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物業管理公司員工處罰規定3
物業管理公司員工處罰規定(三)
處罰過失類別分為輕微過失,中度過失和嚴重過失三類。
輕微過失
1、無故遲到或早退。
2、隨地吐痰,亂扔紙屑、雜物及各種不衛生行為。
3、當班時不按規定著裝、修飾、不佩戴胸卡,衣著不整潔。
4、工作時哼歌曲、吹口哨、跺腳,在辦公場所有客戶在場時雙手叉腰、交叉胸前或插入口袋、整理頭發或衣物、抓癢、挖耳、摳鼻孔、化妝、照鏡子、敲桌子、打響指等有失職業風度的動作。
5、非當班時間,無故在別墅內和工作場所逗留閑逛。
6、因責任心不強失職,造成百元以內公共財產損失。
7、不按公司規定著裝。
8、當班時吃東西,不按規定時間就餐。
9、在禁止吸煙區吸煙。
10、違反安全守則及規定,性質輕微,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11、不遵守員工餐廳、宿舍、浴室的有關規定(情節嚴重的按重大或嚴重過失處理)。
12、工作效率差,引起客戶明顯不悅的。
13、當班時不接受領導的合理安排,不與同事協作、合作共事。
14、輕度違反公司其它規定。
15、輕度違反工作規范的任一條款。
16、工作餐時,浪費糧食,初次違犯者。
17、違反工作守則中的各項條款。
18、所犯錯誤與上述條款的性質類似,按此類條款處理。
中度過失
1、無故曠工,怠工或拒絕工作。
2、當班時串崗、閑聊、干私事、打私人電話。
3、私藏公司物品、工具、材料、設備、器材等。
4、拾遺不報占為已有。
5、未經同意更換班次。
6、有意違反公司規定,不能服從直接主管安排,不能完成公司指定的臨時性工作。
7、發現公司財物受損、丟失,不管不問或謊報消息。
8、超過工作范圍與賓客過份親近,謀取私利。
9、因工作失職,造成賓客或公司財物被盜、損壞。
10、因維修、保管、供應不善等責任造成工作重大損失和影響。
11、與賓客或同事爭吵,粗言穢語,編造傳播有損公司和員工利益的謠言,挑撥關系,無事生非。
12、未經批準,私自進入別墅或公寓屋內,擅自使用屋內設施。
13、工作中違反操作規程,造成五百元以上千元以內的財產損失。
14、重度違反公司其它規定。
15、嚴重違反公司制定的安全守則的任一條款。
16、在工作時間外,從事賭博、色情活動,被公安部門罰款教育的。
17、工作期間偷打聲訊信息臺,用電話聊天的,或者參加電臺舉辦的有獎問答等娛樂節目的。
18、所犯錯誤與上述條款的性質類似,按此類條款處理。
嚴重過失
凡符合下例之一者,公司將按解除勞動合同中第十二項,第三十九條辦理,并不給予經濟補償。
1、一個自然年度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
2、提供醫院虛假證明,騙取病假或醫療期,達到3天的。
3、被公安部門刑事拘留1天。因不履行法院判決,被法院強制執行拘留3天。
4、觸犯國家法律,被法院判定有罪,并被判刑者。
5、以工作之便,利用為客戶提供服務、日常采買或為公司購置物品,私自索要或接受對方現金回扣、實物饋贈,現金數額達到300元(含)以上,實物價值折合500元(市場零售價)以上。
6、在自己崗位工作的權限之外,承諾并實際對外出租公司的車輛、物品,數額達到300元。
7、私自開具租單,為住戶提供房屋租賃,所收租金或傭金竊為己有,數額達到300元以上。
8、因自己工作出現重大失誤,造成公司負有管理責任的重大火災、刑事治安、交通事故的發生被上級和相關部門追究責任,財產直接損失在1萬元以上。
9、拒絕自己主管人員的日常工作按排,不能完成當日的工作任務,影響住戶正常生活,對公司的的聲譽造成嚴重的損害。
10、隱瞞事實真相,在與公司相關業務或自己崗位相關聯系的經濟實體內,并經工商部門批準注冊,擔任法定代表人。或成為該組織的股東,或從事與自己崗位技能相關的第二職業,并取得一定的經濟收入。
11、擅離工作崗位,或出現工作失職的其它情形,超越自己的權限范圍,違反操作規程,或遇緊急情況未采取正當措施,個人負主要責任,給公司直接造成3000元以上的重大損失。
12、詆毀公司內他人聲譽,無中生有,搬弄是非,經民事訴訟,法院裁定事實成立,負有重大責任者。
13、道德敗壞,品質低下,自己的私欲和不當利益未得到滿足,故意編造謠言,以匿名信的形式和口頭傳播散布等方式,經相關部門來查,認定查無實據,但卻對公司正常的工作造成惡劣影響,并對當事人造成事實傷害。
14、當班時有任何在公司內賭博、侮辱、毆打賓客、同事、聚眾斗毆、酗酒滋事行為之一者。
15、占用、故意毀壞公司財物300元,盜竊公司或他人財物100元以上者。
16、上班期間查詢股票價格,買賣交易股票,并已經過部門警告一次,仍繼續不改者。
17、泄漏公司重要機密。
18、涂改公司各種原始記錄、帳單、單據,從中牟利200元以上。
19、違反安全守則及規定性質嚴重的,并造成嚴重后果,給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00元的。
20、違反公司上網規定,情節嚴重的。
21、主觀故意丟失或撕毀工作單。
21、所犯錯誤與上述條款性質類似,按相近類似的條款處理。
第2篇 物業公司對講機使用管理規定3
物業公司對講機使用管理規定(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各部門、管理處對講機的管理,正確使用對講機和提高對講機的使用質量,延長使用年限,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所轄各部門、管理處。
第三條職責
公司采購部負責對講機的采購、發放、調換、維修。
第二章對講機使用管理
第四條保安人員使用對講機僅限于在值班執勤時攜帶使用。嚴禁轉借他人,嚴禁個人攜帶外出。
第五條班組長須每半小時或1小時對本班組各崗位進行聯絡,以確保通信暢通和各項安全。
第六條班組交接班時,必須做好對講機的移交、驗收工作并簽字確認。如未按交接班制度要求,出現故障無法確認責任方時,由交接雙方班組或全體隊員共同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發現使用故障必須及時上報。
第七條使用方法
(一)按下發射鍵(也叫ptt鍵)并開始講話,講話完畢松開ptt鍵。
(二)對講機發射時,距離頭部或身體至少2.5厘米。
(三)講話時不必大聲,只需在距對講機5―10厘米處以正常音量講話即可
第八條操作行為管理
(一)嚴禁私自亂拆、亂調、拋扔、敲打等行為。
(二)不可將對講機放在極度多塵、潮濕環境。
(三)不可讓對講機受長時間的陽光直射及放置在加熱裝置附近。
(四)嚴格按規定頻率正確使用對講機。
(五)如果發現對講機發生異常氣味和冒煙,應立即關閉電源,并取出電池,然后送保安部維修處理。
第三章對講機通話規范用語
第九條一般情況下:
呼叫方:**崗位或**呼叫**崗位或**人,聽到請回答(重復一次或數次)結束時用“完畢”。
被叫方:**崗位或**人聽到,請講。結束用“完畢”。
呼叫方:語氣平穩把呼叫內容講清(盡量簡明扼要),結束用“完畢”。
被叫方:**崗位**人明白,結束用完畢。
第十條緊急情況或緊急集合:
呼叫方:各崗位聽到請回答,**地方出現緊急情況,請馬上支援,(除固定崗外所有巡邏崗立即支援)。重復呼叫結束用“完畢”。
被叫方:**崗**人收到,馬上到達,完畢。(聽到后立即跑步趕往現場,以最快方法并相互用對講機聯絡,以免有其他人員未聽清,距離遠通信不便時,要用接力方式傳達到位)。
1、嚴格按規定頻率使用,嚴禁亂調亂按其他頻率、將天線拆下來或隨意拆卸。
2、嚴格按對講機程序關電、更換電池,以保障對講機的性能,壽命和使用效果。
3、電池不能經常更換,必須按規定時間(8-10小時)輪換使用,電池充電時間不能超過15小時。
4、不準用對講機談論與上班無關的事情和不文明的言語。
5、接班時,交機人要講明對講機當班使用狀況,接班者當場查驗,發現損壞或通訊失靈立即報告組長或管理處主任。
6、遵守“誰使用,誰保管;誰損壞,誰負責”的原則。
第3篇 大廈物業處倉庫管理規定
大廈的物業管理處倉庫管理規定
一、由專人負責倉庫的日常管理工作,倉庫管理員對出入庫的材料和工具進行驗放、登記,對不符合規定的物品和手續有權拒絕入庫或領取。
二、根據材料的體積、特性(含有毒物品)、型號規格等進行合理擺放,并做好相應標識,對不合格和降級使用的物品應貼上特別標識。
三、保持倉庫清潔衛生、通風良好,并做好防火、防潮、防曬、防水、防蟲、防盜等防護措施,確保物品質量和庫房安全。
四、建立倉庫管理資料,做到手續、記錄齊全。
五、每季度,大廈管理處主任與事務助理對倉庫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
六、發放材料堅持'先入先出'的原則,合理利用降級物品的使用價值。
七、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保證各崗位領料及時,工具借換有序。
八、倉庫管理員對《入庫單》、《領料單》、《工具卡》、《物品驗證記錄》等表格需作詳細的記錄。
九、日常物品的領用定于每周一下午16:00以后進行,每次領取量不得超過月使用計劃的四分之一。(維修專用配件、材料可憑派工單直接領取)
第4篇 顧問物業管理處辦公設備管理規定
顧問項目管理處辦公設備管理規定
1、目的:
充分利用現有資源,降低成本。
2、適用范圍:
****管理處各部門
3、職責:
綜合管理部負責辦公設備的管理
4、方法和過程控制:
4.1辦公設備為公司財產,任何人不得損毀及因私使用。各部門須定期對所屬辦公設備進行清潔、檢查和保養。當設備發生故障時,應及時請專業人員維修處理,并做好質量記錄,不得擅自拆裝。、
4.2辦公設備包括:電腦和電腦外設、傳真機、電話機、復印機、打印機、對講機、電視機、照相機等。
4.2.1電腦:電腦操作者必須掌握基本操作程序。各部門電腦須設置開機密碼及屏幕保護密碼,報部門主管及經理備案。
4.2.2傳真機:綜合管理部須指定專人負責傳真機的日常使用及保養,及時發送按規定簽署的各類傳真函件。
4.2.3電話:凡因工作需要打長途電話者須先登記;打市內電話需言簡意賅,長話短說,上班時間不得撥打私人電話;電話需定期更換消毒膜;非工作需要,禁止撥打聲訊電話。
4.2.4復印機:綜合管理部須指定專人負責復印機的日常使用及保養,如需大批量復印文件時則應印刷(一個月使用量在1000張以上者);不得用復印機復印絕密文件和個人材料。
4.2.5打印機:各部門須指定專人負責打印機的日常使用及保養,打印機的色帶、墨盒或硒鼓應節約使用,達到使用壽命時應及時更換。
4.2.6對講機:各部門須指定專人負責對講機的日常使用、維護工作。
第5篇 物業公司人事管理績效考核規定
物業公司人事管理之績效考核
5.1.績效考核的目的與作用
5.1.1 對下屬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業績作出評價和排序,讓領導掌握員工的能力和貢獻,讓員工了解領導對其工作的評價;為領導與員工的溝通提供通道,營造良好的氛圍;
5.1.2 對下屬監督、指導、教育、激勵和約束;
5.1.3 作為加薪、獎懲、晉升、調動等人事決策的參考;
5.1.4 提供信息,作為工作計劃、人力資源規劃的依據;
5.1.5 獲得職業培訓的需求,為制定職業培訓計劃提供依據;
5.1.6 人事考核對企業理念、員工的觀念和行為起到重要的牽引作用。
5.2.考核內容
5.2.1 主要包括德、勤、能、績四個方面。
1)德:忠誠廉潔、協作精神、原則性、組織紀律、職業道德、團結精神。
2)勤:事業心、責任心、奉獻精神、服務精神、出勤。
3)能:業務知識、分析能力、學習能力、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開拓創新能力、決策能力、公關能力、管理能力。
4)績:工作數量、工作質量、工作效率、工作效益。
5.3.績效考核分類
5.3.1 試用期考核:
員工試用期間由部門負責人負責考核,合格者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報經相關領導批準給予轉正,簽訂勞動合同。試用轉正考核應在試用期內最后3個工作日內完成。
5.3.2 平時考核:
1)各級主管對于所屬員工應就其工作成績、工作態度及工作能力等隨時作嚴格公正的考核;凡有特殊功過者,應隨時報請獎懲。
2)采用目標管理考核辦法,即根據每月工作任務總量、完成程度、計劃目標達成率的高低,作為考核員工績效的依據。
3)人事行政部應將員工的假、勤、獎、懲隨時記錄,作為年終考評的參考。
5.3.3 年終考核:
其辦法遵循《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5.4.激勵
為了給目標經營責任完成優異、工作表現優秀及有特別突出貢獻的員工肯定及嘉獎,公司實行多種激勵機制,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嘉獎、記功、記大功、若干獎金獎勵、加薪、職位晉升、外派培訓、旅游等等獎勵辦法。
第6篇 某接管項目物業維修基金管理規定
接管項目物業維修基金管理規定
1.0目的
規范物業維修基金的管理工作,確保物業維修基金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維修基金的管理工作。
3.0職責
3.1出納員負責物業維修基金的收取工作。
3.2行政/財務組相關人員負責物業維修基金的催繳工作。
3.3財務部會計負責維修基金的使用核算及管理、核算工作。
3.4財務部經理負責維修基金管理工作的監督。
3.5公司總經理及業主管理委員會主任負責物業維修基金使用的審批。
4.0程序要點
4.1物業維修基金的分類:
4.1.1公用設施維修基金,用于購買管理用房、墊支購買部分商業用房和住宅共用設施的重大維修工程。
4.1.2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用于房屋本體共用部分的維修養護。
4.2物業維修基金的使用范圍
4.2.1公用設施維修基金的使用范圍:
a)小區內的道路;
b)小區內的路燈;
c)小區內園林綠化地;
d)小區內的地下排水;
e)小區內的文化體育場所;
f)小區內的停車場;
g)其他公用設施。
4.2.2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使用范圍:
a)房屋的承重墻的結構部位;
b)抗震結構部位;
c)外墻面;
d)樓梯間;
e)公共通道;
f)門廳;
g)公共屋面;
h)電梯;
i)機電設備;
j)本體消防設施;
k)公共天線;
l)本體上下水共用管道;
m)共用離盜監控設施;
n)其他房屋本體共用部分。
4.3物業維修基金的收取標準
4.3.1配備電梯的住宅:
a)發展商按每年平方米建筑面積成本價的4%交納;
b)購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成本價的3%交納。
4.3.2不配備電梯的住宅
a)發展商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成本價的3%交納;
b)購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成本價的2%交納。
4.4物業維修基金的收取程序
新建內銷商品住宅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購房人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的時限交納首期維修基金:
4.4.1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辦理新建商品住宅所有機初始登記前按本規定3.1. a)和4.3.2. a)的規定,將該新建商品住宅的維修基金存入專戶銀行。
4.4.2購房人應當在辦理房地產權變更登記前,按本規定4.3.1. b)和4.3.2. b)的規定,將所購商品住宅的維修基金存入專戶銀行。
4.4.3業主委員會成立時尚未出售的商品住宅,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日起15日內,按本規定4.3.2.a)的規定交納維修基金,存入專戶銀行。
4.5物業維修基金的使用程序:
4.5.1管理公司根據實際情況需要使用物業維修基金時,應向小區業主管理委員會提供以下材料:
a)公司總經理簽字并加蓋管理公司或項目處章的使用申請;
b)相關項目的有關圖紙、預算資料;
c)施工承接單位或人員資質資料。
4.5.2小區業主管理委員會在接到物業維修基金的使用申請后14日內召集業主大會審議:
a)同意使用的,向區住宅管理部門報送由業主管理委員會主任和公司總經理或項目處經理共同簽字的《物業維修基金命名用申請表》,區住宅管理部門應在接到申請表后的14日內完成審批,并將款項劃撥到公司帳戶。
b)不同意使用的,業主管理委員會應將不同意見書通知管理公司。
4.5.3業主大會不同意使用維修基金,而管理公司認為有充足理由的,應向區住宅上級主管部門申請復議,經復議同意管理公司申請,業主管理委員會必須執行;
4.5.4業主管理委員會可以對使用維修基金工程項目的施工質量及材料消耗等進行監督,并按工程要求進行驗收;
4.5.5維修基金帳目,應由下列單位每3個月張榜公布一次:
a)業主管理委員會;
b)管理公司或項目處。
4.6維修基金的管理程序:
4.6.1維修基金由小區住宅管理部門設立專門賬戶管理,小區管理部門不得干涉業主管理委員會對基金的正常使用,但應嚴格按使用審批程序審查無誤后支出。
4.6.2小區財務根據維修基金的收支單據編制記賬憑證、登記帳簿,按相關規定進行獨立的帳務處理;
4.6.3小區業主或其他相關人員及單位,如對維修基金的收支帳目有疑問,可向下列單位提出質詢:
a)業主管理委員會;
b)管理公司或項目處。
4.6.4管理公司或項目處接到質詢后:
a)原則上應在7日內予以答復;
b)特殊情況另行處理。
4.7維修基金資料的保管:
4.7.1財務部會計應在每月31日將本月維修基金的發生憑據匯總、記帳并按相關規定進行帳務處理。
4.7.2財務部經理對維修基金的財務資料審核無誤后,加密在財務部長期保存。
4.8維修基金的管理核算情況,作為財務部相關人員的績效考評的依據之一。
5.0記錄
5.1《物業維修基金使用申請表》mps-a2-06
5.2《物業維修基金使用情況公布表》mps-a2-07
第7篇 物業公司房屋租憑安全管理規定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一、范圍
本協議規定了本單位房屋租賃的安全管理要求。本標準適用于本單位以及單位物業管理范圍內的場所。
二、總則
為落實我院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根據房屋租憑安全管理辦法的原則及有關規定,制訂本標準。
三、雙方應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在與租賃房屋有關的施工生產、承包、承租經營和勞務承包過程中,雙方應共同遵守下列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廣州市消防條例》
——《廣州市安全生產條例》
——《企業事業單位安全管理制度》
——《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若干規定》
——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四、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1、合同要求;
2、甲方與乙方簽訂房屋租賃協議時,必須簽訂安全、防火、治安協議。協議中應明確勞動安全衛生、消防等內容及應承擔的責任;
1、及時傳達相關管理單位有關安全生產方面新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2、甲方負責監督乙方建立安全制度及對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
3、甲方負責將管理區域內的重點防范部位、安全設施(消防管線、安全出口等)告知乙方;
4、甲方有權對乙方在管理區域內的安全生產,消防保衛等情況進行檢查,并要求乙方對所發現的不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5、乙方的經營活動不能影響甲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工作人員未經許可,嚴禁到與其無關的甲方工作現場;
6、甲方負責對出租區域的安全設施(消防管線)進行檢查;
五、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安全施工、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以及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其它要求;
2、乙方要根據國家消防法規定,配備相應數量的消防器材;
3、乙方動用明火必須經出租方主管部門審核,動火必須符合《上海市消防條例》的規定,指定專人負責現場監督,配備消防器材;
4、乙方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非法生產、加工、儲存、經營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和其他違法活動,不得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第8篇 物業管理公司辦公用品管理規定6
物業管理公司辦公用品管理規定(六)
1、辦公用品的采購、驗收、保管、發放統一由綜合管理部管理,其中采購與保管工作由兩人分別負責。
2、需要領用辦公用品的部門在每月25日前將計劃用《辦公用品申領單》報至綜合管理部,由綜合管理部審核,執行總經理審批后統一進行采購。
3、綜合管理部購買辦公用品后,必須登記造冊,財務部定期進行賬實核對。
4、領用辦公用品時,綜合管理部做好領用登記手續。
5、員工領用辦公用品后,要妥善使用保管,如非正常原因造成損壞的,要按原價予以賠償。
6、耐用辦公用品(如:訂書機、筆筒、尺子、剪刀、文件架、計算器、水筆、名片本等)每人按需要領取,最多只能領用一套,丟失、損壞自己負責,員工辭職須交還給公司或繳交等值錢款。
7、易耗辦公用品要節約使用,紙張要雙面用完后方可廢棄。用畢到綜合管理部登記領取(如:大頭針、回形針、膠水、透明膠、雙面膠、信簽、筆芯等)。
8、所有員工領用辦公用品應每月統計一次,并由綜合管理部公布領用明細。
9、大宗(特殊)辦公用品的購買,須做好計劃并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10、員工福利用品采購,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制定計劃,經公司執行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11、公司員工如因各種原因離開公司的,要到綜合管理部辦理好辦公用品歸還手續后,方可辦理人事手續。
第9篇 物業公司工作服發放管理規定9
物業公司工作服發放管理規定(九)
第一條為統一公司的對外形象,體現員工良好的精神風貌,保證公司工作服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地開展,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綜合部負責員工工作服的聯系制作、發放工作。
第三條工作服發放對象為公司在工作服發放之時在職員工,其中保安的工作服為保安服,工程維修人員工作服為工程裝,清潔工等為服務員服裝。
員工在集團內調入,已在原單位發放工作服的,不重復發放。
在工作服發放前后新進員工原則上自備顏色、款式與工作服要求相似的服裝。
第四條工作服分夏季和冬季工作服。原則上每兩年發一次,逢雙年的五月和十月分別發放,每次各發兩套。工作服發放以后的新進員工,在其進公司日期離下次統一工作服發放時間有一年以上的,在進公司半年內給予發放工作服壹套。
第五條員工工作服費用的收取。
員工工作服原則上不收費,但在工作服發放后一年之內,員工因非集團內正常調動,或辭職、辭退、開除等,綜合部財務收回工作服全額成本費(扣除稅款)。
第六條員工在上班時間必須穿工作服,如有違反,按集團公司有關條款處罰。
第七條本規定解釋權屬公司綜合部。
第10篇 物業轄區交通車輛停車場管理規定
物業轄區交通車輛、停車場管理規定
為了加強某小區轄區的交通管理,維護區內交通秩序,根據交通部門的法規,特制定本規定:
1、住宅區內的交通秩序、車輛管理,由管理處負責。
2、保安部的職責:
2.1在地下停車場出入口設立門崗,派專人24小時值班。
地上停車場由治安巡邏人員定時巡視、看管。
2.2熟記業主的車輛型號、車牌號碼和車輛固定停車位,熟悉轄區內道路和停車場環境。
2.3當班巡邏保安員要注意車輛停放情況,檢查車輛及車廂內存放物資。如發現異常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并通知車主,同時報告管理處處理。
2.4上崗工作人員要舉止端正,儀容整潔,對車主、業主要熱情有禮。
2.5工作時間,必須堅守崗位,不得脫崗或在崗位上聊天、做私活及會客。
2.6對外來車輛門崗要做好登記。業主搬運大件物品或貴重物品離開本區,沒有管理處簽發的放行條,不予放行。
3、各類車輛在本住宅區內行駛停放,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3.1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轄區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亂放。
3.2車輛長期停放,須申請管理處發放準停ic卡,并將車主及資料輸入電腦保存。臨時停放按《濟南市機動車輛保管統一收費標準》繳費。
3.3停放車輛要注意前后左右車輛的安全,在規定位置線內停放。
3.4車輛停放后,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至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走,否則后果自負。
3.5機動車輛在區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嚴禁超車。
3.6機動車輛在本區內行駛禁止鳴笛。
3.7不準在轄區內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習。
3.8不準碾壓綠化草坪、損壞路牌、各類標志,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
3.9不準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道上停放任何車輛。除執行任務的消防車、警車和救護車以外,其余車輛一律按規定執行。
4、停車場管理規定:
4.1出租車接送本區住戶時可以駛進本轄區,外來車輛和司機必須辦理來訪手續。
4.2大貨車、集裝箱車、拖拉機、工程車不得駛入住宅區。
4.3車輛進出,保安應嚴格管理。主出入口、車庫出入口、地上停車場及大門進出口,應24小時攝像跟蹤并錄像備查。
4.4不得損壞車場設施。
4.5嚴禁載有劇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不安全物資的車輛進駛入本轄區。
4.6車主按時繳費不得拖欠。
5、摩托車、自行車保管規定:
5.1摩托車、自行車實行統一保管,車主須遵守本規定,服從車輛管理員的管理。
5.2必須辦理車牌號登記手續和交納保管費。
5.3摩托車必須購買車輛綜合保險,車輛遺失及時報案。
5.4車輛實行統一管理后,屬保管責任丟失的由管理處負責賠償。
5.5無車號牌或與車體號碼不相符時,車管員有權扣留該車或送派出所;無車牌號、手續不全的車輛丟失,管理處不負責賠償。
第11篇 物業消防監控中心設備運行管理規定
1. 0目的
確保消防監控中心設備處于良好狀態,保證用戶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2. 0范圍
適用于**集團大廈的消防系統、保安閉路電視系統、對講電話系統運行管理。
3. 0職責
3. 1值班保安員負責中心設備的監控管理并做好記錄。
3. 2工程部主管負責對中心設備進行綜合管理及監督指導。
3. 3當值領班負責對中心設備的運行情況進行監督。
4.0工作程序
4. 1各級人員工作程序
4.1.1 中心值班保安員
a.中心值班保安員負責中心消防設備24小時運行操作、監控、記錄。 顯示火警信號后,于三秒內消音,保留信號,并立即報告領班前往察看,確認信號真偽,發生火災后,通過廣播和警鈴疏散人員并啟動相應滅火設備。
b.當發生故障時,及時通知工程部派人修理。
c.將每班運行情況記錄于《消防中心工作記事簿》,《消防報警聯動系統設備監控運行記錄》。
d.保安員按《消防設施檢查制度》要求,在工程部責任技工配合下,定期對消防系統進行功能檢查并啟動消防泵、加壓泵、恒壓泵、正壓風機、送風機、排風機、排煙機等聯動功能廣播系統,并將試驗結果記錄于各種檢查表格中。
e.每班次打掃房間一次,每月清潔設備一次(由保養單位完成),保持地面、墻壁、設備無積塵、水漬、油漬。
4.1.2 技工、高級技工(有承包單位由承包單位負責)。
a.按《消防設備檢查保養計劃表》、《保安閉路電視檢查保養計劃表》要求按時進行中心設備的維修保養或監督外保工作,并做好記錄。
b.負責向工程部主管申報備品、備件的采購計劃。
c.負責編制中控室設備臺賬、設備卡。
4.1.3 保安部部長
a.負責中心保安員的紀律管理和素質培養。
b.制定培訓考核計劃定期對中心保安員進行培訓考核,以提高值班人員業務素質。
4.1.4 工程部主管
a.負責中心設備的綜合管理,包括技術資料、檔案的收集、保管,負責零星設備配件、材料的采購計劃的編制、外委修理的聯系工作,對維修保養工作進行指導及檢查監督。
b.每年12月制定下年度的各項檢查保養計劃表。消防系統設備、保安閉路電視設備的保養,每季進行一次。并按運行情況制定中修、大修計劃。
4.1.5 管理處經理
a.審核修保養記錄表中修、大修計劃。
b.中心各項保養計劃表及維修計劃表。
4. 2消防監控中心管理工作程序
4.2.1保安員負責中心每天24小時值班、監控,并嚴格執行交班制度,填好值班記錄。
4.2.2非值班人員嚴禁操作。外來人員進入要經管理處或保安部長批準,禁止無關
人員進入。
4.2.3各控制制柜、顯示屏、信號燈、控制線路等的動作應始終處于良好狀態,各類操作轉換開關應在手動位置。
4.2.4 每班應注意檢查各類信號是否正常,并認真記錄,如有異常要立即查清原因。
4.2.5 中心出現報警信號后,應立即核實。屬誤報,應消除信號并做好記錄,屬火災報警,應迅速報告保安部長,管理處領導,組織滅火。
4.2.6中心內的一切設備設施、元器件、線路不得隨意更改,如有損壞,要查明原因立即申報上級,經批準后及時更換。
4.2.7 室內要保持干凈衛生、通風干爽、設備無灰塵,不準堆放雜物。
4.2.8 消防應急器材應齊備良好,室內禁止吸煙。
4.2.9 常備應急于電筒及充電或應急照明設備。
4.2.10 保持專線報警電話暢通,禁止任何人員作私人用途。
5. 0相關記錄
5.1 《消防中心工作記事簿》qr/gr-605
5.2 《消防報警聯動系統設備異常情況記錄表》qr/gr-611
第12篇 和園物業護衛員制裝管理規定
正家物業護衛員制裝管理規定
1.0目的:
1.1為了加強護衛員服裝的管理工作,樹立公司良好的社會形象,公司特對護衛員制裝標準作以下規定。
2.0制裝標準和使用年限
2.1護衛員進入公司第一年發冬、夏裝各二套,發長袖襯衣二件,服裝使用年限一般為兩年。
2.2護衛員發訓練(迷彩)服一套,使用期限為24個月,使用期滿后以舊換新。
2.3安全管理用大衣按實際崗位數配發,每崗一件,使用年限為24個月。
3.0調離、離職時服裝處理辦法
3.1護衛員在公司內部調動,除調入單位使用的是與該護衛員原在單位(式樣或顏色)不同的工裝,調出員工須將原單位配發的工裝移交給原單位外,其他情況均由該員工將工裝從調出單位帶往調入單位。
3.2護衛員離職時,其服裝物品須潔凈交回。
3.3護衛員服裝丟失或非因公損壞,按原價賠償。
4.0著裝及換裝時間
4.1夏季著裝為每年五月至十月,冬季著裝為十一月到次年四月。
4.2具體換裝時間可由管理處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但各管理處內部換裝時間必須統一。
5.0護衛員被子等由個人出資統一購買軍用品。
第13篇 某物業區域治安管理規定
物業區域治安管理規定
1.嚴格控制來訪人員,來訪人員須說明業主姓名、房號,由門崗保安核準并登記后才可放行。
2.乞討、擺攤、賣藝等人員不得進入物業管理區域。
3.裝修施工人員需由業主申請臨時出入證,經核準后憑出入證進出。
4.大件、貴重物品出入,需有“大件物品出門證”,經登記后放行,機動車輛、摩托車、自行車由物業派專人及保安統一管理,收取費用。
5.發生突發事件時,保安員要立即采取措施,敢于維護業主合法權益及物業秩序,通知相關部門,并積極處理善后。
6.加強業主安全防范意識教育,物業有義務積極配合并采取有力措施,但不為此負全責。
7.業主要注意安全隱患,注意防止陌生人尾隨跟進門禁,發生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告知管理處或當班保安員。
8.業主須遵守國家政策、法規,配合物業的合法管理,嚴禁非法經營或從事非法活動。
9.維護物業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及公司利益,對違反規定的行為進行勸阻,或視情況采取措施強行制止;如隨意停放車輛,占用消防通道堆積雜物,損壞公共設施,聚眾斗毆,酗酒鬧事,侵犯他人人身、財產權利,制造超標噪聲,影響他人正常休息和生活等。
第14篇 物業項目電梯管理規定
物業項目電梯管理規定
(三)
一、目的規范電梯管理,確保電梯運行安全。
二、適用范圍適用于嘉園管理處維修值班人員的值班管理。
三、職責
1、電梯維修人員負責電梯日常巡查、管理。
2、工程部主管負責監督、檢查。
四、工作流程
1、電梯機房必須嚴格執行《機房管理制度》2、做好業主安全乘梯教育,運行中電梯若出現突然故障,乘客不必驚慌,更不應私自違章操作、開啟或敲打梯門,應馬上按響緊急對講開關,通知中控室值人員,等候解救;3、乘搭電梯人數過多時,應分批搭乘,避免超載發生危險;
4、嚴禁在電梯內打鬧、蹦跳、刻劃、張貼及私自撕揭電梯年檢合格證,不依靠在轎門上,不強行阻止轎門開關且不強行扒 門,不在轎廂內吸煙;
5、勿將垃圾丟棄在電梯門導軌槽內,以免造成轎門和廳門堵塞,影響電梯正常使用;
6、發生火警或地震時,切勿搭乘電梯;
7、小孩搭乘電梯時,應有大人看護,以免發生意外。
8、電梯搬運大件物品時,盡量避免電梯使用高峰期,并事先申請,不得超重和損壞電梯,以防止事故發生。
9、做好電梯機房、轎箱、廳門、井道、底坑的清潔,保持整潔、暢通。
第15篇 物業園區二次供水管理規定
物業園區二次供水管理規定
一、工作程序
(一) 二次供水管理的要求1. 給排水工作人員負責水池(箱)的管理,要求每個水池(箱)(包括地下、樓頂)須結構完整,加蓋、加鎖,水口干凈,并申辦二次供水衛生合格證。
2. 新建、擴建二次供水設施,須經供水管理機構和衛生防疫機構進行設計審定和工程驗收。
(二). 每年至少兩次水池(箱)進行清洗及消毒
(三) 通知維修部在每次水池(箱)清洗消毒計劃實施前一天張貼停水通知。
(四) 放水為確保用戶的正常用水,放水時間必須提前到清洗、消毒水池(箱)的前3小時,并記錄在《水池(箱)清洗及消毒記錄表》開始放水時間和結束時間。
(五) 二次供水的清洗消毒程序通過外委方進行,根據雙方簽定的協議,工作程序和施工安全由乙方負責,保證清洗后的水質達到國家衛生標準,并向管理處提供清洗后水質的國家衛生防疫機構的檢測報告;
(六) 注水在清洗工作結束后,開閘向水池(箱)注水,以達到標定水位高度。
并加蓋加鎖。
(七) 記錄和報告1. 由工程主管負責安排整個清洗消毒的工作的協調配合,并負責記錄清洗、消毒工作的。
全過程監控;2. 衛生防疫站的《衛生檢測結果報告單》、《水池(箱)清洗檢測報告單》原件交由辦公室存檔備。