救援預案,對相關人員定期培訓、定期開展演練,落實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6)做好重大事故預測、預警工作。

      2.安全監督負責人:

      (1)監督相關單位對國家、上級和公司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的落實情況;

      (2)按照要求,督促協調相關單位及人員完成危險源的普查登記、評估工作;

      (3)對危險源的檢測、建檔登記及整改工作監督檢查,并提出指導意見;

      (4)監督危險源存在問題整改計劃的落實情況;

      (5)監督危險源現場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人員的培訓、修訂定期開展演練,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落實;

      (6)監督危險源管理信息上報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如實上報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

      第三章 登記、評估和備案

      第六條 危險源監督管理責任單位要建立危險源動態管理臺帳,詳細記錄其名稱、場所、數量、危害性質、檢測結果、整改情況、異動情況、責任人等,確保記錄準確。

      第七條 由有資質的機構,定期對構成國家規定的危險源進行評估,《評估報告》報公司安全生產部。

      前款所指定期評估周期,國家有規定的執行國家規定。國家沒有做出明確規定的,按照集團公司規定,每兩年進行一次。

      第八條 每年一季度由安全員組織,各專業負責人具體負責,在風電場開展一次危險源的自查工作。由危險源管理責任單位提出《安全評估報告》,由安全員匯總,經場長審核后上報公司安生部。《安全評估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1.安全評估的主要依據;

      2.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

      3.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嚴重程度;

      4.重大危險源等級;

      5.安全對策措施;

      6.應急救援措施;

      7.評估結論與建議。

      第九條 危險源評估中發現的問題,必須全部制定整改計劃,應落實整改方案、資金、責任人、完成時間。

      第十條 危險源的參數、數量、生產過程、材料、工藝、設備、防護和環境等因素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要對危險源重新進行安全評估,并按照危險源的級別,將《評估報告》報相關單位備案。

      第十一條 對已不構成危險源的,要及時申請,經風電場領導小組審批注銷。按照前款要求上報公司安生部。

      第四章 人員培訓與應急救援

      第十二條 對新上崗的涉及危險源的運行、檢修、維護及監督管理人員,按規定進行專業培訓,了解作業現場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掌握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通過上崗資格考試合格后上崗。屬于國家規定的特種作業人員還應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第十三條 各專業管理人員按照《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規定》,健全和完善現場應急救援預案,并由安全員負責上報公司安生部備案。

      現場應急救援預案包括以下內容:

      1.應急救援機構及其職責;

      2.危險辨識與評價;

      3.報警系統;

      4.應急設備與設施;

      5.應急能力評價與資源;

      6.事故應急程序與行動方案;

      7.保護措施程序;

      8.事故后的恢復程序;

      9.培訓與演練。

      第十四條 按照公司的規定,應按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演練計劃進行演練,并做好記錄。根據演練情況補充修改對應預案。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十五條 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人員根據職責分工,按照專業管理與重點監督相結合的方法,對風電場每一個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監督管理。

      第十六條 危險源設備專責人員每周對設備系統至少進行一次檢查,并作好記錄;危險源維護責任單位每個月組織相關技術人員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并作好檢查記錄;危險源安全監督責任單位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重大危險源監督檢查。

      第十七條 風電場內構成國家、集團公司規定危險源的設備、設施、場所均應列為重點保衛部位。并落實保衛責任,嚴防外力破壞。

      第十八條 風電場內構成國家、集團公司規定危險源的設備、設施、場所等,都應列為重點防火部位,并加強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 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中,違反本規定的行為,列入經濟責任制考核。

      第二十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行

      第4篇 施工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生產局面的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0)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定,結合集團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指重大危險源分為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集團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

      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按照《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0)標準,指:長期或者臨時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品,且危險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以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監管協調字〔2004〕56號文件規定,屬于申報登記范圍內的設備、設施、場所、危險品等。

      集團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指:除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火災、爆炸、重大機械、設備損壞以及對社會產生重大影響的設備、設施、場所、危險品等。

      國家、集團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范圍見附表1、2。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于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項目部及外來分包隊伍、勞務組織。

      第四條 集團公司各單位、項目部及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分工合作、積極配合,加強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消除隱患,確保重大危險源有效監控。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五條 集團公司成立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集團公司主管領導任領導小組組長,公司辦公室、總經理辦公室、經營事業部、人力資源部、工程管理部、安全質量管理部、技術開發部、設備物資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部、企業策劃部、財務部、工會、組織宣傳部、紀委、團委等相關部門的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質量管理部。

      第六條 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一)組織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法律、法規及國家標準,促進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規定要求;

      (二)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管理、監控、隱患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督促有關單位、項目部建立和完善應急組織措施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落實控制措施;

      (三)綜合協調和指導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工作,建立重大危險源管理體系,實現重大危險源的可控在控。

      第七條 集團公司相關職能部門對各專業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實施監督管理。其主要職責:

      (一)安全質量管理部

      1、具體落實行政主管領導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及本單位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制定、完善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規章制度;

      2、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和危險源知識培訓,提高職工安全生產意識和技能;

      3、負責集團公司安全生產中危險源的監督、管理、指導工作;監督所屬項目重大危險源管理情況。對施工生產過程中工程質量進行監控,預防因工程質量問題引發安全事故;

      4、協助單位其他領導組織相關部門及下屬單位研究制定和執行防止事故措施,參與重大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中針對重大危險源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審查,并督促落實;

      5、根據本單位生產經營特點,及時掌握、分析、評估集團公司系統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提出強化危險源管理措施,組織安全生產檢查。

      6、參與重要安全設施和設備驗收工作。

      (二)技術開發部

      1、跟蹤國內外安全技術標準動態,管理企業安全技術標準的制訂與監督實施;

      2、組織重難點工程安全技術攻關活動,負責新技術推廣應用和科技成果轉化中有關安全技術應用和安全防護工作;

      3、協調各設計項目中重大安全技術措施的制訂和優化工作。協調內部設計與施工單位之間的安全技術關系。

      (三)工程管理部

      1、對重點施工生產中有關技術方案問題負安全責任。

      2、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程、標準,審批重大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負責解決施工中疑難問題,從技術措施上保證安全生產;

      3、負責各在建項目工程防汛、防坍塌、滑坡等專業重大危險源的普查登記和監督管理,掌握其分布狀況和變化情況,督促、檢查和指導控制措施的落實。

      (四)物資設備部

      1、負責重大安全設施和設備驗收,落實特種設備定期檢測、維修和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參與安全檢查,對查出隱患因素提出技術改進措施,并檢查執行情況;

      2、負責大型起重機械拆裝運行、大件吊裝及特大型工程施工供用電、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資管理等重大危險源的普查登記和監督管理,掌握其分布狀況和變化情況,督促、檢查和指導控制措施的落實;

      3、組織重要物資和安全防護用品合格供應商的評價工作,控制物資進場檢驗、試驗工作。凡購置各種機械設備、臨電設備、腳手架木、新型建筑裝飾、防水材料等涉及人身安全的料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執行國家、行業有關規定,嚴格審查其產品合格證明材料,并同時做抽樣檢驗。施工現場購置各類建筑材料,應符合國家、行業有關文明施工的環境保護要求;

      4、組織協調應急管理物資設備管理工作。

      (五)經營事業部

      1、對工程招標書進行評審時,評價工程施工過程中安全系數大小;對施工現場察看時,調查保障安全工作措施;在編寫工程投標意向性施工組織設計同時根據設計文件編寫安全保障措施;

      2、工程中標簽訂合同時,在合同中明確業主與承包商之間的安全責任,接受技術交底時查詢安全技術內容;分包工程時,在合同中應明確工程總包單位與分承包商之間安全責任;

      3、審核本級施工項目安全措施經費概、預算,確定工程項目安全費用計劃成本、核算實際成本;

      4、按照《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生監察規定》規定,在集團公司投資經營項目論證、可行性研究以及項目運行中搞好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設施計劃、編制《勞動安全衛生專篇》及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工作。

      (六)財務部

      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本企業實際情況,督促下屬各單位和項目按計劃及時提取安全生產費用,保證專款專用;

      2、保障必要的安全投入資金,負責組織對有關部門提出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或整改事故隱患所需經費進行審定與撥付,并提出合理開支經費建議。

      (七)人力資源部

      1、根據本單位安全組織機構定員配備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員,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負責審查安全管理人員資格,有權向主管領導建議調整和補充安全監督管理人員;

      2、負責安全管理專業技術人員任職資格評審工作。

      (八)社會保險事業部

      1、負責對職工進行體格普查,對特種作業人員要定期檢查,提出處理意見;

      2、監測有毒有害作業場所毒塵濃度,做好職業病預防工作;

      3、按國家規定確保職工參加工傷保險和其它有關責任險種保險。

      (九)企業策劃部

      1、制定企業安全規劃目標,并監督實施;

      2、對分承包商及外部勞務人員進行安全資質或資格審查,并監督簽訂分承包商分包合同或用工勞動合同;

      3、負責外部勞務管理中有關安全工作宏觀管理。

      (十)組織部

      1、在考核所屬單位黨委及領導班子建設和年度考核工作中,考核班子和個人安全生產績效,并提出處理建議;

      2、督促所屬單位黨委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十一)宣傳部

      1、負責集團公司安全文化建設籌劃與實施工作,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對外宣傳安全生產典型事例和成功經驗;

      2、負責對突發安全事件的對外統一報道和協調;

      3、負責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路線、方針、政策的宣傳貫徹。

      (十二)工會

      1、依法組織員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合法權益,教育員工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安全生產法規和規章制度,組織開展群眾性安全生產競賽;

      2、監督各級、施工現場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搞好飲食衛生,預防食品中毒;編制防暑降溫防寒工作計劃,預防煤氣中毒,并督促落實;

      3、參與事故調查處理,配合制訂整改措施,并監督落實;協同做好善后工作。

      4、監督本單位安全生產的投入,檢查督促單位參加職工工傷保險。

      (十三)團委

      1、協助行政領導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

      2、配合黨委、工會開展群眾性安全生產競賽活動;

      3、組織團員青年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及安全技術訓練,提高其操作技能。

      第八條 各子(分)公司、區域性工程指揮部都要成立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小組,健全和完善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制,明確各級、各部門職責,落實監管責任。其主要職責:

      (一)組織所屬單位、項目部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法律、法規、標準和集團公司的規章制度。

      (二)督促所屬單位、項目部做好重大危險源預測、預警、預案工作,組織落實重大危險源的普查辨識、建檔登記、檢測評估、監控管理工作,對存在的問題落實技術方案和資金,組織整改,做到可控在控。

      (三)組織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實施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

      (四)協助組織或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第九條 重大危險源所在單位的職責:

      (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法律、法規、標準和集團公司的規章制度;

      (二)按照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定,落實預測、預警、預案工作,做好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普查辨識、建檔登記、檢測評估、監控管理,對存在的問題限期整改;

      (三)錄入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數據要做到及時、準確、完整,無遺漏;

      (四)完善本單位重大事故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演練,落實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五)及時如實報告重大危險源造成的各類事故;

      (六)重大危險源管理必須責任到人,完善規章制度,規范日常管理,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做到可控在控。

      第三章 危險源的辨識、登記、評估和備案

      第十條 危險源的定義

      危險源是可能導致人身傷害或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或這些情況組合的危險因素和有害因素。

      危險因素強調突發性和瞬間作用因素,有害因素強調在一定時期內的慢性損害和累積作用。

      第十一條 重大危險源的定義

      根據《安全生產法》第七章附則中第九十六條規定,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貯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注:安全生產法第96條注解: 與《安全生產法》

      gb28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規范》中危險源與《安全生產法》中重大危險源的定義的區別:

      《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配套的重大危險源的識別標準為《重大危險源辨識》gb 18218-2000標準, gb 18218-2000標準《重大危險源辨識》在適用范圍中明確:本標準不適用于:a) 核設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質的工廠,但這些設施和工廠中處理非放射性物質的部門除外;b) 軍事設施;c) 采掘業;d) 危險物質的運輸。

      顯然,上述標準僅適用于易燃、易爆、有毒類的化學物質。它的局限性較大,不適用于核設施、礦業、建筑業、水利工程、航天發射等,也沒有涉及存在能量的裝置(設施、作業活動)等。

      由于以上原因,此處必須加上建筑工程危險源的定義---- 建設部建質安函[2006]145號轉發《南京市建筑工程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管理暫行辦法》指出:本辦法所稱重大危險源是指存在重大施工危險的分部分項工程。再加上前面第二條:集團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指:除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火災、爆炸、重大機械、設備損壞以及對社會產生重大影響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活動、設備、設施、場所、危險品等。

      第十二條 危險源的分類

      能量意外釋放理論根據危險源在事故發生、發展過程中的作用,把危險源劃分為以下兩大類:

      (一)第一類危險源是指可能發生意外釋放能量的載體或危險物質以及自然狀況。包括動力源和能量載體以及具有危害性的物質本身。是事故發生的前提和事故的主體,決定事故的嚴重程度。表1列出了可能導致各類傷亡事故的第一類危險源。

      (二)第二類危險源是指造成約束、限制能量措施失效或破壞的各種不安全因素。包括人、物、環境、管理四個方面,是第一類危險源導致事故的必要條件,決定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大小。

      1、人的因素

      人的因素分不安全行為(unsafe act)和人失誤(human error)。不安全行為一般指明顯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這種行為往往直接導致事故發生。人失誤是指人的行為結果偏離了預定的標準。不安全行為、人失誤可能直接破壞對第一類危險源的控制,造成能量或危險物質的意外釋放;也可能造成物的因素問題,進而導致事故。

      2、物的因素

      物的因素可以概括為物的不安全狀態(unsafe condition)和物的故障(或失效)(failure or fault)。物的不安全狀態(隱患)是指機械設備、物質等明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狀態。物的故障(或失效)是指機械設備、零部件等由于性能低下而不能實現預定功能的現象。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物的故障(或失效)可能直接使約束、限制能量或危險物質的措施失效而發生事故。

      3、環境因素

      環境因素主要指系統運行的環境,包括溫度、濕度、照明、粉塵、通風換氣、噪聲和振動等物理環境,以及企業和社會的軟環境。不良的物理環境會引起物的因素問題或人的因素問題。

      4、管理因素

      管理不善是造成安全事故的間接原因。人的不安全行為可以通過安全教育、安全生產責任制以及安全獎懲機制等措施減少甚至杜絕。物的不安全狀態可以通過提高安全生產的科技含量、建立完善的設備保養制度、推行文明施工和“一法三卡”等活動予以控制。

      第十三條 建筑施工危險源辨識

      一起傷亡事故的發生往往是兩類危險源共同作用的結果。第一類危險源是傷亡事故發生的能量主體,決定事故后果的嚴重程度。第二類危險源是第一類危險源造成事故的必要條件,決定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兩類危險源相互關聯、相互依存。第一類危險源的存在是第二類危險源出現的前提,第二類危險源的出現是第一類危險源導致事故的必要條件。因此,危險源辨識的首要任務是辨識第一類危險源,在此基礎上再辨識第二類危險源。

      (一)第一類危險源從以下方面進行辨識:

      1、產生、供給能量的裝置、設備,例如變電所、供熱鍋爐等;

      2、使人體或物體具有較高勢能的裝置、設備、場所, 例如起重、提升機械、高度差較大的場所等;

      3、能量載體,例如運動中的車輛、機械的運動部件、帶電的導體等;

      4、一旦失控可能產生巨大能量的裝置、設備、場所,例如充滿爆炸性氣體的空間等;

      5、一旦失控可能發生能量突然釋放的裝置、設備、場所,例如各種壓力容器、受壓設備,容易發生靜電蓄積的裝置、場所等;

      6、危險物質。除了干擾人體與外界能量交換的有害物質外,也包括具有化學能的危險物質。具有化學能的危險物質分為可燃燒爆炸危險物質和有毒、有害危險物質兩類。前者指能夠引起火災、爆炸的物質,按其物理化學性質分為可燃氣體、可燃液體、易燃固體、可燃粉塵、易爆化合物、自燃性物質、忌水性物質和混合危險物質八類。后者指直接加害于人體,造成人員中毒、致病、致畸、致癌等的化學物質;

      7、生產、加工、儲存危險物質的裝置、設備、場所,例如炸藥的生產、加工、儲存設施等;

      8、人體一旦與之接觸將導致人體能量意外釋放的物體,例如物體的棱角、工件的毛刺、鋒利的刃等。

      (二)第二類危險源按場所的不同初步可分為施工現場危險源與臨建設施危險源兩類,從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環境因素和管理因素四個方面進行辨識。

      1、與人的因素有關的危險源主要是人的不安全行為,集中表現在“三違”,即: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2、與物的因素有關的危險源主要存在于分部、分項工藝過程、施工機械運行過程和物料等危險源中。

      3、與環境因素有關的危險源主要生產作業環境中的溫度、濕度、噪聲、振動、照明或通風換氣等方面的問題。

      4、與管理因素有關的危險源主要表現為管理缺陷有制度不健全、責任不分明、有法不依、違章指揮、安全教育不夠、處罰不嚴、安全技術措施不全面、安全檢查不夠等。

      第十四條 劃分危險源辨識和評價單元的一般性原則可按單位工程(分部、分項)施工活動、施工生產(生活)設施設備相對空間位置、危險有害物資儲存場所來劃分識別評價單元,使識別評價單元相對獨立,具有明顯的特征界限。

      第十五條 重大危險源所在單位、項目部應建立重大危險源動態管理臺帳,各子(分)公司、區域性工程指揮部應定期或及時審核所屬單位、項目部重大危險源臺帳,并負責上報集團公司安全質量管理部。

      第十六條 重大危險源所在單位、項目部要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認真完成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

      第十七條 重大危險源所在單位、項目部每年第一季度由總工程師或指定分管領導組織開展一次重大危險源的普查工作,確定是否構成國家和集團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

      第十八條 重大危險源在生產過程、材料、工藝、設備、防護和環境等因素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應對重大危險源重新進行安全評估,并按照《安全管理程序》(sb14g/0/04-07c)規定及時上報子、分公司,集團公司。

      第十九條 對于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凡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所在單位、項目部應及時分別上報當本單位和集團公司。對已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應及時報告注銷。

      第四章 分級監控與管理

      第二十條 根據重大危險源可能導致的事故后果及危害、嚴重程度,將重大危險源分為四級:

      (一)一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事故的(死亡人數≥30人或重傷5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

      (二)二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死亡人數10~29人或重傷30~49人,或直接經濟損失500~1000萬元的);

      (三)三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死亡人數3~9人或重傷10~29人,或直接經濟損失100~500萬元的);

      (四)四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死亡人數1~2人或重傷3~9人,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

      第二十一條 重大危險源存在下列情況之一,應按提高一個等級進行評定:

      (一)重大危險源曾發生過重大以上事故的;

      (二)重大危險源可能危及住宅區、生產單元、機關團體、學校、交通要道的。

      第二十二條 集團公司對重大危險源實行分級管理

      (一)對構成中鐵建總公司要求的特別重大危險源確定為一級重大危險源,由集團公司確定后上報中鐵建總公司協同控制;

      (二)對構成國家及集團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確定為二級重大危險源,由各子(分)公司、區域性工程指揮部辨識后上報集團公司,由集團公司協同控制;

      (三)對三級重大危險源由項目部確定后上報各子(分)公司、區域性工程指揮部,由子分公司、區域性工程指揮部協同控制;

      (四)四級重大危險源由項目部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直接監管,并建立有效的動態監控系統,實行動態管理。

      第二十三條 重大危險源的等級的確定

      除了國家及集團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外,危險源分級一般按危險源在觸發因素作用下轉化為事故的可能性大小與發生事故的后果的嚴重程度劃分。

      按事故出現可能性大小可分為可能、不可能、幾乎不可能。根據危害程度可分為嚴重、較大、一般等級別。

      危險源分級實際上是對危險源的評價,具體評價方法參考《“一法三卡”工作手冊》中“職業健康安全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控制策劃一覽表”。通過評價出的危險源風險程度,從而確定危險源的等級。

      第二十四條 重大危險源的控制

      危險源的控制可從三方面進行,即技術控制、人行為控制和管理控制。

      (一)技術控制即采用技術措施對固有危險源進行控制,主要技術有消除、控制、防護、隔離、監控、保留和轉移等。

      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技術管理的內容包括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標準和安全規范及其操作規程、安全設備和工藝的選用。

      1、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須根據本工程危險清單有針對性地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并應確保這些措施在施工現場能得以實施;

      2、專項安全技術方案是安全生產技術管理的重要控制內容,除《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所列的七項分部分項工程應在施工前單獨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外,還應按照《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對達到規模的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等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3、對施工操作者和責任人進行明確的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并保存安全技術交底的記錄;

      4、收集國家、行業、地方的安全技術標準、規范和操作規程,學習并掌握工程施工危險源的辨識、管理和預防;

      5、在施工中嚴禁采用國家明令淘汰的設備和工藝。

      (二)人行為控制即控制人為失誤,減少人不正確行為對危險源的觸發作用。

      人為失誤的主要表現形式有:操作失誤,指揮錯誤,不正確的判斷或缺乏判斷,粗心大意,厭煩,懶散,疲勞,緊張,疾病或生理缺陷,錯誤使用防護用品和防護裝置等。人行為的控制首先是加強教育培訓,做到人的安全化;其次應嚴格《安全操作規程》,做到操作安全化。

      (三)管理控制除危險源分級管理外,還需采取以下管理措施,對危險源實行控制。

      1、建立健全危險源管理的規章制度;

      2、明確責任、定期檢查;

      3、加強危險源的日常管理;

      4、抓好信息反饋、及時整改隱患;

      5、搞好危險源控制管理的基礎建設工作;

      6、搞好危險源控制管理的考核評價和獎懲。

      第二十五條 重大危險源所在單位要認真做好重大危險源的日常監督管理,對每一個重大危險源都要采取專業管理與重點監督相結合的方法,責任到人,做到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

      第二十六條 集團公司每年對一級重大危險源名錄、控制措施及治理情況進行一次公示。

      第二十七條 各子、分公司每季度對重大危險源的動態變化和運行情況進行一次統計、分析、更新建檔,督促完善控制措施和跟蹤監控。并上報集團公司備案。

      第二十八條 重大危險源所在單位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管理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立完善重大危險源登記臺帳,確保重大危險源信息檔案及時更新;

      (二)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責任制,制定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實施方案,落實責任人;

      (三)建立對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制度,使其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并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四)按照“一法三卡”要求設立重大危險源現場安全警示標志,并加強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五)制定重大危險源場所、設備、設施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

      (六)制定重大危險源場所、設備、設施的安全檢查內容和要求,進行經常性檢查、維護、保養,并定期檢測,保證其完好狀態,檢查、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

      (七)根據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和重大危險源信息變更情況,制定并及時修訂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同時向當地及負責監管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應急救援預案必須每年進行演練;

      (八)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單位應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九)按照《“十一五”安全生產科技發展規劃》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科技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強先進、適用技術成果的轉化與推廣應用,努力構建安全生產科技管理體系。

      第二十九條 重大危險源所在單位應當建立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檔案,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重大危險源申報登記臺帳;

      (二)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

      (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實施方案;

      (四)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

      (五)重大危險源監督檢查和隱患整改;

      (六)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和演練方案。

      第三十條 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必須逐級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和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現場應急救援預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二)重大危險源的確定及潛在的危險性評估;

      (三)應急救援報警系統及信息傳遞;

      (四)應急救援設備、設施、物資;

      (五)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六)應急救援程序與行動方案;

      (七)事后的恢復;

      (八)培訓與演練;

      (九)應急救援預案的經費保障。

      第三十一條 存在重大危險源的施工項目,施工前,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施工方案,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應滿足以下原則:

      (一)符合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相關方的其他要求;

      (二)方案若可行,應附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核、有要求時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

      (三)符合建設部《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規定條款的,必須經專家論證、審查;

      (四)隨著施工進度的發展和重大危險源的動態變化情況,專項施工方案應隨之不斷更新或補充;

      (五)專項施工方案實施前,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交底,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六)專項施工方案實施過程中,必須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第三十二條 重大危險源的控制措施必須滿足“消除風險、降低風險、個體防護”三級控制原則。對有缺陷和存在事故隱患的重大危險源,必須立即進行整改,若不能立即整改,必須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第三十三條 重大危險源所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當保證重大危險源監控及安全運行所必需的資金投入,并對由于所必需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第三十四條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熟練掌握重大危險源控制措施及應急救援預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發現隱患及時匯報處理,嚴禁違章作業。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三十五條 各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應當定期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監測,隨時掌握危險因素的變化情況和狀態,實施動態管理。

      第三十六條 各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重大危險源存在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者整改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有關作業人員從危險區域內撤出,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完成整改,并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范、監控措施。

      第三十七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重大危險源存在事故隱患以及安全生產的違法行為,均有權向上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舉報。

      第三十八條 集團公司和各子(分)公司、區域性工程指揮部要把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管理、治理工作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內容,并納入日常的監督、檢查和考核評比。

      第六章 處 罰

      第三十九條 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集團公司將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由此造成嚴重后果或導致重大事故發生的,對單位主要領導和責任人加重處罰,并在各類評先中實行一票否決。

      (一)對重大危險源未登記建檔的;

      (二)未按規定要求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價的;

      (三)未對重大危險源進行有效監控的;

      (四)對重大危險源未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的;

      (五)對重大危險源辨識不全或隱瞞不報的;

      (六)未在重大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

      (七)未對重大危險源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的;

      (八)未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的;

      (九)對存在事故隱患的重大危險源未立即整改的;

      (十)未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監控所需資金投入的。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條 各子(分)公司、區域性工程指揮部、項目部可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一條 其他有可能產生重大人身傷亡、火災、爆炸及對社會產生重大影響的設備、設施、場所等,由各子(分)公司、區域性工程指揮部、項目部根據實際情況補充完善,并落實監督管理責任,確保安全。

      第四十二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三條 本規定由集團公司安全質量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5篇 大唐南京發電廠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重大危險源的管理,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生產局面的穩定,根據《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0)、《中國大唐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大唐集團制〔2008〕27號)和我廠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中重大危險源按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國家、集團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范圍(表1、表2)并結合本廠實際辨識確定。

      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或者臨時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值的場所和設施。危險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夠危及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的物品。

      集團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是指除國家規定重大危險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火災、爆炸、重大機械和設備損壞以及對社會產生重大影響的設備、設施、場所、危險物品等。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本廠及多種產業。

      第二章 重大危險源普查

      第四條根據表1和表2進行辨識,我廠屬于國家規定和集團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共有19個,具體見下表:

      大唐南京發電廠重大危險源目錄

      序號具體

      類別

      名稱及

      場所

      所屬

      級別

      范圍或危險物品數量
      1鍋爐#1、#2鍋爐國家級)鍋爐本體承壓元件、部件及其連接件。鍋爐范圍內主蒸汽管道、主給水管道、高溫和低溫再熱蒸汽管道等。鍋爐安全保護裝置。鍋爐主要承重構件。
      2可燃氣體氨區國家級最大儲量接近60噸
      3供氫站集團公司級最大儲量為140kg
      4乙炔集團公司級乙炔瓶倉庫
      5壓力容器#1、#2機組壓力容器集團公司級啟動鍋爐定排膨脹器、#1、#2機組#1~#3高加、除氧器、高低壓疏水擴容器、110m3疏水擴容器、50m3疏水箱等
      6可燃液體#0柴油罐及油區集團公司級2*500m3儲油罐,最大儲油量接近800噸
      7有毒危險品化學實驗室集團公司級強酸、強堿
      8電氣設備升壓站集團公司級220kv升壓站,包括升壓站內的各種電氣設備以及相應的繼電保護
      9主變集團公司級#1、#2主變
      10生產防火汽輪機油系統集團公司級#1、#2汽輪機油系統
      11電纜夾層及溝道集團公司級網控樓、輔控樓電纜夾層,全廠電纜溝道
      12危險品倉庫集團公司級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含乙醇)、危險化學品(不含劇毒品)的各類倉庫
      13起重機械#1、#2爐內檢修平臺集團公司級鍋爐內升降式、懸吊式、搭設式檢修平臺;離地面2m高臨時吊欄
      14客貨兩用電梯集團公司級#1、#2爐客貨兩用電梯
      15汽機房行車集團公司級#1、#2汽機房行車及其附件,以及行車的維護和操作
      16生活用壓力容器壓力容器

      熱交換器

      集團公司級額定蒸汽壓力大于0.1mpa的生活用壓力容器及熱交換器等換熱壓力容器
      17非生產防火招待所集團公司級招待所
      18交通安全通勤車輛集團公司級所有通勤大客車
      19水源生活水廠集團公司級飲用水源
      第三章 重大危險源管理及職責

      第五條廠部成立重大危險源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廠 長

      副組長:黨委書記、生產副廠長、經營副廠長、總工程師、紀委書記

      組員:設備部、安監部、發電部、檢修公司、廠辦、經營部、財務部、人力資源部、思政部、廠工會、燃料部、物資部、粉煤灰運輸公司、物業公司、總公司、大唐科技南京項目部第一負責人;

      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法律、法規、標準及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評估標準等規章制度,接受集團公司、分公司及地方政府對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要求;

      (二)按照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定,落實預測、預警、預案工作,做好重大危險源的普查、登記、建檔、備案、評估,對存在的問題限期整改;

      (三)及時、準確、完整地錄入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網絡數據;

      (四)及時修訂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定期開展演練,落實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工作;

      (五)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三級網絡,規范企業重大危險源日常管理工作,對重大危險源做到可控在控;

      (六)做好重大危險源定期評估和監控管理工作;

      (七)每年第一季度由總工程師組織開展一次重大危險源的自查工作,提出《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并上報集團公司;

      (八)及時如實匯報重大危險源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

      第六條領導小組下設各專業小組(技術總負責人:總工程師)

      (一)鍋爐、壓力容器組由設備部牽頭

      組長:設備部分管副主任

      組員:發電部分管副主任、設備部機爐專職、檢修公司分管經理

      職責分工:#1、#2鍋爐,#1、#2機組壓力容器,生活用壓力容器及熱交換器

      (二)電氣組由設備部牽頭

      組長:設備部分管副主任

      成員:設備部電氣專職,發電部電氣專職,檢修公司電氣專業負責人

      職責分工:#1、#2主變,升壓站

      (三)危險品組由發電部牽頭

      組長:發電部主任

      副組長:物資部主任、大唐科技南京項目部經理

      組員:檢修公司經理、安監部專職,發電部化學專職、大唐科技南京項目部經理

      職責分工:氨區由大唐科技南京項目部負責組織相關運維方進行評價、供氫站、#0柴油罐及油區、強酸強堿、生活水源由發電部負責;危險品庫由物資部負責。

      (四)防火安全組由安監部牽頭

      組長:安監部主任

      組員:設備部主任、副主任、各專職,發電部主任、副主任,檢修公司經理、副經理,廠級、部門(公司)級安全員,安監部消防專職及消防員

      職責分工:#1、#2汽輪機油系統,網控樓、輔控樓電纜夾層及全廠電纜溝道,危險品倉庫,招待所

      (五)起重機械安全組由安監部牽頭

      組長:安監部主任

      組員:設備部主任、副主任、設備部鍋爐專職,安監部助理、專職,發電部安全員、各專職,檢修公司副經理、安全員、各專職

      職責分工:#1、#2爐內檢修平臺、#1、#2爐客貨兩用電梯、#1、#2汽機房行車及其附件以及行車的維護和操作

      (六)交通安全組由廠辦牽頭

      組長:廠辦主任

      組員:廠辦車輛管理專職、小車班班長,安監部專職

      職責分工:通勤大客車

      專業小組工作職責:

      (一)由組長牽頭做好所轄重大危險源的普查、登記、建檔、備案工作,每年一季度在總工程師的組織下開展所轄重大危險源的評估工作,出具分項評估報告,做好存在問題的限期整改工作;

      (二)及時、準確、完整地錄入所轄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網絡數據;

      (三)及時修訂所轄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對照安監部制定年度應急預案演練計劃開展演練工作;

      (四)做好所轄重大危險源的日常監控管理工作,確定所轄重大危險源相應的專責人員,督促其做好重大危險源日常檢修管理、檢查、維保臺帳;

      (五)組織開展所轄重大危險源相關取證、試驗和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六)定期檢查部門(公司)對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并作好記錄;

      (七)配合設備部向集團公司、地方政府上報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與自評估情況。

      第七條重大危險源設備所屬部門(公司)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重大危險源管理監督機構分別設在設備部,常設機構歸口設備部。

      第八條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實行分級監督管理,按班組、部門(公司)、廠部三級安全監督管理原則。

      第九條各部室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的工作職責

      (一)各部室行政正職是重大危險源第一責任人,成立各部室級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小組,按規定對所轄重大危險源進行專業安全管理與監督,落實管轄設備責任人;

      (二)按照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定,落實預測、預警、預案工作,做好所轄重大危險源的建檔登記、檢測評估、監控管理,對存在的問題限期整改;

      (三)根據危險源特性至少每季度對所轄重大危險源自檢,根據季節性特點增加檢查、分析次數。對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并按安全評估要求做好記錄;

      (四)定期組織職工進行重大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并做好記錄;

      (五)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內容;

      (六)定期檢查班組對所轄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執行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第十條班組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的工作職責

      (一)班長是本班所轄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第一責任人,按規定對所轄重大危險源進行專業安全管理與監督,落實重大危險源設備責任人;

      (二)按照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定,落實預測、預警、預案工作,做好本班組所轄重大危險源的建檔登記、檢測評估、監控管理,對存在的問題限期整改;

      (三)班長定期檢查重大危險源專責人責任制落實情況;

      (四)根據危險源特性至少每月對所轄重大危險源檢查,根據季節性特點增加檢查、分析次數,對存在的問題立即匯報,按措施要求完成整改,并按安全評估要求做好記錄;

      (五)參加部門(公司)、廠部組織的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演練,掌握應急救護措施。

      第四章登記、建檔和備案

      第十一條按三級安全責任主體分別建立重大危險源臺帳。本單位重大危險源臺帳由設備部牽頭,各部門(公司)配合將重大危險源評估匯總報總工程師,經廠部領導小組審核后上報分公司、集團公司備案。

      第十二條每年第一季度完成重大危險源臺帳,臺賬包括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建檔和備案工作,臺賬格式(見附錄),數據及時錄入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網絡。

      第十三條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認真完成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和重大危險源的評估工作。《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按地方政府要求進行備案,并上報、分公司、集團公司。

      第十四條每年第一季度由總工程師組織開展一次重大危險源的自查工作,并寫出《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經領導小組審核后上報、分公司、集團公司。

      第十五條重大危險源在生產過程、材料、工藝、設備、防護和環境等因素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應對重大危險源重新審報進行安全評估,并及時上報地方政府、分公司、集團公司。

      第十六條對新設立或者新構成的重大危險源,應及時按當地人民政府的規定,到當地人民政府備案,并上報分公司、集團公司;對已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應及時報告注銷。

      第五章評 估

      第十七條每年第一季度開展一次重大危險源的自評估工作。

      第十八條國家級重大危險源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須是具有資質的機構或組織檢驗評估的,如儲氨區、鍋爐等,應由有資質的機構或組織檢驗評估,其檢驗、評估周期、范圍、要求按規定進行。

      第十九條對每個重大危險源均要提出分項評估報告、填寫重大危險源評估表和評估問題整改表(見附件2),并做好評估資料的存檔工作。

      第二十條完成全部重大危險源自評估后,由總工程師組織制定整改計劃;由設備部綜合整理出重大危險源評估綜合報告,在第一季度末上報分公司。

      第二十一條評估結束后,及時、準確、完整地錄入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網絡數據;

      第二十二條重大危險源評估報告應含有下面內容,具體格式見重大危險源評估輔導材料中范本。

      (一)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和范圍

      (二)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列出該重大危險源危險有害因素

      (三)安全評估和安全評估表

      (1)指出用何種方法開展安全評估。

      (2)描述清楚l、b2值中的10分值各有多少,2分值有多少,如此類推。

      (3)交待清楚l、e、c、b2值中最大分值的原因。

      (4)按《標準》中附表s統計具體評估情況。

      (四)安全對策措施和問題整改表

      (1)對照l、e、c、b2值最大的分值,指出存在的主要問題。

      (2)按《標準》中附表u要求列出評估問題整改計劃。

      (五)結論與建議

      (1)明確重大危險源等級。

      (2)列出降低危險等級應采取的措施。

      第二十三條重大危險源在生產過程、材料、工藝、設備、防護和環境等因素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按評估標準對重大危險源重新進行評估,并按規定及時上報。

      第二十四條對按照評估結論已不構成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及時向集團公司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門提出報告,予以注銷。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五條根據評估標準,按危險程度將重大危險源分為四個等級。集團公司對重大危險源實行三級監督管理,其中:一級重大危險源由集團公司監督管理;二級和三級重大危險源由各分公司監督管理;四級重大危險源由各企業監督管理。

      第二十六條對構成國家、集團公司規定重大危險源的設備、設施、場所等要列入本企業重點保衛部位(通勤車輛、客貨兩用電梯、爐內檢修平臺、招待所、行車、大型施工機械等除外),并落實保衛責任,采取有力措施,嚴防破壞。

      第二十七條對構成國家、集團公司規定重大危險源的設備、設施、場所等,除生活水廠、壓力容器、通勤車輛、爐內檢修平臺、大型施工機械外,其余都要列入本企業重點防火部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第二十八條凡構成國家、集團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的電力生產設備,都要任務分解明確、管理職責清晰,并列入技術監控的范疇。要嚴格按照國務院《特種設備監察條例》、《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等國家、行業標準要求進行監控和管理。

      (一)按照所在電網的要求,認真開展《并網安全風險評估》,服從電網調度命令、做好繼電保護裝置的檢定工作、落實防止污閃的技術措施、落實防止電氣誤操作措施,加強對隔離開關的檢修和維護,防止支持瓷瓶爆炸事故。具體任務分解與職責分工如下:

      責任部門具體任務分解職責分工
      發電部服從電網調度命令值長、主值(隨時)
      繼電保護的定值檢查和保護投切情況檢查主值(每輪值一次)
      電氣設備污閃情況檢查巡檢(每日一次)
      定期對電氣隔離開關、支持瓷瓶完好情況進行巡查巡檢(每月一次)
      按要求落實電氣倒閘操作票標準化工作電氣專工
      定期對遠動和通信裝置進行巡查巡檢(每日一次)
      設備部制定繼電保護裝置的檢定規程設備部電氣二次專職
      制定防污閃管理制度,主要內容是逢停必掃設備部電氣一次專職
      制定隔離開關檢修方案和檢修周期設備部電氣一次專職
      檢修公司

      設備部

      嚴格按已制定的上述規程和制度執行檢修公司分管副經理及電氣專業負責人
      加強對遠動和通信裝置的維護設備部分管副主任及專職

      (二)嚴格執行集團公司《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加強對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監督管理,做到安全保護裝置齊全有效,認真開展定期檢驗,及時消除影響設備、系統正常運行的缺陷。具體任務分解與職責分工如下:

      責任部門具體任務分解職責分工
      發電部嚴格按鍋爐、壓力容器運行規程要求操作各相關運行崗位
      定期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和登錄,聯系消缺各相關運行崗位
      相關操作人員培訓、取得操作證,并按要求年審人資部培訓專職
      加強日常業務培訓和事故預想,提高處理事故能力發電部主任

      設備部制定鍋爐、壓力容器檢修維護和檢驗計劃,即每1年進行一次外觀檢查、6年進一次超壓試驗,定期進行安全閥校驗設備部主任、分管副主任
      取得合法使用證;建立全廠鍋爐、壓力容器監控臺帳(含檢驗、檢查和定期檢驗記錄)設備部分管副主任
      檢修公司負責按設備部要求做好在用鍋爐、壓力容器檢查、維護和安全附件的檢驗工作檢修公司經理
      設備部

      檢修公司

      做好鍋爐、壓力容器管理的檢查和督促工作檢修公司分管經理、設備部鍋爐、汽機專職

      (三)按規定劃定油區,主要包括:燃油罐、油泵房、裝卸區。油區的設計應符合《石油庫設計規范》的要求,設立不低于2米高的圍墻,使用防爆電氣設備,配置泡沫消防系統。

      燃油罐、燃油母管應定期測量厚度,每兩年檢查一次燃油儲罐下部、底部罐體腐蝕情況;每年抽查不少于5個燃油母管彎頭厚度;燃油系統檢修時抽查燃油母管焊縫數量不少于50%,如發現問題應全部檢查。具體任務分解與職責分工如下:

      責任部門具體任務分解職責分工
      發電部嚴格執行油區安全管理規定油區值班工
      按規定進行燃油系統的投、切操作相關運行崗位
      檢修公司加強油區設備以及燃油系統的檢修管理,嚴格執行動火作業制度,按規定定期對油區接地電阻進行檢測,接地線進行檢查。檢修公司經理、分管副經理
      定期對油罐、燃油母管應定期測量厚度,每兩年檢查一次燃油儲罐下部、底部罐體腐蝕情況;每年抽查不少于5個燃油母管彎頭厚度,做好檢查的臺帳記錄檢修公司經理、設備部金屬監督專職
      設備部燃油系統檢修時抽查燃油母管焊縫數量不少于50%,設備部分管副主任、金屬監督專職
      負責油區檢修工具計劃的批復設備部主任
      發電部每日對油區油氣濃度進行檢測,并做好記錄發電部分管副主任
      安監部負責油區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和消防器材的檢查更換安監部消防專職
      定期對油區進行防火防爆專項檢查,每年開展一次專題消防演習安監部消防專職
      督促油區以及燃油系統各項工作的開展安監部消防專職

      (四)生產現場客貨兩用電梯、爐內檢修平臺、汽機房行車、卸船機等機械必須按照國務院《特種設備監察條例》的規定,取得《安全合格證》后方可使用,并做好定期檢驗工作。操作、檢修和維護人員必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具體任務與職責分工如下:

      責任部門具體任務分解職責分工
      安監部制定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規定,并督促執行,按規定完善特種設備的日常管理臺帳安監部分管專職
      負責聯系對到期特種設備的年檢并取得使用合格證安監部分管專職
      參與爐內檢修的驗收,督促員工按規定使用爐內檢修平臺安監部主任
      設備部各部門完成特種設備日常檢修和維護的管理;按特種設備年檢后整改要求,逐條落實整改設備部主任
      檢修公司按特種設備的分工,做好日常維護和檢修工作,及時消除設備缺陷,并做好臺帳記錄。檢修公司安全員
      按特種設備年檢后整改要求,逐條落實整改檢修公司分管副經理
      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規定,杜絕違章作業各使用部門
      人資部按規定組織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培訓、取證,杜絕無證作業人資部培訓專職

      (五)鍋爐檢修平臺在使用前,必須經過副總工程師及以上領導組織的驗收,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方可使用。在檢修平臺上的作業應使用安全帶或安全繩(職責分工見第四條)。臨時使用的檢修吊欄,使用前必須認真檢查各承力部件;吊欄上的工作人員不得超過2人,并應使用專用的保護繩;嚴格控制吊欄載重量。此工作由檢修公司負責、安監部監督。

      (六)嚴格執行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倉庫要按照危險化學品燃燒和滅火特點分開存儲。根據物體的特點設置自然通風和機械通風裝置,使用防爆電器。根據生產工作的需要,嚴格控制危險化學品的庫存量。具體任務與職責分工如下:

      責任部門具體任務分解職責分工
      安監部監督發電部、物資部門按規定使用和儲存危險化學品安監部主任、分管專職
      定期對危險品使用和儲存場所進行專項檢查安監部主任
      廠辦負責與公安部門聯系,取得危險品購買和使用許可證廠辦、物資部主任
      加強對危險品使用和儲存場所的保衛工作,上述場所配備適用的消防器材廠辦、物資部主任
      配合安監部定期組織對對危險品使用和儲存場所進行專項檢查廠辦、物資部主任
      發電部加強對所用危險品管理,建立好相應的監控臺帳發電部主任、化學專職
      物資公司按規定組織危險品的購買和儲存,建立好相應臺帳,并定期對儲存場所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存在的隱患,并上報有關部門整改物資部主任

      (七)儲氫站應安裝氣體泄漏報警裝置。現場應配置個人防護用品。具體任務分解和職責分工如下:

      責任部門具體任務分解職責分工
      安監部監督發電部編制氫泄漏預案,并組織演練;督促做好氣體定期檢測工作。安監部主任、副主任
      發電部定期對氫區進行巡回檢查和檢測,并將檢查、檢測情況進行記錄發電部主任、化學專職
      嚴格按操作規程要求操作,杜絕違規操作發電部化學專職、值班人員
      加強人員培訓,提高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能力發電部主任、化學專職
      物資公司按規定要求,購買有生產資質單位的氨,選擇有運輸資質的單位運輸,建立相關的出入庫臺帳物資部主任
      人資部負責為操作人員配備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人資部主任

      (八)氨區應安裝氣體泄漏報警裝置,報警裝置應聯動水噴淋裝置。現場應配置個人防護用品。具體任務分解和職責分工如下:

      責任部門具體任務分解職責分工
      安監部監督大唐科技南京項目部編制氯泄漏預案,并組織演練;督促做好氣體泄漏報警裝置和水噴淋裝置等定期工作。安監部主任、副主任
      大唐科技南京項目部委托運行方定期對加氨區進行巡回檢查和試驗,并將檢查、試驗情況進行記錄大唐科技南京項目部第一負責人
      嚴格按操作規程要求操作加氯裝置,杜絕違規操作大唐科技南京項目部第一負責人
      加強人員培訓,提高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能力大唐科技南京項目部第一負責人
      大唐科技南京項目部按規定要求,購買有生產資質單位的氨,選擇有運輸資質的單位運輸,建立相關的出入庫臺帳大唐科技南京項目部第一負責人
      人資部負責為操作人員配備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人資部主任

      (九)淘汰的放射性物質和劇毒品(包括生產和醫用)應移交當地公安或環境保護部門。做好在用放射性物質和劇毒品的保衛工作。相關人員要熟悉放射性物質的特性和防護知識,配備防護用品。具體任務分解和職責分工如下:

      責任部門具體任務分解職責分工
      安監部

      廠辦

      監督放射性物品使用部門按規定使用和儲存,加強相關部位的保衛工作,發生異常情況時緊急疏散周圍人員安監部主任、廠辦主任
      做好廢棄放射性物品的收集和上交工作安監部主任
      設備部

      各部門

      加強對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建立好臺帳設備部主任、金屬監督專職
      做好相關廢棄放射性物品的收集和上交工作設備部主任、環保專職
      加強人員培訓,提高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能力各部門培訓員
      人資部負責為相關操作人員配備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人資部主任

      (十)化學試驗室使用的有毒、爆炸、強腐蝕性藥品,要執行雙人驗收、保管、發貨、使用,雙鎖、雙帳的管理要求,嚴防丟失。試驗室的設計要符合國家規定。

      責任部門具體任務分解職責分工
      安監部

      廠辦

      監督有毒、爆炸、強腐蝕性藥品物品的使用部門按規定使用和儲存,加強相關部位的保衛工作安監部主任、廠辦主任
      組織設備、物資等部門對保管、發貨、使用,雙鎖、雙帳的管理以及試驗室的設計等方面進行檢查,及時督促消除隱患安監部主任、廠辦主任
      發電部加強對有毒、爆炸、強腐蝕性藥品物品的管理,執行雙人驗收、保管以及雙鎖、雙帳制度,做好使用臺帳發電部主任、化學專職
      經常性接受上級和本廠相關部門組織的檢查以及本部門的自查發電部主任、化學專職
      加強人員培訓,提高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能力發電部主任、化學專職
      人資部負責為相關操作人員配備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人資部主任

      (十一)酸、堿接卸區及罐區應設置圍堰。相關工作人員應配備防酸、堿工作服及其它防護用品,現場緊急沖洗裝置應完好,并定期校驗,現場貯存量不得達到國家規定的臨界量。具體任務分解和職責分工如下:

      責任部門具體任務分解職責分工
      安監部

      廠辦

      監督按要求完成酸、堿接卸區及罐區安全圍堰的設置,存量應符合國家規定要求,制定相關事故的應急預案。安監部主任
      加強相關部位的保衛工作安監部主任、廠辦主任
      組織設備、物資等部門對上述地區不定期進行檢查,及時督促消除隱患安監部主任
      發電部加強對成酸、堿接卸區及罐區的管理,做好使用和管理臺帳登錄工作發電部主任、化學專職
      經常性接受上級和本廠相關部門組織的檢查以及本部門的自查發電部主任、化學專職
      檢查現場緊急沖洗裝置應完好,并定期校驗發電部化學專職、運行班長
      加強人員培訓,提高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能力發電部主任、化學專職
      人資部負責為相關操作人員配備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人資部主任

      (十二)施工現場使用炸藥等時,應依據《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安監部負責對施工單位提出明確要求,定期檢查、嚴格管理,確保其現場貯存量不達到國家規定的臨界量。

      第二十九條除發電生產和施工現場的重大危險源外,本單位所屬的生活后勤、多種產業等,如存在以下重大危險源,必須進行統一的監督管理,確保安全。

      (一)車輛駕駛人員,必須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培訓,取得合格證。所有車輛必須做到定期檢驗和出車前、行車中和行車后“三檢查”,確保狀況良好。滅火器材有效,嚴格遵守道路安全的有關規定,杜絕車輛行駛“三超一疲”。

      (二)招待所、食堂等場所的防火要求,要嚴格按照本規定執行。安監部定期對有關從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技能及應急預案的培訓,并組織防火演練。

      (三)廠部辦公室要重點做好廠重點防火部位和重點部位的保衛工作,嚴防外人進入。

      第三十條各重大危險源設備應認真落實防火、防爆的有關規定,易燃、易爆物品的生產、儲存量應控制在國家規定的臨界值以內(見表1)。

      第三十一條 其它有可能產生重大人身傷亡、火災、爆炸及對社會產生重大影響的設備、設施、場所等,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補充完善,并落實監督管理責任,確保安全。

      第六章 培訓與應急救援

      第三十二條廠部每年對涉及重大危險源運行、檢修、維護及監督管理人員,進行一次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以及《運行規程》、《檢修工藝規程》、防火防爆、緊急救援等知識的培訓和考試。

      第三十三條加強員工對國家有關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法律、法規、標準及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評估標準等規章制度的學習和重大危險源緊急救援、應急預案等知識的培訓與考試。

      第三十四條根據重大危險源評估結果,按照《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規定》《大唐南京發電廠安全生產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細則》要求,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預案體系。

      第三十五條安監部每季度組織一次應急預案培訓,每年按計劃組織現場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第三十六條現場應急救援預案,按地方政府的要求上報地方政府安監局。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規定由設備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本規定在下發之日起執行。

      附表:1.構成國家規定重大危險源目錄

      附件:2.構成集團公司規定重大危險源目錄

      第6篇 汽車制造企業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定

      1 目的

      加強公司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杜絕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汽車有限公司。

      3 細則

      3.1 依據gb18218-2000《重大危險源辯識》計算知,我公司危險化學品倉、涂裝車間噴漆房、烤漆房為重大危險源,高低配電房、空壓機房為重要危險源。

      3.2 重大/重要危險源的管理

      3.2.1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實施公司、車間、班組聯保責任制,實施齊抓共管,三級責任層層落實。重要危險源的管理按照重大危險源的要求進行管理。

      3.2.2公司每二年組織或聘請有資質的專家對公司重大危險源實施檢測和評估。

      3.2.3重大危險源的責任管理部門須每天對危險源設備設施進行檢查,并作好記錄;安全科每星期進行專項檢查,及時排除異常情況;總務科每月組織人員對消防設備進行檢查,并由具備消防資質的單位每月對消防噴淋系統進行維護保養,并保存好記錄。

      3.2.4公司每月組織安全生產月度檢查,重點檢查重大危險源點。

      3.2.5公司每年組織至少一次消防演習(含重大危險源點),重點檢驗疏散效果和重大危險源消防系統運作情況。

      3.2.6凡重大危險源區域作業人員,必須經過上崗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才能進入工作崗位,區域內所有設施的更改需要經過安全科按程序審核同意方可實施,外來人員要有專人陪同方可入內。

      3.2.7維修及動火作業為一級動火,必須書面申請,經主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批準,經現場查看、驗收合格,方可開始動火,嚴禁無證動火。實行誰施工作業誰負責,安全達不到要求禁止作業。

      3.2.8對于在安全檢查中發現問題的,將責令限期完成整改,如無按要求整改加倍處罰。

      3.3 生產技術科對重大危險源點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對重大危險源點的整改項目做到優先安排整改,大型整改項目列入安措計劃。

      4.記錄

      4.1 《涂裝作業日常安全檢查表》

      4.2 《危險化學品倉安全檢查表》

      第7篇 電力有限公司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黑龍江龍唐電力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唐公司)所屬單位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切實做到對重大危險源管理的可控在控,根據大唐黑龍江發電有限公司《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結合龍唐公司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黑龍江龍唐電力投資有限公司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辦法》。

      第二條 制定本辦法的目的是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大唐黑龍江發電有限公司對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的有關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使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做到程序化、規范化,防止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確保龍唐公司所屬單位安全生產穩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指重大危險源分為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大唐集團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

      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系指:長期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品,且危險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場所和設施,以及其它存在危險能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場所和設施。按照《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0)的規定,以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監管協調字〔2004〕56號文件規定,屬于申報登記范圍內的設備、設施、場所、危險品等。

      大唐集團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系指:除國家規定的危險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火災、爆炸、重大機械、設備損壞以及對社會產生重大影響的設備、設施、場所、危險品等。國家、大唐集團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范圍見大唐集團公司發布的《發電廠構成重大危險源目錄》。

      第四條 按照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評估標準,重大危險源等級按可能發生事故的最嚴重后果及危害程度分為四級:

      一級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特大人身事故或特大設備事故的危險源,危險性大小7000≤d 值、并且 d1≤30 的危險源。

      二級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重大人身事故或重大設備事故的危險源,危險性大小5000≤d<7000、并且 30

      三級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人身事故或設備事故的危險源,危險性大小3000≤d<5000、并且50

      四級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人身傷害或設備異常的危險源,危險性大小d<3000、并且70

      第五條 本規定適用于龍唐公司系統范圍內所屬各單位。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為了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管理工作的監督,龍唐公司安全生產部作為龍唐公司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領導機構,負責監督、指導所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管理工作。

      第七條 所屬單位要成立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組織機構。

      第八條 龍唐公司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組織機構的工作職責:

      (一)組織所屬單位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大唐集團公司、大唐黑龍江發電有限公司關于重大危險源管理的各項規定和相關要求。

      (二)督促所屬單位做好重大危險源的普查登記、評估、存在問題整改及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工作,組織所屬單位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實施監控管理,對存在的重大問題落實整改方案和整改資金,對重大危險源做到可控在控。

      (三)督促所屬單位開展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培訓及演練,并組織實施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

      (四)每年結合春、秋檢活動對所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進行檢查。

      (五)督促所屬單位對國家級重大危險源要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聘請有資質的安全評估部門對其進行安全評估,并按照安全評估的結論制定整改計劃,使其達到安全使用標準。

      第九條 所屬單位重大危險源管理組織機構的工作職責:

      (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大唐黑龍江發電有限公司和龍唐公司有關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的各項規定和相關要求。

      (二)按照龍唐公司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規定,每年第一季度由生產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組織開展一次重大危險源的自查評估工作,做好本單位所屬重大危險源的建檔登記、檢測評估、監控管理,對存在的問題限期整改,提出《安全評估報告》。

      (三)按照龍唐公司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要求,上報有關數據、報表、報告,同時要做到及時、準確、完整。

      (四)制定、完善本單位重大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開展演練。

      (五)及時如實匯報重大危險源設備設施出現的故障和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

      (六)重大危險源管理必須完善規章制度,規范日常管理,責任到人,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做到可控在控。

      第三章登記和評估

      第十條 龍唐公司和所屬各單位要分別建立重大危險源臺帳,龍唐公司要及時跟蹤和監督所屬單位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情況。各所屬單位將重大危險源臺帳、評估報告、整改計劃、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計劃報龍唐公司安全生產部審核后留存備案。

      第十一條 各所屬單位要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認真完成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按規定至少每兩年進行一次重大危險源的評估工作。

      評估工作應由有資質的機構進行,《評估報告》按地方政府要求進行備案,并逐級抄報龍唐公司和大唐黑龍江發電有限公司。評估工作如地方政府沒有特殊要求,可由本單位生產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組織相關專業人員進行評估。

      第十二條 所屬單位每年第一季度由生產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組織開展一次重大危險源的自查評估工作,提出《安全評估報告》,并上報龍唐公司。《安全評估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安全評估的主要依據;

      (二)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

      (三)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嚴重程度;

      (四)重大危險源等級;

      (五)安全對策措施;

      (六)應急救援措施;

      (七)評估結論與建議。

      《安全評估報告》要做到數據準確,內容完整,對策措施具體可行,結論客觀公正。

      第十三條 重大危險源在生產過程、材料、工藝、設備、防護和環境等因素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應對重大危險源重新進行安全評估,并按照本規定及時上報地方政府和龍唐公司。

      第十四條 對新設立或者新構成的重大危險源,所屬單位應及時按當地政府的規定,到當地政府備案,并逐級上報龍唐公司和大唐黑龍江發電有限公司。對已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應及時報告注銷。

      第十五條 重大危險源評估辦法

      重大危險源風險評估工作是重大危險源管理的關鍵環節,龍唐公司按照大唐黑龍江發電有限公司對重大危險源評估要求,統一規范所屬各單位重大危險源評估工作,評估方法如下:

      (一)安全評估的主要依據

      重大危險源評價主要依據各類設備、設施、危險物質安全技術管理的相關法規、制度、規范,以及大唐集團公司、大唐黑龍江發電有限公司在反事故措施方面的要求、標準。對重大危險源的評價必須廣泛查找資料,使評價依據準確,引用標準最新,更具有權威性。參考文獻如下:

      1.易燃易爆類危險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電力典型消防規程》、《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工業防火與防爆》、《重大危險源辨識》、《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2. 電氣設備、設施類危險源

      《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特種設備監察條例》、《電力典型消防規程》、《工業防火與防爆》、《電力系統安全穩定導則》、《電力系統安全自動裝置運行評價規程》。

      3. 壓力容器類危險源

      《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火力發電廠金屬技術監督規程》。

      4. 有毒有害物質類危險源

      《職業性接觸毒性危害程度分級》。

      5. 起重、交通、運輸類危險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建筑施工機械使用安全規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二)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

      對某一重大危險源的評估,應將該重大危險源的基本情況描述清楚。包括重大危險源的概況、地理位置、人員情況、管理機制、周邊環境、建筑狀況、應急能力等。描述應包含以下內容:

      1. 重大危險源銘牌與參數表

      2. 對設備或設施的描述

      1)現場平面圖;

      2)周圍環境(廠房、道路、辦公場所、人員聚集場所);

      3)結構設計材料(有關安全的材料);

      4)結構設計數據(壓力、溫度、容積);

      5)基礎結構(穩固);

      6)緊急情況通道及標識;

      7)事故時人員疏散通道及標識。

      3. 對生產過程的描述

      1)設施的技術目的;

      2)生產過程的基本原理(主要工序、物理和化學反應、操作及存儲、循環及廢料管理);

      3)作業條件(使用過程及與安全有關的數據如:壓力、溫度、電壓、高度等);

      4)生產過程流程圖,其中包括:生產過程各環節裝備,具有特點的操作條件,含危險物質的容器和管路,壓力控制系統;

      5)所有與安全有關的公用動力類型及系統(電、氣、冷卻劑、壓縮空氣),在緊急狀態下的供應情況。

      4. 對危險物質的描述

      1)物質被引入的過程階段;

      2)物質的數量;

      3)物質的數據(物理和化學的);

      4)與安全有關的數據(爆炸極限、閃點、熱穩定性);

      5)毒理數據(毒性、毒效、氣味);

      6)閾限值(最低監測標準、致死濃度);

      7)物質存在的形式,或非正常條件發生時物質可能轉化的形式。

      5. 安全保護系統的描述

      1)安全系統的作用;

      2)負荷類型和限量;

      3)安全的重要性;

      4)特殊設計準則;

      5)控制與報警;

      6)壓力釋放系統;

      7)緊急關閉閥門;

      8)收集容器;

      9)自動噴淋系統;

      10)防水措施與效果。

      (三)危險辨識

      根據所評價的設備、設施或場所的地理、氣象條件、工程建設方案、生產過程、裝置布置、主要設備和儀表、原材料、中間體、產品的理化性質等辨識和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事故發生的原因和機制。危險辨識的標準,可以按照大唐集團公司給出的《重大危險源辨識標準表》及《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標準》中相關部分進行。

      (四)風險評價

      風險評價是重大危險源控制的關鍵措施之一,根據已辨識出的風險和所有能得到的有關資料,遵循系統的思想和方法完成風險評價工作。風險評價可按照大唐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標準》中相關部分進行。

      (五)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嚴重程度 評估報告中應對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嚴重程度進行描述,內容包括:

      1.發生故障的危險物質及其動力、能量、毀壞力的評價;

      2.事故可能波及的區域和影響;

      3.事故的后果,包括:可能造成的人身傷亡數量,可能造成的設備損失金額,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總量等;

      4、事故嚴重度用事故后果的經濟損失(萬元)表示。事故后果系指事故中人員傷亡以及房屋、設 備、物資等的財產損失,不考慮停工損失。

      (六)重大危險源等級

      大唐集團公司將重大危險源分為四級,即:按照可能發生事故的性質分為一、二、三、四級。重大危險源等級應按中國大唐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評估標準》規定方法劃分。

      (七)安全對策措施

      安全對策措施是在確定了重大危險源類型、性質、等級后,針對重大危險源的運行管理所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和辦法。其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安全管理組織

      重大危險源管理組織形式,安全責任制方式,聯系緊密度,制約機制,管理制度及安全技術規程的建立程度,各級人員執行規章制度的嚴肅性和管理效果等。

      2.安全教育培訓

      制定并實施管理、使用、操作、維護、參觀危險源的人員培訓辦法,包括:培訓計劃、實施過程、培訓結果等。

      3.安全操作規程

      制定并及時修編與設備(設施)完全相符的、書面的標準操作方法,將安全、合理的操作、維修、處理、貯存方法和程序編制明確,并要求有關人員嚴格執行。

      4.違章及事故管理辦法

      違章及事故的管理制度和執行情況,公司規章制度的執行力,“四不放過”原則是否有效落實。

      (八)應急救援措施

      應急救援措施是為了加強對重大事故的處理能力,根據實際情況預計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所預先制定的事故應急對策。也稱為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預案的內容,大唐集團公司已明確規定,各單位應按要求執行。在重大危險源評估報告中可以在相應章節中簡述,并用附件的方式將對應的應急救援預案附在報告之后。

      (九)評估結論與建議

      評估報告中要給出明確的評估結論,按照正常狀態、非正常狀態、危險狀態定義。根據所列出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的評價結果,指出設備、設施應重點防范的重大危險因素,列出重大危險源中存在的隱患及缺陷明細,提出隱患或缺陷的整改意見及計劃,做好防范措施。明確重大危險源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應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實安全防范責任人。 防范措施中要說明該危險源在監督管理中的注意事項,危險報警極限,報警方式、聯系人和必要的措施。

      第四章應急救援預案管理

      第十六條 各單位要對涉及重大危險源運行、檢修、維護及監督管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國家相關 法律、法規、國家標準以及《運行規程》、《檢修工藝規程》、《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防火防爆、緊急救援等知識的培訓和考試。

      第十七條 各單位要按照龍唐公司《安全生產危急事件管理辦法》的規定,健全和完善現場應急救援預案。現場應急救援預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應急救援機構及其職責;

      (二)危險辨識與評價;

      (三)報警系統;

      (四)應急設備與設施;

      (五)應急能力評價與資源;

      (六)事故應急程序與行動方案;

      (七)保護措施程序;

      (八)事故后的恢復程序;

      (九)培訓與演練。

      第十八條 各單位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后,要組織有關人員培訓學習。每年應根據單位實際情況,修編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有計劃地開展預案演練活動。確保干部職工熟悉預案內容,掌握自己在緊急情況下的職責和任務,進而開展有序的救援工作,避免混亂,減少損失。參加演練人員,要做到熟練掌握應急救援常識,掌握自救方法,掌握救人要領。

      第十九條 各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要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報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備案。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條 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辦法

      (一)建立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體系。以安全第一責任者為組長,成立監督管理領導小組,具體指導本單位安全生產部門組織、建立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網絡。在安全生產部設立一名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負責人(可兼職),具體負責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各重大危險源分別設立監督管理責任人,在監督管理負責人的指導下,對各自負責的重大危險源進行監督管理, 形成監督管理體系。

      (二)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責任人,必須選拔責任心強,有一定技術水平和管理經驗,熟悉該設備或設施特性的人員擔任。所屬單位要將人員名單及對應監督管理的設備、設施報龍唐公司安全生產部備案。各單位每年要對監督管理人員進行一次審核,人員變更后要及時報龍唐公司備案。

      (三)按照龍唐公司《黑龍江龍唐電力投資有限公司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表》,對各類危險源進行普查、登記,建立危險源管理臺帳。

      (四)對照重大危險源辨識標準,將普查、登記的危險源進行分類,分為一般危險源和重大危險源兩類,分別建立臺帳。將屬于危險源且尚未達到辨識標準規定范圍的危險源,定為一般危險源;將達到辨識標準規定范圍的危險源,定為重大危險源。

      對于一般危險源,要加強技術監控和日常安全管理,落實監督管理責任人,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強危險預知分析,及時消除缺陷或隱患,確保不出現險情。

      對于重大危險源,要按照規定進行檢測、評估,建立危急事件應急救援預案,落實監督管理責任人,嚴格落實管理制度和可靠的安全措施,設立專門的檢查、監控記錄,建立重大危險源管理檔案,制定重大危險源隱患整改方案,形成閉環管理。

      (五)各單位應編制所屬重大危險源安全檢查表。重大危險源監督責任人每月對所負責的重大危險源進行檢查。檢查結果應填報在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卡片中。

      (六)設立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卡片。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卡由各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責任人負責填報,每月向安全生產部監督管理負責人上報一次,安全生產部監督管理負責人在安全生產情況月報中將存在重大問題的重大危險源情況向龍唐公司安全生產部匯報。

      各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責任人至少每周對重大危險源巡視檢查一次,將所負責監督管理的重大危險源變化情況以及存在問題及時上報,以便于監督管理負責人將存在問題、隱患納入問題庫中整改落實。重大危險源存在的缺陷或隱患如不能及時消除,必須采取防范措施,并始終在監督管理卡片中顯示,提醒監督人重點監督檢查。當重大危險源工況、結構、環境、運行方式等變化較大,或經過技術改造后,監督管理負責人必須及時向本單位監督管理領導小組匯報,分析研究重大危險源存在的危險程度,制定防范措施,必要時要由本單位生產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組織專業進行危險評估,并納入危險源監督管理檔案。

      (七)各單位要在每月的安全分析活動中,對危險源的安全狀態進行分析,將存在問題納入本單位安全生產問題庫,制定問題整改計劃,及時予以消除。

      (八)各單位生產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每半年要組織一次對所屬重大危險源的檢查,進行全面的安全性評價,每年組織一次檢測、評估工作,并提出評估報告。

      (九)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必須獲得地方政府頒發的使用許可證及檢驗合格證,方可使用,并按要求定期檢驗合格。

      第二十一條 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要求

      (一)各單位要嚴格執行《中國大唐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規定》與《黑龍江龍唐電力投資有限公司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抓好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對每一個重大危險源都要采取專業管理與重點監督相結合的方法,做到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

      (二)及時報告重大危險源管理信息,規范日常管理工作,對重大危險源做到可控在控。

      (三)對危險源管理過程中出現的險情或事故,要按“四不放過”原則,認真調查、分析、處理,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落實人員責任,嚴厲處罰。

      (四)結合安全性評價、二十五項反措、重點兩措工作,加強危險源管理工作,要將重大危險源管理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上來抓,確保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穩定。

      第二十二條 各單位構成國家、集團公司規定重大危險源的設備、設施、場所等都要列入本單位重點保衛部位,并落實保衛責任,嚴防外力破壞。

      第二十三條 各單位構成國家、集團公司規定重大危險源的設備、設施、場所等都要列入本企業重點防火部位。

      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共娛樂 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建筑工程消防監督審核管理辦法》、《電力典型消防規程》等規定,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做到消防設施、器材齊全有效,消防通道暢通,安全警示標志齊全,與其它建筑物的防火距離符合規程規定。易燃、易爆場所要做到防雷、放靜電設施齊全有效。

      第二十四條 所屬單位生產設備構成國家、集團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都要列入技術監控的范疇。嚴格執行國務院《特種設備監察條例》、《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等國家、行業標準。

      第二十五條 其它有可能產生重大人身傷亡、火災、爆炸及對社會產生重大影響的設備、設施、生產場所等,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補充完善,并落實監督管理責任,確保安全。

      第二十六條 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主要內容

      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必須做到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落實監督管理責任制,定期檢查、檢驗危險場所、部位或設備,檢查記錄及檢驗報告齊全,做好日常監督管理。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 各單位要根據本辦法制定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實施細則。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龍唐公司安全生產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8篇 建筑施工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生產局面的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0)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定,結合集團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指重大危險源分為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集團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

      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按照《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0)標準,指:長期或者臨時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品,且危險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以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監管協調字〔2004〕56號文件規定,屬于申報登記范圍內的設備、設施、場所、危險品等。

      集團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指:除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火災、爆炸、重大機械、設備損壞以及對社會產生重大影響的設備、設施、場所、危險品等。

      國家、集團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范圍見附表1、2。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于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項目部及外來分包隊伍、勞務組織。

      第四條 集團公司各單位、項目部及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分工合作、積極配合,加強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消除隱患,確保重大危險源有效監控。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五條 集團公司成立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集團公司主管領導任領導小組組長,公司辦公室、總經理辦公室、經營事業部、人力資源部、工程管理部、安全質量管理部、技術開發部、設備物資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部、企業策劃部、財務部、工會、組織宣傳部、紀委、團委等相關部門的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質量管理部。

      第六條 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一)組織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法律、法規及國家標準,促進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規定要求;

      (二)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管理、監控、隱患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督促有關單位、項目部建立和完善應急組織措施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落實控制措施;

      (三)綜合協調和指導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工作,建立重大危險源管理體系,實現重大危險源的可控在控。

      第七條 集團公司相關職能部門對各專業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實施監督管理。其主要職責:

      (一)安全質量管理部

      1、具體落實行政主管領導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及本單位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制定、完善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規章制度;

      2、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和危險源知識培訓,提高職工安全生產意識和技能;

      3、負責集團公司安全生產中危險源的監督、管理、指導工作;監督所屬項目重大危險源管理情況。對施工生產過程中工程質量進行監控,預防因工程質量問題引發安全事故;

      4、協助單位其他領導組織相關部門及下屬單位研究制定和執行防止事故措施,參與重大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中針對重大危險源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審查,并督促落實;

      5、根據本單位生產經營特點,及時掌握、分析、評估集團公司系統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提出強化危險源管理措施,組織安全生產檢查。

      6、參與重要安全設施和設備驗收工作。

      (二)技術開發部

      1、跟蹤國內外安全技術標準動態,管理企業安全技術標準的制訂與監督實施;

      2、組織重難點工程安全技術攻關活動,負責新技術推廣應用和科技成果轉化中有關安全技術應用和安全防護工作;

      3、協調各設計項目中重大安全技術措施的制訂和優化工作。協調內部設計與施工單位之間的安全技術關系。

      (三)工程管理部

      1、對重點施工生產中有關技術方案問題負安全責任。

      2、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程、標準,審批重大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負責解決施工中疑難問題,從技術措施上保證安全生產;

      3、負責各在建項目工程防汛、防坍塌、滑坡等專業重大危險源的普查登記和監督管理,掌握其分布狀況和變化情況,督促、檢查和指導控制措施的落實。

      (四)物資設備部

      1、負責重大安全設施和設備驗收,落實特種設備定期檢測、維修和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參與安全檢查,對查出隱患因素提出技術改進措施,并檢查執行情況;

      2、負責大型起重機械拆裝運行、大件吊裝及特大型工程施工供用電、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資管理等重大危險源的普查登記和監督管理,掌握其分布狀況和變化情況,督促、檢查和指導控制措施的落實;

      3、組織重要物資和安全防護用品合格供應商的評價工作,控制物資進場檢驗、試驗工作。凡購置各種機械設備、臨電設備、腳手架木、新型建筑裝飾、防水材料等涉及人身安全的料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執行國家、行業有關規定,嚴格審查其產品合格證明材料,并同時做抽樣檢驗。施工現場購置各類建筑材料,應符合國家、行業有關文明施工的環境保護要求;

      4、組織協調應急管理物資設備管理工作。

      (五)經營事業部

      1、對工程招標書進行評審時,評價工程施工過程中安全系數大小;對施工現場察看時,調查保障安全工作措施;在編寫工程投標意向性施工組織設計同時根據設計文件編寫安全保障措施;

      2、工程中標簽訂合同時,在合同中明確業主與承包商之間的安全責任,接受技術交底時查詢安全技術內容;分包工程時,在合同中應明確工程總包單位與分承包商之間安全責任;

      3、審核本級施工項目安全措施經費概、預算,確定工程項目安全費用計劃成本、核算實際成本;

      4、按照《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生監察規定》規定,在集團公司投資經營項目論證、可行性研究以及項目運行中搞好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設施計劃、編制《勞動安全衛生專篇》及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工作。

      (六)財務部

      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本企業實際情況,督促下屬各單位和項目按計劃及時提取安全生產費用,保證專款專用;

      2、保障必要的安全投入資金,負責組織對有關部門提出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或整改事故隱患所需經費進行審定與撥付,并提出合理開支經費建議。

      (七)人力資源部

      1、根據本單位安全組織機構定員配備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員,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負責審查安全管理人員資格,有權向主管領導建議調整和補充安全監督管理人員;

      2、負責安全管理專業技術人員任職資格評審工作。

      (八)社會保險事業部

      1、負責對職工進行體格普查,對特種作業人員要定期檢查,提出處理意見;

      2、監測有毒有害作業場所毒塵濃度,做好職業病預防工作;

      3、按國家規定確保職工參加工傷保險和其它有關責任險種保險。

      (九)企業策劃部

      1、制定企業安全規劃目標,并監督實施;

      2、對分承包商及外部勞務人員進行安全資質或資格審查,并監督簽訂分承包商分包合同或用工勞動合同;

      3、負責外部勞務管理中有關安全工作宏觀管理。

      (十)組織部

      1、在考核所屬單位黨委及領導班子建設和年度考核工作中,考核班子和個人安全生產績效,并提出處理建議;

      2、督促所屬單位黨委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十一)宣傳部

      1、負責集團公司安全文化建設籌劃與實施工作,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對外宣傳安全生產典型事例和成功經驗;

      2、負責對突發安全事件的對外統一報道和協調;

      3、負責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路線、方針、政策的宣傳貫徹。

      (十二)工會

      1、依法組織員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合法權益,教育員工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安全生產法規和規章制度,組織開展群眾性安全生產競賽;

      2、監督各級、施工現場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搞好飲食衛生,預防食品中毒;編制防暑降溫防寒工作計劃,預防煤氣中毒,并督促落實;

      3、參與事故調查處理,配合制訂整改措施,并監督落實;協同做好善后工作。

      4、監督本單位安全生產的投入,檢查督促單位參加職工工傷保險。

      (十三)團委

      1、協助行政領導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

      2、配合黨委、工會開展群眾性安全生產競賽活動;

      3、組織團員青年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及安全技術訓練,提高其操作技能。

      第八條 各子(分)公司、區域性工程指揮部都要成立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小組,健全和完善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制,明確各級、各部門職責,落實監管責任。其主要職責:

      (一)組織所屬單位、項目部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法律、法規、標準和集團公司的規章制度。

      (二)督促所屬單位、項目部做好重大危險源預測、預警、預案工作,組織落實重大危險源的普查辨識、建檔登記、檢測評估、監控管理工作,對存在的問題落實技術方案和資金,組織整改,做到可控在控。

      (三)組織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實施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

      (四)協助組織或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第九條 重大危險源所在單位的職責:

      (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法律、法規、標準和集團公司的規章制度;

      (二)按照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定,落實預測、預警、預案工作,做好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普查辨識、建檔登記、檢測評估、監控管理,對存在的問題限期整改;

      (三)錄入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數據要做到及時、準確、完整,無遺漏;

      (四)完善本單位重大事故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演練,落實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五)及時如實報告重大危險源造成的各類事故;

      (六)重大危險源管理必須責任到人,完善規章制度,規范日常管理,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做到可控在控。

      第三章? 危險源的辨識、登記、評估和備案

      第十條? 危險源的定義

      危險源是可能導致人身傷害或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或這些情況組合的危險因素和有害因素。

      危險因素強調突發性和瞬間作用因素,有害因素強調在一定時期內的慢性損害和累積作用。

      第十一條? 重大危險源的定義

      根據《安全生產法》第七章附則中第九十六條規定,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貯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注:安全生產法第96條注解: 與《安全生產法》

      gb28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規范》中危險源與《安全生產法》中重大危險源的定義的區別:

      《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配套的重大危險源的識別標準為《重大危險源辨識》gb 18218-2000標準, gb 18218-2000標準《重大危險源辨識》在適用范圍中明確:本標準不適用于:a) 核設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質的工廠,但這些設施和工廠中處理非放射性物質的部門除外;b) 軍事設施;c) 采掘業;d) 危險物質的運輸。

      顯然,上述標準僅適用于易燃、易爆、有毒類的化學物質。它的局限性較大,不適用于核設施、礦業、建筑業、水利工程、航天發射等,也沒有涉及存在能量的裝置(設施、作業活動)等。

      由于以上原因,此處必須加上建筑工程危險源的定義---- 建設部建質安函[2006]145號轉發《南京市建筑工程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管理暫行辦法》指出:本辦法所稱重大危險源是指存在重大施工危險的分部分項工程。再加上前面第二條:集團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指:除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火災、爆炸、重大機械、設備損壞以及對社會產生重大影響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活動、設備、設施、場所、危險品等。

      第十二條? 危險源的分類

      能量意外釋放理論根據危險源在事故發生、發展過程中的作用,把危險源劃分為以下兩大類:

      (一)第一類危險源是指可能發生意外釋放能量的載體或危險物質以及自然狀況。包括動力源和能量載體以及具有危害性的物質本身。是事故發生的前提和事故的主體,決定事故的嚴重程度。表1列出了可能導致各類傷亡事故的第一類危險源。

      (二)第二類危險源是指造成約束、限制能量措施失效或破壞的各種不安全因素。包括人、物、環境、管理四個方面,是第一類危險源導致事故的必要條件,決定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大小。

      1、人的因素

      人的因素分不安全行為(unsafe act)和人失誤(human error)。不安全行為一般指明顯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這種行為往往直接導致事故發生。人失誤是指人的行為結果偏離了預定的標準。不安全行為、人失誤可能直接破壞對第一類危險源的控制,造成能量或危險物質的意外釋放;也可能造成物的因素問題,進而導致事故。

      2、物的因素

      物的因素可以概括為物的不安全狀態(unsafe condition)和物的故障(或失效)(failure or fault)。物的不安全狀態(隱患)是指機械設備、物質等明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狀態。物的故障(或失效)是指機械設備、零部件等由于性能低下而不能實現預定功能的現象。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物的故障(或失效)可能直接使約束、限制能量或危險物質的措施失效而發生事故。

      3、環境因素

      環境因素主要指系統運行的環境,包括溫度、濕度、照明、粉塵、通風換氣、噪聲和振動等物理環境,以及企業和社會的軟環境。不良的物理環境會引起物的因素問題或人的因素問題。

      4、管理因素

      管理不善是造成安全事故的間接原因。人的不安全行為可以通過安全教育、安全生產責任制以及安全獎懲機制等措施減少甚至杜絕。物的不安全狀態可以通過提高安全生產的科技含量、建立完善的設備保養制度、推行文明施工和“一法三卡”等活動予以控制。

      第十三條? 建筑施工危險源辨識

      一起傷亡事故的發生往往是兩類危險源共同作用的結果。第一類危險源是傷亡事故發生的能量主體,決定事故后果的嚴重程度。第二類危險源是第一類危險源造成事故的必要條件,決定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兩類危險源相互關聯、相互依存。第一類危險源的存在是第二類危險源出現的前提,第二類危險源的出現是第一類危險源導致事故的必要條件。因此,危險源辨識的首要任務是辨識第一類危險源,在此基礎上再辨識第二類危險源。

      (一)第一類危險源從以下方面進行辨識:

      1、產生、供給能量的裝置、設備,例如變電所、供熱鍋爐等;

      2、使人體或物體具有較高勢能的裝置、設備、場所, 例如起重、提升機械、高度差較大的場所等;

      3、能量載體,例如運動中的車輛、機械的運動部件、帶電的導體等;

      4、一旦失控可能產生巨大能量的裝置、設備、場所,例如充滿爆炸性氣體的空間等;

      5、一旦失控可能發生能量突然釋放的裝置、設備、場所,例如各種壓力容器、受壓設備,容易發生靜電蓄積的裝置、場所等;

      6、危險物質。除了干擾人體與外界能量交換的有害物質外,也包括具有化學能的危險物質。具有化學能的危險物質分為可燃燒爆炸危險物質和有毒、有害危險物質兩類。前者指能夠引起火災、爆炸的物質,按其物理化學性質分為可燃氣體、可燃液體、易燃固體、可燃粉塵、易爆化合物、自燃性物質、忌水性物質和混合危險物質八類。后者指直接加害于人體,造成人員中毒、致病、致畸、致癌等的化學物質;

      7、生產、加工、儲存危險物質的裝置、設備、場所,例如炸藥的生產、加工、儲存設施等;

      8、人體一旦與之接觸將導致人體能量意外釋放的物體,例如物體的棱角、工件的毛刺、鋒利的刃等。

      (二)第二類危險源按場所的不同初步可分為施工現場危險源與臨建設施危險源兩類,從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環境因素和管理因素四個方面進行辨識。

      1、與人的因素有關的危險源主要是人的不安全行為,集中表現在“三違”,即: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2、與物的因素有關的危險源主要存在于分部、分項工藝過程、施工機械運行過程和物料等危險源中。

      3、與環境因素有關的危險源主要生產作業環境中的溫度、濕度、噪聲、振動、照明或通風換氣等方面的問題。

      4、與管理因素有關的危險源主要表現為管理缺陷有制度不健全、責任不分明、有法不依、違章指揮、安全教育不夠、處罰不嚴、安全技術措施不全面、安全檢查不夠等。

      第十四條 劃分危險源辨識和評價單元的一般性原則可按單位工程(分部、分項)施工活動、施工生產(生活)設施設備相對空間位置、危險有害物資儲存場所來劃分識別評價單元,使識別評價單元相對獨立,具有明顯的特征界限。

      第十五條 重大危險源所在單位、項目部應建立重大危險源動態管理臺帳,各子(分)公司、區域性工程指揮部應定期或及時審核所屬單位、項目部重大危險源臺帳,并負責上報集團公司安全質量管理部。

      第十六條 重大危險源所在單位、項目部要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認真完成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

      第十七條 重大危險源所在單位、項目部每年第一季度由總工程師或指定分管領導組織開展一次重大危險源的普查工作,確定是否構成國家和集團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

      第十八條 重大危險源在生產過程、材料、工藝、設備、防護和環境等因素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應對重大危險源重新進行安全評估,并按照《安全管理程序》(sb14g/0/04-07c)規定及時上報子、分公司,集團公司。

      第十九條 對于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凡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所在單位、項目部應及時分別上報當本單位和集團公司。對已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應及時報告注銷。

      第四章? 分級監控與管理

      第二十條 根據重大危險源可能導致的事故后果及危害、嚴重程度,將重大危險源分為四級:

      (一)一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事故的(死亡人數≥30人或重傷5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

      (二)二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死亡人數10~29人或重傷30~49人,或直接經濟損失500~1000萬元的);

      (三)三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死亡人數3~9人或重傷10~29人,或直接經濟損失100~500萬元的);

      (四)四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死亡人數1~2人或重傷3~9人,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

      第二十一條 重大危險源存在下列情況之一,應按提高一個等級進行評定:

      (一)重大危險源曾發生過重大以上事故的;

      (二)重大危險源可能危及住宅區、生產單元、機關團體、學校、交通要道的。

      第二十二條 集團公司對重大危險源實行分級管理

      (一)對構成中鐵建總公司要求的特別重大危險源確定為一級重大危險源,由集團公司確定后上報中鐵建總公司協同控制;

      (二)對構成國家及集團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確定為二級重大危險源,由各子(分)公司、區域性工程指揮部辨識后上報集團公司,由集團公司協同控制;

      (三)對三級重大危險源由項目部確定后上報各子(分)公司、區域性工程指揮部,由子分公司、區域性工程指揮部協同控制;

      (四)四級重大危險源由項目部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直接監管,并建立有效的動態監控系統,實行動態管理。

      第二十三條 重大危險源的等級的確定

      除了國家及集團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外,危險源分級一般按危險源在觸發因素作用下轉化為事故的可能性大小與發生事故的后果的嚴重程度劃分。

      按事故出現可能性大小可分為可能、不可能、幾乎不可能。根據危害程度可分為嚴重、較大、一般等級別。

      危險源分級實際上是對危險源的評價,具體評價方法參考《“一法三卡”工作手冊》中“職業健康安全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控制策劃一覽表”。通過評價出的危險源風險程度,從而確定危險源的等級。

      第二十四條? 重大危險源的控制

      危險源的控制可從三方面進行,即技術控制、人行為控制和管理控制。

      (一)技術控制即采用技術措施對固有危險源進行控制,主要技術有消除、控制、防護、隔離、監控、保留和轉移等。

      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技術管理的內容包括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標準和安全規范及其操作規程、安全設備和工藝的選用。

      1、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須根據本工程危險清單有針對性地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并應確保這些措施在施工現場能得以實施;

      2、專項安全技術方案是安全生產技術管理的重要控制內容,除《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所列的七項分部分項工程應在施工前單獨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外,還應按照《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對達到規模的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等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3、對施工操作者和責任人進行明確的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并保存安全技術交底的記錄;

      4、收集國家、行業、地方的安全技術標準、規范和操作規程,學習并掌握工程施工危險源的辨識、管理和預防;

      5、在施工中嚴禁采用國家明令淘汰的設備和工藝。

      (二)人行為控制即控制人為失誤,減少人不正確行為對危險源的觸發作用。

      人為失誤的主要表現形式有:操作失誤,指揮錯誤,不正確的判斷或缺乏判斷,粗心大意,厭煩,懶散,疲勞,緊張,疾病或生理缺陷,錯誤使用防護用品和防護裝置等。人行為的控制首先是加強教育培訓,做到人的安全化;其次應嚴格《安全操作規程》,做到操作安全化。

      (三)管理控制除危險源分級管理外,還需采取以下管理措施,對危險源實行控制。

      1、建立健全危險源管理的規章制度;

      2、明確責任、定期檢查;

      3、加強危險源的日常管理;

      4、抓好信息反饋、及時整改隱患;

      5、搞好危險源控制管理的基礎建設工作;

      6、搞好危險源控制管理的考核評價和獎懲。

      第二十五條? 重大危險源所在單位要認真做好重大危險源的日常監督管理,對每一個重大危險源都要采取專業管理與重點監督相結合的方法,責任到人,做到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

      第二十六條 集團公司每年對一級重大危險源名錄、控制措施及治理情況進行一次公示。

      第二十七條 各子、分公司每季度對重大危險源的動態變化和運行情況進行一次統計、分析、更新建檔,督促完善控制措施和跟蹤監控。并上報集團公司備案。

      第二十八條 重大危險源所在單位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管理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立完善重大危險源登記臺帳,確保重大危險源信息檔案及時更新;

      (二)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責任制,制定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實施方案,落實責任人;

      (三)建立對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制度,使其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并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四)按照“一法三卡”要求設立重大危險源現場安全警示標志,并加強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五)制定重大危險源場所、設備、設施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

      (六)制定重大危險源場所、設備、設施的安全檢查內容和要求,進行經常性檢查、維護、保養,并定期檢測,保證其完好狀態,檢查、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

      (七)根據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和重大危險源信息變更情況,制定并及時修訂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同時向當地及負責監管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應急救援預案必須每年進行演練;

      (八)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單位應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九)按照《“十一五”安全生產科技發展規劃》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科技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強先進、適用技術成果的轉化與推廣應用,努力構建安全生產科技管理體系。

      第二十九條 重大危險源所在單位應當建立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檔案,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重大危險源申報登記臺帳;

      (二)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

      (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實施方案;

      (四)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

      (五)重大危險源監督檢查和隱患整改;

      (六)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和演練方案。

      第三十條 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必須逐級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和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現場應急救援預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二)重大危險源的確定及潛在的危險性評估;

      (三)應急救援報警系統及信息傳遞;

      (四)應急救援設備、設施、物資;

      (五)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六)應急救援程序與行動方案;

      (七)事后的恢復;

      (八)培訓與演練;

      (九)應急救援預案的經費保障。

      第三十一條 存在重大危險源的施工項目,施工前,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施工方案,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應滿足以下原則:

      (一)符合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相關方的其他要求;

      (二)方案若可行,應附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核、有要求時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

      (三)符合建設部《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規定條款的,必須經專家論證、審查;

      (四)隨著施工進度的發展和重大危險源的動態變化情況,專項施工方案應隨之不斷更新或補充;

      (五)專項施工方案實施前,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交底,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六)專項施工方案實施過程中,必須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第三十二條 重大危險源的控制措施必須滿足“消除風險、降低風險、個體防護”三級控制原則。對有缺陷和存在事故隱患的重大危險源,必須立即進行整改,若不能立即整改,必須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第三十三條 重大危險源所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當保證重大危險源監控及安全運行所必需的資金投入,并對由于所必需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第三十四條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熟練掌握重大危險源控制措施及應急救援預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發現隱患及時匯報處理,嚴禁違章作業。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三十五條 各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應當定期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監測,隨時掌握危險因素的變化情況和狀態,實施動態管理。

      第三十六條 各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重大危險源存在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者整改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有關作業人員從危險區域內撤出,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完成整改,并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范、監控措施。

      第三十七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重大危險源存在事故隱患以及安全生產的違法行為,均有權向上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舉報。

      第三十八條 集團公司和各子(分)公司、區域性工程指揮部要把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管理、治理工作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內容,并納入日常的監督、檢查和考核評比。

      第六章? 處??? 罰

      第三十九條 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集團公司將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由此造成嚴重后果或導致重大事故發生的,對單位主要領導和責任人加重處罰,并在各類評先中實行一票否決。

      (一)對重大危險源未登記建檔的;

      (二)未按規定要求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價的;

      (三)未對重大危險源進行有效監控的;

      (四)對重大危險源未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的;

      (五)對重大危險源辨識不全或隱瞞不報的;

      (六)未在重大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

      (七)未對重大危險源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的;

      (八)未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的;

      (九)對存在事故隱患的重大危險源未立即整改的;

      (十)未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監控所需資金投入的。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條 各子(分)公司、區域性工程指揮部、項目部可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一條 其他有可能產生重大人身傷亡、火災、爆炸及對社會產生重大影響的設備、設施、場所等,由各子(分)公司、區域性工程指揮部、項目部根據實際情況補充完善,并落實監督管理責任,確保安全。

      第四十二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三條 本規定由集團公司安全質量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9篇 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定

      重大危險源管理的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對重大危險源實施及時、有效的監控,是《安全生產法》設定的法律義務。要使這項工作制度化,必須加強日常監控工作,要做到:

      一是應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摸清底數。

      二是要定期進行檢測檢驗、評估、監控,發現安全問題及時采取措施。

      三是制定應急預案和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并告知從業人員和有關人員。

      如果生產經營單位違反上述規定,對重大危險源未登記建檔,或者未進行評估、監控,或者未制定應急預案的,將受到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

      重大危險源備案制度。由于各種生產經營單位行業不同、大小不一,其重大危險源的數量、狀況和存在位置等差別很大,政府和有關部門不可能全部掌握。為了實施重點監管,有必要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備案制度。法律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報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這種備案制度不是一般的告知制度,而是一種審查監管制度:

      一是生產經營單位必須依法備案。

      二是負責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有權進行審查、檢查。

      三是發現生產經營單位違法的,有權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第10篇 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加強重大危險源的管理,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生產局面的穩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指重大危險源分為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中國大唐集團公司(下稱集團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和龍灘水力發電廠(下稱龍灘電廠)規定的重大危險源。

      (一)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指:長期或者臨時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品,且危險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場所和設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險能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場所和設施。按照《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0)的規定,以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監管協調字〔2004〕56號文件規定,屬于申報登記范圍內的設備、設施、場所、危險品等;

      (二)集團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指:除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火災、爆炸、重大機械、設備損壞以及對社會產生重大影響的設備、設施、場所、危險品等;

      (三)龍灘電廠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指:除國家及集團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以外,在龍灘電廠組織的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中新產生的重大危險源,如升船機等;

      (四)重大危險源界定范圍見附表1、2、3。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于龍灘電廠。

      第二章 管理機構設置及職責

      第四條 龍灘電廠的工作職責:

      (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法律、法規及國家標準;

      (二)定期組織開展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工作,判定并控制不可容許危險源或重大危險源,并按照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定,落實預測、預警、預案工作,做好本廠重大危險源的建檔登記、檢測評估、監控管理,對存在的問題落實技術方案和資金,及時進行整改;

      (三)保證錄入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管理信息系統的數據及時、準確、完整;

      (四)完善重大事故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演練,落實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五)及時如實匯報重大危險源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

      (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重大危險源管理責任到人,完善規章制度,規范日常管理,對重大危險源做到可控在控;

      第五條 安全監察部的工作職責:

      (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法律、法規及國家標準,貫徹落實上級單位及龍灘電廠相關規章制度;

      (二)定期組織各部門開展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工作,判定并控制不可容許危險源或重大危險源,根據評價結果,按照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定,修訂、完善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和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實施標準;

      (三)組織對各類重大危險源進行普查登記,建立動態管理臺帳;

      (四)監督檢查各類重大危險源的管理責任制落實情況;

      (五)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事故預防措施的制訂和落實情況;

      (六)參加公司組織的重大危險源安全檢查;

      (七)參加重大危險源造成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第六條 各部門的工作職責:

      (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法律、法規及國家標準,貫徹落實上級單位及龍灘電廠相關規章制度;

      (二)配合安全監察部定期開展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工作,判定并控制不可容許危險源或重大危險源,根據評價結果,按照龍灘電廠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定,落實預測、預警、預案工作,配合安全監察部完成相關重大危險源的建檔登記、檢測評估、監控管理,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三)保證上報安全監察部的重大危險源管理信息及時、準確、完整;

      (四)完成相關重大事故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演練,落實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五)及時向安全監察部匯報重大危險源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

      (六)完善本部門的有關規章制度,規范日常管理,確保重大危險源管理責任到人,使本責任區的重大危險源做到可控、在控。

      第七條 班組(值)的工作職責:

      (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法律、法規及國家標準,貫徹落實上級單位、龍灘電廠及本部門相關規章制度;

      (二)配合部門開展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工作,判定并控制不可容許危險源或重大危險源,根據評價結果,按照龍灘電廠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定,落實預測、預警、預案工作,配合部門完成相關重大危險源的建檔登記、檢測評估、監控管理,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三)保證上報部門的重大危險源及時、準確、完整;

      (四)配合部門完成相關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積極開展演練,落實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五)及時如實向部門匯報重大危險源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

      (六)完善班組(值)的有關規章制度,規范日常管理,確保重大危險源管理責任到人,使本責任區的重大危險源可控在控。

      第三章 登記、評估和備案

      第八條 電廠、部門、班組按三級安全責任主體,分別建立重大危險源動態管理臺帳。各部門應定期及時審核所屬責任區的重大危險源臺帳,并負責上報安全監察部。

      第九條 各部門要根據地方政府的要求,認真完成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按規定至少每兩年進行一次重大危險源的評估工作。

      評估工作由安全監察部組織,聘請有資質的機構進行,《評估報告》按地方政府要求進行備案,并逐級抄報上級單位直至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部。

      第十條 每年第一季度由廠總工程師組織開展一次重大危險源的自查工作,并提出《安全評估報告》,經龍灘水電開發公司(下稱龍灘公司)審核后上報集團公司。《安全評估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安全評估的主要依據;

      (二)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

      (三)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嚴重程度;

      (四)重大危險源等級;

      (五)安全對策措施;

      (六)應急救援措施;

      (七)評估結論與建議。

      《安全評估報告》要做到數據準確,內容完整,對策措施具體可行,結論客觀公正。

      第十一條 重大危險源在生產過程、材料、工藝、設備、防護和環境等因素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應對重大危險源重新進行安全評估,并按照本規定及時上報地方政府、龍灘公司、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部。

      第十二條 對新設立或者新構成的重大危險源,應及時按地方人民政府的規定,到當地人民政府備案,并逐級上報至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部。對已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應及時報告注銷。

      第四章 人員培訓與應急救援

      第十三條 對涉及重大危險源運行、檢修、維護及監督管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以及《運行規程》、《檢修工藝規程》、防火防爆、緊急救援等知識的培訓和考試。

      第十四條 各部門要按照《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規定》,健全和完善現場應急救援預案,現場應急救援預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應急救援機構及其職責;

      (二)危險辨識與評價;

      (三)報警系統;

      (四)應急設備與設施;

      (五)應急能力評價與資源;

      (六)事故應急程序與行動方案;

      (七)保護措施程序;

      (八)事故后的恢復程序;

      (九)培訓與演練。

      第十五條 各部門、各班組(值)要經常開展現場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第十六條 各種現場應急救援預案應及時報安全監察部,由安全監察部按地方政府的要求上報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備案。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十七條 對重大危險源實行電廠、部門、班組三級管理。構成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構成集團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自覺接受集團公司直接監督;各部門要認真做好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對每一個重大危險源都要采取專業管理與重點監督相結合的方法,責任到人,做到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

      第十八條 構成國家、集團公司規定重大危險源的設備、設施、場所等都要列入龍灘電廠重點保衛部位,并落實保衛責任,嚴防外力破壞。

      第十九條 構成國家、集團公司規定重大危險源的設備、設施、場所等,除大壩、生活水廠外,其余都要列入龍灘電廠重點防火部位。

      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建筑工程消防監督審核管理辦法》、《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等規定,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做到消防設施、器材齊全有效,消防通道暢通,安全警示標志齊全,與其他建筑物的防火距離符合規程規定。易燃、易爆場所要做到防雷、防靜電設施齊全有效。

      第二十條 電力生產設備構成國家、集團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都要嚴格執行國務院《特種設備監察條例》、《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等國家、行業標準。

      (一)大壩的管理要按照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管理規定》以及《中國大唐集團公司水電站大壩安全管理辦法》,做好壩體監測、水文觀測和定期檢驗工作。船閘、升船機也應作為重點監督內容,結合機組檢修,認真檢查和維護,做到機構靈活、無卡澀,安全裝置齊全有效;

      (二) 升壓站是電網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按照電網的要求,認真開展《并網安全性評價》,服從電網調度命令、做好繼電保護裝置的檢定工作、落實防止污閃的技術措施、落實防止電氣誤操作措施,加強對隔離開關的檢修和維護,防止支持瓷瓶的折斷;

      (三)嚴格執行《中國大唐集團公司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加強對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的監督管理,做到安全保護裝置齊全有效,認真開展定期檢驗,及時消除影響設備、系統存在的缺陷;

      (四)生產現場客貨兩用電梯、可升降檢修平臺、橋式起重機械、大型施工機械等必須按照國務院《特種設備監察條例》的規定,取得《安全合格證》后方可使用,要做好定期檢驗工作。操作、檢修和維護人員必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可升降檢修平臺在使用前,必須經過副總工程師及以上領導組織的驗收,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方可使用。在檢修平臺上的作業應使用安全帶或安全繩;臨時使用的檢修吊欄,使用前必須認真檢查各承力部件;吊欄上的工作人員不得超過2人,并使用專用的保護繩;嚴格控制吊欄載重量;

      (五)嚴格執行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倉庫要按照危險化學品燃燒和滅火特點分開存儲。根據物體的特點設置自然通風和機械通風裝置,使用防爆電器,根據生產工作的需要,嚴格控制危險化學品的庫存量;

      (六)化學試驗室使用的有毒、爆炸、強腐蝕性藥品,要執行雙人驗收、保管、發貨、使用,雙鎖、雙帳的管理要求,嚴防丟失。試驗室的設計要符合國家規定;

      (七)酸、堿接卸區及罐區應設置圍堰。相關工作人員要配備防酸、堿工作服及其它防護用品,現場設置緊急沖洗裝置;

      (八)施工現場使用炸藥、雷管時,要依據《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對施工單位提出明確要求,嚴格管理和使用,現場貯存量應低于國家規定的臨界量。

      第二十一條 除生產現場和施工現場的重大危險源外,生活后勤、多種產業、以及由企業員工持股會等形式組成的企業,如存在以下重大危險源,必須進行統一的監督管理,確保安全。

      (一)接送職工上下班的通勤大客車、通勤船只或用于旅游、運輸的大客車、游船等駕駛人員,必須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培訓,取得合格證的,有一定駕駛經驗的人員擔任。車輛、船只必須定期檢驗,確保狀況良好。滅火、救生器材齊全有效。不得超員、超重,嚴格遵守道路、航運安全的有關規定;

      (二)招待所、禮堂、俱樂部、歌舞廳、商場等場所的防火要求,要嚴格按照本章第十八條的規定。有關從業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安全知識、技能及應急預案的培訓;

      (三)汽車加油站、絕緣油庫、透平油庫等要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相關行業的設計、生產運行、操作、檢修維護的規定,從業人員要做到持證上崗。落實防火、防爆的有關規定,易燃、易爆物品的生產、儲存量應低于國家規定的臨界量;

      (四)生活水廠、生活水系統要重點做好保衛工作,嚴防外人進入。按飲用水標準定期消毒,確保水質。

      第二十二條 新增加的有可能產生重大人身傷亡、火災、爆炸及對社會產生重大影響的設備、設施、場所等,根據實際情況補充完善,及時上報上級單位直至集團公司,并落實監督管理責任,確保安全。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由安全監察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第11篇 大唐發電廠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重大危險源的管理,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生產局面的穩定,根據《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0)、《中國大唐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大唐集團制〔2008〕27號)和我廠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中重大危險源按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國家、集團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范圍(表1、表2)并結合本廠實際辨識確定。

      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或者臨時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值的場所和設施。危險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夠危及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的物品。

      集團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是指除國家規定重大危險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火災、爆炸、重大機械和設備損壞以及對社會產生重大影響的設備、設施、場所、危險物品等。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本廠及多種產業。

      第二章 重大危險源普查

      第四條根據表1和表2進行辨識,我廠屬于國家規定和集團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共有19個,具體見下表:

      大唐南京發電廠重大危險源目錄

      序號

      具體

      類別

      名稱及

      場所

      所屬

      級別

      范圍或危險物品數量

      1

      鍋爐

      #1、#2鍋爐

      國家級)

      鍋爐本體承壓元件、部件及其連接件。鍋爐范圍內主蒸汽管道、主給水管道、高溫和低溫再熱蒸汽管道等。鍋爐安全保護裝置。鍋爐主要承重構件。

      2

      可燃氣體

      氨區

      國家級

      最大儲量接近60噸

      3

      供氫站

      集團公司級

      最大儲量為140kg

      4

      乙炔

      集團公司級

      乙炔瓶倉庫

      5

      壓力容器

      #1、#2機組壓力容器

      集團公司級

      啟動鍋爐定排膨脹器、#1、#2機組#1~#3高加、除氧器、高低壓疏水擴容器、110m3疏水擴容器、50m3疏水箱等

      6

      可燃液體

      #0柴油罐及油區

      集團公司級

      2*500m3儲油罐,最大儲油量接近800噸

      7

      有毒危險品

      化學實驗室

      集團公司級

      強酸、強堿

      8

      電氣設備

      升壓站

      集團公司級

      220kv升壓站,包括升壓站內的各種電氣設備以及相應的繼電保護

      9

      主變

      集團公司級

      #1、#2主變

      10

      生產防火

      汽輪機油系統

      集團公司級

      #1、#2汽輪機油系統

      11

      電纜夾層及溝道

      集團公司級

      網控樓、輔控樓電纜夾層,全廠電纜溝道

      12

      危險品倉庫

      集團公司級

      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含乙醇)、危險化學品(不含劇毒品)的各類倉庫

      13

      起重機械

      #1、#2爐內檢修平臺

      集團公司級

      鍋爐內升降式、懸吊式、搭設式檢修平臺;離地面2m高臨時吊欄

      14

      客貨兩用電梯

      集團公司級

      #1、#2爐客貨兩用電梯

      15

      汽機房行車

      集團公司級

      #1、#2汽機房行車及其附件,以及行車的維護和操作

      16

      生活用壓力容器

      壓力容器

      熱交換器

      集團公司級

      額定蒸汽壓力大于0.1mpa的生活用壓力容器及熱交換器等換熱壓力容器

      17

      非生產防火

      招待所

      集團公司級

      招待所

      18

      交通安全

      通勤車輛

      集團公司級

      所有通勤大客車

      19

      水源

      生活水廠

      集團公司級

      飲用水源

      第三章 重大危險源管理及職責

      第五條廠部成立重大危險源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廠 長

      副組長:黨委書記、生產副廠長、經營副廠長、總工程師、紀委書記

      組員:設備部、安監部、發電部、檢修公司、廠辦、經營部、財務部、人力資源部、思政部、廠工會、燃料部、物資部、粉煤灰運輸公司、物業公司、總公司、大唐科技南京項目部第一負責人;

      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法律、法規、標準及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評估標準等規章制度,接受集團公司、分公司及地方政府對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要求;

      (二)按照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定,落實預測、預警、預案工作,做好重大危險源的普查、登記、建檔、備案、評估,對存在的問題限期整改;

      (三)及時、準確、完整地錄入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網絡數據;

      (四)及時修訂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定期開展演練,落實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工作;

      (五)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三級網絡,規范企業重大危險源日常管理工作,對重大危險源做到可控在控;

      (六)做好重大危險源定期評估和監控管理工作;

      (七)每年第一季度由總工程師組織開展一次重大危險源的自查工作,提出《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并上報集團公司;

      (八)及時如實匯報重大危險源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

      第六條領導小組下設各專業小組(技術總負責人:總工程師)

      (一)鍋爐、壓力容器組由設備部牽頭

      組長:設備部分管副主任

      組員:發電部分管副主任、設備部機爐專職、檢修公司分管經理

      職責分工:#1、#2鍋爐,#1、#2機組壓力容器,生活用壓力容器及熱交換器

      (二)電氣組由設備部牽頭

      組長:設備部分管副主任

      成員:設備部電氣專職,發電部電氣專職,檢修公司電氣專業負責人

      職責分工:#1、#2主變,升壓站

      (三)危險品組由發電部牽頭

      組長:發電部主任

      副組長:物資部主任、大唐科技南京項目部經理

      組員:檢修公司經理、安監部專職,發電部化學專職、大唐科技南京項目部經理

      職責分工:氨區由大唐科技南京項目部負責組織相關運維方進行評價、供氫站、#0柴油罐及油區、強酸強堿、生活水源由發電部負責;危險品庫由物資部負責。

      (四)防火安全組由安監部牽頭

      組長:安監部主任

      組員:設備部主任、副主任、各專職,發電部主任、副主任,檢修公司經理、副經理,廠級、部門(公司)級安全員,安監部消防專職及消防員

      職責分工:#1、#2汽輪機油系統,網控樓、輔控樓電纜夾層及全廠電纜溝道,危險品倉庫,招待所

      (五)起重機械安全組由安監部牽頭

      組長:安監部主任

      組員:設備部主任、副主任、設備部鍋爐專職,安監部助理、專職,發電部安全員、各專職,檢修公司副經理、安全員、各專職

      職責分工:#1、#2爐內檢修平臺、#1、#2爐客貨兩用電梯、#1、#2汽機房行車及其附件以及行車的維護和操作

      (六)交通安全組由廠辦牽頭

      組長:廠辦主任

      組員:廠辦車輛管理專職、小車班班長,安監部專職

      職責分工:通勤大客車

      專業小組工作職責:

      (一)由組長牽頭做好所轄重大危險源的普查、登記、建檔、備案工作,每年一季度在總工程師的組織下開展所轄重大危險源的評估工作,出具分項評估報告,做好存在問題的限期整改工作;

      (二)及時、準確、完整地錄入所轄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網絡數據;

      (三)及時修訂所轄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對照安監部制定年度應急預案演練計劃開展演練工作;

      (四)做好所轄重大危險源的日常監控管理工作,確定所轄重大危險源相應的專責人員,督促其做好重大危險源日常檢修管理、檢查、維保臺帳;

      (五)組織開展所轄重大危險源相關取證、試驗和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六)定期檢查部門(公司)對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并作好記錄;

      (七)配合設備部向集團公司、地方政府上報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與自評估情況。

      第七條重大危險源設備所屬部門(公司)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重大危險源管理監督機構分別設在設備部,常設機構歸口設備部。

      第八條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實行分級監督管理,按班組、部門(公司)、廠部三級安全監督管理原則。

      第九條各部室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的工作職責

      (一)各部室行政正職是重大危險源第一責任人,成立各部室級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小組,按規定對所轄重大危險源進行專業安全管理與監督,落實管轄設備責任人;

      (二)按照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定,落實預測、預警、預案工作,做好所轄重大危險源的建檔登記、檢測評估、監控管理,對存在的問題限期整改;

      (三)根據危險源特性至少每季度對所轄重大危險源自檢,根據季節性特點增加檢查、分析次數。對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并按安全評估要求做好記錄;

      (四)定期組織職工進行重大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并做好記錄;

      (五)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內容;

      (六)定期檢查班組對所轄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執行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第十條班組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的工作職責

      (一)班長是本班所轄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第一責任人,按規定對所轄重大危險源進行專業安全管理與監督,落實重大危險源設備責任人;

      (二)按照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定,落實預測、預警、預案工作,做好本班組所轄重大危險源的建檔登記、檢測評估、監控管理,對存在的問題限期整改;

      (三)班長定期檢查重大危險源專責人責任制落實情況;

      (四)根據危險源特性至少每月對所轄重大危險源檢查,根據季節性特點增加檢查、分析次數,對存在的問題立即匯報,按措施要求完成整改,并按安全評估要求做好記錄;

      (五)參加部門(公司)、廠部組織的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演練,掌握應急救護措施。

      第四章登記、建檔和備案

      第十一條按三級安全責任主體分別建立重大危險源臺帳。本單位重大危險源臺帳由設備部牽頭,各部門(公司)配合將重大危險源評估匯總報總工程師,經廠部領導小組審核后上報分公司、集團公司備案。

      第十二條每年第一季度完成重大危險源臺帳,臺賬包括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建檔和備案工作,臺賬格式(見附錄),數據及時錄入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網絡。

      第十三條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認真完成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和重大危險源的評估工作。《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按地方政府要求進行備案,并上報、分公司、集團公司。

      第十四條每年第一季度由總工程師組織開展一次重大危險源的自查工作,并寫出《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經領導小組審核后上報、分公司、集團公司。

      第十五條重大危險源在生產過程、材料、工藝、設備、防護和環境等因素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應對重大危險源重新審報進行安全評估,并及時上報地方政府、分公司、集團公司。

      第十六條對新設立或者新構成的重大危險源,應及時按當地人民政府的規定,到當地人民政府備案,并上報分公司、集團公司;對已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應及時報告注銷。

      第五章評 估

      第十七條每年第一季度開展一次重大危險源的自評估工作。

      第十八條國家級重大危險源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須是具有資質的機構或組織檢驗評估的,如儲氨區、鍋爐等,應由有資質的機構或組織檢驗評估,其檢驗、評估周期、范圍、要求按規定進行。

      第十九條對每個重大危險源均要提出分項評估報告、填寫重大危險源評估表和評估問題整改表(見附件2),并做好評估資料的存檔工作。

      第二十條完成全部重大危險源自評估后,由總工程師組織制定整改計劃;由設備部綜合整理出重大危險源評估綜合報告,在第一季度末上報分公司。

      第二十一條評估結束后,及時、準確、完整地錄入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網絡數據;

      第二十二條重大危險源評估報告應含有下面內容,具體格式見重大危險源評估輔導材料中范本。

      (一)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和范圍

      (二)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列出該重大危險源危險有害因素

      (三)安全評估和安全評估表

      (1)指出用何種方法開展安全評估。

      (2)描述清楚l、b2值中的10分值各有多少,2分值有多少,如此類推。

      (3)交待清楚l、e、c、b2值中最大分值的原因。

      (4)按《標準》中附表s統計具體評估情況。

      (四)安全對策措施和問題整改表

      (1)對照l、e、c、b2值最大的分值,指出存在的主要問題。

      (2)按《標準》中附表u要求列出評估問題整改計劃。

      (五)結論與建議

      (1)明確重大危險源等級。

      (2)列出降低危險等級應采取的措施。

      第二十三條重大危險源在生產過程、材料、工藝、設備、防護和環境等因素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按評估標準對重大危險源重新進行評估,并按規定及時上報。

      第二十四條對按照評估結論已不構成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及時向集團公司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門提出報告,予以注銷。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五條根據評估標準,按危險程度將重大危險源分為四個等級。集團公司對重大危險源實行三級監督管理,其中:一級重大危險源由集團公司監督管理;二級和三級重大危險源由各分公司監督管理;四級重大危險源由各企業監督管理。

      第二十六條對構成國家、集團公司規定重大危險源的設備、設施、場所等要列入本企業重點保衛部位(通勤車輛、客貨兩用電梯、爐內檢修平臺、招待所、行車、大型施工機械等除外),并落實保衛責任,采取有力措施,嚴防破壞。

      第二十七條對構成國家、集團公司規定重大危險源的設備、設施、場所等,除生活水廠、壓力容器、通勤車輛、爐內檢修平臺、大型施工機械外,其余都要列入本企業重點防火部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第二十八條凡構成國家、集團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的電力生產設備,都要任務分解明確、管理職責清晰,并列入技術監控的范疇。要嚴格按照國務院《特種設備監察條例》、《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等國家、行業標準要求進行監控和管理。

      (一)按照所在電網的要求,認真開展《并網安全風險評估》,服從電網調度命令、做好繼電保護裝置的檢定工作、落實防止污閃的技術措施、落實防止電氣誤操作措施,加強對隔離開關的檢修和維護,防止支持瓷瓶爆炸事故。具體任務分解與職責分工如下:

      責任部門

      具體任務分解

      職責分工

      發電部

      服從電網調度命令

      值長、主值(隨時)

      繼電保護的定值檢查和保護投切情況檢查

      主值(每輪值一次)

      電氣設備污閃情況檢查

      巡檢(每日一次)

      定期對電氣隔離開關、支持瓷瓶完好情況進行巡查

      巡檢(每月一次)

      按要求落實電氣倒閘操作票標準化工作

      電氣專工

      定期對遠動和通信裝置進行巡查

      巡檢(每日一次)

      設備部

      制定繼電保護裝置的檢定規程

      設備部電氣二次專職

      制定防污閃管理制度,主要內容是逢停必掃

      設備部電氣一次專職

      制定隔離開關檢修方案和檢修周期

      設備部電氣一次專職

      檢修公司

      設備部

      嚴格按已制定的上述規程和制度執行

      檢修公司分管副經理及電氣專業負責人

      加強對遠動和通信裝置的維護

      設備部分管副主任及專職

      (二)嚴格執行集團公司《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加強對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監督管理,做到安全保護裝置齊全有效,認真開展定期檢驗,及時消除影響設備、系統正常運行的缺陷。具體任務分解與職責分工如下:

      責任部門

      具體任務分解

      職責分工

      發電部

      嚴格按鍋爐、壓力容器運行規程要求操作

      各相關運行崗位

      定期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和登錄,聯系消缺

      各相關運行崗位

      相關操作人員培訓、取得操作證,并按要求年審

      人資部培訓專職

      加強日常業務培訓和事故預想,提高處理事故能力

      發電部主任

      設備部

      制定鍋爐、壓力容器檢修維護和檢驗計劃,即每1年進行一次外觀檢查、6年進一次超壓試驗,定期進行安全閥校驗

      設備部主任、分管副主任

      取得合法使用證;建立全廠鍋爐、壓力容器監控臺帳(含檢驗、檢查和定期檢驗記錄)

      設備部分管副主任

      檢修公司

      負責按設備部要求做好在用鍋爐、壓力容器檢查、維護和安全附件的檢驗工作

      檢修公司經理

      設備部

      檢修公司

      做好鍋爐、壓力容器管理的檢查和督促工作

      檢修公司分管經理、設備部鍋爐、汽機專職

      (三)按規定劃定油區,主要包括:燃油罐、油泵房、裝卸區。油區的設計應符合《石油庫設計規范》的要求,設立不低于2米高的圍墻,使用防爆電氣設備,配置泡沫消防系統。

      燃油罐、燃油母管應定期測量厚度,每兩年檢查一次燃油儲罐下部、底部罐體腐蝕情況;每年抽查不少于5個燃油母管彎頭厚度;燃油系統檢修時抽查燃油母管焊縫數量不少于50%,如發現問題應全部檢查。具體任務分解與職責分工如下:

      責任部門

      具體任務分解

      職責分工

      發電部

      嚴格執行油區安全管理規定

      油區值班工

      按規定進行燃油系統的投、切操作

      相關運行崗位

      檢修公司

      加強油區設備以及燃油系統的檢修管理,嚴格執行動火作業制度,按規定定期對油區接地電阻進行檢測,接地線進行檢查。

      檢修公司經理、分管副經理

      定期對油罐、燃油母管應定期測量厚度,每兩年檢查一次燃油儲罐下部、底部罐體腐蝕情況;每年抽查不少于5個燃油母管彎頭厚度,做好檢查的臺帳記錄

      檢修公司經理、設備部金屬監督專職

      設備部

      燃油系統檢修時抽查燃油母管焊縫數量不少于50%,

      設備部分管副主任、金屬監督專職

      負責油區檢修工具計劃的批復

      設備部主任

      發電部

      每日對油區油氣濃度進行檢測,并做好記錄

      發電部分管副主任

      安監部

      負責油區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和消防器材的檢查更換

      安監部消防專職

      定期對油區進行防火防爆專項檢查,每年開展一次專題消防演習

      安監部消防專職

      督促油區以及燃油系統各項工作的開展

      安監部消防專職

      (四)生產現場客貨兩用電梯、爐內檢修平臺、汽機房行車、卸船機等機械必須按照國務院《特種設備監察條例》的規定,取得《安全合格證》后方可使用,并做好定期檢驗工作。操作、檢修和維護人員必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具體任務與職責分工如下:

      責任部門

      具體任務分解

      職責分工

      安監部

      制定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規定,并督促執行,按規定完善特種設備的日常管理臺帳

      安監部分管專職

      負責聯系對到期特種設備的年檢并取得使用合格證

      安監部分管專職

      參與爐內檢修的驗收,督促員工按規定使用爐內檢修平臺

      安監部主任

      設備部

      各部門完成特種設備日常檢修和維護的管理;按特種設備年檢后整改要求,逐條落實整改

      設備部主任

      檢修公司

      按特種設備的分工,做好日常維護和檢修工作,及時消除設備缺陷,并做好臺帳記錄。

      檢修公司安全員

      按特種設備年檢后整改要求,逐條落實整改

      檢修公司分管副經理

      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規定,杜絕違章作業

      各使用部門

      人資部

      按規定組織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培訓、取證,杜絕無證作業

      人資部培訓專職

      (五)鍋爐檢修平臺在使用前,必須經過副總工程師及以上領導組織的驗收,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方可使用。在檢修平臺上的作業應使用安全帶或安全繩(職責分工見第四條)。臨時使用的檢修吊欄,使用前必須認真檢查各承力部件;吊欄上的工作人員不得超過2人,并應使用專用的保護繩;嚴格控制吊欄載重量。此工作由檢修公司負責、安監部監督。

      (六)嚴格執行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倉庫要按照危險化學品燃燒和滅火特點分開存儲。根據物體的特點設置自然通風和機械通風裝置,使用防爆電器。根據生產工作的需要,嚴格控制危險化學品的庫存量。具體任務與職責分工如下:

      責任部門

      具體任務分解

      職責分工

      安監部

      監督發電部、物資部門按規定使用和儲存危險化學品

      安監部主任、分管專職

      定期對危險品使用和儲存場所進行專項檢查

      安監部主任

      廠辦

      負責與公安部門聯系,取得危險品購買和使用許可證

      廠辦、物資部主任

      加強對危險品使用和儲存場所的保衛工作,上述場所配備適用的消防器材

      廠辦、物資部主任

      配合安監部定期組織對對危險品使用和儲存場所進行專項檢查

      廠辦、物資部主任

      發電部

      加強對所用危險品管理,建立好相應的監控臺帳

      發電部主任、化學專職

      物資公司

      按規定組織危險品的購買和儲存,建立好相應臺帳,并定期對儲存場所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存在的隱患,并上報有關部門整改

      物資部主任

      (七)儲氫站應安裝氣體泄漏報警裝置。現場應配置個人防護用品。具體任務分解和職責分工如下:

      責任部門

      具體任務分解

      職責分工

      安監部

      監督發電部編制氫泄漏預案,并組織演練;督促做好氣體定期檢測工作。

      安監部主任、副主任

      發電部

      定期對氫區進行巡回檢查和檢測,并將檢查、檢測情況進行記錄

      發電部主任、化學專職

      嚴格按操作規程要求操作,杜絕違規操作

      發電部化學專職、值班人員

      加強人員培訓,提高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能力

      發電部主任、化學專職

      物資公司

      按規定要求,購買有生產資質單位的氨,選擇有運輸資質的單位運輸,建立相關的出入庫臺帳

      物資部主任

      人資部

      負責為操作人員配備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人資部主任

      (八)氨區應安裝氣體泄漏報警裝置,報警裝置應聯動水噴淋裝置。現場應配置個人防護用品。具體任務分解和職責分工如下:

      責任部門

      具體任務分解

      職責分工

      安監部

      監督大唐科技南京項目部編制氯泄漏預案,并組織演練;督促做好氣體泄漏報警裝置和水噴淋裝置等定期工作。

      安監部主任、副主任

      大唐科技南京項目部委托運行方

      定期對加氨區進行巡回檢查和試驗,并將檢查、試驗情況進行記錄

      大唐科技南京項目部第一負責人

      嚴格按操作規程要求操作加氯裝置,杜絕違規操作

      大唐科技南京項目部第一負責人

      加強人員培訓,提高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能力

      大唐科技南京項目部第一負責人

      大唐科技南京項目部

      按規定要求,購買有生產資質單位的氨,選擇有運輸資質的單位運輸,建立相關的出入庫臺帳

      大唐科技南京項目部第一負責人

      人資部

      負責為操作人員配備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人資部主任

      (九)淘汰的放射性物質和劇毒品(包括生產和醫用)應移交當地公安或環境保護部門。做好在用放射性物質和劇毒品的保衛工作。相關人員要熟悉放射性物質的特性和防護知識,配備防護用品。具體任務分解和職責分工如下:

      責任部門

      具體任務分解

      職責分工

      安監部

      廠辦

      監督放射性物品使用部門按規定使用和儲存,加強相關部位的保衛工作,發生異常情況時緊急疏散周圍人員

      安監部主任、廠辦主任

      做好廢棄放射性物品的收集和上交工作

      安監部主任

      設備部

      各部門

      加強對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建立好臺帳

      設備部主任、金屬監督專職

      做好相關廢棄放射性物品的收集和上交工作

      設備部主任、環保專職

      加強人員培訓,提高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能力

      各部門培訓員

      人資部

      負責為相關操作人員配備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人資部主任

      (十)化學試驗室使用的有毒、爆炸、強腐蝕性藥品,要執行雙人驗收、保管、發貨、使用,雙鎖、雙帳的管理要求,嚴防丟失。試驗室的設計要符合國家規定。

      責任部門

      具體任務分解

      職責分工

      安監部

      廠辦

      監督有毒、爆炸、強腐蝕性藥品物品的使用部門按規定使用和儲存,加強相關部位的保衛工作

      安監部主任、廠辦主任

      組織設備、物資等部門對保管、發貨、使用,雙鎖、雙帳的管理以及試驗室的設計等方面進行檢查,及時督促消除隱患

      安監部主任、廠辦主任

      發電部

      加強對有毒、爆炸、強腐蝕性藥品物品的管理,執行雙人驗收、保管以及雙鎖、雙帳制度,做好使用臺帳

      發電部主任、化學專職

      經常性接受上級和本廠相關部門組織的檢查以及本部門的自查

      發電部主任、化學專職

      加強人員培訓,提高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能力

      發電部主任、化學專職

      人資部

      負責為相關操作人員配備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人資部主任

      (十一)酸、堿接卸區及罐區應設置圍堰。相關工作人員應配備防酸、堿工作服及其它防護用品,現場緊急沖洗裝置應完好,并定期校驗,現場貯存量不得達到國家規定的臨界量。具體任務分解和職責分工如下:

      責任部門

      具體任務分解

      職責分工

      安監部

      廠辦

      監督按要求完成酸、堿接卸區及罐區安全圍堰的設置,存量應符合國家規定要求,制定相關事故的應急預案。

      安監部主任

      加強相關部位的保衛工作

      安監部主任、廠辦主任

      組織設備、物資等部門對上述地區不定期進行檢查,及時督促消除隱患

      安監部主任

      發電部

      加強對成酸、堿接卸區及罐區的管理,做好使用和管理臺帳登錄工作

      發電部主任、化學專職

      經常性接受上級和本廠相關部門組織的檢查以及本部門的自查

      發電部主任、化學專職

      檢查現場緊急沖洗裝置應完好,并定期校驗

      發電部化學專職、運行班長

      加強人員培訓,提高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能力

      發電部主任、化學專職

      人資部

      負責為相關操作人員配備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人資部主任

      (十二)施工現場使用炸藥等時,應依據《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安監部負責對施工單位提出明確要求,定期檢查、嚴格管理,確保其現場貯存量不達到國家規定的臨界量。

      第二十九條除發電生產和施工現場的重大危險源外,本單位所屬的生活后勤、多種產業等,如存在以下重大危險源,必須進行統一的監督管理,確保安全。

      (一)車輛駕駛人員,必須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培訓,取得合格證。所有車輛必須做到定期檢驗和出車前、行車中和行車后“三檢查”,確保狀況良好。滅火器材有效,嚴格遵守道路安全的有關規定,杜絕車輛行駛“三超一疲”。

      (二)招待所、食堂等場所的防火要求,要嚴格按照本規定執行。安監部定期對有關從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技能及應急預案的培訓,并組織防火演練。

      (三)廠部辦公室要重點做好廠重點防火部位和重點部位的保衛工作,嚴防外人進入。

      第三十條各重大危險源設備應認真落實防火、防爆的有關規定,易燃、易爆物品的生產、儲存量應控制在國家規定的臨界值以內(見表1)。

      第三十一條 其它有可能產生重大人身傷亡、火災、爆炸及對社會產生重大影響的設備、設施、場所等,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補充完善,并落實監督管理責任,確保安全。

      第六章 培訓與應急救援

      第三十二條廠部每年對涉及重大危險源運行、檢修、維護及監督管理人員,進行一次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以及《運行規程》、《檢修工藝規程》、防火防爆、緊急救援等知識的培訓和考試。

      第三十三條加強員工對國家有關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法律、法規、標準及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評估標準等規章制度的學習和重大危險源緊急救援、應急預案等知識的培訓與考試。

      第三十四條根據重大危險源評估結果,按照《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規定》《大唐南京發電廠安全生產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細則》要求,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預案體系。

      第三十五條安監部每季度組織一次應急預案培訓,每年按計劃組織現場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第三十六條現場應急救援預案,按地方政府的要求上報地方政府安監局。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規定由設備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本規定在下發之日起執行。

      附表:1.構成國家規定重大危險源目錄

      附件:2.構成集團公司規定重大危險源目錄

      第12篇 化工裝置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定

      1. 范圍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促進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規定。

      本標準規定了**公司重大危險源及危險源點的確定方法、現場檢查內容、考核等。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所有重大危險源及危險源點。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

      《**公司一體化管理體系程序文件》

      3. 術語和定義

      本標準采用的術語出自gb18218《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和ohsas18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標準》。

      4. 管理職責

      4.1. 安全環保部是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監督公司各部門重大危險源及危險源點的安全管理。

      4.2. 公司各部門在安全環保部監管下對本部門分管的重大危險源及危險源點進行管理。部門主管副總經理為本部門所管轄的重大危險源及危險源點(關鍵裝置或重點部位)的聯系人。

      4.3. 公司所屬各部門負責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及危險源點的安全管理。

      5. 管理內容與要求

      5.1. 重大危險源和危險源點的安全管理

      5.1.1. 重大危險源的確定。公司重大危險源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根據gb18218《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研究確定,并報政府有關部門備案。

      5.1.2. 危險源點的確定。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有直接或間接影響的關鍵裝置或重點部位。

      5.2. 經確定為公司重大危險源的單元,公司、部門、班組要建立檢查臺帳,定期檢查(公司月檢、部門周檢、班組班檢)。

      5.3. 經確定為危險源點的單元,部門要建立檢查臺帳,定期(部門周檢、班組班檢)檢查。

      5.4. 重大危險源和危險源點的安全職責及現場檢查內容

      5.4.1. 重大危險源和危險源點相關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執行情況。

      5.4.2. 易燃易爆重大危險源和危險源點的防火防爆措施落實情況、壓力容器、危險化學品管理和使用情況。

      5.4.3. 重大危險源和危險源點的安全監控報警裝置和防護設施是否齊備完善。

      5.4.4. 重大危險源和危險源點相關的設備狀態是否正常。

      5.4.5. 外界環境因素是否對重大危險源和危險源點產生影響,如動火、動土等作業。

      5.4.6. 部門和班組對重大危險源和危險源點的安全教育情況,崗位人員對重大危險源緊急處理預案和危險化學品防護救護知識掌握情況。

      5.4.7. 重大危險源和危險源點的檢修、操作的安全措施落實情況。

      5.4.8. 重大危險源和危險源點如有異常須及時采取措施并如實記錄。

      5.4.9. 聯系人對所負責的重大危險源和危險源點負有安全監督與指導責任,包括:

      5.4.9.1. 指導安全承包點實現安全生產;

      5.4.9.2. 監督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的執行和落實;

      5.4.9.3. 定期檢查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5.4.9.4. 督促隱患項目治理;

      5.4.9.5. 監督事故處理原則的落實;

      5.4.9.6. 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等。

      5.4.10. 聯系人應每月至少到聯系點進行一次安全活動,活動形式包括參加基層班組安全活動、安全檢查、督促治理事故隱患、安全工作指示等。

      5.4.11. 公司安全環保部定期聘請有資質的中介公司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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